物竞天择,天由谁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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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竞天择,天由谁择?
严复译著天演论出版,是当年中国思想界的重大事件,造成巨大的影响,此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人们的普遍认识,天演论着力表达了达尔文进化论思想,人们至今没发现其核心理念的重大错误。天演论的核心是"天",天就是自然,是与众生命和人无关但又不得不遵循的客观自然,物竞天择的意思是:生命与物、生命与生命、物与物的竞争结果由至高无上的客观自然来裁决,由自然来选择胜利者。自然与生命的关系是压倒性关系,自然不变,只是生命在变;自然选择生命,生命无法选择自然;自然改变生命,生命无法改变自然。生命是我们,自然是什么?是不可知的盲区?是默认的不变的存在?是人的经验和认识构造的事实空间?我们清楚自己,但自然的奥秘我们绝对不知,人在这种盲目的半知不解的逻辑下推论出"物竞天择",实在太过轻率,天择我们,天由谁择?
如果物竞天择是生存的基本法则,那么"物竞"就是正当的、正义的和必然的,丛林法则的弱肉强食就是铁律,这样,人世间的战争、杀戮、灾祸、苦难都是合理的;人之间你战胜我、我战胜你、生灵涂炭、你死我活都是正常状态;人群中凶狠、恶毒、欺骗、阴谋、私欲、贪婪、暴戾……等所有人性恶都有了存在的根据,人类就必须奉行生存竞争逻辑模式才能生存,人类将永无止境地竞争下去,能改变的只是竞争的方法与规则问题。物竞的尽头是什么?只择下谁也战胜不了谁的强者们继续更猛烈的厮杀下去,竞争不可能终结,生命得到的结果就是一路血腥的争夺、伤痛与苦难……人类千万年来已经饱尝了这种滋味。
物竞的理由是天择的需要?既然我们不知道"天"是什么,我们就更不知道"天"需要什么,怎么肯定竞争的胜者是天选择的?怎么断定这种竞争是"天"需要的?并且,生存下来的就是符合生存要求和生存目的的理想存在者吗?生存是竞争的根本原因和根本目的吗?这些问题的漏洞事实上已经闯下大祸,祸及生命存在,祸及人类世界,祸及我们的子孙后代。
是否有一个不只面对人类、对万种生命都完全相同的客观世界?每种生命体都只感知到它能感知的世界,这众多不同生命体感知的世界在哪里组合成一个客观世界?不会在人这里吧?其他生命体同意吗?为什么不以蝙蝠的感知世界为准来界定客观世界?客观世界以谁的感知标准为准?如果我们认定的与我们的意识与意志无关的、我们不可知的客观世界就是"天",天有意制造一个纷乱的、冲突的、分裂的、不稳定的存在吗?自然的规律就是为了制造强者和适应者吗?如果自然不是有意,那自然为什么无意?……唯物主义的客观世界完全不能自圆其说,所谓的客观世界也就是人感知到并经过精神意识加工的世界,把这个世界强加到所有的生命体头上,既是自作多情,更是荒唐可笑。
与其说是人类感知到的世界选择了人类,还不如说是人类感知到并选择了这个世界,而且,人是感知为目的并不是以生存为目的来选择这个世界的,如果仅为生存,人只会选择简化自己、减少生命代谢活动、尽量把生存运动低级化,尽量把感知活动弱小化,这才符合长久生存、可靠生存和有效生存的目的。而人类及其他所有生命的活动形态与生存的策略恰好相反,所有的生命体都在扩张自身和尽量加大活动空间,这证明了生命的目的不是生存。生命体之所以不惜一切发展和进化,是因为感知欲的驱使,是感知无限性的需要,以竞争生存来解释生命的活动行为是错误的,生命在扩张感知而不是为了生存。在各种感知活动中,感知力强盛者存在了,感知力弱小者消失了,这不是天择的后果,这是感知选择的后果,是感知构成的新形态,这形态与生存理念无关。况且,感知强者并不等于生存的强者,生存的强者则不是感知的强者。科学研究已发布报告:"研究人员研究了500万年以来的许多软体动物物种,其中腹足类如海蜗牛和双壳类如牡蛎几乎不会灭绝。他们将299种已经灭绝的物种与腹足类、双壳类等不易灭绝的物种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不易灭绝的物种有一个共性——懒得动,代谢率低。那些已灭绝的物种代谢率普遍较高,不易灭绝的物种则往往是生存能量需求较少的。"代谢率与感知力成正比,如此一来,不是高者生存,而是低者生存;不是强者生存,是弱者生存。(人类不要心存侥幸,下次要灭绝的可能就是代谢率越来越高的你)。以生存与否来证明竞争的成败显然是荒谬的,因为生命体激烈活动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生存。
物竞天择是一种表象,适者生存是一种假象。这一切不是造化弄人,是感知在弄人,感知运动造就了这一切,而人硬要使用生命理念来解释,结果必然一头撞在南墙上。
生命的变化不是天演而是自演,它们(包括人类)都只是感知的产物,是生命、特别是人自己演化出了这个多彩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人自己的投影,是专门表达给人类看的。懵然无知的人类不领情,竟把自己演化出来的世界硬塞给上帝和客观,还一头雾水地大张着痴迷的双眼…… 《感知新文明》(感知论.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