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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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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之争

  生命从一开始就得争取生存权,生命就得竞争、抗争和斗争,这是人的普遍认识,生命意志贯穿于生命的全过程,生命就是不屈不挠地捍卫自己的存在。生命是什么?人们只能回答生命的运行原理及代谢过程,这些物理现象显然不是生命的本质,人们对生命的本质一直语焉不详,其实人们并不清楚生命是什么。但不管是什么,生命之争的现象是存在的,对于人来说,每一个人都站在个人生命的立场上,整个世界的一切都是这个立场的产物。

  人与人生命本质上的区别就是不同的物理位置,其他全部相同,每个人的爱恨情仇、悲愁喜乐完全相同,连心理反应方式,思维运行模式都完全一样,只是内容不同而已。人无法找到人与人的生命究竟有什么根本差别?我的我和你的我究竟有什么不同?但人与人的生命之间,相隔的却是两个世界,尽管这两个世界完全相同,但却不能相通,更不能共同,生命的界限如同水火,绝不相容。这就是现实世界的真相:每个人带领着自己的世界,共同生活在一起,尽管彼此相同,但每个人都以死相争,绝不苟同。生命意志就是捍卫自我世界的独立存在,并不惜你死我活。人都在为生命相争,那么,人们到底在争什么?相争的意义不明确,但相争的后果是明确的,那就是丛林法则、优胜劣汰,相争是无情而残酷的,可以说,生命绝大部分痛苦都来自于同类相争。从进化论的角度看,这种相争使留存下来的生命更加强悍,更具有竞争优势,胜者将继续烈度更强的竞争,直到最后的王者战胜所有的竞争者,独自一人生存。在逻辑推理的尽头,是最终胜利者的独自灭绝。统观生命相争,意义是什么?除了胜利的欢悦和痛苦的体验,相争给生命体带来的是无尽的苦难和重复的命运。每个人承受的其实都是生命相争的剩余结局。

  人早已发觉生命竞争逻辑带来的困境,人试图作出各种弥补措施来消除生命之争的分裂与损害,无论是人性的善与爱,还是社会的互助与合作,或者是宗教的信仰与崇拜,都试图弥合因生命相争撕开的人间裂缝,都试图抚平因生命隔阂而导致的心灵伤痛。但是,尽管人们的这些行为是良好的也是努力的,但收效甚微,甚至还因这些行为形成的反面作用,导致仇恨与伤害的再发生,人们生命间的鸿沟被挖掘得更深和更不可逾越。

  人类文明以来,人只试图解决生命相争带来的系列问题,人从未质疑过生命之争的合理性,人们一直默认生命竞争,是由于生存理念肯定的逻辑,除此,人们找不到生命存在的其他理由。于是,人只得接受着生命立场的区别,只得划清生命利益的界限,只得砌筑生命防护的壁垒,只得执起生命斗争的矛与盾,只得承受两败俱伤的后果。让人诧异的是:无论人发展出多么高深的智慧,树立起多么伟大崇高的信仰,创造出多么先进与高级的现代科技,开启了多么惊人的虚拟空间和无穷的想象……人的生命概念始终不变,生命之争从未找到一理可以平息,反而,人们这些高速发展的产物,又开辟了生命竞争的新场所、新方式和新格局。人们非常遗憾地发现,无论在天堂、地狱,还是在理想的大同世界,甚至在未来空间的幻想世界里,生命之争无一刻不在继续。人要么作为胜利者,要么作为失败者,而无论胜利者和失败者如何转换和轮替,竞争的残局还是无可奈何地落到人的身上,谁敢保证他能幸免于难?

  谁质询过,生命之争是存在的必然吗?存在有什么必要一定要让生命处于痛苦的竞争状态呢?这种竞争扰乱存在秩序,使存在处于失衡与混乱之中,绝非存在的目的。任何生命竞争合理化的理论逻辑都是反存在的,自然存在之道绝不是生命之争的起因,生命之争只能是非理性的混乱和一时的存在现象。有序、稳定、活跃、持续才是存在的本态与初衷,生命之间相互制造痛苦的感知完全违背了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表现,这种无序、混乱和痛苦的状态绝不会一直长久地进行下去。

  生命之争是无谓的和没有意义的,物种间的差别是另外的逻辑理念,而人与人的生命之争对于人本身毫无益处,是与人的智慧逻辑不相融合的非理性行为,不能因为人意识不到生命理念的错误就任其一直竞争下去,不能因为人有超强的痛苦忍耐力就任其一直竞争下去,不能因为惯性的力量难以扭转就任其一直竞争下去。受虐的人总是要觉醒的:人们发现竞争的非理性、无妄性、灾难性、破坏性、成瘾性、愚昧性、荒诞性和不可救药性全部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受害者能分出你和我?或者能分出此生还是下一生?区别是无意义的,人的我都是共同的,只不过位置有别,我与我相争相斗获得的只能是痛苦的感知。如果,智慧与理性能使激斗中的人们安静下来,并且抛开旧有的一切观念、信仰和理论,认认真真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是要斗争的痛苦或者侥幸的快乐,还是要长久的稳定和永恒的愉悦,相信智慧的人是不难作出抉择的。其实争与不争只需放下这个理由,找到另外一个理由,对于还要长期忍受争斗苦难的人,这很难吗? 《感知新文明》(感知论.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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