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把车开到一家超市。
今晚下橱做顿美餐。杰兴致勃勃。我告诉杰我能煮一手漂亮的糖醋鱼,两人便到生鲜区仔细挑选了合适的鱼和所需佐料,一边挑挑拣拣,一边讨论晚餐内容。
杰提议做鱼头豆腐汤,可是我想喝冬瓜排骨汤,两人就此争执不休,杰无可奈何:冬瓜排骨汤好了。
推着满满的购物车,我和杰走出超市,将物品一一归入后车箱。杰打开车载广播,听轻快的音乐。回酒吧时已经完全天黑,小麦独自坐在柜台边看一本言情小说。酒吧空空荡荡,一个客人也没有。
老板好!小麦仍然殷勤地招呼。
唔。杰不理不睬,自顾把东西拿进橱房。小麦非常委屈地看着杰,似乎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
一起吃饭吧,小麦。我对小麦表示关心,小麦却一脸不屑。这女人分明是嫉妒,但我却毫不反感。
杰拉下卷帘门,挽起袖口:该是我阿杰大显身手的时候了。你俩洗菜切菜,我阿杰抡勺烹调。
小麦放下书,积极回应一声好啊,随后跟在杰身边这个那个地忙手忙脚。
我洗了青菜,之后坐在柜台边的椅上吸烟。等杰忙完后,我进橱房烹饪糖醋鱼。杰坐在门外的餐桌旁看着我,小麦坐在杰的身边看着杰。
小麦不时和杰搭讪,杰显然无动于衷,只偶尔应一声唔。在焖鱼的时间,我暗自想像杰若是和小麦在一起会是怎样的状况,但想像不好,小麦喜欢杰想和杰在一起,可是杰喜欢我却没想和我在一起,而我只喜欢柳颜。
我想想觉得可笑,我觉得可笑并笑出声来,杰在门外问我笑什么,我说没什么,随即发现鱼焖过头了,赶忙关火起锅,但为时已晚。
我把失败的糖醋鱼端上餐桌,小麦做作地惊讶道:这是什么呀!
糖醋鱼。我说。
好家伙!小麦说。
开饭啦!杰说。
三人围桌吃饭,杰橱艺不赖,饭菜喷香可口。
只有我那可怜的糖醋鱼灰头土脸,但杰仍然吃得津津有味,并不断夸奖好吃。小麦挖出一点鱼肉沾在唇边,像吃苦药似的皱起眉头,吞下后什么也没说。
我想小麦是想说什么的,但杰死死地盯住小麦,用眼神示意:要是说糖醋鱼的半句坏话,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觉得可笑,并再次笑出声来,杰问我笑什么,我说糖醋鱼。杰说他不认为糖醋鱼哪里可笑。小麦勉强说了句好吃,我笑得吃不下饭。
眼前的气氛突然让我想起了红姐和阿莲,也让我望着糖醋鱼产生一种物是人非的感慨。杰找话题和我聊天,我默默地吃饭,没管杰说什么。
小麦自讨没趣地向杰问这问那,杰所有的回答都是唔。我非常同情小麦,于是和小麦搭话,小麦却毫不领情,全当没听见。
我们就这样不冷不热地吃了晚饭,饭后我感到某种奇怪的错觉,仿佛我才应该是小麦,而小麦应该是红姐,杰则是阿莲。但又不全是这样,我应该是阿莲,阿莲应该是小麦,我脑中一片混乱,呆呆地望着杯盘狼藉的桌面。
室,小麦一脸委屈,但什么也没说。
卧室焕然一新,碎酒瓶和羽毛屑已被彻底清扫。地板干净明亮,沙发一道皱横也没有,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废纸篓换上新的垃圾袋,看来小麦着实费了不少工夫,我不禁再次同情起小麦。
楼下传来碗摔碎的声音,我说下楼看看,杰说用不着搭理,兀自靠在沙发上闭目合眼。我独自下楼走进橱房,小麦正蹲在地上捂着脸,地上散落碗的碎片。
小麦。我蹲下,轻轻拍了拍小麦的肩膀。
小麦抬脸看我,眼里噙满泪水,此时我才发现小麦手上有血流出。我拉过小麦的手查看,手背上划了道伤。我回卧室从医药箱里拿出纱布和创口贴,并告诉杰说小麦受伤了,杰唔一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我赶回橱房,小麦仍然怔怔地蹲在地上。我为小麦细心包扎了伤口,小麦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好了,伤口不深,不要紧。我扶小麦站起。小麦道了声谢,继续拿抹布洗碗,我抢过碗来洗,让小麦到外面坐着。小麦坚持了一会,但被我推出了橱房。
碗洗好后,我泡了一壶清茶,拉过椅子坐在小麦身边。
聊点什么可好?我说。
小麦不置可否。
楼上卧室你一个人整理了?我问。
小麦点点头,眼里又泛出泪水。我想像小麦整理那一塌糊涂的房间时辛酸的心情,想好言安慰,但想不出安慰的话,却脱口问道:喜欢阿杰?
嗯。喜欢。小麦抬手揩掉眼泪:喜欢得不得了。
为什么?
我说不明白,但我知道,只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就什么也不怕了。小麦脸上流露出浅浅的羞涩。
我点起烟,静静地注视小麦。作为女人,小麦虽算不得漂亮,但自有迷人之处。
眼睛长得相当精致,水汪汪亮晶晶。鼻子稍有些歪,嘴唇稍厚,下巴过尖,皮肤难以恭维,可以想像卸妆后的可怜模样。年纪应该和我相差无几,但显然比我纯真,精致的眼睛里一点杂质也没有。
这以前谈过恋爱?我给小麦倒了杯茶。
谈过的。
小麦说:谈过两个,前一位是村书记的儿子,在一起半年。本以为可以结婚成家,不料有天对方突然说什么:喂,再也不愿看到你了!两人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分手。
那以后我和几个姐妹来到上海,开始是投奔另一个在上海开发廊的姐妹,我以为发廊就是给人理发的场所,谁想到还有那种服务。
我死活不干,姐妹们也没有强求,我就到这家酒吧来了。酒吧原先的莫老板人不错,待我也好,每月按时发工资,还给奖金。
在这里工作了一年,认识了我的第二位,第二位至今我也弄不清楚究竟是干什么的,告诉我说是生意人,但应该就是这一带的小混混。
在一起只有半个月时间,半个月里总是想和我干那事,我不愿意,我说结婚之前一定不能那样。第二位于是失去耐心,对我说:算了吧,我俩是不可能结婚的。
就这样再度分手,直到现在,除了杰老板之外,再没喜欢上任何人。
小麦喝了口茶,仿佛说错话一般向我道歉:对不起,不应该说这些的。
哪里,能听你说心里话我非常欣慰。
谢谢。
小麦笑笑:杰老板是个地道的男人,为什么我说不出来,但就是这样感觉。那个男人百分之百地道,要是能和他在一起该有多么幸福。可是我看得出来,杰老板对我没有好感,他心里喜欢的人是你。
我知道。
小麦很自然地惊讶。
阿杰毫无理由地喜欢我,可是我已经早有喜欢的人,像你喜欢阿杰一样喜欢我的男朋友。我解释说。
为什么?杰老板那么好的男人你不要?
我说不出为什么,感觉上我和阿杰没有半点可能性。怎么说好呢,阿杰对我来说更像是一个姐妹而非男人。
小麦双手托着茶杯,一脸困惑的模样。
金曼姐,我真羡慕你。长得像天使,又有杰老板这样的男人陪伴左右,而且是大学生。要是能有你的一半,足够幸福死了!小麦天真地看着我。
我长长叹息,一声苦笑。窗外没有光亮,死一般的黑。
上海的夜空看不到星星,只有沉沉的阴云和灰蒙蒙的雾。我和杰和小麦一起坐在阳台上看灰蒙蒙的天空,杰说想唱歌,便轻唱了几句。
小麦很认真地听,我也想唱歌,唱了一首《容易受伤的女人》,杰说难听,小麦一声苦笑。三人沉默不语,气氛干巴巴的让人沮丧。
杰提出送我回校,我说随便。和杰非亲非故,总不能长久赖在杰的酒吧和杰在一起,而回校与柳颜朝夕相处又无法安心,我忽然非常可怜自己,觉得哪里都没有我的安身之所。
想到这里竟自哭了,杰问我哭什么,我说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女人。杰不屑地笑笑,说你有病吧。
我承认我有病,这是女人与生俱来的心病,但我不知如何向杰解释。女人,最需要的是一份可靠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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