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相会
人身上肉最多的地方,除了屁股之外,大概就是肚子了,不过胖子除外,胖子身上打哪都不能下嘴,一嘴就是一口肥油,不光妖怪吃了腻味想吐,就连正常的火化都得多费几根柴火,到时候烧下来的灰说不定还不是白的,是跟那些溢出来的尸油一样,是黄色的。
像涂修文和伍韶川那样的身材就正好,骨肉匀称,长手长脚,妖怪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身上哪里有肉哪里是骨头,这人的外头是一层皮脂,里头是挤了千层万层的弯弯绕,简直可以掏出来走一步啃一口地当干粮吃。
我和小黑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天上的雷大概也不是真要冲着我们身上劈的,大约是涂修文要去找的那位高人逆天修行,已经修出了端倪,所以这几天外头不是白日打雷,就是晚上霹雳,再不行就是飞鸟大批向东迁徙,总之各种奇事接连地发生,好像真是要印证了那句老话——凡逆天者,天自会来收。
这雷不劈在我身上,但光就是围绕在耳边,那也是够吓人的了,尤其对于我这种生自瘴沼之地的妖煞来说,那是劈一下我就得抖三抖。从我生出自己的意识,并且自打我逼着自己修炼开始,我就从来没有受过天雷还有刮骨这样的渡劫标配,就只是一边啃着野兔子一边靠着自己就修炼成了现在这幅德行,所以我可以不怕涂修文,也可以不怎么怕其他的方士高人,但对于这种从天上下来的劫雷,我是一万个不想招惹,但凡看见有什么地方的人或者妖精要渡劫了,我都是趁早就往远了,走得越远越好,连看热闹的心思都没有。
这雨淅淅索索还是没有停,我肚子不饿,只是不愿意在原地呆着,冒雨都想往杭县的方向走,结果刚迈出去一步,一道雷拐着弯地就落在我的脚边,把我给彻底地吓回到小黑身边了。
我只是个千年的妖煞,和人斗和鬼斗我可以,但要让我和天作对,那我真是一千万个不敢,也没那个胆子。于是现在一看到小黑这样视天雷如无物的家伙,我就不由得由衷的佩服。
果然到了关键时候,就能看出差距来了。
小黑安坐在路中央继续啃着自己的手,脸上不喜无悲,看着好像超脱凡尘,马上就要彻底不成个人样了,可她嘴巴里还是没有停下过,食指啃掉了就接着啃中指,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吃了也不怎么可惜,反而还很天经地义。
她坐着,我就不能走,还得陪着她乖乖地坐着。
我为了图方便,大晚上地就不怎么爱披着人皮,省得人皮一会儿皱了一会儿潮了,穿得我不舒服,像我这幅模样,其实就我自己看来,也是很难看,很吓人的,可小黑和涂修文偏偏就是两个意外,涂修文是看腻味了,小黑却是看都不想再看我一眼,更别说被我吓到。
可她就这样干嚼着草根和手指头,我除了在龟缩在一边躲雷避雨之外,也真是不知道她那双除了骨头,连多余一点肥肉都没有的小手到底有什么好啃的。
这时候要是乸苏那个臭狐狸还在的话,凭他那点偷鸡都不够的道行,那他估计狐狸尾巴都要给劈飞了,我和乸珍两个在现场都没用,管保他叫都来不及。
但好在,小黑饿了她会自己想办法,不会跟我无休无止地闹腾,也不像之前那样除了干嚎就是发呆,她现在变得很听话,我说东她听不懂,但我要是骗她说东边有生魂可以吃,她立马跟头上长了眼睛似地就窜过去了。
我估摸着再脚不带歇地走个三四天,不等小黑把她的两只手全都啃完,我们就能离杭县不远了。
也离找到伍韶川不远了。
到了白天,梅小姐终于没有空空荡荡的挂在我手上,而是终于被我重新披在了身上,虽然她的皮很娇嫩,路走多了脚会肿,拎着包袱抱着花盆的时候手还会痛,但好在姐弟俩不像之前刚从人冢被我带出来的那会儿,得靠着我给他俩的煞气才能化出实体,大概是天津的风水好,也可能是我养的好,他们这时候终于能派上些用场,而不是一天到晚窝在花盆里给我晒月亮了。
虽然这姐弟俩很厉害,可以下地刨棺,上山揍鬼,但我现在派给他们最重要的活儿,还是让他们给我跑腿。
...............
我不记得杭县前头的凤凰山底下什么时候开了家茶馆,但是有地方可以歇,有地方可以让我和小黑饱餐一顿,就算伙食粗糙到只有白粥和梅干菜,那我们也能吃的很开心了。
但我吃的开心,却忘了吃,是要给钱的。
我和涂修文走得是两个方向,他要去送死,我却是要回去过好日子的,只可惜,我走得时候走太快,又忘了把自己的东西给尽数拿走,偏偏就让涂修文拎着一箱子的钱回去了.............
现在姐弟俩手上只拿了大包小白的包袱,里头最最最最不值钱的东西,是旗袍上嵌了纯金和珍珠的盘扣,一颗也不贵,大概也就买个一百来碗白粥的程度吧...........
可是盘扣一扯下来,这旗袍就彻底废了。我不知怎么的,原本不是很在意这种小事,可因为这件黑底白花的衣裳从缎子到花色都是我最喜欢的,每次一穿就能在镜子前头照上好久,要我硬生生把这件衣裳给扯了,我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舍不得,但又不能不给钱,茶馆的老板看着就是个老实人,不是翁玉阳的假老实真心机,而是本本分分的中年人,看着家里孩子应该遍地跑,女人大着肚子做针线活的那种老实人家,老实到见了梅小姐惊天动地的容貌之后,竟然连上桌客人的钱都没找,光顾着对着我傻笑了。
我在人间浸-淫多年,讨价还价和坐地起价这两个词儿的意识我还是分得清楚的。就在我费了不知多少口舌,才说动人家茶馆老板给我赊账的时候,有个比我还过分的人立马就出现了。
我说的是赊账,并不是不给,顶多是这白粥也不值钱,但凡态度好一些,那老板总是能听进去一两句,再有梅小姐这张脸蛋的加持,赊个两三块铜钱也不是什么事,我都把我手上的翠玉戒指给押在茶铺了,料想老板也不会不答应。
唉,从前做什么都是我一个眼神,伍韶川立马就上赶着去办了。现在倒好,他是逃了,我却在这里像个傻子似的还同人家老板说要赖钱。
真是把我千年妖煞的老脸都给丢一半了啊.........
我在这边带着小黑赊账,这人看老板关顾着看我的脸了,根本连头都不抬,直接一个伸手,不顾滚烫的大锅,直接就用一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碗往锅里舀,喝的咕咚作响,连灰带土地就把一碗粥给喝的见了底,也不怕把嗓子给烫坏。
赊账和偷吃,这两者的意义就很不同了,我看着虽然面孔苍白些,但好歹穿的还是高级的衣裳,旗袍和大衣都是新做的,而这个偷粥喝的乞丐就明显很穷酸,看着就浑身破败,脸上灰蒙蒙的不知道是泥还是土,连五官都被厚厚的一层老泥给盖住了大半,看刚才扑上来那德行,大概连腿也有点毛病。
老板是生意人,最见不得这样偷鸡摸狗的事,脾气好点就拿扫帚和簸箕把人赶跑,脾气不好的当场把人揍趴下,那也是活该。
索性这老板是个老实人,看见乞丐偷粥喝,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好心地又给他的破碗里多加了一勺,跟我说:“这人前几天就在我这茶馆门口转悠,连脖子都给饿地那么细,看着也怪可怜的.........”
这老板大概算是我一路从天津跑过来,唯一见到的,真真正正的好人了。我这一路上啊,有见过逃票的,有见过把刚生下的女孩儿丢进深山里头不管的,更有见过为了一口肉馒头一家人大打出手的,全部都是人世间的闹剧和残剧,现在才算是看见一出真善美。
可把我激动坏了。
再一回头,那乞丐头发倒是不乱,只是脏兮兮的,脖子也是和老板说的一样细,上身穿得倒是一件毛衣,下边居然是外头大兵常见的长裤马靴的打扮。
我觉得这打扮实在是很眼熟,于是凑过去仔细地看了看,终于从眉目上看出了点熟人的感觉。
乞丐大概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吃过什么东西了,这时候眼睛里除了那碗白花花的清粥就没有别的东西。我蹲下看了看他的眉毛,又再从眉毛看到了嘴巴,看到最后,才试探的叫了一声:“伍韶川?”
然后我就看见乞丐猛地就咳了起来,喷了一地的白粥和清水,有一两粒还喷到了我的绣花鞋面上。
我不着急,我等他咽下去再说话。
伍韶川还活着,还能吃得下粥,这已经很出乎我的预料了。
我只要他活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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