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番外(二) 翁佳蕙
翁佳蕙八岁的时候,家里还是很富裕的,有花园有秋千,还有她自己的小庭院,吃的穿的远远超过同龄的小姑娘,尽管知道自己就是只金丝雀,笼子一打开就是要去嫁人的,但她依然很快乐,并且为对此感到很满足。
在八岁以前,她自认自己是天底下最娇贵的小姐,她自己是娇小姐,她的爹娘是书香世家出来的老派人物,也是彼此娇惯着长大,男的是少爷,女的是闺秀,生下她,也照样是个闺秀,爹娘俩都恨不得把儿子当贾宝玉,把女儿当成薛宝钗来养。
翁佳蕙的家是镇上有名的大户,大户人家里头的小姐自然也不能差了,后来翁家落魄的时候,她为了在自己的同学面前不落下面子,还总是要提起自己当初‘辉煌’过的日子。
那时候,为了给家里的大小姐早上喝上一口新鲜的老母鸡汤,翁佳蕙的小丫鬟(那时小丫鬟也就只比翁佳蕙大两岁)在杀鸡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的一根手指给剁了,当场就痛晕了过去,自此终身烙下了残疾,一辈子没有嫁出去。
只可惜,在翁佳蕙刚刚被养成半个薛宝钗的时候,翁家就跟戏文里的宁国府一样,彻底地败了,所以她家里后来也实在没钱供她上女中了,她的面子也还是彻底地被扫在地上,
但小丫鬟这事儿,倒的确是真事儿。
有钱的时候,爹是老爷,娘是夫人;没钱的时候,爹就成了吃软饭的败家子,娘就成了只懂得哭的活寡妇。
不过翁佳蕙倒一直都是小姐,有钱的时候她是千金,没钱的时候,她也依旧是‘千金’。
一千块大洋一晚上,可真是不少的钱呢~
落魄千金不幸沦落风尘,成了个‘卖唱的’玩意儿,好像不管放到哪个时候,都没什么稀奇的,
顶多说起来的时候,能说的比较坎坷,比较能唬人而已。
翁佳蕙没想到,自己接受自己的新身份,只用了短短三天,三天后,她就跟着一位拉扬琴的老女人,开始学着怎么唱评戏了。
并且她改了名,自觉没有那个脸冠上本属于自己的姓,
既然人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那她就老老实实地做个婊-子好了。
从三天,再到三年,她仿佛走完了一辈子的路。
到了十四岁时,翁佳蕙凭着一出檀香扇,在美琪大剧院一炮而红,不过短短一年,就成了沪上最红的角。
一千块大洋是一个最最大方的客人给的,那个客人自打她登台之后,就日日来捧场,送横幅送花篮,尽给她弄最大最漂亮的排面,恍惚间倒让小蕙仙想起了曾经在女中的那段‘辉煌’。
那时候,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金丝雀,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碗鸡汤,偶尔也是加了牛乳的燕窝,还有小丫鬟为了给她杀鸡,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剁掉了。
她攒了一笔小积蓄,不过并没有全部地都存进去,这笔积蓄最后当然是尽数交给了家里,但好笑就好笑在,她爹娘收了钱的同时,也彻底地跟她断绝了关系,表示老死不相往来,然后拿着这笔钱头也不回地就走了,走的那副姿态,据在场的那个老女人说,她的爹娘真是装模作样了一辈子,临了为了多坑些钱,也真是实打实地不要-脸,白瞎了这么多年的米饭,和教养。
这样也好,小蕙仙想,她现在除了钱就是唱戏,是真正的一无所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烂到了根,反而就索性不再做从前的千金小姐。
没了牵挂和拖累,她反倒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继续享受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
小蕙仙喜欢出风头,也喜欢唱戏,更喜欢有人捧着自己,就像当年在女中那样,那么多女孩子为了能和她做上朋友,背地里不惜恶语相向,挤破了头,只为了能在她身边占有一席之地,可以享受花钱如流水的生活。
她现在依旧可以。
在小蕙仙刚满十六岁的那年,她被温老爷用一千块大洋的钱,风风光光地‘娶’进了温家。
对,是温老爷娶,小蕙仙嫁,不是什么偷偷摸摸地抬回去,也不是静悄悄地,连个敲锣打鼓的排场都没有,那是最没有行市的下等女人才会做的事,就算是要倒贴一个有钱的男人,也要贴的有手腕,有分寸。
小蕙仙是真喜欢温老爷啊,他比她大了整整三十岁,她十六,他四十六,只要她开戏,他就永远是她的头排观众,别人往台上扔金戒指和翡翠镯子,温老爷直接就把美琪大剧院给包了下来,带她去见所有上流社会的人,让她拥有充分的时间去讲述自己的辉煌,讲述自己曾经也是风光过的,她的小丫鬟为了给她弄鸡汤喝,还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剁了。
温柔儒雅的温老爷看起来一点也不老,头发也没有白,他仿佛永远不嫌她说话说的多,不嫌她尖锐的嗓音刺耳,永远都用一副淡然的口吻和姿态告诉她,以后她可以要什么就有什么,不想唱戏就不唱戏,想怎么风光就怎么风光,他大可以负责她一辈子。
翁佳蕙当时没有哭,也没有什么反应,她在完成了自己最后一年的合约后,不顾剧院和老女人的阻拦,直接就封台罢唱,甘愿嫁给这个大自己三十岁的男人做小。
当时,她已经有很多选择,甚至有个银行家的儿子开口,想把她娶回去做大老婆,
可翁佳蕙根本都没有答应。
她是义无反顾地往火坑里跳。
正月初一,是个大日子,那一天她穿了喜红色的嫁衣,头上披了块红盖头,被温老爷牵着手一路领回去,是在众人面前过了明面儿的姨太太。
如果按照当时的排行来算的话,她该是温家的老三。
温家的人一开始都是待她很好的,因为她脾气泼辣性子直爽,正和温老爷温吞内敛的性子相反,所以一开始,一定是很得宠的,温老爷那会儿爱极了她,让她单独住了一个院子,还多给她安排了下人,正房太太甚至有时候会亲自来她的小院说话,挽着她的手一道去吃饭。
但火坑就是火坑,引火烧身,也不过是早晚的问题而已。
很快的,她就发现了不对,正房太太表面上对她好,实则暗地里手腕一点也不含糊,竟然趁着自己大着肚子,见缝插针似地往温老爷身边塞了个乖巧伶俐的丫鬟,后来又算准了她咽不下这口气,在她跑去小丫鬟那儿耍蛮的时候,正巧让温老爷看见了她动手推人的样子。
天地良心,谁知道她那一掌挥过去,那小丫鬟竟然会向后摔倒,摔的那么结实不说,竟然还会流产呢?
好在小丫鬟的孩子没了,她还是有的。
结果最后,三姨太怀了孩子,却害的小丫鬟没了孩子,温老爷在正房太太的建议下,决定水要端平,不能有了孩子就忘了规矩,于是各打三十大板,小丫鬟挑衅三姨太,被赶出了温家,而三姨太恃宠而骄更要不得,只能送到外面去静心思过了。
当然,这也是正房太太特意去求了情才有的后果。
翁佳蕙当然是不愿意去的,可她能怎么办,哭不能大哭,怕动了胎气,吵不能大吵,怕再招温老爷的厌弃。
幸好,他心里终归还是有她的,这么多年的感情不至于白白的耗进去,她在外头好吃好喝地度过了十月怀胎,期间温老爷还常来常住,听口气也有点松动;尽管有些时候太过清净,会让她半夜里偷偷抹眼泪以外,其他一切都很好,好的让她差点生出了些许安于现状的意思来。
可终究还是不安逸的。
生完孩子后,她左等等不来温老爷,右等也等不到他开口说要让自己回去,于是一急一怒之下,月子就没有坐好,肚皮也跟泡发了的口袋一样,不管她狠下心饿了自己多少顿,也再收不回去。
派了佣人回去报喜,那头也只是淡淡地派人送了一箱子婴儿用的东西而已。
温老爷好像是被新人绊住了脚,一次来的比一次晚。
到后来,他就不来了。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翁佳蕙自己生下来的孩子,从头发丝到脚后跟,竟然一处也不像自己,反而像极了温老爷,像极了他们温家的人。
她的青春、她的年华、还有她唯一的爱,她所拥有的,或是曾经拥有的,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
现在到头来,连自己生的孩子,他也不是属于自己的。
这个孩子的价值就只是那一个箱子的东西而已。
这个孩子让翁佳蕙由衷的感到绝望。
她活的太痛苦,但又没有痛苦到足以去了结自己的程度,于是只好将就一下,让自己的孩子代替自己受苦。
翁佳蕙正式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小蕙仙,但是却给自己的儿子取了个好名字,姓翁,跟着她们老家的人,遵照的是一样的规矩,从的是玉字辈,
这个孩子叫翁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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