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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8章 老王的赠言

目断千山 牧鱼老者 3343 2021-03-28 12:21

  [第1章引子]

  第8节第8章老王的赠言

  清晨,高音喇叭里嘈杂的音乐一响,白明就起床做出发的准备。

  在弄堂口等了半天,未见老王来,芳芳妈赶紧去热了两个大红薯,用牛皮纸包好塞进白明的挎包里。芳芳两眼通红,始终一言不发。白明也很难受,却强压在心里。打记事时起,芳芳就和他在一起,在他心里,芳芳是伙伴,是妹妹。在认识肖兰之前,他甚至还不懂什么叫爱情,是肖兰,这个大城市里早熟的美丽女孩,一步一步诱导他感受到了世界上还有一种美妙的东西——爱情。虽然深怨肖兰在出了事之后就不再见面,但这些天里他终于想通了:与肖兰,是再也不可能走到一起的了。对爱情,虽然他的理解和体验还很肤浅,这些天里,那种思念有时竟死死地揪住他,让他魂不守舍。好在有一份事做,可以排遣。至于芳芳,虽说那年少不更事试了一下,但对她,绝对没有爱情。

  一辆破旧的吉普车鸣了一声喇叭,缓缓地在弄堂口停下来。老王跳下车,与芳芳一家人打了声招呼,冲白明点点头。一直不声不响的芳芳突然扑过来,紧紧抱住白明。看着她通红的眼睛,白明心里一震,他感到,芳芳已经对他产生了异样的感情,虽然还夹杂有其他的情愫。这时,街口聚满了前来送行的邻居,见芳芳抱住白明不放,都以为这姑娘是舍不得白明哥哥走,唏嘘不已。芳芳妈看出了苗头,赶紧跑过来拉芳芳。

  老王示意白明上车,他犹豫了一下推开芳芳钻进车里。在邻居们的祝福声中,车子缓缓行驶了几十米,突然,老王一鸣喇叭加大马力,吉普似箭一般飞出去。

  听到喇叭声,芳芳如梦初醒,飞身去追赶。她母亲在后边急得大叫。到底是习武的,跑到几百米的时候,竟然被她追上了。老王发现芳芳在追赶,一个急刹停下来。

  芳芳也停下来,发现自己已追到了郊外,呆呆地站在那儿。白明赶忙下车去劝慰她。

  都说女大十八变,白明看着芳芳红红的脸蛋,猛然觉得芳芳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真个是古书里描写的佳人:美目含波,粉面藏春,娉娉袅袅百媚千娇。本想拍拍她的肩膀说些安慰的话,手竟硬生生地收了回来。两个人就这样站着,谁也不说话。老王忍不住轻咳了一声。白明醒过神来,摇摇手转身打算上车,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挎包里取出速写纸和铅笔,刷刷刷几笔画下芳芳的肖像,签上题款,郑重地递给芳芳。画上的芳芳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一只手拈着衣襟,另一只手欲伸出去。芳芳看了一眼,要过铅笔,在旁边飞快地添上几笔,成了白明伸手去牵芳芳的手。芳芳把铅笔还给白明,从裤兜里掏出小时候他外祖父为她雕刻的一只小木偶,塞到他手上——那是以芳芳为原型的,然后猛地扭身朝城里跑去。

  出城不过几里,路便陡起来。吉普车七拐八拐,像一直在往山里开,又好像一直悬在山梁上。远处的云雾在山峦间缭绕,时而弥漫天地,时而似瀑布缓缓流泻。吉普宛如一艘小船,忽而浮在浪尖上,忽而没入波谷里。白明去外省读书时路途那么远,似乎也没见过这种景致,心中的压抑与不安,渐渐地被这种新奇的感觉融化了。

  以前,外祖父是从不让他带芳芳来这个方向玩的,因此,长到二十岁他竟然还是第一次走这条路,想到这里,不禁感到惭愧。记得有一次外祖父喝醉了,对他说,自己二十岁时就游遍大江南北了。也就在这一年,立志要做江南第一才子,可惜就在这一年,科举被废除了!记得当时外祖父红着眼睛,瞪着他问:“小子,知道才子是什么意思吗?文章,身手,还有,琴棋书画,样样都是这个!”竖起精瘦的大拇指使劲摇了摇,继续说,“躲在家里有人知道你是才子吗?要出去见世面,闯世界游历!”可惜外祖父很少喝醉,没喝醉时又绝口不提过去的事。但从他对白明的要求来看,确实是按照“才子”的标准来打造的。再看白明的表现,想必老夫子还是颇为得意的,以致白明被大学开除,给了他致命的一击!

  “在想你外公吧?”等到路面平缓了些,老王柔声问。白明点点头。老王接着说:“你外公是个大好人!”白明看看他,没做声。老王继续说:“那年我从省城被精简到这里的派出所当民警,有一次参加处理群体抢劫粮食的恶性事件,受到部分群众的围攻,你外公把我护在怀里,硬是用身子去抵挡棍棒和砖石的攻击。那帮群众打着打着,被感化了,自动退走。”说到这里,老王停下车,伸手擦了擦泪,叹了一口气,又继续开,“要不是他,说不定我早就被打残打死了。”说完,加大油门往山上冲去。

  吉普在一个大山坳里停下来。老王跳下车,大声说:“约好下午三点到路口来接你,现在还早,休息一下再走吧!”白明被颠得正难受,赶忙跳下来。

  路旁的山崖下有一眼泉,泉水静静地往外淌着,用条石砌的井台,旁边立有一块石碑,上刻:公元一九五八年菊月东方红一营。见笔力遒劲,颇有功力,白明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老王解释道:“这是当年修路的‘右派’留下的。”随即趴在井台上,咕嘟咕嘟喝了一气,咂咂嘴,站起来,对白明说:“在城里难得喝上这样的好水,你不试试?”白明学着老王的样子,也趴下去喝,不小心被呛得咳嗽不已,赶紧爬起来,尴尬地对老王笑了一下。老王慈爱地笑了笑,跑到对面的草地上,对白明招手。

  顺着老王的目光,白明惊讶地发现,远处一带破旧低矮的建筑,死气沉沉地躺在阳光地里。

  “那就是你生活了二十年的小城,巴掌大,五分钟从南走到北。贫穷、落后、脏乱——除了还算淳朴的人们,没什么可留恋的。”老王自顾自说,“将来有机会,要么去大城市。要么呢,就在乡下享受田园乐趣,古时的隐士文人,大多喜欢这种生活。其实呢,生活幸福与否,就看你对生活抱持什么态度。与我一道被精简下来的许多人,都一直在抱怨指责,仿佛去小地方去农村工作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生活在大城市似的。现在有了政策,就一窝蜂地往城里挤。其实,舍小我成就大我,才不失为生活的最高境界!”

  貌不惊人的老王说话竟像哲人一般!白明惊讶地看着他,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十八岁那年,外祖父也曾同他探讨过类似的话题,但直到今天,他似乎才有了真正的感悟。

  白明不了解,其实老王是一名老牌大学生,被精简下放到小城之前曾是省城机关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他说这番话,既是有感而发,也是有意为之。

  老王看看白明,在草地上躺下来,示意他也躺下。

  “你老家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令人神往。”老王憧憬地说,“十里不同音,五里不同俗。青年男女自由奔放,寡妇也不必坚守清规戒律。风景秀丽,美食无双,民风淳朴。你去了那里,要想尽快融合到当地人之中,恐怕还得入乡随俗。”白明对这番话不是很理解,犹豫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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