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大地之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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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看着他,然后就明白他说的都是实话。“嗯,”我说,“可能是别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是我会弄清楚的。那么,”我说,“你为什么来我家?你想要什么?”我问。“嗨,”他说,“伊丽莎,我想今晚翻过山,但是我没有鞋,我光着脚。”他说。然后,当然我看见了,我想当时由于太激动,起初并没有注意到,但是他站在那儿,衣衫褴褛,流着血,光着脚。我跟你说吧,当时他的模样太让人惊叹了:他当时没穿鞋,没穿外套,除了一条破破烂烂的长裤外,他几乎什么也没有穿,好像他在监狱里一直穿着那条裤子睡觉似的。此外,那件肮脏的旧法兰绒衬衫已经破烂不堪,垂在肩头。他的头发乱蓬蓬地纠缠在一起,就像一个鸟窝,垂在眼睛上方,他的胡子可能有六个星期没刮过了——哎呀,他好像进监狱后从未剪过头发,从未刮过胡子,灰熊见了也能给吓死。唉,我后来跟你爸爸说,他们想尽一切方法让他逃跑,却没想到给他最需要的东西:他们给了他枪和子弹去杀人——似乎他还没有杀够人——但是他们却没头脑,没想到给他鞋子,好让他走路,也没有给他衣服让他保暖。“这可是我以前闻所未闻的事啊!”我对你爸爸说。
“不管怎样我得找双鞋。”他说。“我不想翻山的时候把脚割破,”他说,“如果我不能走路,那我就完了。他们肯定会把我抓住。”“嗯,那是当然,”我说。“所以,”他说,“这就是我来此找你的原因了,伊丽莎。我知道你不会告发我,我可以靠你来帮我。如今,”他说,“你看我这大脚,而且我知道,”他说,“只有一个人的鞋适合我,那就是甘特先生。如果你愿意给我一双他的旧鞋——什么鞋都可以——我会付钱给你。我有很多钱,”他说,然后他抽出了一大沓钱,显然他很有钱,“你要多少我就给你多少。”“不,埃德,”我摇了摇头,“我不需要你的钱,”——当然,我不能碰那些钱,那些钱上面好像沾满了鲜血——“我会给你鞋的。”所以我就去了衣柜,把鞋子拿了出来。一双很好的新鞋,嗯,那是你爸爸两个月前买的,鞋子很好,因为他一直都很爱惜他的衣服物品。“给你,”我说,“我希望你能穿得上。”哎呀,他当场就穿上了,鞋子正合他脚,嗯,好像专为他定做的一样。唉,你知道,他虽然是个杀人犯,但他还是露出了他仅有的感情,他握住我的手哭着说:“只要我活着我决不会忘了你。如果我能做点什么来报答你,”他说,“我一定会做到的。”“嗯,你能做得到,”我说,“你现在就可以在这里做。”“什么事?”他问。“我不想要你的钱,”我说,“我不想碰那钱。你可以穿着鞋,埃德,我希望它能帮你逃掉——你需要鞋,”我说,“但是你并不需要你放在裤后袋里的手枪了。”我看见枪了,你知道,他走路的时候裤子后袋胀鼓鼓的。“你已经杀了很多人,”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你逃没逃掉,我再也不想听见你杀人了。你把枪给我,”我说,“然后快走吧。他们要是抓住你,那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唉,他看了我一阵子,好像还拿不定主意,然后把枪递给了我。“好吧,”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我想它对我也没什么好处,如果他们抓住我,我也不在乎。我一生犯了这么多罪,”他说,“我现在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了。我最好早点解脱。”
他说。“不,”我说,“我不喜欢听你这样说。你有一个和你风雨同舟的妻子,还有小孩子,嗯,”我说,“你得为他们着想。你走吧,”我说,“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重新开始,等你准备好了,再来接她,我认识她,”我说——我看着他的眼睛——“我了解她,她会去的。”
唉,这些话让他受不了。他说不出话来,他扭过头说:“好吧。我会尽力的!”“那么,你快走吧,”我说。“我不想让他们发现你在这里,”我说,“我希望你一切顺利。”“再见,”他说,“从今以后我会试着过不一样的生活。”“对了,你就应该这样。你必须设法弥补自己造成的伤害。走吧,”我说,“再不要犯错了。”
于是,他就走了。我听见栅栏嘎吱一响,然后就看见他上了街,我想他是朝山那边去了。他逃走了,没错。我再也没见过他。
嗯,他走后不到十分钟,你爸爸就回来了,你知道,他有新闻要告诉我,所以很激动。
“哎呀,”他说,“他们跑了,五个全跑了。汉斯利和一大群人为了取枪把布莱克五金店的玻璃给砸了,他现在和地方治安维持队去追他们了。”
“是吗,”我说,“你得跑到市里才会知道那件事,是不是?下次你还要像那样追着跑,才能回来给我说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怎么,”他说,“你是怎么听说的?你知道了吗?”他问。“知道!”我说,“哼,我知道的比你知道的多。”我说。“我是直接得到消息的,”我说,“我也根本不用出门去打听。”“哎呀,”他说,“怎么回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走了以后来了个人。”我说。“是谁?”他问。我看着他。“埃德·米尔斯来这儿了。”我说。“老天爷!”你爸爸说,“你是说那个杀人犯来这儿了——到我家了?你没有报警吗?”他问,“你没有告诉邻居?”“没有。”我说。“哎呀。我去,”他说,“我现在就去。”然后他就起身要去。我把他挡住了。“不要,”我说,“你别这样做。你待在这里。嗯,我向他发誓我不会出卖他,我们要信守诺言。你安静些。”他想了一会。“好吧,”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毕竟,也许这样做最好。但这是我听过最奇怪的事了,”他说。“确实!”
唉,他们逃跑了,没错。一个也没被抓住。当然,几年后你爸爸去加州,杜鲁门曾对他说,他在科罗拉多的时候埃德和劳伦斯去过他家。当然,不到六个月那两个姑娘就跟过去了。劳伦斯的妻子,就是玛丽·杜鲁门,一两年后得了肺病死在科罗拉多了,我不知道劳伦斯后来怎么样了。据说他定居在堪萨斯州,又结婚了,生了很多孩子,现在仍在那里生活。嗯,在那个地区他是个富有且受人尊敬的人。
当然,我们知道埃德·米尔斯的事。我是从多克·汉斯利那儿知道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杜鲁门告诉你爸爸,埃德逃出来后就到了科罗拉多州,然后就去了山上的矿区干活,当然,等他派人去接艾迪的时候,他都准备好了,然后她就跟他去了。嗯,杜鲁门说,她和他在那里生活了一年左右,她又回到她父亲家了。噢!她说了那件事,你知道!说那太可怕了,她再也受不了,说埃德快要疯了,有时他会神经错乱,疯狂地尖叫着说他杀死的那些人的灵魂从坟里出来找他,缠着他折磨他。“你明白,是不是,”你爸爸说的时候我对他说,“你明白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知道这句话一直很灵,”我说,“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是啊,”他说,“就是那样。绝对是内疚。”他说。“所以我就把她从他那里带回来了,”杜鲁门说。“我把她送回东部,她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当然,”他说,“他威胁我——他威胁要杀了我,但是我明白这个人要疯了,我再也不会让她回到他身边了。”他说。
嗯,艾迪又回家了,离了婚:当然,是卡什·基特替她诉讼——那还是他当选参议院议员之前的事了,当时他还只是个执业律师——据说,在诉讼过程中,他爱上了她,然后娶了她,不到一个月她竟然拿到了最终的裁决文件。“哎呀,他们没等多长时间,是吗?”我对你爸爸说!“我觉得,”我说,“他们好像已经等了很久了。”“啊,老天!”你爸爸说,“葬礼中剩下来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筵上的宾客。[106]这就是哈姆雷特对霍拉旭说的话。”他说。“就是如此,”我说,“正是如此,一点没错。”
嗯,然后,他们就派多克·汉斯利去西部抓一个杀人犯,当然,他回来时说他在墨西哥碰到了埃德·米尔斯。说他当时正坐在一艘从得克萨斯州开往墨西哥的船上,就在那儿他看见了他,而且是面对面的——埃德·米尔斯。多克说他留了胡子,但他还是认出了他,“不过,我给你说,”他说,“他变化很大。再也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他说。多克说他看起来像个死人,说他只剩下一副躯壳了。“哎呀,”他说,“他简直就是皮包骨头,就像松鼠一样身上没有一点肉。”他说。“哎呀,”我问,“那他认出你了吗?他跟你说话了吗?”——当然,你知道,我想知道真相。“嗯,天哪,是啊!”汉斯利说。“我们一起住了四天,非常要好的好朋友。”他说。然后,他接着说,“当然,”他说,“他在船上一看见我,还以为我是去抓他的,他马上走过来要自首。‘喂,多克,’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是要把我抓回去,’他说,‘我准备好了。’‘哎呀,不是的,埃德,’我说,‘你错了。我是来抓其他人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我说,‘我不想要你——此外,’我说,‘就算我想抓你我也没权逮捕你,我没有逮捕令。’‘唉,’他说,‘反正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死之前还要去杀一个人,’他说,‘然后,他们就可以抓我,随便怎样都可以。’”“啊,是谁?”多克问他,“你想杀谁?”“卡什·基特。”他说。然后多克说他非常恨这个人,因为他使他离了婚,而且还娶了他的老婆。
所以多克说在他回家之前,埃德给了他一封信,让他回去后交给基特——他说他亲自看了那封信,你知道,说他一生都没看过那样的信:“我可能是个杀人犯,”埃德说,“我良心上有许多债要还,但是我一生从来没有如此卑鄙到要偷别人的老婆。听着,”他写道,“你当留遗命给你的家人[107],因为我快回来了。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年,或者是十年,但是我会回去的,”他说,“我有一笔账要和你算,你要准备好。”哎呀,多克说当他把那封信交给基特时,他打开看了,说他脸都白了,你能看见他在发抖。我想,当然,从那天起他就一直活在地狱里,直到有一天有消息传来说埃德死了——因为,当然,埃德没有活着回到那里,传说他在墨西哥的酒吧里被人杀了。但是你要相信他回来了。
哎呀,事情就是这么回事,真的: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然而——那件事一直在困惑着我,你知道——“二……二,”“二十……二十。”——这声音究竟是什么意思?
“哎呀,老天,”你爸爸说,“什么事也没有!不管怎样,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他说,“那是你想象出来的。”
“你等着,”我说,“你等着瞧。”
没等多长时间。我们没有等多久。
这一切在吃饭前就开始了,大约是一点钟。哦,老天!我感到某种东西在我体内拼命地撕扯着。他回来了,早早地回了家,就在那里,你知道,正在后院里从他买回来的猪肉上取猪油。“哎呀,你干什么?”我大叫起来,“你为什么要买那些东西?”孩子啊,孩子!那太浪费、太奢侈了!哎呀,我跟他说过,要不是我,他可能把自己挣的每一分钱都送给肉贩子、农民和酒吧老板了——他就是抵挡不了那些东西的诱惑,你知道的。“哎呀,你这个人啊!”我说,“你干的这叫什么事呀!”当时我们储藏室还有他买的火腿和熏肉,六根熏火腿,你要知道,现在他又买了整头猪。“哎呀,老公,你想用这些猪肉把我们吃死呀!”我说——真的!我们自己还养了一些鸡,还有从市场上匀来一块十二磅重的烤肉——“哎呀,我们都要吃病了,”我说,“你会把孩子们吃坏的!吃这么多肉对身体不好。”你想一想!那种浪费,——孩子啊,孩子,一想到他那样到处挥霍钱,有多少次我坐下来为这事大哭。“哎呀,天哪!”我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贪吃的人!”我想要激起他的自尊心。“哎呀,你只会想到你的肚子!嗯,你不妨停下来想一想:如果为了享受你的口腹之欲,把你挣的每一分钱都滚进肚子里去,那你还能盼着攒下家产吗?哼,我敢打赌!老公!我觉得你把你的智慧全吃进肚子里去了!”哼,一点没错!他偶尔碰上了一个老农民拉着一大车鸡蛋要卖,卖完后他要出城回家去,结果他全部给买了下来,真的。哎呀,你听我说!这可是真事!想想他竟会那么愚蠢——当时他就打发了那个人,拿着四十打鸡蛋回家了——天哪!当时我气得直想把那些鸡蛋扔到他身上!——那时候我们家还养着母鸡,每天都能产下新鲜的鸡蛋。“哎呀,你怎么能上这样的当呢?”我问。“嗨,”他愚笨地说,“他按一打七分钱把鸡蛋卖给我。这太便宜了,”他说,“不买似乎有点可惜。”“哼,我不管这个,”我说,“就算他按一打两分钱卖给你,那也是白白糟蹋钱,”我说,“我们永远也吃不完那些东西。”“噢,我们会吃掉的,”他说。“我们给孩子们吃。”“哎呀,天哪,老公,你在说什么!”我说,“你会把孩子们吃腻的,他们以后看都不想再看鸡蛋了。他们再也不会吃鸡蛋了,”我说,“鸡蛋都会坏掉的!”然后他就一脸困惑地看着鸡蛋,这就是他干的事!“嗨,”他说,“我以为这样做很划算。现在看来我错了。”他说。
真的!他有一次回家时带来了一车香瓜和西瓜——二十七个西瓜,你要知道,天知道有多少个香瓜,我估计有几百个。“想想你就那么没脑子!”我说。 上帝的孤独者(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