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前,学校第一教学楼的顶楼——第十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潇嗣博正在埋头看着一份文件,他的同事们都已下班回家。办公室里只有潇嗣博一人,潇嗣博将文件仔细看了一遍后,理了理眼镜,向办公室的门看了一眼,那门半开着。潇嗣博叹了口气,默然无语。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走进了办公室。那人西装革履,正是潇嗣博大学时的室友、铁哥们,现在的同事——邓伯威。邓伯威走进门来,坐到潇嗣博的对面。找了杯子泡了两杯茶,一杯给自己,一杯给潇嗣博。将茶端放到桌子上来。问道:“潇院长,那天我委托你的事,可都妥当了么?”潇嗣博除了做教授外,还是文学院的副院长。
最近几天中,邓伯威委托过潇嗣博的就一件事:那天早上邓伯威没来学校给白俊庞等一班的学生上课,曾委托潇嗣博转告学生。潇嗣博缓缓的说道:“小事一桩。”
邓伯威沉默了一会儿。两人的关系亲如兄弟,既然潇嗣博称作小事一桩。那么,连个谢字也显得很没有必要。两人做了同事后,潇嗣博为人稳重,邓伯威常犯疏失。就全靠潇嗣博给他分说解释。
邓伯威问道:“学校没追究我吧?”
潇嗣博道:“学校方面没什么事。你那天怎么又和孟蝶吵架了呢?”那天早上白俊庞等人不知情,以此在教室里作了各种猜想。但邓伯威没来上课,其中的原因,潇嗣博自然知道的比较多一些。
邓伯威叹了口气。说道:“孟蝶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鸡毛蒜皮的小事,她都要和我理论半天。”
潇嗣博听了这话,便没再多问,押了口茶水。把手上的文件递给邓伯威。说道:“你看看,这是今天新出的文件。”
邓伯威接过文件,看了一眼。脸上有些吃惊。念道:“七十周年庆祝盛会举办事宜。”念完了大字标题。叹了口气,脸上略有些迟疑。问道:“学校都成立七十周年啦?”
潇嗣博的脸上平静如水。说道:“是七十周年了。过几天举办七十周年庆祝会呢。”
邓伯威像是不知道这件事情,问道:“怎么我不知道呢?”
潇嗣博道:“你这几天一直没在学校,这是刚刚开会商议决定的。你连会议都没有参与,怎么能知道呢?所以会议一结束,我打电话给你,让你赶快回学校来呢。”
邓伯威以手加额。说道:“咳咳,幸好,幸好。”他说的两个幸好,一个是说幸好有你在学校,另一个是说幸好你和我是好朋友,发生什么重要事件时,你都可以为我挡一挡。
潇嗣博缓了缓。说道:“学校对这次盛会很重视呢。”
邓伯威便将那份文件随手翻了翻,见有十来页厚。不耐烦细看。问道:“这次举办盛会,都有哪些内容呢?”
潇嗣博道:“盛会开始当天,先是开幕式,开幕式完了后,是歌舞表演。每一个班级或者一个系的,表演一支歌舞。歌舞表演结束后,有运动比赛。当然啦,我们最看重的是开幕式当天的讲演。那演讲稿由我们负责组织编写,这也是我打电话叫你来学校的另一个原因。”
邓伯威听了后。说道:“我就知道准没好事。”
潇嗣博道:“话不是这样说。七十周年校庆,正如学校的七十岁寿辰呢,这可是件人人看重的大事。”
邓伯威听后,嗤之以鼻。说道:“具体是在哪天开始呢?”
潇嗣博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你看你,连这么重要的会议都没来参与,现在连个时间都不知道了。”顿了顿。说道:“具体时间尚未定下,大致就在这个月的月末。”
邓伯威算了算时间。说道:“那不是要开到端午节去?”
潇嗣博道:“端午节前结束,到端午节时,学校正常放假。”
邓伯威‘哦’的答应了一下。
潇嗣博忽然问道:“今年端午节,晓成要回来吗?回来的话,倒可以聚一聚。”
邓伯威道:“我抽个空打电话给他,叫他回来。”
潇嗣博道:“那就好,那就好。”
提到邓晓成,自然就会想到潇舒雅。潇舒雅和邓晓成自小一起长大,潇嗣博和邓伯威也看在眼里,虽然没有说明白,但彼此心照不宣。一个想要东床佳婿,一个想要贤惠儿媳。
邓伯威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拿起电话走出了办公室。像是在跟人吵架,潇嗣博继续低头看着文件。
邓伯威刚接完电话,就走进办公室来,潇嗣博听他语气激动。问道:“怎么回事呢?”
邓伯威道:“就是死不肯动脑筋,也罢了。你把道理跟她说了,她偏不信。我说这样行,她非要说那样也不错呀。按她那套做了。嘿嘿,颠二倒三的要不得了,她又来问你。该怎么办了?硬是要弄成残局,等我收拾。”
潇嗣博知道他话中所指的人便是孟蝶,他刚刚出去接电话,肯定又是为着什么事和孟蝶闹了一场。潇嗣博问道:“这次又是为什么呢?”
邓伯威道:“我刚刚在教她杀鸡。”
潇嗣博和邓伯威本来很熟悉的,听了这话后,也不禁感到很有些奇怪。问道:“你用电话教她杀鸡?”
邓伯威表情平平,丝毫不觉哪里奇怪。道:“我给她说得很明白了,叫她抓紧了鸡,先割破喉咙,扯一片羽毛,从喉咙穿到嘴里。卡着,过了一两分钟后,等鸡断气了。再用开水烫。她只等了半分钟,就放开了,鸡还没断气,正在装死,一旦放开了,就乱飞乱跳。跳得她全身沾满了鸡血,打电话来怪我。几十岁的人了,连杀只鸡都杀不死。”
潇嗣博道:“杀鸡这种粗活,你去做就行了,干嘛要让她做呢?”
邓伯威道:“你是不知道哦,以前我就教她杀鸡,她说什么鸡也是有命的,要她杀鸡,她下不了手。”
潇嗣博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疑问。道:“她是不是信佛的?”
邓伯威道:“说得就像是佛教子弟,不杀生。结果就是我杀,等我炖好了。嘿嘿,她把鸡腿鸡胸鸡翅都撸走。留鸡头鸡爪鸡屁股和一个光骨头架子给我,还说什么鸡屁股上的肉厚,好下酒。她要是信佛,还会吃鸡吗?她哪里是信佛了,是怕沾染到鸡身上的腥臭味。我这次费了好半天,才说服她,让她杀鸡的,被她弄得不可收拾了。”
潇嗣博听他满口责备孟蝶,出于朋友间的好心,自然希望他和孟蝶和睦相处。便说道:“梦蝶什么都依仗你,那才好呢。如今世道不同了,像她这样的女人几乎是绝版了。”
邓伯威道:“她要是肯听我的,我还和她吵什么?你和蒋悦结婚二十多年了,从来没听过你们吵架吧?”
潇嗣博笑了笑,没有回答。
邓伯威忽然叹道:“想当初我帮你送情书给蒋悦,我记得她当时看了情书后,半似伤心,半似开心,竟然就答应了你的追求。打那时候起,我心里常常羡慕你们。二十多年来,相敬相爱,就好像这二十多年只是一个瞬间,看上去是变化了许多,一切又如在昨日。我倒想问问,你们二十多年不吵不闹,是怎么做到的呢?”
听了这话,潇嗣博便想起了当年和蒋悦谈恋爱的情景来:写情书追她被当场拒绝,自己身心受挫,邀约一班室友喝酒遣怀,接着一场大醉,借着醉酒,在亭子里悲恸大哭;而后多方打听,终于知道蒋悦喜欢打篮球的人,于是买了球衣球鞋,常去球场上,只为能引起蒋悦的注意;往后去图书馆和蒋悦‘偶遇’。再到后来写第二封情书追求蒋悦、、、、、、。一幕一幕地浮现在脑海里。
潇嗣博一生笃诚宽厚,这时已五十多岁,额上已有了皱纹,头上也露出了几缕斑斑的白发。往事依稀,这时回想起来,但觉浮生若梦,弹指芳华,已不再是当年。然而终于得能与蒋悦携手,当初的爱情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成了现实。不由得老怀大慰,一向严肃的脸上也不禁柔和起来,嘴角边不自觉地皱出了美满的微笑。缓缓说道:“昨天是怎么爱她的,今天就怎么爱她,明天还这么爱她。要说变化是有的,我们都变老啦,与以前是有了许多的不同,唯有爱她的心一如当初。”
潇嗣博顿了顿,兴犹未尽。又说道:“便觉得这世上的事没有什么是非得争着吵着才能解决的。”
邓伯威听完,感叹不已,他和孟蝶一直争吵着,因此常常闹脾气。当然争吵有争吵的情趣,平静有平静的默契。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潇嗣博说道:“那鸡就不用做了,告诉孟蝶,别做饭了,今晚过来吃。”
邓伯威笑道:“也好,我那里有一瓶八二年的汾酒,还没动过。几晚就开封,和你尝尝。”
潇嗣博听到八二年的汾酒,忍不住喉头涌动,吞了口口水。说道:“好得很,好得很。”
眼看着天色昏黑,两人关了办公室的门后,各自回去。 老东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