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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滴血特产之:酷吏(4)

轻松幽默侃唐朝 草军书 5091 2021-04-06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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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十字广告语并不是我的原创,而是唐朝著名酷吏之一王弘义之言,我只不过是把王酷吏的话用现代语言翻译了一下。当时,白兔御史王弘义根据丽景门的谐音,将丽景门戏称为“例竟门”。竟,尽也。例竟门的意思是,凡进入此门者,照例没命。拿现在的话讲,就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当然不是躺在担架上或救护车里,而是躺在棺材里。

  来俊臣带领着周兴、侯思止、王弘义、郭弘霸等一帮酷吏把丽景门诏狱变成了可怕的杀人基地,数不清的大臣命丧于这座监狱。

  看完来俊臣的生平介绍,我实在找不出一个能真正配得上形容他的词汇。

  作为一个写史者,我向来要求自己尽量客观理性,不要把个人主观情感掺入到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当中。我相信,如果大家从第一本看到现在,应该会或多或少感受到这一点。但在评价历史人物时,本人还有个原则,那就是对于祸国殃民的大奸大恶之徒,除了不问候他的先人,我简直想把《辞海》中所有贬义词都找出来堆到他们身上将他们埋掉。

  来俊臣就是这样一个让作者我有这种冲动的大奸大恶之徒。可我觉得,对于来俊臣这样的缺乏人类基本善良和正常情感的衰人,将现有汉字中的一切贬义词汇拿来形容他的歹毒无良都显得苍白无力。

  勉强用一个相对贴切的词语来形容他吧:魔鬼。

  不过,这里的“魔鬼”两字得分开来讲,因为和来俊臣这个大巫比起来,魔鬼只能算个小巫。

  本章所说的“魔鬼”有两层意思:“魔”是指恶魔。至于“鬼”指的是什么,先卖个关子,看到后面就知道了。

  “恶”是来俊臣的最典型特征,就如同和珅的贪、秦桧的奸、鳌拜的狂、赵高的阴一样,来俊臣的突出标记就是一个“恶”字,一个恶贯满盈的恶魔。

  鸡鸣狗盗的来俊臣受到武则天的重用后,立即开始了肆无忌惮残害朝中大臣的恶行。他揣摩武则天的心思,根据武则天的暗示或授意,杀死了数不清的无辜生命,其罪罄竹难书。

  来俊臣最突出恶行是滥用酷刑,草菅人命。在这个恶魔眼中,别人的生命轻于鸿毛,对他来说,杀一个活生生的人真的比杀一只鸡鸭鹅还简单。最让人切齿痛恨的是,他在审讯所谓的犯人过程中,手段酷烈到令人发指。为了得到他想要的口供,让犯人招供自己有谋反之心,来俊臣带领手下酷吏,想出了无数常人难以想出的逼供酷刑,光是枷刑就有十种。

  这十种枷刑每一种都有一个听上去让人心悸胆寒的名字,这里,作者将其一一列出,请勿嫌我文字啰嗦。为了保持其原味毒性,现一字不差照录古籍:

  一曰定百脉。

  二曰喘不得。

  三曰突地吼。

  四曰着即承。

  五曰失魂胆。

  六曰实同反。

  七曰反是实。

  八曰死猪愁。

  九曰求即死。

  十曰求破家。

  瞧这些名字取的,貌似三字经,其实是一帮神经。

  我想,不需要任何现代语言解释, 这十种酷刑的字里行间分明已透出了无边的血腥和恐怖。

  我觉得,唐初的酷吏群体完全是一个虐待狂群体,这个群体中的酷吏可以说是思想超级变态的一群狼人,他们以杀人、害人、折磨人为乐事,在被虐待对象痛不欲生的惨景面前,他们不但不会生出怜悯同情之心,反而会有高度亢奋、癫狂的快感,这不是违反人类正常人伦情感的畜牲又是什么呢!

  其实被人类用来骂人的畜牲对人类多是有益无害的,反倒是人类经常残害它们,所以,畜牲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则是来俊臣这样有思维的畜牲们,他们的每一根思维神经都毒到见血封喉。来俊臣这帮酷吏在“研发”酷刑种类方面的思维超级发达,发明起稀奇古怪折磨人的酷刑来就跟经验老到的演员在片场飙戏似的,一个比一个方法骇人,他们脑子里的各种酷刑似乎层出不穷到能撑爆100G的硬盘。

  空口无凭,下面我们来看看来俊臣发明的几个酷刑。

  “玉女登梯。”

  这名字浪漫诗意吧?

  而事实却是只有梯子,没有玉女;千万别因为某些“三俗”饭店老板把削了皮的黄瓜叫做“玉女脱衣”,大家就认为“玉女登梯”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可怕着呢。

  这是一种横竖都要人命的酷刑。具体方法是强迫审问对象爬到梯子上,然后在他们脖子上栓上绳索,再叫人在地上使劲朝后拉绳子。

  对被审对象来说,结果只有两种:要么被绳子勒死,要么掉地上摔死。如果抓住梯子不放手就会被颈子上的绳索勒得窒息而亡,而如果放手,从高空直挺挺地摔下,也是死路一条。

  用绳子系住被告的脖颈的酷刑还有招叫做“驴驹拔橛”,就是把人头当成栓毛驴马驹的木橛来拔。先把被告绑在一根固定的柱子上,再将绳索套住被告脖颈,然后命几个彪形大汉一齐发力向前猛拽绳索,如果被审者不交代出让来俊臣满意的口供,那必将会出现脖子被生生拉断的身首异处惨状。

  讲到酷刑逼供,我们最熟悉的应当是渣滓洞集中营。国民党反动派对被逮入魔窟的进步人士施以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往手指甲里插竹签等酷刑,虽然也很残忍,但和以来俊臣为首的唐朝这帮野兽祖宗比起来,却只有不及而不会有过之。

  来俊臣让人发指的逼供手法还有很多,如“不问轻重皆注醯于鼻”、“掘地为牢,寝以匽溺”。

  “醯”是醋的意思。甭管是哪个,只要进了来俊臣主持工作的大狱,都必须得来上半斤八两的醋。

  不要以为是喝醋啊,那太便宜你了。“喝”诏狱的醋比喝毒药还难受,因为来俊臣不让你用嘴喝,而是“注醯于鼻”,先把你头脚来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倒立,然后拿鼻子当漏斗,把醋哗哗哗往鼻孔里灌。

  怎么隋唐朝期间的酷吏都好这口啊!

  往别人鼻子里灌醋,来俊臣不是第一个,本书第一部中,那个西北军阀薛仁果也喜欢把别人的鼻子当醋壶,每打下一座城池就把富人抓起来,之后小河流水哗啦啦地朝他们鼻子里倒醋,逼他们交出财物珍宝。

  老规矩,对于这种我们正常人看来无法理解的行为,还是将其归结为两个字:变态。

  “掘地为牢,寝以匽溺”也是来俊臣变态酷刑大全里的一种。这句话的大致意思翻译出来是,在地下挖个大坑,然后向坑里注入污七八糟的粪秽脏水,再把犯人关进去。这太苦了,一天十二个时辰,浑身都浸泡在污水中,无法休息、无法睡觉,谁能站着睡觉,谁能扎猛子睡觉呢?

  这么站上一两天,犯人要是不交代,就会被泡得全身腐烂浮肿,最后或感染生病而死,或体力不支倒入水中淹死。

  除了痛死、淹死、病死的,监狱内还有许多犯人是饿死的。来俊臣把他们抓来随便扔进一间监房,然后“绝其粮,囚至啮衣絮以食”。

  完全断绝被囚者的粮食供应,不给他们吃任何食物,最后囚犯饿得没法,只好吞食棉衣里的棉絮充饥。

  这其实谈不上是“充饥”,因为将棉絮塞进胃里只会加速自己的死亡,树皮、草根都是可以消化的,但棉絮无法消化。不过,这是可以理解的,人饿急了,胃需要一种饱胀感。在同情那些撕扯棉絮的囚犯,我还生出一种杞人忧天似的担心:假若是在连西北风都没得喝的暑夏,他们又到哪里去弄果腹的棉絮呢?

  这种担心真的是多余的,历史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凡是被来俊臣抓进监狱的人,“大抵非死终不得出”。

  吃棉絮是死,不吃棉絮也是死。实际情况确实如此。来俊臣得势期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杀人,用“杀人如麻”形容他的恶行一点也不算夸张:“前后坐族千余家。”

  一千多户家庭遭到斩草除根似的族诛,这个死亡数字太让人触目惊心。即使按照每户牵连到三个家庭二十人计算,死于来俊臣之手的就有两万多人!而来俊臣恶势薰天的权力生涯总共也就十年时间,期间还有三年时间因贪污罪被贬到地方担任小官。

  这样一算就更可怕了,就是说,在短短七年的时间里,来俊臣一共折磨死了两三万人,平均每天都有十几条生命在他的手中消失。来俊臣是唐朝杀人最多的酷吏,这个杀人之最即使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极其罕见。

  因为来俊臣的存在,唐初时候的那段时日,空气中充满了死亡的气息,除了武则天本人和皇室成员,其他任何人,包括宰相在内,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会突然被酷吏逮捕,然后突然被杀。因为来俊臣、索元礼等人有这样的权力,只要有任何人告朝臣有危害朝廷的不轨行为,来俊臣都有权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随时随地将其逮捕下狱。不管你是二品的三省首长还是三品的六部部长,统统都会栽倒在四品的御史中丞来俊臣主持工作的丽景门的诏狱中。 轻松幽默侃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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