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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唐太宗的魔镜(4)

轻松幽默侃唐朝 草军书 4382 2021-04-06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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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娶之事进展得很顺利,唐太宗就等着洞房之喜了。

  但是,就怕但是,最令唐太宗心里发毛的魏征又作为“但是人”出现了。

  就在“册使将发”的时候,魏征站出来向唐太宗举起了红色反对牌。反对来得真是时候,因为如果去郑家册封的使者到郑家把册封郑美眉为充华的诏书噼里啪啦一念,就代表生米已做成熟饭,任何人反对都没用了。

  魏征上表谏阻的理由很充分,他说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郑仁基之女已经许嫁给了一个陆爽的士族。就是说,皇上要娶的这个美女早已经是陆爽未过门的未婚妻了。所以他认为唐太宗与民争女的行为不符合天子“为民父母之道”。唐太宗看到魏征的奏折后,大为惊讶,紧急下令册封使停止前往郑家。

  这么复杂的高规格礼仪怎么能随便更改、说停就停呢,郑家那边早就在礼部的安排下准备妥当,就等着接诏了。宰相房玄龄不答应,他组织了一群人分别给唐太宗上奏,观点和魏征相反,是为李世民辩解的,说郑女“许嫁陆氏,无显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多数大臣人认为,郑女和陆爽没领结婚证,皇上娶她合理合法,而且册封仪式正在进行中,无正当理由不可以随便说听就停。

  别看这两派人理论个不停,其实他们都是局外人,惟一一个局内人陆爽比他们都急,他倒不是急皇帝抢了他的未婚妻,而是急皇帝不抢他的未婚妻。陆爽得知自己糊里糊涂地就成了当今天子的“情敌”,生怕自己这个“第三者”的存在使天子不爽,忙不迭地上奏章表白说,自己和郑美眉之间关系很纯洁,只是普通的异性朋友,根本没有社会上谣传的“婚姻之议”一事,那都是“外人不知,妄有此说”。言外之意就是请皇帝胆子大一点,不要听信小道消息,继续聘娶册封郑美女之路。在那个时代,陆爽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陆爽知道,皇帝对待敌人一向是秋风扫落叶的,情敌虽然不是具有阶级矛盾的敌人,但情敌也是敌,而唐太宗是个令一切敌人都畏惧的“敌敌畏”, 陆爽生怕自己的情敌身份让不爽的皇帝爽快地把自己当落叶给扫了。

  唐太宗看完了陆爽奏章后对魏征说,大臣们说陆郑没有婚约或许是迎合朕意,但陆爽本人表白说他们之间没有婚约,这是为什么呢?瞧他这问话的意思好像还带有点不甘心的味道。

  魏征回答得特别直接:“彼以为陛下外虽舍之,或阴加罪谴,故不得不然。”这是一点都不拐弯抹角地告诉唐太宗,陆爽担心你心口不一,表面上虽然舍弃,暗地里却欲加责怪,所以不得不违背本意这样说。

  这个回答让唐太宗感慨万千,他自嘲地说道:“朕之言未能使人必信如此邪!”唉,我说的话竟然这样不能使人相信!

  唐太宗的感慨意味深长,虽然过去人们多用“金口玉言”来形容皇帝的承诺,但在很多朝代,臣下都知道皇帝很多时候是承而不诺的,他们都明白,皇帝翻脸的速度快得跟翻跟头似的。李世民也许不必感慨,他的承诺没人信不能全怪他个人信用不好,主要是怪他所从事的这个岗位上的群体从业者的整体职业道德太差。其实作为一个封建皇帝,在郑美女这个问题上,李世民的行为已经堪称典范了,历史上太多的皇帝色胆包天,不要说什么民间轻飘飘的婚约,就算是别人的老婆,他们照样夺过来充入寝宫,甚至为了得到自己看上的美女,干脆将美女的丈夫杀死,这样极端的例子并非个别现象,在古代帝王中曾经发生过很多次。这种无良色鬼,连前文中提到的庐江王李瑗都干过,他的一个美妾就是他杀死了其老公后强制将其占有的。这样一比就看出来了,唐太宗还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君王的,至少对于郑美眉而言,他把她的爱情还给了她。

  魏征以自己的直谏又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他完全改变了那位郑美女的人生命运。这件事情发生在公元633年,十六年后,李世民便与世长辞。假如郑美女被征入宫,那么唐太宗驾崩时,她才三十二、三岁的年纪,如果她有幸生生育了子女的话,那她将不得不在宫廷高墙内走完余生,想趁着年轻改嫁、想在老来找个伴互相抚慰,永远没有可能。这种结局还算是美满的上上签了,若是她没有生育皇子公主的话,那么按照唐朝规矩,只能像武则天一样,去寺庙里对着青灯孤影,了此残生了。而有幸没有成为正二品充华的郑美眉,虽然历史上找不到此事以后关于她的任何其他记载,但即便生活再次,想来也不会像在深宫高墙内那般百无聊赖和没有自由。郑美女应该感谢魏征大叔,不过,郑美女的父母亲戚也许不一定感谢魏征,兴许还有可能嫌他多事呢,因为家人入宫对当事者个人可能是痛苦不幸的开始,但对于当事者家族则意味着地位的改变和身份的提高,要不李延年也不会利用宫廷乐师的职务之便,叫人在汉武帝面前大唱吹嘘自己妹妹貌美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原创歌曲了。

  其实在阻止唐太宗娶纳嫔妃的前两年,魏征还“干涉”过唐太宗嫁女。魏大叔就像是李家的宫廷门卫,人员进出他都要管。

  这次惹得魏征进谏的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嫁妆问题。唐太宗的女儿长乐公主将出降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长乐公主是唐太宗和长孙皇后的嫡长女,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名字:李丽质。这是个很幸运的公主,她的名字流传了下来。唐太宗的所有女儿中,只有四位在史册上有名可查,其他的都是无名氏。

  如果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长孙冲和李丽质的婚姻是非法的,他们不可能在民政部门领到结婚证。长孙冲的老爸长孙无忌和李丽质的老妈长孙皇后是亲兄妹,这俩互相看着对方长大的孩子属于正宗的近亲结婚。不过,表哥加表妹的结婚模式在中国古代十分流行,古人婚姻的主要原则是讲究政治利益、讲究亲上加亲、讲究门当户对,其它的诸如优生优育和志同道合、情投意合等现代人择偶的重要参考条件,六个字:不知道、靠边站。

  李丽质真的是名如其人,不仅天生丽质,而且擅长书法绘画,是个典型的美女加才女,唐太宗对这个嫡长女十分喜欢。爱女出嫁,富有四海的皇帝老爸肯定得好好意思一下。于是唐太宗亲自给朝廷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多给陪嫁嫁妆。多到什么程度呢?唐太宗给出了一个标准:“倍于永嘉长公主。”

  永嘉公主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妹妹,李世民明确告诉长乐公主嫁妆筹备委员会的官员,给长乐公主的陪送嫁妆要比永嘉长公主多一倍。如果妹妹当年陪送了一台冰箱三台彩电,女儿就陪送两台冰箱六台彩电,如此类推。总之,就是在长乐公主的姑姑永嘉长公主嫁妆的基础上乘以二。

  唐太宗这种做法显然是亲女儿、疏妹妹的自私做法,这是有违当时社会礼教的。按照等级,皇帝的女儿是公主,皇帝的姐妹是长公主,皇帝的姑姑是大长公主,这三级公主享受的待遇都是作为臣下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级别:正一品。也许从血缘亲近感上讲,皇帝最亲自己的公主女儿,但若从长幼之序上讲,永嘉长公主比长乐公主的辈分高,辈分低的侄女嫁妆比辈分高的姑妈嫁妆多,这绝对是违反礼教和不合规矩的。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谁都假装不知道,包括长乐公主嫁妆筹备委员会的官员在内,没有人对唐太宗说,你这样做合情不合理。皇帝嫁爱女,正高兴着呢,谁愿意找这个没趣呀!

  看到这里,朋友们一定知道,是喜欢找没趣的魏征该出现的时候了。

  是的,端着一大盘冷水的魏征出场了,大家都猜得到魏大叔将要对唐太宗说的两个字:不可!这次魏征采取了“先说后臭”策略,即先和唐太宗论理,然后再鼻孔朝天地把唐太宗臭了一顿。

  魏征说:永嘉公主是长公主,长乐公主是公主,“既加长字,即是礼有尊崇,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逾越。”这是跟唐太宗讲,作为父亲,你有权更喜欢自己的亲生女儿,但作为天子,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喜好而做出逾越礼教之事。

  魏征还拿汉明帝刘庄处理类似事件时的做法和唐太宗做比较。刘庄当年给他的弟兄及自己的儿子分封土地时,在“我子岂得与先帝子比”的“礼念”指导下,自觉将分给自己儿子的州县数量减为分给自己弟兄数量的一半,这事一直被后世传为美谈。魏征用汉明帝的“半之”与唐太宗的“倍之”作比之后,说唐太宗“资送公主,倍于长主,得无异于明帝之意乎!”

  这句话真的带有“臭”唐太宗的意思,包含着“你这种行为和汉明帝的行为差得太远了”的意思。说的也对,从“半之”到“倍之”,差着四级呢,能不远吗!

  唐太宗当然听得出魏征说他连六百年前的汉明帝都比不上的意思。这可能让唐太宗很受伤,因为唐太宗一直是自比汉武和光武两位雄主的,可现在魏征竟然说他连光武帝的儿子都比不上,这魏征也太牛了,什么话都敢说,什么意见都敢提。不过,说魏征牛也就相当于说李世民牛。魏征之所以敢这么对不容侵犯的皇帝直言不讳,是因为唐太宗这个皇帝不讳疾忌医、容得“侵犯”。魏征能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著盛名的谏臣,一方面是因为他固有的秉直与良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所辅佐的对象李世民有着宽大的纳谏胸怀。这一对名君名臣应该是相互成就、相得益彰的,倘使碰到一位心胸狭窄的君王,动不动就进谏的魏征的命运绝不外乎两种:被杀或被贬。 轻松幽默侃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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