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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意识是一种基本的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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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别意识是一种基本的社会意识

  梁鸿

  女性议题的兴起往往是重大社会变革的前兆,或者,就是其内容之一。第一个提出女性应当有继承权的人是先驱者,它奠定了现代文明的基础,第一个提出放足的人是一个伟大的人,他让女性可以自由地行走,男女平等不再只是观念和口号中的存在,而是实实在在和你并肩走在大地上。

  在21世纪的今天,女性议题早已不是选举权、天足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一些非常显著的话题了,它变得非常隐性,消弭于日常生活之中。2017年的“Me Too”运动可以说是一次爆发,一个看似意外和偶然的事件牵带出背后的必然性和某些本质的存在。历史向来如此。

  在运动发展之初,我曾经很乐观。

  我把能看到的所有关于“Me Too”的帖子,亲历者陈述的、被举报者反驳的、法律界政治界的、不同理论角度探讨的等等,都存下来,一遍遍分析琢磨,感觉自己像接受了一次又一次洗礼。我感谢有生之年能够经历这样的时刻,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感受这场发自民间又蔓延至知识界、法律界和社会各个角落的思想运动。我害怕一些过于粗暴的声音,害怕那些二元对立式的、情绪化的话语,因为它们可能毁掉刚刚生长出来、极为重要的空间。

  我敬佩那些实名举报的女孩子,敬佩那些从法律上权益上帮助她们的人,敬佩那些能够从理论上进行思辨给别人提供思考甚至是靶子的人,只有这样,这次运动才有可能更理性地向前行进。一场社会思潮,并非单向度的摧枯拉朽式的,它应该是一个多向教育、多向澄清,就像我们在讨论“Me Too”网络举报时同时考虑到法理,讨论女性勇敢发声时同时讨论如何辨析事实,讨论人与人界限时也讨论哪些是适度的分寸,这些可能会使狂飙意义的行进慢些,但它一定在长远意义上对男人女人,对社会观念的真正改变有好处。

  观念的改变是最为艰难的事情,几千年来,在世界文明史上,女性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处于被物化、矮化的地位,这一观念已经在每个人(不只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制度、权力也一样)的潜意识深处,要想有真正的改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也是这场运动的伟大之处。我们要有奋斗、呼吁,也要有争论,既在争论中前行,也要在争论中修正自己。这是一种能力。每个人都需要学习。

  我内心有一个更大的希望,即,希望通过这场运动,万千个细小声音都能够浮出历史地表,它们相互碰撞,甚至互相抵触,形成一个众声喧哗的场景。如果最终能够在社会层面产生一个个空间,女性,或者,每一个人,可以在广场里面表达自己,能够把自己对事情的理解开诚布公地表达出来并进行呼吁,那将是非常好的事情。因为,能够拥有一个广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我以为一个伟大的时代即将来临。

  这一伟大并不局限于男女关系的再次改革和改善上,而是从整个文明史上而言,它可以称为一场新的“启蒙运动”。文艺复兴以来,“人”的存在被赋予价值和尊严,但是,如果细究,这一“人”更多的指的是男性。在东方,女性连抛头露面的机会都没有,而在西方,女性也是20世纪才获得财产继承权和选举权,就更不用说女性在家庭中的位置了。20世纪以来的女性解放运动一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到21世纪初,女性好像已经获得了充分的地位,工作权、生育权、家庭权,有许多人甚至哀号,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已经远远超过男性,但是,当“Me Too”运动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发酵、扩大之后,人们才突然发现,在权力结构的深处,女性地位并没有真的得到提高。这一权力结构包括男女之间的权力结构,社会制度设计中的隐性权力结构,文化缝隙深处根深蒂固的不平等,等等,几乎涵盖了生活、文化和政治的方方面面。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如果“Me Too”运动能够真的深入下去,那么,将发生的社会变革绝不仅限于男女关系层面的变革,而是对深层文化偏见的动摇,对权力结构的重新设计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又一次契机。

  但是,让人失望的是,在中国,“Me Too”运动似乎没有机会得到真正的、相对健康的发展。人们仍然抱着一种猎奇的心理去围观那些当事人,情绪性的、谩骂式的发言远远多于理性的发言。而彼此之间的纷争更远远大于共识。其实,纷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纷争过程中非理性思维的蔓延,它会动摇并且摧毁这场运动。一位学者发表了一篇关于“Me Too”相对理性的文章,被各方人士围追堵截,对其的仇恨甚至远远超过了“Me Too”中的性侵犯者,这样一种围攻很容易把一场社会思潮引向夭折。而当事人诉苦式的故事听多之后,就像围观“奇观”一样,当失去新鲜感之后,就会很快被遗忘。

  时至今日,“遗忘”已经开始了。非但“遗忘”开始,并且,事情好像在走向反面。现在,大家几乎闻“Me Too”色变。那些被公众关注、有极大启发意义的事件悄无声息,媒体不关心后来的发展,反而是一些负面事件,譬如随意指控,被广泛报道且加以倾向性评价,似乎以此来证明“Me Too”的非正义性,认为其不过是女性公报私仇的工具。在这样的语境中,那些勇敢举报的女孩也被贬低,试图冲破沉重壁垒的勇气变为公开的被羞辱和被示众。

  其实,负面事件的出现是一个大的社会运动过程中必然的现象,沉渣泛起,各种人性借此机会寻求滋生之地。我们所需要做的是不断厘清,不断思辨,在厘清和思辨过程中使问题更清晰和准确,而不是借此否定事件本身,进而成为对女性进一步污名化的手段。

  历史再次走了一个圆圈,以闭合之态回到原点。

  有一点特别值得关注,当“辨”出现一些负面例子时,民众的轻侮之意特别明显,色情的、调笑的、耻辱性的,集中体现在对女性身体的想象性贬低上。那些本来是重要社会议题的话语变为一种茶余饭后的窃窃私语、暧昧的眼神交流和爆发的哈哈大笑——这是几千年来在我们思维中流淌的最黑暗的血液,它一直在回旋、发力,毒害每一个人的思维。在这样的窃窃私语和哈哈大笑中,那些实名举报的女孩子,那些认真思考这场运动并提供思考路径的人,那些有可能形成的新的社会观念,统统被消解掉。

  这也是我看重张莉发起的性别调查的原因。这是一种独特形式的参与,通过学术性调查,存留下所谓“个人”心中最鲜活的想法,让我们看到各种思维的路径和众多样态。多年之后,当我们重新思考这一时期的“Me Too”运动或性别观念时,这肯定是一份不可忽略的报告。

  这次性别观调查所设计的题目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开阔性。题目既有个人性别意识和创作心理的考察,也有关于作家与社会思潮呼应程度的问询,既有个人经验与公共经验关系的考察,也有对普遍文学概念的思辨。作家的观念意识一定会在作品中反映出来,有什么样的女性观、社会观,你的作品其实是藏不住秘密的,这也是作家为什么要厘清自我性别观念的原因之一。

  “Me Too”运动并不止于性侵,它其实是性别意识在日常生活的极端投射。作为多年来一直研究女性主义文学的学者,张莉看到了这一运动背后所涵盖的大的社会问题,它应该被给予更广阔层面的理解。因此,她所设计的问题大多是日常化的,甚至是操作性的问题,譬如“你是否愿意被称为女作家?”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可能多是否定的,但是当每个女性作家在分析自己这一心理背后的形成原因时,就可以看到它与整个社会意识之间的联系。譬如问男性作家“在书写女性形象时,所遭遇的最大问题是性别吗?”这一问题也不单单是作家创作心理问题,而是作家在面对人物时的思维向度问题。男性在面对女性时(哪怕是在故事中),究竟以何种方式想象和建构女性,这一想象的原因是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问题。

  张莉把男性作家和女性作家放置于一起,就一个问题进行探讨,男女作家不同的回答可以看出微妙的社会心理和创作心理的不同,这样一种自然的差异能够看到彼此认知的不同和相互的理解程度。

  我特别理解调查问卷中作家对某些问题的回避。

  有一个现实的难题就是:对性别观和性别问题的讨论极容易二元对立化,作家们会认为“我最好不要蹚这趟浑水”。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性别话题到今天还没有成为一种日常意识,它仍然是一个“特殊”话题;二、作家可能也没意识到,性别意识并不只是性别意识的问题,它的话语生成和内部逻辑,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内部思维的源头,也是我们语言的基本起点。如果不对此有基本思考,可能就很难在语言上、思维上有更深刻的突破。

  性别问题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问题,不是“男人是否尊重女人”之类的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文明问题。这一社会问题不像其他社会问题一样,以显性的、事件性和突发性的方式存在,它是以最常态的方式消融于我们的生活内部,除非你有足够的敏感度,否则很难有辨别能力。

  性别意识是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状态中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基本意识,是基本素养,是一个社会文明状态的体现。

  我们对生物意义的性别都有基本认知,但是,对社会性别的认知却颇为匮乏。社会性别更多指性别的文化建构,它不只是个人家庭、教育背景等个人因素塑造,更多地与你整个生存共同体的文化样态相关。从更大意义上讲,它与整个父权制社会中的隐秘性别意识相关。譬如,人们总说女人偏感性,男人相对理性,这从生理性别来说,也许有道理。但是,在整个文明传统中,感性、情感多与混乱、无序相关联,而理性、控制则代表着更高一层的智慧,这样一种高下之分不但对“感性”和“理性”进行优劣界定,更重要的是,它同比得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的结论,与此相对应的,则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自然与文化等二元对立的划分。这些都存在于我们话语和观念的方方面面,会影响到一个人性别观念的形成。

  男权中心社会是几千年的文化现实和生存现实,简单地回避其实是对这一现实视而不见,进而,我们会忽略很多相关的现实。这样的匮乏和空白对于作家而言是非常致命的。没有性别意识,作家也会写出好作品,但拥有性别意识会使你对人性关系、两性关系及社会权力的微妙之处有深刻的把握。正如贺桂梅所言,好的写作是“你既有基于个人经验的对性别关系的复杂体验,同时也有对性别问题的自觉反思,但是你同时超越这两个,讲的是很具体的故事,但是那个故事里有无穷多的复杂性和可解读的可能”。

  另一方面,性别意识并不是从理论上完成的,恰恰相反,它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完成的。当有人在面色绯红窃窃私语时,你在想什么做什么?当“Me Too”处于被围困甚至要走向反面的时候,你内心是否有所辨析,能否感受到来自历史深处的久远压迫?这些也许都只是瞬息之间的思想,但其背后所牵涉的话语和时代精神却如地火奔突,携带着过往无数信息。

  在我的童年时代,常会看到乡村里的女性忙忙碌碌,在地里干完活,回家还要做饭干各种家务,而男人则和朋友们聊天喝酒,并且,会呵斥那些不愿意伺候他们的女人,说她们什么也不懂。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更深的东西,只是一种奇怪的印象:为什么女人那么忙?二十岁左右读萧红《生死场》时,对我的震动特别大:女人怎么这么恨自己的身体?萧红几乎是带着切骨的痛去写女性身体,我感觉我能读出她内心激烈的愤怒和某种无能为力。而对性别观有真正认识还是接触到一些女性主义理论作品之后,我才慢慢明白,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是被建构的一个世界,只有对这种建构有某种认知,才可能对我们社会中的话语构成和权力形成有更清醒的意识。

  不可否认,作家的写作常常会超出自己的设定和认知,丰满而鲜活的人物往往会携带超能量的神秘信息,在此意义上,即使一个对性别意识没有清晰认识的作家也可能塑造出一个拥有更深广存在的人物。但总体而言,性别意识是一种基本的社会意识,是活在目前我们的文明状态中必须面对的日常情形,如果对此没有一些认知,可能会使你对人物的理解缺少致命的元素,它会影响你的人物和故事的构建。《水浒传》中的“厌女症”其实就是这样的例子。我想,当年施耐庵在写作时肯定没有意识到他设定的女性有什么问题,因为那就是他的女性观,所以,虽然他写出了女性“豪杰”、“欲望”和“僭越”的一面,却只是把这些作为女人走向自毁的原因。

  从另外意义来讲,好的性别写作并不会造成一种意义的狭窄,不会形成两性二元对立之势。譬如阿特伍德《使女的故事》。某一天,女人只成为“子宫”,只为繁衍后代而存在,没有财产权,没有情感权,在这一社会模式里面,女人没有任何一丁点自由,只是工具。作者由此出发,讲述乌托邦的社会构建,讲述自由与反抗。一开始,我们会被作者的极端设置所震惊,但细想之下,阿特伍德只不过是把我们曾经和正在经历的一切高度抽象化。那些被性侵的女性为什么沉默,就像霍桑的《红字》一样,红字是由无数最普通人的眼睛和行为烙制而成的,那些盛行的女德班,那些在求职过程中莫名的歧视,都有可能生产出更为严酷的性别关系,也有可能出现阿特伍德所设置的情况。最终,关于性别的故事一定与权力、社会结构相关,使女是“子宫”,也是社会彰显其权力结构的主要工具,“身体只是权力争夺的一个具体的场域,一个具体的实践场”。

  其实,中国作家们早就意识到,与西方作家相比,我们缺乏一种知识体系和观念体系,由此,缺乏思维的多元、思辨和宽阔。但是,这一知识体系和观念体系如何生成,可能却并没有真正思考。并不是我们阅读一些历史、哲学、美学的作品,就完成了知识建构和思想建构。我们真正要思考的是:知识和观念在我们的时代以什么形态存在,它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和思想的,进而,它是如何影响我们的行动、语言,包括,我们的写作。

  我以为,所谓性别意识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它的价值的。

  (选自《天涯》2019年第4期) 2019年河南文学作品选(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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