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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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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aight Flush[1]

  我在海上不算是很差劲的人,天气所迫,牌局散场时,我没有躲到下层甲板去。那时候我们经常扑克打到后半夜,大家和气,输赢很小,但那天风从早上就开始吹,暗下来的时候,眼见就是狂风的架势了。我们这帮人里,有一两个已经承认不太舒服,还有一两个打得心不在焉。可就算没有晕船,海上遭遇恶劣天气总是烦心的。暴风雨中,有人会在甲板上腾腾腾来回踏步,宣称他就怕风雨来得不够猛烈,我讨厌这种傻子。每当木板吱呀作响,杯子砸碎在地板,每当船左右倾倒,你被抛出座椅,每当风声咆哮,巨浪轰然砸在侧舷上,我还是很想念土地的。那天牌局,有人说他撑不下去了,大家都同意打最后一轮,我相信没有人还意犹未尽。之所以留在了抽烟室里,是我知道风浪会吵得我没法入睡,北太平洋的巨浪拍打在舷窗上,我也难以在床上安心看书。不过抽烟室里已经没有别人了。我洗了洗刚刚牌局用的两副牌,给自己摆了一盘很复杂的接龙。

  玩了大概十分钟,门开了,带进来的风把我的牌都吹得七零八落,两个人急匆匆进了吸烟室,大口喘着气。船上客人不算多,而且离开香港已经十天,所以我对每个人都颇为熟悉。刚刚进来的两位,我跟他们也聊过好几回了,他们看我一个人坐着,便走了过来。

  他们两位岁数都很大了,或许这正是他们友谊的缘起。因为在香港上船之前,两人并不认识,但现在他们每天大部分时间就一起坐在吸烟室里,中间摆着一瓶维希矿泉水,也不多说话,只觉得跟对方并排坐着很自在。两个老头都非常有钱,这也是他们之间的纽带。有钱人跟有钱人在一起更放松,他们懂得一个人的财富与他的品质成正比这个道理。过去的经验告诉他们:一个缺钱的人总还缺一点别的什么。穷人的确崇拜富人,而被崇拜总是开心的,但他们也妒忌富人,所以那种崇拜就变得没那么真诚。罗森鲍姆先生是个小个子犹太人,弓着背,耸着肩,人太虚了,衣服总觉得空荡荡的,命若琴弦般随时要崩断,那具古老、枯瘦的身躯好像预先承受起了入土之后的腐蚀。他脸上唯一的表情就是狡诈,这也纯粹只是多年来精明惯了,他其实很和善,很友好,请人喝酒抽雪茄都非常大方,而他的慈善事业是全球知名的。另外一位叫唐纳森,是个苏格兰人,但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加利福尼亚,靠矿业发了财。他又矮又胖,放光的红脸蛋刮得干净,目光很柔和,头发几乎掉光了,只剩后脑勺靠近脖子的地方一把银色的镰刀。之前在尘世中披荆斩棘的能量被岁月耗尽,现在他已经完全是个慈祥的化身。

  “还以为你们早就回去睡了。”我说道。

  “是应该这样,”苏格兰人说道,“可罗森鲍姆先生非要跟我聊从前。”

  “又睡不着,到床上去有什么用?”罗森鲍姆先生说。

  “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在甲板上来回走十趟,保证你睡得好。”

  “锻炼身体这件事我这辈子就没干过,更不可能这个岁数开始。”

  “那叫笨,你以前要是把身体练好了,成就得再翻一倍。你看看我,肯定猜不出我已经七十九了,是吧?”

  罗森鲍姆先生打量着唐纳森先生。

  “确实猜不出,你保养得很好。我才七十六,但你看着更年轻。可我确实一直没办法好好照顾自己。”

  这时候服务员走了过来。

  “先生们,酒吧马上结束了,你们还需要什么吗?”

  “大风大雨之夜,”罗森鲍姆先生说,“我们来瓶香槟吧。”

  “给我一小瓶维希水。”唐纳森先生说。

  “好吧好吧,我也要一小瓶维希。”

  服务员走开了。

  “但话得说明白,”罗森鲍姆先生带着些烦躁说道,“你放弃的那些东西我是没法放弃的,就算拿全世界的钱来换都不行。”

  唐纳森先生还是那样朝我温和地笑了笑。

  “罗森鲍姆先生对这点一直耿耿于怀,就因为我已经有五十七年没有碰过牌、沾过酒了。”

  “我就要问了,这算活着吗?”

  “我年轻的时候喝酒很凶,而且赌瘾大到可以什么都不管,后来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我接受了教训。”

  “跟他说说吧,”罗森鲍姆先生说,“他是个作家,说不定写出来就能把这回的船票钱给挣了。”

  “这个故事就是到了现在,我还是不喜欢讲。长话短说吧。我和其他三个人一起弄了一块地,都是朋友,最大的都没到二十五岁。除了我和我的搭档,另外两个是一对兄弟,姓麦克德默特,不过比起兄弟,他们更像是好朋友,任何东西都不分你我,一个人进城,另一个一定也去,而且就一直说说笑笑的,很开心。两兄弟都有六英尺,长得英俊,看着就很正派。不过当时我们玩得很疯,运气也好,赚了钱就花。就说到有一天晚上了,我们喝了很多酒,开始打扑克。我现在回想,当时我们喝得有多醉,自己肯定是不知道了。总之呢,突然麦克德默特兄弟就吵起来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作弊。杰米吼道:‘这话你给我收回去。’艾迪说:‘你死之前就别想了。’我和我的搭档还没反应过来,杰米已经掏出枪把艾迪打死了。”

  船很剧烈地晃了一下,我们都尽力抓住自己的座位。听得见酒吧的储物间里酒瓶、酒杯在架子上滑动,哐啷啷一片响声。这个恐怖的小故事,听这么一位温和的老头讲出来有些诡异。它只能发生在遥远的过去,看着这张红彤彤的脸,看他又矮又胖的身姿,再加上那一小片银色的头发,还有礼服和衬衫胸前的两颗大珍珠,实在难以想象他也在那个故事里。

  “后来怎么样?”我问。

  “我们很快清醒过来,一开始杰米不能相信艾迪已经死了,抱着他不停喊:‘艾迪,醒过来,哥们儿,醒过来。’他哭了一晚上,第二天我们跟他一起骑马进城。那有四十英里的路,我在他这一侧,我的搭档在他另一侧,到了之后我们把他交给了警官。跟他握手道别的时候,我也哭了。我告诉我那个搭档,我有生之年不会再碰纸牌和酒精,后来我的确没有,以后也不会。”

  唐纳森垂下目光,嘴唇在颤抖。多年前的场面似乎又在他眼前出现了。有一个问题我本来很想问,但他心情太动荡,就忍住了。当时他和他的那个搭档带年轻人去自首,就好像这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一点犹豫都没有。说明他们当年再怎么粗野、狂浪,但尊重法律似乎还是一种本能。我不禁微微打了一个冷战。唐纳森先生一口喝尽他的维希水,潦草地道别之后就走了。

  “这老头有点小孩子脾气,”罗森鲍姆先生说,“我想他一辈子都不是个聪明人吧。”

  “那要说起来,不聪明怎么赚到那么多钱的?”

  “这要看怎么赚,那时候在加利福尼亚,赚钱根本不需要脑子,只需要运气。这方面我很清楚。如果是去了约翰内斯堡,不聪明就不行了。所谓八十年代的约堡,可不得了。当时我们那帮人都是狠角色,真的,每个人都为自己拼命,谁管哪个笨蛋遭殃。”

  他若有所思地抿了一口他的维希水。

  “你们爱聊什么板球、棒球,还有你们那些高尔夫、网球、足球,当然可以玩,男孩子打打球挺好的,但我问你,成年男人跑来跑去追个球像话吗?唯一适合成年人的游戏只有扑克。你手上那副牌的对手是所有人,而所有人都拿着他们的牌对付你。团队合作?谁发财是靠团队合作的?想要获得财富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跟你作对的那个家伙干倒。”

  “我都不知道你那么热衷于扑克,”我插了一句,“下次晚上有牌局你也加入吧?”

  “我已经不打了。我也戒了扑克,但男人戒牌只可以出于我这个原因。我没法想象自己因为一个倒霉朋友被杀就不打牌了。要是一个人笨到会被杀,那也不值得把他当朋友。想当年啊!要是你想见识真正的扑克,应该去那时候的南非。那是我见过最大的牌局了。而且那些人都太会打牌了;没有一种花招是他们不会的。不得了。给你举个例子,一天晚上我在打牌,同桌的都是约翰内斯堡最厉害的人物,我有事必须走开一会儿。底池里有两千英镑!‘牌给我发着,我不会让你们等的。’我说。‘行,’他们说,‘不着急。’确实,我一分钟之内就回来了,拿起牌一看,是到Q的同花顺。我什么话都没有,直接弃牌了。我知道桌上都是怎样的人。可你知道吗,我猜错了。”

  “什么意思,我没听懂。”

  “原来这里根本没有猫腻,那一局最大的牌是三个七。我怎么知道呢?我想当然地以为肯定有一副到K的同花顺在等我。当时那手牌就很像那种会让我输几十万磅的牌面。”

  “真遗憾。”我说。

  “我几乎都要中风了。但我戒扑克是因为另一副牌,也是上手就同花顺,我一辈子大概就拿过四五回。”

  “我记得概率大概是六万六千比一。”

  “那是在旧金山,前年的事。那一晚我运气不行,输的钱倒不多,因为我都几乎没怎么下过注。连一个对子都很少,就算有对子,牌看到最后还就是那个对子。这时候我又拿了两张烂牌,就弃了,我旁边的那位也弃了,我就给他看我的牌,说:‘我整个晚上拿到的都是这种东西。’他看了一眼,说:‘我不知道你还想要什么,一般我们拿到同花顺都是必跟的。’‘你说什么?’我喊了一声,身体抖得好比风中的叶子。我又看了我的牌,之前以为就是两三张小点数的红心,和两三张小点数的方片,但其实有红心的同花顺在里面,我没看出来。就是眼睛不行了。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老了。我很少哭的,不是那种类型的人,但当时就没忍住。我也努力想控制情绪,但泪水从我脸颊上滚落。接着我站了起来。‘我就到此为止了,各位先生。’我说。‘眼神糊到手上有同花顺也看不见的人,就该离开牌桌了。今天是给我的一个暗示,我要接受它。我有生之年不会再玩扑克了。’我留了一块筹码,把剩余的全兑换了,离开了赌场。那之后我就没有再玩过。”

  罗森鲍姆先生从他马甲的口袋取出一个筹码,给我看了看。

  “我一直带在身上做纪念。这个老头确实太多愁善感了,我知道,但你得明白,扑克曾经是我唯一在乎的事。现在我只剩另一件事了。”

  “是什么?”我问。

  在他那张狡猾的脸上有笑意闪过,厚厚的镜片后面是一双雾蒙蒙的双眼,我看到其中亮起的欢愉似乎带着嘲讽。他此刻看上去有种难以置信的精明和恶意。他发出一声老年人被逗乐时才有的尖细的笑声,只回答了一个词:“公益。”

  注释

  [1] 最初发表于1929年,收录于193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四海为家之人》。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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