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有官职的人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An Official Position[1]

  他中等个头,肩膀很宽,人一看就非常结实,到了他这个岁数——五十岁,不长点肉是不好看的,但他并不胖。当地太阳太毒辣,气候也对身体不好,但没有影响他红润的气色。他血管里流的是健康的好血。棕色的头发很茂密,只在太阳穴的地方微微有些银白色;对自己的头发,还有那两小撇金色的胡须,他是很自豪的,每天都小心地梳理。他那双蓝眼睛里经常带着一抹喜乐的光芒。看着他,你会猜测生活待这个男人不薄,他的容貌就是好心人的样子,旺盛的精力之中也有一副好体魄散发的热量,都让你暗暗产生信任之感。过去的荷兰绘画中,经常有那些吃穿不愁、面色红润的中产市民,旁边是他们粉红脸蛋的妻子,这些人显然是勤奋打拼赚了不少钱,又享受了财富带给他们的好东西——他就很像荷兰画里的这种人。但其实他妻子死了。他叫路易·勒米尔,编号68763。他正在法属圭亚那重要的罪犯流放地圣劳伦杜马罗尼服刑,刑期十二年,罪名是杀妻。一方面因为他在家乡里昂当过警察,另一方面是他品行正直,所以在这里还担任了一个官职。当时有两百人报名,结果他被选中,成了行刑人。

  这也是为什么他被批准可以精心打理出那么漂亮的胡须,而其他罪犯都是不能留胡子的。在某种意义上,胡须就是他官职的标志。他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也是同样道理。普通罪犯的制服是粉色加白色条纹的睡衣,圆草帽,靴子很笨重——木鞋底、皮质的靴筒。路易·勒米尔赤脚穿帆布平底鞋、蓝色的棉布裤子、卡其布衬衫,衬衫领口打开,展示阳刚的胸毛。你有时会在向公众开放的花园里见到勒米尔,他散着步,慈祥地看着在那里玩耍的黑人孩子、混血孩子,你会觉得他就是一个备受尊敬的小店老板,正享受自己一两个小时的清闲。他还有自己的房子,这不仅是他这个职位的特权,也是出于需要,要是他也住在拘禁罪犯的那片营地里,没两天就会被干掉——某个清晨大家会发现他已经被开膛破肚了。他的房子确实不大,就是单间的木屋,靠着外墙加了个棚顶当厨房,但屋子周围是个小花园,木栅栏也很坚固,而花园里种着香蕉、木瓜,以及这种气候里活得下来的蔬菜。花园面朝大海,外面还有一圈椰树林。环境确实迷人。而且离牢房也只有四分之一英里,领口粮比较方便。他的食物都是一个助手帮他去拿的,也跟他住在一起。这是一个又高又瘦、不太协调的家伙,两颊凹陷得像两个洞,深深的眼窝里,一双眼睛瞪得很大。他因为奸杀被判了终身监禁。这人没有什么头脑,但没有犯事之前是个厨师,虽然材料只有他们自己种的蔬菜,调味品只有勒米尔从中国人的杂货铺买的那些,他做出来的汤、土豆、白菜却意想不到的好吃,此外就是永恒的牛肉了,三百六十五天的牛肉,都是监狱厨房供应的。也是出于这个考虑,之前那个助手不行了之后,路易·勒米尔坚决向管理层要了这个人。说到之前那个助手,是很荒唐的,勒米尔想到就忍不住带着同情要笑两声,那个人突然开始质疑死刑,后来得了神经衰弱,已经住到关精神病人的圣约瑟夫岛[2]上去了。

  他现在这个助手这两天正好生病了,发高烧,像是救不活的样子,只能送到医院去。路易·勒米尔很遗憾,再要找一个这样好的厨师不容易了。更倒霉的是偏偏病在这个时候,因为明天就有活儿要干。要处决的是六个囚犯,两个阿尔及尔人、一个波兰人、一个从大陆过来的西班牙人,只有两个是法国人。他们搭档越狱,沿河而上,过去十二个月里干了很多偷窃、强奸、杀人的勾当,整个殖民地都为之胆寒,很多人甚至不敢迈出他们的庄园。重新被逮到之后,这些人自然被判了死刑,但这个判决还要殖民地的总督确认,而公文终于收到了。像这样的活儿一个人是不够的,更何况前期准备就很麻烦;最烦心的是好巧不巧偏偏是这回他要带上一个经验不足的助手。监狱长派给他的是一个看守。看守其实也一样是罪犯,但因为表现良好拿到了这样的职位,不跟其他囚犯住在一起。在其他那些囚犯眼里,看守就是站在当权者那一边的,看他们很不顺眼。路易·勒米尔做事兢兢业业,他很怕第二天会出什么岔子,于是跟临时助手约好了今天下午在放断头台的地方碰头,跟他详细解释原理,演示明天需要他做什么。

  断头台不用的时候,就放在监狱的一个小房间里,但不用进监狱,外面有个门可以打开。勒米尔在约定时间缓缓踱到那里,发现对方已经到了。这是一个四肢很粗壮的男人,长相也很粗犷,身上跟囚犯一样是粉色和白色的条纹衫,但作为看守,他戴一顶毡帽,而不是普通的草帽。

  “你是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

  对方耸了耸肩。

  “我杀了个农夫和他老婆。”

  “唔,判了多久?”

  “终身。”

  这家伙看着像个心狠手辣的莽汉,但一个人到底怎样是很难说的,勒米尔亲眼见过一个魁梧凶悍的狱卒看到处决时昏了过去。他担心自己的助手在重要的时刻承受不住。勒米尔友善地笑了笑,用大拇指戳了戳那扇门,说道:

  “这次的活儿不一样,他们一共六个,都是恶人,赶紧清理掉才好。”

  “哦,没事的,我在这个地方见过的事情多了,什么都吓不到我。对我来说,这跟杀只鸡没什么差别。”

  路易·勒米尔打开门锁走了进去,助手跟在他身后。那个房间不比一间牢房大多少,断头台放在里面似乎占了好多地方。看着就阴森,带着邪气。路易·勒米尔听到背后倒抽凉气的声音,回头看到那个看守盯着刑具,眼里全是恐惧。这里所有的囚犯都时不时要染上钩虫病,再加上发烧,所以看守的脸本就是土灰色的,但现在那种苍白简直惊悚。行刑官好心地微笑道:

  “还是挺吓人的吧?你之前见过吗?”

  “从来没有。”

  路易·勒米尔低沉地笑了两声。

  “你要是见过,恐怕今天也不会站在这里了。怎么被你躲掉的呢?”

  “干那件事的时候,我都快饿死了,我去讨吃的,他们放狗咬我。我已经被判了死刑。我的律师跑了趟巴黎,结果总统给我减刑了。”

  “活着总比死了强,这一点是肯定的。”路易·勒米尔说道,眼睛里还是闪着那种和蔼。

  勒米尔一直把他那架断头台保持在最完美的状态。木头用的是当地一种硬木材,有点像红木,被擦得锃亮;上面有些地方是铜制的,勒米尔的要求是它们必须干净、闪亮得跟游艇上的铜制部件一样,这是他很引以为傲的一点。而那把闸刀上的寒光就跟刚出厂时一样。检查每个部件都运转无误是必需的,但给他的助手展示它们如何运转也很重要。每次闸刀落下,助手需要爬一个小梯子重新把绳子系好,这是他当天职责的一部分。

  勒米尔开始做那些必要的讲解时,流露出的得意是一个出色的工匠对自己手艺了如指掌的那种得意。指出这台设备是如何的巧妙给他一种平静的快感。罪犯先被绑到一个支架上,然后会发动一个简单的机关,把支架往前并且往下一推,正好把他的脖子送到闸刀下方。这位认真的指导员还带来了一根香蕉梗,大概有五英尺长,看守一开始不明白是派什么用场的。现在他懂了。香蕉梗的直径和韧性都跟人的脖子差不多,就提供了很好的材料,不仅可以用来给新手展示机器如何工作,也用来确保它是正常工作的。路易·勒米尔把香蕉梗放到正确位置上,放下闸刀,它落下的时候速度惊人,而且伴随着一声巨响。从犯人被绑好在那个支架上到他身首异处,只需要三十秒钟。他的头颅会落到一个篮子里,行刑官会提着耳朵把它拎出来,展示给旁边那些专门来督视行刑的人,同时念出庄严的一句话:

  “Au nom du peuple fran?ais justice est faite.以法国人民的名义,正义得到了声张。”

  然后他会把那颗头颅重新扔回到篮子里。而明天因为有六个人,尸体的躯干要从架子上解下来,跟头一起放到担架上,然后再带上另一个人。处决的顺序按照罪行轻重,最轻的那个最先,这样他就不用看到自己同伴恐怖的死状了。

  “我们要当心,头和身体不能搞错,”路易·勒米尔说话还是用他那轻快的语调,“否则他们死而复生的时候就要场面大乱了。”

  他让闸刀落了两三次,就为了确保助手已经弄清楚了该如何把它重新绑好,然后又从一个他保存清洁工具的架子上把它们取下来,让看守再把铜制的零件擦一遍。虽然上面看不到任何污迹,但最后擦拭一遍总归更亮一些。他靠着墙,悠闲地抽着烟。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路易·勒米尔让助手先回去了,午夜再碰头。到时他们要把断头台从这个房间移到监狱的院子里。重新架好这个机器并没有那么简单,但因为天亮就是行刑之时,所以必须提前一小时准备停当。他缓缓朝自己的小屋走,下午将尽,一个劳作小组回牢房,正好遇到了。他们低声交谈,勒米尔猜到了应该是在说他,有些人就低着头,两三个恨恨地瞪了他几眼,还有一个朝地上啐了一口吐沫。路易·勒米尔嘴上还叼着一根烟屁股,看着他们觉得好笑。这些人看他时候那种憎恶,或许是带着恐惧的憎恶,他完全不放在心上。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愿意跟他说话,勒米尔是无所谓的,甚至想到他们几乎每一个都想拿把刀捅他肚子,他还觉得有些好玩。对这些人,他只有无尽的鄙夷。他可以保护好自己,说起动刀子,他的技术不会输给他们任何一个人,比力气也是一样。罪犯们都知道第二天有人要被处决,一般行刑日之前他们都有点抑郁和紧张,干起活来也压着火,比平时安静,而狱卒也要更警惕才行。

  “等事情一过他们就没这么紧张了。”路易·勒米尔进自己小院的时候想道。

  往屋子走的时候,他的狗叫了起来。纵然勒米尔再勇敢,听到这阵骚动声还是高兴的。助手病了,屋里只剩他一个人,有这两条凶残的杂种犬看家护院总不是坏事。它们一整晚都会在椰树林里巡逻,要是有谁躲在那儿,它们一定会发出警报。而要是有陌生人胆敢靠得太近,行刑官也很确信这两条狗会直接扑向它们的喉咙。他的前任要是有这样的护卫,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了。

  勒米尔之前的行刑官只干了差不多两年,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领导们都觉得他是跑了;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存了点小钱,很可能跟哪只帆船的船长谈好了条件,被带去了巴西。他当时情绪已经崩溃,找了两三回监狱长说担心自己会没命。他认定那些罪犯要杀他。监狱长很确信他怕得没什么根据,就没有多加理睬,等这人找不到了,监狱长得出的结论是他吓坏了,宁可冒着被抓回来重新进牢房的风险,也觉得那些罪犯为了报仇的刀锋更可怕,最终还是决定逃跑。

  大约三周之后,有一个狱卒管着一个劳作队在树林里干活,注意到某棵树边聚集了一大群秃鹫。那是当地特别的秃鹫品种,叫“乌鲁布斯”,是形貌非常恐怖的大黑鸟,它们就盘旋在圣劳伦的集市上空,在那个城镇整洁的街道间从一棵树笨重地窜到另一棵树,捡那些释放出来的罪犯扔掉的腐肉,虽然那些人自己也吃不太饱。如果它们飞进了监狱的院子,是为了提醒里面的犯人:如果他们要越狱钻进森林里,十有八九会被这些恐怖的生物吃到只剩干干净净一副骨架。狱卒那天看到有一大群黑秃鹫在那里争抢、嘶叫,觉得一定有什么异常。他报告之后,监狱长派了一队人去查看。他们发现一个人吊在树上,切断绳子放下来一看,正是那个行刑官。对外放出的消息是他自杀了,但他背后插着一把刀,囚犯们都知道他是先被捅了,还没断气的时候被带到森林里被吊死的。

  路易·勒米尔不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他知道自己的前任是怎么中招的:出手的并不是囚犯。根据法国的法律,一个人被判了苦役,刑满的时候他不能走,刑期是多少年他就要在那个殖民地再待多少年。他是自由人,但只能住在派给他的住处,不能走远。有些情况之下,要求没有那么死板,如果他还能卖力干活,往往能勉强填饱肚子,但长年的牢狱生活之下,这些人往往没有动力了,再加上热病、钩虫病之类的,很多人体力全无,根本承受不了重活或者长时间的劳作。所以这些人走出监狱,大部分只能靠乞讨、偷窃或者是给囚犯偷送烟草和钞票为生,大船靠岸每个月两三回,他们也会去帮着装货、卸货。路易·勒米尔的前任就是遭殃在这样一个前犯人的妻子手上。她是个黑人,年轻、貌美,人不高但身材有致,眼神魅惑。那个计谋就想得很周全。行刑官是个血气方刚的魁梧汉子,很有激情。她故意出现在他出现的地方,逮住他欣赏的目光,回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一两天之后两人又在公园里相遇,他不敢跟那个女子说话(这里不管男人、女人、小孩,谁都不敢被人看到跟行刑官交谈),但他眨了眨眼之后,看到那个女子朝他笑了。一天傍晚他在自己家外面碰到她正穿过那片椰树林,周围没有人,两人就聊了起来,但也只说了几句话,因为她显然非常害怕被人看到。不过之后她又到了椰树林。那个女人步步小心,直到行刑官放下戒备;她懂得如何挑逗情欲;她会让行刑官送她小礼物,终于,行刑官报出一个价格,对他们两人都是不小的数目,她答应在某个月黑之夜到那个院子里去找他。那天刚到了一艘船,她丈夫会一直干活干到天亮。开门之后,她迟疑着不肯进来,就好像到了最后的时刻她又迟疑起来了,就在他跨出门去想拉她进门的时候,一把刀狠狠插进他的背脊,直接把他捅倒在地。

  “这个蠢货,”路易·勒米尔喃喃道,“他这是咎由自取。男人的虚荣真的是永恒的,那么可疑的套路都看不出来。”

  而说到现在的这位行刑官,女人对他来说,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正是因为女人他才到了这个地方,落入这样的境地——至少是因为其中一个女人。而且到了他这个人生阶段,激情已经消退了。男人过了一定岁数,如果不糊涂,应该把注意力转到其他事情上去。他钓鱼一直很厉害。过去在法国老家,在不幸发生之前,只要一下班,他立马带着鱼竿鱼线去罗讷河[3]。现在他钓鱼的工夫也不少。每天早上太阳还没太烫的时候,他会坐到自己最喜欢的一块石头上,至少能钓到监狱长家里的餐桌上不缺鱼。监狱长的妻子知道什么东西值多少钱,一般看到他拿去的鱼都杀价杀得很凶,但勒米尔觉得这很正常;监狱长的妻子明白不管她出多少,勒米尔也只能收下,所以只按最低限度给就可以了,再多拿出一分钱也是犯傻。但不管怎样他还是能赚些小钱,可以用来买些烟草和朗姆酒这样的琐碎东西。但今天晚上他要给自己钓两条鱼。他从厨房里取了鱼饵,拿了鱼竿,到他那块大石头上安安稳稳坐下了。吃鱼最好还是自己钓,现在他已经很清楚哪些鱼好吃,哪些又太老,没有味道,钓上来也只好再扔回到海里。其中有一种鱼,如果能用真正的橄榄油煎一煎,鲜美堪比鲻鱼。今天他坐了不过五分钟,浮子猛地一颤,收线一看,居然就真的这么灵验,刚刚想到的这种鱼就挣扎在他的鱼钩上。他把鱼取下,在石头上砸晕,放好,然后更换鱼饵。有四条这样的鱼晚餐就不错了,不能奢求更多,今天还有一晚上的辛苦,必须要吃得好一些。而且明天早上也没空钓鱼。首先断头台得拆开,搬回到储藏室里,清洁工作就很不轻松。这个活儿确实太血腥,上次他一条裤子完全被血浸透,实在没办法,只能扔掉。黄铜要擦拭干净,刀要重新磨快。他不是一个干活干一半的人,等这些工作全部完成,他估计肚子要咕咕叫了。还不如现在多费些功夫,多钓几条鱼放在阴凉的地方,明天可以吃一顿丰盛的早餐。一杯咖啡、两个鸡蛋,再来一点烤鱼,想想就挺满足了。吃完他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一整晚连坐的工夫都没有,又要替一个没经验的助手操心,再加上把这乱七八糟的场面清理干净,谁敢说这一场好觉不是他应得的?

  海湾气势广阔地铺展在路易·勒米尔的眼前,远处有个绿树荫荫的小岛。这个下午宁谧得醉人,渔夫懒洋洋地看着水面上的浮子,一片平和飘落在心间。他思忖道,真要细想的话,他的人生可以比现在糟很多,有些人——他指的是那些就挤在几百码之外的罪犯——太想念法国了,忧伤得都发了疯;但勒米尔是有点哲学头脑的,只要能钓鱼他就心满意足了,他眼睛里的浮子是漂在南半球的海面上还是罗讷河上,真有什么区别吗?他也想起了过去。之前的妻子是个不可理喻的女人,杀了她并不后悔。娶她也从来不是他的本意。她是个做衣服的,他之所以看上了她就因为她一直穿得很精致、很时髦。她看上去就是一个体面的淑女,要是觉得一个警察配不上自己,勒米尔一点也不会意外。但勒米尔自有他的特别之处。很快她就让他了解,她不是个势利的人,而他依照寻常路数跟她求爱的时候,也发现了她并不古板。这让他宽心不少,因为他不是那种觉得遭到抵抗能让征服更添风味的男人。带她出去吃饭的时候,他喜欢被人看见他和这样的女子在一起。她聊天时很聪明,而且省钱,她知道去哪里可以花最少的钱又吃到好东西。这样的关系是人人称羡的,而且他本就是壮年男子的脾性,自然也有正常的七情六欲,能用这么小的花销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尤其让他高兴。当她找到他说有了小孩,似乎结婚就是最合情合理的选择。他工资不错,而且也到了安定下来的年纪。他时常厌烦在餐厅里吃饭,过的就像是种寄宿生活,他期待能有自己的家,吃自家厨房端出来的菜。后来呢,发现怀孕是搞错了,但路易·勒米尔心地善良,并不拿这件事挤兑阿黛尔。可就像很多男人一样,他发现情人成了妻子之后,就是另外一个女人。她似乎认为周日下午他就应该带她去散步,而不是去钓鱼,还有下班之后不回家去咖啡馆也似乎是这个妻子无法忍受的习惯。他常去的那家咖啡馆时常有别的钓鱼爱好者,他可以遇到投契的人。晚上没事的时候,坐在那里喝上一两杯啤酒,打一两圈牌消磨时间,他觉得比回家跟妻子面对面坐着要开心多了。她开始闹。他虽然天生是个爱交际、爱谈笑的人,但脾气也不小。

  里昂有一群爱滋事的顽劣分子,不拿出一点强硬的姿态,有时候真对付不了他们。当妻子开始故意惹恼他的时候,他从来就没想过还有别的处理办法:他让妻子知道他手上多么有劲。如果是个还懂些事理的女人,应该吸取教训了,可惜他这位妻子不是。他发现需要运用惩戒手段的场合越来越多,而妻子就靠呼天抢地的尖叫来报复,还要告诉邻居(他们住在一幢大房子五层楼的两室公寓里)他是怎样一个禽兽。她告诉那些人他总有一天肯定会杀了她。但还有比路易·勒米尔心地更善良的男人吗?妻子抱怨他把钱都花在了咖啡馆里,还说他把钱挥霍在其他女人身上,可你要知道,在他那个位置,时不时就是会有各种机会送上门,而跟所有男人一样,他只是没有错过那些机会而已。在钱这件事上,他也很放松,不会介意给一圈朋友的酒水买单,如果一个姑娘待他不错,又正好缺一顶新帽子、一双新丝袜,他也不是那种会拒绝的男人。但不管多少钱,只要不是花在妻子身上,那个女人都觉得是从她口袋里偷走的;她要他解释每一分钱花在了哪里,而他还是那么开开心心地说自己把钱从窗口丢出去了,真把她气坏了。妻子的话越说越尖刻,而且声音也越来越刺耳。平日里,对丈夫她总像是裹着一团怒气,只要开口总让人非常难受。他们过着一种猫狗之间的日子[4]。路易·勒米尔那时常跟朋友描述妻子是怎样一个泼妇,说他每天要后悔十遍自己娶了她,有时候还会补上一句,要是再没有一场大流感把她干掉,他真要自己动手了。

  这些话本来只是玩笑,但正是这些话,再加上她三天两头跟邻居说她会被丈夫谋杀,勒米尔才会被送到圣劳伦杜马罗尼来的,否则他可能在法国的监狱里待上三四年就够了。最后那场戏发生在一个燥热的夏夜,那天他也难得的心情不畅。当时有一场罢工,闹事者有些暴力行径,警察不得已逮捕了不少人,而逮捕时自然不是你情我愿的。路易·勒米尔下巴上狠狠挨了一下,当然他的警棍也没闲着。把那些逮住的闹事者送到警局又是一场累活,让人汗流浃背。下班之后他回家只是想把制服换掉,然后去咖啡馆喝杯啤酒,再开开心心打会儿牌。他的下巴真的很疼。他妻子就挑了那天问他要钱,他说没有,妻子就大闹起来。他去咖啡馆的钱倒是从来不缺,但家里一点吃的东西都没有,他却说没钱,她就是真饿死他肯定也无所谓吧?他让她闭嘴,然后两人就吵了起来。她拦到家门前,赌咒说他不把钱留下就别想出门。他叫她让开,朝前跨了一步。她突然拔出他的警枪,警告丈夫要是再向前一步她就开枪;这是他之前脱下警服的时候她拿去的。动刀动枪的罪犯他经手太多了,那句威胁还没说到一半,他已经扑了过去,夺走了手枪。她一边尖叫一边朝他脸上打去,正好打在他下巴最疼的地方。既是怒火攻心,也疼得要疯了,他开了两枪,她就倒在了地板上。他站定瞪着妻子看了一会儿,他有些眩晕。这个女人看着好像已经死了。他最初的反应是无法形容的解脱。他听了一会儿,似乎没有人听到枪响,邻居应该是都出门了。这算是一点小运气,让他有时间按照自己的方式完成他必须要做的事。他换回了制服,出门,锁门,把钥匙放进口袋;然后他去自己熟悉的咖啡馆喝了一杯啤酒,前后停了五分钟,接着就回到了自己不久前走出的警察局。因为那天的动荡,局长还没有走,路易·勒米尔走进他的办公室,讲了刚刚发生的事。他在牢房里过了一晚,隔壁就关着那些他最近抓来的罢工者。即使在这样的悲剧时刻他还是体会到了其中的讽刺意味。

  路易·勒米尔经常要去法庭提供警方证词,一个人只要惹了麻烦,他的朋友会多么急切地提供任何可以伤害他的讯息,这样的情况他见得多了。很多时候,全靠嫌疑人最亲密朋友的证词,判决才成立,以前他想到这一点,每每觉得好玩。但即使经验这样丰富,他自己在被告席听到的证词还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从那个他去了那么多回的小咖啡馆店主,到那些多年来跟他一起钓鱼、一起打牌、一起喝酒的人,他们似乎珍藏着他吐出过的每一个字,每次他抱怨自己的妻子,有时说要让她付出代价那些半开玩笑的威胁,这些人全都记下了。他很清楚他说出那些话的时候,这些人跟他一样,并没有当真。在警局上班时常有机会施舍一些小恩小惠,那些人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从来不曾犹豫,而且他花钱也从来不小气,但听他们在证人席中说的话,会觉得翻出任何一条微不足道的细节,只要能置他于死地,都给这些人无上的满足。

  如果只从庭审中认识他,你会觉得这是个坏人,他放荡、脾气暴躁、爱挥霍、懒散、腐败,但他知道自己完全不是这样的。他不过是个好心肠又随和的普通人,要是你不去干涉他,他也绝对不来打扰你。确实,他喜欢打打牌,喜欢啤酒,你也确实可以说他喜欢漂亮姑娘,但这又怎么样呢?他看着那些陪审员,心想要是把他们所有的过错、所有轻率的话,以及干的所有蠢事都摆到台面上来,这些人有哪个比他更高尚?对于最后的判罚,这么多年的劳役,勒米尔并无怨言。他本就是个执法者,犯了罪理应受到惩罚。但他不是个罪犯,他是一起不幸意外的受害者。

  到了圣劳伦杜马罗尼,在监狱营地里穿上了粉红和白色条纹的囚服,再戴上那头丑陋的草帽,他依然记得自己是个警察,现在必须朝夕相处的这些罪犯向来是他的天敌。他鄙视这些人,讨厌这些人,尽量少跟他们往来。而且他也不怕他们,因为他太了解这些人了。跟其他所有囚犯一样,他藏着一把小刀,也显示过他很愿意动用这个武器。他不想妨碍任何人,但也不会让任何人来侵犯他。

  里昂警局的局长之前挺器重他,在警务上他一直是模范警察,而且跟着每个囚犯的档案上,也说了他不少好话。他知道监狱里管事的人喜欢不惹事的囚犯,他会兴高采烈地接受安排,干活勤快。他于是接到了一份闲差,又被分到了一个单人间,就不用忍受宿舍里那种恶心的人挤人了。他跟狱卒们都关系不错,这些人大多不讨厌,而且知道了勒米尔之前是警察,就不太把他当成犯人,更多地把他当成了同事。监狱长信任他,很快他又成了监狱某位领导的仆人。除了睡在监狱里,他完全就是个自由人。每天他就送主人的小孩去学校,放学接他们回来,给他们做玩具。他陪着女主人去集市,背回她买的食品杂货。女主人跟他家长里短可以聊很久,他们一家人都喜欢他,喜欢他的风趣,还有他和善的笑容。而他也很卖力、可靠。生活重新又过得下去了。

  不过三年之后,他的主人被派去了卡宴。这对勒米尔是个沉重打击。但正好那时行刑官的职位空了出来,他又争取到了。于是他又重新成了替国家办事的人。他是个官员。不管住得多么简朴,那是他自己的房子;他不用再穿囚服了;他可以留头发和胡子。那些囚犯看他的眼睛里全是憎恶和鄙夷,他完全不在意,他也是这么看他们的。人渣。当他从篮子里提起那颗头颅,捏着他的耳朵念出这些庄严的字:Au nom du peuple fran?ais justice est faite,他真觉得自己代表了共和国。他就是法律和秩序的象征。面对这一大群丧心病狂的罪犯,他是社会的守护者。

  每次处决他都能拿一百法郎,再加上送鱼到监狱长家里,夫人给的那些钱,他给自己买过不少让生活更惬意的好东西,有些甚至可算是奢侈品了。此刻他坐在那块大石头上,周围是薄暮的静谧,他开始考虑明天赚到的钱能怎么用。偶尔浮子有动静,有时候的确是好鱼上钩,他就收线,把鱼从鱼钩上取下,换上新的鱼饵,但这些动作都是下意识的,他的思路并不受打扰。六百法郎,可不是一笔小钱,可他几乎想不出来能怎么花。在那个小屋子,想要的东西全都买好了,食品和杂货他备了不少,本来就不是个酒徒,朗姆酒已经买多了。钓鱼工具也不需要,衣服也够穿。这笔钱拿来只有一个去处,就是把它存好。勒米尔之前找了棵木瓜树,他相当可观的存款就埋在树根下。他想到,要是阿黛尔知道他真的开始存钱了,眼睛该瞪得多大。对她那个贪得无厌的灵魂,这算是祭奠了。他一点一点把钱存起来是为了刑满释放做准备。对于囚犯来说,那会是一个艰难的时刻。头顶有瓦、到点有饭的日子过了那么久,释放之后还要在殖民地待这么多年,只能自谋生路。他们都说过一样的话:惩罚真正开始在刑满之日。他们找不到工作,雇主不信任他们,工头不会雇他们,因为监狱方会派囚犯出来干活,他们报的价格根本没有人能抢得过。这些刑满释放的人就睡在露天,睡在集市上,填肚子一般都愿意去“救世军”[5]。但要从“救世军”拿吃的得干活,也不轻松,而且还要被迫听他们布道。有些人又犯下暴力罪,只为了能回去监狱住个安心。路易·勒米尔一定不能让自己陷入那样的境地。他打算存够了资金,一定要自己当老板;首先他应该可以申请到在卡宴定居,或许就在那里开一个酒吧。一开始大家可能忌讳他当过行刑官,不愿进来,但只要店里能提供好酒,他们终究会忘掉这些偏见,再加上他待人接物那么喜庆,又有很多维护秩序的经验,应该开酒吧是很有机会的。卡宴时不时会有外面的人经过,他们也会出于好奇去他的酒吧,回去之后毕竟可以当作谈资,跟朋友说他们在卡宴喝过最好的一杯朗姆潘趣酒[6]是一个行刑官调的。话说回来,离刑满还有好多年,要是他现在真需要什么东西,当然可以去买。但他又费力在头脑中搜索了一番,没有,这世上好像真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了。他有点惊讶。眼神也从浮子上飘散开去。海湾静得不可思议,因为落日,水面上色彩绚烂,天空中已经有一个孤星在闪烁。有一个突然出现的念头给了他一种奇异的感受。

  “如果这世上再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这一定就是幸福了吧。”他抚了抚自己漂亮的胡须,蓝色的眼睛透出温柔的光。“这没有什么好反驳的,我就是一个幸福的人,而之前我居然从来都没有意识到。”

  这个想法太出乎意料了,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下子当然不太好接受,但如果你有一颗讲逻辑的头脑,这件事就跟一条欧几里得的定律一样明显。

  “幸福,这就是我的生活状态。有几个人能说这样的话?谁能想到我是在圣劳伦杜马罗尼这样的地方,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

  太阳快要落下,钓的鱼足够今天的晚餐和明天的早餐了,他收起鱼线,把鱼装起,往家里走去。他的院子离海边不过几步路。火很快就点着了,没过多久,四条小鱼就开始在锅里欢快地滋滋作响。橄榄油勒米尔一向很挑剔,最好的那一种并不便宜,但一分价钱一分货。监狱发的面包还不错,他用煎鱼剩下的油又煎了两片面包。食物的香味钻进鼻子里让他很是满足。行刑官点了一盏灯,洗了一根自己院子里种的莴笋,拌了一盆沙拉。他一直觉得这世上没人沙拉比他拌得更好吃。他喝了一杯朗姆酒,晚餐吃得很香。他也扔了些零碎食物给两条躺在他脚边的杂种狗。因为天生爱干净,而且明天早上回来吃早餐的时候也不想看到家里一团糟,吃完他先洗了碗,洗完之后他放两条狗出了院子,让它们去椰树林里转转。提着灯他回到屋子里,舒舒服服地坐进躺椅中,点着的这根雪茄是从旁边荷兰殖民地走私来的,勒米尔开始安心读起最近一次送来的法国报纸。肚子填饱,心上又没有挂碍,他没法不觉得生活虽然有种种缺憾,但还是很值得过的。之前突然发现自己是个幸福的人,那种有趣的讶异太震撼了,现在依然没有散去。你会想到那么多人追求了一辈子的幸福,居然就被他这样找到了,多少有些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躲都躲不开。一个人如果拥有了所有他想要的东西,他就是幸福的;他拥有了所有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是幸福的。又有一个念头冒出来,他不禁笑出声。

  “无可否认,我的幸福生活全是拜阿黛尔所赐。”

  阿黛尔啊阿黛尔,多么可恶的一个女人!

  又过了一会儿,他决定还是先打个盹;把闹钟调到了十二点缺一刻,躺进床里没过几分钟就酣睡过去了。他睡得很沉,没有梦来打扰他,闹钟响的时候还把他吓了一跳,但片刻之间就想起来自己这个闹钟为什么而设的。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唉,没办法,得去干活了,什么工作都有不如意的地方。”

  从蚊帐里钻出来,他把油灯点着。为了提神他洗了手和脸,又怕夜里风太凉,喝了一杯朗姆酒。一时间又想起那个没经验的助手,勒米尔考虑要不要在小酒瓶里给他装一点朗姆酒带去。

  “到时他心理扛不住,那可就好看了。”

  要一下处决六个人的确是运气不好。要是只有一个,助手是不是首次上阵就关系不大了,但如果有五个还在等着,出了什么差错会很尴尬。他耸了耸肩。也只能尽力而为了。他拿起梳子梳理了一下自己蓬乱的头发,仔细地梳了梳自己精致的胡须。他点了一支烟。他穿过院子,走到围着院落的坚实的栅栏,把门锁打开,出去之后再把门锁上。天上没有月亮。他吹了声口哨,但狗没有出现,让他有些惊讶。他又吹了一下。这两个小畜生,一定是抓了只老鼠,抢了起来,到时得好好揍一顿;吹了口哨就要出现,这一点一定得让它们记住。他开始朝监狱方向走去。椰树林里很暗,他还真希望那两条狗在自己身边;但一共也才五十码的路,很快就会走到空旷的地方了。监狱长家的灯还亮着,让勒米尔定了定心。他笑了一下,因为猜到那么晚还不关灯是什么意思:天亮时要处决犯人,监狱长睡不着。处决仪式的前夜,不管是监狱里的犯人还是出来了的人,都会有种焦虑和不适,看来监狱长也一样。的确这种时候暴乱的可能更大,狱卒们巡视的时候都要瞪大了眼睛,看到可疑的动作随时准备拔枪。

  路易·勒米尔又吹了次口哨,但狗还是没有跑来。他不明白了,心下多了一点忐忑。他平时走路习惯走得很慢,甚至会带着些摇摇摆摆,但现在他加快了步伐。他把烟从嘴里吐掉,因为他突然想到烟头的火光会暴露他的行踪,太大意了。突然他绊到了什么东西,整个人顿时定在了那里。勒米尔是个勇敢的人,有铁一般的意志,但突然害怕得反胃。他踢到的东西软软的,体积还不小,一下就明白了是什么。他穿的是帆布软底鞋,小心地碰触着地上的那个东西。没错,他猜得是对的,这是他的其中一条狗。已经死了。他退了一步,拔出自己的刀。喊是没用的,最近的屋子就是监狱长家,穿过椰树林,他家就在那片空地对面。但他们不会听见他的呼喊,就算听到了也不会有任何行动。圣劳伦杜马罗尼这个地方,谁也不会只因为听到外面有人求救,就半夜冲出家门。第二天就算发现已经刑满释放的人死在那里,那也不是什么天大的损失。路易·勒米尔一瞬间就推断出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的思路转得很快。在他睡觉的时候,那些人先杀了他的狗。一定是吃过晚餐把它们放出院子时候下的手。一定是扔出来几块有毒的肉,这两只小畜生立马就扑上去了。这一只死得离屋子不远,那是因为它想爬回家再死。路易·勒米尔奋力观察四周,但什么也看不到。那天夜里一点光都没有,即使一码之外的椰子树,他也几乎辨认不出。第一个念头是冲回自己的屋子。一旦能关起房门,过会儿监狱的人等他不来,就会派人来找。但他又知道自己是跑不回去的。那些杀了狗的人就躲在黑暗中,他拿着钥匙忙乱找锁孔的时候,一把刀就会插进他的背脊。他仔细地听。一点声音都没有。但他感觉到了他们就在附近,就藏在树的后面,准备杀他。这些人会像杀那两条狗一样杀了他。他会像条狗一样死掉。对方肯定不止一个人。他了解这些人,最起码有三四个,可能更多,他们是在私人家里干活的囚犯,可以不按时回监狱,在外面待到很晚,或者是那些出来了但快要饿死的人,反正什么都没了,已经绝望到无所谓了。片刻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敢跑,因为这是从他家到空旷地的必经之路,对方很可能拉了根绳子绊他,而一旦摔倒他就完蛋了。椰树林种得不算密,但在里面他即便看不清敌人,敌人也很难发现他。跨过狗的尸体,他猛地奔入林中。背靠着树,他盘算接下来该怎么办。周围的寂静实在可怕。突然他听到有人低声说了句什么,那种恐怖难以言表。然后又是死一般的寂静。他觉得自己一定得往前走,但双脚似乎是生了根一样。黑暗中似乎有眼睛在盯着他,勒米尔觉得自己就像在大白天一样清晰可见。然后从另一个方向又响起轻轻的一声咳嗽,他这一惊几乎要忍不住尖叫起来。勒米尔终于意识到他已经被包围了。这些强盗和杀人犯不会对他手下留情的。他想起了之前那个行刑官,他的前任,被他们抬进森林里的时候还没有死,眼睛都被挖出来了,就挂在那里任由秃鹫吞噬。他的膝盖开始发抖。当时太蠢了,居然接了这份工作!本可以选安稳一些的职位,没有风险就好。但现在去想这个太迟了。他振作起来。要活着逃出这个椰树林已经没有可能,这一点他已经明白;他想确保自己死得干脆些。他握刀的手又紧了紧。最糟糕的就是他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也看不见人,但却知道他们埋伏在四周,准备出击。有一瞬间他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就是把刀扔出去,朝他们喊自己已经没有武器,他们可以放心地来杀他了。但他了解这些人,他们是不会满足于只让他死的。突然满腔的愤恨让他激动起来,他可不是那种会向一群罪犯投降的窝囊废。他是个正直的人,国家的官员,他有责任保护自己。他不能在这里躲一晚上,最好还是速战速决。可他背后的那棵树似乎能给他某种保护,让他无法行动。他瞪着前方的树干,可它突然动了起来,他惊恐地发现原来那是一个人。这下他终于拿定了主意,费了很大的劲开始朝前走去。他的脚步很慢,很小心。他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但他知道自己前进的时候,他们也在前进,就好像他身边跟着无形的保镖。他觉得自己仿佛听见了他们赤脚踩在地上的声音。恐惧从他心里消失了。他尽量贴着树往前走,让他们很难从身后发起攻击;勒米尔胸口突然喷薄出一股希望,因为他想到这些人也不敢出手,他们都认识他,这些人都清楚他是怎样一个人,那个最先冲上来的人很可能收场时肚子上也插着他手里这把刀。前面只有三十码,一旦到了开阔的地方,看得见周围的情况,他是可以一战的。再往前几码,他就要冲了。这时的变化吓得他魂飞魄散,完全无法动弹。突然有光照过来,在这浓稠的黑暗中这样的光亮是很可怕的。那是一个手电筒。他下意识跑到一棵树边,背靠树干。他看不见拿手电筒的是谁,对着那道光他像瞎子一般。他没有出声,把刀子放低,因为他知道这些人要攻击的话会先对准他的腹部,要是有人扑过来,他已经想好如何反击了。纵使送命,对方也得付出代价。那道光就一直照在他脸上,半分钟过去了,但勒米尔却觉得过了千百万年。他觉得自己就快要分辨出那些人的脸,突然一个字打破了这恐怖的寂静:“扔。”

  一把刀同时破空而出,扎在他胸口,他抬起手的瞬间,有人冲过来,刀子一挥,就割开了他的肚子。手电筒关掉了。路易·勒米尔呻吟一声,倒在地上,那声呻吟中是极度的痛楚。五六个人从黑暗中聚拢过来,站在他身边。摔倒的时候胸口的那把刀也掉了出来,就横在旁边。手电筒又是一闪,他们看到了刀在哪里,其中一个人捡起刀,迅捷地一抹,勒米尔的脖子也被完全割开了。

  “Au nom du peuple fran?ais justice est faite.”他说。

  他们隐入黑暗中,椰树林里只剩死亡无边的静默。

  注释

  [1] 首次发表于1937年,收录于1940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换汤不换药》。

  [2] Ile St Joseph,大西洋上靠近法属圭亚那的一个小岛,占地二十公顷。

  [3] Rhone,发源于瑞士南部,流经法国东南部,注入地中海。

  [4] 英文习语:指整日无休止的恶斗、争吵不休。

  [5] 世界基督教慈善组织,1865年由威廉·布思创建,最初目的是为伦敦的穷人提供食物和住处,后成为半军事化的组织,在全球提供救助和服务。

  [6] Rum punch,有各种调法,大致是朗姆酒加各种果汁。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