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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麦克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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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il MacAdam[1]

  船长布雷顿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吉娑勒有个博物馆,馆长叫安格斯·蒙罗,最近招了一个助手叫尼尔·麦克亚当,蒙罗告诉船长,他已经推荐新助手到了新加坡之后住到范戴克酒店去,大概是要住几天的,请船长费心多照看两眼,不要让这小子惹祸,船长说他一定尽力。布雷顿船长管着一艘叫作“苏丹艾哈迈德”的船,每次在新加坡上岸总归都住在范戴克酒店。他娶了位日本太太,酒店专门给他留了一个房间。范戴克酒店算是他的家了。这一回在婆罗洲沿岸走了半个月,进酒店,荷兰经理说尼尔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天。年轻人正在酒店灰扑扑的花园里读过期的《海峡时报》[2],船长打量了他一眼,走了过去。

  “你是麦克亚当吧?”

  尼尔站了起来,害羞得头皮都红了,答道:“我是。”

  “我叫布雷顿,是‘苏丹艾哈迈德’的船长,下周二你跟着我的船走。蒙罗让我照看你。来杯‘司腾佳’怎么样,你应该已经弄清楚这是什么东西了吧?”

  “非常感谢,但我不喝酒。”

  他的苏格兰口音很重。

  “不怪你,这个国家的确有不少人,好端端的都让酒精给毁了。”

  他喊来了中国服务生,给自己点了双份的威士忌和一小杯苏打水。

  “到了之后都干了些什么?”

  “就四处逛了逛。”

  “新加坡没什么可看的。”

  “我倒发现了不少。”

  他第一个去的地方自然是博物馆。展品基本在国内都见过,但那些野兽、飞鸟、爬行动物、蛾子、蝴蝶、昆虫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物种,这就让他很是兴奋。吉娑勒是婆罗洲一个省的省会,博物馆专门给这个省的动植物辟了一个区域,接下来三年,尼尔的心思都要花在这些物种上了,所以看得尤为仔细。但最激动人心的还是街上的场面,尼尔是个非常正经、沉稳的年轻人,否则肯定要高兴地大笑。什么都看着那么新鲜。他走到脚都疼了。有一条繁忙的街道,他站在街角看一长列黄包车,看那些小个子男人抓着两侧的杆子跑得那么坚定,这已经让他惊叹了。他站在桥头,看着运河里的独木筏都抵在一起,像罐子里的沙丁鱼。在维多利亚大街上有些中国店铺,他望进去看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商品。孟买过来的生意人喜欢站在店门口,又胖又热情,一直向他推销丝绸和华而不实的珠宝首饰。他观察走过的泰米尔人,一副寂寥又心事重重的样子,步伐里有种杀气腾腾的优雅;还有留着大胡子、戴着白色无檐帽的阿拉伯人,全是目中无人的姿态。太阳照在这片让人眼花缭乱的场面之上,亮得坚硬、冷峻。尼尔觉得有些晕,这个世界未免太过多姿多彩,恐怕要住上好多年才会觉得安心自在。

  吃完晚饭之后,布雷顿问他要不要在城里转转。

  “既然来了,也得见识见识这里的热闹。”他说。

  他们坐上了一辆黄包车,到了中国区。船长在海上是不喝酒的,为了奖赏自己的这份克制,他白天已经喝了不少,此时兴致正高。黄包车停在一条巷子里,他们敲了敲门。门开了之后,他们穿过一条狭窄的走廊,进到一间大屋子,旁边摆了一圈长椅,铺着红色长毛绒的毯子。有些女子四散坐着,有法国人、意大利人、美国人。一台机械钢琴吃力地奏出音乐,听上去有些刺耳,寥寥几对舞伴正在跳舞。布雷顿船长点了酒。两三个女子抛了好些媚眼过来,等着他们邀请。

  “啊,年轻人,有看得中的吗?”船长逗他。

  “你是说要同她睡觉吗?没有。”

  “你去的地方可没有白人女子,知道吗?”

  “没有就没有吧。”

  “想见见当地人吗?”

  “可以啊。”

  船长付了酒钱,他们出门一路走,到了另一个屋子。这里的姑娘都是中国人,小巧玲珑,双脚尤其小,一双手像两朵花,身上穿着绣花的丝绸衣服。只是她们化了妆的脸就像面具,黑眼珠见到生客总带着嘲弄的神色,她们很奇怪,不像是有血有肉的人。

  “我带你到这儿来是觉得你应该看看这个地方,”船长布雷顿说,好像正履行他的天职,“但看看就行了,不知为什么中国人不喜欢我们。有些中国人的场子甚至不准白人进来。实话告诉你,他们说我们身上臭,奇怪吧?他们说我们闻起来有尸体的味道。”

  “我们有尸体的味道?”

  “给我换日本人就行,”船长说,“他们不错。我老婆就是日本人。你继续跟我走,我带你去个有日本姑娘的地方,你要是在那儿还挑不出喜欢的,随便你拿我怎么样。”

  黄包车就等在外面,他们坐上去。船长说了地址,两个车夫跑了起来。门口迎接他们的一个日本中年妇人,进屋的时候鞠躬鞠得很深。船长和尼尔被带到一个房间里,非常整洁,除了地上几张席子,其他什么都没有。坐下之后,很快一个小女孩端着托盘进来,上面是两碗茶,茶色清淡,她羞涩地鞠了一躬,把茶分给了他们两人。船长跟中年妇人说了几句话,她瞧了尼尔一眼,咯咯笑起来。她跟那个女孩嘱咐了一句,女孩出去,没过一会儿,四个姑娘脚步轻盈地进来了。她们都身材矮小,胖胖的,穿着和服都分外可爱,发亮的黑色头发扎得精巧,眼睛里笑意盈盈,进来的时候深深鞠躬,很客气地喃喃打着招呼。她们说话像鸟鸣。四个姑娘跪坐在地板上,两位客人左右各有一位,调情很有手段,转眼间布雷顿的手臂就绕上了她们纤细的腰肢,非常开心地聊个不停。尼尔觉得船长身边的两个姑娘似乎在取笑他,她们两双明亮的眼睛一直调皮地朝他这里看,他脸红了。但另外两个姑娘一直微笑着往他身上靠,说的都是日语,就像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一样。她们看上去是那么开心和真挚,他也忍不住笑起来。她们照顾客人极其殷勤,先是把碗递过来让他喝茶,喝了一口马上又接过去,怕他端着碗太辛苦。她们会帮他点烟,甚至伸出一只小巧的、精致的手接着烟灰,不让烟灰掉在衣服上。她们抚摸尼尔光滑的脸孔,好奇地欣赏着他年轻的大手掌。她们顽皮得像两只小猫。

  “看中了哪一个?”过了一会儿船长问道。“选好了没有?”

  “选什么?”

  “我先等你选定了,我再选。”

  “啊,这两个我都不要。准备回家睡觉了。”

  “什么,这算什么事,你不是怕了吧?”

  “没什么好怕的,就是没兴趣,你好好玩,别让我扫了兴。我自己回酒店就行。”

  “要是你这就结束了,那我也结束。我只是过来给你做个伴的。”

  他跟中年妇人说了句话,屋里的姑娘都吃惊地看着尼尔。妇人回了话,船长耸了耸肩。其中一个姑娘评点了一句,大家都笑起来。

  “她说什么?”尼尔问。

  “她在开你玩笑。”船长微笑着说。

  他别有深意地扫了尼尔一眼。之前那个引大家发笑的姑娘,现在直接对着尼尔说了些什么,但尼尔听不懂,只看到她眼神中的嘲讽之意,这让他脸红着皱起了眉头。他不喜欢自己成为笑柄。然后那姑娘哈哈笑起来,抱住尼尔的脖子轻轻地吻了他一下。

  “行了,我们走吧。”船长说。

  下了黄包车,走进酒店,尼尔问船长:

  “刚刚那姑娘说了句话,你们都笑了,她说的是什么?”

  “她说你是个处男。”

  “这有什么好笑的。”尼尔用他那缓慢的苏格兰口音说道。“她说对了吗?”

  “确实如此。”

  “你多大了?”

  “二十二。”

  “那你在等什么。”

  “等我结婚。”

  船长沉默了。走到楼梯顶上,他伸出手,跟尼尔道别的时候眼神闪了一下,但尼尔的目光也没有回避,依然平和、诚恳,见不到丝毫的困扰。

  三天之后,船启航了;乘客中只有尼尔一个白人。船长没空的时候他就看书,最近他又在重读华莱士的《马来群岛》[3]。这本书他少年时就读过,但现在读来又有别样的引人入胜。船长闲下来,他们就一起打克里比奇牌[4],或者坐在甲板椅上抽烟、聊天。尼尔的父亲是个乡村医生,自从记事起,他就对博物学感兴趣。中学毕业后去了爱丁堡大学,成绩优异地拿了一个理学士的学位。当时正在找工作,准备去当一个生物讲师,偶然间看到《自然》里一则启事,吉娑勒的博物馆缺一个馆长助理。尼尔的叔叔是个格拉斯哥的生意人,曾经和馆长安格斯·蒙罗在爱丁堡做过同学,就写信问能否给他侄子一个试用的机会。尼尔最感兴趣的是昆虫学,但他的专业是动物标本剥制师,《自然》的启事特别提到这是应聘者的必备技能。叔叔从尼尔以前的老师那里要来了各种证书,也装进信封,还提到尼尔是大学足球队的选手。几周之后,收到电报,尼尔被聘用了,两周之后他坐上了去远东的船。

  “蒙罗先生是怎样一个人?”尼尔问。

  “挺好一个人,大家都喜欢他。”

  “我查过他在科学杂志发过的论文,最新一期的《鹮》[5]就有他一篇关于‘裸节螈’[6]的文章。”

  “这我就完全不知道了,我知道他娶了个俄国老婆,这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太太。”

  “我在新加坡收到他一封信,说可以先住在他家里,让我到处看看,想好了再搬。”

  船在河上高速前行,河口有个渔村,零零散散的木屋立在水中的木桩上,河岸上是茂密的聂帕榈和虬结的红树,后面就是原始森林,只见一片葱茏的绿。蓝天中横着一条暗色的轮廓,全是棱角,那是远处的群山。尼尔心里有股难以抑制的兴奋,如饥似渴地欣赏着眼前的景致。这景致出乎他的预料,他熟读康拉德,几乎能背,还以为这片土地会饱含着一种阴森的神秘之感。这蓝到浓稠的天空让他措手不及。地平线上一朵朵白云像是停在风平浪静处的船帆,在阳光中极是明亮。绿森林也在夺目的光芒中闪耀着。往河岸上望去,不时见到马来人的茅草屋顶,舒舒服服地钻在果树之间。当地人划独木舟都站在船中,往上游去了。尼尔没有觉得自己被禁闭在一个狭小的地方,心头也没有什么阴郁,在这耀眼的清晨,他只感受到广阔和自由。初来乍到,他觉得在这个国家受到了款待,知道以后在这里会过得开心。布雷顿船长在驾驶台,往下方瞥了一眼,目光很亲切,船走了四天,他已经有些喜欢这个年轻人了。尼尔的确不喝酒,而且你开玩笑的时候他多半要当真话来听,但他的正经里有些很让人欢喜的成分;所有事对他来说都是有趣和重要的——当然这也是为什么他不觉得你的笑话好笑;但就算他没有听懂,也会笑起来,因为他感觉到你正等着笑声,也因为他觉得活在世上可高兴的事真是太多,每一件你告诉他的小事他都感恩在心。他很讲礼貌。要你递给他一样什么东西,从来不忘加一个“请”字,拿到了也总会说一声“谢谢”。还有一件事是谁都不会反驳的,那就是尼尔长得好看。此时他没有戴帽子,正双手撑着栏杆,看后退的河岸。他身材高挑,有六尺二,四肢修长、灵活,肩膀宽阔,腰身却窄,姿态中总有种迷人的小马驹似的气质,好像随时要跑起来。头发是棕色的鬈发,又加了一层说不上来的奇妙光泽,有时光线凑巧,满头的金色光芒。一双大眼睛非常蓝,神采中全是好脾气,看出来他心境一向是愉悦的。鼻子短小,圆鼻头,大嘴巴,下巴很坚毅,脸有些宽大。但尼尔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皮肤,那么白又那么光洁,脸颊上又是两片可爱的红晕,女人也少见这么好的肤质,船长每天早上都要开他同样的玩笑。

  “啊,小伙子,今天刮胡子了吗?”

  尼尔摸了摸下巴。

  “没有,你觉得我该刮胡子了?”

  船长每次听到这句都要哈哈笑起来。

  “你用得着吗?皮肤好得跟婴儿的屁股一样。”

  尼尔也是每次听到这句都不好意思,头皮都红起来。

  “我每周都刮胡子的。”他反驳道。

  但他招人喜欢的不只是长相,也是他的天真,他的直率,还有世界给他的那股新鲜感。虽然他对待任何事都那么认真、严肃,而且什么话题都要争一争,但他又透露出一种单纯,让你觉得矛盾,船长就一直想不明白到底尼尔给他的是种什么感觉。

  “是不是因为他还没找过女人,”他想道,“有意思,照理说,那样的皮肤和气色,姑娘们应该整天缠着他才对啊。”

  前方河道拐弯,“苏丹艾哈迈德”到那一转就能看到吉娑勒了,船长事忙,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下扶梯去了轮机舱。船减至半速,吉娑勒铺在左岸,一个干干净净的白色镇子,右岸是座小山,山上有堡垒和苏丹的宫殿。这天有风,苏丹的彩旗在高高的旗杆顶端飘扬。船停在河中间,医生和一个警官坐着政府的汽艇上了船。有一个穿着白色帆布衣服的瘦长男子陪着他们。船长站在舷梯顶上跟他们握手,然后对着最后上船的那位说道:

  “好了,我已经把这个前程似锦的年轻人给你好端端地送到了这里。”然后朝尼尔扫了一眼,说:“这就是蒙罗。”

  这个又高又瘦的人主动跟尼尔握手,打量着他。尼尔脸红了一下,微笑起来,牙齿很好看。

  “你好啊,先生。”

  蒙罗笑起来嘴唇不笑,只是灰色的眼睛里有淡淡的笑意。他的脸颊是凹陷的,窄窄的鹰钩鼻,苍白的嘴唇,皮肤被晒得很黑。他一脸疲态,但表情和蔼,尼尔立刻感觉这个人值得信任。船长引见了医生和警官,提议一起喝杯酒。大家坐下来,服务员端来了几瓶啤酒,蒙罗摘下了帽子,尼尔看到他棕色的头发渐渐转成银灰色,剃得很短。蒙罗四十岁上下,话少,很沉稳镇定,有知识分子的派头,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医生是个活泼的小个子,警官体态笨重,把自己当成了个大人物。

  “麦克亚当不喝酒。”船长见服务员倒出四杯啤酒,说道。

  “真不错,”蒙罗说,“希望你最近没有把他引入歧途吧?”

  “在新加坡的时候试了试,”船长回道,眼神中一个闪动,“可惜完全失败了。”

  蒙罗喝完了杯子里的啤酒,转过来对尼尔说:

  “我们该上岸了吧?”

  尼尔把行李交给了蒙罗的仆人,和蒙罗坐上了一条舢板。两人上了岸。

  “你想直接回去,还是先兜一圈看看?离午饭还有两个小时。”

  “我们能不能先去博物馆?”

  蒙罗的双眼又和蔼地笑起来,心里很高兴。尼尔羞涩,蒙罗也不是个爱说话的人,两人就静静地走。河边都是当地人的木屋,里面住着马来人,上演着他们源远流长的生活。居民都在忙碌着,但不着急,涌动着一种幸福的日常之感,其中似乎有一种生命的节奏,以出生、死亡、爱恋和其他一切人类共通的事情制定节拍。他们走到集市上,是几条头顶有遮蔽的窄街,里面挤满了中国人,干活、吃饭,和其他地方的中国人一样,说话很大声,像是永不知疲惫似的奋斗着。

  “见过了新加坡,这里的确没什么可看的,”蒙罗说,“不过我倒觉得也挺别致。”

  他的口音不像尼尔那么重,但苏格兰人颤动舌尖的那个r还是很明显,让尼尔听得安心。听英格兰人说英文,总觉得他们在装腔作势。

  博物馆是个漂亮的石头建筑,进大门的时候蒙罗不自觉地挺直了身子。门口的保安见到蒙罗行了礼,蒙罗说了几句马来话,显然是在解释尼尔的身份,因为保安朝尼尔笑了笑,也行了一个礼。相比于屋外,博物馆里凉快多了,而且街上一路都太耀眼,室内的光线也舒服很多。

  “你大概会失望的,”蒙罗说,“我们到现在都受制于资金有限,本该拥有的藏品最起码少了一半。但总算物尽其用吧。请不要太苛责。”

  尼尔走进展馆,像一个游泳的人自信满满地纵身跃入夏日的海水中。展品的摆放都很高明,蒙罗不但要传授知识,也想让参观者看得高兴,不管是鸟、兽、爬行动物,都尽量展示在它们本来的生活环境之中,很让人信以为真。尼尔抛开了他的羞涩,像个激动的孩子一样问了无数问题,聊到了各种话题。他兴奋极了。两个人都忘了时间,蒙罗看表的时候吓了一跳。他们坐上黄包车,回到了家。

  蒙罗领着年轻人进了客厅。一个女子躺在沙发上看书,这时缓缓起身。

  “这位是我妻子。达丽雅,抱歉我们回得太迟了。”

  “这有什么关系?”她微笑道。“还有什么比时间更不要紧的事?”

  她朝尼尔伸出手,端详了尼尔片刻,但神情是友善的。她的手有些大。

  “我猜你是带他去看了博物馆吧?”

  蒙罗的妻子三十五岁的样子,中等个子,浅棕色皮肤,但没有气色,一脸的苍白。眼睛是淡蓝色的。头发也是浅棕色,颜色特别,质感让人想起飞蛾;从中间分开,在脑后盘了一个发髻,但显然没有精心打理。她的脸是宽脸,颧骨偏高,鼻子也是肉鼓鼓的。这不能算是个好看的女子,但在她舒缓的举止中,带着一丝性感的优雅,只要不是特别无趣的人,都会觉得她那些漫不经心的动作很有意思。她穿着一条绿棉布做的连衣裙。英语说得除了一点点口音,挑不出任何毛病。

  他们一起坐下来用午餐。尼尔又因为害羞而局促不安起来,但达丽雅似乎没有在意,天南地北聊得很放松。她问起了他的行程,问他对新加坡的印象,也介绍了尼尔在当地肯定要见的那些人。苏丹不在,当天下午蒙罗就会带他去拜访驻扎官,晚些时候再去俱乐部,到时就什么人都会见到了。

  “你会很受欢迎的。”她说道,那双淡蓝色的眼睛一直在关注着他。尼尔太单纯了,换一个比他多一丁点心思的男人,大概都会注意到面前的这位女士正评鉴他的身材、年轻的阳刚之气、闪亮的鬈发和精致的皮肤。“那些人看不上我们。”

  “别瞎说了,达丽雅,你太敏感了,那只不过因为他们都是英国人,没别的道理。”

  “安格斯是个科学家,他们觉得这可滑稽得不得了,我是个俄国人,他们就觉得我很粗鄙。我无所谓。这些人都是蠢货。是我命运多舛,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我认识的最平庸、最狭隘、最循规蹈矩的人。”

  “麦克亚当今天刚到,你不要扫他的兴。到时他就知道,那些人是很和气很热情的。”

  “你教名是什么?”她问这个年轻人。

  “尼尔。”

  “我就叫你尼尔,你一定要叫我达丽雅。我讨厌别人称呼我‘蒙罗太太’,感觉就像嫁给了一个牧师。”

  尼尔脸红了一下,蒙罗太太这么快就跟他说话如此熟络,让他有些窘迫。她继续说道。

  “有几个男人还不算太糟。”

  “他们自己的工作都干得很好,这本来就是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蒙罗说。

  “他们打猎、踢球、打网球和板球,我跟他们还算合得来。但我受不了那些女人,满心的妒忌和怨愤,又懒得要命。说的话一点内容都没有。如果你提起什么需要些智识的话题,她们翻的那些白眼,就像你说了什么下流话一样。她们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能聊些什么呢?你聊身体,她们觉得你不得体,你聊灵魂,她们又觉得你假正经。”

  “我妻子的话你千万不要太当真了,”蒙罗微笑道,还是他那副温和、宽厚的样子,“这里的外国人,跟东方任何地方都一样,不算太聪明,也不算太笨,就是一群和气、良善的人。这就很不错了。”

  “我不要他们和气、良善,我要他们有活力和激情。我要他们对人类感兴趣。我希望他们对心灵上的事能多在意一些,这至少比苦琴酒或者咖喱饭更要紧一些吧?我希望艺术对他们是重要的,还有文学。”突然她对着尼尔说道:“你有灵魂吗?”

  “啊,我不知道,我不太明白你具体指什么。”

  “我刚问你的时候你为什么脸红呢?你为自己的灵魂感到羞耻吗?一个人最要紧的就是灵魂了。跟我说说你的灵魂吧。我对你感兴趣,想多了解一些。”

  被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如此盘问,让尼尔觉得无比尴尬。他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但他是个一本正经的年轻人,既然别人提了直截了当的问题,他一定尽力回答。只是蒙罗就在旁边听着,让他很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你口中的灵魂指什么。如果你指的是造物主在物质世界之外创造了一种独立的精神实体,跟我们的肉身暂时结合了起来,那我的回答就是:没有,我没有这样的灵魂。在我看来,这种对人格的理解太过二元对立了,任何人,只要平心静气地审视现有的证据,都无法替这样的立场辩护。但另一方面,如果你说的灵魂指的是一些精神元素的集合,这些精神元素构成了一个人所谓的性情,那当然我是有的。”

  “你很可爱,又那么俊俏,”她微笑着说道,“不是,我指的是人的心和心里的渴望,指的是身体和身体里的欲望,还有我们每个人蕴藏着的‘无穷’。告诉我,来的路上你看了什么书,还是只顾着打甲板网球了?”

  这句回复如此随便,让尼尔有些讶异,若不是对方眼神如此亲切,神态又如此放松,或许尼尔甚至会觉得自己被侮慢了。蒙罗静静地微笑着,看着这个年轻人的茫然。他微笑的时候,从鼻翼到嘴角的皱纹成了深深的沟壑。

  “我读了很多康拉德。”

  “是因为有趣还是为了增长见识?”

  “都是。我非常喜欢他。”

  达丽雅夸张地甩起双臂,表示抗议。

  “那个波兰人,”她高声说道,“你们英国人怎么会被这么个啰唆的骗子蒙在鼓里呢?他完全展现了那个民族的肤浅。那样的口若悬河,那些个缠绕的句子,卖弄辞藻,故作深刻——你要是能看穿这些东西,真的弄懂了他在说什么,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大白话,还有什么呢?他就是个二流的演员,套上了一件华贵的戏服,慷慨激昂地朗诵着雨果的台词。前五分钟你会说,这好有英雄气概啊,然后你整个灵魂感到一阵恶心,只想高呼,不对,这都是假的,假的,假的。”

  她说得如此激情澎湃,尼尔从来没听过谁聊起艺术和文学会这么动情。她的脸颊本来一点色彩都没有,此时泛出一点红晕,淡淡的眼睛里都是光芒。

  “没有人能像康拉德一样传递氛围,”尼尔说,“我可以闻到、感觉到他笔下的东方。”

  “胡扯,你对东方了解多少?谁都知道他犯了很多最可笑的错误,不信你问安格斯。”

  “他自然不是每一处都那么精确的,”蒙罗还是用他那字斟句酌的语调说道,“他写的婆罗洲跟我们了解的婆罗洲不是同一个地方。他的观察是从一条商船的甲板上得来的,而且就算是他亲眼所见的东西,也观察得不够仔细。但这真的要紧吗?我不觉得小说就一定要受制于真实。他创造了一个国家,那是一个黑暗的、邪恶的、浪漫的灵魂之国,也是很了不起的。”

  “你太多愁善感了,我可怜的安格斯。”然后她又对尼尔说道:“你一定要读屠格涅夫,要读托尔斯泰,要读陀思妥耶夫斯基。”

  尼尔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达丽雅·蒙罗这个人。她完全跳过了人与人往来的最初几个阶段,刚认识就把尼尔当成了一生的至交。这让尼尔很困惑。这样做未免太鲁莽了。他跟人往来,一上来凭本能就会非常小心。他的确与人为善,但前方的路看清楚之前,不愿意走太远。有些话,没有充分的理由,是没法跟陌生人说的。但在达丽雅面前你不由自主地就说出来了,她几乎是逼你说出了心底藏着的事情。大多数人只有自己知道的情绪和想法,她一股脑地倾吐出来,就像浪荡子把金币抛洒向人群。她的说话方式、行事方式,都是尼尔从来没有听过、见过的。她根本不在意自己说了什么,她会提到人体的一些动物功能,让尼尔一下脸红起来。这又会招来达丽雅的嘲讽。

  “啊,你真是个扭捏的人!这有什么不堪入耳的吗?要是我要吃一颗通便的药,为什么不能说出来呢?如果我觉得你也需要一颗,为什么不能告诉你呢?”

  尼尔永远都很讲道理,说:“理论上你应该是对的。”

  她让尼尔聊起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在中学、大学里的生活,也跟尼尔说了很多她自己的事。她父亲是个将军,死在战场上,她母亲是个公爵小姐,姓卢切科夫。他们本来住在俄国东部,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之后,就逃到了横滨;日子过得艰难,他们抢救出了一些首饰和艺术品,就靠典卖这些东西勉强度日。也是在横滨她嫁给了一个一起流亡出来的俄国人。但她婚姻不幸福,两年之后离了婚。母亲去世,身无分文的她只能尽己所能养活自己。她在一个美国急救组织上过班,在一个教会学校教过课,还在医院工作过。她还会说起在她困苦无助之时,那些男人如何借机要占她便宜,这既让尼尔怒不可遏,也让他非常尴尬,因为达丽雅说起那些事常在细节上毫无保留。

  “禽兽。”尼尔说。

  “啊,所有的男人都那样。”她耸了耸肩说道。

  她还讲到有一回她举起了一支左轮手枪,才保住了自己的身子。

  “我警告他再进一步我就杀了他,当时如果他真的走了那一步,我一定像杀一条狗一样,开枪毙了他。”

  “天呐!”尼尔说。

  她就是在横滨认识安格斯的。安格斯那次是去日本过他的假期。他明显是个正派的人,不拐弯抹角,又温柔又体贴,一下就迷住了她。他不是生意人,是科学家,而科学跟艺术就算不是亲兄弟,也是同一个母亲抚养长大的。他能给她平静的生活,能让她安心。而且她也厌倦了日本。婆罗洲是一片神秘的土地。现在算来,他们结婚也有五年了。

  她把她推荐的那些俄罗斯小说家的书给尼尔去读,《父与子》《安娜·卡列尼娜》《卡拉马佐夫兄弟》。

  “这是我们文学的三座巅峰。读一读吧。人类没有比它们更伟大的小说了。”

  听达丽雅的口吻,就跟她很多同胞一样,似乎只有他们国家的文学才算文学,似乎因为那几部小说和几个短篇,一些无关痛痒的诗歌,再加上五六部不错的戏剧,就让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文学创作可以忽略不计了。尼尔既觉得难以理解,又不禁为之倾倒。

  “你就很像阿辽沙[7],尼尔,”她说道,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尼尔,“一个苏格兰的阿辽沙,带着苏格兰的阴沉、多疑、谨慎,压抑了你的灵魂,你内在的美就出不来了。”

  “我一点都不像阿辽沙。”尼尔局促地回道。

  “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你不懂,你对自己根本一无所知。为什么你就成了一个博物学家?为了钱吗?你本可以去你叔叔在格拉斯哥的公司上班,钱肯定能多赚不少。你身上有些不一样的东西,是超凡脱俗的,我简直可以跪倒在你脚边,就像佐西马长老对德米特里那样。[8]”

  “请千万别跪。”尼尔带着微笑说道,但也有点脸红。

  但他读了那些小说之后,达丽雅似乎就没那么奇怪了。达丽雅的一些特质,若是放在他认识的一些苏格兰女子身上,比如他的母亲,或是叔叔在格拉斯哥的那几位女儿,都会很不寻常,但那些俄罗斯小说创造了一种氛围,尼尔频频在一些人物身上认出与达丽雅的相通之处。以前他总觉得不可思议,达丽雅熬夜可以坐到那么晚,喝那么多杯茶,几乎从早到晚就躺在沙发上看书,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烟,但现在他不觉得那么奇怪了。她可以接连好几天什么事都不做,但一点不觉得无聊。她把慵懒和热忱很奇妙地集于一身。她喜欢说自己是东方人,出生在欧洲只是偶然,只是意外;说这句话的时候经常还会耸耸肩。她特有的那种优雅,让人想到猫,也由此的确让人想到东方。她很不爱干净,客厅里到处是烟头、旧报纸、空罐头,也似乎不以为意。尼尔觉得她有点像安娜·卡列尼娜,读小说时觉得这人物可怜,就把同情转移到了达丽雅身上。她的傲慢他也理解。当地的外国女士尼尔慢慢熟悉起来,达丽雅看不起她们也没有那么不可理喻了;她们的确太平凡,达丽雅比她们更聪明,更有文化,她的心思精微细敏到仿佛不堪世事的惊扰,就比得其他女人如此黯淡无光。而她也没花费任何心思讨好她们。虽然在家里经常只穿莎笼和巴汝,邋邋遢遢的,但每次和安格斯出去吃饭都打扮得光彩照人,和周围的场景简直有些格格不入。她不介意让人注意到她丰满的胸脯和线条优美的背脊,画的腮红和眼妆就像她面前的灯光都是舞台的脚灯。这样的服饰和妆容难免招来一些讪笑和不耻,尼尔每次发现旁人有那样的神色都很气愤,但心里也不免遗憾,觉得她又何必非要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她看上去自然很耀眼,但如果你不认识她,恐怕真要怀疑她不是什么体面正派的女人。她的一些做法尼尔始终没法适应。比如她胃口极大,吃得比尼尔和安格斯加起来都多,尼尔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还有一件事情他不可能适应,就是达丽雅聊起男女之事格外直白。她觉得尼尔在家乡、在爱丁堡一定和众多女子有过风流韵事,非要他详细描述其中细节。苏格兰人擅长冷面幽默,让尼尔足以抵挡达丽雅的刺探,而且他天生小心,一直躲闪着对方的问题。达丽雅一直笑他不爱说话。

  有时候他也会被达丽雅弄得手足无措。她喜欢夸赞他的外貌,用词很不收敛,这他已经习惯了,比如她说他俊美得就像北欧传说中的天神,他就没有什么反应,恭维如同水落鸭背,已经影响不了他。但达丽雅会把她那双大手插进他的鬈发间,温柔地拨弄他的头发,还微笑着抚摸他平滑的脸颊,这就让尼尔很烦恼,他受不了别人对他动手动脚。有一天,她要喝两口汤力水,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倒。尼尔忙说:

  “那是我的杯子,我刚刚喝过。”

  “那又没关系,你染了梅毒吗,没有吧?”

  “只是我自己很讨厌喝别人的杯子。”

  抽烟这件事上,她也不像话。那时他来还没多久,刚点着一支烟,达丽雅走过,说:

  “这烟给我抽吧。”

  于是就从他嘴里把烟夹走,放进自己嘴里,抽了两三口,她又说不想抽了,递还给了尼尔,烟嘴上都是口红。尼尔根本就不愿意再接着抽,但又怕马上丢掉是失礼。这多少让他有些恶心。很多时候达丽雅问他要烟抽,他递过去,达丽雅会说:

  “啊,能帮我点着吗?”

  他点着了烟,再递过去,达丽雅会张着嘴巴,让尼尔把烟放到她唇间。点烟的时候,很难不沾上口水,他难以想象一支他嘴里出来的烟,达丽雅怎么还能抽得下去。这个过程实在亲昵得让他受不了。他想,蒙罗见了也肯定不会高兴。甚至在俱乐部里她也这样干过几回,尼尔知道自己当时一定脸都红得发紫了。他时常觉得达丽雅的这些习惯真是叫人不舒服,要是能改掉就好了,但俄罗斯人的做派恐怕就是这样,而且你不得不承认有达丽雅在身边,的确很让人开心。听她说话,很容易就头脑活跃起来,跟香槟一样,“只是打个比方”(尼尔尝过一回香槟,觉得难喝极了)。没有什么话题是达丽雅不能聊的。她聊天跟男人不一样,你一般能猜出来男人接下来要说什么,但达丽雅你永远猜不到。她随兴而起的念头都那么奇妙,让你浮想联翩。她拓宽你的思路,激发你的想象。尼尔觉得自己从没有像现在这么有生机。他似乎每一步都踩在山巅之上,望出去,心灵的视野无边无际。有时候尼尔停下来回味时不禁有些自得,觉得他俩的思想交汇在何等高妙的层面上,能参与这样的对话,那些肉身的欢愉再如何被吹捧,也显得不足道了。在很多方面(尼尔生性慎重,做任何判断,即使只在心里想一想,都要加上这样那样的限定词),达丽雅都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而且,他还是蒙罗的妻子。

  尼尔对达丽雅的欣赏或许还有所保留,但对蒙罗,尼尔的佩服是不折不扣的;因为爱屋及乌,不管谁是蒙罗的妻子,除非比达丽雅平庸糟糕一大截,否则总能从这样诚挚的佩服中获益。对于蒙罗,尼尔完全是五体投地的,这样的感觉他之前对任何人都不曾有过。蒙罗是如此理智,如此稳重,如此宽厚。这完全就是尼尔心目中自己老了之后理想的样子。他话不多,但只要开口都说得很有道理。他很睿智。他那种冷冷的幽默感尼尔能听得懂,相比之下,俱乐部里那些英格兰人的欢畅就显得那么空洞。他很和蔼,很耐心。他有那样的气度,你很难想象任何人在他面前放肆、无礼。但他并不装腔作势,也不很肃穆,只是诚恳,绝对不说假话。尼尔仰慕的不仅是他的人格气度,同样爱他的学术。他有想象力,细致、勤奋,虽然兴趣在科研,但博物馆的日常工作他依旧是巨细靡遗的。那个时候,他对竹节虫非常感兴趣,着手在写一篇论文,研究它们的孤雌生殖能力。当时有个插曲,就跟这项研究有关,给尼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某天一只小猩猩挣脱了铁链,吃光了竹节虫的幼虫,把蒙罗的证据统统毁掉。尼尔都快哭了。安格斯·蒙罗抱住那只猩猩,一边抚摸着它,一边微笑,引用牛顿道:

  “钻石啊钻石,你可不知道自己给我造成了多少损失。”[9]

  他同时还在研究“拟态”,对这个争议颇大的课题很感兴趣,又把这种兴趣灌输给了尼尔。他们聊起“拟态”就没完没了。馆长太博学了,活生生的一本百科全书,常让尼尔惊叹不已,也让他对自己的无知很惭愧。他也一样爱听馆长聊起那些深入内陆、收集标本的旅程,这时候蒙罗的热情最能打动人。那才是理想中的人生——充满艰难困苦,生活必需品经常匮乏,偶尔还会身陷险境,但它的回馈是那么诱人:发现珍稀物种甚至新物种时的欣喜,风光之美,自然的亲近,最重要的,还有那份切断一切羁绊的自由感。之前雇佣尼尔的时候,主要考虑的也是这方面的工作。蒙罗的精力主要被研究占据,很难接连好几周在外奔走,而且达丽雅也一直不愿陪他出门。她莫名地惧怕森林;怕野兽、蛇和有毒的昆虫。蒙罗不知跟她说过多少回,只要你不骚扰、惊吓动物,它们不会来伤害你,但她的恐惧不受理智支配。他不愿意把妻子一个人留在家里,知道她看不上当地的外国人,自己走了,她一定会无聊得发疯。可苏丹对自然科学、博物史非常关心,很希望博物馆能完整呈现这个地方的生物谱系。为了让尼尔能学习考察时要做些什么,蒙罗的确要跟他一起出一次门;计划已经讨论了几个月,尼尔活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像这样期待过任何事。

  这几个月来,他还在学习马来语,零零散散记住了一些今后路上能用到的方言俚语。他也打网球、踢足球,很快认识了社群中所有人。足球场上,他抛开了自己对科学的痴迷和对俄罗斯小说的兴趣,完全沉浸在这项运动的快乐之中。他身体强壮、动作迅捷、不惜体力。比赛结束,冲个澡,喝着一大杯汤力水,跟球友们一起讨论刚才的比赛,也真是一大享受。尼尔寄宿在蒙罗家只是权宜之计,从来没想过要一直住下去。吉娑勒有一家旅社,房间很多,但有一条规矩,一个客人最多只能住半个月,很多单身汉如果没有公派的宿舍,就几个伙伴凑在一起,租一个房子。尼尔刚到的时候,这样合租的房子正好没有空缺。四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打完网球,坐在一起的还有沃林和琼森,他们告诉尼尔,有一个跟他们合租的人要回国,如果尼尔愿意,他们很欢迎尼尔加入。沃林和琼森也都是一起踢球的年轻人,跟尼尔差不多岁数,尼尔也很喜欢他们两个。沃林在海关上班,琼森在警局。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两人说了大概需要多少钱,问了他什么时候方便搬家,定在了两周之后。

  那天晚餐的时候他告诉了蒙罗夫妇。

  “你们让我住了这么久,实在太客气了,这样赖在你们家里很让我过意不去,很惭愧,现在我终于没有借口了。”

  “但我们很喜欢你住在这里啊,”达丽雅说,“你不需要借口。”

  “但也不可能没有止境地一直住下去。”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你那一点点凄惨的工资,何必要浪费在食宿上?跟沃林和琼森在一起你会无聊死的。两个蠢货。脑袋里除了听留声机和踢两脚球,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这也是实情,抹去了这些生活开销的确让他轻松不少,大部分工资都存了下来。他骨子里是个节俭的人,没必要的时候,向来是不怎么花钱的。可他也有自尊心,不能总白吃白住。达丽雅静静地看着他,她那双眼睛很会看人。

  “我和安格斯已经习惯你在家里了。你走了,我觉得我们会想你的。如果你坚持,可以付一点食宿费。其实我们根本没有为你多花钱,但如果能让你好受些,我可以让厨房算算清楚你多吃了几块钱,你付给我们就行了。”

  “家里多了个陌生人一定很头疼吧。”他犹犹豫豫地回道。

  “你住到那里去一定会很痛苦的,他们吃的东西多恶心啊,我的天呐。”

  蒙罗家的饭菜比吉娑勒任何地方都要美味,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尼尔隔三岔五地会在别的地方用餐,可即使到了驻扎官的家里,你也吃不到什么美食。达丽雅是个爱吃的人,对厨师的要求从来都不放松。厨师做的是俄国菜,每次都让人胃口大开。达丽雅的白菜汤值得你为它走五英里。但蒙罗并没有发话。

  “你愿意住下去的话,我会很高兴的,”他终于说道,“随时能喊你真是非常方便,有任何事,我们可以当场讨论。沃林和琼森这两个小伙子都不错,但我敢说,相处一段时间,你会发现他们有他们的局限。”

  “啊,那行吧,我非常愿意。住在这里天知道我只是怕打扰了你们,但其实哪里都不愿去的。”

  第二天下起了瓢泼大雨,网球和足球都玩不了,快到六点的时候尼尔套上雨衣,去了俱乐部。俱乐部里除了驻扎官之外,一个人都没有。他正坐在扶手椅里读《双月评论》[10]。驻扎官名叫特雷维利扬[11],据他自己说,跟那位拜伦的好友有亲戚关系。他又高又胖,白头发剃得很短,一张红通通的大脸,像舞台上的喜剧人物。他也喜欢业余剧场,专演一些犬儒的公爵,和自以为幽默的贴身男侍。他是个单身汉,但大家都知道他很喜欢跟姑娘勾搭在一起,也喜欢饭前喝几口苦琴酒。他能得到这个职位,主要仰仗他跟苏丹的友谊。这是一个松松垮垮、自以为是的人,很会聊天,不怎么爱干活,总想着所有事都能流畅运转,谁也不要给他惹麻烦。虽然社群里的人都不觉得他如何能干,但驻扎官为人随便、热情,还是很受欢迎,若是换了个雷厉风行的人,恐怕生活没有这般自在。他朝尼尔点了点头。

  “啊,年轻人,今天怎么样啊?”

  “被天气影响了,先生。”尼尔郁闷地说。

  “确实,确实。”

  没过一会儿,沃林、琼森,还有另一个叫毕肖普的人走了进来。毕肖普也是政府派来的文职人员,因为尼尔不打桥牌,毕肖普走过来问驻扎官。

  “我们三缺一,先生,愿意凑个数吗?”他问道。“今天俱乐部里没什么人。”

  驻扎官朝另外这几个人看了看。

  “行,我把这篇文章看完就来找你们。给我五分钟,你们先发牌。”

  尼尔走到那三人旁边。

  “啊,有件事,沃林,非常谢谢你们,但我还是不能搬过来了。蒙罗夫妇邀请我一直住下去。”

  沃林脸上笑得非常开心。

  “这谁能想得到呢?”

  “他们人真不错,对吧?留我的时候非常认真,我实在没法拒绝。”

  “我跟你们说什么来着?”毕肖普说。

  “我怎么忍心责怪这个小伙子呢?”沃林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怪里怪气的,三人都似乎觉得很好笑,尼尔听着不太舒服。他脸红了。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他大声问道。

  “行了,别装了,”毕肖普说,“达丽雅我们都知道,跟像你这样长得不错的小伙子找找乐子,你不是第一个,也一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些话还没说完,尼尔握紧的拳头已经扫了过来,正砸在毕肖普脸上,他砰的一声摔倒在地。眼见尼尔已经疯了似的,琼森马上扑过来把他拦腰抱住。

  “放开我,”尼尔吼道,“他不把这句话收回去,我要杀了他。”

  驻扎官被这一阵吵嚷吓了一跳,抬头一看,站起来,脚步郑重地走过来。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们这几个小子在搞什么?”

  他们也惊住了。之前都忘了驻扎官就在旁边,这可是他们的顶头上司。琼森放开尼尔,毕肖普也爬了起来。驻扎官皱着眉头,严厉地问尼尔:

  “你想干吗?是你打了毕肖普吗?”

  “是的,先生。”

  “为什么打人?”

  “他含沙射影,要毁一位女士的名声。”尼尔话说得大义凛然,虽然面色还是气得煞白。

  驻扎官的目光闪动了一下,但郑重的表情没有变。

  “哪位女士?”

  “我拒绝回答。”尼尔仰起头,挺直了身子。

  只可惜他比驻扎官矮了两英寸,而且瘦弱得多,气势大打折扣。

  “别给我这么一副愣头青的样子。”

  “达丽雅·蒙罗。”琼森说。

  “你说了什么,毕肖普?”

  “具体什么话我忘了,意思就是她跟这里很多小青年上过床,也猜她没有放过麦克亚当。”

  “这种揣测太不尊重人了。请你们互相致歉并握手言和。你们两个都是。”

  “我可挨了好重一拳,这只眼睛待会儿肯定惨不忍睹。我只是说了实话,真是见鬼了,道什么歉。”

  “你岁数也不小了,应该明白,你说的话若是真的,那就更是一种侮辱,至于那只眼睛,我听说生牛排在这种时候会非常有效。虽然我之前只是表达了我的愿望,请你们两个互相致歉,那只是我说话客气,其实这是一道命令。”

  大家沉默了片刻。驻扎官面无表情等着。

  “我为我刚才的话道歉。”毕肖普忿忿地说。

  “轮到你了,麦克亚当。”

  “我不应该打他的,先生。我也道歉。”

  “握手。”

  两个年轻人板着脸握了握手。

  “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否则对蒙罗不好。我想你们都是喜欢蒙罗这个人的。你们都会守口如瓶的吧,能保证吗?”

  他们点了点头。

  “你们可以走了。麦克亚当,你留下,我有几句话要说。”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了,驻扎官坐下来,点了一支方头雪茄。他递了一支给尼尔,但尼尔只抽纸烟。

  “你这个年轻人很凶悍啊,”驻扎官带着微笑说,“我不喜欢我的官员在公共场合闹出这样的事来。”

  “蒙罗太太是我的好朋友,她对我只有善意,我决不可能听任别人说她坏话。”

  “那你在这儿住下去,恐怕有好多活儿要干了。”

  尼尔沉默了片刻。他站在驻扎官跟前,瘦瘦高高的一个年轻人,情绪全在那张严肃的脸上。他不服气地仰着头,因为激动,苏格兰口音比平时更重了:

  “我在蒙罗家里住了四个月,以我的名誉发誓,刚刚那个禽兽所说的话里没有一丝一毫是真的。蒙罗太太对我,没有任何所谓的过分亲昵。她没有任何一句话、任何一个举动,让我揣测她头脑中有出格的想法,完全没有。她对我就像一个母亲或者姐姐。”

  驻扎官看着他的眼神里别有一番意味。

  “听你这么说我挺高兴的,很久以来都没有听到对她这么高的评价了。”

  “先生,但你知道我说的是实情,对吧?”

  “当然,或许你改造了她。”他喊了一声仆人,让他上一杯苦琴酒,又对尼尔说道:“就这样吧,要是你想走的话可以走了,但提醒一句,不准再打架,否则我让你滚蛋。”

  尼尔走回蒙罗家的一路上,雨已经停了,丝绒般的夜空中星光璀璨。花园里的萤火虫只见暗中这里一闪,那里一闪,辨不出踪迹。土地里升起一股好闻的热气,你只觉得自己要是停下来,一定能听得见周围花草肆意生长的声响。这里夜间会开一种白色的花,香得让人晕眩。外廊上蒙罗正在打字机上打一些笔记,达丽雅舒展地躺在一张躺椅上,正在看书。灯从她脑后照过来,烟灰色的头发亮起来像头顶的光环。她抬头看见尼尔,把书放下,微笑起来。她的笑很和善。

  “刚去哪儿了,尼尔?”

  “在俱乐部。”

  “今天还有谁啊?”

  眼前的这一幕家庭景象是如此温馨,达丽雅的态度又是如此宁静,如此笃定,你心里没法不生出一丝感动。这对夫妻在这里专心做着自己的事,看上去那么圆满,他们的亲密又是如此自然,看到的人不可能怀疑他们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最完美的配偶。毕肖普的话,还有驻扎官的言下之意,尼尔一个字都不信。那完全不可想象。说到底,他们也在怀疑他尼尔,这就不是真的,所以凭什么要相信其余的那些呢?那些家伙心里太脏,就因为自己是一群猪猡,就觉得其他人一定也跟他们一样下流。他指节还有些疼;但很高兴刚刚打了那一拳。他好想找出到底这些谣言的始作俑者是谁,一定拧断他的脖子。

  那个讨论了好久的考察之旅,蒙罗终于把日子定下来了,而他一贯地小心仔细,早早开始做起了准备,这样不会到最后时刻遗漏了什么。计划是沿河而上,一直到无法行船的地方,穿过森林,在一座很少人知道的希坦山上寻找样本。他们预期要离开两个月。出发的日子渐渐临近,蒙罗的情绪一天好似一天,虽然没有说什么,还是缄默、自制一如往常,但你可以从他眼睛里的光芒和脚步的轻盈中看出他有多么期待。一天早上,在博物馆看到他,几乎可以用矍铄来形容。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检查完当时正在进行的几个实验,他突然对尼尔说道,“达丽雅会跟我们一起去。”

  “她真的要去吗?那太棒了。”

  尼尔很高兴,这次考察更完美了。

  “这是我第一次说动她陪我一起出门。我一直跟她说,她会很喜欢的,但达丽雅从来都不信。这些女人,你还真是猜不透她们,我后来都放弃了,这回根本就没想过要邀请她,昨晚,她突然毫无征兆地说想一起来。”

  “我真是开心极了。”

  “出门这么久,要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我之前就有些担心,现在好了,都在一起,随便出去多久都没事。”

  到了出发的那天,他们走得很早,一共四条马来帆船,船员都是马来人,坐船的除了他们,还有仆人和四个迪雅克猎手。船篷之下,他们三个并排躺在软垫上;中国仆人和迪雅克人在其他三艘船里。他们带着整个队伍吃的米,各种必需品,衣服、书,还有考察时要用到的东西。把文明世界抛在身后是件很美妙的事,他们都很兴奋。他们聊天,他们抽烟,他们阅读。船下河水的起伏细腻得可以抚慰人心。他们在岸边的草地上吃午餐。暮色降下来,他们泊了船,准备在一个长屋[12]过夜。屋子的主人是迪雅克人,为了庆祝客人到来,他们端出了亚力酒[13],说了各种欢迎的话,还跳了段奇幻的舞蹈。第二天,河道更窄了,那种勇敢深入未知的感受更为强烈,河岸上奇花异草全簇拥到水边,就好像后面有一大伙贼人在驱赶它们,看得尼尔心驰神漾,呼吸都不顺畅了。多么奇妙!多么畅快!第三天,因为航道太浅,水流太急,他们换了更轻便的船,但没走多远,水已经湍急到桨都用不上了,船员用杆子撑船,逆流而上,动作如此有力而潇洒。时不时他们遇到湍滩,必须下船、卸货,把船扛过布满乱石的水道。五天之后,到了船无法继续前行的地方;旁边有个政府造的小木屋,他们会在这里休整一两晚,接下去就是深入内陆。蒙罗还要做些安排,他要找几个背行李的驮工,还要找人到了希坦山之后造一个房子。蒙罗需要跟附近村子的头人碰个面,与其派人把他喊来,倒不如自己去一趟节省时间,所以下船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就带着一个向导和两个迪雅克人出发了,预计几个小时之后就回来。送走蒙罗之后,尼尔心想不如去游个泳。小屋不远处有个水塘,清澈到水底沙地上每一颗沙子都辨得出。连着的小河很窄,树冠掩过来正好盖在河上,风光秀丽。这让尼尔想起来了小时候在苏格兰,他也在这样的小河和水塘里游泳,却又不太一样,只是说不上来哪里不同。这里带着一股神秘,一种大自然未经污浊的原始气息,让他心里充满着难以解析的触动。他的确细想了一番,但剖析幸福、愉悦本就不容易,比他成熟得多的头脑也都试过,却只是徒劳。树枝上停着一只翠鸟,那团鲜明的蓝色在透明的水里构成一团蓝色的光影。尼尔脱下莎笼和巴汝,爬入水中,翠鸟飞走,拍打的翅羽间一阵珠光宝气。水不算冷,却又提神,他在水塘里到处扑腾了一会儿,享受自己有力的四肢在水中划动。他浮在水面上,看着枝叶间透过的蓝天,还有散落的阳光在水面撒上了金色的光点。突然他听见了人声。

  “你身体真白啊,尼尔。”

  他惊呼一声,沉入水中,扭过身,看见达丽雅就站在岸边。

  “嘿,我什么衣服都没穿。”

  “我看见了,游泳不穿衣服要舒服得多。等一下,这里看上去不错,我也想下水。”

  她身上本也是莎笼和巴汝,尼尔急忙把头转开,因为他发现达丽雅正要脱衣服。然后就听到她跃入水中的声音。他划了几下,腾出地方,让达丽雅可以自在游泳,又不会接近他。但达丽雅游了过来。

  “水接触皮肤真是太舒服了,是吧?”她说。

  她笑着把水拍打在尼尔脸上。他太尴尬了,根本不知道眼睛该往哪里看。在这么清澈的水里,无论如何你都看得到达丽雅是赤身裸体的。目前还不算太糟,但他不由得想到,等会儿上岸会多麻烦。达丽雅倒是游得很开心。

  “头发湿就湿了吧。”她说。

  她翻过身来仰泳,划水十分有力,在水塘里游来游去。尼尔想到,等会儿她要上岸的时候,我就转过身,等她穿好衣服离开,我再起来。达丽雅似乎完全不觉得当下的局面有什么尴尬。尼尔有些恼火,她这样做真的太放肆了。达丽雅还不停地跟他聊天,就好像他们穿好了衣服已经回到家了一样。她甚至还要让尼尔看她。

  “我头发是不是看上去很可怕?我的头发太细太软了,湿了之后跟老鼠尾巴一样。你能托一下我肩膀吗?我想把头发盘起来。”

  “不用,现在挺好的,”他说,“你随它去吧。”

  “我饿得不行了,”她没过一会儿又说道,“我们去吃早饭吧?”

  “那你先上岸吧,穿上衣服,我马上就来。”

  “那好。”

  她划了几下,到了岸边,尼尔羞涩地转开了头,知道达丽雅会光着身子从水里出来。

  “我上不去,”她喊道,“你得帮我一下。”

  池岸比水面高一些,下水固然轻松,但上岸得借助横着的树枝把自己拉上去。

  “我没法帮你,我什么都没穿。”

  “我知道啊,别那么苏格兰。你先上岸,拉我一把。”

  也只能如此。尼尔吊着树枝到了岸上,把达丽雅也拉了上来。她的莎笼就放在尼尔的衣服旁边,她拿起来擦身上的水,看不出一点尴尬。尼尔也只能照做,但还是碍于规矩体面,背过身去。

  “你的皮肤真的太好了,”她说,“又白又光滑,像女人一样,但你的身材又很有男人气概,很不相称。而且你胸口一根毛都没有。”

  尼尔围上莎笼,把胳膊伸进巴汝。

  “我们可以走了吗?”

  达丽雅早饭喝了粥,吃了鸡蛋、培根、冷盘肉,还有果酱。尼尔有些烦恼。达丽雅几乎有些太俄罗斯了。早上她的行事方式简直愚蠢;当然那也不算什么伤天害理的要紧事,但就是因为这些举动,那些人才会对她有那样的误会。最糟糕的就是你还不能提醒她,再旁敲侧击,还是只会被她笑话。但有一点不可否认,他们之前不穿衣服游泳、上岸,要是被吉娑勒那些男人看到,无论说什么他们都不会相信这对男女之间没有不正当的关系。尼尔是个实事求是的人,承认他们会这么想并不过分。这都是达丽雅的错。她没有权利让一个男人陷入那样的局面中。他觉得自己蠢透了。而且,不管你怎么想,那都是有伤风化的事。

  第二天早上,他们上路了。一长队驮工走在前面,每人都背着一个鱼篓,装着东西;一起走的还有他们的仆人、向导和猎手。希坦山麓都是丘陵,他们先要翻过这些小山,穿过灌木和长草,有时候遇到溪流,还能找到吱吱呀呀的竹桥。阳光炽烈,下午他们发现了一片竹林,之前一路曝晒,此刻的阴凉让人感念,一棵棵纤细的竹子看着优雅,却能长到不可思议的高度,筛下来的绿光让他们觉得身在海底。最终他们到了原始森林,参天巨树全裹在繁茂的藤蔓中,一切都交缠在一起,这些人心里全是畏叹。他们用刀斧开路,穿过灌木丛。头顶树叶太茂密了,只难得瞥见一两眼阳光,一路都在幽暗之中。他们既没见到人,也没见到野兽,丛林的住户都很羞怯,一听到脚步声就躲起来了。高高的树上能听见鸟声,但看得到的只有在小树丛间飞来飞去的太阳鸟,正叽叽喳喳地跟野花调情。他们停下来准备过夜了。驮工们用树枝铺成了一小块平地,再铺上一层防水布。中国厨师做了一顿饭,然后他们就睡下了。

  这是尼尔第一次睡在原始森林中,他睡不着。周围的暗太深邃了。无数昆虫发出的声音极其喧嚣,但跟大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一样,虽然吵,因为没有变化,很快就像一团无法穿透的寂静,但突然他会听到大概是猴子被蛇逮住时的嘶叫,或者夜间出没的鸟类发出尖利的鸟鸣声,都几乎吓破了他的胆。他有种神秘的感受,就是各种生物在周围观察着他们。远处,在篝火照不到的地方,野蛮的战争已经打响,但他们三人就躺在树枝铺成的床上,面对自然惊悚的力量毫无防备。身边蒙罗已经酣睡,听得到他缓缓的呼吸声。

  “你还醒着吗,尼尔?”达丽雅悄声问道。

  “对,有事吗?”

  “我很害怕。”

  “没事的,没什么好怕的。”

  “这种寂静太吓人了,我后悔出来了。”

  她点了一支烟。

  尼尔后来终于睡着了。他是被啄木鸟“嗵嗵嗵”的凿木声吵醒的,还有它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的时候那种得意的笑,仿佛很看不起贪睡的懒虫。匆匆吃了早饭,队伍又上路了。长臂猿在树枝间甩来甩去,喝树叶上收集起的露珠,它们的叫声很奇特,像鸟一样。达丽雅的恐惧已经给日光驱散,虽然一夜未眠,又变得敏锐和开心。他们还在往山上攀登。下午的时候到了一个地方,向导说适合扎营,蒙罗决定就在这里造个房子。带来的人立马开工。他们有长长的小刀,适合切割棕榈叶和幼树的树干,很快一个两居室的吊脚木屋就立了起来。不但建得精致,而且满是绿意,看在眼里很清新,还有好闻的味道。

  蒙罗夫妇到哪里都是自在的,丈夫是习惯使然,而妻子曾经在世界各地游荡多年,有一种像猫一般的天赋,不管何时何地都能让自己舒服起来。不出一天,所有东西都整理妥当,他们就安安心心地住了下来。每天的安排都一样,早上尼尔和蒙罗分头出门搜寻。下午用来把昆虫钉到盒子里,把蝴蝶夹在两张纸中间收藏好,还有就是剥鸟类的毛皮做标本。傍晚时分,他们会去捉飞蛾。达丽雅在小屋里忙着使唤仆人,自己做针线活、看书、抽无数根烟。日子一天天都过得很愉快,虽然单调却充实。尼尔每天都沉醉其中,山上每个地方他都要去探察。有一天,他发现了一种新的竹节虫,让他无比自豪,蒙罗将之命名为“Cuniculina MacAdami[14]”。麦克亚当将留名史册了。尼尔(才二十二岁)意识到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不过还有一天,他差点被一条蟒蛇咬了。那条蛇是绿色的,他没有发现,多亏一个迪雅克猎手猛地扑过去,才救了他。他们杀死了蟒蛇,带回营地。达丽雅一见浑身发抖,她最怕森林里的野生动物,这下简直被吓疯了。她从不敢跨出营地超过两三步,就怕自己走丢。

  一天晚上吃完饭,他们静静地坐在一起,她突然问尼尔道:“安格斯有没有告诉过你,他那回是怎么走丢的?”

  “那可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尼尔微笑着说。

  “跟他说说吧,安格斯。”

  他犹豫了一下,这段往事他不太愿意去回想。

  “那是好几年前了,那天我带着捕蝴蝶的网出来,运气不错,好几个我找了很久的品种,那天被我发现了。过了一会儿,我觉得饿了,就往回走。走着走着,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之前离开营地这么远了。又走了一段,忽然发现了一个空的火柴盒,这是我开始往回走的时候扔下的,我一定兜了圈子,回到一小时之前的地方了。我心里有些烦躁,但还是观察了四周之后又走了起来。那天热得吓人,我简直就是浑身在滴水。营地大致的方向我是知道的,就在路上找一些痕迹,看我是不是走对了。我觉得还是找到了一些证据,就颇有信心地朝前走去。而且我那时候都快渴死了。继续走,地上都是绊脚的树桩、残枝,头顶是各种垂蔓植物,前进都很艰难,突然我明白我已经迷路了。我走了这么久,如果方向是对的,肯定已经发现了营地。的确,我被吓得不轻。我知道自己不能慌,就坐下来分析目前的状况。口渴已经成了一种折磨。中午早过了,再过三四个小时天就会暗。我完全不想在森林里过一夜。当时也只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找到一条溪流,如果沿着它走,它一定连着一条更大的溪流,迟早能找到那条大河。但这样可能要找好几天。我骂自己怎么会这么蠢,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继续走。不管怎样,只要找到一条小溪,最起码我能喝点水。但我一丁点水的动静都没找到,就算最不起眼的涓流也能替我引路,可我什么都没发现。我开始有些紧张了,想象着自己一路瞎走,直到精疲力竭而倒下。我知道森林里有不少野兽,如果撞到一头犀牛,我就完蛋了。最气人的,就是我知道自己离营地不会超过十英里。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天光一点点在暗下去,森林深处已经开始入夜了。要是我带了一把枪出来,还可以开枪,营地里的人一定会意识到我已经迷路,就会来找我。那些灌木太茂密了,最多只能看到前面六英尺的距离。没过多久,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紧张了,总觉得有动物在我旁边偷偷地跟着我。我停下,它也停下;我继续走,它也跟了上来。我看不到它,灌木丛中什么动静也没有。我甚至听不到树枝断裂或者树叶被蹭到的声音,但我知道有些野兽行动时可以多么安静,很肯定我被跟踪了。我的心跳得太剧烈了,简直要撞碎在肋骨上。我已经吓得六神无主,要动用所有的自制力才没有奔跑起来。我知道一旦跑起来我就完了,不出二十码,我就会被虬结的树根绊倒,那只野兽就会扑上来。而且就算跑起来,天知道我会跑到哪里去。我必须节省体力。我觉得自己快要哭了,还有那难以忍受的干渴。一辈子都没这么害怕过。相信我,当时要是有一把左轮手枪,我一定把自己脑袋打爆,那种感觉太难熬了,我只想要个了结。我的体力也没了,连拖着步子往前走都很艰难。就算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也不忍让他承受那样的折磨。突然我听到了两声枪响。我的心跳都停了。他们在找我。这时我的确不冷静了,朝着枪声跑去,声嘶力竭地喊。摔倒了,爬起来,继续跑,我喊到觉得肺都要炸了,这时又有一声枪响,更近了,我又喊起来,听到有喊声回应我;灌木丛里有人往这边钻过来。片刻之间,我身边都是迪雅克猎人。他们紧紧抓起我的手亲吻,边笑边哭。我差点也哭出来。我已经一点力气也不剩了,他们给我喝了一口水。我们离营地只有三英里,回去的时候已经一片漆黑。天呐,那次真的太险了。”

  达丽雅不由自主身子颤了一下。

  “相信我,我可不想在森林里再迷路了。”

  “要是他们没找到你会怎么样?”

  “我可以告诉你,我会疯掉。我可能会被蛇咬,被犀牛攻击,如果都没有,就会没有方向地乱走,把体力耗尽。我可能会饿死。可能先渴死。野兽会吃掉我的肉。骨头被蚂蚁清理得干干净净。”

  大家都沉默了。

  该来的还是来了,虽然蒙罗每天让他服用奎宁,但在希坦山上待了将近一个月之后,尼尔发烧了。病情不算严重,但他非常灰心、难过,只能待在床上。达丽雅看护着他。他觉得这么麻烦达丽雅非常羞愧,但那些抗议她并没有理睬。她的确非常能干。后来尼尔也不再推辞,虽然有些事情其实让中国仆人来做也是一样的。他的事不管大小达丽雅都很上心,这让尼尔非常感动。热度最高的时候,她用海绵沾了凉水替他从头擦到脚,虽然那种凉爽是种难以言表的纾解,他还是觉得无比尴尬。达丽雅坚持每天早晚都要替他擦一次身子。

  “我在横滨的英国医院干了六个月,护理病人有哪些基本流程我还是懂的。”她微笑着说道。

  每次擦完她都会亲一下尼尔,而且是吻在嘴唇上。那只是她表达关切,的确让人觉得温暖。尼尔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反倒很喜欢这个仪式,还开起了玩笑,这对他来说是很难得的。

  “你在医院也每次都吻你的病人吗?”他问达丽雅。

  “你不喜欢我吻你?”她微笑道。

  “反正对我没坏处。”

  “甚至能让你恢复得更快些。”她逗他道。

  一天晚上,尼尔梦到了达丽雅,被惊醒,出了一身汗。那种释然的感觉很美妙,他知道自己的体温降下去了。他的病好了。但他心里完全顾不上这件事了,刚刚的那个梦让他无地自容。他觉得自己太可怕了,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尽管只是在梦里——也让他非常懊悔。他一定是个卑鄙下流的禽兽。天亮了起来,他听见蒙罗起来了;他和达丽雅就住在隔壁的房间。达丽雅起得晚,所以蒙罗会很小心不去吵醒她。经过尼尔的房间时,尼尔低声喊住了蒙罗。

  “啊,早啊,你醒了吗?”

  “是啊,危机过去了,我的病好了。”

  “那就好,你今天最好还是不要下床,明天你就活蹦乱跳了。”

  “你吃完早饭让阿谭过来吧?”

  “没问题。”

  他听见蒙罗出发的声音,中国仆人进来问他有什么需要。一个小时之后达丽雅醒了,进来问他早安。尼尔几乎没法正眼看她。

  “我去吃个早饭,然后就来给你擦身。”她说。

  “已经擦过了,我让阿谭擦的。”

  “为什么?”

  “不想这么麻烦你。”

  “这不是麻烦,我喜欢干这个活儿。”

  她走到床边,弯下腰来要亲他,但尼尔把脸转开了。“别这样了。”

  “这样怎么了?”

  “这样很蠢。”

  达丽雅有点讶异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微微耸了耸肩,走开了。没过多久,她回来看尼尔还需要些什么。尼尔假装在睡觉。达丽雅很温柔地抚着他的脸颊。

  “天呐,别这样。”他喊道。

  “我还以为你睡着了,你今天怎么回事?”

  “没什么。”

  “那为什么对我态度这么恶劣?是我做了什么事冒犯你了吗?”

  “没有。”

  “告诉我怎么回事。”

  她坐在床边,握住了他的手。尼尔太羞耻了,简直忘了该怎么说话。

  “你似乎忘了我也是个男人,把我当成了十二岁的小孩。”

  “是吗?”

  他已经满脸通红,既是气自己,也怪达丽雅太恼人,有些事干吗非要讲出来呢?尼尔紧张地扯着床单。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我也不该多想。我身体健康、有事情干的时候的确没关系。虽说做梦不受人控制,但它至少说明了潜意识里藏着什么想法。”

  “你是梦到我了吗?那我可没觉得这有什么坏处啊。”

  他把头转过来,看着达丽雅。达丽雅的眼睛里在放光,但尼尔的眼神很昏沉,全是悔恨。

  “你不了解男人。”他说。

  她咯咯笑了两声,弯腰抱住了他的脖子。她身上只穿了莎笼和巴汝。

  “你太可爱了,”她喊道,“说说看,你梦到什么了?”

  他吓了一大跳,猛地把达丽雅推开了。

  “你在干吗?疯了吗?”

  他几乎已经跳下床来。

  “你不知道我已经疯狂地爱上你了吗?”她说。

  “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

  他坐在床沿,心里只是一片茫然。她又呵呵笑起来。

  “你觉得我是为什么非要到这么一个可怕的地方来?为了跟你在一起啊,笨蛋。难道你不知道我怕森林怕得要死吗?就算在屋子里我都担心会有蛇啊、蝎子啊之类的。但我喜欢你。”

  “你不可以跟我说这样的话。”他严厉地说道。

  “啊,别这么古板了。”她微笑道。

  “我们出去吧。”

  他走到外廊上,她跟了出来。尼尔找了张椅子,疲惫地坐下。达丽雅跪在旁边,想要握他的手,但尼尔抽走了。

  “你肯定是疯了。我真心希望你刚刚只是说笑。”

  “没有说笑,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她微笑道。

  她似乎完全不觉得她的告白是骇人听闻的,这让他很是恼火。“你把你丈夫忘了吗?”

  “哦,跟他有什么关系?”

  “达丽雅。”

  “我现在可顾不上安格斯了。”

  “我不得不说,你是个很邪恶的女人。”他说得很慢,精致的眉毛皱起来,眉宇间全是阴沉。

  她呵呵笑道:

  “就因为我爱上了你吗?亲爱的,那全要怪你自己英俊得不像话。”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笑了。”

  “我忍不住,你太好玩了——但还是那么迷人。我爱上了你的白皮肤,你闪亮的鬈发。我也爱你那么古板,那么苏格兰,那么没有幽默感。我爱你的强壮。爱你的年轻。”

  她双眼放射着光芒,呼吸也急促起来。她弯下腰,亲吻尼尔光着的脚。他吼了一声,飞快地把脚抽走,动作太激烈了,差点把椅子都顶翻。

  “你这个女人,疯了吗?你不觉得羞耻吗?”

  “不觉得。”

  “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他凶狠地问道。

  “爱我。”

  “你把我当成了什么样的男人?”

  “我只是把你当成了一个男人。”她平静地答道。

  “安格斯·蒙罗为我做了这么多,你觉得我会禽兽不如地跟他妻子捣鬼吗?他是我一辈子最佩服的人。他很了不起。把十几个我和十几个你加到一起,也不配跟他相提并论。要我背叛他,还不如把我杀了。我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觉得我能干得出这么无赖的事。”

  “啊,亲爱的,不要说这么没有意义的话。这对他有什么坏处呢?你不能把这样的事想成悲剧。说到底,人生是很短暂的,要是能从中获得一些乐趣却放弃,就太蠢了。”

  “一件错的事不管你怎么去说它,也不能把它变成对的。”

  “未必吧,这个观点我觉得很值得商榷。”

  尼尔看着她,觉得不可思议。达丽雅就坐在他脚边,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很享受眼前的局面,并不觉得有多严重。

  “你知不知道我在俱乐部把一个家伙打倒在地,就因为他说了句羞辱你的话?”

  “谁?”

  “毕肖普。”

  “那个混账。他说什么了?”

  “说你跟男人偷情。”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多管闲事。说到底,谁又会在意他们说了什么呢?我爱的是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一样爱过任何一个人,对你的爱快要把我压垮了。”

  “别说了,别说了。”

  “听我说,今天晚上,安格斯睡着之后我会偷偷溜进你房间。他睡觉很沉,像块石头一样。没有危险。”

  “你绝对不可以做这种事。”

  “为什么不行?”

  “不行,不行,不行。”

  他吓得手足无措。突然达丽雅腾地站起来,进了屋子。

  蒙罗是中午回来的,下午的时候他们还是跟平日一样忙碌。达丽雅有时候会帮忙,今天也是如此。她兴致很高,蒙罗看她开心的样子,说达丽雅也开始享受这样的生活了。

  “不算太糟,”她承认道,“我今天就是觉得开心。”

  她一直在挑逗尼尔,似乎没有注意到尼尔始终沉默不语,眼睛也在故意避开她。

  “尼尔今天话很少啊,”蒙罗说,“大概是身子还有些虚吧?”

  “也不是,就是不太想说话。”

  他很苦恼。他知道达丽雅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他还记得《白痴》里面娜斯塔霞[15]能如何的歇斯底里,而达丽雅也可以一样偏执。尼尔不止一次见过她朝着某个中国仆人大发脾气,明白她可以一时间完全听命于情绪的掌控。反抗只会惹恼她。她想要的东西若是没有立刻到手,怒火能让她几乎变成一个疯子。还好她会对那个东西很快失去兴趣,就跟她本来非要它不可一样突然,你要是能让她的心思转移个一时半刻,她会把这回事完全忘记。类似情形发生时,尼尔无比佩服蒙罗的处事手腕,他既狡诈,又温柔,对发脾气的女人效果卓著,尼尔常看得偷偷想发笑。他现在会如此怒不可遏也是为了蒙罗。蒙罗是个圣人,曾经达丽雅是在怎样屈辱、穷苦,以及如浮萍般飘摇的生活里,她被蒙罗救出来,成了他的妻子。达丽雅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多亏了蒙罗。蒙罗这个姓氏保护了她。让她变得体面。她但凡有一丁点最寻常的感恩之心,头脑里也生不出那天早上表达的想法。男人求爱是正常的,他们就那么回事,但换作女人,真的让人恶心。尼尔是个规规矩矩的人,完全受不了。他看到了达丽雅脸上的欲望,姿态中的放浪,感到极其不耻。

  不知道之前是不是吓唬他,达丽雅难道真的会到他房间里来吗?尼尔觉得她不敢。但到了晚上,大家都睡下了,他害怕得睡不着,躺在那里不安地听着。唯一撕破寂静的是猫头鹰的叫声,单调地重复着。他们之间只隔着一面棕榈叶结成的薄墙,听得见蒙罗平稳的呼吸声。突然他意识到有人潜进了他的房间。他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办。

  “蒙罗先生,是你吗?”他大声问道。

  达丽雅突然停下;蒙罗醒了。

  “有人在我房间,我还以为是你。”

  “没事没事,”达丽雅说,“是我,我睡不着,就想到外廊上去抽根烟。”

  “这样啊?”蒙罗说。“当心着凉。”

  她穿过尼尔的房间,出去了。尼尔看见她点着了烟。很快她又进了屋,他听见她回去睡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没有相见,尼尔趁她没起床就出门采集标本去了,而且他很小心地等到蒙罗肯定在家的钟点再回去。他一直避免跟达丽雅独处,但天黑之后蒙罗要下台阶去花几分钟整理捕飞蛾的装置。

  “为什么你昨天晚上要叫醒安格斯?”她愤怒地低声问道。

  他耸了耸肩继续干活,没有回答。

  “你是在害怕吗?”

  “我还知道什么叫无耻。”

  “不要这么没劲行吗?”

  “我宁可没劲,也不想下流。”

  “我讨厌你。”

  “那就别来烦我了。”

  她没有说话,但张开了手,狠狠地甩了尼尔一个巴掌。尼尔脸红了一下,但没有说话。蒙罗回来,他们假装很专心地在做自己手头上的事。

  接下来几天,除了饭桌上和吃完晚饭那段时间,达丽雅从来不跟尼尔说话。并没有事先说好,但两人都努力不让蒙罗看出来他们之间关系紧张。也是蒙罗太放心,否则达丽雅频频陷入沉思,又强迫自己打破沉默,一定会觉得可疑。而且她有时候忍不住对尼尔言辞刻薄,表面上是开玩笑,但那些玩笑里都带着刺,她知道尼尔的痛点在哪里。但尼尔很小心地掩饰自己的反应,因为他知道他越是做出无所谓、好脾气的样子,达丽雅就越生气。

  有一天尼尔出去采集标本,虽然尽力拖延,直到午餐前最后一分钟才到家,却惊讶地发现蒙罗不在。达丽雅正躺在外廊的一个垫子上,啜着一杯苦琴酒,抽着烟。没过一会儿,中国仆人到他房间来说午饭准备好了。他走了出来,问道:

  “蒙罗先生在哪里?”

  “他不在,”达丽雅说,“他送了条消息过来,说今天去的地方太棒了,晚上才回。”

  蒙罗那天早上是朝山顶去的。之前采集点纬度不够高,他们在哺乳动物方面收获不大,蒙罗的想法是,如果能在更高的地方找到合适的位置,要把营地再搬过去。尼尔和达丽雅一言不发地吃着饭。午餐结束,尼尔进了屋,戴着草帽,拿着采集工具又出来了。他下午是很少出去的。

  “你要去哪里?”她突然问道。

  “出去。”

  “为什么要出去?”

  “我不觉得累,下午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干。”

  突然她哭起来。

  “你怎么能对我这么狠心?”她抽泣道。“这么对我真的是太残忍了。”

  尼尔身材很高,低头看着他,那张英俊又多少有些古板的脸上,此刻是纠结的表情。

  “我怎么对你了?”

  “你对我太没人性了。我再坏也不至于受这样的苦。我什么都为你做了,你倒说说看,有哪件事不是我心甘情愿为你做的?我好难受啊。”

  尼尔尴尬地不知道该怎么站才好。听到这样的话太糟糕了。他憎恶又惧怕这个女人,但长久以来对她的敬重也还在,不止因为她是女人,也因为她是安格斯·蒙罗的妻子。她开始放开了嚎啕大哭。还好迪雅克猎手那天早上都跟蒙罗一起出去了,营地里只剩三个中国仆人,他们中饭之后去午睡了,住处在五十码以外。这里只有尼尔和达丽雅。

  “我也不愿让你难受。这件事整个莫名其妙。像你这样的女子爱上我这样一个男人,本来就很荒唐,让我显得那么蠢。你就没有一点自制力吗?”

  “天呐,自制力!”

  “我的意思是,要是你真的关心我,肯定不希望我干出这么无赖的事情。你丈夫毫无保留地信任我们,这难道对你一点触动都没有吗?他就这样让我们独处,只这一件事,就已经是要求我们要对得起自己。他是个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的人。要是我背叛了他对我的信任,从此以后我再也无法面对自己了。”

  她突然抬起头。

  “你为什么觉得他不会伤害一只苍蝇。这么多瓶子、盒子,都是些没有害处的动物,被他杀了。”

  “这是为了科学,两码事。”

  “啊,你这个笨蛋,这个笨蛋。”

  “好吧,如果我是笨蛋,那我也没有办法。你何必还要为我烦恼?”

  “你觉得是我想要爱上你吗?”

  “你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羞耻?多蠢啊!我的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为这么一个虚伪的混蛋心如刀绞啊?”

  “你说起你为我做的事,可蒙罗为你做了多少?”

  “蒙罗让我觉得无聊透顶,我太厌烦他了,厌烦到死。”

  “所以我不是第一个了?”

  自从她那段不可思议的告白以来,尼尔一直想起吉娑勒那些男人说的话,备受煎熬,觉得那些话可能是真的。之前他是一个字都不相信的,即使是现在,他也没法说服自己,达丽雅是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荡妇。他也想到蒙罗,如此温厚,满心的信任,却要活在虚幻的幸福中,这是多么可怕。达丽雅不可能那么糟糕吧。可她误会了尼尔的问话,在泪光中微笑起来。

  “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么笨呢?亲爱的,别这么拘谨了。我爱你。”

  这么说,那些事都是真的。之前他还试图说服自己,达丽雅对他的感情不过是一时心意迷乱,是难得的例外,他们可以一起想办法克服。原来她只是水性杨花而已。

  “你不怕蒙罗发现吗?”

  她已经不再哭了。她喜欢谈论自己,还感觉已经诱得尼尔对她产生了新的兴趣。

  “有时候我也怀疑他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即使头脑中没察觉,心里或许感应到了。他有女人的直觉,像女人那样敏感。有时候我敢肯定他起了疑心,而且在他的煎熬中,我感受到他的心里升起某种奇异的狂喜。我总揣测,他在自己的痛苦中发现了某种无比精妙的愉悦。你知道,有些灵魂会在撕裂和苦难中体会到销魂蚀骨的快感。”

  “太可怕了!”这些牵强的怪想法尼尔听不下去了。“你只有一条理由可以为自己开脱,那就是你已经疯了。”

  她现在更自信了,给了尼尔一个狂放的神色。

  “你没有对我动心吗?很多男人都会的。你在苏格兰拥有的那些女人,有几个身材比我迷人呢?”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性感的曲线,笃定而自豪。

  “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女人。”他严肃地说。

  “为什么没有?”

  她惊讶地站了起来。尼尔耸了耸肩。他现在没有心思告诉达丽雅他想到那件事就觉得恶心,在爱丁堡他有很多同学都有过凌乱的男女之情,他觉得那都如此丑恶。他在自己的纯洁中感受到某种神秘的快乐。爱是神圣的。性爱是可怕的。唯一的理由是繁衍后代,唯一的许可是婚姻。但达丽雅全身都僵硬了,呼吸急促地瞪着尼尔,突然她哭喊着跪了下来,声音中同时带着狂喜和喷薄的欲望,她夺过尼尔的手狂热地亲吻着,在喘息声中念道:

  “阿辽沙。阿辽沙。”

  这时她瘫软地缩在尼尔脚边,边哭边笑,喉咙发出奇怪的响声,几乎不像人类的声音,全身上下止不住地颤抖,你也不知她是一次又一次被电击,还是歇斯底里症或是癫痫发作。

  “别这样!”尼尔喊道。“别这样!”

  他用强壮的手臂提起她放进椅子里。但她不让他起身,搂住他的脖子,把他的脸亲了个遍。他不停挣扎,把脸转开,伸手隔开她的嘴唇。突然她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这一下太疼了,他来不及多想,朝她挥了一拳。

  “你这个妖怪。”他吼道。

  刚刚那一下力气不小,两人就分开了。他抬手一看,牙齿咬在手掌肉多的那一侧,正在流血。她两眼放光,又精神了。

  “我受够了。我走了。”他说。

  她噌地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去。”

  他戴上草帽,一言不发抓起他采集标本的装备,转身就走。屋子建在木桩上,离地面有三级台阶,他一步就跨了下来。她跟着他。

  “我要进森林。”他说。

  “我不在乎。”

  她此刻脑中全是如狼似虎般的欲望,忘光了自己对森林的恐惧,她已经无所谓毒蛇和野兽,也不介意树枝打在她脸上,藤蔓缠住她的脚。过去一个月尼尔都在探索这片森林,每一步都很熟悉。他心里念着,她要跟来就让她吃点苦头,不管不顾地穿过一片又一片灌木丛,走得飞快;她一路都跟着,虽然很踉跄但很决绝;他愤怒得几乎看不见方向,只听见咔嚓咔嚓踩断的树枝,她也一样踩着树枝跟在后面。她一直都在说话,但他没有听。她让他可怜可怜她,哀叹自己太苦命。不停求饶。她一边绞着自己的双手一边哭喊。她想要哄得他睬她,语言像溪流一样从她嘴中奔涌而出。她像个疯女人。最后在一小片空地上他突然停了下来,转过来面对她。

  “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他喊道,“我受够了,等安格斯回来,我一定跟他说我要走了,明天一早我就回吉娑勒,然后回家。”

  “他不会放你走的,他需要你,把你当宝贝一样。”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会想个理由的。”

  “什么理由?”

  他误会了她的意思。

  “啊,你不用害怕,我不会把真相告诉他的。你要是想伤他的心,随便你,我不会这样做。”

  “你把他当神一样,是不是?那个无趣、冷漠的人。”

  “论活着的价值,他比你高出百倍。”

  “要是我跟他说,你要走是因为你向我求爱被我拒绝了,会不会很有意思?”

  他微微一惊,抬头看她是不是认真的。

  “别犯傻了,你觉得他会相信吗?他知道我连这样的念头也不会有。”

  “别那么肯定。”

  这些话她都是随口说的,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只是为了斗嘴,但她发现他很害怕,那丝残忍的本能让她乘胜追击。

  “你觉得我会放过你吗?你那么羞辱我,把我当尘土,根本不是人能承受的。我发誓,只要你敢提你要走,我直接去跟安格斯说,你趁他不在,试图强暴我。”

  “我可以否认。说到底,你的也只是一面之词。”

  “确实,但我的一面之词有用,我可以证明。”

  “什么意思?”

  “我很容易留瘀青,我可以给他看你打我的地方,你再看看你的手。”尼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些牙齿印是哪来的?”

  他呆呆地望着达丽雅,脸上没有什么血色了。他如何解释这瘀青和伤口呢?要是非为自己辩护不可,他可以把实情说出来,但安格斯会信吗?安格斯把达丽雅当女神,对他来说,任何人的话都没有他妻子的话有分量。蒙罗如此爱护他,这会是多么无耻的背叛啊,他那么信任他,却换来这样的卑鄙伎俩!他会觉得尼尔就是一只恶心的臭虫,而且从蒙罗的角度看,这样想又有什么不对?他是可以为蒙罗牺牲性命的,想到蒙罗会从此讨厌他,这个念头摧毁了尼尔。他太难受了,纵然他讨厌流眼泪,觉得这太阴柔了,泪水还是涌了上来。达丽雅看出他已经崩溃了。她好高兴。之前尼尔让她如此痛苦,她报仇了。掌控权到了她的手里,这个男人已经任由她摆布了。在尼尔的痛苦之中,达丽雅心里在大笑,因为尼尔真的是好蠢。那一刻,达丽雅已经分不清自己是爱他还是鄙视他。

  “你会好好听话了吗?”她问。

  他抽泣了一声,也不知要做什么,只是本能想逃离这个恶心的女人,拔腿就跑,全力冲刺。他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不管方向,只在森林里横冲直撞,直到气也喘不上来了。这时他停下来,掏出手帕擦汗,汗水全流进他眼睛里,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他累坏了,坐下来休息。

  “我得小心不要迷路了。”他跟自己说道。

  相比回去之后的困境,这都是小事了,但他还是很庆幸自己口袋里带着一个小指南针。他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去。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疲惫地站了起来,开始往回走。他注意着方向和脚下,但头脑中另一块地方很痛苦地问自己该怎么办。达丽雅的那些威胁,他相信她一定做得出。在这个鬼地方还要待三周。他不敢走;也害怕留下。脑子里天旋地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回营地,好好想个对策。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他回到一个他有印象的地方。又走三刻钟,他回到了木屋,痛苦地瘫坐在椅子上。这时候他想到的全是安格斯。他的心在为安格斯流血。之前藏在阴影里的各种各样的事,现在尼尔都看得分明了,那种醒悟是很苦涩的。现在他知道为什么吉娑勒的女人都对达丽雅有如此的敌意,为什么看安格斯的眼神都那么古怪。她们对待安格斯的态度,轻佻中带着几分关爱,之前尼尔还以为在蠢人的眼里,科学家都是有些荒唐的。现在懂了,她们是可怜他,同时又觉得他可笑。达丽雅让他成了大家眼中的笑柄。如果说有任何一个男人不该被女人亏待,那就是安格斯了。突然尼尔倒抽一口凉气,浑身发抖,因为他想起达丽雅不知道走出森林的路。之前尼尔在绝望之中完全是慌不择路的。万一她回不来怎么办?她会被吓坏的。安格斯讲过那个在森林迷路的故事,想起就毛骨悚然。尼尔的第一反应是回去找她,一下站了起来。突然他又是一阵怒不可遏:让她自生自灭吧。之前是她自己跟去的,那就让她自己想办法回来。这是个可恶的女人,一切都是罪有应得。尼尔不忿地仰起头,年轻人两条精致的眉毛因为怒气扭在一起。他握紧双手。不要怕。他拿定了主意。她不回来对安格斯是好事。他坐下来开始做山上一种咬鹃的标本,但这种鸟的毛皮就像浸湿了的纸巾,而他的手又止不住地发抖。他试图把精神集中到手头的工作,思绪却像罩子里的那些飞蛾,拼命地扑腾着,根本无法控制。森林里怎么样了?他之前突然跑掉的时候她在做什么?他告诉自己不要这样,但还是忍不住抬头看。达丽雅随时会出现在门前的空地上,若无其事地走进屋子。这不关他的事。天意。他打了个寒颤。乌云在天空汇聚,夜色很快降了下来。

  傍晚刚过,蒙罗回来了。

  “回来得及时,”他说,“马上这场暴风雨可不得了。”

  他今天心情特别好。早晨上山发现了一片他很心仪的平地,随处是泉流、水塘,还能见到壮观的海景。此外,他今天还找到了两三种珍稀的蝴蝶,一种飞鼠。他满脑子都是计划,想把营地搬到那里去,那个地方周围他见到了大量动物活动的痕迹。回来之后,他很快走进屋子脱下厚重的山地靴,立马又走了出来。

  “达丽雅在哪儿?”

  尼尔硬逼自己做出自然的样子。

  “她不在屋子里吗?”

  “不在,可能是去仆人那边拿什么东西了。”蒙罗走下台阶,往那边跨了几步,喊起来:

  “达丽雅!达丽雅!”没有回应。然后他喊了仆人。

  一个中国仆人跑了过来,安格斯问他女主人在哪里。他说午餐之后就没有见过。

  “她能去哪儿呢?”蒙罗走过来时自问道,很不解。

  他绕到屋后去喊了几声。

  “她不可能出去的,没有地方去啊。尼尔,你最后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我吃完中饭就去采集标本了。我一上午都没什么收获,想下午再碰碰运气。”

  “奇怪。”

  他们在营地周围都找遍了,蒙罗想她可能找了个什么舒服的地方,结果睡着了。“她有点不像话了,把大家吓唬成这样。”

  所有人都开始找达丽雅。蒙罗开始有些担心。

  “她不可能散步散到森林中去又迷路了,我们到了这儿之后,我知道她从来没走到离屋子一百码以外的地方。”

  尼尔看到了蒙罗眼神中的恐惧,低头看向地面。

  “我们还是把所有人都找来,开始搜救吧。有件事可以确定,她不可能走远。她明白一旦迷路,最好的办法就是待在原地,让别人来找你。可怜的姑娘,她一定被吓坏了。”

  他喊来了迪雅克猎手,让中国仆人把灯笼拿出来。他开了一枪作为信号。他们分成两队,蒙罗带一队,尼尔带一队,过去一个月他们来来去去大致踩出了两条小径,分头去找。说好了谁先找到就间隔很短地连开三枪。尼尔走在森林里,脸上除了严峻没有别的表情。他没有良心不安。就好像他手里正握着世间公义颁给他的一道密令。他知道达丽雅肯定是找不到的。两队人碰头了。你不必看蒙罗的脸就知道他已经六神无主。尼尔觉得此时他就像一个外科医生,必须要做一个危险的手术,既没有助手也没有设备,而一个他爱的人是死是活就看这个手术了。他必须意志坚定。

  “她不可能走这么远的,”蒙罗说,“我们必须往回走,从住处往外辐射一英里,在这个范围内一寸一寸地检索森林。唯一的解释就是她被什么东西吓着了,可能晕了过去,或者是被蛇咬了。”

  尼尔没有接话。他们再次出发,设定了一条条路线,仔细地检查灌木丛。他们不断呼喊,时不时地开枪,听有没有什么微弱的声音在回应。举着灯笼走过时会惊动夜间的鸟,翅膀扑打得很快;还有一些动物,鹿、熊、犀牛——有些确实是看见的,有些是猜的——听他们走近也吓跑了。暴雨突然倾泻下来。狂风呼啸,闪电撕破黑暗,像女人在痛苦中的呼号,曲折的光束一个紧接着一个扭动着落下夜空,像恶魔在跳狂躁的苏格兰里尔舞。森林的恐惧这样揭示在眼前,的确不像人间。雷声也轰隆隆地破空而来,一阵接着一阵,如同远古的浪涛撞击在永恒的海岸。可怕的声响在空中回荡,好像声音也有体积和分量。雨水砸下来如同急流。大石、大树从山坡滚落。周围天翻地覆,迪雅克猎手都吓得蜷缩起来,不知在念叨些什么,像是在乞求暴风雨中愤怒的神灵,但蒙罗催他们继续搜寻。雨下了一夜,一夜都是电闪雷鸣,直到天亮也没有停。回到营地,他们全都湿透了,都在发抖。所有人都精疲力竭。吃完饭,蒙罗还想继续搜索,但他自己也知道已经没有希望。他们再也不会见到活着的达丽雅了。他疲惫地瘫坐下来。苍白的脸上都是疲惫和痛苦。

  “可怜的姑娘。可怜的姑娘。”

  注释

  [1] 首次发表于1932年,收录于193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阿金》。

  [2] Straits Times,1865年创立于新加坡的地方性英文报纸。

  [3] 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1823—1913),英国博物学家,1858年提出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马来群岛》(Malay Archipelago,1869)记录了他1854年至1862年间在马来群岛南部岛屿的考察。

  [4] Cribbage,通常两人对玩的纸牌游戏,按牌面组合计分,用插在有孔的狭长计分板的小钉计分,先得一百二十一分为胜。

  [5] The Ibis,英国鸟类家学会会刊。

  [6] 原文Gymnathidaw,疑为Gymnarthridae,裸节螈科,已经灭绝的两栖动物(形似蝾螈)。

  [7]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代表神性、纯粹、良善,他是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最年轻的一个,串起小说的众多故事线。

  [8] 德米特里是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另外一位,是个风流的浪子,与父亲的冲突是小说中的一条主线;佐西马长老是阿辽沙的导师,德米特里与父亲激烈争执时,佐西马长老突然朝他跪倒,据长老自己说,暗示了德米特里“日后的苦难”。

  [9] 据说,牛顿在研究和写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提出了牛顿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时,他的狗“钻石”撞翻了桌子,蜡烛引发大火,烧掉了牛顿的手稿,当时他就说了这样一句话。

  [10] The Fortnightly,1865年由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等人创立,关注政治、文化、哲学、科学等各个领域,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影响巨大。

  [11] Trevelyan。拜伦有一位著名友人叫作特雷洛尼(Trelawny,1792—1881),英国传记作家、小说家、探险家。

  [12] Long house,指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常见的农舍。

  [13] Arak,或arrack,亚洲特有的烈酒,原料为椰子汁、糖蜜、米或枣子。

  [14] 拉丁学名,含有“暗·麦克亚当”之意。

  [15] 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白痴》的女主人公,是大众眼中因为被欺凌而心理扭曲的反叛者。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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