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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医院伙食被拘证明执法者在乱法

真话——长星杂文选 宋长星 1864 2021-04-0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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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槽医院伙食被拘证明执法者在乱法

  一家医院因伙食差被人吐槽,这本是社会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批评权,但这位公民竟因此被当地公安派出所拘留了,这是发生在河北邯郸涉县的事。事情传出来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一边倒指责该派出所人员不懂什么是谣言和舆论,不懂民权,不懂法治。

  最终因为社会舆论形成的压力,邯郸市公安局撤销了该派出所拘留决定,并将该派出所所长调离岗位。事情似乎是按照民意要求圆满解决了,但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的。

  先来看看派出所做出拘留决定的依据是什么。警方拘捕的理由是,“查实张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所谓虚构事实,就是认为张某所说的“饭菜量少、价高”等属于非事实。

  这就奇怪了,作为一个消费者有权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商品优劣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是他的权利。即使如警方所说,这位消费者虚构事实,但也还没有上升到谣言诽谤的程度,警方也可以对张某进行劝谕、警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方式处理,怎么就把个民事纠纷上升到行政处罚呢?

  给个“差评”就被拘留,当地警方涉嫌双重违法:一是侵犯公民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二是无视公安部的三令五申,违规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如果消费者与提供服务者之间的纠纷也可以适用拘留的话,那会阻碍公民的话语权,扰乱法与非法的范畴,危害依法治国。

  吐槽医院食堂就被拘留,也折射出一个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即批评权、监督权、表达权与网络谣言的区别。显然,当地警方相关人员还没有明白什么是网络谣言,什么是网民权利。

  执法者应该是公正的,而涉县这家派出所的做法显然站到了涉事医院食堂一方的立场上,偏离了执法者公平公正的立场,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宗旨。

  有人认为,涉县这家派出所并非不知道这样做是权力滥用,只是基于两点他们才会才敢这么任性。一是多年来官官相护的执法思维定式在他们头脑中根深蒂固。虽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在大张旗鼓地推进,但他们的思维仍然僵化、定格在权大于法、关系大于法、利益大于法的阶段。一句话,他们没有认清形势,与时俱进。二是在一个区域内,医院常常是各部门愿意拉“关系”的单位。谁还没有个大病小病?有了大病小病谁不希望医院有个好医生瞧瞧?开点好药治病?也就是说这其中夹杂着权与利的交换。

  这样的“认为”有很大的可能性。

  其实类似乱抓捕、乱拘留的事件发生过不少,有些还出现了一地公安人员为帮助当地的某个企业,甚至跨省抓捕。而他们帮助的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这些企业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也是公安等部门购买器材最重要的赞助商。因此,哪怕这些企业提出来的抓捕理由很不靠谱,或者就是违法,当地的公安等执法机构也会不遗余力地实施抓捕。

  一个典型的案例:当地公安为了帮助辖区内的药企——鸿茅药业,就曾不远几千里到广州抓捕一名医生,原因只是这名医生怀疑鸿茅药业产品疗效,在网上说了几句。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人身安全与利益的强制性规定,无论是严格的程序性规范,还是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现,都应该呈现刚性的、严肃的、权威性的法律特点,而不能随心所欲,利益驱动,任性而为。如是,将彻底摧毁法治基础,使社会步入无法无序之中。 真话——长星杂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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