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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他的是死胡同

真话——长星杂文选 宋长星 1432 2021-04-0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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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着他的是死胡同

  有这么一位李姓职工,被招聘进一家汽车修理厂。一周内,由于他技术错误,将人家汽车小毛病修成了大毛病,结果修理厂不得不向顾客赔偿5万元。可就在此时,这位职工竟然辞职,并盯着企业要工资。企业告诉他还没到发工资日,他就不依不饶,将企业告上了仲裁庭。

  看了整个案情,让人对李某的行为感到不可理喻,不可理解。说他是“打工碰瓷族”,可他并没有制造工伤来要挟企业;说他是“阿诈里”,他也没有设个圈套让企业钻;说他是泼皮无赖,他并没有以“私了”来对企业胡搅蛮缠,他走的是司法之路……

  李某究竟是什么人?我以为他是具有三种缺陷的人。

  第一,他是个自由散漫的人。进入企业打工,就要以劳动法规、厂纪厂规来约束自己。但是李某脑子里全无厂纪厂规、劳动法规。比如他在工作一周后就提出辞职,说明他在进这个单位前就没有在这里好好干的打算,一旦受到约束,就会浑身不舒服,所以一周后就辞职是他的本性显现。众所周知,根据劳动法,劳动者辞职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李某说辞职就辞职,全然不受法规的约束,说明他的散漫已到了为所欲为的境地。此外,他一提出辞职就要求企业支付“拖欠他的工资”,而其实企业的发工资日还没到,这也足见刘某已经散漫到与社会约束、企业规定相去甚远。可以说,他人在城市,生活方式似乎还在乡野之地。

  第二,他是个表面上依法办事,实际上不信法的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稍有点司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李某在违背劳动法“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的规定;在因自己失职导致为客户修理出现问题、企业不得不赔偿客户5万元的状况下,竟然就对企业提出仲裁,让人觉得他头脑有些问题,如果没问题,就证明他完全不懂法,不信法,一切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法规会趋完善,如此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一定会四处碰壁,步入窘境。

  第三,他是个不懂情理的人。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在进入企业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因为自己的失职而给企业带来损失,一定会感到内疚,感到羞愧,感到要改正自己,为企业多做些工作,以弥补损失。但李某却毫无羞愧之心,不但辞职,而且一辞职就盯着企业要工资,还不惜花费精力与企业对簿公堂,这样的行径,一个具有善良德行的人,是做不出的。

  生而为人,行走于天地之间,仰要对得住天道,俯要对得起地理,环顾四周要对得起父母亲人、乡亲朋友,这样才能活得无愧于天地,无愧于亲友,无愧于自己的内心和灵魂。

  生活不会善待诸如此类的职工,可以预言等着他的是死胡同。 真话——长星杂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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