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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高的门槛违背了公正、诚信和法治

真话——长星杂文选 宋长星 2591 2021-04-0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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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辑

  呛声

  增高的门槛违背了公正、诚信和法治

  焦头烂额,急躁心烦……新学年要开始了,不少年轻的爸爸妈妈就出现了诸如此类的症状。这些年轻的爸爸妈妈都是在上海打工的“新上海人”。

  用“新上海人”来称呼他们是确切的。因为他们在上海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租借的房屋,有些人还有自己购置的商品房。他们也缴纳社会保险金,获得了上海市居住证,可以说,他们就是上海的居民。

  然而,这些居民却仍然有上海户籍居民不会有的烦心事,主要是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的问题。

  先说说上幼儿园。2015年有关部门在居住证基础上又推出了积分制,必须达到120积分,才能上公办幼儿园。

  而要达到这个积分,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不少人并没有念大学,因此,要达到积分是不可能的。

  既然公办上不了,那就民办吧!但民办也基本参照积分制,而且民办幼儿园收费太高,新上海人大多数是以在企业打工,或以做小本买卖为主,难以接受入学费用。

  上小学也有让人目瞪口呆的做法,不但看积分,考试题还五花八门,奇形怪状。

  据了解,不少孩子因为进不了幼儿园,进不了学校,就只能回老家上幼儿园或读书了。也就是说,他们本来可以待在父母身边,却成了留守儿童。

  我们一边不断地在喊关心留守儿童,尽量帮助孩子留在父母身边,一边却又在制造留守儿童,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当然,如果我们以此责怪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也会大声喊冤:我们也没办法,教育资源有限,我们也是迫不得已。

  真是这样吗?我不以为然。比如面对教育资源不足,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增加教育资源的新方法呢?现在手里有钱要出资办学校的个人和企业不少,为什么不能多开设几所学校?

  再比如,了解一下当年当地有多少外地在沪人员的子女要上幼儿园,要上小学,随后与他们所在省市联系,能不能让他们也拿出相应的教育经费呢?

  这样的事你们想过吗?试图做过吗?

  这样的事一定做不成吗?未必!因为我们都在同一社会屋檐下,都在改革的潮流中进行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和创新。

  笔者在网上査了居住证的作用共有九条,其中对子女教育有专门的叙述:

  1.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3.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规定很明确,但落实却相去甚远。我在那些新上海人中走了走,没看到“安排就读”,看到的是年轻的父母们到处求人的焦急与烦躁,看到的是有关部门提高的不该提高的门槛。

  明明有了居住证,却又享受不到居住证给出的待遇。明明有了规定,却又在规定以外提高门槛,这样的门槛设置出来不就是否定了原先颁发居住证时做出的承诺吗?这是不是失信行为呢?

  “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对照这八个字,让人觉得有关部门领会得还不够,做得还很差劲,对那些求学孩子造成了严重的不平等。

  新上海人在为上海做出贡献,只要他们拥有合法的居住条件,他们的孩子就理应享有城市居民应享有的教学资源。这不是特别恩赐,这是理所当然。

  每个公民都对国家兴亡承担了同样的责任,如果责任相同,权利却不能相同,硬要分出三六九等,那不会降低被降低权利者的责任感、忠诚度?

  他们会不会有同命不同价的心态,并在国家、民族出现风高浪急的危难时刻推托萎缩,要求让高价的同命者冲在前呢?

  我觉得难说。

  每个增高的门槛都违背了公正、诚信、法治的原则! 真话——长星杂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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