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应逍说祸害遗千年, 宋卿好反而开心。
至少结果会证明, 她不是祸害, 她没能活到千年之远。
这样倒果为因的争论宋卿好从来得心应手, 偶尔看起来真挺没心没肺的。可她不怕被骂, 甚至不怕死, 面对谁都坦然得很, 唯独面对三哥不行。
他总能赢她。
或许是她愿意输。
而且我们的宋千金最擅长就是将凄凄惨惨的画面弄得屁事儿没有。譬如我还苦哈哈地在蹲大牢,她居然、居然拉着三哥陪她去踹绸!美其名曰,大难当前, 更该保持冷静放松心情。
三哥想着最近因为我的事情的确有冷落到她,这才被她拉着手默认走出王府。
每到春日,京城无论大街陋巷都会出现一番奇景。
上了年纪或蒙着面纱正当年华的姑娘, 对着半成的丝绸使劲踹, 只为增加丝绸美观度。
所谓踹绸,实际是将把丝绸卷上一根木头长轴, 放于承石, 再压上一块叫做石元宝的石头。踹石的人会踩在石元宝两个角上, 双手扶着架子, 来回晃动, 能将绸子磨得更细更亮。
“沽苏还举办过类似的踹石比赛,奖励是将踹出来的绸子全部高价收购, 再放进我家的绸庄出售。”
看起来像宋家绸缎庄没得什么好,又出钱又出力举办大赛。实际高手在民间, 各家印出的花纹数不胜数且独一无二, 颇受各个年龄层的买主爱戴,就此将其他绸缎压下去,自己一家独大。
办法还是年幼的宋卿好想出来的。
她某日跟着母亲丁氏逛庄子,发现庄里的丝绸价格高且看来看去没什么两样,“有的还没普通小姐身上漂亮。”事后思来想去,给宋不为出了这个主意。正因为此,小小年纪就在沽苏名声大噪。
“我是不是真的很聪明啊?”
京师大道,少女捏着刚浇好的糖人,不吃,单拿着把玩。
应逍在春光中侧目,被她洋洋得意的小姑娘模样挠得心痒。
今日的宋卿好很不一样。
具体哪儿不同说不上来,反正就觉得她这样挺好,永远都这样更好。阴谋诡计都交给他来应付,她只需要负责笑。
三哥在外也有间绸缎庄,宋卿好早打听好才怂恿他要去玩。
那日大家才知,名震天下的宋千金也并不是什么都厉害,至少踹绸的技术不太行。她凭着记忆有样学样,爬上踹架的时候差点摔下来,石头咕噜噜滚动着散开,应逍眼疾手快夹着她胳膊往上举才幸免于难。
那人举了一会儿,等下面的人重新将石头搭好搭牢才正色看向少女,尔后发现她眼角眉梢的喜色过甚。
“哈哈哈。”宋卿好被举得离地,突然发笑,咯咯地:“原来这才是矮子和高个儿之间的正确对话方式。”
往日交谈,她老要微微仰起头才能对上他的眼睛。现在平视过去,才发现应逍的瞳孔黑亮过犹,所以凤眼微眯也能清楚窥见其间一闪而过的光,容易生威。
可被她那样一笑,他也严肃不起来,带着半真半假的不正经表情将她搂近身前。
“需要研究一下矮子和高个儿的正确亲吻方式吗?”
周边伺候的下人捂眼不忍看,可他额头刚凑过去,脚边传来“汪”的一声。
天下哈着气,可怜兮兮看着他两,似乎在说:你打算吃什么好的,我也要。
宋卿好趁机从应逍手中终往下跳,下意识摸了摸瘦了半圈的天下以作安慰,忽略头顶那人半黑的脸膛:“你拉我出来放松心情,带上它算怎么回事儿。”
“它也有知觉的,皇宫又压抑又冷清,如今公主下狱,还指不定别人对它怎么样呢。放在王府好些,毕竟是个有生气的地方,像家。”
她居然说王府像家,须臾,应逍生出点莫须有的动容。
一阵春风来,用作遮掩的垂帘被撩得叮叮当当,宋卿好抱着天下揉弄的样子太温柔,有人眼睛一晃,极力别开目光。
及至傍晚,头顶艳阳刚落,主城区街道的灯笼就挨个亮起。
被宋卿好拉着转一整天,应逍才发现她居然列了个清单。一会儿去这儿,一会儿去那儿,没停下过。期间连天下都哈着气软着腿叫苦连天,被随身侍从带回了府,少女还精力旺盛。
直到抵达贯穿渭河两岸的石桥,宋卿好才停下来,问,“那枚血玉戒指,殿下应该带在身边吧?”
戒指本是应逍的随身物,行军途中送给过她。后来她说时机不对,硬塞回去,说要在一个朗月风清的环境下再接受。
应逍觉得她幼稚,“本王赏赐的东西多了,怎么没见你对别的这样上心。”
“戒指能一样吗?”宋卿好下意识努嘴。
她曾在洋务堂藏书楼里看过一本民间杂记,是说历史上某个朝代流行过抢婚。抢来的女子会被男子戴上枷锁,久而久之,枷锁演变为指环,意喻印记和占有。
更何况,那还是他母妃的遗物,意义和普通的金银珠宝根本没法儿比。
应逍被她三两句偎得心暖,竟然打破原则——
“送出去的东西,我还第一次往回收。”
她则哥们儿似地拍拍男子肩膀,“以后要破例的地方还太多,不要太计较这一回。”
那日京师摩肩擦踵的青石桥上,影影绰绰的灯火中,宋卿好伸手向应逍重新要来了戒指。末了,还假装第一次收到它似地,面上故作惊喜不已,“殿下真是,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
左看看,右比比,嗯,似乎挺适合手指的尺寸。
但终究没戴。
他觉得怪怪地,随口一句,“拿了又不戴。”
“戴了怕以后不想摘。”
“嗤,”应逍失笑,“谁要你摘了?”
你啊。
就两个字,宋卿好忍半天,咽进心中。
无论任何东西,曾经拥有,都比从未得到更难受。
宋卿好千方百计都要应逍再送一次血玉戒指,只是想多看那么一次,他送出戒指时,眼里曾出现过的海市蜃楼。
仿佛他真心爱她似地。
仿佛他真的全心全意爱她似地。
见宋卿好又发呆,应逍趁机想抢她藏于袖中的指环,亲自给她戴上,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什么。没料从桥头匆匆跑来一小厮打扮的人,往应逍手中塞一纸条,恭敬有方。
“殿下,德妃娘娘托奴才给您捎话,邀您即刻进宫一叙。”
闻言,宋卿好总算回神,心跳不已,“有什么新动静?”
应逍看完白纸黑字,原先轻松的神色顷刻转为凝重,全然忘记前一秒说过什么,想做什么。
“那苏图来信,要父皇三日内交出扶苏。”
京师的夜陡然不再友好。
灯笼剌眼,晚风袭人,喧嚣刺耳……
连那个人,都不知什么时候转了身,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跟随小厮去往皇城。
突然,应逍身形一顿,回头。薄唇轻张,遥遥嘱咐——
“你先回家。”
没说回府,他说,回家。
隔着来来往往的人潮,宋卿好心头热意汹涌,将刚刚冒起来的冷意彻底盖住。
“嗯。”
她点头,从未有过的乖顺,“我等你。”
却不知对方有没有听见。
★★★
夜。
蒙古。
“再过三日,这腿应当就能恢复正常行走。”
那苏乌莹故意刁难,不要下人帮她上药,必须嬴子期。他一直耐着性子,她却故意挑衅,“三日啊?我算算,大应的六公主应该能到我手上了。放心,杀她泄愤以前,我一定给你们机会相见。”
嬴子期小心翼翼将她的小腿放下,语气淡淡,世上好像没什么能激起他的愤怒。
“她肯定到不了你手上,这点你完全不用质疑。”
他来部落的目的,只是尽可能在泥泞的道路中,选择一条稍微好走的。
若那苏乌莹的腿伤好了,肯息事宁人出面作证最好。若她不肯,大不了从此大应再无公主扶苏,应逍不会允许那个女孩儿死在自己眼前。
他也不允许。
虽然她,偶尔是有那么点烦人,倔起来也恨不得给她两巴掌,但……
但好歹曾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不知靠着这个理由说服过自己多少次,在每一次想从王府抽身离去的时候。
“还有,别怀疑大应的实力。”嬴子期突然抬头,用视线震慑少女。
“你爹毫无征兆将兵马带到边界扎营,完全没给皇帝反应的机会,加上东西边又有猖獗的突厥和倭寇,才勉强对你们有求必应。就算这次真将他心爱的女儿交出,等他缓过这口气,你们部落不会有好日子。”
他再一顿:“那苏首领爱女心切行事灭裂,可那苏小主是聪明人。如果你因为一己私情宁愿毁掉部落安宁,那我无话可讲。”
那苏乌莹见威胁他不成,心头闷闷地,却有点脑筋。
“要真这样简单,你才不会千里迢迢跑来找我。这说明,我的供词对你们那位公主很重要。你们那儿的人不是很讲究名誉吗?就算她被救出,那也是名不正言不顺,一辈子都得躲躲藏藏地活。至于你们那个皇帝——”
“我怎么觉得,他对这位公主并非真在意呢?”
如果是那苏乌莹犯下弥天大错,哪怕真杀了人,那苏图恐怕也不会将她交给任何人,即便拼却自己一身皮。
“所以嬴子期,其实你们根本没的选择。因为如今,只有我——”
“才能洗刷她的冤屈。”
良久,
“谈条件吧。”
青年起身,抿着唇,居高临下望着床上的人,开门见山。
好不容易逮着他松口,那苏乌莹胜负欲得到满足,化怒为笑。
“娶我。”
她盈盈道。
嬴子期惯然抄着手,对她提出的要求并不诧异,“你口口声声要我娶你,究竟是想嫁我,还是想赢她?”
少女没料他如此坦然,也卷着发帽的坠饰老老实实答。
“想赢居多。”
“成交。”青年毫不犹豫,身形都没动一下,“不谈感情的话,就没有什么亏欠不亏欠。一个形式罢了,如果可以救一个人,我无所谓。”
太特别了。
那苏乌莹心尖一荡。
面前男子和她十七八年来遇见的都不一样。看着没血没肉,实际就是块温柔的石头。
然而这块石头的温柔……怎么就不能给她呢?
不管,先抢到手再说。
少女面上笑着,捏着坠饰的力度却渐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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