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是在一个阴冷的秋日的早上进行的。因为不是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卢伟只能以旁听者的身份到庭了。这次开庭的原告人数不多,但是旁听的人却不少,在这其中,绝大多数是千叶造纸厂的工人,这可是与他们的工作有无有很大关系的事情。
原被告及旁听者在各自的位置坐定后,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及合议庭人员的情况。这些卢伟并不陌生,在上大学的时候,卢伟在学校参加过本校法学院举办的法庭观摩辩论赛,所以他知道法庭的程序大致都是一样的,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他就用这段空闲时间观察了一下原告席上的两个人。坐在原告席上左边的应该是千叶造纸厂的老板,人长得肥头大耳,脸上的肉堆了起来,打着一层一层的折,显得臃肿,下巴旁边长了一个大大的痣,痣上边还长了几根毛,显得滑稽。他的头发稀疏,但是还是梳了个大背头用发胶固定在头上,像戴了一顶帽子,看起来是一副志在必得,趾高气昂的神气,眼中露出轻蔑的目光。
坐在右边的是他们聘请的律师,长的与那位老板恰好相反,清瘦高挑,脸上仿佛只剩下皮包骨头了,一身笔挺的西装显得一本正经。一副小眼睛后面藏着一对老鼠一样的眼睛谨慎地扫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看样子是在蓄势待发,像一条恶狼准备随时扑向眼前的猎物。与原告的表现恰好相反,坐在被告席上的两个人都神情沮丧,精神低迷。一个是赵主任,一个是李站长。赵主任四十来岁,显得沉着冷静,显然这样的场面他是见的多了,虽然他对这场官司没有太大的把握,但是他处事经验丰富,处变不乱,沉着应对,尽力争取回旋的余地。李站长快六十岁了,平时总是一副老革命作风,对任何事情都一丝不苟,只是年岁大了,再也打不起年轻时的精神。再加上他在心里自责,认为吃官司是自己的错,反而显得信心不足。
卢伟坐在旁听席上,心情比在被告席上的两位领导更加紧张和气愤,这场官司是自己引起的,要是当时自己再仔细一点,向有经验的老师们再多请教一点,也就不会有今天的被动局面。现在,自己做好事反而被人反诬,真实满肚子的苦说不出,有理无处申辩。他恨不得站起来将那两个原告打一顿,只要这样作可以挽回自己的过失的话,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能这样,法律他是懂得,弄不好自己反而可能身陷囹圄,那样官司就更难打了,所以必须保持克制。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法官宣布。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那位瘦瘦的律师拿起了面前厚厚的一叠稿纸念了起来:“我方当事人千叶造纸厂始建于2002年5月,同年竣工,是由浙江天堂纸业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我方当事人的建设投资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取得了工商登记,各项生产指标和排放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几年来,企业效益良好,为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声誉。2006年8月21日,被告的下属部门千河县千湖环境检测站工作人员在无任何执法依据的情况下强欲行拆除公司的排水管道,在我方当事人据理力争的而且可下终未得逞。2006年9月17日,被告千河县环保局和千湖环境检测站以《千政字(2006)x号》文件与《千环字(2006)x号》文件为依据,动用大批人员强行查封了我方当事人千叶造纸厂,致使其生产无法继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方多次申请撤销查封无果,终于在2006年10月13日向千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我方认为:被告所持的上述两份文件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千湖水质污染化验报告》存在很多问题,不能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比如:所述事实不清,很多数字不准确,单据制作程序不合法等等。另外,我方还认为被告千湖环境检测站在2006年年8月21日的执法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并对他们的执法权限产生怀疑。以上陈述请法庭明察。
随着那位律师的陈述,他也将有关的证据材料一一呈上法庭。卢伟越听越气愤,他明明是在胡说,是强词夺理。他想大声反,对但是他是坐在旁听席上的,根本就没有说话的权利,所以他只能强压住自己心中的怒火,转过头看李站长那边,李站长还是铁青着脸,显然十分激动。
“现在由被告发言。”审判长宣布。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赵主任也拿起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应诉状念了起来“我方分别与2006年8月21日和9月17日对原告方千叶造纸厂采取了强制措施,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06年8月21日我局下属的千湖环境检测站发现原告千叶造纸厂非法超标向千湖中排放污水,已经严重污染了大片的水域,如果不采取强制措施,就会发生更加严重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故我局下属的千湖环境检测站工作人员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在事后及时向我局做了报告,其行为合法合理。千湖环境检测站是经市环保局批准成立的专门管理千湖水域环境水文事务的机构,虽然隶属于我局,但是在执法权限上有独立行使权,不存在执法权限受质疑的事情。我局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取样化验,并将结果向政府有关领导做了汇报。由于我们向原告多次执法未果,遂于2006年9月17日依据《千政字(2006)x号》文件与《千环字(2006)x号》文件为依据对原告千叶造纸厂进行依法查封,责令其限期整改。我方执法所依据的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原告必须依法执行,但是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却遇到原告方唆使工人妨碍执法,经我方的多次劝解才将其制止,使执法活动顺利完成。
我方认为:我局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不存在原告上述的质疑,故请法庭依判决法维持我方的决定,并协助我方落实行政处罚决定。赵主任同样将己方的证据材料呈上法庭。
“现在开始质证,首先由原告发问”审判长宣布。
“请问被告。”原告律师盯着被告席问道:“被告认为我方当事人非法超标排污的标准是什么标准?”
“地方标准。”赵主任说。
“那个地方的标准,据我所知,千河县并没有制定地方标准。”
“市环保局的标准。”
“市环保局有没有制定地方标准的权力?”
“你认为那个单位有权力制定这个标准?”
“我们依据的是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根据这两个标准,我方当事人并没有超标排污。我们认为国家标准优先于地方标准。”
“但是你们是地方单位,应当遵循地方标准。而且根据我国《资源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有地方标准的应当优先使用地方标准。”
“那好,就以你所说的。”原告的律师拿出了那份化报告的复印件,“你们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这张化验单上的数据准确吗?”
“当然准确。”
“但是,请大家看。”原告方的律师拿起那张化验单的复印件向着所有在法庭上的人说道:“在这份化验单上有很多地方字句不清,数字不明确,甚至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请法庭明查。”
赵主任无言以对,坐在一旁的李站长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地打断了原告律师的话:“我们的化验单是县上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不会有任何问题。”
“既然被告说那份化验单是县上的权威机构出具的,那么为什么只盖了公章,而没有负责人的签字,这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也就是说那份化验单作为证据在制作程序上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原告的律师抓住李站长的话紧追不放。
“这是他们单位内部的事情,况且没有签字只要有化验单位的也是具有权威性的,这并不妨碍它作为证据的合法性。”李站长辩解道。
“单位内部的规定能对抗法律吗?这份化验报告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不是由你们说了算的,而是由法庭说来了算的。”原告律师咄咄逼人。
“好了,质证到此结束,接下来是辩论。”审判长打断了两个人的争论。
后面的法庭辩论已经变得像是走过场了,对案件本身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原告就像是在数落犯了错误的孩子似的对被告发起频频攻势,而被告只有招架之势而无还手之力。最终的胜负已经了然分明。最后的陈述阶段双方都只说了简单的几句就草草收场。法庭在合议之后,决定择日宣判。
卢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法庭的,他觉得有无数双责备的目光在盯着自己看。本案的败诉与他有着直接的关系,都怪自己在取证时疏忽大意,没有经验,才出现这么答的错误,造成今天这样的结局。卢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痛苦之中。但是至始至终,赵主任和李站长他们都没有说什么,他们知道卢伟也是出于好心,只是工作上没有经验,才出现这样的错误,被别人抓住了把柄,况且人家千叶造纸厂是有后台的,对这场官司是有备而来,志在必得的,他们又怎么能斗的过人家呢?所以他们也就不能再说什么了,只是默默地回到自己的岗位。在回站里的路上,李站长尽量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好像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但是卢伟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外面下起了雨,天气显得更加阴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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