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最基本的动物,会敏感会脆弱,会在寒冷的夹缝中寻求来自另一个人的温暖,会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而费尽心机,也会在一个转身就忘掉所有的伤痛,会拼命宣布自己过得很好,也会极力掩盖狼狈和不堪。
即便在见到孟祁澜,沈璧君也仍然相信,一切都是他给世人制造的幻觉,他其实很伤心的吧,她一直把这种莫须有的感情强加在他身上,明明真的一点不开心也看不出来啊。
想起昨天醒来,温羡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问她是不是见过孟祁澜了,她错把疑问语气当做了陈述,都没有好好回答他,她想自己也不应该回答他,那样的话他大概就永远不会知道在他消失之后会发生什么吧。
“沈璧君,你看我穿这个怎么样?”孟连熹比着一条灰色的高订晚礼服,只差把沈璧君的眼睛给她拨开让她看了,一整个试衣过程,她都心不在焉恍恍惚惚的,“你啊,走心一点好吗?要不你敷衍敷衍我也成啊!”
今天晚上是孟氏五十周年庆,从孟祁澜的爷爷白手起家开始,每年都会有类似的庆会,只是五十周年更为特殊,自然更是看中,从孟祁澜今天居然不上班,还有孟连熹选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裙子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确是非常重视了。
沈璧君的脑海里完全是刚才进孟家大门时,孟祁澜礼貌微笑着打招呼,看起来心情大好的样子,一个人很放松惬意地坐在客厅的沙发看报纸,她依旧在耿耿于怀他轻易将陆玉阮忘记的事情,完全没把注意力放在孟连熹身上。
“抱歉啊,刚才想着别的事情,走神了。”她从柔软的大床上站起来,接过孟连熹手里的礼服,自己又对着她比了比,“这件会不会太素了,而且有点暗淡,你看看那件墨绿色的,应该更稳重典雅,符合你孟氏继承人的身份。”
说完,她就去帮孟连熹从衣帽间取来那件墨绿色鱼尾礼服,上面带着很精致的手工刺绣的绸花,较为复古。
“这个会不会太老气了,这可是在一个慈善拍卖会上买回来的一个什么当红女明星的戏服,穿这个太不庄重了。”孟连熹果断拒绝了,她当初买这个只是为了跟一个有钱的任性小姐争而已,并不是真的喜欢。
“当红女明星?”沈璧君的心一紧,“哪个女明星?是不是叫陆玉阮?”
她眼巴巴地望着孟连熹,迫切地等待着从她口里出来的答案。
孟连熹若有所思,撇着嘴想了很久有没想起来,“不知道耶,我只记得有这回事,具体是谁,怎么还真突然想不起来了。”
真想不起来了吗?沈璧君泄了气,看来她真的不用再去求证了,没有人会记得陆玉阮了吧。可是为什么偏偏不让她也一并失忆?
“我选这件紫色的吧,浅紫会比较有韵味。”孟连熹再说什么,沈璧君没有听进去,只是附和着她,心不在焉地点头。
“对了,你今天气色很不错啊,最近是不是~”孟连熹确定礼服后,盯着她一脸坏笑。
沈璧君以为她猜到了自己前天和温羡的事,脸一下子就红了,立马强装镇定地掩饰,“我们没有,我们什么都没有!”
“你们?”孟连熹反而被她的话弄糊涂了,“难道你和苏婕,你们两个都背着我去了那个我推荐的肌肉猛男的健身会所?”
“哈?”
沈璧君这才反应过来,他们说的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情,这才舒了一口气,摇摇头,“我哪里有有时间去什么健身会所啊。”
孟连熹不信,不依不饶地继续追问,“你去了就去了嘛,我是不会告诉温羡的,你看你长期面对温羡那个清心寡欲的人,迟早会憋出病的!”
“你可别瞎说,别想挑拨离间我们的感情。”沈璧君的脑袋里总会想起前天晚上和温羡发生的事,害羞得都想把头埋起来,为了不让孟连熹发觉,只好转移话题分散她的注意力了,“你选好了礼服我们就去选鞋子吧,别磨蹭了。”
“好吧。”孟连熹终于不再过问,欢脱地进衣帽间看鞋去了。
温羡坐在办公室里一字一句地码着自己的新作,他似乎很迫切地想要把它完成,现在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在和时间竞争,他大概是不想等到哪一天忽然离开了,什么也念想也没给沈璧君留下吧。
“徐斯南,我以后可能就不来办公室了,要是空了,你就租出去吧。”他去茶水间正巧碰到开完会休息的徐斯南,本来他不再用办公室的事是想正式一点告诉徐斯南的,既然碰到了,他还是选择随口一提吧。
徐斯南一个翻身从沙发上起身,站起来,似乎很急切,“你是说你不再给嘉南供稿了吗?”
嘉南艺社的王牌作家就是温羡,如果他走了,那无疑是对徐斯南的一大重击。
“不是啊,”温羡摇摇头,喝了一口水,自己走到沙发边坐下,端详沈璧君送给他的杯子上的涂鸦,“我要和沈璧君一起生活了,我想多陪着她,每天在家等她回来。供稿还是会继续的,但是你之前说要给我面试新的助理也是不需要的,以后我的发布会和公众活动,都会和她一起出席。”
徐斯南尴尬地挠挠头,重新坐下来,问这个问题还真是自讨没趣,“那也好,多陪她也好。”
此时他除了祝福,什么也不能说了。记得初二那年他过生日,沈璧君逃课排了两个小时候的队为他买了最喜欢吃的小蛋糕,他感动到眼泪哗哗的,她也只是故作嫌弃地扯出一把纸巾糊着他的脸,她总是这样,不管怎么对他好,最后都变成了普通朋友的定义而已。那个时候他也不懂,怎么才算是喜欢一个人,所以他没有任何理由,去牵她的手,哪怕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也不能给她一个拥抱,只能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你不用再回忆了,”温羡见他出神的很,自然是刚才那番话又让他想起沈璧君,他有些不悦,“以前,现在还是以后,她身边的人都不能是别人。”
温羡说这个话真的很有底气啊,因为他口中的“以前”可比徐斯南还要远的多。
徐斯南苦笑了一下,低下头默不作声,他早就没机会了。
不是所有的等待,都必须有人回应,温羡等来了,却不代表徐斯南可以有和他相同的运气。
有首歌怎么唱来着?
可惜不是你。
“喂,温太太,你忙的怎么样了,过一下我去接你一起去超市。”温羡一下班就迫不及待给沈璧君打电话,因为早上出门前,他们商量好了作为夫妻,就要去超市买买菜回家一起做饭才行。
沈璧君说两个人一定要推着一辆购物车,把整个超市都逛一遍,要看看新鲜的火龙果有没有打折,看看哪一款红酒他们都会喜欢,还一定要买猪排亲手炸给他吃。她还说两个人要买一套情侣的洗漱用品,拖鞋,睡衣……还有好多好多,她说他们一定要过最平凡的柴米酱醋茶的夫妻生活,才算不枉此生的啊。
沈璧君把孟连熹的鞋子和礼服摆在一起,才算把今天的任务完成了,“温先生我马上就好了,你不用来接我了,一会儿连熹要出去办点事,我一起来就好了。”
“好,那你们注意安全,我等你。”温羡都依她,挂了电话就另外打给林邑让他开车来接自己。温羡虽然学习能力很强,可是到现在都没有学会开车,他对车是抗拒的,总是没什么好感,还有种莫名的惧怕,总担心会有什么坏事和车有关。
孟连熹八卦地把耳朵凑到电话旁,被沈璧君发现,迅速躲过,“哎哟,这不就刚求婚嘛,都这么如漆似胶了?”
“你懂什么,”她躲到一边,把手机收好,“你啊,就是嫉妒,那个喜欢的学长呢,有没有联系你?”
“什么狗屁学长,你别提了。”孟连熹连忙叹气,大学她曾信誓旦旦地说会一直追随那个学长的脚步,说什么会到天荒地老矢志不渝,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多么像个白痴。
“怎么了?负了你?”沈璧君终于逮到了嘲笑她的点,怎么会轻易放过。
“他啊,早就跟一个富二代千金结婚了,人家衣食无忧软饭吃得是一点儿不惭愧,”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就是那个拍卖会跟我抢裙子的女人,我当年真是瞎了眼,没看清学长会是这样一个人。”
沈璧君扑哧笑出了声,安慰地捏捏她的脸,“那个学长现在恐怕是后悔死了,进你孟家门了软饭怕是怎么都吃不完,他啊真是没眼光。”
大学时候的孟连熹从未暴露自己是孟氏企业的继承人,她也没打算接手家族企业,每天跟着沈璧君吃大排档喝啤酒,穿小众品牌,还一边打工一边上学,怎么样看起来也不过是中等收入家庭的孩子吧,幸亏那些想吃软饭的男人都是以貌取人,漏掉了她。她接手企业也是因为支持孟祁澜学医做自己喜欢的事,才牺牲了自己的梦想和规划,摇身一变孟家最年轻的股东,穿衣行事的风格都一夜之间变成了大家闺秀,那也是沈璧君总觉得和孟连熹有隔阂的开始。
从孟连熹的房间出去,第一眼便又撞上孟祁澜,他依旧若无其事地调着无聊的电视剧,这一切对他来说,不过是医院上班忙碌后的消遣,再平凡不过。
“沈璧君拜拜。”
“拜拜。”她跟他告别后便同孟连熹离开。
温羡和林邑在约定的超市等待已久,林邑甚至是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待看到沈璧君的身影出现在超市门口时,温羡的眼里才终于放了光。
“等很久了吗?”沈璧君一下子飞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的腰,抱歉得用头在他胸口磨蹭着。
“怎么跟小狗似的。”温羡把她的头扒着不让她动,“既然你迟到了,那就罚你多做一份意面,还要洗碗。”
“你这是压迫!”沈璧君才不听,拽着他就进了超市,想想这种生活还真是让人幸福感倍增啊。
她不想承认,是因为从小缺少完整家庭的爱才更奢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她更愿意承认,是因为温羡的出现,才让她对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更加充满期待的。
“买条鱼吧,做红烧鱼。”
“我不会杀鱼。”温羡眉头一皱,原来沈璧君的要求这么高。
“那买虾吧。”
“我过敏。”温羡继续无奈,怎么就这么没默契呢?
“那买螃蟹!”
“我对一切带壳的东西过敏。”他只好一手推着车,一手拽着沈璧君离开现场才能遏制她什么都想买的冲动。
“慢点慢点~”沈璧君被拖得七荤八素就到了水果区,她仔细一看,火龙果居然还没打折,太黑心了。
正抱怨间,她抬头望见对面的温羡正认真地看着面前的青苹果,然后拿起一个,放到鼻子下面仔细地嗅了嗅,又放回去,继续推着车往前走了一步,又开始很认真地挑选起红彤彤的樱桃。她忽然觉得有些甜蜜,他认真生活的样子真的就是她一直所憧憬的,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连将要买的一个苹果是否新鲜都知道仔细。
“温羡。”
他闻声抬头,沈璧君举起手机“咔擦”一声就将他现在的样子拍下来,照片里他正望着她,手里还有一颗红红的樱桃。
说起来,这还是她手机里第一张他的照片。
“别闹了,去买红酒吧。”他放下樱桃,伸手示意沈璧君过去,然后一把牵住她。
“对了,明天请阿姨来吃饭吧,是该坦诚我们结婚的事了。”
“明天?”这个请求杀得沈璧君措手不及,她惊讶地停住了脚,“我们还没有结婚吧,还没有领证呢。”
“我都准备好了。”他重新牵回她的手,表情格外平淡,没有看她,目光只是在寻找红酒区,“需要的东西我都备齐了,买完东西我们就去领证。”
“你…你怎么找到我户口本的?”沈璧君吓了一跳,自己藏的那么严实的东西怎么就叫他轻易找到的?
“是你自己告诉我的。”他很肯定。
“我?”沈璧君很怀疑。
温羡停下来,把她往身边扯了扯,然后低头在她耳边小声道:“前天晚上,你自己稀里糊涂告诉我,你的户口本藏在电视下面的柜子的最里面,用黑色的包了报纸的盒子装起来的,我那天就自己拿走了。”
沈璧君一听是前天晚上,便立马红着脸把头压低,躲在他背后,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那种状态下毫无意志力,“你这是趁人之危!”
“可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想要成为温太太的啊。”沈璧君被逗成这个样子他竟开心地哈哈大笑起来,“反悔已经没有用了。”
说去登记,没想到就真的去了,沈璧君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临近下班时候,民政局没有什么人了。
他牵着她进去坐下,把所有证件准备好,摆在登记结婚的柜台,然后庄重地说,“我们来结婚。”
沈璧君连连点头。
“是您身边的这位小姐吗?”沈璧君对于这个问题非常不满,这位工作人员是故意找茬吗?请问这里还有第四个人吗?
他点点头。
“你们先填表格把。”工作人员的眼神一直就没开过温羡,而逼不得已要看沈璧君时却是一脸替温羡感到惋惜的神情。
她抓起笔埋头就是一阵飞快地写,恨不得一下子画完一整张纸,坐火箭逃离这里才好。
“好的,先生这是您的,这位太太,这是您的。”终于把所有的准备都完成了,温羡和沈璧君才各自拿到了盖了钢印的小红本。
刚才还是“这位小姐”,这么一下就成了“这位太太”了啊,沈璧君把小红本揣在怀里,不停地摩挲了好久,一会儿打开看,又一会儿关上,就这样折腾了好几个回合才依依不舍地交给温羡保管。
“诶,那我按你的规矩,是不是从此以后就应该叫温沈璧君了?哎呀,不行,怎么听着那么像瘟神啊?不吉利不吉利。”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了好一阵。
温羡拍拍她的头,“都什么年代了,还冠夫姓呢!”
“嘿嘿,也是啊。”她又继续像个癞皮狗吸着他的胳膊不放。
对她来说最好的事,就是终于有一天,嫁给了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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