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到先周啦,这推论我认为有两个问题值得说啦,其以也就是这两个木打破早期居址,也只能说这两不能早于先周,可能晚于先周,但也可能与先周同时,因为同时期也可以互相打破,这在田野中是经常遇到的,其二推论并未证明这两个墓直接打破早期居址,地层关系都是具体的,但不知道这两个墓打破早期的哪个单位。
压在早期居住遗址上面的是一层西周早期的堆积,这层堆积往往是断断续续的,分布的分为也比较小,只找到一座一起墓打破早期的居址,而这两个钟的大部分陶器均为说明,只见到一件难以定期别的陶碗。
另外在别的两个探方中,有一座一期墓打破第四层的下层,又被第四层的上层所压,第四层未能细分期,其包含物有都是早期的,这种地层情况在晚期也同样存在,例如封西晚期的灰土堆积,由此可见,张家坡的地层并不是研究中没有与早期居址同时的墓葬,六十年代的材料已经做了说明。
第一期墓葬和张家坡的西周早期遗址同时,相当于灭殷前作邑于丰的时期,尽管这里西周早期与灭殷前并不一致,但总可看出原本应该是指先周的吧。
封西周墓现在已重新分为六期,迄今为止,封西周遗址仍然只有早晚两期,而文化内涵与封西相差不多的封东一只却已分了三期,凡是做过室内整理的同行都知道,墓葬的分期比较简单些,灰坑特别是彼此打破的灰坑则较为复杂。
按照一般后来居上德尔地层原理,上层是晚于下层的,这是指堆积的顺序而言,至于地层下的包含并非如此简单,同层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同时的,下层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早于上层。
上层的东西也并非不一定晚于下层的,比如在一条探方中可以是第一层的出汉代,商代,龙山,仰昭遗物,第二层出商代,龙山,仰昭遗物。
第三层出龙山,仰昭遗物,第四层只出仰昭遗物……这是指不同文化的遗物,如果各层同属一个文化,而且彼此衔接的各期,就会出现更复杂的上下交错现象。
所以,断定遗址和遗物的年代,决不能简单地根据地层,而必须把地层同东西相结合进行分析研究,还必须进行器物类型的排比。
器物类型就是根据器物的诸多特征区分出来的不同样式,在同类器物中,咱们习惯上把具有平行关系的叫做形,具有上下享受发展关系的叫做式,器物的特征很多,以陶器而言,主要包括质料,颜色,花纹,制作法,形制等。
区分不同的特征时,除了用有或者无简单表示外,还经常用多少,大小,长短,高矮,上下,宽窄,深浅肥瘦,方圆,曲直等来具体比较描绘。
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些特征,有时也可用指数的办法来表示,考古实践证明在一定地层和器物组合关系的基础上,这样进行器物类型的排比,基本上是符合科学要求的。
自然,形式要活粉准确,并非易事,而必须在田野实践中经过多次检验,不断进行修改,使其接近完全准确,至于只有器物组合关系而没有地层关系,只要形式分得比较准确,也可排比出基本正确的结论。
这种方法常常是不够科学的,因为不顾地层关系,不顾器物组合的情况,果如真如那又怎能说明,先周所认定之先周文化遗存有许多是正确的。
先周如果不是孤立地用器物形态的排比,岂不有成了无的方式?四个人都知道,只分出模式不顾器物组合关系是不可能凤雏期来的。
这不是,又是什么?我想问题的关键是对于器物组合的理解,所谓器类的组合,是指某些器类的有无,比如东周的鬲豆罐,鼎豆罐之类。
这类组合当然可以用作分期的标准,不过这一版只能分出大的期,而不能更细为分期,狂气这除了有分期意义外,往往还有其它的意义,如礼制,阶段,文化,地域等等。
器物形式的组合是指某些形式的器类的有没有,也就之一到了在器类组合不变的情况下,还有同类器物不同形式的变化,这样就可以细为分期了,这种组合虽然有意义,但更主要的却是时代的意义把我想。
铜爵,同牌的组合与殷代墓理性的爵组合不同,因此这种被认为是西周早期墓葬随葬器物的特点之一,周墓中究竟有没有如同殷代墓一样的爵瓢组合呢?
有,那就是张家坡两个就是典型的例子,另外西安袁家崖又是一个例子,这三墓可能都定位西周早期,其中二墓我则定位先周三期,可能到西周初年。
西周中期,这种爵的组合,周墓也是同商墓一样,我定位先周的耀县丁家沟墓和长安马王村墓,后者也定位西周早期墓,另外洛阳东郊墓,市郊北瑶墓,都是这个时期的。
爵瓢的组合,目前在商墓中尚未发现,而在周墓中却发现了一批,除泾阳高价堡墓外,陕甘地区还有十来个的样子。
这三种组合,周墓是全有了的,而商墓只有前两种,这也许表明商周墓制的某种差别,由于周墓从先周到西周中期遗址用瓢,若按照同行们的分期,则西周早期也并不是仅有爵瓢的组合,在目前随葬铜器的周墓发现还不甚多的情况下,有些周墓不用瓢,如同某些周墓不单一样,不一定卆时代的差别啦。
因此把爵单组合的有无当成区分的西周末矛先周墓的绝对标尺,我看是十分妥当的,何况高家堡墓还出土与斗式广折肩罐极相似的陶罐。
不同类型的器物组合的变化是非常复杂的,大体说来,年代相衔接的同一文化各期,各种形式的交替常常是缓慢进行的,也可说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即旧的较早的形式逐渐消失和新的较晚的形式不断产生,从而形成较多的交错现象。
所以相互联系的几种类型可以在同期共存,一种形式也可以存在与梁旭的几期之中,不过这都有一个主次,也就是数量的多少。
如果是同一文化而年代不相衔接的而文化不同的各时期,则各种形式的交替往往出现变化的现象,也就相邻的两期形式全变,或是大部分,或是主要部分的形式已经替换,咱们就是通过观察,分析比较研究这些错综复杂的现象,然后找出某些形式连续的中断而划分为期,段,组来的。
看来,是认为西周和先周之间发生了变化,也就一切都变了样,所以不可能有相同的形式,比如西周早期的陶鬲,陶罍,铜方座,铜尊,铜车马器,团龙式花纹以及爵的组合和腰坑等等,都应该与先周绝对不同。
先周则认为是,在某些变化的因素中,还包含着渐变,在某些渐变的因素中,也包含着一定的变化,因而又部分相同的形式是并不足为奇的。
要不然就如同三墓的陶罐的排列,甚至应该在鬲之前,等等现象就无法理解了。
由此可见,在武王前后,甚至就在武王之时,也就是灭殷后西周,尽管因为蒸煮的变幻而反映在物质文化上可能有某些较大的变化,但要全部改变是绝对不可能的。
在三千年前的西周初,又是同一周族文化,竟然改变得如此迅速和彻底,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当然,还有商认为是相同的形式,先周则并不相同,我和同行们之所以产生这个认识上的分歧,是因为咱们对于划分形式的标准要求不一样,从他们所举的实例来看,大体都是分式不分形的,因而式的排列,可以不必考虑其内在的联系,只要不同,就可区分为各式。
世纪上二鬲均不相同,也可为同式,这样凤雏来的式,往往令人无法琢磨其特征标准,那就只好见仁见智了……我是主张首先分形的,不是同形就不能分式。
我不敢说一点差多都没有,中还有需要修正的地方,但从中的趋势来看,自先周到西周中期,基本上是符合从高矮到肥的序列的,不过这个序列只有到西周中期或者再稍晚为止。
西周重器以后的吧电话,不一定继续主要表现在高矮肥瘦这一特征上,其次除主要特征的变化外,还应该考虑其他特征的变化,同时古人是用手制器,不能做哇哦完全规格化,要考虑有个别例外,还应该考虑其他特征的变化。
而排列在这里正是其他特征以及其它器类的组合情况,我的方法和这些都有差异,各自的结论自然互有差别,至于先周所列二期三组是否基本上是不能成立,似乎尚不好盖棺定论,不管怎样,先周与西周的区分,目前还是没有办法啦。
夏商周是已经有了文字记录的历史时代,这三代考古学的最终目的,应该就是要把考古材料同当时的文字和历史流传下来的文献结合起来,以套索历史上的一些问题。
在这个方面,老一辈的学者已为咱们作出良好的榜样,取得了辉煌的成果,经过他们对商周文字的研究,印证了古代文献,丰富充实了咱们古代的历史。
尤其可以的是,老唐在他的万年把以前新发现的大汶口和古文字和古文献相结合提出了古代文明起源的新说法, 尽管他所用的方法和索得出的结论都还可以想想,但他所坚持的把多种材料进行综合考虑来看某些重要问题的方向,应该还是正确的把。
在近代,夏商周时代的考古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啦,西你的材料不断发现,许多缺环得到了添加,编年体系竹简建立,有些与考古学有关的夏商周历史问题的研究已经贴出来。
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把考古材料和历史直接挂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已是可能的了。
考古学文化既然包括了年代,地域和文化特征几个大项目,因而要结合古文字和古文献,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比较,只有从分析材料出发,尽可能地找到这两者的根据,才能得出接近的正确的结论。
既然是探源头,二千石初步的,就不一定是有结果,在没有完全证实以前,只能是一种假说,犹如上个世纪的中叶,有的人提出仰昭或者龙山是夏文化,在当时都只能是一种解说而已。
今天看来,仰昭说已经站不住脚了,而龙山说却还在受检验中,科学史上不少实例说明,在证据卜十分充足的情况下提出的各种假说,对于科学的发展是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当然,假说并不是幻想,而是要有一定的根据作为基础的,先周的西源头论无说,与东源头论则说为往往附会历史记载或传说,同时还兼备另一个不加求证的想象,关于后者,问题比较简单,不妨在这里想说几句。
先周东源论,问题比较复杂一些,以往专门从古文献研究姬周起源的人,多一位今天陕西武功县为其发祥地,有的人则把封西等遗址同客省庄二期挂钩。
我觉得这虽然考虑了地狱问题,而却忽略了两者的年代和文化特征的差距,因为两者间至少还隔着早商文化。
先周东源这种说法首先是从分析先周文化的鬲来溯源的,因为它和光的联鬲不仅形制接近,而且陶质,颜色,花纹也都相似,但由于说到的分形式标准要求不同,自然认为他们不一样了。
关于先周认为族徽就是光铜弓形器的象形字说,并未正面来分析,而以这区域之发现一件这种铭文器来嘲讽,在看这个族徽,其为辛店,寺洼文化陶鬲应该是无疑的了吧,然而这两种主要分布区的甘肃中南部却还从未发现这铭文铜器,难道就能这样来否定其象形吗?
因为陕晋黄河两岸的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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