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至少排除其为先商文化的可能性,总之还要熬夜研究就是了。先商文化是指商汤灭夏以前主要属于商人的考古学文化其含义与二三十年代考古学提出的所谓先殷文化是不尽相同的,后者是泛指早于殷墟晚商文化的所谓前身,若从现在的认识来了解,则是包括早商和先商文化两者在内。
可是当时具体所指却是后岗中层,或是山东龙山,进来的夏文化探索者不少仍这么说,既直接到龙山中去寻找先商,认为豫北,豫东的中山或者是山东龙山就是先商文化。
龙山与想商有一定的传承关系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由于所有龙山和其以后的诸文化都没有直接衔接,所以这种传承都只是间接的,现在所要寻找的东西去和却是早商的直接前身,也就属于早商文化衔接的商文化。
这两大个意见对早商的上限年代还有不同的认识,若按二里头西毫说,早商文化是从二里头三期开始的,那先商就应该与二里头三期衔接,其年代大体应该与二里头一二期同时,若按郑毫说,早商从二里岗期下层开始,则像商应该与二里岗下层衔接,其年代下限大体应该与二里头三四期相当。
显然,现在所有龙山的下限,和现在两种说法认定的早商文化的上限都还有距离,因此现在直接到龙山中去寻找向上文化必然出现脱节现象,不会有什么真正的结果,之多只能是一种推测,其对夏文化与向上文化的鉴别僵尸无所帮助的。
其实在早上文化的分布区域以及相邻的,现已发现早于早商文化而晚于龙山文化的各种类型文化,在豫西有二里头形和南关外形,在陕东有二里头,在靖南有东下风形这个种文化,在晋中有光柱早期和白燕的早期。
在翼西南河豫北有漳河类型和辉卫形,在长城内外有夏家店下层的早期,在河套地区有朱开沟文化的早期,在山东和豫东等地有岳石文化,在安徽江淮间有斗鸡台文化,在湖北有盘龙城早期和荆南寺,所以我认为只有在这些文化和类型中去寻找先商文化才有意义。
在五十到六十年代初,我看那时候还以为二里头是先商呢,以后通过对这两个的重新研究,发现这种看法无论在考古资料和文献材料中都是无法说通的。
所以从哪之后我改改变了观点和想法,把注意的目光转移到了古黄河以北的太行山东岳一线,到十年后才渐渐形成了系统的新看法,我把这先商什么的分层了漳河,辉卫和南关外形,其发展方向基本上是由北到南的。
正因为二里头的特征与这三种类型的先商文化都有所不同,所以排除了它是先商的可能,那只能考虑它就是夏了。
其实也应该看到,这些毕竟还只是逻辑上的推断,而要确证二里头就是夏,则还要在它本身的诸多特征中去寻找直接的证据,特别要在古籍中去寻找印证的材料。
早在事实年代,一个不记得名字的千本为了证明龙山就是夏,曾经一个人把韩非子十过编中禹做祭器,墨染其外,而朱画其内的记载和龙山中的红胎黑皮陶相印证,颇能给人以提示,不过这虽然是黑皮陶,而并非朱画其内,狂气此类黑陶在许多其它文化尤其是在岳石,二里头和商中也算是多见,并非龙山独有的特征,因而他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公认。
在古代文献中,竟让举例虞,夏商周不同的礼制,我曾经搜集了不下雨三十四组,丹阳呕食物材料的嘛,还特么只能找到明堂位中的一组,也就是灌爵,夏侯氏以姬夷,殷以芈,周以黄木,在考古学材料中,二里头多用封口钵,商文化多用钵,周多用罍。
当然,有关山东,安徽和陕西襄汾等地夏文化的研究是有助于从多发方面而探索夏文化的,但这毕竟不能代替夏本身的探索。目前山东,安徽所谓夏文化诸说,多半停留在古代文献上的推敲,一接触考古实际,往往又诸多互相领悟的地方,因而随着我这说法的人就小猫那么几个了。
其实,早在三十年前,父老乡亲们就成提出过夷夏东西说,这东西虽然限于文献材料,但其推断基本可信啦。近年来又有人从考古学的角度做了进一步推敲,证明山东龙山以及其后的岳石文化乃至东夷系统以及前身的文化,安徽江淮间的斗鸡台文化为淮夷系统及其前身的文化。
这两者和夏文化都有一定的关系,但其本身决非夏文化啦,陶寺类型文化为夏的观点颇为好像有那么一点靠谱的,这是因为陶寺遗址经过多年系统发掘,已累积了大批资料。
同时,陶寺遗址所在地正在和丰之东的晋开始范围内,与夏虚地望不矛盾,不过所谓陶寺类型文化,实际上集中分布在临汾的龙山,据碳十四测定的你打你为公元前二十五,二十六世纪到公元前二十世纪。
显然,这i文化的上限已经远远超过了目前对夏王朝年代的最高估计,其下限虽在夏王朝的年代范围内,也远远超过了夏王朝的年代下限,也就是目前对商王朝年代的最高估计。
因此,陶寺类型文化和所有其他类型龙山文化一样,因其年代过早,与夏年不合,也局部可能为夏文化,至于夏虚,本和殷墟一样是一广泛地域的称谓,襄汾陶寺固然可以包括在晋开始封范围内。
但绝非晋都,近十年来,已经在翼城,曲沃二县发现了几处规模宏大的早期晋国遗址,而在陶寺遗址的上层并没有晋文化的堆积,可见陶寺与晋都没什么关系。
反正哪一种学说成立,都将咱们对夏文化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戏剧的变化终于出现了。这就是出人意料地发现了偃师尸乡沟商城,同时在二里头遗址中也可能发现二期宫殿基址。
尸乡沟商城和二里头的二期夯土的突然发现,使得前辈们的首次调查,后来经过以地名为项目的发掘在三十年前就进行发掘了,那么是否就是汤都西毫?
不管怎么说,这尸乡沟商城作为西毫中比二里头更具备条件把,因为商城的位置正好是在西汉以来大量文献所记载的西毫或者尸乡所在,相反没有一条文献记载西毫是在二里头。
而且商城遗迹内的宫殿遗址都具有相当的规模,显然并非一般城址可比的,其为王城和王宫遗址无疑了,所以在当年第二次正式发掘后,负责发掘的队长老赵等就毅然断定,这座城址就是商汤所都的西毫。
不用说,这话本身就意味着对老赵等人一项坚持的二里头西毫说的否定,尽管老在等在商场发现后长时期并未如此明说就是了。
从老赵的一些话中可以看出来,他确实曾想兼顾两址,即把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合二为一,以证明他以前关于二里头三期的一号宫殿为汤宫和现在关于尸乡沟商城为汤都两个推断都是正确的。
这种观点也曾得到一些二里头西毫说者的支持,有的甚至据老赵的暗示而直接出了二里头遗址为尸乡沟商城时期的宗庙或王墓所在的信息。
但要正视这些观点,却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二址相距五六公里,中间并无联系,又如二址的年代不同,即便设法提早尸乡沟商城的年代,但也不能早到二里头二期,况且毫无文献根据可靠。
最后,老赵看到是在不能二者兼得了,治好找个花明又一村的理由,舍弃了二里头西毫说,同一二里头杰说,坚持尸乡沟商城西毫说……关于老赵对二里头西毫说的牵挂,因而对于这说密切相关的夏商年代分界也长时期犹豫不决。
十二二里头,两三期之间,时而二里头四期与二里岗期之间,最后才选择了二里头三四期之间,于此相应的其对尸乡沟商城的年代自然也是把握不定,几经更改,时而二里头三四期,时而想二里岗过渡,最后才选择了四期。
奇怪的是,老赵最后选择的根据并不是直接与仅在眼前的二里头遗址相比,况且尸乡沟城墙夯土内含有四期陶片,而却舍近求远的去和郑州南南关外相比,从而给自己留下与二里岗下层纠缠不清的麻烦。
可是,与老赵合作的大刘对这些新发现却采取了十分果断的态度,根据他在二里头和尸乡沟商城长时间发掘的经验和直观认识,经过研究后断定,二里头遗址作为都邑使用一直延续到四期,并认为在中原地区,继二里头时期文化之后,代之而起的是以偃师,郑州两座商城为代表的商文化。
很明显,这个推断是与老赵不同的,即使把二里头四期排除在早商之外,而晚于二里头时期的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则是商文化之开始,不用说,大刘主张四期与二里岗下层之间是夏商的分界。
至于狮象沟商城是否为商汤都毫城,我觉得把也还有必要重新考察一次啦,因为两汉文献从未直称尸乡为毫,称毫开始自皇甫怡,其所指地望在现在的蔡庄一带,东区尸乡沟商城已有五公里,且皇甫怡并未言毫地有城。
据我自己的了解,最早称尸乡沟商城附近为毫者是晋太康地记,这就记载了毫地附近有城,也就是太甲所在地,所以我认为这城就是桐,桐邑或者桐宫,是自成汤一来早商别邑离宫,而不是汤都毫城。
据文献记载,汤伐杰是自东而西,伐杰灭夏之后又复归于毫,现在老赵既然肯定杰都在偃师二里头,则汤之毫都绝不会在杰都附近的尸乡沟商城,老赵和其它西毫说的人一样,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治好引出自皇甫怡一来的所谓先南毫后西毫之说为证,也就是商汤曾经先都于南毫,而后迁移都西毫。
这个嘛,虽然是解决了汤自东西征的矛盾,但仍无法解释复归于毫的事实,最近通过考古调查与发掘,证明鲁西南的菏泽,定陶,曹县,单县和豫东的佗城,鹿邑,夏邑等地都是岳石文化的分布区。
这两个地区都没有发现先商文化遗址,且多数地方连二里岗期下层遗址也没有发现,至于所谓北毫,南毫之说都完全失去了考古上的支持,那先南后西的说法更是无从说起了。
在看看郑毫说,不仅仅是郑州商城的地理位置与这些文献记载不发生矛盾,且其难带与狮象沟商城基本相同,而其规模却比后者大很多,所以郑州商汤的都毫城乃是昭然若揭的事实。
还有一个二里头西毫说的人就最脑残了,说什么二里头遗址的发掘队长和别人的一件完全不同,仍然极力维护二里头西毫说,只是把夏商分界改成了六十年代曾经出现过的一二期之间说,并公开承认他以前坚持的二三期之说是不对的,他的理由很简单,以前以二三期之间的为分界是因为当时只知道三期有宫殿基址,可现在有发现了二期夯土,所以要改变观点。
按照老郑的这个所谓的新观点,把整个二里头遗址共分五期,在彻底佛丁竹书纪年又关记载的前提下,并势需要一律采用了碳十四测定的年代数据,不考虑误差作为主要证据。
一期属于夏代,二里头文化之到三期,三期共约两百度年,相当于商汤到大戎五代十王,为早商文化,时期到二里头期下层,五期是二里岗上层,食物期也就共有约两百多年,相当于仲丁到小乙五代十二王。
于此相应的是,二里头遗址为商所都西毫,郑州商城为仲丁所迁傲都,偃师尸乡沟商城为盘庚所迁毫殷,屋顶迁都安阳殷墟。
乍看起来,老郑的这套设想倒是很合理的,略靠谱的杨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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