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及我个人来说,我所抱持的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了二里岗的分期,而更主要的是为了确定二里岗文化在整个中土古代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具体地说,就是要论证二里岗文化遭遇整个殷墟。
冠以这个问题,当咱们早已将二里岗分为早晚两期的五十年代,那年代的一个安老前辈,曾亲自去郑州作短暂的停留,并随机利用公元新发掘的材料,说自己出了二里岗期早于安阳小屯期的意见,但是当时的安阳小屯文化并未进行分期,安老墙背以为公园晚期大约和安阳的小屯同时,可见他定的二里岗期早于安阳小屯期是非常笼统的。
后来证明,安老先生当时见到公园晚期遗物只是相当于殷墟中期,那么二里岗期特别是上层以及晚期是否早于殷墟早期还是疑问啦。
不过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这个问题,我才把二里岗,公园和小屯三个遗址初步做了整理,同时在当时某些殷墟考古方面的专家极力反对殷墟文化特别是铜器的分期情况下,我考虑郑州和安阳的分期都不宜分得过细,所以只是把二里岗各个文化层合并为两层分作两期,因为这样的两期,文化特征的区别更加明显。
但随着郑州,南关外,白家庄特别是商城等地的继续发掘和其它地区比如洛阳,偃师邯郸,形态以及黄陂盘龙城等地的新发现,也就行的田野考古实际,越来越感到二里岗两期的分法不太合适了。
从六十年代一来,老安和黄娟的父亲都在考虑对这文化进行重新的分期,二十年后,她父亲把多年来研究郑州商文化分期的意见丢了出来,即把原来二里岗上下两层各分为两组,新增加南关外一组合白家庄,铭文功路两组。
在文化特征上,南关外期与豫北和翼西南更早的商文化比较接近,南关外期在黄河以南的分布点较少,在郑州也不多,未达到商文化的最繁盛阶段,这应该反映商人南渡不久,尚未灭夏的情况。
郑州商文化从二里岗下层偏晚开始,分布范围矿大,并大量吸收二里头因素而进入最繁盛期,这应该反映灭夏以后建立商王朝的情况。
可是也有人不同意的,主张遗址不宜分得那么仔细吗,并吐槽我说什么以墓葬填土的陶片作地层根据是欠缺的,但我觉得把,即使以墓葬填土陶片为根据,不知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呢?
是个人,或者眼睛不是摆设的话都应该知道,甘肃仰昭文化是应该较齐家文化为早的正确观点。
殊不知这货所根据的最有利的地层上的证据,正是这货亲自在宁定县魏家嘴洼湾齐家第二号墓葬填土中,找到两片带黑色花纹的彩陶碎片,由此证明,仰昭式的彩陶罐确实曾发现于魏被扰乱的典型的齐家期墓葬的填土中。
现在中土的考古发掘中,确实称有些考古同行,因为不注意采集墓葬填土中的陶片,致使某些重要墓葬失去了这货所强调的地层上的证据,从而造成某些学术问题总不必要的混乱,倒是令人遗憾的事了。
二里岗文化就究竟应不应该再细分?有没有可能再细分,以及如何细分?现在再来兰兰某些人的回答,有些渣渣说什么二里岗期下层是一个较长的发挥在那时期,它可分为早晚两个阶段,比如二辆下层编号为九等单位以及南关外下层,属于偏早阶段。
至于下层的十七,四等单位属于偏晚阶段,有人渣渣在使用了二里岗上层偏早的阶段提法后,马上指出某单位也属于上层,但显得稍稍晚些,有的渣直接使用这个概念。
据说,以上的再分期,是根据典型遗址充分的地层资料和田野考古实际的发展,而不是将原来的考古资料根据自己的观点在室内重新排比,综合而成的。
这些所谓的材料既充实有确实,所以这种创造的分期不用说是绝对可靠的了,对吧?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些垃圾不了解形发明,经过我仔细查对,却和我主管在风起的结果和同二里头四期的关系竟然是惊人的相似,甚至雷同。
我当然知道说别人垃圾是不好啦,但我就是要说这些人就还是大垃圾,因为这之多只是偶然而已,可以不去管他的!
但是中可以从这些回答中看出,纵然我和这些人或其他什么垃圾分期问题的解释仍然存在根本分歧,但对二里岗文化的再分期却已基本达到了认识上的同一,分期结果也基本一样,因为二里岗没有发现白家庄期。
近几年来我有事没事就去郑州意外的地区闲逛,顺便做点考古工作,在河南武起,修武,山东菏泽和陕西耀县等地都发现了二里岗期文化遗址,并且都根据直接的地层关系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期,进一步证明了二里岗文化是应该而且能够再分期的。
这再分期是基本解决了,但并不等于郑州商城年代的解决,我以往在几次和人打架的时候曾经推断郑州商城是开始建立于二里岗下层偏晚阶段,也就是郑州早商期第二阶段,现在看来是错误的,应该依照我的一件正为郑州先商第一段第二组。
也就是南关外时期开始建造的,我有曾估计,郑州商文化最繁盛的时期是第三到五组,比较繁盛的时期是二和六组,我现在以为这仍然是适用于郑州商城的,就是说,它的第二组开始兴建,并已初步具有点规模,不过后来就已完全衰落了,这应该是合乎郑州商城的考古实际的。
五十年代后期开始发掘二里头遗址的时候,老高也是黄娟父亲的同行,他就曾经依照地层关系初步分为早中晚三期,另外发现有郑州二里岗上层的灰坑……打破第三层,这里所分的早期,当初高文以为属于龙山文化,世纪后来所改二里头一期,中期也就是二里头二期,晚期就是三期。
六十年代的时候有根据二里头把持发掘的材料,对地层并结合陶器的变化,把二里头类型文化层仍然分为早中晚三期,进一步明确并丰富了内容。
七十年代的时候,我前辈老赵根据宫址基址的地层关系,又新出了二里头遗址时期的文化,从此,这遗址四期的分法暂时成为定论,并得到了很不不是垃圾的人的公认。
我也基本上采用了这个四分法,将一二期合成为夏文化早期,三四期为夏晚期,并说明了由于大部分材料还不能说出来,不便进行分组什么的,就是说,这时期的划分还不够细致。
二十年后,这遗址的分期已有了新的进展没错啦,根据新获得的资料,已把二里头二三十期分为偏早,偏晚两个阶段,尽管我尚未详细说出再分夹断的材料,但这样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我可以很有保证的肯定。
从编年的角度来看,一个遗址或者墓地,只要有可能,有根据,就应该分的越细越好,但文化分期包括分段则要把各分组经过分析后在进行适当的合并,老郑等人没有直接提出一期的在分段,大概是因为考虑到一期已经能够凤雏一期或一组而单独存在的缘故吧。
老赵则不然,他从河南密县形磐遗址中找到的新磐期二里头文化,其中一三五号墓仅仅就老在所列出的陶器来看,的确部分于偃师遗址一期的同类型相似。
老赵并认为时代较二里头一期略早,若然则可填补老郑的不足之处,也就是可补上一期的偏早阶段,至于他不同文化的陶器放在一起而统称新磐就另作别论了。
同时老赵举的例子在我看啦,这应该和八号墓一样,仍然为河南龙山文化末期为恰当啦,因为这些单位所出土器物,即使仅仅就老赵所列出陶器而言,一颗看出其余二里头一期并不十分相似,绝大部分都是河南龙山文化长江的东西,思一号木中还夹杂着山东龙山因素。
其实,老赵在自己的日记里面就已经承认,二里头一期虽然包含有明显的河南龙山文化因素,但若与河南龙山的晚期比较的话,则差别较大,期间还有一定的距离。
正因为如此,我才一直坚持豫西河南龙山并未过渡为一期,这也就是长时期一来我和洛阳以及其他同行们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所在,粽子我人恩威老赵在密县新磐的发现是值得重视的,即把二里头一期补齐了,但若以此说明豫西龙山已经过渡为二里头一期,似乎仍需要更坚实的材料。
回头再看二里头商城也就是二里岗文化,问题要简单得多了,洛阳那边的同行已基本上同意这上下层必须而且可以再分为偏早,偏晚阶段,并已用与上层的分期的实践中了。
这样关于它这个遗址的编年和文化分期问题,我和他们也达到了认识上的基本上一致,
喜欢鬼葬请大家收藏:(321553.xyz)鬼葬艾草文学阅读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