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雪总是要比农村里融化得更快一些。
在柳垭镇树梢屋顶都还是一片雪白的初三,南陇城里已经见不到一点点的积雪。我们在享受城市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地失去一些东西。它们是如此地悄无声息,以至于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一无所觉。
在这样一个有着冬日暖阳的下午,李炀一个人走的热闹的大街上,有点儿懒洋洋的,还有点儿百无聊奈。
早上刚子正式上岗,让李炀喜出望外的是,经过一个上午的示范,刚子已经基本上掌握了网管的必备技能。除了网管这个工作的技术含量的确不高外,刚子在南方早就接触过电脑才是主要的因素。有了刚子的帮忙,李炀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不用再眼睁睁地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溜走了。
本来年前计划好初二开始由他过来接班,哪知道忘记了家里要过客这茬。幸好刘小刀昨天没啥事,昨天过来守了半天,因此倒没怎么耽搁。饶是如此,他早上过来开门的时候还是有好些人已经守在了网吧门口,见到李炀,亲热得不得了,不住地埋怨他怎么现在才来。
玩惯了电脑游戏的人,已经很难再回到在电视机上玩俄罗斯方块都能混完一天的生活了。
开业仪式也很简单,李炀弄了一挂鞭炮放了,再将音响接出来,不一会儿,整条街都知道了。
仅仅是回去过了一个年,南陇却给李炀一种久违的感觉。走在南高门口的大街上,他居然生出了一丝无处可去的情绪。
萧晓跟父母去了乡下,许晴被许慎拉着去老师家里拜年去了,刘小刀和李政也不知道跑到哪个沓沓去了,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李炀想着背包里剩下的那一沓邮册,就考虑着自己是不是也趁现在有空去几个任课老师家里走走。
礼多人不怪嘛,谁说成绩好就不需要跟老师打好关系了。对于学生来说,老师就是天,就是上帝,主宰着他们的生杀大权。不说其他的,混个脸熟,起码上课做做小动作都要安全得多。
这么想着,他便折身往学校里走去。走过操场下面那片树林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用树叶吹奏那首《白桦林》,断断续续的,却将那忧郁而略带感伤的弦律演绎得淋漓尽致,仿佛有股无法排解的寂寞沉浸其中。
李炀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独自坐在草地上,专注地吹奏着手上的树叶,竟然都没有注意到李炀的到来。
“林老师?”
李炀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林檀雅,静静地等到她吹奏结束,才走过去笑着打招呼:“你怎么一个人?”
林檀雅被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李炀,才舒了一口气,颇有些意外地说:“你不是回去过年了吗?今天怎么就到学校里来了?”
她画了点淡妆的面容有些憔悴,眉目间隐含阴翳,李炀只以为是过年给累的,也没怎么在意,很自然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笑道:“有点想念你们了,就早点过来呗。”
“就知道胡说八道!”林檀雅没好气地啐道,她有些不自然地想往旁边挪挪,却最终动也没动。很久没有这么近挨着一个男子并肩席地而坐了吧,她不由得想起元旦那天,也是在这里,也是这样。只是那时候,吹奏白桦林的是他,手足无措的也是他。
时间仿佛在不知不觉间,就让一切掉了个头,将生活更改得面目全非。林檀雅望着李炀,怔怔地出神。
“喜欢吹叶的人很少,我一直以为南高只有我会呢,没想到还有你这个知音,上次都没听你说起。”李炀瞥了一眼她手里的万年青叶子,说道。
这项起源于儿童戏耍的特殊演奏形式,一般都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很少人会去专门学习这个,只在一些少数民族流行。
林檀雅没想到他也想起了那天的情形,有种难以言喻的情绪在心底滋生,那四个字的成语刚刚浮现在脑海便被她给挡了回去。她有些不自然地将耳际的长发捋了捋,说道:“读大学的时候进了一个音乐社团,有次听到一个彝族的姑娘在用树叶吹奏歌曲,感觉很好听,就厚着脸皮去跟着学了几天。对了,你又是怎么学会的呢?”
“我啊,小时候不喜欢上课,逃课出去又没什么好玩的,就整天吹叶子玩呗。”枯黄的草地仿佛地毯一般柔软,李炀索性躺倒下去,用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随口说道。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地上冷得很,快起来!”林檀雅看着躺在地上架着二郎天的李炀,有些无语。哪里想到他居然如此痞怠,毫不顾忌身旁还有一个女老师,这副样子要是落在别人眼里,会怎么看他们?林檀雅却丝毫没有考虑到在这样一个冬日暖阳的午后,和一个男孩子坐在树荫下聊天,本来就是一件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的事情。
李炀不甘不愿地爬起来,见到林檀雅板着脸的样子,不由得“噗嗤”一笑:“林老师你生气的样子真好看。”
“就知道贫嘴!”林檀雅已经习惯了他口花花,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也懒得跟他生气,扔了一个白眼给他。
“这就对了嘛!阳光这么灿烂,生活如此美好,生啥子气哦。不是说笑一笑,十年少嘛,来,笑一个。”李炀哈哈一笑,其实他蛮喜欢和林檀雅聊天,可以开一些小小的玩笑,完全不用担心她会真的生气。也许是林檀雅年龄只比李炀大了几岁的缘故,她和他,一个没有当老师的觉悟,一个没有做学生的样子,平常聊天的口吻倒更像是同龄人。
“不要得寸进尺啊。”林檀雅怒嗔了他一句,却终于没忍住“噗嗤”一笑,清秀的容颜如同鲜花绽放开来,别有一番风情。
人的情绪其实很奇怪,生气或是忧伤的时候,仿佛整个天空都是灰色的,了无生趣,可是只要你笑出了第一声,那片阴霾的天空便会倏然间天开云散,你的心情就会随之而好起来。
林檀雅现在就是这种状况,笑过之后,才感觉到先前那些负面的心情已然烟消云散,心情轻松了许多。她感激地朝李炀投去一瞥,说道:“我发现你这人有种特质,最会插科打诨了。本来这几天心情很不好的,经你这么一闹,倒是好多了。”
“怎么了?”李炀这才注意到她淡妆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不由有些惋惜道。一直习惯素颜朝天的林檀雅,估计是为了遮住黑眼圈才特意画的妆吧。其实李炀一直都认为素颜的女孩子是最美的。庄子说,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素颜之美是那些整天只知道涂脂抹粉的女孩子所无法体会到的。
“没什么,一些家庭的琐事,不提也罢。”林檀雅不欲多说。
李炀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盯着林檀雅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有些事,千万不要憋在心里,会憋出病来的。如果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想找个人倾述的话,尽管来找我,我保证我会是一个合格的听众。”
“真的没什么,你莫要乱说。”
李炀也不在坚持,只是说:“好吧,你只要记住生活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就像美国那个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所说的那样,上帝在此处关上了门,就会在别处为你开一扇窗。”
“谢谢你。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记住你的话的。”林檀雅沉默半晌,竟然真的点了点头。
李炀随手折了一片叶子,放在嘴边吹起一首特别“芭乐”的老歌,吹到最后,自己忍不住打着拍子自顾自唱了起来:人生的风景,亲像大海的风涌,有时猛有时平,亲爱朋友你着小心,人生的环境,乞食嘛会出头天,莫怨天莫尤人,命顺命歹拢是一生……
略微有点儿忧郁的歌声飘荡在校园上空,一首歌唱完,林荫掩映下的两人一时都有些沉默。
“对了,李炀,上次那个女孩叫高淑颖吧,我今天看到过她。”林檀雅忽然说道。
温柔委婉的声音落在李炀耳里,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他猛然一抬头,急声问道:“她在哪里?你看到她了?她还好么?”
平素一贯沉稳的他,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抖。他的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他的眼神里写满了期待。他已经太久没有高淑颖的消息了,他以为她已经消失在人海,他以为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她,却没想到,在这样一个下午,他会再度听到她的消息,你让他如何不激动,如何不紧张。
林檀雅忽然有种莫名的悲伤,脑海中浮现出李炀和高淑颖亲密依偎在一起的场面,心里竟然隐隐升起了一丝妒意,尽管她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的。
“她现在应该在家里吧,我上午远远地看到过她一眼。”林檀雅有些意味索然地说道,她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转身离去。
李炀还在回味着这个天大的好消息,根本没有注意到林檀雅的表情,朝着她远去的背影喊道:“谢谢了。”
“不用谢!”林檀雅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才说道:“就当是祝贺你考第一名的礼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