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谁杀了我]
第26节25精彩开始出发
胡青云迅速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刚才思考的时候,胳膊是交叉着放到膝盖上的。他迅速把右手移到腰际,一转身,猛地站起来:的确自己的面前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穿的是牛仔裤,上身是件体恤,颜色看不清。脚上穿的是双皮鞋,隐约看到有点走形了。女的穿个连衣裙,后背似乎露出来很多,白哗哗地一片,脚上穿的是旅游鞋。两人激情拥抱在一起,如火如荼地亲吻着,一步一移地向这边继续挪动。
原来是对享受爱情滋味的大学生,胡青云颇为尴尬地咳嗽一声:提醒他们注意点。这毕竟是公众场合,你们的爱情的行为艺术表演不能太过火了。谁知道那位帅哥只是抬一下头,连打一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舍得浪费,继续伏下身去继续自己的“春情之旅”。胡青云有点迷糊了,按理我是先到这里的啊,就是先来后到你们也得给我打声招呼或回避一下啊,你们敢情比我还自在啊,我本来想提醒你们,你们倒好,不在乎有人观摩。这不是明着赶我走吗?怎么一点礼貌也没有啊!得,人民警察为人民吧,我走吧,你们好好享受吧。
胡青云沿着西边的台阶走下去,沿着操场跑道向南走了30多米,在双杠那里站住了。哎,刚才我是想什么问题啊?对了,是爱情。爱情这玩意真让人头疼啊?也不对啊,刚才那对青年男女不也是正在享受爱情吗?他们那么忘我地投入,如此的进入状态,那样子一点也不烦人啊,感觉还是很享受的。
忽然胡青云联想到了电影《泰坦尼克号》里莱恩与露丝的爱情故事,也算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了,在一艘船上,真的有让人神往的爱情存在。如果那船不沉呢?他们的爱情还能走下去吗?莱恩,再风流年少,毕竟是一个街头青年;露丝,再温柔风情,依旧是一个贵族,(虽然是暮落的,毕竟暮落的贵族与街头小子也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他们的爱情也只能局限于那条船上。船,航行于茫茫大海上,空间相对于过于狭小。不同层面上的人才有可能有接触的机会,才有可能萌发爱情。船,航行于无际的海洋里,暂时脱离了社会的干扰,许多社会性的约束都失去了功效,才能给他们一个相对宽容的空间去品位爱情。也许船不沉,船一到岸,他们的爱情就沉了,就死了。如今是船沉啦,他们的爱情却升华了,升华为爱情的经典传奇。
那学校呢,相对是纷杂的社会环境,也象一条大船,当然,到学生毕业的时候,船就到岸了,劳燕分飞,黯然神伤。但是为什么在学校里的大学生还热衷于谈恋爱呢?因为在学校期间,就犹如船航行在大海上,他们可以暂时脱离社会世俗的约束,去享受自己定位的爱情。一杯酸奶就能博红颜面对面嫣然一笑,一张电影票就能与美女做黑暗中的情感倾诉,骑着自行车就能载姑娘去野外杨柳风里感受浪漫氛围、、、、、、没有人去刻意在乎你的家庭,在乎你的学习成绩,在乎你的社会背景,要的只是对你的感觉,也许是你的个性的头发,也许是你很酷的衣饰,也许就是因为你会唱一首歌,会画一副画,就能有人对你衍生出爱情来。有时候甚至就不需要理由,爱情,是没有理由的。如果真的需要什么理由,一万个够不够啊?没人知道,只知道有句流行的话说:上大学谈恋爱,后悔四年,上大学不谈恋爱,后悔一辈子。
大学毕业啦,船也靠岸了,有情人能成眷属的还真不多。大多的爱情都变成了一张永不褪色的春天记忆的名片了。但这爱情似乎比社会的爱情更接近于至真至纯,因为校园爱情,要的只是相互吸引的感觉,但到了社会上爱情就变味了,它已经演变为一场人生命运的二次选择,可注重参考的因素太多,需要听取的意见也太多。在纷杂无章的说教和挑选中,爱情就不是爱情了,只剩下门当户对的婚姻了。
初中《政治经济学》课本里就有一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不牢靠的。学校里是没有经济基础,所以爱情就不能飞出学校。泰坦尼克号上也没有经济基础,所以他们的爱情只能随着船的下沉而升华。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爱情啊,真让胡青云为难:那自己和绢子的爱情,到底是算什么呢?
突然操场西北角那片黑暗的区域响起一个女孩的尖叫声:“来人啊,有人抢手机啦!来人啦!”职业的敏锐性使胡青云迅速从私心杂念中抽身出来,敏捷地一转身,就看一个黑影斜叉着从操场上跑过来。不远处的灯光球场上还有几个人在打篮球,他们只是停顿了一下继续打球。操场中间那两个踢足球的男生只是呆呆地抱着球站在那里不知所挫。转眼见那人影已经窜到胡青云身边。胡青云没有丝毫的犹豫,他猛地将挥起右拳朝那人面部就是一拳。
小偷哎呀一声,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一只手捂住了脸,嘴里随即骂开了:“你是不想混啦,你也不看看老子是谁?我是东风路的刀疤,你他妈的竟然敢挡爷的财路!”说着话右手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就冲着胡青云刺了过来。胡青云一看他持刀的姿势就笑:太嫩,刀尖往上挑的太高,身体重心不稳,下路无遮挡。胡青云只是轻蔑地一笑,他压根就没有要去腰里摸枪的意思,他是避开刀锋将身子往外撇一下,躲过匕首,他顺势拉住小偷的胳膊,往前猛地一揪,腿在下面使劲地拌了一下。“扑通”,小偷爬在地上,摔个狗吃屎,同时匕首也飞了出去。
胡青云一返身就走过去,掏出手枪在手里晃着就蹲在小偷面前。冰冷的枪管在灯光在闪着森人的寒光。小偷估计有27—28的样子,抬起头似乎还想说点狠话,但是一看到晃在自己眼前的手枪,立即就象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嘴里开始如拉肚子般的求饶起来:“警察叔叔,我错了,我是第一次啊,我是第一次啊,警察叔叔!”
“呀呵,你小子的嘴挺甜的,我什么时候成你叔叔啦,小子,甭装啦,抬起头来,仔细看看我是谁?恩,上次你在十八里河劳教所还是我送你的,怎么忘啦?”胡青云脸上流露着坏坏地笑,调侃着这个小偷。
“啊,胡叔啊,胡叔啊,我错啦,我错啦!”那小子揉一下眼,看过之后,嘴里的称呼也改变了,身子如赖皮狗一样的颤动着,似乎真有点悔改的势头。
“得,小子,你还想拿什么东风路的刀疤糊弄人,那刀疤早就被关进八科了,估计出了八科就得去新乡监狱里扛水泥了。冒充人你也不提前打听一下。咋样?是想回家过年啊,还是去十八里河筛大沙啊?”胡青云不温不火地说着,猛地站起来将声音提高八度,“起来,把皮带给我解了,皮鞋给我脱啦!”
那小子嘴里似乎还想嘟囔什么,见胡青云的声音严厉起来,乖乖地爬起来,脱下皮鞋,用鞋带把两只鞋系在一块。解下皮带递给了胡青云。然后他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拎着鞋,就站在那里听候发落。此时周围已经围过一些学生,刚才丢手机的女生已经把手机拾起来,在手里反复开机,拨号,似乎手机被摔坏了。
胡青云打了个电话,很快文化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连同小偷和女生一起带到派出所去做询问笔录了。警车一走,胡青云才起身欲走,忽然他发现周围围观的学生看自己的眼光是崇敬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做为一个小警察的威严,虽然没有穿制服,他依然迈着铿锵有力的标准军人步伐走回到车前。坐进了车,他感觉自己的心情真好,其实一个人想快乐也不是很难,只要你能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内的事情,你就会为自己的微薄力量能为社会的繁荣发展做一点点贡献而高兴。唉,其实小人物们对社会高层要求并不高:只要你各司其责。他们都很快乐!关键是当今社会中,能做到这最低要求的人都很少,拿着国家的俸禄,却干着祸国殃民的人却大有人在。唉,一个警察抓个小偷,就受到尊重,这似乎有点不正常?因为警察抓小偷是正常的。正常的行为应该是百姓司空见惯的。如今怎么百姓见个什么英雄人物都能泪流满面呢?
因为社会中太需要这些看似平凡的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