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谁杀了我]
第25节第二十四章厚黑之人谈笑间尽享美食淳朴青年败落后校园惊魂
第二十四章
厚黑之人谈笑间尽享美食,
淳朴青年败落后校园惊魂。
刘良看着胡青云一出门,就知道这次姓胡是彻底和自己闹翻了。他有点后悔给胡青云打电话,更后悔自己刚才那番话,我是个局长啊,你是什么啊?一个小警察,什么东西?平时我都不正眼瞧你。
不过,后悔归后悔,刘良抹把脸,冷静了一下,重新坐下来,让服务员收拾一下,夹块牛肉放进嘴里细细品位:哎,合记的酱牛肉就是好啊!暇口啤酒,依旧冰爽利口。好,我姓刘的得慢慢地喝酒吃菜!
能屈能伸是条龙,只能伸不能屈的是条虫。现如今我这道歉话也说了,啥时候也不能再说我刘某人不仁义了。哼,要不是害怕有人会利用胡青云对自己的仇恨对付自己;要不是害怕胡青云耍起二蛋手里有枪;要不是胡青云知道自己和朋友掺和了老王的事;我能给你道歉?什么玩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东西?天下就你好,其他人都他妈的是坏蛋?咋别人都能升官发财呢,咋就你孩子乖连降三级呢?我看你是个半熟子,真应该滚回你娘胎里去回回炉。我刘良,君子也做了,小人也做了,咋样?
喝完胡青云剩下的啤酒,刘良再次倒上了白酒,喝了一口,辣!人生滋味啊,需要自己体会,做人啊,得需要艺术啊。什么叫行为艺术,做官才是最好的艺术!今天我姓刘的就是要好好吃肉喝酒,牛肉醇香,带鱼焦脆,素菜也调得入味。刚才的事就过去了,算什么啊!脸是什么啊?是一层皮,做官的人是不能要脸的。如果要脸了,那就做不好官了。脸是什么?是一层皮,是对领导笑着,对下属甭着,对女人哄着,对群众糊着的表情。什么格言啊,什么戒律啊,什么原则啊,那都是约束君子的,你要是做小人,什么都不用管了。所以,这社会啊,做好人难,做坏人最轻松。做好官难,做混官最自在。光收钱不办事的叫贪官,最招人恨,连自己都看不起那种人;只办事不收钱的叫清官,有吗?在那里啊?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啊?不收钱不办事的官叫傻官,最不讨人喜欢,占着茅坑不拉屎,你不办事不收钱你做官干啥啊,趁早回家抱孩子去;又收钱又办事的叫混官,最讨人喜欢了。领导也喜欢,下属也喜欢,甚至群众也喜欢。毕竟给群众希望吗?只有你肯出得起钱,没有什么不可以。我的地盘我可以做主的!
酒,依旧喝下去;菜,依旧吃下去;刘良似乎忘记刚才那尴尬的一幕,有滋有味地品味着,眉目之间尽为惬意之色。
胡青云一上车就沿南平路直向北,手机响了,看看是梅子打的,没有接,还有一个信息未读,打开一看,是绢子发的。刚才那份难言的恼怒才稍稍平息一点。车到农业路右转,在快到文化路口的时候他把车拐进了农业大学的大门。
看门的保安,似乎有点犹豫,他还想问胡青云要个什么通行证一类的什么东西。要是以前做队长的时候,她农业大学公安处的领导不出面,胡青云就不会去这学校。说实话,真的胡青云能到你管辖的学校来,是看得起你,是给你面子,你高兴还来不及哩。可惜,保安不认识胡青云啊,可惜如今胡青云已经不是什么队长了。于是保安就凑到窗户前,嘀咕了一声什么。胡青云没有开窗户,也没有说话,只是踩了一下油门:车子哄一声往前拱了一下,几乎要碰到电动门。另外一个保安眼神似乎要好点,他也许只是看到后窗户放着的警帽,他也许似曾隐约记起了这位往昔的队长,他一边招呼着这个保安闪开,一边打开了电动门。
门一开,车就开了进去。
车在农业大学教学综合楼前停下来,胡青云锁好车,漫不经心地穿过草坪,来到大楼西边的综合体育馆,走到二楼的平台西边,找了一个干净台阶,胡青云就坐了下来。现在是夜里9点多了,一阵夜风吹来,吹动了几片落在台阶上的梧桐叶子,哗哗作响。夜空里隐约也能看见几个依稀的星星。操场里还有很多的人在活动。几个男生在西南边的灯光球场里打篮球,三五个学生在沿着环型跑道散步,甚至还有2个男生在操场中间踢足球,当然在单双杠那里也有几对情侣在呢喃着秋夜的温情。虽然都市里的景观灯已经在消耗能源的同时吞噬了都市的夜晚,但是在操场上,只有在路灯的下面是一点光亮,灯光的尽头还是似乎能吞噬一切的黑暗。漆黑的夜色里,偶尔的几声学生的歌声也显得虚无而飘渺。胡青云突然感觉真有点一叶小舟颠簸大海之感。自己不也正在行走在这黑暗里吗?只知道往前走,,而指南针却掌握在别人手里。想让你拐到沟里,简直是易如翻掌。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没有希望,没有明天,在漆黑的生命时光里,目前自己什么也没有。
如果说一个人活着需要一点动力或者说过日子要有什么奔头的话,做为一个男人来说,或许有以下几个:事业、家庭、爱情。
那就先说自己的事业吧,如果自己能在部队一直待下去,估计也不错,但是只要你不过正团级,到时间必须转业,国家规定的。看来自己想在部队待一辈子的想法是不可能的。转业到地方,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量洁身自好,不参与那些腐败之事,可能吗?原以为刘良是自己的偶像,可是后来呢?唉,人啊,真的是复杂啊。自己有时候也太天真了,真的以为刘良会看在老乡的面子上提携自己。仔细想象简直荒谬之至。如果他和自己一样都是普通的警察,也许他和自己能成为朋友,真的能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但是他不是,他是一个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官员。而他成为官员那一时刻,刘良就不再是老乡了。因为老乡相对而言是一个阶级层面上的人物,是活的都差不多的人,或者都很风光,或者都很无奈。如果说有天壤之别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阶级层面的了。既然不是一个阶级层面,那刘良所考虑问题的方式及处理方法就绝对不会和自己一样,你让一个天天吃着大鱼大肉享受着锦衣玉车的人去考虑如何反对腐败如何提倡廉洁,简直就是笑话。而普通人呢?天天喊着反腐败,难道这些人真的是很痛恨腐败吗?不,绝对不是,他们不是痛恨腐败这种行为,而是痛恨社会没有给予自己腐败的机会。俗话说,谁当蝎子都蛰人!
天天听到出租车司机骂交警,可是司机们自己呢?不也一样的“腐败”吗?乱停车、胡宰客、闯红灯,一违章,首先不是想到如何改正,第一个就是打电话找熟人。不都是“腐败”吗?毕竟出租司机还有能腐败的机会,可是处于社会最地层的百姓呢?那些不愿意去腐败堕落的百姓,就只能任人宰割了。行业垄断胡乱涨价是腐败,职能部门不作为也是腐败、、、、、、腐败正形成一股黑暗的势力吞噬着阳光下的社会:只要有机会,你必须得去腐败,否则你就生存不下去。因为你清白的个体让其他腐败的群体感觉很不舒服,他们要么把你拉下水,与之同流合污;要么把你当做异类,必先除之而后快。因为在空气中流淌着一种意识:腐败才是正常的,不腐败是不正常的。
有的人天天喊着反腐败,可是自己真的有了腐败的机会,又有几个人能放弃呢?毕竟社会认同价值的观念已经变化得让人摸不着北了。什么清白、什么正直、什么善良、什么亲情,统统都见了鬼。有权的违法那叫腐败,无权的腐败那叫违法!从文化理念上讲,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精髓都在怀疑和否定中灰飞烟灭!中国的优良传统只是在会议的讲话里,只是在说教的书本里,但是真能影响人们意识的主流媒体在做什么?在宣传什么?在倡导什么?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变成了有奶就是娘,廉者不食诘来之食变成了有权就是爹。大环境尚是如此,一个小小的胡青云能干什么?既然你不能融入社会,那就要被社会所抛弃!也许这就是现实!
也许刘良说的是对的,自己累死累活干到退休,能弄个正科就不错了。唉,既然自己顺应不了社会主流,那索性自己就做个旁观者吧,就做个小警察,领自己的工资,不做违法的事情,任何时候都能对得起自己身上这身制服,也算是问心无愧吧!至于荣光耀祖,那就算了。那样的“伟大”事业显然是不适合自己的。自己其实都无所谓,一想到老家的事情,胡青云就有点头疼。看样子老爹把自己的儿子看得太高了,真的以为自己能做上大官,威风八面。而实际上自己却在官场的边缘就被打得灰头灰脸,狼狈不堪!唉,自己怎么开口给老爹说这事呢?
想完事业了,这该想想家庭了,既然说了到家庭,肯定离不开爱情了。按理说在中国对爱情的描述是很多的,文化范畴内的解释也有很多,甚至有人总结在目前流传下来的经典的文学作品里,还是以描写爱情的作品为最多。就是今天流行歌曲也以歌唱爱情的居多,更有甚者连中央电视1台黄金时间播出电视连续剧《沙场秋点兵》都离不开对爱情的诠释,俗话说得好,没有爱情不成戏啊!中国研究着,外国人也没有闲着,美国佛罗里达洲的爱威森博士的研究所2000年花费了美国纳税人的150万美金,得出了关于爱情的结论:是基于青年男女身上所分泌的某种特定的激素,在空气里相遇后,所散发出的,吸引两人进一步结合的气态游离子、、、、、。咱姑且不说这外国人研究是否对,这总说明一个问题:爱情的问题同样捆绕着那些高鼻子蓝眼睛的美国人,如同恐怖袭击一样。恼也没有办法。
爱情既然如此复杂,胡青云能想清楚吗?
能!他对爱情理解的特清楚,并且很快地就认为绢子是自己的爱情的另外一半。为什么他如此认为呢?看看他是怎么分析的。
首先,绢子对他的爱情经历了岁月流逝的考验,想想从绢子对自己表白到今天十好几年了,她对自己的爱情没有改变一点点,甚至还有点随着岁月的沧桑更改而越久越醇的意思。如果说时间能考验一切的话,那绢子对自己的爱情就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其次,绢子对自己的爱情是至纯至真的。从一开始,她就是那样的喜欢自己,不对,是爱自己。没有图自己任何东西。在上学的时候,她还经常偷偷把自家腌的咸鸭蛋让自己吃呢,那年冬天还给自己打了一副毛线手套呢,而自己连一个水果糖也没有给她过,更别说什么玫瑰花,首饰啦!这不掺杂任何物质利益的情感,不算至真至纯的爱情,还有什么爱情算呢?再其次,绢子和自己的爱情是脱离社会世俗的情感,不在乎彼此的地位、工作、经济、名誉等等,只在乎彼此的感觉,只期待彼此的激情相约。自己和绢子的爱情是能打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这句话。
一想到这,胡青云突然就自责起来,怎么能一想绢子就联想到结婚呢?自己是有家的人,绢子也有自己的家啊,怎么能那么想呢?但是,自己的老婆梅子却、、、、、、、。唉,联想梅子近来的一系列举动,看来离婚也是迟早的事。绢子也会离婚的,到时候自己依旧做着普通的小警察,绢子依旧做着她的服装生意,日子也许真的会如歌曲里唱的一样:“我们的日子比蜜甜、、、、、、、”梅子呢?说实话,胡青云是不愿意离婚的,不管怎么说,他对梅子是有感情的。虽不能说是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毕竟在一张床上睡了好几年了,连孩子都有了。别说是人,就是养只小猫小狗时间久了也会有情感的。但是这情感究竟是不是爱情,胡青云不敢肯定。但是真的要提到离婚,胡青云的心里还是隐隐作疼的。是对梅子的眷恋,还是对家的眷恋,还是对离婚后对孩子的亏欠、、、、、、,胡青云不愿意多想。
之所以不愿意离婚,胡青云还有一层顾虑:那就是孩子。自己已经是胡家的单传,自己的乖宝宝胡郅业也是胡家这辈的单传。从爱护孩子的角度出发,父母离婚,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的。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和梅子离婚,那胡家的单传—胡郅业就不能再姓胡了,也许是姓蔡,也许是姓、、、、、。一想到孩子,胡青云的头就有点大了,脑子里乱乱的,似乎一片空白。也许真的把孩子让梅子带走,自己只是心疼,而老爹则会发疯的。唉,你说说人结婚要什么孩子啊?真不如不要孩子。
你说说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呢?也许可以理解,爱情分为男女两种。男人对于爱情的理解是:做爱与情感。既然爱在前,情在后。那就是说先做爱,然后才会有情感。或者可以理解为先做后爱。男性是感性的,很多人的是越做越爱,而且中国传统观念有一个不好的因素影响着男人的脑子:一但那个女人和自己做爱了,就说明她是真的爱自己的。(妓女是例外的,她是要钱的。)所以,在男人在判断一个女人是否爱自己的时候,很多的时候利用做爱的时候的判断。以后就是边做边爱或越做越爱了。如果一个女人连爱都不愿意和自己做,(至于做不做是一回事,愿意不愿意又是一回事)那个女人对于这个男人来说是没有情感发展下去的希望的。但是也不排除男人那种比较歹毒的报复心理:你不是不愿意吗?我就是做孙子也要讨好你,让你愿意,等我干完,提上裤子,连声再见我都不会和你说,立即走人。
而女人是理性的,正好与男人相反。如果这个女人对男人没有一点情感,那她的手指头你都甭想碰一下,(当然买春的女人是例外的,那是她的生理需求。)你要是想泡一个女人的话,就是要不断地约会,不断接触,不断地聊天,甚至要有几次泪留满面的情感倾诉,先是允许你拉拉手,抚摸一下她的秀发,既而是搂搂腰,搭搭肩头,然后是接吻,最后才是宽衣解带,巫山云雨、、、、、、、。就这男人还要注意什么做前调情啊,抚摸啊,对于那种霸王硬上弓的男人是不能讨女人欢心的。而且女人一但和你做过爱,她就塌下心来和你好上了。意思也就是说:“看看,我都让你睡了,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可要对我好啦!”似乎女人要是和男人做爱,自己挺吃亏似的、、、、、、、、、
爱情,这问题怎么越想越复杂。正当胡青云为爱情这个问题苦恼的时候,突然他感觉到身后一阵轻微的声音传来,凭着他做为警察的直觉:他知道自己背后有两个人在向他慢慢靠近!的确是两个人,一个人是穿的皮鞋,一人穿的应该是运动鞋或旅游鞋。皮鞋的底子比较硬,踢人的面部或腰际、腹部、档部的时候比较容易造成内伤,而穿运动鞋的人也许手持的是一根钢筋棍或铝合金管,击打头部造成受害人休克后能迅速脱身、、、、、。胡青云瞬间警觉起来:莫非自己刚才那番话得罪了刘良,那龟孙恼羞成怒找人来报复自己了。
一阵夜风卷起台阶上的尘埃萧瑟地飞起来,似乎预示着某种事情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