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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大地之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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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们结婚后,她还是不断写信给他:信源源不断地寄来,直到最后我觉得我应该写信给约翰·比尔斯,把他老婆不轨的行为告诉他,说她给已婚男人写信,说他作为丈夫应该阻止她。嗯,后来,她又写了信,她在信中对他说,你知道,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事。她对他说我给她丈夫写了信,并且狠狠地诅咒了他一番,她说:“早知道你要娶她,我就应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你应该知道,如果我把我知道的事都告诉她,就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了。现在她嫁给你了,深得你欢心。所以不管我多么恨她,她所得的报应都比我希望的大得多。”

  嗯,他把信拿回家,扔到我脸上:“给你,他妈的。”他骂道。“看你干的好事。嗯,我想告诉你,你现在之所以顶替了她在我家里的位置是因为她离开了我,所以你要知道,如果她没走,你就不可能在这儿——我希望你永远记住这一点!”

  孩子啊!孩子!——我想我当时年轻气盛,听到他那样说话,我非常痛苦。

  我站起身,走到门廊里,我想走出去,当时就想离开他,离开那里,但是那时候,我正好怀着第一个孩子,而且天也下着雨,我闻到了花的清香,玫瑰、百合、金银花的香味,还有快熟了的葡萄的味儿。当时天也黑了,我能听见邻居们在自家的门廊里交谈的声音,我无处可去,我不能离开他。“老天爷呀!”我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嗯,然后,当然,正如我给你说过,他就去了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安布罗斯讲了他是如何想象自己又看见了丽迪雅,看见她怎样从坟里爬出来缠着他。“是啊,”我说,“或许他的罪孽还不够那么深重。”

  “然后,”安布罗斯说,“这还不算什么,还不止这一件事。有一次他到这儿来,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你肯定记得那个大个子、黄皮肤、满脸痘痕的黑人丹,当然,我记得你爸爸一喝醉就认为丹是个中国佬。“嗨,真的,”安布罗斯说,“他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说他是某个人派来杀他的,诸如此类的胡话。‘他妈的!’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想干什么,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你他妈的!’他说,他真的是那样说的,你要知道,‘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他说,噢,一面还大笑着。”安布罗斯说,“疯狂地笑着,让人毛骨悚然,然后,”他说,“他从餐厅的柜台上拿起一把切肉刀,在酒吧里四处追那个黑人。哎呀,太可怕了!”他说。“都快把那个可怜的黑鬼吓死了,”他说,“丹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你知道,丹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嗨,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所以我们把刀从他手里抢了过来,然后,”他说,“我试着和他说理。‘嗨,威尔,’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丹呢?丹从未伤害过你。’我说。

  “于是他说,‘他是个中国佬,我看见他就讨厌’——噢,你知道,他疯了,你根本没法和他讲道理。‘哎呀,不是的,他不是的。’我说。‘好了,威尔,你很清楚。’我说。‘你来这儿好几年了,’我说,‘你知道丹,你现在当然知道他不是中国佬。’我说。

  “‘嗨,不,先森(生),甘特先森(生),’丹说,你知道黑人,他想说清楚,‘哎呀,你认识我的,’他说,‘我不丝(是)中国佬。’

  “‘是的,他是,’他说,‘老天做证,我会杀了他。’

  “‘嗨,威尔,’我说,‘他不是中国佬,此外,’我说,‘就算他是,你也不能为这个原因杀他呀。好了,请稍微理智些,’我说。‘中国佬和其他人一样,’我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老天让他们到这儿来是有原因的,’我说,‘都和其他人一样,否则他们就不会在这儿了。要杀了那样一个从未伤害过你的人是不对的,’我说,‘不能仅仅因为你认为他是个中国佬,是不是?’

  “‘不,老天做证,’他说,‘因为他们是一群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魔,他们喝了我的血,他们坐在那儿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死。’他说。”

  “他这样也不止一次,”安布罗斯·拉迪克说,“他一直都那样。”“什么!”我说——当然,你知道,我不能让安布罗斯晓得我知道这些事——“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前就那样?”“很多次了,”他说,“我跟你说,真的很古怪: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很奇怪,”他说,“他对中国佬一直不满,什么时候他曾和他们发生过矛盾。”

  “不会,”我说,“你想错了。”我直直地看着他。“这辈子绝对不会。”我说。

  “嗨,你什么意思?”他问,然后,我跟你说,他神情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想多说,”我说,“有些事你不懂。”我说。“你有没有听他说过那样的话?”他问。

  “是的。”我说。但我再没和他多说。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是我要好好了解一下,“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说为好,”我告诉了你爸爸,他说,“是的,我很高兴你没有说:你做得很好。我很高兴你没多说。”“但是究竟怎么回事,伙计?是什么原因?”我试着要和他说理——孩子啊,孩子,他总是这样,那种深恶痛绝,那种仇恨——“你听着,甘特先生,你对他们那样反感肯定是有原因的。人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产生那种心理:是不是他们有人伤害过你?你认识他们吗?”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一辈子连一个也不认识,但是自从孩提时期我在巴尔的摩街头第一次见到了一个之后,我一看见他们就很讨厌。在旧金山,我从轮渡候船室里出来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中国佬——那吓人的黄皮肤,”他说,“从那一刻起,我就不喜欢那个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皇天在上,我真的不知道!你想想就觉得很奇怪——除非,”他说,然后他看着我,“我可能早就认识他们,正如俗话所说,可能在前世,也可能在后世。”我直直地看着他:“不错,”我说,“我也是那样想的,让你一语道破了,一点没错。的确是那么回事,世上还从未发生过这种事。”然后他就看着我,我跟你说,唉,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的!哎呀,过了好多年,你知道,就是义和团运动的时候,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回家报告了这个消息!“终于发生了,”他说,“就像我以前所预测的那样:水壶取水,日久必破。他们终于向中国宣战了,我要去当兵,老天做证,我要去!”哦,要奋起与他们作战,嗯,要撇下所有的事,撇下家人和生意,去那儿和他们打仗。“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已经结婚了,孩子还嗷嗷待哺,你不能去。要是他们需要军人,就让别人去当志愿兵吧,你的责任在这里。况且,”我说,“他们决不会要你的。他们不会收你的,你太老了。他们需要年轻人。”

  嗯,我想这句话刺伤了他,把他称为老年人使他很生气。他说,“我现在比大多数年轻人都强壮,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时代,要是你认为我比不上那些整天在台球场游荡、嘴角叼着香烟的无用傻瓜,还有那些可悲的、自甘堕落的人的话,那么便愿老天保佑你,老婆,因为你不辨是非,你就像一只渎巢的恶鸟!”他说,“我干的活比他们四个人干的都多!”

  嗯,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当然,你爸爸是个很强壮的人。哎呀,老天!我曾听人们说过,他在自己的店铺前若无其事地抬着八百多磅的石块一端,而石块另一端的两个黑人则汗流浃背,挪都挪不动。“没错,”第一次我们把他送进霍普金斯医院时我就对韦德·艾略特医生说,“我要跟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然后,当然,我告诉他,“嗯,我认为他的麻烦源自他那种不要命的做法。”——(“哎呀,你这究竟是在干什么,甘特先生,竟然那样不要命!首先你要知道那样做会拉伤你自己的,你让黑人那样做,那你得付工钱给他们。”“嗨,老天!”他说,“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他们干活的,我要是靠这些黑人,那我会永远一事无成的!”)“就是这么回事,一点没错!”我对艾略特医生说,“他那样做是自讨苦吃。”“是的,”他说,“你说得对,我想你是对的。就是这么回事,”他说——“但是,你,”我说,“你要考虑你的家人,你不能去。”

  我立即表示反对,你知道的。当然,他承认我说得对,于是就让步了,但是,哦!

  孩子啊,孩子,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一个地方!

  要是我由着他,他就会去。多怪的一个人。

  老天!我从未见过如此喜欢流浪的人。我发誓,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一个居无定所的人——他就是那样的人,哦!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地方——永远都想离开,如果我不嫁给他,他一分钱都攒不下。那时候杜鲁门从加利福尼亚州写信给他,就是那个坡费塞·杜鲁门,哎呀,没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两个杀人犯的岳父(就是在那晚我听到了警告,孩子:“二……二;二十……二十”),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他们娶了姐妹俩,就是杜鲁门的女儿,哎呀,没错!——但是,哦!那位学者绅士,你知道,他可不是杀人犯,我可以向你保证——哦!太优雅了,太优雅了,哦!太高尚了,你知道:他不会让血弄脏他的手,总是穿着最精致的阔棉布衫,漆皮鞋。他写信给他,让他去那儿。

  信上说,“老天慷慨地赐福于这个地方,”——哦,那个有教养的绅士,言语文雅地说,“来吧,这儿就是人间丰饶富足的人间仙境,而且,”他说,“还没被人发现。如果你现在就来,肯定会在十五年内发家致富的,”——他说——催着他快去,“把东西都卖了,把你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尽快来吧。”“嗯!”我说,“他真的渴望你去那里,是不是?”“是的,”你爸爸说,“那是一个新的天地,老天做证,我要去。”然后有些担心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然后,我说:“他让你去,那你的老婆和孩子呢?他们怎么办呢?”我问。他说:“噢,这没什么问题。”你爸爸说。“他说你也带他们一起来,‘把东西马上卖掉,带着伊丽莎和孩子来吧。’”你爸爸说。“他就是那么说的,一点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就是那样想的。”我说。“你这话什么意思?”他问。我看着他。我没有告诉他。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我不想让他担心。孩子!我没有告诉他,但我知道,我知道——那个人——嗯,孩子,我想跟你说——“我是来告别的,”他说——我跟你说,孩子,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嗯!“哦!你要走我们感到很难过!”

  我说,“我们会想你的。”“是啊,”他说,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哦!那眼神,你知道,“我会想你们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好吧,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避开那眼神,“我们也会想你的,甘特先生和我——我们都会想念你们的。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哄他高兴,让他开心一些,“你到了那儿,可别把我们给忘了。我希望你会写信给我们。哎呀,对了,”我说,“我想知道,那儿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个神奇的地方,你是不是真能在街上捡到金子,”我说。“嗯,对了,如果真的是那样一个地方,我也想在那儿生活——那我们或许会立刻整理行装,到那儿去的。”我说。“嗯,”他说,“希望你会来,那最好不过了。”我能明白,孩子,我跟你说——嗯,不错!当时——多年后你爸爸就到那儿去了一趟。(好了,孩子,那真是白费力气——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为什么要白白花那钱?)“哦,”我说,“你见到坡费塞·杜鲁门了吗?”那是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你要知道。“见到了,”他说,“我见过他了。”然后他一脸怪异的表情,我跟你说。“嗯,他怎么样,他在做什么?”当然,我想弄明白,你知道。我想听听他的新鲜经历。“啊,”你爸爸说,“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你知道我在那儿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劲地说你。嗨,”他说,“我想那个该死的老笨蛋爱上你了,皇天在上我真是这样想的。”哎呀,我什么话也没说,我不想让他担心,但是,孩子,我早就从他眼睛里看出来了,我知道,我知道!

  我发誓!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四处流浪的人。啐!我想老阿曼达·史蒂文斯可能说得很对。她就是这么说的,你知道;当然,人们说她所有的儿子都参加内战了——她共有八个儿子,全都上战场了,唉!当然,所有人都为她送他们去参军前去向她表示祝贺,说她肯定很自豪诸如此类的话。“我谁都没有送!”

  她说,“他们都是在半夜偷偷地溜出去的,给我连声招呼也没打。如果我有办法,我会把他们抓回来,让他们待在这儿,他们应该待的地方,好帮我经营这块土地!”“对,”他们说,“但是你难道不以他们为豪吗?”他们问。“自豪?”她说,“哎呀,老天爷”——当然,你要知道,阿曼达说话很粗鲁——“那有什么可自豪的?他们都是一个德行!我从没见过谁能在一个地方待上五分钟。哎呀!”她说,“他们的屁股上好像着了火。”她说。当然,一想到他们那样不声不响地偷偷溜出去,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守着那个农场,她就很生气。 上帝的孤独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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