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网与世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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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听着,先生!”这时,他嘶哑的声音带着一股凶狠的杀气,把嘈杂喧闹的人群给镇住了,然后冲着那家伙恶狠狠地沉下脸说,“没有一个长毛出气的敢说从你狗嘴里吐出的那些话,我会把你的脏脖子掐断的!”他又使劲地甩了几下,直到那家伙的脑袋像破烂的玩偶一样噼啪作响。接着,吉姆像扔一块肮脏的破布一样把他丢在地上,然后扭头对他的同伴们说:“好了,伙计们。我们走!”夜色中所有的人在他经过之前都哗啦啦地后退了。
可怜的吉姆!他也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因为他的愚蠢和感情用事,因为他的缺点和孩子般的虚荣,他依然是业已不复存在的一代人中仅存的英雄,这也许就是我们需要的。但他却迷失了。
乔治·韦伯已经长成了青年,比中等身材稍高,大约有五英尺九或十英尺的样儿,但由于他的体型和姿态,他给人一种比实际身高要矮的印象。他走路时稍微有些驼背,他的脑袋稍微有点前倾,粗短的脖子结实地安在双肩之上,与下半身相比,他的两股和大腿显得极其笨重。他的胸脯好似一只水桶,他身体构成中最非同寻常的特征——表明他从小就有的那个绰号是如何得来的——也许就是他的胳膊和手臂了。他的胳膊出奇地长,手和脚都很大,长着长长的、像刮刀一样自然向内弯曲的手指,很像爪子。超过正常长度、几乎垂到膝部的胳膊和手臂,加上厚重下垂的双肩和前突的脑袋,给人一种鬼鬼祟祟、半蹲伏的姿态。
他的五官和脸面很小、很紧凑——鼻子有点儿扁平,眼睛深陷在浓眉之下,前额很低,发梢离眉毛很近。当他倾听别人或者和别人交谈时,他的身体就悄然下垂,脑袋前倾,眼睛向上,显出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一副十足的猿猴相。
因此,他便有了“蒙克”这个名字。此外,他的衣服显然不合身。他只是随便走进一家服装店,抓起一件衣服就买下了。因此,在不经意中,他原本古怪的长相变得更加古怪了。
事实上,他并不怪异。虽然初次看见他会发现他的身材有些不同寻常、令人吃惊,但并非不正常。不管怎么说,他在本性上根本不是个怪人,尽管有人可能会这么想。他只不过是个手大脚大的小伙子,胳膊长得太长,块头大而笨重,双腿却很短,与支撑整个身体的宽大肩膀相比,他的五官也许长得太小、太紧凑了。他的身体虽然谈不上畸形,不过却很笨拙,这凸显了他某种毫无意识的特征和怪癖:比如他习惯于把脑袋向前探出,倾听别人谈话或与人交谈时眯着眼睛向上看。如果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有时候让人发笑和惊奇的话,那也不必大惊小怪。当然,他自己很清楚这一点,有时候也会气愤、恼火;不过,他从未详细、客观地去探究过其中的原因。
尽管他对事物的外表具有十分深刻、颇有见地的眼光,但他把自己浓厚、热情的兴趣和关注都给予了他周围的世界。至于自己的外貌,他从未在乎过。
因此,有时候,当他给别人的这种印象粗鲁、野蛮地引起他的关注时,他会暴跳如雷。因为他还年轻,尚不理解经验以及成熟带来的智慧和宽容。他还年轻——依然过于敏感。他还年轻——无法忘掉自我的短处,以接受善意的笑话和嘲弄。他还年轻——尚不明白,一个人的外表之美并非一个人的最大优点,这身皮囊包裹着他的肉体和血液,恰好也包裹着灵魂,尽管丑了点,但有可能是位忠实、永久的朋友。
这一切——除了许多更为重大的事情之外——让他陷入了诸多的困惑、折磨和无情的苦恼之中。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当时数以百万的其他年轻人身上。
蒙克是个经历了诸多苦难的孩子。也正因为此,他才不得已相信了许多毫无意义的废话。比如,如果说他并没有从他受到的“教育”中学到什么,那是不中肯的。事实上,他从中学到了许多。但是,正如当时大多数的“教育”一样,那种教育过分强调了一些糟粕、愚昧和不合时宜的东西。
从本质上来讲,蒙克虽然不清楚这一点,但他是一位探险者,正如当时数百万其他年轻人一样。哎,探索可是件刺激的事。不过,即便对于一个追求物质的探索者来说,这仍是一件很艰苦的事。蒙克具备了一位探险家所具备的真正信念和真正的英雄气概。他比哥伦布更加独孤,基于这个原因,他在极度困惑中不断地探索、妥协,毫无把握。
他就像一道光芒迅速而坚定,总是一语中的,思路清晰,这只是好听的话,但这不是事实。他了解自己,不过,他承认自己很少了解自己。而后,当他做过某事之后,他就会承认。他和其他孩子一样,说话“毫无顾忌”,他会一针见血地说出来,也不会认错——他充满热情、疯狂、骄傲而且诚实——但是,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愚弄了自己,于是想要辩解一番。
比如说,他“认为”货运车厢很漂亮;在某个弯弯曲曲的铁轨上行驶的厢式货车正驶进一片长着低矮松树的平坦地带,此情此景美不胜收。他对这个景象太熟悉了,对时间留下的记忆也很熟悉,但却找不到合适的字眼表达出来。有人曾暗示他说,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他所受的教育就体现在其中。事实上,他的老师并未告诉过他货运车厢很漂亮。但是,他们却说过济慈、雪莱、泰姬陵、雅典卫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卢浮宫、希腊群岛都很美。他们曾多次这样对他讲过,所以,他不仅认为事实如此——的确如此——而且认为,这一切都是美之所在。
当他想到货运车厢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就货运车厢一事和自己理论,然后和别人争论。后来他自觉羞愧,于是便闭嘴了。就像每个诗人一样,事实上确实有许多诗人,他是个极其现实的年轻人,突然间他厌倦了争论,因为他知道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东西,接着就闭口不提了。此外,他还意识到那些说货运车厢美的人都是伪审美家——他们的确是。有一段时间,一些头脑聪明的人到处说格拉泰姆音乐或爵士乐才是真正的美国旋律,把他们与贝多芬和瓦格纳的音乐相比;他们说连环漫画是美国艺术的真正表现形式;查理·卓别林是伟大的悲剧大师,应该扮演哈姆雷特;广告才是唯一真正的美国文学。
到处声称广告是唯一真正的美国文学的人必居两类人其一:要么是成功的作家,要么就是不成功的作家。如果他是一位成功的——作家,比如说,一位撰写侦探小说的作家,他极富盛名,赚取了巨额财富——他说服自己,使自己相信他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但是,“时代有点儿脱节了”,他没有写出伟大的小说,原因是,在这样的时代是不可能写出伟大的小说的。“美国的天才都在广告行业”,因为从事其他任何行当都没有用,整个时代的精神都与此相背,所以他就成了一位成功的侦探小说家。
这是形式之一。另外还有一类人,身无长物。他不仅对侦探小说作家嗤之以鼻,而且还对德莱塞、奥尼尔、辛克莱·刘易斯和埃德温·阿灵顿·罗宾逊嗤之以鼻。他或许是位诗人、小说家、评论家、乔治·皮尔斯·贝克教授在哈佛大学或耶鲁大学戏剧创作班里的成员,但他一事无成,而一事无成的原因是因为“时代已经脱节了”,“真正的美国文学存在于流行杂志的广告中”。所以这些人会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对一切嗤之以鼻。德莱塞、刘易斯、罗宾逊、奥尼尔的作品与《星期六晚邮报》上的广告毫无二致,一点没错——“变来变去,还是老样子”。
那时候,在乔治·韦伯的生活中,在他忍受的所有废话、迷惑、折磨和无情的烦恼中,他第一次想把自己生活中某种巨大而可怕的东西倾诉出来,他向来明白并感受到了这一切,为此他觉得自己现在必须说出来,否则会被憋死的。
然而,这一切似乎巨大无边,没有什么语言能表达出来,这一切似乎冲破了所有语言的界限,永远无法用文字来自圆其说、表述出来。这是一种感觉,世界上每个人都在其肉身和灵魂的小小居所内、在整个人类生活与时间的汪洋之中怀有的感觉,而且自己将会淹没在这片海洋中,除非以某种方式“让他脱离自己的身体”——除非做一番详细的规划和安排,并为它做辩护,详细阐述它,然后深入地探求它,并在这个永恒地球最遥远的地方彻底了解它。
他生命的大部分都是在一个小城镇度过的,但是现在,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寿命并不会太长,连千分之一的人生经历、认识的人都讲述不完。这种见识和积淀不仅像百科全书那样包罗万象,浩如烟海,而且像一株巨大的植物既相互重叠又单一独立,这株植物依靠数百万个根须和分枝而活,且必须以这种方式活着,否则就根本无法存活。现在,已经赋予他的似乎不仅是他父亲坚定、可靠的力量,而且还有他身上血管里流淌的乔伊纳家族的血液——它源自永恒的地球,不断地生长、蔓延、跃动,将其章鱼般的触须密密麻麻地向外伸展——这些血液同样根植于自己的生活结构;他神秘地继承了血统、激情、变动不居,继承了再次流浪世界——这份奇特的遗产或许凭借其力量和丰富的内涵能够拯救他,并赋予他最美好的生活——现在已经冲破了他控制的极限,就像受惊疯跑的野马一样,即将把他撕成碎片,完全肢解。
他的记忆曾经就像一部百科全书,所以,他想起孩提时期人们说过的、做过的以及任何时候发生的一切最微小的细节。离家多年使他的记忆变得兴奋、敏锐、强大了,受到了阅读和某种可怕欲望的刺激,这种欲望驱使他走过无数大街小巷,像疯子一样看着数百万计的面孔,听着数百万人嘈杂的言语。这种刺激并没有使他变成某种强大而像锐利刀锋一样的武器——他可以用这件武器堂而皇之地为自己带来便利,相反,他却变成了一株巨大、坚韧、数百万人经过的时间之树,像癌症扩散一样迅速蔓延、开花。它征服了他的意志,吞食着他的五脏六腑,直至他失去了行动的力气,无力地躺在它的触须中,而此时他凌云的壮志化为了泡影,每一刻、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就像梦境一样从他身边缓缓流过。
他内心对拙劣地尝试写作渐渐厌倦的前一年,他开始认识到他笔下的东西与他所见、所感、所知的一切都没有关系,他意识到自己应尽可能把人类生活中完整的、明显可见的外壳写进作品,就像把整个大海倒入一只一次性的饮料杯里那样。因此,他第一次开始努力构筑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愿景。有一段时间,一股模糊却强大的不安感促使他投入这项努力之中。而现在,没有知识也没有经验,他心神不定地预感即到来的痛苦劳作,他开始——刻意地选择了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大小适中,范围较小,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游刃有余地完成。
他最初选择的主题反映了一位少年在他十二三岁时的人生愿景,作品的标题为:“金色年华的终结”。
通过这样一个标题,他旨在描述每一个孩子了解的多彩生活中的变化——这种变化源自迷离的灯光和他的心灵的境况、丰饶的金光、充满魔力的绿色和金色的光芒,他童年时看到的大地就是这个颜色,在遥远的地方,那座金碧辉煌城市的神奇景象永远闪耀在他的幻想之中,闪耀在梦的尽头,在那些美轮美奂的街头,他觉得有朝一日,自己将像征服者一样走在那里,充满豪情、受人尊崇,比他以前认识的任何人都要荣耀、幸运、快乐。在这个简短的故事中,他打算讲述这个孩子在此阶段的人生经历,那种离奇、富有魔力的光芒——那段“金色年华”——开始发生了变化,而且,他第一次意识到了时间不断变化的数千个面孔;在困惑和迷惘中,在那些可怕的经历和从未解开的谜团威胁下,他第一次清晰地明白了这个熠熠生辉的地球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想把这一年发生的事情凭记忆精确地写出来,同时把这一年里经历过的事、认识的人贯穿其中。
就这样,他开始着手写作,下午三点,在他舅舅房前的院子里开始撰写这个故事。
杰里·艾尔索普一直在改变。他比任何人都更专注于生活。正如他所说,他的“范围扩大了”,现在他将要突破自己在周围精心构建的那个执着的小圈子。
他的门徒们固守了一段时间,然后像洪流的旋涡中飘摇不定的树叶,一个接一个地被卷走了,是艾尔索普放他们走的。事实上,老成员们一如既往的忠诚开始让他感到厌烦了。有人曾听他抱怨说:“时常把自己的住处当成俱乐部让他烦得要死。”
那是他和蒙克的最后一次交往。蒙克的第一个故事被否定了。所以,他说了一句气话,这话传到了艾尔索普的耳朵里,并且刺伤了他。这是年轻人在虚荣心受到伤害时说的话,涉及“愚昧世界”中的“艺术家”和艺术家的“权利”,是一句刻薄、幼稚的话。但是这句因自尊受到伤害而说的话却令艾尔索普大为光火,他对话中隐含的自大和傲慢很生气。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他再次见到蒙克时并未直接发难。而且不怀好意地提起了一本自己一直看的书,该书是由当时的一位美学评论家所作。他把年轻人因虚荣心受到伤害后而说的愚蠢之辞做了夸张、面目全非的篡改。
“我是个艺术家,”艾尔索普冷笑道,“我比其他那些该死的人都强,愚昧之人都看不懂我。”
他不怀好意地笑着,随后,阴沉冷静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说道:“你们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他简直是头蠢驴!像他那样说话的人简直就是头蠢驴!还艺术家呢!”他再次冷笑道:“我的天哪!” 网与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