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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网与世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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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大家都知道答案。我们和它共同存在,我们的骨骼、肌肉、血液、骨髓和感情的每一粒原子都知道。对它的了解不可溶解地掺杂在我们生活的本质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它,而且立刻就认出了它,它不仅存在于我们自己的身上,而且存在于我们周围成千上万人的身上——和我们脚下踩着的泥土一样,近在我们自己的心旁,就和清晨的曙光一样确定。然而,我们却从不曾提起它。我们无法提起,我们不知如何提起。

  为什么?因为这片土地上的年轻人并不是大家常称呼的“迷惘”的一族——他们是个还未被发现的族群。他们自己发现的所有秘密、力量和知识锁在了他们自己的内心深处——他们知道这些,也感觉到这些,并把一切藏在心里——他们无法说出来。

  乔治·韦伯并不渴望弄清楚这些,或许就在此处,就在这个钢铁铸就的城市里,人们距离那个时常挥之不去、使整个国度遭难的谜团最近。这座城市是人们不断寻找自己的出口、注定永远流浪的地方。没有一座城市比纽约更真实。

  尽管大部分地方丑陋不堪,但在人的记忆中它确实是一个值得骄傲、充满激情之美的地方;是一个永远让人充满渴望的地方。人们在这里荣耀地感到自己的人生变得充实,自己的理想得到了实现。

  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地方的生活会比这个孤独少年、这个乡下汉子的生活更贫乏、更单调、更饥渴、更没有安全感的了,欲望之火驱使着他北上来到了这里。

  他的生活就是地铁里的生活,是呼吸污浊空气的生活,是充满灼热钢铁气味的生活,这种生活也体现在一百一十三号大街上某个廉价租用公寓里“一对恩爱夫妻”寓所中透出的疲倦和难闻气息中,或许还体现在曼哈顿、布鲁克林区月租八十美元的公寓里的喜悦中。在这儿,他们“爱怎么就怎么”,一种追求浪漫的渴望让他们参加周六晚上的派对,喝廉价的杜松子酒,找廉价的小姐,在狂热中无能地乱摸,也许偶尔还会尝试令人沮丧、醉意醺醺、半公开的通奸。

  如果年轻人有严肃认真的决心,如果他想“提升”自己,那么他可以去那个巨大、读者不多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买一张格雷剧院的减价门票或艺术影院包厢的戏剧票,这出剧目颇受公众赞誉,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会去看;要么在周日下午去卡内基大厅欣赏令人沮丧、扫兴的音乐会,那儿到处都是神情傲慢、胡须柔滑的无名音乐家,当某位他们仇视的作曲家的作品开始奏响的时候,他们就像黑暗中的毒蛇一样发出鄙夷的唏嘘声。要么,他也可以常去大都会博物馆瞧一瞧。

  此外,在对城市既定的生活方式进行的所有尝试中,几乎总有一些虚假且不真实的东西存在。当你走进一位年轻男士或一对年轻夫妇干净整洁的小房子,看见干净、整洁、漆得色彩鲜亮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排排书籍——有人尽皆知的经典作品,有现代文库,有D.H.劳伦斯、巴顿·布鲁克斯、卡贝尔的作品,有企鹅岛的艺术专辑,还有几本简装版的法语书、普鲁斯特和基德等人的作品——人们会感到尴尬和羞愧:因为这样做有装点门面、自欺欺人之嫌。在富人家里,不管他们是住在第九大街租赁的“迷人小屋子”里,还是住在派克大街公寓楼的宽敞房间里,你都会有同样的感受。

  不论使用的氛围如何,仆人、气质、排场和完整的规矩大都会有,人们总会有同样的感受,那就是一切都是自欺欺人的,在这种朝不保夕、变动不居的生活中妄图得到持久,这比剧院背景的持久性真实不到哪里去:第二天回去发现场景道具已经撤去,舞台空空如也,演员人去楼空。对此,你是不会感到惊讶的。有时候,即使是最简单的社交活动——探访朋友、和他们在房间里聊天、和他们坐在壁炉周围——噢,最重要的是,坐在城市公寓的壁炉周围!——这些活动似乎毫无掩饰,令人同情。在某个永恒变化的地方,试图模仿一种既定的生活,是一件极其令人伤心、颇费思量的事情。

  近年来,好多人都已经感觉到了这种坚持不懈、始终如一的运动。有的人把它归咎于战争,有的人把它归咎于时代的快速发展,有些人又把它叫作“爵士乐时代”,并且建议,人们应当跟上时代的节奏,与时俱进、与之共存。尽管这种观点很时髦,但对那些忍饥挨饿、孤独、流浪、只知道在大地上徘徊的无家可归者来说,对那些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流浪和孤独何时才能到头、何时才能为他们饥渴的灵魂找到一个可以永远富足地生活下去的家园的人来说,这个时髦的观点根本无人认同。这种人的数量不是用千来计数的,而是用百万来计数的。他们很难理解人类精神的痛苦和孤独怎么可以靠爵士乐抽筋似的机械动作得到纾解呢。

  或许在这座城市里,这种不安、孤独和饥饿感被强化了。但是,如果一个人能够回忆起他在美国的童年和青春时光的话,他肯定也能想起那些渴望和运动。不论在什么地方,人们都被这种渴望和运动驱使着。每人都有一把摇椅,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大家都会出去,坐在门廊前的摇椅上消磨时光。不管其旅行多么乏味或无聊,只要这种可怕的不安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舒缓,人们就始终渴望“去某个地方”。当汽车出现以后,特别是在周日,公路就会被前往乡村、前往另一个城市、前往某地的车辆阻塞。

  在这座城市里,一想起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忍受着多少痛苦和饥饿,就会让人不寒而栗,因为他们无处发泄其狂热,没有任何目标。在工作了一天之后,他们回到小小的蜗居,虽然竭尽全力地装扮它,比如用一张干净整洁的床、各种艳丽的色彩、几个油漆过的书架、几张画,但很显然,这只不过是一个伪装起来的囚室而已。除了用来睡觉外,将这间屋子用作他途是根本不可能的;醒着的时候,在里面看看书、在屋内的椅子上坐一坐,或随时安静地待一会儿,就连这样的活动都是非分之想。

  那么,这些可怜的人究竟在做些什么呢?每一个瞬间、每一次认为自己作为人类应该享受舒适的念头都是大逆不道的。他知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应当拥有像样的空间——拥有足够伸展四肢、不必担心也不必费劲就能呼吸到空气的空间;他知道自己在这个令人难受的小房间里的生活是低级的、乏味的、简陋的、赤裸裸的。他知道人不该以这种方式糟蹋自己,所以他尽可能地不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能去什么地方呢?在这个城市可憎的大街上,既没有停留片刻也没有休息的容身之所,没有哪个角落和地方能使自己从永无休止的人潮中分离出来,让自己静静地沉思。他从水深走向火热,他买张“不管什么电影”的票子,或者在一家餐厅里狼吞虎咽,想以此来寻求逃避。

  他在夜间宽敞的街头四处暴走,回到自己的蜗居后却发现自己没有进入的房门,没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地方。

  因此,令人吃惊的是: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能比这里更能使一个年轻人充满希望、充满期待的了。空气中始终蕴含着辉煌的成就、爱情、财富、名誉——或无法想象的快乐。数以千计的欲望使他备受折磨,而他却无法说出这些欲望到底是什么。不过,他可以肯定,他的内心会找到快乐,也会将爱情与荣耀揽在怀里。他确信那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将会触手可及,那无法言传的将会不言自明,无法理解的将昭然若揭。他确信这一切随时都可能会发生。

  也许某种神秘的气氛带来了这样的生机勃勃,但它同样也和这个国家难解的事物有关联,这个国家如此富裕,但依然有人忍饥挨饿;它是如此富饶繁荣、强大蛮横、充满生机、机智风趣、流动多变、雄壮宏伟,然而,仍有很多人贫困、虚弱、冷漠而困惑。但是,这个地方的富有和充足是显而易见的,这并不是幻想;总有这样一种感觉——整个世界遍地黄金,愿意淘金、愿意奋斗的人都能采得到。

  在纽约,这种感觉会在几个美好的季节里变得更强烈、更充满热情。其中之一就是初春那些温暖和煦的日子,这时候,迷人的姑娘和漂亮的妇人就会像鲜花一样突然绽放在大街小巷;眨眼间,街头尽是她们的身影。她们走路的时候,双乳和臀部傲然、富有节奏地晃动着,脸上洋溢着炽热的柔情。另一个季节是初秋十月,这时候,这个城市就会呈现出一派绚烂、璀璨的光芒:疾劲的秋风呼呼地吹着,令人心生悲凉的树叶摇曳着,空气中弥漫着寒霜和丰收的味道;在酷暑的余威过后,这里绽放出勃勃生机,漂亮的姑娘已经从欧洲或避暑胜地返回了,空气中充盈着欣喜与快乐。

  最后,还有即将到来的严冬之夜引起的美妙、隐秘的兴奋。在某个幽静的冰冷之夜,当严寒冻得人身体麻木、城市上空闪烁着珍珠般的寒星时,不管这个城市的个别地方多么丑陋,它仍是一个骄傲的、充满激情的北方之城:这里的一切似乎都直冲云霄,欲与星星相会,显得绚烂多彩、富丽堂皇。河上的巨轮发出沙哑的低吟,人们会猛然想起那条环绕着城市、涌动着豪情、有力的河流。

  突然间,纽约城就像一颗镶嵌在海洋、大地和群星之间的瑰丽珠宝,散发着熠熠的光辉。

  没有哪个地方像它这样,没有哪个地方拥有其些许的荣耀、豪情和喜悦。

  它把手伸进人们的内心深处;他因狂喜而沉醉;他变得越发年轻,充满了荣耀,他感到自己永远不会死去。

  【第十四章】热爱家乡的南方人

  几年前杰里·艾尔索普离开学院径直来到纽约。蒙克得知了他的到来,有一天他偶然遇到了他。似乎谁也想不起蒙克上大学时的大逆不道行为;事实上,杰里热情地向他以前的这位门生打招呼,就像见到了音讯久疏的兄弟一般,而且邀请他到其住处看一看。蒙克果真去了,后来又去了一次。曾有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恢复到了从前的状态,至少在表面上如此。

  艾尔索普也住在这个城市里,在百老汇大街与河之间的一条横街上,离哥伦比亚大学不远。他有两间地下室和一间破败不堪的小厨房。这里很黑,他收罗了一大堆破旧的家具——一张绿色的旧沙发、几把椅子、两张桌子、一张折叠椅或者沙发床,上面盖着一块脏兮兮的布,是为客人准备的,还有一张宽大一点的床供自己睡觉之用,还有一块旧地毯。他觉得这很不错了,因为他曾对所有的朋友们说过这种惊喜之感,他的朋友们也这样认为。对他来说,这里代表着自由——这个城市赋予他、赋予每个人荣耀和心驰神往般的自由。这样看来,这样想来,他的住处不只是一幢阴暗房子下的地下室,不只是几间脏兮兮、阴暗、破旧的房间,里面大杂烩般地塞了一大堆叫不上名堂的破家具。这个住处简直是一片领地、一份产业、一座私人城堡。杰里向每一位到过这里的人传达着这种神奇的感受。

  然而,当蒙克在完全陌生的纽约城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艾尔索普在观念和信仰方面发生的变化实在令人惊奇。这位年轻人带给他的震惊之情,以及多年不见之后第一次见面时留给他的清晰印象只是暂时的。因为此时,艾尔索普已经在他周围拉拢了一位新的同僚,那人是他以前在松岩学院的朋友:他曾是他们的导师和指路的明灯,所以,他那两间位于地下室的昏暗房间就成了他们的俱乐部。蒙克发现,艾尔索普其实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在外在变化的迷惑之下,他的灵魂仍然和以前一模一样。

  这一时期,他憎恶的主要对象之一是H.L.门肯先生。对艾尔索普来说,他就是《启示录》中反对基督的人。门肯公开嘲笑教育学、对圣母的敬拜,以及被称为《圣经》地带[45]的文明,而艾尔索普本人就是《圣经》地带文明社会的一员。也许,最最糟糕的是,这位批评家经常公开、令人无法容忍地嘲弄这位他时而称为“已故的威尔逊医生”时而称为“殉道者伍德罗”的“耶稣基督之后最伟大的人”——这一切就像一把刺客的匕首,刺入了文明、宗教、道德,以及“被人们奉若神圣之物”的心脏之中。

  结果就是,这位了不起的、本质上属于保守派的批评家——门肯,成了艾尔索普眼中反基督的人物。他会一连几个月完全怀着极度的憎恨阅读巴尔的摩的圣贤们对其做出的最新攻讦檄文。当他心怀恶意忙着朗读的时候,瞧瞧他的模样就足以让人震惊:他那肥胖的、时常苍白的面容会变得铁青,不时抽搐着,好像随时会有中风发作的危险,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就像奸邪的爬虫一样,而且还会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怒笑,在整个过程中,他断断续续地做着如下的评论:

  “噢,真该死!……所有这些!……哼,他只是一头该死的蠢驴!……一点没错!……只能这么叫他了!……一头十足的蠢驴!好吧,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听着!”说到这儿,他的声音会抬高,变成了嘶哑的尖叫。“哎呀!他还不如一只虱子聪明呢!”他的这番慷慨陈词总会以报复性的惩罚而结束:“你们知道他们应该怎样处置他那样的人吗?他们应该把他拉出去,然后……”

  他饶有兴味地提到了肢解的惩罚手段。似乎只要有人说过或者写过或者做过什么令他憎恨和反对的事情,他的脑海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惩罚和报复的手段就是肢解。艾尔索普从未见过面的H.L.门肯先生就好像是他的私敌,一个对他性命构成险恶威胁的人,是一个对他自己、对他的支持者,乃至对他周围的世界都极其危险的人。 网与石(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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