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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黑暗之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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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迪克的最后一枪,他没有失手,子弹击中了副警长韦恩·福勒克,正好打在脑门正中央,把他射死在马背上。紧接着,追捕队员看见黑人再次瞄准了,但没有枪声。迪克啪的一声打开枪的后膛,然后把枪扔掉了。追捕队员欢呼起来,然后向前冲了过去。迪克转过身,跌跌撞撞地跑了几码,那是他距岩石密布、冰冷小溪之间的一段距离。

  他在那儿做了一桩奇特的事——一桩日后人们反复猜测的事,一桩无人理解的事。原本以为他会进行最后一次突围,他会涉过小溪,在他们赶上来之前得以逃脱。然而,他来到小溪边,镇定地坐在岸边,神态平静、有条不紊,犹如坐在军营的吊床上,他解开了鞋子,脱了下来,把它们整齐地摆放在身边,然后像个士兵一样笔挺地站了起来,光着脚,慨然面对这群乌合之众。

  骑马的人最先来到他跟前。他们骑着马围住了他,并开了枪。他朝前仆倒在雪地里,浑身全是弹眼。追捕队员下了马,把尸体翻了过来,其他人也赶了过来,又在他身上补了无数窟窿。他们抬起尸体,在脖子上套上了绳索,然后吊在一棵大树上。之后,这帮人朝着浑身弹眼的尸体又一阵射击,直至子弹打光才肯罢休。

  到早上九点时,消息已经传到了镇上。十一点左右,那群人沿着河堤返回了。一大群人来到威尔顿大街的那一头去迎接他们。治安官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迪克的尸体像一条麻袋横搭在马鞍上,马的主人是他打死的一位警员。

  就这样,迪克又回到了镇上,浑身弹孔累累,几乎快成了碎片,暴露在人们仇恨、病态的目光下。人群又回到了南大街原来的出发地点。他们在一家殡仪馆前停了下来,那里距迪克单膝跪地枪杀约翰·查普曼的地方不到二十码远。

  他们取下了那具遭受严重摧残的躯体,把它挂在殡仪馆的窗子里示众,这样全镇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到。

  这就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情形。没错,他们所有人都看到了。最后,他们都看到了。他们,兰迪和蒙克,他们其实不愿去看,但后来还是去了。这就是人的本性,永远无法改变。他们反感,他们战栗。他们说他们不会去,但最终还是去看了。

  内布拉斯加是他们当中唯一一个没有撒谎的孩子。由于他天性诚实正直,奇怪地将无知、野蛮、英雄主义、残酷、柔情融为一身,他一开始就坦言自己要去,而且等待得极不耐烦,不时蔑视地吐着唾沫,而其他人却为自己的虚伪寻找借口。

  最后,他们都去了。他们都看见了那具尸体——那具破碎不堪、像诱饵一般的尸体毛骨悚然地高挂在那儿——他们沮丧地想使自己相信眼前这个东西曾经温柔地同他们说过话,是他们值得信赖的伙伴,是他们挚爱、尊敬的人。他们感到恶心、恐惧,内心极不舒服,因为他们无法明白自己生活中闯入的有些事情。

  雪已经不下了。雪也融化了。街道被众人踩得泥泞不堪,在破旧的殡仪馆前,人群摩肩接踵、你推我搡,内心充满恐惧。

  在里面,有一张破旧的拉盖桌子,一把转椅,一个铸铁炉子,一个枯萎的蕨类植物,一张粗劣装裱起来的资格证书,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那个野蛮者可怕的躯体,就像大块撕裂的诱饵。孩子们见状,嘴唇都变白了,伸着脖子转向别处,然后又勉强地把眼睛转过来,入迷地集中在这个可怕的情景中,然后伸长脖子,再次移开视线,在烂泥中不安地挪动着,却不愿走开。他们抬头望着天空灰蒙蒙的烟雾,看着周围暗淡、茫然的面孔——人们一个个目瞪口呆,这些人有:赌场里游手好闲的懒汉、街头的无赖、闯荡江湖的骗子——都是他们生活中熟知的,也是他们阅历的一部分,都是他们生活图景中熟悉、活生生的人。

  有些东西闯进了生活——闯进了他们的生活——这是他们以前从未了解过的东西。有点像阴影,像令人迷惑、憎恶的邪恶和黑暗。他们知道,大雪终会结束,天空的阴霾终会消散,树叶、草叶、幼芽、鸟儿,还有四月都会重来——一切都会变得和往昔大不相同。白昼的光亮又会亲切地照耀。眼前的一切会像噩梦一般烟消云散。然而并非完全如此,因为他们仍能回想起他们对同类、对人类灵魂深处某种可憎的、无法说清的神秘怀疑和嫌恶感,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在他们身旁有一个人,正在对一小群听得津津有味的人讲述他自己的英勇事迹。蒙克扭头看了看他。那是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眼神诡秘而不安,长着杂种狗一般的嘴巴,下巴干瘦。

  “我是第一个击中他的人,”他说,“你们看到那个窟窿了没有?”他用一根脏手指指着。“就是眼睛正上方的那个大窟窿?”

  他们转身瞪大眼睛盯着看,眼神迷迷糊糊的,好像上了麻醉药,好奇地呆望着。

  “那是我打的,”这个英雄说,一面转身向旁边的泥地里吐了一口带烟汁的唾沫,“我就是在那儿打倒他的。该死的,他吃了枪子儿还不知道什么东西打中了他。这个婊子养的,还没着地就死了。后来他们都过来,向他的身上开枪。不过,第一枪可是我打的。嗨,该死的!”他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又吐了一口,“我们让他的身体里塞满了铅弹。嗯,真是该死,”他肯定地说,坚定地点着头,“他们数了一下,共有二百八十七个窟窿。我们肯定在他身上打了三百个窟窿。”

  内布拉斯加和往常一样,无所畏惧、直言不讳,他突然转过身,把两个手指搭在自己的嘴唇上,蔑视地大大啐了一口。

  “是——是我们!”他咕哝着说,“我们杀死了一个大块头!我们——我们宰了一只大猩猩,我们真的宰了!……快走吧,哥们儿,”他态度生硬地说,“我们开路吧。”

  他毫无畏惧,神态坚定,不为任何恐惧、疑虑所动,然后就走开了。两个脸色苍白、深感厌恶的孩子迅速跟了上去。

  一两天内,谁也没有再次迈进迪克的房间,后来蒙克跟着兰迪和他父亲一起走了进去。小房间里纤尘不染、空落落的,和以往一样整洁。直到现在,小房间的一切仍然保持原样,没有改变和挪动。甚至连屋内简朴的氛围都仿佛使人想起那个黑人最近寄居于此的可怕画面来。

  这就是迪克的屋子。他们都知道这一点。不知怎的,他们都知道再也没有人会住在这里了。

  谢泼顿先生走到桌子旁,拿起迪克那本仍然摊开放着的旧《圣经》,举到灯光下看着,看着迪克最后一次阅读、并做了标记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他没有同他们说话,便静静地读了起来: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来到安静的水边。他重新唤醒我的灵魂,以自己的名引导我踏上正路。没错,我虽然走过死亡的幽谷,却不怕任何邪恶,因为你与我同在……”[36]

  读完后,谢泼顿先生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放在迪克摆放的老地方,他们走出房门并锁好。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进过那间屋子。

  多年已然过去,这一切都已消逝。大家各奔前程。可是,往昔故人的音容常会回来,重又出现,沿着时间无声、永恒的轨迹,重新出现在不朽的时间长河里,在乔治·韦伯的记忆中点亮。

  一切重又归来——儿时的声音,踢球的砰砰声,迪克的走动,稳步的走动,迪克的走动,默然的走动,狂暴的世界和沉静中,有个东西在移动,在夜里移动。随后,他会听见狂响的钟声、人群的喧嚣、犬吠之声,也会感到那个永不消失的阴影正在靠近。接下来,他会再次看见那间小房间、那张桌子和那本书。

  那首古老赞美诗中田园诗般的神圣会再次袭上他的心头,他的内心会因迷茫和怀疑惊奇不已。

  自从那次事件以来,他又听过一首诗、一首他知道迪克从未听过的诗,一首他或许理解不了的诗,但是他觉得,下面这首诗的措辞和意象很适合迪克:

  老虎!老虎!燃烧的辉煌,

  你把黑夜的森林照亮,

  怎样不朽的双手或眼睛,

  造就出你这可怕的匀称?

  ……

  怎样的铁锤?怎样的链条?

  在怎样的火炉里把你的头脑铸造?

  怎样的铁砧?怎样的铁腕?

  能使这致命可怕的凶神就范?

  繁星投下长矛,

  泪水湿润上苍,

  他是否笑看他的杰作?

  他创造了你,你是否也创造了他?[37]

  “什么样的锤子?什么样的链条?”谁也不曾知道。这件事神秘而奇特,谁也说不清。这件事有十二篇故事、一百种情节和传闻,最终全都没有了下文。

  有人说,迪克来自得克萨斯州,也有人说,他的家乡在佐治亚州。有人说,他的确在陆军服过兵役,可是在部队里杀了一个人,因此在莱文沃思被监禁了一段时期,有人说,他在陆军里服过兵役并光荣退伍,后来杀了人,并在路易斯安那州监狱里服过刑。又有人说,他在陆军里当过兵,后来发了疯,在疯人院里待过一段时间,接着他又从那家疯人院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来到他们这儿时,他其实是个在逃犯。

  这些故事全都没有下文,没有任何证据。人们议论、争辩过上千回——他是什么人,干过什么行当,做过些什么事,来自何处——全都没有下文。没人能回答上来。

  他来自黑暗,他从黑暗中心走出来,是从来神秘、偏僻南方的黑暗中心而来。他乘夜而来,乘夜而去。他是黑夜的孩子和伙伴,是人类奇迹和神秘的象征,是人类黑暗灵魂的另一面,是夜晚的伴侣,是夜晚的良驹,是所有经过黑暗、仍然留存下来的万物的象征,是来来回回、最终驻留在黑夜、并平静等待之物的象征,是人类邪恶、天真的象征,是人类神秘的象征,是人类莫测高深品质的一种折射,是一个朋友,一个兄弟,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一个无名的恶魔——是我们挚爱的朋友,不共戴天的敌人,两个世界的结合体——是老虎和人子的组合。

  【第九章】深山家园

  十五岁的那个冬天,每逢周日和下午放学,乔治常常和他舅舅去小镇旁边的山上,也会到另一头的海湾和山谷散步。舅舅的身上总有一种疯狂的状态,这些年在玛格的束缚下,这种疯狂变得更尖锐、更强烈,使他情绪激动而狂暴,所以有时候他会在狂怒中浑身发抖,不得不走出家门,让他饱受折磨的心灵平静下来。每每在这样的时候,马克·乔伊纳就会憎恨自己的生活和周围的一切,就会外出寻找群山带来的那份苍凉。在深山里,在凄冷的寒风中,他的精神会奇特、彻底地得到宣泄,而在别处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这种远行使这个少年的精神上有了一种孤独、苍凉、狂野的快感,同时也有了一种强烈、集中的欲望,以及他以前从不知晓的一种极其强烈的感官意象。

  此外,在这些苍凉的群山之外,他看见了伟大的世界,感受到这些相似的对手之间巨大、激烈的冲突,以及这些分散的力量在所有生者的生活中所引起的永久冲突——不停地流浪,然后重归大地。他以前从未有过此种感受。

  对于这种相互矛盾、令人费解的一致性,他有一种狂热、无言、适宜的感受。那种强烈冲突中奇特、痛苦的和谐,家庭和渴望、出走和归来这种二元对立、相互冲突的力量之间令人痛苦的统一都使他的精神饱受折磨,他以往从未有过这种感受。伟大的森林呼唤他不断前行,他的胸中充满了无穷的渴望,想要探索森林无限的神秘和所有荣耀、权力、胜利、女性之爱、神奇的财富、欢乐的新大陆、河流、平原、山峦,以及闪光之城无尚的荣耀。每当想起房门和篱笆,想起一盏灯,一扇窗,一种信仰、肉体和一份纯洁、持久的爱情,他就能感受到夜晚带来的那份强烈、平静的喜悦。

  冬日里,群山透出一种无情、恶魔般的原始喜悦,就像神奇、金黄的四月,以自己奇特、狂野的方式令人难以忘怀。在春天或者魔法般迷人、困倦的盛夏,总有一种遥远、孤独的东西萦绕心头,带着狂喜和悲伤、孤寂和荒凉,以及某种日渐迫近的巨大幸福带来的无限喜悦。它就是一个牛铃,在风中慵懒、遥远、断断续续地回响着,仿佛从遥远的山谷隐隐传来;远去列车的汽笛声渐行渐弱,它奔向东方,奔向大海,穿过南方葱绿的山谷,奔向城市;一片云影掠过绿茵茵的旷野,周围寂静而充满生机,数以万计的生命体正窸窸窣窣地漫弹轻奏,隐蔽在他周围的草丛中。

  他会和舅舅不辞辛苦地爬上山的一侧,有时大步迈过布满车辙、土块丛生、因霜冻结的山路,有时会像探险家一样,大胆、狂野、欢快地摸索着下山的路,在冬日又干又脆的灌木丛中披荆斩棘辟路前行,脚下传来干树枝的断裂声、经年枯叶的噼啪声以及褐色松针发出的声音,这些富有弹性、床垫般厚实的物质是上百个年头沉积的见证。

  同时,在他们周围,那些粗犷、朴实、熟悉、令人难忘的高大树木和险峭山侧高高地矗立着,显得可怖而单调,就像远处不停怒吼的劲风吹过光秃秃的树枝,显得无情、狂野而孤独。

  他们头顶的天空狂暴而阴沉——有时,这种恶劣、粗野、灰蒙蒙的天空低低地掠过山巅的边缘,好像云雾构成的碎布在快速移动;有时天空阴沉而灰暗,显得不安而狂躁;有时天空会出现狂热、苍白的碎片,在阳光照耀下形成向西倾斜的红色条带和奇妙、奔放的金黄色图案——太阳高挂在天空,永远带着一成不变的野蛮和难言的痛苦和悲伤,带着狂热欲望的狂喜,带着孤独的痛苦,带着欢腾喜悦的精神,它就和狂风一样,显得欢快、疯狂、凶猛、孤独,因其狂暴、无形的逃离而神魂颠倒,疯狂地扑向凄冷、广袤的大地,它似乎是他所感受到的欢乐、悲伤、狂热欲望的真正精神所在。 网与石(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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