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黑暗之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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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冲了进去,将他的店铺洗劫一空。他们见枪拿枪,砸开子弹箱,把散装子弹往衣服口袋里灌。不到十分钟,铺子里的枪支弹药就被洗劫一空。整个现场犹如一场飓风刚刚袭击过。人群蜂拥而出,走上大街,在大约一百英尺远的地方和一群狗聚集在一起。这些狗已经闻到了气息,迪克刚刚在这里稍作逗留,然后转身朝南,沿南大街一路下坡,向着河流的方向跑去。
这些猎狗在绳子的牵引下蹦蹦跳跳,到处乱跑,鼻子触在雪里,长耳朵耷拉着,低声地哼哼着。可是,在明亮的雪地里,要追踪迪克似乎无须用猎狗。
沿着白雪覆盖的条条汽车轮迹中线朝前,黑人踩下的一条笔直的脚印通向远方,最后消失在山坡下的黑暗中。
此刻,大雪已经停止,风卷落雪,在街头翻腾、舞动。足印很快就会变得模糊不清,不大工夫就完全消失不见了。
猎犬跑在前面带路。它们一个个情绪紧张,在雪地里轻轻地东闻西嗅,后面跟着黑压压的人群。三个孩子站在那儿,看他们沿着大街走下去,然后消失在视野中。然而,坡下人群的低沉说话声,却穿过大雪冻僵的静谧夜空,再次传回到他们身边。
人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马克·乔伊纳站在他破碎的店铺橱窗前,愁眉苦脸地注视着几近成了废墟的铺子。其他人聚在拐角处电线杆的周围,对着电线杆上两个子弹弹孔指指点点地议论着。
很快,那场血腥事件的细枝末节就像火药串一样,一点一点连接起来,犹如一道闪光,从一群人传向另一群人。
事情的经过这样的:
那天夜里九点到十点之间的某个时刻,迪克·普罗瑟尔到黑人区潘西·哈里斯的棚屋里去。有人说,他去那里之前一直在喝酒。不管怎么说,警察事后发现,他的房间里有个一加仑的大壶,里面还剩下一些劣质玉米威土忌。之后,那个小棚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很明显,那个女人反抗过,曾试图将其拒之门外,但最后,她还是屈服了,一如从前。他走进了小屋。室内就他们二人。至于他们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永远没人知道。而且,谁也不感兴趣。总之,是一个发疯的黑鬼和“一个黑鬼荡妇”之间的事。她是“另一位黑人的女人”,或许他和迪克“有了私情”。这都是一般的猜测,并没有人太在乎。人们很容易把黑人和通奸联系起来。
不管怎么说,那晚十点后——很有可能快十一点了,因为黑人哈里斯——火车站的搬运工,回来得很迟,直到十点二十才走进家门——那个女人的丈夫出现在他们面前。当时打斗尚未开始。据那个女人讲,他回家一个多小时后麻烦才真正开始。
两个男人一起喝酒,情绪都很恶劣。迪克被惹怒了,变得越来越蛮横。将近午夜时分,他们打了起来。哈里斯用一把剃刀砍了迪克。两个人很快就扭在一起,像两个疯子似的在地板上厮打着。潘西·哈里斯尖叫着跑到门外,穿过大街,跑进了一家昏暗的小杂货店。
报告骚乱的电话立即打到了公共广场上的警察局。电话中说,黑人区山谷街有个发疯的黑鬼正在滋事,请立即派人前去处理。然后潘西·哈里斯穿过大街,奔回自己的小棚屋。
她到了那里,她丈夫血流满面,蹒跚着走出来,到了街上,双手保护性地高举在脑袋后面,露出本能恐惧的样子。就在此刻,迪克·普罗瑟尔出现在棚屋门口,他端起他的来复步枪仔细瞄准,对准逃跑黑人的后脑勺开了一枪。哈里斯仆倒在前面的雪地里,人还未跌倒,就已经死了。一大滩深红色的血迹在他四周的雪地里扩散开来。迪克·普罗瑟尔抓住惊慌失措的女黑人的手臂,把她推进了棚屋,然后闩上门,拉好窗帘,吹熄了油灯,等待着。
几分钟后,两个警察从城里赶来了。一位是名叫威利斯的年轻警员,最近刚刚就职。另一位名叫约翰·格雷迪,是副警长。两个警官看了看雪地里血迹斑斑的尸体,盘问了一阵受惊的杂货店老板。两人经过简短商议,掏出武器,走上了大街。
年轻的威利斯轻轻走下小木屋冰雪覆盖的门廊,身体紧贴在窗户和门之间的墙上,等待着。格雷迪绕到另一侧,取出手电筒,从窗口照进屋子里——这一侧的窗子没拉窗帘。就在此时,格雷迪大声喊道:
“出来!”
迪克的回答是用枪干净利落地击穿了他的手腕。就在这一刻,威利斯狠狠一脚踹开了房门,毫不犹豫,举着左轮手枪冲了进去。迪克朝他开了一枪,正好打在眼睛上方。这位警员脸朝下跌倒在地。
格雷迪奔了出来,绕过房子冲进了杂货店,从架子上抓起那台老式电话机的话筒,慌乱地给警察局打电话,然后通过电话大声地叫嚷说,一个发疯的黑鬼打死了萨姆·威利斯和一个黑人,请求派人增援。
此时,迪克没穿外衣,也没戴帽子,他斜端步枪,跨出门廊来到街上,迅速瞄准了小店肮脏的玻璃窗,朝正在店内打电话的约翰·格雷迪开了一枪。格雷迪被一颗子弹打中倒地而亡。子弹正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下面,从另一边穿了出去。
接下来,迪克从容地迈着大步向前走去,像猫儿一样敏捷,转身踏上山谷街长长的、积雪覆盖的斜坡,开始朝城里挺进,他走在大街的正中央,一面走,一面挥枪左右射击。在半山坡处,一个黑人租户的二楼窗户猛地打开了。一位老黑人戴着破旧棉帽的脑袋伸了出来。迪克扭过身,未经瞄准随意就开枪了。
这发子弹把那个老黑人的天灵盖给打裂了。
等迪克走到山谷街的尽头,大家知道他很快就来了。他一路坚定地走去,在积了薄雪的街道中央,留下了他那双大脚的脚印。他一面前行,一面挥舞着手里的枪。这是本镇黑人的百老汇大街,十分钟前,那儿的赌场、理发店、带卖杂货的药店、炸鱼铺都在幽暗的灯光下热闹非凡,此刻却一片死寂,就像埃及的废墟一样。消息惊动了全镇,说有一位发疯的黑鬼正朝这儿走来。谁也不敢露面。
迪克一直走在路中央,坚定地前进着。他走到山谷街的尽头,转入南大街,再右拐,走在汽车的车辙里,一路沿山坡朝广场走去。他经过左手那家快餐馆,透过窗户朝站在柜台后面的人放了一枪。那个人迅速蹲下身子,藏在柜台后面,子弹钻进了他头顶上方的墙壁里。
与此同时,迪克正向这里走来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全镇。在三个街区外的桑德雷大街上的城市俱乐部里,一群镇上的大赌徒和体育爱好者聚集在一张铺了绿呢桌布的圆桌前,桌上放着几副扑克牌,室内烟雾缭绕,个个神情专注。这时,电话响了,是找治安员威尔逊·雷德蒙的。
威尔逊倾听了片刻,然后漫不经心地挂上电话。“快走,吉姆,”他随口对伙伴吉姆·麦金太尔说,“有一个发疯的黑人正在逃跑。他在街上到处开枪,我们快去逮住他。”这时,一个身穿白色夹克的黑人替他拿来了上衣,他神情淡然地把胳膊伸进去,然后戴上他高高的大礼帽,拿起他的手杖,掏出手套,就向外走去。和他的同伴一样,威尔逊一直在喝酒。
他们二人好像是去参加婚礼,很快就迈上空荡荡、白茫茫的大街,在邮局处转了个弯,然后向广场走去。他们一到广场就拐了进去,在那里听见迪克正朝小吃店开枪的声音以及玻璃碎裂的声音。
“他在那里,吉姆!”威尔逊·雷德蒙高兴地说,“现在可有乐子了。我们去逮他吧。”这两位绅士快步穿过广场,来到了南大街。
迪克一路向前,步态平稳,不知疲倦、轻松地大步向前,始终笔直地走在街道中央。威尔逊·雷德蒙沿街走过去捉他。他举起金头手杖,冲迪克挥舞着。
“你被捕了!”威尔逊·雷德蒙说。
迪克又一次开枪了,仍然是从身体侧面开的枪,但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打偏了一点儿。他们都认为威尔逊·雷德蒙的大盖帽迷惑了他。子弹正好在雷德蒙的大盖帽上方穿了一个洞,飞了出去。威尔逊·雷德蒙躲在一幢大楼的门口,强烈希望自己结实的身体不要暴露出来。
吉姆·麦金太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开始往门口跑,但是威尔逊先到了那里。迪克再次熟练地侧身开枪,一枪快射打中了吉姆的腰部。可怜的吉姆面朝下,四肢伸开跌倒在地,后来又能站起来走路了,没错,不过他得拄着拐杖才行。
与此同时,在广场的另一头,在警察局,警长已经派约翰·查普曼去拦截迪克了。
查普曼警官可能是警队最受欢迎的人。他是一个面色红润、性情快乐的四十五岁男子,棕色的胡须卷曲着,和善而风趣,对家人忠诚,生性勇敢,但是他可能太友善、太文雅了,所以当不了好警察。
约翰·查普曼听到枪声后,向前跑去。他跑到拐角上乔伊纳的五金店旁,这时迪克开了一枪,把可怜的吉姆·麦金太尔打倒在地。查普曼先生在拐角的电线杆后面占好了位置,掏出左轮手枪,从这个有利的位置对准正从大街上走来的迪克·普罗瑟尔开了一枪。
这时候,迪克距他最多不过三十码远。他镇定地单腿跪地,举枪瞄准。查普曼先生又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迪克也开枪了。高速的子弹射穿了电线杆,位置稍稍偏向一侧。子弹擦破了约翰·查普曼制服的肩部,把他身后六十多码外广场中央的纪念碑也打下一小块来。
查普曼先生再次开枪,又没打中。迪克仍然镇静自若,他单膝撑着身体,像打靶练习一样平静地开了一枪,不偏不倚正好打穿了电话杆的中心,击中了约翰·查普曼的心脏,他跌倒死了。随后,迪克站起身来,像个士兵一样原地转身,沿着大街笔直地奔出城去。
这就是他们拼拼凑凑得出来的整个故事经过,是用那些兴奋的人群迸出的火花串联起来的。这些激动的人群聚集在踩得稀烂的雪地里,站在乔伊纳店铺破碎的玻璃橱窗前。
那么那支枪呢?他是从哪儿弄来的呢?他是从哪儿买到的?很快就有答案了。
马克·乔伊纳立即否认这支枪是从他的店里买的。就在此时,人群中出现了一阵骚动,当铺老板莫里斯·泰特尔鲍姆叔叔出现了,跟在一个警察后面,指手画脚,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他是个秃头、矮胖的人,脸长得像个老猴子,他打着手势、眉飞色舞地尖声抗议着,说话之际沟壑纵横的金牙露了出来。
“哎呀,”他说,“我能怎么办?他出的价钱高哇!”他悲哀地说,举着手,态度坚定地四下环顾着,“他拿着钱来,和别人一样掏钱购买——我能说不吗?”
他尖声叫着,带着一种受了委屈、十分无辜的样子,尽管当时事态危急,但仍有好几个人笑了起来。
莫里斯·泰特尔鲍姆叔叔的当铺就在南大街的右侧,迪克一个小时前去镇上行凶时,还经过那里,那里和乔伊纳的五金店不同,该店铺的门和橱窗都安全地装了坚固的钢条。
可是此时,除了这些人群的议论声外,全城又恢复了静寂。远处,从小河和威尔顿大街尽头的方向,传来猎犬低沉的吠叫声。别的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做不了。马克·乔伊纳捡起几块碎玻璃片,扔出窗外。一个警察留下来站岗,不久,他们五个人——谢泼顿先生、马克·乔伊纳,还有三个男孩子——穿过广场,上了汽车,开车回家了。
可是那天晚上,人们都没了睡意。黑人迪克把睡意都扼杀了。黎明时分,天又下起雪来,下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在阵阵翻卷的寒风中,大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人们的足迹全部淹没不见了。全城的人都在等待着,急切而紧张,都想知道那个黑鬼逃掉了没有。
那天他们没有逮住他,但一直跟着他。那一天,随时都会有最新的消息传来。迪克掉转方向,沿河流朝威尔顿大街的尽头走去,他尽量紧贴着河岸走,沿着费尔柴尔兹路,走出了好几英里,在距费尔柴尔兹路一两英里的落矶浅滩蹚过了河。
拂晓刚过,费尔柴尔兹一带的一个农民看见他在一片田野里穿行。他们在那儿重新发现了他的踪迹,然后跟踪穿过那片田野,再穿过一片树林。他从另一头走了出去,走进凯恩区,就在那儿,他们一连数小时再次失去了他的行踪。
后来迪克走进小溪,在寒冷的溪水里,逆流上行走了大约一英里。他们把猎狗带到失去他踪迹的地方,然后把狗领到对岸,来回搜索。
下午快五点钟时,他们在河对岸上游一英里多的地方发现了他的踪迹。莱斯特乡的几个人在天黑前刚刚见过他。猎犬们跟着他穿过田野,穿过通向莱斯特乡的公路,走进了一片树林。一队人马围着树林绕了一圈阻拦他。他们知道他们会捉住他。迪克,又冷又饿,没有遮蔽,正躲在树林中。他们知道他再也无法逃脱了。这队人包围了树林,一直等到早上。
次日早晨七点半,他突围了一次,几乎逃脱了。他冲过防线时未被人发现,接着他穿过莱斯特大路,掉头穿过田野朝凯恩溪走去。他在那里被搜索的人发现了。他们看见他纵身跃过田地里的雪堆。一声高呼,追捕者便跟了上去。
有些追捕队员骑着马。他们纵马冲过那片田野。迪克在林边停了下来,不慌不忙地单膝跪地,连续扫射了好几分钟。在相距二百码的地方,他一枪射穿了副警长多克·拉文德的喉部,把他打倒在地。
追捕队员从两侧包抄过来,慢慢逼近。他们逼近时,迪克又击倒了其中两人,然后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秩序井然地撤退,从容不迫地边走边射击,最后退回到树林里,来到了树林另一侧,然后转身奔去,穿过靠近凯恩溪的一片倾斜的田地,在溪边他再次转身,跪在雪地里瞄准。 网与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