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神奇之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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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有一大堆这样的故事——“那些每晚前去赌钱的人,不论输赢与否,都会神情洒脱;小姐夫人们到罗森的店里购物十五分钟花在购买衣服上的钱比大多数人一辈子拥有的钱还多;一位名妓和老情人来到店中,‘不假思索’就买下了一件栗鼠皮衣,并且都是用现金支付的。她从钱包里掏出一叠千元面额的钞票,把六十张放在柜台上,”杰克夫人说,“那叠钱的面额‘大得’能噎死一匹马。”
这些故事产生的效果,就是在蒙克的脑中勾勒出的富足世界,它就像巴格达的魔法那样令人难以置信和向往。然而当他意识到这一切背后的社会意义时,他发现这一切都蒙上了更加邪恶的色彩。这个世界闪闪发光,刻写在黑夜的脸上,像阴森而腐朽的讥笑。这是一个过度疯狂的世界,一个享有罪恶特权的世界,它以缺乏人性的傲慢神情面对着一个伟大的城市,在城里,将近一半的居民生活在肮脏、凄惨的环境中,三分之二的人还在为日常生计发愁,所以,他们不得不像一群赛跑的杂种狗那样冲挤、咆哮、诅咒、欺诈、谋划,以便超越自己的同伙。
这道污秽的闪光刻写在黑夜的脸庞上,它有悖公正,难以接受。他认识到这一点后顿觉义愤填膺,血管里满是冷酷的愤怒,萌发了将其弄碎、践踏的欲望。他无法理解那些正常生活、工作的普通人竟然能够容忍他们的敌人饮食自己的血汗,他们怎能不顾自己毫无保障的生活,反倒痴迷地凝视着“财富”的海市蜃楼。所有人都误以为自己正在接近那个目标,而且大多数人都坚信自己已经分享了财富。就像盲人国里那些瞎子们觉得他们当中尚未失明的人肯定是脑子里长了肿瘤的人。美国人以为天堂就在他们头顶上方不远处,只要他们搭建一段十英尺的楼梯就能到达那里。同时,这些盲人生活在肮脏的环境中,每天都为基本的生活做着艰苦的奋斗,他们居然顺从地听信政客们鼓吹的“高标准”生活,这些可怜虫们居然相信自己成了“令全世界嫉妒的对象”。
然而,他们眼睛虽瞎,但却能闻到气味。不过,他们被冲昏了头脑,并在处处腐化、发臭的环境里弹冠相庆。这些盲人知道政府已经腐化了,而当局的每一个分支,从高层的行政部门到最底层的巡警,都因欺诈和渎职彻底腐败了,就像腐烂的蜂巢一样。然而,最微不足道的地方,地铁纵深处最细微的标记都会让人相信,事情原本就该如此,情况历来如此,今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盲人是睿智的,他们的智慧闻名遐迩。政客们都是流氓吗?市政府里的官员们都是骗子、小偷吗?盲人从拥挤不堪的地铁口费劲地挤出来,他告诉你每个人都“各引其咎”。如果有人过度不满官员们的做法,那就说明他心存“嫉妒”——“他若处在那些人的位置上也会那么干的,肯定会的。”
如此一来,人的美德居然成了嫉妒心的代名词。如果一个人具有美德,难道别人就会因此认为他不配享受蛋糕和美酒,不配享受鸡肉,拥有两部车子吗?
或者说,他就不配穿罗森店里的灰鼠毛皮外衣,不配玩伯格曼先生的轮盘赌,也不配享受诸如此类的好东西吗?——而当盲人们费劲地爬过栅栏时,他们彼此都深信不疑地认为自己已经成了“令世界嫉妒的对象”。
他突然认识到,她也是这种生活的一部分,这个念头就像一道闪光从脑海里划过。他再次感觉到那种令人迷惑不解的痛苦,在未来的几年中他将因此饱受煎熬,深感不安——这张如谜一般、娇美的脸庞。她怎么会是其中一分子呢?
在他看来,这位女人健康而快乐,工作干劲十足,人格高尚,充满了希望和清晨的活力。但是毫无疑问,她也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员,这个由众多迈达斯主宰的夜晚世界的一员;她属于这个闪烁着爬行动物般凶光的世界;属于这个罪恶而腐败、没有人性的特权团体,属于这个蔑视人类、极其傲慢的世界。
夜晚时分,她在这个世界里就像一朵绽放的鲜花,一朵在夜晚呈现出纯真和清晨朝气的鲜花,就和白天一样。她生于斯,呼吸于斯,在肮脏恶浊的空气里绽放,就像白天绽放一样。她是其中一分子,不失一丝清新和美丽——是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鲜花。
他无法理解,精神陷入疯狂之中。他有时会对她充满敌意并伤害她的感情,会用无理、无情的语言刻薄地指责她,令她不知所措,愤然离开他,到头来仍然一筹莫展。
事实上,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她的行为方式和别人一样令人烦恼、毫不确定。
和那个巨大蜂巢中的其他人一样,她也陷入了复杂的网络之中,而最后她向他做出了让步。另一个事实是,她较好的那一半忠诚于生活中更加美好的那一面,但是和其他人一样,她的忠诚具有不同的成分,这样两种性质的忠诚是不相容的。一方面是世俗世界及其强加的各种职责、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又有工作、创造的世界,友谊、理想和内心真实信仰的世界。第二个方面更加深刻和真实。
这位女性最杰出的一面是工作和实干能力。她灵魂的信仰,使她免于像本阶级的大多数妇女那样堕落到无所事事、疯狂自恋、虚荣和空虚的境地,这也是她工作的忠诚。这拯救了她,使她免于自恋,将她的生命和高贵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是外在的东西,超越了自我的虚荣。只要她能把工作做好,付出多大的劳动都不为过,付出多么艰辛持久的时间、精力和耐心都不为过。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把工作干糟了,她简直把这个等同于原罪。她可以容忍人性格的缺点和错误,原谅其弱点和恶行,以及天生的缺陷,但是她无法、也不愿容忍把工作干糟,因为这是不可原谅的。做得不好的饭菜、没有收拾好的屋子、做得不好的衣服、画得糟糕的风景画,在她看来不仅仅是草率和粗心,也不仅仅是健忘,而意味着缺乏信仰、品德和正直,缺少这一切,你的人生就是没有意义的。
最终,正是这一点拯救了她,她坚定不移地信仰诚实的工作,这是她真正的信仰,这是她生活和高尚品格的源泉。
【第二十六章】佩涅罗帕之子
这个女人已经成了他的世界——一个新型的美国——如今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不停地探索它。这种献身并不仅仅起因于爱情,相反,他非常渴望爱情。
虽然他并不清楚这一点,但或许他的身上也具有某种毁灭的因素,他会拼命榨干自己喜爱的东西或者能弄到手的东西。他向来都是这样。这种因素来自天性、记忆、遗传,来自青春期的血气方刚,来自外部、客观的世界,来自内心。
它永远驱使着他,他无法抗拒。某天晚上他们一起去看戏,幕间休息时杰克夫人突然看见他将双手紧紧地扭在一起。
“你手里握的是什么?”
“什么?”他慌乱地望着她。
“噢,哎呀!是你的剧本,看看你把它弄成什么样了!”她把剧本拿过来,摇了摇头。他把又厚又沉的剧本卷成了一个筒形,而且在第一幕上演期间,他把剧本扭成了两半,她抚平剧本,面带遗憾地微笑审视着。
“你为何总要这样?”她问道,“我发现你总是这样。”
“噢,我不知道。可能是紧张吧,我想。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但是我会不知不觉地撕扯我手里的东西。”
这件事情具有象征意义。实际情况是,一旦有东西勾起了他的兴趣,他就会像猎狗一样抓住不放,他的欲望永不餍足,贪婪急切,异常强烈,这种欲望始终驱使着他,直至达到目的。他历来如此。
小时候,姨妈芒给他讲了内战,讲了军队的凯旋,他听后,生平第一次见识了战争,仿佛听到了士兵的呐喊声,于是就像野兽缠住猎物那样缠着她讲故事。战争的岁月如何,是在哪一天发生的?是哪个时辰爆发的,都有什么样的人参战?他们穿了什么样的衣服,是不是破衣烂衫,他们都穿鞋子了吗?夹道欢迎的是什么人?女人们说了些什么?他妈欢呼了吗?他没完没了地问她问题,直到她搞不清楚了,也筋疲力尽了。过一阵子他又跑回来问她一大堆问题:军人们的钱都花光了,那他们靠什么为生?他们从哪里弄到的衣服?他们种粮食。谁做的衣服呢?女人们纺的,女人们怎么纺织衣服?她本人用不用纺纱机呢?衣服都有哪些颜色,或者只有一种颜色?是的,女人们给衣服染色,而且她们自己做染料,她们是如何做染料的啊?用什么原料做的?用核桃皮、接骨木果,用她们从树林里采的檫木。这些原料能提取哪些颜色、工序是怎样的?
如此等等的问题,逼着老太太搜肠刮肚去回忆,直到她实在想不起来了。
所以现在,他又以同样的方式追问起杰克夫人来,她会说:
“我父亲以前常去莫克家。”
“莫克家在哪儿?从未听说过。”
“那是一家饭店。他以前几乎每晚都要去那儿。”
“那家饭店在什么地方?你本人去过那儿吗?”
“没有,当时我还小,但是我听父亲说起过,饭店的名字使我很着迷。”
“啊,让你着迷。莫克饭店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
“啊,我不知道。我从未去过那儿,但是父亲深夜回家后,我往往能听见他和妈妈的交谈声。”
“你怎么能听得见呢?你怎么没有上床睡觉?”
“嗯,我上床睡觉了。不过我的房间正好在餐厅上方,墙壁里有一个壁炉通风器。我把通风器打开,坐在黑暗中,就能听见他们说的每句话了。他们以为我熟睡了,可我却坐在那里听他们说话呢,我就像一个隐身的精灵,我一想起这个就觉得刺激而兴奋。我听见他们在下面交谈,他们总会谈起莫克饭店。有时候我父亲会把其他演员、朋友带到家里来。之后我就听见妈妈说:‘你们到底去什么地方了?’接着我会听见父亲和其他演员笑了起来,父亲会说:‘啊,我们去了莫克饭店。’‘那么,你们长时间待在那里到底在搞什么鬼?’‘嗯,我们喝了杯啤酒。’父亲说,然后我听见母亲说:‘是的,看得出来。’‘很明显你们全都喝酒了。’她说。然后我会听见他们交谈的声音,听见演员们的笑声,整个屋子听起来热闹非凡,我感到自己好像和他们坐在一起,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的存在,因为我是隐身的,我能听见他们的谈话声,他们说他们去了莫克饭店。”
“你就知道这么多,就能发现这么多?你从不知晓莫克饭店在哪里,也不清楚那儿到底怎么样吗?”
“不知道,不过我想那是男人们去的地方,有酒吧间和牡蛎,地上还撒了锯屑。”
“名字就叫莫克饭店吗?”
“就叫莫克饭店。”
他就这样不停地追问她,打听、刺探、诘问她说的一切,直至她尘封、已逝的岁月被他拼成了一幅画。
“很晚很晚了,我——”
(一!)
“很晚很晚了,我辗转难眠——”
(二!)
“很晚很晚了,我辗转难眠,思索着该如何讲述我的故事。”
“啊,这些歌词多么动听,它们就像钟声在我的心底激荡出音乐。”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啊,这钟声,这就是时间。钟声敲响的时候是几点钟?钟声敲响的时候正是半点钟。这就是时间,时间,时间,这就是时间,神秘的时间。是的,这就是时间,神秘的时间,它悬挂在我们头顶上方迷人的大钟里。
时间。你把时间挂在塔楼上的大钟里,你让时间在手腕上不停发出轻微的嘀答声,你把时间囚禁在小小的表壳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一个独立的时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小的姑娘,一个相当漂亮、甜美的小姑娘。她非常聪明,六岁前就学会了写字,她常给她亲爱的约翰叔叔和鲍勃叔叔写信,他俩都长得高大而臃肿。天哪,这两个人真能吃!他们非常喜爱她,她老把他们称作亲爱的蜜糖叔叔。我们养了一条小狗,名叫罗伊。它很可爱,但是贝拉说它很邋遢。妹妹正在学说话,她现在什么都会说。我正在修法文课,老师说我的法文讲得很好,我很聪明,很优秀,我经常想起我亲爱的蜜糖叔叔们。这就是姐姐寄来的问候,我们知道亲爱的蜜糖叔叔们不会忘记我们,我们会给亲爱的小埃斯特带去好玩的东西。
噢,但那肯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是我们从英格兰返回之后的事。没错,我想肯定是一两年后的事,因为我过去的记忆里只有一艘来来往往的大船和身患重病的母亲,天啊,她的脸色非常苍白!我非常害怕并开始哭起来。父亲很体贴,他拿来了香槟酒,我听见他对母亲说:“喂,喝点这个吧,你会好受一些的,”她回答道:“噢,我喝不下,喝不下!”但是她喝了。每个人都会按他的吩咐去做。
我有个奶妈名叫克兰普顿小姐,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吗?刚开始我们住在高尔大街的博物馆后面,后来搬到了泰威斯托克广场,牛奶工推着一辆小四轮车,喉咙里发出滑稽的声音,每天早晨他经过时,家人便让我出去坐在马路边等他,太阳就像陈年的黄金,发出朦胧的光芒。我把两三便士钱递给牛奶工,他就会大声地说:“给你,小姐,像雏菊一样新鲜,”说完就会递给我一小瓶乳酪,我当着他的面就喝光了,然后又把瓶子还给他,天啊,我感到非常自豪!
我记得当时只有三四岁。我问父亲为何奶酪比牛奶贵得多,他说:“那是因为奶牛坐在那些小瓶子上产奶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觉得那可真了不起,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起来。妈妈对父亲说,他那样信口开河地对孩子说话真不知害臊。
不过他总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他说什么我都相信。 网与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