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神奇之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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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啊,我多想诉说那些往事!我希望我能写下来!我想写一本书,把我内心的一切、把我看到的一切告诉人们。
首先,我会把人们的各种穿着告诉他们。你只有见了某人的穿着,才会了解他。人如其衣。有人觉得这些毫无本质联系,但其实不然。演员、传教士、政客、江湖医生和心理学家有他们的穿着方式:他们的衣着有些超前意识,他们会把内在的方面展示出来。你可以根据人们的鞋子、领带、衬衫、袜子和帽子看出他们是怎样的人。
最了不起的人当属穿着挂有众多小饰品衣服的老太太。这种老人在英国有很多。她们住在布卢姆堡的糟糕旅馆里或者类似的地方。波士顿也有很多这样的老人。她们长着古怪的面孔,他们都是迷惘的人。
天哪,有一次我在波士顿看到了这样一位了不起的老太太。那是在一家饭馆里。她身上的小饰品绝对有一千件。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裙子,上面挂满了珠子、环子、闪光的饰物。上帝!肯定有一吨重!她身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饰带,从胳膊上垂了下来,落在她的手腕上,掉进她的汤里。她还有各种各样的戒指和宽松的大手镯、珠子、项链,以及穿了很多饰带和缀饰的鲸骨环。头发里插着各式梳子。帽子上装饰有很多东西,有羽毛、水果和小鸟。上帝!那位老太太简直是一家移动博物馆!那是我一生见过的最奇特的事情了,我非常激动。
我尽量靠近她,想听听她说的话,但是听不见。为了能听到她说的话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的身上透出一丝悲剧意味,难道这还不奇怪吗?这种意味源自她的内心,就像华美、散落的珠子一样,就像散乱地堆在一起、却不能丢弃的东西,压抑在巨大的废品堆里。
另外还有人们的内衣,我也想谈谈这个话题,有一个叫托德的穷妇人,她寄宿在我们家,患了支气管炎,我们以为她活不成了,她发高烧,浑身发抖。
我和伊迪斯为她脱衣服,把她放到床上,上帝啊,你相信吗?她穿了三条老式的棉内裤!
“噢,托德,”我说,“托德,上帝啊,这是怎么回事?”
“别让他们看见我,”她说,“他们在追赶我。”
“他们?”我问道,“你指的是谁?托德,这里只有我们,没有别人。”
这个可怜的老人,她真的害怕极了。她后来告诉我她很多年来一直害怕有人攻击她,所以才穿那些东西。
上帝啊,这真令人难过!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刚刚出院,她生的第一个孩子名叫贝拉。后来,我生了小阿尔玛,我们又见到她了,那一次我差点死掉了。她的状态却很好,自那以后她就搬来和我们一起住了。难道这不是件怪事吗?我记得她有好几个追求者,很多男人都想娶她,可她的心里却有这种可怕念头。
哦,没错!后来,我本想把生小孩的感受以及我生了小阿尔玛后的情况写下来,因为我整个夏天一直躺在大地上,躺在绿油油的山上,腹中怀着孩子,我感到大地在我身底下移动,沿着太阳的轨道向东转动。我了解大地,我的身体就是大地,我在大地中成长,我躺在绿油油的山坡上,我的孩子在我身体里蠕动。
托德后来搬来了,罗斯博士也搬来了——他是个了不起的外科医生,我都快发疯了,不过我对周围发生的事倒很清楚。当时是早上十一点,正值八月份,天热得要命,我能听见街上行人的脚步声,我听得见送冰人用夹子夹冰块的咔嚓声,孩子们的喊叫声。突然,我听到了户外枝头小鸟的歌声,于是大声慨叹道:“清晨气息多甜美,鸟声阵阵催人醉。”[75]
这就是那时的情形。
那一切真是美极了!上帝,我痛得发疯。你想象不出比那更痛的事了。事后却成了一种强烈、无比的喜悦,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的上身,似乎脱离了你的身体飘浮了起来,而下身却缚在大地上,人们用刀刺你,那种感觉如同波涛在你身上翻滚,你感觉你从那里来,又从那里离去,当它来临时我大喊道:“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
我看见托德和罗斯医生一直在我跟前忙碌着,说来很奇怪,他们的面孔随着痛苦逐渐模糊、消失了。还有托德那双巨大、温柔的手,就像男性大手一样永远慈爱、结实有力,我并不觉得害怕,但是我觉得我快要死了,我肯定我要死了,于是我喊了起来:
“哦,托德!托德!再见了,我就要死了。”
她说:“哦,我亲爱的!我的宝贝!你不会死的!你会好起来的!”
她很爱我,上帝!我那时候很漂亮,我长得娇小而迷人。但是托德和罗斯医生有些古怪,有些可怕,我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他一向很温和。他后来告诉我,他非常担心,但是当时他弯下腰,冲着我大喊:
“用力!你得用力,孩子他妈!你用力不够!你一定更用力,孩子他妈!我们没法帮你生,你知道的!用力!加油,孩子他妈!你的力还不够!”
托德说:“她已经尽力了!”她对他很生气,他们两个人都很担心,因为时间已经很长了。等孩子出生之后,我感到自己好像飘浮在平静的云朵上,徜徉在迷人、起伏的快乐海洋之中。
一点没错!我想讲一讲我的小阿尔玛,那个小不点儿,我想讲一讲那个小家伙说的话。上帝啊,她可是个好玩的孩子!有一天我们正在喝茶,她走到门边,当时我们有客人在,而她只有四岁,我大声对她说:
“哦,阿尔玛,你要去哪里?”
她答道:“我去熄灭,熄灭,短促的烛光。”[76]
上帝!我们简直笑得死去活来,这简直太有意思了。你不觉得那样一个小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很奇怪吗?她简直是脱口而出,我想她听过我们吟诵莎士比亚的句子。后来有一次我和伊迪斯回到家中,发现她正在做功课,她把书全摆在地板上,摆了一圈,而她坐在中间做拼写功课,她发每个字母时都用了很大的力,仿佛在责备那个词似的:
“P-u-a-r-t,quart!P-u-a-r-t,quart!P-u-a-r-t,,quart!”
上帝啊,我们大吃一惊!那个可怜的孩子把q错读成了p,以后她每次读错时我们就会说:“O-u-n-c-e,ounce!”这就像在骂人,只是比骂人稍好一点罢了。
哎呀,那个孩子简直笑死人,你一辈子也没听说过她吃饭时说的话。我们有时候笑得几乎连饭都吃不成了。她说的那些话简直笑死人了。但愿我还记得一些,啊,想起来了!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在谈论乡下的房子,打算给它取个名字,阿尔玛说道:
“我们把爸爸睡的那面叫爸面,妈妈睡的那面叫妈面。”
上帝啊,她简直太聪明了!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的小阿尔玛,她是世上最娇美、最迷人的宝贝了。
哦,是的!我想谈谈犹太人和天主教徒,谈谈一位改了名字的犹太人。
有一个家伙名叫纳撒尼尔·伯克,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吗?他为什么不取一个真正基督徒的名字?比如,蒙特默伦·范·兰丁姆·蒙泰,或者雷金纳德·希拉里·撒尔顿斯顿,或者杰弗逊·林肯·柯立芝,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字?纳撒尼尔·伯克!你能想到吗?他的真名叫内森·伯克维奇,我从小就认识他的家人。
那个家伙真是很厚颜无耻!我讨厌他的行为举止。一天我对她说:“喂,伯克,你应该为自己是一名犹太人而感到自豪才对,要不是犹太人,你现在会是怎样一番处境,我倒想知道,你简直太不像话了。”
他父母都是善良的老人,老头在格兰德大街拥有一家店铺。他留着大胡子,戴着一顶圆顶窄边礼帽,吃饭前会以他们特有的方式洗手。老一代犹太人都有这样一些非常棒的传统,当然,他们都是正统的犹太教徒,我想伯克的所作所为使他们伤透了心。他们之间已不再有什么亲近感了。为了变成一个假冒的基督徒而甘愿放弃优良的传统,难道不可惜吗?
我们是优良的民族,他们讥笑我们嘲弄我们?但我们仍然是优良的民族,你很多次在交易所骂我,把唾沫吐在我的犹太长袍上。爸爸是天主教徒,但是他很友好,他热爱我们热爱的一切,他爱美食,我想他肯定吃不下这种天主教食物,他肯定会离得远远的。
是的,是的,我想说说我早晨去斯坦恩-罗森公司做设计的事儿。罗森先生在宽大的厚地毯上来回走动,上帝啊,他身上的每个毛孔似乎都透出财富、权力和鹅油,店里收拾得非常干净,显得漂亮且宜人。还有格兰街上出售某种东西的大公夫人店,以及那家出售另一种物品的匹卡提提公主店。我要是有那样一个名字,我会改成舒尔茨或别的名字。就连伊迪斯一说起那个名字都会发笑。设想一下,你若是匹卡提提的孩子,别人叫你小匹卡提提时你难道不觉得难受吗?
哎呀,有时候当我在社会新闻栏目里看到他们的名字时就会忍不住笑起来。
纽约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们来自何处?你一读到这些名字,就会觉得肯定是假的,肯定是人们编造出来的:H.斯杜威森特·奥杜勒夫人昨晚在家设宴招待客人,以纪念斯蒂法农·迪·古塔贝利王子和公主。
还有罗森先生,他在自己的店里来回走动,发号施令,欠身和客人们一一握手。他身穿华丽的黑色外套,领带上镶着珍珠。他保养得很好,油光满面,商店里摆满了奢侈品,一切显得如此平静,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他们到处呼唤着伊迪斯的名字,当她出现的时候,显得非常优雅。她告诉我她一天要走十七英里路,有时候一到家里就累得要死,这个可怜虫瘦得就像豆芽。就算有很多客人来家里吃饭,她整个晚上也说不了几个字。上帝,她倒是很聪明。店里离不开她,她比其他任何人都聪明。
夜深深,夜深深,我辗转难眠……(一)
来吧,温柔的睡神,封住我的记忆吧……(二)
来吧,奇妙的睡神,遮住往昔岁月的景象吧……(三)
我们睡着了,奇怪而美丽,我们全都睡着了,奇怪而美丽……(四)
我们在黑暗中弥留,却对死亡一无所知,睡梦中没有死亡……
噢,遗忘岁月的女儿,劳碌和疲倦的女王,神秘死亡和健忘的仁慈仙女,女魔术师和拯救者!万岁!
【第二十七章】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
很多年前,罗森先生只在第五大道的南端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商店。一天傍晚,他和妻子去戏院看戏,他发现观众里有许多自己的熟人,这并不足为奇,因为这部戏的主演是才华横溢的俄国女演员阿拉·纳济莫娃,她是最近来到美国的,她演的这部戏名叫《玩偶之家》。罗森先生在幕间休息时到处和朋友们打招呼,并打量女士们的衣着。他的朋友大多是有文化、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女士们优雅而时髦,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皮肤黝黑,身材高挑,有些不仅长着漂亮,而且颇有异域情调。这些人大都是他儿时的伙伴,同属于狭小而排外的群体,其中有些人看重智慧和创造力甚于看重金钱,但是大多数人对两者都很看重。
罗森先生穿行在这群杰出的人物之中,他步履轻柔但却有力,他看见了琳达姐妹。他总是把她们看作“琳达二姐妹”,尽管姐姐埃斯特已经三十岁了。这位漂亮的妇人嫁给了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杰克的先生,妹妹伊迪斯比埃斯特小五岁,大家伙都喜欢她,说她是个“机灵的姑娘”,尽管她从未说过什么高明的话。她和埃斯特来往很亲密,她为人十分稳重,绝少说话。如果她在晚上的交谈中说出几个字,就已经算得上健谈了。
罗森先生和琳达姐妹很熟,对她们有些敬畏。他本人的地位是通过艰难打拼得来的——他来自埋头苦干的中产阶级犹太家庭,但是他对琳达家族的那种直率和浪漫劲头心怀羡慕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能轻而易举完成十分困难的事,他们挥金如土,赚大钱,然后挥霍掉,再继续赚钱。
他认识这两位姑娘的父亲,乔·琳达。乔以前当过演员,当时名气很大,但是他没到五十岁就死了。罗森清楚地记得他是个英俊的人,年纪轻轻头发就变成了银白,总爱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他和曼斯菲尔德是伙伴,一喝酒就会在院子里热泪盈眶地引用莎士比亚的名句。乔是半个基督教徒,他母亲是个异教徒。罗森先生把他事业的不稳定乃至破产的原因归咎于她的异族血统。罗森记得乔有两个十分要好的天主教牧师朋友:一位是鲁尔克神父,另一位是多兰神父。他们常常看完戏后约乔去怀特家,然后豪饮至午夜。如果神父们第二天早晨要做弥撒,他们就会适可而止。现在,罗森想起乔的次女伊迪斯是在布朗克斯区[77]的一个天主教女修道院接受的教育,他感到有些不安。
罗森还想起了两位姑娘的母亲。她先于丈夫去世,当时孩子们还很小,她是纯粹的犹太人,而且有最优良的血统——父母是荷兰人。她的父亲是律师,在纽约赚了大钱,给他留下了多处房产,但是她比乔更加挥霍无度。如果她想要一条钻石项链,她就会卖掉一套房子,如果她想买一件衣服,她就会卖掉项链,或卖掉其中的一段。令罗森先和痛心疾首的是,他记得她一旦需要钱,就会咬下一颗钻石,然后送到当铺去换钱。想起这些,他就会难过地直摇头。
但是现在,罗森内心充满莫名的激动,他向两位年轻的姑娘走去,快到她们跟前时他喜不自胜地闭上了眼睛。
“你,你,”他低声问埃斯特,声音有些嘶哑,他双手紧握在胸前,颤抖地做出祈祷状,以示敬意:“你在哪里买的这件衣服?”
“你喜欢吗?”她问。
“我亲爱的,简直美极了。”
“嗯,爸爸过去常这么说,”埃斯特说,“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对吗?”
“到我店里来,”他声音嘶哑地低声说,“星期一上午到我店里来吧。”
说完他便走开了。 网与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