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神奇之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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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星期一早上,姐妹俩完全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如从前,当女仆在十点钟来到伊迪斯的房间告诉她罗森先生打来了电话,并要她马上去接电话,这时她才吃惊地想了起来。她起了床,来到埃斯特的房间,那里有电话分机。
“喂?”罗森不满地问道,“你怎么不到我店里来?”
“来干吗啊?”
“来谈我招聘你的事情。”
“我忘了这事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当真呢。”
“我当然是当真的,如果我不当真,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啊?”
“你还想录用我吗?”
“当然,”他大声吼道,“马上来吧。”
伊迪斯穿好衣服前往市中心。
伊迪斯不紧不慢地开始为罗森先生效力了,她现在成了公司的副总裁,还拥有公司的股份。
斯坦恩-罗森伯格公司向住宅区的方向搬了很长一段距离,从格兰德大街搬到了第五大道。在这次成功的搬迁过程中,公司更改了名称。斯坦恩先生去世了,罗森伯格,嗯,罗森伯格先生如今成了罗森先生,他的儿子在牛津读书,女儿喜欢在巴黎生活。
罗森先生如今已经五十五岁了,是一位英俊而强壮的人,长着一副犹太人的面孔,皮肤黝黑,颇有东方人的特点。他改了名字,但却没有花费心思去改变自己的种族和身份。那位去世的搭档索尔·斯坦恩的照片一直挂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方,他长着宽阔的脸庞,嘴角带着微笑,长着油灰色的大鼻子,面带笑容俯视着他。这使人回想起满是痛苦和温情的画面,回想起那位故去友人的尸体停放在裁缝工作台上的情景,而他就坐在他的身旁,也回想起他们一起站在纽约东区的店铺门口邀请行人进来购买大堆首饰的情景,五月温暖的日子似乎变得漫长了许多。
不,他没有忘记朋友,因此他问心无愧。他步履轻柔而有力地走在自己宽敞店铺的华丽地毯上,身穿一条细条纹裤子,一件笔挺的外衣。他弯下腰柔声和顾客交谈,他们都是美国的富豪,但是他没有忘记朋友。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一种靠劳动和智慧获得财富的豪情。因此,罗森先生具有王者气度,这种气度在大多数有钱的犹太人身上都具有,只有少数的有钱基督徒才具备。财富来之不易,但它却是好东西,人人都喜欢财富,人人都想拥有财富,所以,就让那些拥有财富的人享受财富吧!
因此,说犹太人吝啬简直是最大的谎言。他们是世界上最慷慨富足的民族。
罗森先生每年去巴黎两次,住在法兰西岛,他在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和一艘私人游艇,他的妻子是整条船上穿着最得体、最昂贵的女人。夏天的时候,罗森必定要花很多时间在巴黎购买衣服,而他的妻子和孩子则会去多维尔旅游。罗森会在傍晚时分乘飞机和她们会面,然后一家人游泳、跳舞、畅饮鸡尾酒。
另外,罗森把家安在商行里,刚开始时住在格兰德大街那个拥有两个房间的房子里,现在住在第五大道的一幢房子里,他占据了两层楼、十八个房间,今后他要搬进住宅区一幢在建的豪华大厦。他购买了三层楼,共有二十四个房间,房间的视野在整个住宅区是最佳的。基督徒一旦经营商铺赚了钱,或者替别人干活赚了钱,就会尽快从原来的地方搬出来,在哈德逊河上游购买大片土地和房产,聘请英国的园丁和马夫。但是罗森不是这样,他具有古代富格尔家族、卡伯特家族和早期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思想观念。他会住在商铺附近,晚餐佐以众多上品香槟酒。
至于斯坦恩-罗森公司,现已成为美国最时尚、最名贵的商铺之一。它搬迁到豪华的新大厦后,很快就完成了向住宅区转移的旅途。那些社会小说家笔下的众多人物都提起过它:莉塔(或里拉或谢拉)一边走一边想着布鲁斯,她的脑袋很漂亮,头发乌黑,有一双“结实、棕色的手”。她还提到头天晚上,艺术家希拉里“那双斜斜的、颇似东方人的眼睛”看着她,眼神令人不安。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珍妮弗·德拉玛走进了斯坦恩-罗森公司。
伴随着事业上的成功,罗森迈进了人生的富足、鼎盛时期。他原本敦实的身体愈发富态了。他具有王者的风范,当他踏着轻柔而有力的步伐来回踱步时,就像一头赢了奖的良种公牛。优雅的法式商铺围了薄如蝉翼的帘子和轻如烟缕的丝绸,他强健、奢华的身影和这一切相得益彰。精美的织品就像精灵的外衣,剪裁于他华贵的衣着。在斯坦恩-罗森公司购物的贵妇们看到罗森后肯定会感到舒服而神秘,因为他黝黑微笑的脸庞、宽大洁白的牙齿、高大的鼻子、宽而肥厚的鼻孔使他看起来颇像东方的魔术师。他们感觉他只需紧握自己宽大、红润的双手,他的贵态便显露无遗,一队奴隶就会头顶一包包的财宝走进门来。
实际上,他能做到这一点,并且已经做到了,只不过他用的不是黑皮肤的太监,而是更具吸引力的人——穿着具有魔力衣服的苗条、美丽的女郎。他知道,大部分魔力来自伊迪斯·琳达。罗森一提起她的名字,他的声音就染上了一种宗教的神圣感。他把她称作了不起的女人,感到这个称呼也难以完全表达到位。他对琳达姐妹固有的惧怕感愈深了。她们无所不能,而且做任何事都轻而易举。虽然他十分清楚伊迪斯为了开拓生意不知疲倦地工作,但是在他看来,她做的每一件事都十分轻松,就像变魔术一样。而且每个人对伊迪斯都有同样的印象。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更加消瘦,她的沉默与日俱增,吞噬了她。长期的倦怠像微妙的香水驻留在她的身体上,但是她却从不休息。
她不停地工作,一言不发,用双手创作出奇迹和昂贵的产品,为斯坦恩-罗森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富。每一天,店里的每一层楼都能听见人们说起她的名字,她在哪里?她能马上来吗?她来了,一言不发,疲倦、瘦弱、优雅的身体包裹在八百美元的纯黑色外套里。她干瘦的脚踝上绑着一个记步器,她脆弱的手腕上密布着青色的血管,就像鸟儿的筋骨,手腕上戴着一块镶嵌了钻石的手表,做工精良,滴滴答答地记录着时间——这奇怪、哀伤的时间——游走在顶针般大小的完美表壳里。
罗森黝黑的脸庞洋溢着力量和喜悦。他有两个漂亮的孩子。他的妻子很漂亮,而他本人也像获奖的公牛那样潇洒。他们深爱着对方,是的,他已经度过了事业起步时的艰难岁月,如今他向居民区挪动了很远的距离。他步履轻柔,轻柔而有力地在店里转悠着。
他非常、非常快乐。
【第二十八章】四月,四月杪
对他们来说,秋天是亲切的;对他们来说,冬天是漫长的——可是四月,四月末,到处是金黄的收获和歌声。
那一年,春天像魔术,像音乐,像歌曲一样到来了。有一天,空气里弥漫着春天的气息,春天灵气挥之不去的预兆,带着变幻的魅力充满了人们的心,将突如其来的、难以置信的魔力施展于灰色的大街、灰色的人行道,施展于灰色的、密密麻麻的、熙来攘往的无名人潮。春天来临,就像舒缓、遥远的乐声。
春天来临,带着喜悦和欢唱的歌声,带来了黎明时分鸟儿悦耳的鸣叫、振翅高飞的声音。这一天,春天降临在城市的街头,带来了奇怪、突然、青翠的呐喊,带来了它那无言、欢乐、痛苦的敏锐感受。
那年春天,全世界广袤田地里的所有繁荣也赶不上这个城市街道上的欣欣向荣之势。壮美、碧绿田野的呼喊,山峦的歌声,河岸上生机勃勃、再次吐翠的白杉树苗,群芳争艳的花海,桃树、苹果树、李子树、樱桃树——春天的一切歌声和金灿灿的景致,随着四月从大地上蓬勃生长并迸发出的无数、欢快的呐喊声,还有春天花团锦簇的脚步迈过大地时看得见的步履,凡此种种都无法超越那年春天这个城市街道上的一棵孤树无言、激动人心的勃勃生机。
蒙克从那家又黑又小旅馆的小客房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弗韦利大街一幢老宅的宽敞屋子。当他提出此后房租由他承担后,二人为此发生了争执。埃斯特对他的提议表示反对,因为她觉得这个住处是她的,是她先找到的——她只希望他能住在那里,她喜欢他在跟前的感觉,因为这样一来,这间屋子才算得上“他们”共同拥有。但他的态度非常坚决,并声称除非让他承担房租,否则他就不会待在这里,她最终让步了。
此后每天中午,他就会听见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在正午时分,在兴致正浓、心情愉快的普通午时,她就会返回这里,她是这间宽敞、零乱屋子的女主人。
她轻快、细碎的脚步声在门外唤起他心中跃动的欣喜。在中午的亮光中,她的脸犹如一束光芒和一支音乐;她的面容娇小,愉快而温柔,像李子一样娇嫩,像鲜花一样红润;她的脸上洋溢着青春、愉快、健康和欢悦;这种迷人、力量和庄严之美在世上任何地方都无法找到。这张脸他曾吻过上千次,因为它是如此姣好、如此健康、如此光彩照人和妩媚。
她身上处处透出希望和朝气。她那张温柔的面容不停变幻出青春、欢快的神情,像孩子的脸一样迅速、活泼地变幻不定,然而却总隐藏着一种深邃、沉思、忧伤的美,宛若太阳上的阴影一般。
就这样,当他中午听到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时,听到她小巧的指关节轻快地嗒嗒敲门时,听到她的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时,她会带给他有史以来莫大的快慰与喜悦;她的到来就像一声凯旋的呐喊,就像血液里的一支响亮乐曲,就像第一道晨光中的永恒的鸟鸣声。她带来了希望,捎来了好消息。那天早晨她在街上看到的上百种情景和绚烂的风貌,十几件关于生活、工作和生意的讲述,都从她那两片欢快的嘴唇间缓缓而出,她像个孩子似的充满热情,讲个没完。
她进入了他的血管,并通过他肌肉的巨大惯性歌唱、悸动着,他却仍然饱受着睡意的侵扰,直至他跳起身来,抓住她,吞没她,咽下她,感到世上没有他干不了的事情,世上没有他征服不了的东西。她用语言表达出春天所有的欢快音符,这些音符在黄金和宝石般的歌声中富有节奏地颤动着。一切东西——棒棒糖上飘动的小旗子,一个孩子的喊叫,陈旧、用坏了的木板在阳光下发出的气味,春天温暖的街头传来的刺鼻柏油味,人行道上五彩绚烂、翻卷跃动的色彩和光点,市场的气味,水果的、鲜花的、蔬菜和肥沃土地的气味,礼拜六中午一艘大船离开码头时低沉、震动人心的汽笛声——由于生活中有了她,一切被赋予了强度、结构和欢乐的形式。
她从未像哪个春天那样漂亮过,有时候看到她如此光彩照人、如此美丽,他几乎快要发疯了。甚至在他听到中午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以前,他就知道她在那儿了。十二点钟,她开始沉沉睡去;陷入昏昏沉沉、并不踏实的睡眠中。
他对她的到来非常敏感,所以她刚一进屋子,不管他有没有听到一点儿声音,他马上就知道她来了。
当她站在午时强烈的光线中时,她的身上似乎释放出世上所有美好、快乐的活力;她瘦弱的骨架、苗条的身姿、细长的脚裸、丰满的大腿、高耸的乳房、笔挺瘦削的肩膀、朱红的嘴唇、鲜花般的面容,以及她发亮的秀发,透出欢快、青春、高贵之美——她似乎是世上少有的美人,显得娇艳、高雅、华贵。中午时分第一眼瞧见她总会给人带来希望、信心和信念,然后传入他肉体的巨大惯性中,——犹如一股潮水般涨落的无敌力量——他仍然沉浸在具有镇痛作用的昏沉状态。
她会猛地用胳膊搂住他,粗暴地吻他;她会猛地倒在他的小床上,躺在他身旁,调皮、缓慢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凑过她那张愉快、容光焕发的小脸,毫不餍足地接受他的亲吻,让无数次亲吻吞没、粘住她的脸;她像早晨那样清新,像李子那样柔嫩,他觉得自己可以一口把她吞下,永远把她隐藏在自己体内。稍过片刻,她会站起身来,手脚麻利地开始为他准备饭菜。
世上再没有什么景象比一位美丽女子为她心爱的男子做饭更具吸引力的了。埃斯特脸色红润而娇艳,她像举行宗教仪式那样热切、虔诚地弯着腰,专注地为他做饭,这个景象足以令他发疯,饱受爱情和渴望的折磨。
在这样的时刻,他无法克制自己。他会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他会在脸上涂上肥皂准备刮脸,刮过一侧后又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嘴里哼着歌,喉咙里发出怪声,茫然地盯着窗外那只沿着栅栏爬行的猫儿;他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念上一行或一页,有时候会为正在做饭的她朗读一节诗,然后就不管那本书了,他会把它扔在小床上或者地板上,直至地板上铺满书籍。然后,他会在小床边上坐上几分钟,愚蠢、茫然地盯着前方,手里拿着一只袜子。接着他又会跳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大声喊叫、歌唱着,浑身涌出一股无法表达的冲动和力量,最后会爆发出一阵狂野、欢快的山羊叫声。
他会时不时地走到厨房的门口,她正站在厨房的炉灶旁。他站在那里把令人发狂的香气吸入肺中。接着他又在房间里快速踱起步来,直到不能自抑。看着她俯着身子,热切、专注地为爱人准备饭菜,看着她自信、灵巧的动作,看着她丰满、迷人的身姿——这一切在她身上立刻微妙、丰富地体现出来,再加上美味食物的浓烈香味,他的内心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柔情和欲望。
与此同时,窗外那只猫正摇晃着身子、冷酷地迈着大步沿后院的围栏走着。 网与石(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