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流亡和发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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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珀维斯夫人说,带着一种高度赞许的语气,“啊!‘他’会!到他必须结婚的时候,‘他’会下定决心的。但是以前决不会!‘他’不会陷进去的,‘他’才不会呢!等‘他’觉得时机成熟的时候,‘他’会那么做的。”
“是的,珀维斯夫人,但是什么时候才算时机成熟呢?”
“唉,”她说:“不管怎么说,他有父亲,对不对?他的父亲已经不再年轻了,对不对?”她沉默了片刻,机智圆滑地想让听者明白她的推理,“所以,先生,”她非常平静地总结说,“我的意思是说,先生,时机会到来的,先生,不是吗?”
“是吗,珀维斯夫人,”乔治坚持已见,“但是时机会来吗?我的意思是,你敢肯定吗?你知道,你听到了各种事情……甚至连我这样的陌生人都听说了。一方面,你听到他并不是很想那么做;另一方面,他当然还有弟弟,对不对?”
“哦,‘他’!”珀维斯夫人说,她暂时沉默了一会儿,但是她整个大脑只能找到那个表达痛苦和充满敌意的词,再也没有什么比她说出那个代词“他”更具有贬义了。
“是吗,”乔治有些残忍地坚持已见,“但是,毕竟他也是那样希望的,不是吗?”
“没错。”珀维斯夫人严肃地说。
“他已经结婚了,是不是?”
“没错。”珀维斯夫人说,神情比先前更加严肃了。
“他有孩子,是不是?”
“没错,‘他’有孩子。”珀维斯夫人的语气显得更温柔了。事实上,她的脸上不仅闪耀着温柔的光芒,而且随着她的谈话,脸色也变得更加冷峻了,“但‘他’不会的!”她因偶像的支配地位受到威胁而深感不安。她的嘴唇开始颤抖起来,接着摇了摇头,灵活而快速地否定说:“‘他’不会的。”她沉默了更长一段时间,好像内心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这是一种斗争,介于想说话和矜持性格产生的冷静之间。然后她大声地喊道:“我告诉你,先生,我从来就不喜欢‘他’的样子!从不喜欢!”她再次痉挛似的摇了摇头;然后,她带着向人倾诉的语调,轻声说:“我不喜欢他脸上的那股狡猾劲儿!‘他’是个狡猾的人,‘他’的确很狡猾,‘他’骗不了我!”这时候她面容通红,好像人们在做出最终的评价,且不容更改主意时那样点着头,“我的观点就是这样,你要是想了解的话,先生!对‘他’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而‘她’,‘她’!她是不会喜欢这一点的,对不对?你别笑,她是不会喜欢的!”她突然笑了起来,这是愤怒女人发出的痛苦假笑,“‘她’是不会喜欢的!唉,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从她的身上就能看出来!但是他们会面临很多东西,”她一本正经地说,“我们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又坚决地摇了摇头,“人们都清楚,他们是欺骗不了的。因此,就让他们去面对一切吧!”
“难道你不觉得他们会……”
“他们!”珀维斯强有力地说,“他们!100万年都不会,先生!从来都不会!从来都不会!……‘他’,”她的声音很快变成一种相当确信的呼喊。“……‘他’是个特别的人!‘他’历来都是个特别的人!时机一旦到来,‘他’……‘他’就会成为国王的!”
怀着对主人死心塌地、毫不怀疑的忠诚,珀维斯夫人就像一只高大、温柔的狗。事实上,她的全部生活就跟动物一样。她曾经热衷于每一种野蛮的创造物,当她在街上看到狗或马的时候,首先注意到的似乎是动物,然后才是动物的主人。她通过狗逐渐认识了艾伯里大街上的所有人。有一天乔治向她询问一位多次在大街上碰到、长着敏锐的鹰脸、相貌奇特的老先生,珀维斯夫人马上作出了回答,流露出满意的神色:“啊,没错。‘他’就是住在27号的淘气蛋。啊,‘他’也是个淘气蛋。”她大声说着,一边摇着头,深情地笑着:“‘他’是个头发蓬乱、高大的家伙,你知道,他走路的时候经常摇晃着肩膀,好像黄油在他的嘴里没法融解似的。‘他’是个淘气蛋。”
此刻乔治有些迷惑不解,于是便问她究竟说的是人还是狗。
“哦,狗啊,”珀维斯夫人大声说,“狗!一条高大的苏格兰牧羊犬,就是你说的那位绅士的狗。我想那个人可能是个学者,也可能是个作家或者教授。他曾在剑桥工作过,现在已经退休了,住在27号。”
还有一次,某一天他朝窗户望去,在豌豆汤一般的细雨中,乔治看见一个长相惊艳的姑娘从前面经过,于是赶快唤来了珀维斯夫人,一边指着那个姑娘一边兴奋地问:“她是谁?你认识她吗?她是不是住在这条街上?”
“我不太清楚,先生,”珀维斯夫人回答,显得很迷惑,“好像以前见过她,但不太确定。不过我会留意的,然后再告诉您她的住处。”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珀维斯夫人购物回来后,脸上流露着满意的笑容,她发现了新闻。“啊,”她说,“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我把那个姑娘的情况搞清楚了。”
“哪个姑娘?”他抬起头来,吃了一惊。
“就是前几天你向我打听过的那个姑娘啊,”珀维斯夫人说,“就是你指给我看的那个。”
“哦,对了,”他边说边开始起床,“她的情况怎么样?你认为她就住在这个街上吗?”
“当然了,”珀维斯夫人说,“我见过她上百次。前几天我本来能认出她的,只不过她没有带‘他’。”
“‘他’是谁?”
“哎呀,就是46号的那个淘气蛋啊。她就住在那儿。”
“到底谁是谁啊,珀维斯夫人?”
“哎呀,当然是那个伟大的丹麦人了。你一定见过‘他’的。‘他’是个设得兰矮种马,”她笑了起来,“‘他’经常跟着她。只是前天她没有带‘他’,所以我没有认出她。”她得意地大声说着,“但是今天,他们一起出去散步的时候,被我看见了……于是我就认出她来了。他们住在46号,那个淘气蛋……”这时候她满怀感情地大笑起来,“……啊,多棒的一个淘气蛋啊!哦,老朋友,你是知道的。‘他’又高又壮。有时候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怎么养‘他’的,他们得找个大房子让‘他’住才行。”
几乎整整一个上午,她都一直待在外面,等她从附近办完杂事返回的时候,脸上往往因看到某个新“淘气蛋”(狗或马之类的)而流露出兴奋的神色。人们如果冷漠地对待某个动物,她就会气得满脸通红。她也会因为某匹马被紧紧地套上笼头而气愤不已:
“我跟他谈了我的看法,”一谈起那个司机,她就开始大声说起来,“我告诉他,他要是那样对待动物就不配做它的主人。要是附近有巡警,我就会要求他们把他给抓起来,我一定会那么做的。我也是那么对他说的。太令人震惊了。像他那样折磨可怜、无助动物的人是不会知道其中的痛苦的。让我们在他们的嘴上套上笼头!让他们戴着口套仰着头走一圈!啊,”她语气严肃,好像这种想法给她带来了某种残忍的快感,“这会让他们吸取教训的!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明白,对不对?”
她对动物的这种过分关心几乎到了令人不安、很不健康的程度。乔治仔细地观察着珀维斯夫人同人类的关系,他发现她对人类的苦难一点儿都不觉得激动和不安。她对自己的贫困处境逆来顺受。她似乎觉得穷人就在我们中间,对自己的贫困处境习以为常,因此也就无须自寻烦恼了,像她这种可怜人尤其如此。在她的思想深处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这回事。对她来说,穷人的苦难就像伦敦的大雾一样既自然又不可避免。思考这些东西只会让自己生气,只会浪费自己诚实的情感。
因此,每天上午她回来时,往往都会因为某只狗或者马受到虐待而义愤填膺。有时候乔治会倾听她尖声、简短、且不动声色地讲述某个肮脏、处于半饥饿状态、半赤裸的男孩的事情,那个男孩经常为某个酒店送啤酒。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像狄更斯作品的主人公,是那种贫困生活的活标本。更糟的是,他的境遇在英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悲惨。最恐怖的地方莫过于在英国,这种人陷入了悲惨的境地,被与生俱来的不幸吞没,永远不会有什么转机,他们也从来不清楚能不能摆脱这种境地。
这就是那个可怜男孩的状况。他是一个小人物……小矮人和侏儒的种族。伦敦的那个冬天突然而可怕地让乔治明白了这一切。在英格兰,他发现事实上存在两种秩序,它们互不相关,几乎不属于同一个物种所有。这就是大人物和小人物。
所有的大人物一个个面色红润、健康、警惕性高。他们的外表告诉人们他们不愁吃喝。他们的身体好,看起来就像人类群体中的公牛一般。在伦敦的大街上,人们可以见到这些自豪而结实的男男女女,衣着华丽且保养良好。人们会发现他们神情茫然而冷静,就像受过良好教养的牛群一样。他们就是英国的主人。而在这个群体之中,那些保护、服侍他们的人则属于他们自己的群体,是另一个了不起的物种……比如,魁梧的保安,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站得笔挺,脸上同样带着自信,这表明他们虽然不是英国的主人,但至少也是主人们的代理者和工具。
但是如果在英格兰待上一段时间以后,人们会在某一天突然发现这种小人物。这是一个犹如侏儒般身材矮小的种族,好像他们在地上挖了洞,并在地下生活了几个世纪似的。他们一个个面色苍白、身材矮小而消瘦。他们脸上的某些东西、饱经风霜的躯体不仅把他们的地下生活表现了出来,而且也表明他们的父母亲、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几代人都同样忍饥挨饿、缺少阳光,犹如侏儒一般生活在幽深、黑暗的地底下。
一开始,人们很难注意到他们。但是总有一天,当这些小人物慢慢涌到地球表面时,人们才第一次看见他们。乔治就是这样发现他们的,这可是个令人震惊的发现。突然意识到在自己生活在这个国度里,他只看见了一小部分,但却认为这就是全部,这一切似乎跟可怕的魔术一样。但这决不是说小人物的数量少。人们一旦发现了他们,就会发现几乎全部居民都是这种人。他们的数量远远大于大人物的数量,比例达到十比一。在他发现他们以后,才感到英格兰已经不再是昔日心目中的英格兰了。如果把这些小人物不考虑在内,那么从今以后他读到、听到的所有关于这个国家的东西对他来说都会没有任何意义。
那个给酒店送酒的不幸孩子便是其中的一个小人物。他身上发生的一切都雄辩地表明,自从他降临到这个贫困、无助的世界以后,身材一直非常矮小且发育不良。他从来没有足够的食物,没有足够的衣服,没有地方栖身、抵挡寒冷侵入骨髓。事实上,倒不是说他的身体已经残疾,而只是因为他的身体似乎已经被榨干了,就像老年人那样。尽管他也有过青春年华,现在他可能只有十五六岁,然而,他的外貌却是一副成年人的模样,他饥饿的身体早就放弃了不平等的抗争,不再生长了。一想到此,人们难免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穿着油腻、破旧的小外套,纽扣系得紧紧的,擦掉皮的手腕与一双大而粗糙、因工作而发红的手很不雅观地从衣袖筒里伸了出来。他那条跟香肠皮一样紧绷的长裤,同样油腻而破旧,好像短了几英寸似的。他那双又旧又破的鞋子大了几码,饱受折磨的面容表明他一定在无情的伦敦街头,踩过每一颗卵石的边缘。他头戴一顶无形的破帽子,这样他的装束就完整了。由于帽子太大,戴在头上显得松松垮垮的,而且还遮住了他的半个脑袋以及耳朵。
从他的面部表情来看,他似乎什么也不知道。他是如此肮脏。人们看见他满是污垢的身体既无生气又散发着混沌的苍白。奇怪的是,他的整个面部既模糊又迟钝,就像从油模中匆忙、粗糙地制出来的一样。他的鼻子又宽又扁,大头向上翘起,露出巨大、醒目的鼻孔来。他的嘴唇又厚又呆板,好像用钝器压在脸上的一样。他的眼睛黯淡而无神。
这个怪诞的小生命甚至操着不同的语言。虽然带着伦敦味儿,但并不是那种尖而发脆的伦敦腔。这是一种浑厚且鼻音较重的方言。由于发音模糊,他小声说话的时候简直就听不清什么了。乔治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珀维斯夫人能听懂,但是就连她也坦言有时候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在啤酒箱的重压下他一路摇摇晃晃地走进房子,这时候乔治就能听见她责骂他的声音:“这儿,走路要小心点,好不好?尽量别让那些瓶子发出响声!进来之前为什么不把你鞋子上泥巴擦干净呢?上楼梯时可别像匹马一样……哦,”她绝望地大声叫起来,一边转身看着乔治,“他是我见过的最笨拙的一个……你怎么连脸都不洗呀?”她尖刻的舌头再次向那个孩子发威,“你都老大不小了,成天顶着一张脏兮兮的脸到处乱跑,真不感到害臊!”
“说得没错,”他满脸不高兴地说,“顶着脏脸乱跑。如果你像我这样成天到处跑,你会洗脸吗,呃?”然后,他仍然气愤地自言自语着,一边沉重地走下楼梯,然后走远了。乔治站在前窗看着他费力地朝街道那头他效力的酒店走去。
这家酒店很小,但由于附近是时尚场所,所以也笼罩着一种柔和、豪华、安静、优雅的氛围。这里虽然有某些破旧,但是比起英格兰其他同类豪华酒店还是要稍好一点。这个地方好像笼罩在一层薄暮之中,带着一丝岁月的沧桑,夹杂着某种难以名状却令人兴奋的淡淡煤烟味。在各种气味之外,弥漫着柜台、货架和地板的木头气味,萦绕着陈年葡萄酒和精纯提炼上等酒的清香。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2册)(无处还乡+上帝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