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返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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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和旅客都会面临不同的处境:穷人的面孔都和所有新泽西人一样冷峻而无神;有的人衣着破烂、长相难看,手中提着装有领带、硬领和衬衫的便宜手提箱。他们的表情如同从飞驰的火车上掉进刚刚发展起来的小镇的脏灰堆里一样,或者就像陷进对某些尚未得到的财富无限的渴望中一样;有衣衫褴褛的无业游民;富有、老到、精于世故的人们曾坐过无数次昂贵的火车与轮船,他们往往走得很远,去过很多地方,所以大都不会向窗外眺望;那些首次从乡下来到城里看望孩子们的人们,会用鸟儿或动物一样敏感的眼睛不停地观察着、怀疑着周围的一切,露出警觉、怀疑、恐惧的神色。有些人什么都见过了,也有些人什么都没见识过;有些人神情疲倦、阴郁、脾气暴躁,也有些人连笑带喊,他们因旅行的刺激而欢呼雀跃;有些人推啊挤啊,而有些人则安静地站在那儿,静静地看着、等待着;有些人脸上显出愉快、优越的神色,而有些人则满面怒容、气势汹汹。年轻人、老年人、有钱人、穷人、犹太人、绅士、黑人、意大利人、希腊人、美国人……所有的人都在这个车站上。当他们步调一致地聚集在这里、低声轻语的时候,他们原本各不相同的命运突然间变得协调一致了。
乔治的卧铺票位于K19次列车。与其他任何一列普式快车一样,这列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但对于乔治,它却意义非凡。因为每天K19次列车的两个终点都与美洲大陆相连——利比亚山那个诞生自己的伟大城市和小小的镇子,距离这里有800英里远。每天下午1:35,火车从纽约出发,并于次日上午11:20到达利比亚山。
当他走进普式快车的时候,马上就从刚才车站上人们的一般特性中转移到了熟悉的家乡。人们可能会离开故乡许多年,见不到一张熟悉的脸孔;人们可能会行遍天南海北;人们可能会从小时候起就使用过曼德拉草药,或者听过美人鱼的歌唱,或者知道仙女们唱歌的歌词与音乐;人们可能会在曼哈顿的高楼大厦间生活、工作许多年,直到有那么一天,他对故乡的记忆变得如同梦境一般模糊不清……但是,就在乔治踏进K19次列车车厢的时候,这一切重又返回来了,他的双脚踩在大地之上,已经回家了。
这一切似乎不可思议,最美妙、最神秘之处在于:每逢一天的1:35人们都会来到这一约定的地点。当人们穿过嗡嗡作响的大街,来到这个巨大车站的入口,穿过熙来攘往的人群,穿过拥挤、历经岁月洗礼的车站裙楼,接着下了陡梯,钻入隧道深处。在这蜂窝状的世界里,人们待在某个适当的地方等待着什么。从外观来看,这节车厢与其他神情冷漠的同类物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
搬运工面带笑容,手里提着袋子,欢快地冲他打着招呼:“喂,韦伯先生!很高兴见到你,你是去看望你的亲戚吗?”
当他们一路穿过绿色通道,走到自己座位旁边的时候,乔治告诉那位搬运工他正欲往家乡奔赴姨妈之丧。那位黑人的微笑一下子便消失了,他的脸上浮现出深沉的肃穆与崇敬。
“韦伯先生,这事让我很难过,”他一边摇头一边说,“是的,先生,这事令我非常难过。”
在说这一席话之前,从后座上传来另一个问候的声音,而乔治不用回头便知道是谁了。此人正是托格瑞的索尔·伊撒克斯。乔治知道他此行是前往城里购物的,他一年要外出4次进行这种朝拜活动。不知何故,敏感的商业知识使这位年轻人显得既热情又大方,他长着鹰钩鼻子,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打着艳丽的领带,甚至连整洁、时尚的淡灰色西装也显得热情大方。索尔是远近闻名的“时尚公子”。
乔治朝四周看了看,看有没有别的熟人。没错,那位身材高大、瘦弱、冷淡、沙灰色皮肤的人便是银行家贾维斯·里格斯,在他对面的座位上有两位当地的要人,他们正交谈着什么。他认出了那位身材圆胖、脾气不好的镇长,他的名字叫巴克斯特·肯尼迪;而在他身子另一侧,是满面红光的巴·奥·弗兰克先生,他懒洋洋地伸展着四肢坐在那里,粗肥的小腿伸向过道,他的脑袋顶部光秃秃的、黑色的头发耷在座位顶部。他讲话的时候,松弛的下颌便会垂下来。此人掌控着利比亚山地区的政治,由于他从没有错过坎普贝利特教堂举行的祈祷仪式,被人们称为“牧师”。他们热情而高声地谈论着什么,乔治只能听到零星的只言片语。
“市场街——哦,随时都可以把市场街转让给我!”
“盖·鲁迪要价2000块,他也会同意的。2500,少一个子儿都不行,我不卖。”
“你记着我说的话,等不到明年底就会涨到3000!而且这还没有结束!这只是开始!”
难道他们谈论的是利比亚山吗?听起来与他以前所了解的那个沉睡的山区小镇一点都不同。他从座位上站起身,朝那几个人走了过去。
“嗨,你好,韦伯!你好啊,小子!”弗兰克牧师歪着脸,露出奉承的微笑和黄色的大板牙来,“很高兴见到你啊。你还好吗,小子?”
乔治与他们一一握了手,然后在旁边坐了片刻。
“我进车厢的时候听见你和搬运工在说话,”镇长说道,他疲惫的脸上透出严肃和怜悯的神情,“对不起,小子,我并不知道这件事,我们离开家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这件事是突然发生的……是的,是的,当然了。你姨妈年纪很大了。这种事谁都会预料到的。她是一个好女人,一个好女人。你因为这样的伤心事返回家乡,真有些遗憾。”
话音一结束,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其他人好像都希望他能理解镇长的这一番话同样也表达了他们的情感。在对死者表达完崇敬之情后,贾维斯·里格斯深情地说:“你应该在家里多等一段日子,韦伯。你可能不了解这个镇子了。现在那里的发展势头很好。嗨,前天迈克·朱迪逊花30万块钱买下了德瑞波布劳克。当然,那是一幢脏兮兮的大楼。他主要是为了买地,每英尺5000块。这在利比亚山地区来说,是个很高的价钱了,你说呢?利维斯地产公司已经收购了帕克山下帕克大街的全部地皮。全镇都在这么干。不出一年,利比亚山就会成为全国最大、最漂亮的城市了。你要记住我的话!”
“没错,”弗兰克牧师使劲点着头,心领神会,“我听说他们一直试图购买你叔叔位于南大街的那块房产,地点位于广场的一个角落里。有个财团想要把那家五金商店拆掉,然后再建一个大酒店。你叔叔不想卖,他是个精明人。”
乔治返回自己的座位,感到既困惑又迷惘。几年来,这是他第一次回家乡,他想要见到记忆里的镇子。显然,他会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呢?他无法想象。这令他的思绪难以平静,就像人们意识到自己非常熟悉的某个东西突然随时间而发生变化时产生的触动一样。
列车像飞弹一样穿过哈德森河底的隧道,在9月的某个下午突然出现在刺目的阳光下。此刻列车正急驰在荒凉的新泽西州草原上。乔治坐在窗边,远望着燃烧着的垃圾场、沼泽地、发黑的工厂,看着它们快速滑过,他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棒的事就要算乘坐火车了。这种感觉同站在铁路旁边观察火车飞驰而过完全不同。对于每一个身在火车之外的人,飞奔的列车就像一道霹雳,一柱咝咝作响的气流,一节模糊的闪光车厢,一堵呼啸而过、尖声鸣叫、高声哀号继而消失在远方的运动之墙,人人都在运动,但却素不相识。突然间,观察者会感觉到美国的广袤和荒凉,在穿越美洲大陆的时候,当那些小小的物体被抛在身后,他也会产生一种虚无的感受。
但是,如果当他坐在车厢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列车本身就是一件奇妙的工艺品。与它相关的一切都雄辩地传达了旅行者的目的与方向。当火车靠近河流的时候,旅客会感到它一直在刹车,他们也知道那只戴着手套的、灵巧的手正在使劲扼着它的阀门。那种男子汉气概与掌控欲在火车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而其他每个人,都是那么地真实!有人看见那位黑人搬运工露出的洁白牙齿和肥大脖颈,也有人热情地与之交朋友;有的人犀利的目光紧盯着每一个漂亮的姑娘,心儿怦怦直跳;有的人怀着极大的热情仔细观察着别的旅客,觉得他们永远都是自己的熟人。大多数旅客都会在早晨清醒过来;有些人会在夜色中安静下来、在如雷的鼾声中平静地睡去;可是现在,他们全部身在普式车厢里,和这节车厢有了一种特别的亲近——这是他们临时的公共家园。
两个旅行推销员已经利用在吸烟室里吸烟的机会变成了熟人,他们很快就找到了同行间的那种强烈的兄弟情谊。一会儿工夫,他们便对整个美洲大陆进行了一番规划,对此,他们就像熟悉自家的后院一样。他们谈论去年7月在圣保罗碰见了某某人。
“你猜一个星期前我在丹佛的布朗酒店出来时碰到了谁?”
“你不会是碰到老乔了吧,我多年都没见到过他了。”
“还有吉姆·维特一家人……他们已经把他调到了亚特兰大的办事处!”
“你打算去新奥尔良吗?”
“不,我这趟就把事办妥,我5月去过那儿。”
这种对话很快就让他们熟悉起来。人们很快、很自然地同别人的生活融在一起,然后一起以60英里的速度在大地上整夜飞奔,每个人都是广袤大地的成员。
或许,这就是我们在美国所面对的古怪的、难以挥去的悖论……这点只有在运动中才能肯定。不管怎样,对年轻的乔治·韦伯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只有身在火车上,他才能真正明确自己将前往何方。只有当他感到他正前往家乡的时候才会产生那种感觉。也只有回到家乡后,他心中无家可归的感觉才会真正开始。
在车厢的尽头有一个人站起身来,然后退回过道,朝洗手间方向走去。他走路的时候,腿部有点微跛,手里拄着拐杖,另一只空闲的手抓着座位的靠背,以在颠簸的火车中平衡身体。乔治坐在那里凝视着窗外,当那人与他的位置齐平时,突然停了下来。一个有力、音色优美、温暖、轻松、嘲弄、无畏、不曾改变的声音传来了……和14岁时一模一样:“嗨,我被跟踪了!嘿,你在这儿,猴子!你要去哪儿?”
一听到他以前的绰号,乔治马上抬起头来。那人原来是内布拉斯加·克兰。他那张长着雀斑、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带着一成不变的幽默与亲切,他那双切罗基人的黑眼睛透出一贯的直率与无畏。他伸出褐色的大手,两人紧紧地握了握手。在这一瞬间,好像回到了某个可靠而友好的地方。他们并肩坐在一起,谈论那些时空无法改变、无法分离的熟人。
自从他第一次离开利比亚山去上大学以来,乔治在这么多年里只见过内布拉斯加·克兰一次,但并没有失去他的音信。没有人会失去内布拉斯加·克兰的音信。当年,那位身材瘦长、无畏的切罗基小伙的肩头常常扛着一个棒球拍,然后来到山下的劳克斯大街,这位醉眼蒙眬的外场手的手套从髋部口袋伸了出来,似乎在预示着他更加美好的未来,因为内布拉斯加已经成了职业棒球球员,并进入了大联盟,他的名字每天都会醒目地出现在当天的报纸上。
那次他之所以能见到内布拉斯加,报纸帮了大忙。时间是1925年的8月,乔治刚结束首次海外之旅返回纽约。事实上,那天午夜稍前一点,他坐在恰尔兹饭馆里,吃着热气腾腾的小麦饼,喝着咖啡,读着一份刚刚出版的《哈洛尔德论坛报》,这时一则标题映入眼帘:“克兰再一次成功地完成了本垒打”。他仔仔细细地读了有关那场比赛的介绍,心中有一种想要见到内布拉斯加的强烈愿望,他想再度唤回自己血液里流淌的那种美国式真诚。冲动之余,他决定打电话给内布拉斯加。果然,他从电话簿中找到了他的名字,其住址位于纽约的布朗克斯。他拨通了电话,开始等待起来。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子,最初对方并没听出是他。
“喂……喂……是克兰先生吗……是你吗,布拉斯?”
“喂,”由于山里人同陌生人讲话时总显得既谨慎又怀疑,所以内布拉斯加的声音有些犹豫、缓慢且不够友好,“你是谁?喂……是你吗,猴儿?”猛然间,他一下子听出了他,“嗨,我被跟踪了!”他叫道。他的语气既高兴又震惊,这时开始友好地问候起来。他几乎像山里人打电话时那样高声喊叫起来,他的声音饱满、浑厚、粗犷,有点让人莫名其妙,好像他是在某个凉风习习的日子,当秋风掠过树木时,冲一位站在对面山峰上的人大喊一样,“你从哪里来?小子,你他妈的还好吗?”乔治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又开始喊了起来,“这么长时间你到底在干什么啊?”
“我一直在欧洲,今天早晨刚回来。”
“嗯,我被跟踪了!”他依然带着震惊、高兴、友好的口气,“我什么时候能过来看看你?明天怎么样?我给你安排住处。我想一下,”他又快速说道,“如果你能坚持到比赛结束,我带你上我家见见我老婆和孩子,好不好?”
他们约定好了。乔治前去看比赛,看到内布拉斯加赢得了另一场主场比赛,但最好的记忆却是比赛之后的。等球员们淋浴完毕穿戴整齐后,他们两个朋友便离开了球场。他们一出门,等候在门前的一大群年轻男孩就把他们围了起来。他们都是些深色皮肤、深色眼睛、黑色头发的淘气鬼。他们就像从纽约糟糕的人行道上突然跳起来的龙种。但奇怪的是,在他们坚毅的脸上、沙哑的声音里仍然保留着孩子们的天真与信任。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2册)(无处还乡+上帝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