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3册)(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河流+网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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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那时的情形。

  那一切真是美极了!上帝,我痛得发疯。你想象不出比那更痛的事了。事后却成了一种强烈、无比的喜悦,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的上身,似乎脱离了你的身体飘浮了起来,而下身却缚在大地上,人们用刀刺你,那种感觉如同波涛在你身上翻滚,你感觉你从那里来,又从那里离去,当它来临时我大喊道:

  “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

  我看见托德和罗斯医生一直在我跟前忙碌着,说来很奇怪,他们的面孔随着痛苦逐渐模糊、消失了。还有托德那双巨大、温柔的手,就像男性大手一样永远慈爱、结实有力,我并不觉得害怕,但是我觉得我快要死了,我肯定我要死了,于是我喊了起来:

  “哦,托德!托德!再见了,我就要死了。”

  她说:“哦,我亲爱的!我的宝贝!你不会死的!你会好起来的!”

  她很爱我,上帝!我那时候很漂亮,我长得娇小而迷人。但是托德和罗斯医生有些古怪,有些可怕,我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他一向很温和。他后来告诉我,他非常担心,但是当时他弯下腰,冲着我大喊:

  “用力!你得用力,孩子他妈!你用力不够!你一定更用力,孩子他妈!我们没法帮你生,你知道的!用力!加油,孩子他妈!你的力还不够!”

  托德说:“她已经尽力了!”她对他很生气,他们两个人都很担心,因为时间已经很长了。等孩子出生之后,我感到自己好像飘浮在平静的云朵上,徜徉在迷人、起伏的快乐海洋之中。

  一点没错!我想讲一讲我的小阿尔玛,那个小不点儿,我想讲一讲那个小家伙说的话。上帝啊,她可是个好玩的孩子!有一天我们正在喝茶,她走到门边,当时我们有客人在,而她只有四岁,我大声对她说:

  “哦,阿尔玛,你要去哪里?”

  她答道:“我去熄灭,熄灭,短促的烛光。”[76]

  上帝!我们简直笑得死去活来,这简直太有意思了。你不觉得那样一个小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很奇怪吗?她简直是脱口而出,我想她听过我们吟诵莎士比亚的句子。后来有一次我和伊迪斯回到家中,发现她正在做功课,她把书全摆在地板上,摆了一圈,而她坐在中间做拼写功课,她发每个字母时都用了很大的力,仿佛在责备那个词似的:

  “P-u-a-r-t,quart!P-u-a-r-t,quart!P-u-a-r-t,quart!”

  上帝啊,我们大吃一惊!那个可怜的孩子把q错读成了p,以后她每次读错时我们就会说:“O-u-n-c-e,ounce!”这就像在骂人,只是比骂人稍好一点罢了。

  哎呀,那个孩子简直笑死人,你一辈子也没听说过她吃饭时说的话。我们有时候笑得几乎连饭都吃不成了。她说的那些话简直笑死人了。但愿我还记得一些,啊,想起来了!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在谈论乡下的房子,打算给它取个名字,阿尔玛说道:

  “我们把爸爸睡的那面叫爸面,妈妈睡的那面叫妈面。”

  上帝啊,她简直太聪明了!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的小阿尔玛,她是世上最娇美、最迷人的宝贝了。

  哦,是的!我想谈谈犹太人和天主教徒,谈谈一位改了名字的犹太人。有一个家伙名叫纳撒尼尔·伯克,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吗?他为什么不取一个真正基督徒的名字?比如,蒙特默伦·范·兰丁姆·蒙泰,或者雷金纳德·希拉里·撒尔顿斯顿,或者杰弗逊·林肯·柯立芝,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字?纳撒尼尔·伯克!你能想到吗?他的真名叫内森·伯克维奇,我从小就认识他的家人。

  那个家伙真是很厚颜无耻!我讨厌他的行为举止。一天我对她说:“喂,伯克,你应该为自己是一名犹太人而感到自豪才对,要不是犹太人,你现在会是怎样一番处境,我倒想知道,你简直太不像话了。”

  他父母都是善良的老人,老头在格兰德大街拥有一家店铺。他留着大胡子,戴着一顶圆顶窄边礼帽,吃饭前会以他们特有的方式洗手。老一代犹太人都有这样一些非常棒的传统,当然,他们都是正统的犹太教徒,我想伯克的所作所为使他们伤透了心。他们之间已不再有什么亲近感了。为了变成一个假冒的基督徒而甘愿放弃优良的传统,难道不可惜吗?

  我们是优良的民族,他们讥笑我们嘲弄我们?但我们仍然是优良的民族,你很多次在交易所骂我,把唾沫吐在我的犹太长袍上。爸爸是天主教徒,但是他很友好,他热爱我们热爱的一切,他爱美食,我想他肯定吃不下这种天主教食物,他肯定会离得远远的。

  是的,是的,我想说说我早晨去斯坦恩-罗森公司做设计的事儿。罗森先生在宽大的厚地毯上来回走动,上帝啊,他身上的每个毛孔似乎都透出财富、权力和鹅油,店里收拾得非常干净,显得漂亮且宜人。还有格兰街上出售某种东西的大公夫人店,以及那家出售另一种物品的匹卡提提公主店。我要是有那样一个名字,我会改成舒尔茨或别的名字。就连伊迪斯一说起那个名字都会发笑。设想一下,你若是匹卡提提的孩子,别人叫你小匹卡提提时你难道不觉得难受吗?

  哎呀,有时候当我在社会新闻栏目里看到他们的名字时就会忍不住笑起来。纽约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们来自何处?你一读到这些名字,就会觉得肯定是假的,肯定是人们编造出来的:H.斯杜威森特·奥杜勒夫人昨晚在家设宴招待客人,以纪念斯蒂法农·迪·古塔贝利王子和公主。

  还有罗森先生,他在自己的店里来回走动,发号施令,欠身和客人们一一握手。他身穿华丽的黑色外套,领带上镶着珍珠。他保养得很好,油光满面,商店里摆满了奢侈品,一切显得如此平静,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他们到处呼唤着伊迪斯的名字,当她出现的时候,显得非常优雅。她告诉我她一天要走十七英里路,有时候一到家里就累得要死,这个可怜虫瘦得就像豆芽。就算有很多客人来家里吃饭,她整个晚上也说不了几个字。上帝,她倒是很聪明。店里离不开她,她比其他任何人都聪明。

  夜深深,夜深深,我辗转难眠……(一)

  来吧,温柔的睡神,封住我的记忆吧……(二)

  来吧,奇妙的睡神,遮住往昔岁月的景象吧……(三)

  我们睡着了,奇怪而美丽,我们全都睡着了,奇怪而美丽……(四)

  我们在黑暗中弥留,却对死亡一无所知,睡梦中没有死亡……

  噢,遗忘岁月的女儿,劳碌和疲倦的女王,神秘死亡和健忘的仁慈仙女,女魔术师和拯救者!万岁!

  Chapter27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

  很多年前,罗森先生只在第五大道的南端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商店。一天傍晚,他和妻子去戏院看戏,他发现观众里有许多自己的熟人,这并不足为奇,因为这部戏的主演是才华横溢的俄国女演员阿拉·纳济莫娃,她是最近来到美国的,她演的这部戏名叫《玩偶之家》。罗森先生在幕间休息时到处和朋友们打招呼,并打量女士们的衣着。他的朋友大多是有文化、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女士们优雅而时髦,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皮肤黝黑,身材高挑,有些不仅长着漂亮,而且颇有异域情调。这些人大都是他儿时的伙伴,同属于狭小而排外的群体,其中有些人看重智慧和创造力甚于看重金钱,但是大多数人对两者都很看重。

  罗森先生穿行在这群杰出的人物之中,他步履轻柔但却有力,他看见了琳达姐妹。他总是把她们看作“琳达二姐妹”,尽管姐姐埃斯特已经三十岁了。这位漂亮的妇人嫁给了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杰克的先生,妹妹伊迪斯比埃斯特小五岁,大家伙都喜欢她,说她是个“机灵的姑娘”,尽管她从未说过什么高明的话。她和埃斯特来往很亲密,她为人十分稳重,绝少说话。如果她在晚上的交谈中说出几个字,就已经算得上健谈了。

  罗森先生和琳达姐妹很熟,对她们有些敬畏。他本人的地位是通过艰难打拼得来的——他来自埋头苦干的中产阶级犹太家庭,但是他对琳达家族的那种直率和浪漫劲头心怀羡慕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能轻而易举完成十分困难的事,他们挥金如土,赚大钱,然后挥霍掉,再继续赚钱。

  他认识这两位姑娘的父亲,乔·琳达。乔以前当过演员,当时名气很大,但是他没到五十岁就死了。罗森清楚地记得他是个英俊的人,年纪轻轻头发就变成了银白,总爱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他和曼斯菲尔德是伙伴,一喝酒就会在院子里热泪盈眶地引用莎士比亚的名句。乔是半个基督教徒,他母亲是个异教徒。罗森先生把他事业的不稳定乃至破产的原因归咎于她的异族血统。罗森记得乔有两个十分要好的天主教牧师朋友:一位是鲁尔克神父,另一位是多兰神父。他们常常看完戏后约乔去怀特家,然后豪饮至午夜。如果神父们第二天早晨要做弥撒,他们就会适可而止。现在,罗森想起乔的次女伊迪斯是在布朗克斯区[77]的一个天主教女修道院接受的教育,他感到有些不安。

  罗森还想起了两位姑娘的母亲。她先于丈夫去世,当时孩子们还很小,她是纯粹的犹太人,而且有最优良的血统——父母是荷兰人。她的父亲是律师,在纽约赚了大钱,给他留下了多处房产,但是她比乔更加挥霍无度。如果她想要一条钻石项链,她就会卖掉一套房子,如果她想买一件衣服,她就会卖掉项链,或卖掉其中的一段。令罗森先和痛心疾首的是,他记得她一旦需要钱,就会咬下一颗钻石,然后送到当铺去换钱。想起这些,他就会难过地直摇头。

  但是现在,罗森内心充满莫名的激动,他向两位年轻的姑娘走去,快到她们跟前时他喜不自胜地闭上了眼睛。

  “你,你,”他低声问埃斯特,声音有些嘶哑,他双手紧握在胸前,颤抖地做出祈祷状,以示敬意:“你在哪里买的这件衣服?”

  “你喜欢吗?”她问。

  “我亲爱的,简直美极了。”

  “嗯,爸爸过去常这么说,”埃斯特说,“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对吗?”

  “到我店里来,”他声音嘶哑地低声说,“星期一上午到我店里来吧。”

  说完他便走开了。

  然而,到了星期一早上,姐妹俩完全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如从前,当女仆在十点钟来到伊迪斯的房间告诉她罗森先生打来了电话,并要她马上去接电话,这时她才吃惊地想了起来。她起了床,来到埃斯特的房间,那里有电话分机。

  “喂?”罗森不满地问道,“你怎么不到我店里来?”

  “来干吗啊?”

  “来谈我招聘你的事情。”

  “我忘了这事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当真呢。”

  “我当然是当真的,如果我不当真,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啊?”

  “你还想录用我吗?”

  “当然,”他大声吼道,“马上来吧。”

  伊迪斯穿好衣服前往市中心。

  伊迪斯不紧不慢地开始为罗森先生效力了,她现在成了公司的副总裁,还拥有公司的股份。

  斯坦恩-罗森伯格公司向住宅区的方向搬了很长一段距离,从格兰德大街搬到了第五大道。在这次成功的搬迁过程中,公司更改了名称。斯坦恩先生去世了,罗森伯格,嗯,罗森伯格先生如今成了罗森先生,他的儿子在牛津读书,女儿喜欢在巴黎生活。

  罗森先生如今已经五十五岁了,是一位英俊而强壮的人,长着一副犹太人的面孔,皮肤黝黑,颇有东方人的特点。他改了名字,但却没有花费心思去改变自己的种族和身份。那位去世的搭档索尔·斯坦恩的照片一直挂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方,他长着宽阔的脸庞,嘴角带着微笑,长着油灰色的大鼻子,面带笑容俯视着他。这使人回想起满是痛苦和温情的画面,回想起那位故去友人的尸体停放在裁缝工作台上的情景,而他就坐在他的身旁,也回想起他们一起站在纽约东区的店铺门口邀请行人进来购买大堆首饰的情景,五月温暖的日子似乎变得漫长了许多。

  不,他没有忘记朋友,因此他问心无愧。他步履轻柔而有力地走在自己宽敞店铺的华丽地毯上,身穿一条细条纹裤子,一件笔挺的外衣。他弯下腰柔声和顾客交谈,他们都是美国的富豪,但是他没有忘记朋友。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一种靠劳动和智慧获得财富的豪情。因此,罗森先生具有王者气度,这种气度在大多数有钱的犹太人身上都具有,只有少数的有钱基督徒才具备。财富来之不易,但它却是好东西,人人都喜欢财富,人人都想拥有财富,所以,就让那些拥有财富的人享受财富吧!

  因此,说犹太人吝啬简直是最大的谎言。他们是世界上最慷慨富足的民族。罗森先生每年去巴黎两次,住在法兰西岛,他在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和一艘私人游艇,他的妻子是整条船上穿着最得体、最昂贵的女人。夏天的时候,罗森必定要花很多时间在巴黎购买衣服,而他的妻子和孩子则会去多维尔旅游。罗森会在傍晚时分乘飞机和她们会面,然后一家人游泳、跳舞、畅饮鸡尾酒。

  另外,罗森把家安在商行里,刚开始时住在格兰德大街那个拥有两个房间的房子里,现在住在第五大道的一幢房子里,他占据了两层楼、十八个房间,今后他要搬进住宅区一幢在建的豪华大厦。他购买了三层楼,共有二十四个房间,房间的视野在整个住宅区是最佳的。基督徒一旦经营商铺赚了钱,或者替别人干活赚了钱,就会尽快从原来的地方搬出来,在哈德逊河上游购买大片土地和房产,聘请英国的园丁和马夫。但是罗森不是这样,他具有古代富格尔家族、卡伯特家族和早期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思想观念。他会住在商铺附近,晚餐佐以众多上品香槟酒。 托马斯·沃尔夫系列(套装共3册)(天使,望故乡+时间与河流+网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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