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神秘男子初显形,奥立弗的命运将直接受到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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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犹太一口气跑到了大街上,显然托比·克瑞基特告诉他的消息,他良久才缓过神来。不过他并没有放慢脚步,而仍然保持着刚才疯疯癫癫的姿态,继续往前直闯,虽然他这老先生并不习惯这样的速度。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驰而过,他差点儿丧身马下,路上行人见他面临这样的危险也都大惊失色,甚至叫了出来,他受此惊吓,这才退回到便道上。
他专门走狭街小巷,尽量避开四通八达的大道,终于走到了斯诺山。到了这里,他甚至走得更快了,哪儿也没有停留,一步不停地走得飞快,直到重又冲入一条胡同,他才恢复了往常习惯的走路方式。大概是意识到自己进入了熟悉的环境,他又习惯性地拖着双腿迈步走,呼吸似乎也顺畅了些。
如果你从老城方向走过来,在将近斯诺山与赫尔本山相交的地方,你会在右手边发现一条阴暗的小巷通往红花山。这条简陋的小巷里,有几家肮脏的铺子,因为老板专从扒手那里收丝绸手帕,所以每家铺里都有一束束丝绸手帕出售,各种大小、花色、款式一应俱全,不过都是用过的。这样的手帕一挂就是几百条,在窗外的木钉上或是在门柱上随风飘扬,真是蔚为壮观。这还不算,铺子里边的货架上还堆着大批量这样的东西呢。这条巷子虽然粗俗,可理发店、咖啡店、啤酒店和卖薰鱼的小店一样也不缺,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呀!
其实这是一个货物集散地,可谓自成体系了,尤其是盗贼扒手销赃的绝妙市场。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都会有一些低下头匆匆走路的客户来到这里,在黑暗狭小的后厢房里谈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何时走的,行踪飘忽不定。对小偷来说,估衣商、皮鞋匠和收破烂的小贩陈列的商品就可以代替招牌了,他们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了。除了铺面上的商品,阴暗的地下室里还有堆积如山的旧铁器、骨制品和毛麻织物碎片,都在慢慢地生锈或者发霉腐烂。
老犹太正是来到了这个地方。他相当熟悉巷子里那些面色蜡黄的贫瘠的老土地爷们,那些守在自己铺子门口忙着做买卖的看起来和他很熟,见他经过,都像老朋友一样向他点头招呼。他也同样点头答礼,但并不进一步搭讪,脚步也没有放慢下来。他径直走到巷尾,这才止步与一个身材矮小的掌柜聊起来。这个掌柜把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塞在一张儿童的小椅子里,坐在他的店门口悠然自得地抽烟袋。
老犹太问起了他的健康状况,这位可敬的商人答道:“啊,我亲爱的的费根先生,只要一看到你,连我的眼病也不治而愈了。”
“近来,这一带风头比较紧张,莱甫利。”费根说着,扬起眉头,两手交叉搁在肩膀上。
“的确这样,人人都在这样说。”商人回答说,“好在一切都会过去的,是不是,费根先生?”
费根点了点头。朝红花山的方向努了努嘴,问:“今晚那里有没有人?”
“你是指跛子店?”那人问。
老犹太又点点头。
“嗯,我想想看。”商人思索了一会儿说,“是的,大约有六个人上那儿去,我都认识。可你的那位朋友好像不在里头。”
“你没记错,赛克斯不在里头?”老犹太追问一句,显得非常失望。“Nonistwentus[129],正如法学家们所说的那样。”小个子商人摇摇头回答,同时流露出异常狡猾的表情,“今天你要给我什么货吗?”
“没有,今天没有。”老犹太摆摆手,转身走开。
“你是不是去跛子店,费根?”小个子商人在他后面喊道,“我正想和你喝上一杯,等一等!一起去吧!”
但是老犹太回过头来摇了摇手,表示他一个人去更方便,何况那位可爱的小个子商人实在不容易从他所坐的童椅里脱出身来,所以,跛子店这一次要失去一位尊贵客人的大驾光临。总算是从童椅里站起身来了,可是老犹太已经走出好长一段距离,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了。
莱甫利先生纵然使劲踮着脚尖,伸长脖子,也没有再看到老犹太的背影,于是他重新把身子挤进小巧的椅子。这时他看到对门店铺里有一位太太正在看着他,于是就戒备地对她点点头,表示致意,然后,摆出一副庄重严肃的姿态继续抽他的烟袋。
“三个跛子”——这是赛克斯和他的狗曾光临过的那个酒店的字号,常客们往往管它叫跛子店。费根朝酒吧柜台后面的一个人扬扬手算是招呼,便直接上了楼,打开门悄悄地溜进一间屋子,一只手搁在额头前四顾张望,像是在焦急地寻找一个人。
屋里点着两盏煤气灯,但外面看不见灯光,因为窗板和褪了色的红窗帷把整个窗子遮得密不见光。建筑师考虑到别的颜色反正也要给灯焰薰黑,于是索性把天花板涂成黑色了。屋里弥漫着浓烈的烟草浓雾,刚进来的人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觉朦胧一片。不过,幸好一些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了出去,逐渐可以看到一大堆挤挤搡搡的人头,同时耳中则充斥着与人头一样乱七八糟的喧哗。
当眼睛逐步适应这里烟雾弥漫的景象后,我们慢慢就会发现:在一张长桌周围挤着一大群人,男男女女都有。坐在首位上的执行官手执象征其身份的小槌。较远的角落里传来阵阵悦耳动听的琴声,一位鼻子有点发青、面孔因牙疼而皱缩起来的职业琴师坐在那里弹钢琴。
费根悄悄走了进去。这时,职业琴师在琴键上奏出了一串欢快的音符作为引子,于是大伙兴致勃勃地叫嚷着要弹一支曲子。喊声停息以后,一位小姐唱了一首民谣来给在座听众助兴。这首民谣共有四节歌词,在小姐唱完一节后,伴奏的琴师总是把曲调从头再弹一遍,而且他弹得丝丝入扣,动人心弦,看来是颇用了一番心思。一曲方毕,首位上的主席发表了一席精辟的评论。随后,坐在主席左右两边的职业歌手跃跃欲试,他们自告奋勇表演了一曲二重唱,余音绕梁之时掌声不绝,他们的歌艺赢得了满堂喝彩。
我们观察一下这群人中间几张比较突出的面孔吧,这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情。主席本人,即酒店主人,是个身材结实、面目粗横的彪形大汉。面对歌舞升平的热闹场景,他的双眼异常灵动地转个不停。表面上他在寻欢做乐,实际上他的眼睛又尖,耳朵又灵,他始终在全神贯注地看着发生的每一件事,用心听着每一句话。
作为职业艺术家,主席身边的歌手以一贯的淡漠态度接受大伙的恭维,并先后喝了十余杯掺水烈酒,都是由他们狂热的崇拜者们敬献的。那些崇拜者的面孔呈现出五花八门的表情,几乎可以展现所有的邪恶狡诈处于各个不同阶段的特征,而每一种表情都是那样强烈地引人注目,因为它们表现的每一种特点都是那样可憎可厌。这些面孔有一个共同特征:它们都明白无误地反映了邪恶、怪异凶残、狡诈和不同程度的醉态。
女人似乎更加惹人注意。她们有一些还保留着几分已逝青春的娇艳,不过你可以一针见血地指出鲜花正在凋谢枯萎已到强弩之末之时。另一些则已完全丧失了女性特有的所有美和温柔,而在她们的脸上明显带着淫乱和犯罪的印痕。她们有的还是二八少女,有的也只是美丽少妇,没有一个过了中年。在整幅悲惨暗淡的画面上,她们组成了最让人痛心的部分。
费根此时的烦恼并非缘自严肃的感情,他在整间房子里穿来穿去,急切地把一张张脸仔仔细细地打量,但很显然他并没有找到他想要搜寻的那个人。不久,坐在主席位子上的那个人总算注意到了这个忙不迭地寻人的老头,便冲他微微招手。费根招手示意他过来,便溜出了屋子,动作轻悄悄,和进去时的一样。
那汉子跟在他后面出来了,走到楼梯口问道:“费根先生,您有何吩咐?您愿意赏脸跟我们一起热闹热闹吗?大伙一定会很高兴您能赏光和我们同乐。”
老犹太很不耐烦,连连摇头,低声问道:“他在这里吗?”
“不在。”那汉子回答得很干脆。
“巴尼呢,有消息吗?”费根问。
“没有。现在风声这么紧,他绝不会轻举妄动。”跛子店的主人告诉他,“我可以确定不疑地说,已落入了人家的眼,不过,只要他不动就没事。这么久我没有听到有关巴尼的消息,估计他不会出事儿。我可以担保,巴尼的所作所为一定很稳妥很小心。这个你不用担心。”
“今晚他会到这儿来吗?”和刚才一样,老犹太在说代词“他”时,特意顿了顿。
“你是说蒙可斯?”店老板有些犹豫地问。
“嘘!轻声点!”老犹太说,“就是他。”
“肯定要来,这不,我一直在等他。”店主一边回答,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表,“如果你能耐心等上十分钟,他一准会——”
“哦,不用,不用。”老犹太急急忙忙摆手,他对那个人似乎持着矛盾的态度:既想见那人,又因为那人不在而松了一口气,“你替我转告他,我上这儿来找过他,叫他今晚务必去找我。不,不是今晚,还是明天吧。他既然不在这儿,明天也还来得及。”
“好的,没问题!”店主说,“还有别的事吗?”
“别的?没了,什么也没有了。”老犹太开始下楼。
“嘿!听我说,这时候有桩好生意,你做了正合适!”店主靠在栏杆上,探出上身来,用沙哑的嗓子低声说,“费尔·巴克在我这儿,他唱得醉醺醺的,连一个小孩也能够摆布他。”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老犹太仰面说,“不过,现在还不到修理费尔·巴克的时候。他还得为我们做一些事情,不然我们哪舍得和他说拜拜呢?亲爱的,你还是回去吧,去告诉大伙,叫他们趁现在还有快活日子时,先抓紧时光痛痛快快地生活吧!哈哈,多么可爱呀,醉生梦死的生活!”
店主也附和着老犹太呵呵大笑,然后回到他的客人们那里去了。费根和他分手后,满面笑容顿时不见了,脸上又恢复了先前那种忧虑忡忡的表情。他站在酒店门口考虑了一会儿,雇了一辆出租马车,叫车夫带他前往倍斯奈尔草地大道。当他下车打发走马车头时,他离赛克斯先生的寓所大约还有四分之一英里,余下的这短短一段路他是徒步走完的。
“哼,要是这里头有人弄鬼,我一定饶不了他!”老犹太一边轻轻叩门,一边喃喃自语,“不管你有多狡猾难缠,我的姑娘,我也要从你这里打听明白。”
那姑娘就在自己的房间里。费根蹑手蹑脚走到楼上,直接就推门进屋了,没打任何招呼。姑娘一个人趴在桌上,披头散发。
“她在喝闷酒。”老犹太头脑冷静地猜想,“也许是有什么伤心事。”
老先生这么思忖着,转过身去把门关上,姑娘被这关门的响声惊动了。她一双精明的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老犹太狡诈多变的脸,问他有没有什么消息。老犹太于是向她复述了一遍托比·克瑞基特所讲的情况,姑娘听到后仍是一言不发,又回复到刚才的状态。她极为烦躁地推开了蜡烛。几乎始终毫无反应,只是偶尔一两次神经质地改变姿势时脚在地板上摩擦出吱嘎的声音。
老犹太趁着这段冷清的好机会,鬼鬼祟祟地打量了一周房间里各个角落,看看有没有什么迹象表明赛克斯已偷偷摸摸溜了回来。显然,他对观察结果深感满意,于是干咳了两三声,努力了两三次,试图打开这个闷葫芦。可是他的努力白费了,姑娘压根不理他,几乎把他视若无物。最后,他又作了一次尝试,搓搓手尽量用最婉转的语调问:
“亲爱的乖乖,你看,比尔眼下在什么地方?”
姑娘咕咕哝哝地回答了,似乎是在说不知道,但是叫人很难听清楚。她喉咙里发出了阵阵哽咽的声音,由此猜想可知,她一定在哭泣。
“还有那可怜的孩子呢?”老犹太一边说一边极力想看清她脸上的神色,“他被抛在沟里,多么惨啊,简直无法想像,南茜!”
“小孩只要不在我们一伙中间,就算在哪个地方也可以。”姑娘说着蓦地抬起头来,把目光直直盯着老犹太的眼睛说,“只要不连累比尔,我情愿他此刻就已经死在那个水沟里,已化作一摊腐肉烂骨头!”
“天,你说什么?”老犹太失声惊呼。
“我情愿他已经死了,最坏是事莫过于此,从此再也不用担心了,我感到很开心。”姑娘勇敢地迎着他的目光回答,“如果他还在我身边,我一定会受不了。不要让我看见他,否则我会恨我自己,恨你们所有的人。”
“你胡说八道!”老犹太轻蔑地说,“喝醉了吧?!”
“我喝醉了?”姑娘痛心地喊道,“真是让你不如意了——我没醉!当然了,如果我永远稀里糊涂,你就能称心如意了,可我偏偏不醉,怎么样,你不开心吗?你生气了吗?我的脾气让你很生气,对吧?”
“是的,的确不合我的胃口!”老犹太发作了。
“那你想办法管教管教我啊?”姑娘说着,纵声大笑起来。
“管教?我一定叫你改变!叫你来个改头换面!”老犹太大声叫嚷着。对方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的倔强劲儿和他自己这天晚上窝着的一肚子火终于让他忍无可忍了。“听着,你这个十足的混蛋!你听着,我只消三言两语就能把赛克斯送上绞架,这事我十拿九稳,就如我现在掐着他的牛脖子一样!我希望他回来的时候还带着孩子。或者是他既能安全脱身,又能把孩子还给我,不管死的还是活的。否则你休想救他逃脱杰克·凯奇[130]的毒手,除非你自己亲手杀死他!记住我的话:当他刚跨进这间屋子,你要当机立断干掉他,否则你会后悔莫及!”
“你这是什么意思呀?”姑娘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呵呵,什么意思?”费根气得像发狂一般,“对我来说,那孩子价值几百英镑——简直价值连城!我的运气不错,让我得到他,白白坐享这么大一笔财产。这帮醉鬼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送他们上西天,怎么甘心让他们发酒疯把我的财运平白无故地断送呢?何况我还和一个天生凶残的恶魔已经互相约定,只要这个人方便,他完全可以——”
气喘吁吁的老头儿顿了一顿,想寻个适当的词语表达,可是就在这一瞬间,他突然醒悟过来,整个神态突然变了样。就在刚才,他还气得脸色发青,眼睛睁得老大,一双干枯的手还在拼命地掐空气。而此刻,他却颓然倒在椅子上,全身缩做一团,浑身瑟瑟地抖着,似乎惟恐自己泄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在椅子里极度恐惧了片刻,终于鼓足了勇气来抬头望望对方。谁知南茜依然还是刚才那副百无聊赖的姿态,与起初他刚进来时没什么不同,他于是稍稍放心了些。
“亲爱的南茜!我的话你可别当真,别往心里去啊,亲爱的,好么?”老犹太依旧是平日嘶哑的嗓音。
“少和我嗦了,费根!”姑娘抬起头来,没精打采地答道,“就算比尔这次没有得手,下一次他总能马到成功。想想看,他为你跑了多少好生意,只要他办得到,将来还能跑好多趟。要是他办不到,那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所以你听天由命,别再和我纠缠了。”
“那孩子呢,亲爱的?他怎么样呢?”老犹太不停地搓着双手,心神不定地问。
“看他自己的造化吧,”南茜立即打断他的话,“我再说一遍,只要——只要他连累不到比尔的话,我情愿他已经死了,从此摆脱你的魔爪,不必再活受罪了。我相信比尔一定平安无事,你想,连托比都能够脱身,而一个比尔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顶两个托比。他一定会平安无事。”
“那我刚才说的事呢,亲爱的?”老犹太问,一双眼睛贼亮贼亮地紧盯着她。
“如果你希望我替你做什么事情,那得麻烦你从头再讲一遍,而且,最好等到明天再说。”南茜答道,“你烦了我好一阵子,现在我提不起一点儿劲来。”
费根为了确定姑娘是否真的对他刚才的失言毫没留意,又刻意问了一些话,在老犹太犀利的目光下,她的回答始终脱口而出,而且神情很冷淡,没精打采的。费根本就觉得她颇有点醉意,现在完全证实了这一印象。
我们应该明白,在老犹太的众多女徒弟中间酗酒极为普遍,在她们年纪极小的时候,这一不良癖好不但没有受到费根先生的及时纠正,反而得到了有意的栽培。老犹太的得意门生南茜更是众中之首。
老犹太看她一副蓬头垢面、垂头丧气的模样,又闻到满屋子呛鼻的杜松子酒味,越来越坚信他最初的猜测没错。他的所见所闻无不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她先是一阵歇斯底里,然后变得木头木脑,后来又显出一副百感交集的样子,她时而痛哭流涕,时而叫叫嚷嚷“别泄气!”,还不时咕哝出各种醉话,比如说:“女士也好,先生也好,只要快活逍遥,别的什么烦恼、忧愁统统都别去管!”“今朝有酒今朝醉”。在鉴别女徒弟是否喝醉了酒这一方面,费根先生多年来积累了极为宝贵的经验,他看到南茜的确是醉生梦死了,心中十分满意。
费根先生终于确信喝醉了的女徒弟没有发觉他露出的口风,于是十分放心了。他怀着双重目的上这儿来,现在可以凯旋了:一是把今天晚上从托比·克瑞基特那里听到的消息告诉那姑娘,一是通过他亲眼观察断定赛克斯并未回来。现在他可以安安心心地打道回府了,也不去管他的女徒弟把头伏在桌上就那么睡着了。
不要一个小时就到午夜了,天空漆黑,寒意浸入骨髓,他着实没有逛街赏景的闲情雅兴。寒风在整条街上呼啸着来来去去,像清扫尘土和垃圾一般把行人一扫而空。路上几乎看不到有人,即使偶尔有一两个也是行色匆匆、归心似箭。老犹太还算幸运,他走的方向是顺风,每当身后凶猛的夜风粗暴地推他一把,他就不禁剧烈地哆嗦好一阵子。
他来到自己所住那条街的拐角上,便开始在口袋里摸索着找大门钥匙。在这悉悉索索的声响中,黑漆漆的门廊下忽然闪出一条黑影,越过街道,掠到他的身旁而没有被他发觉。
“嗨,费根!”那个黑影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啊!”老犹太急忙转过头来,“你是——”
“对,是我!”那人生硬地打断了他的话,“我在这儿足足等了两个小时,你跑到什么鬼地方去啦?”
“照你的吩咐办事去了,亲爱的。”老犹太答道,他放慢了脚步,并忐忑不安地瞥了对方一眼,“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在为你的事操劳。”
“呵呵,是吗!”那个陌生人冷笑一声道,“听到什么风声没有?”
“没有好消息。”老犹太说。
“希望也没有坏消息,有没有?”陌生人骤然止步,满眼惊惶地看了一眼费根。
老犹太摇摇了头,正准备回答,但陌生人示意他先别开口。这时他们已走到房屋门口了,那人指了指那所房子,说他们最好还是进到屋里去谈为好,外面太冷了,他在风里等了那么久,全身都冷冰冰的了,被风吹来吹去的,感到好像根本没有穿衣服。
费根觉得很为难,他不想在深更半夜把不太了解的人带到家里去,便想婉言拒绝,甚至唧唧哝哝地说了一通壁炉已经熄了火之类的借口。但是对方根本不买账,又用命令的口吻重申了他要到屋里去谈话的要求,他只得取得钥匙打开门,说他去拿盏灯来,请客人轻轻把门关上。
“你快一点儿!”陌生客人说着,摸黑向前走了几步,这地方黑乎乎的,简直像座坟墓。
“把门关好。”走到过道尽头的费根低声说。
他正在说话,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这绝对不是我干的,可能是风把它关上了,要不是门自己关上的,反正不是风吹的就是它自己关上的。”客人边说边在黑暗里摸索,“你快一点儿拿灯来,这该死的黑洞,我非撞得脑浆迸裂不可!”
费根在黑暗中轻手轻脚通过扶梯下到厨房里去,他看见托比·克瑞基特在地下室后间,两个少年在前间,都睡得很沉。于是他举起蜡烛,走到上面来。他举着蜡烛,示意来客跟在他后面,自己带路上楼。
老犹太推开二楼的一扇门说:“我们可以在这里尽情地谈,亲爱的。还是把蜡烛放在楼梯上吧,因为窗板上有窟窿,我们从来不让邻居看到这里有灯火。好,就这样吧!”
于是老犹太俯下身来,把蜡烛放在上面一段楼梯正对房门的地方。然后他把客人领进房间,里面什么家具也没有,只有一把破藤椅,门背后搁着一张露着表皮的沙发。身体疲乏的客人一古脑儿倒在沙发上,老犹太把破藤椅拉过来,于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屋子里不算太暗,因为门半开着,门外楼梯上蜡烛的微光投映在对面墙壁上,多少有些光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一直交颈私谈。偶尔可以听到费根高声的几个词蹦出来,然后又低下去,可能察觉到那位客人火气不小,而遭到他的指责的费根则在拼命为自己辩护。他们这样窃窃交谈,大约过了一刻多钟,然后蒙可斯——在谈话过程中老犹太不下一次地用这个名字称呼他——稍稍提高嗓门说:
“我再一次不厌其烦地告诉你,这件事你计划得太差劲了,太糟糕了。干吗你不把他留在这里,不是还有其他几个人在吗?以你的能耐把他培养成一个贼头贼脑的小扒手,岂不是小菜一碟?”
“呵呵,你说得轻巧!”老犹太耸耸肩膀,很不以为然地说。
“怎么回事?难道你想告诉我你败在了这个小鬼的手上?”蒙可斯厉声质问道,“用这样的方法教育小孩子,你不是干了几十次了吗?不要以为我会上当受你骗!既然你有耐心,愿意等上一年,那么你为什么不能想办法让他被定罪判刑,被逐出国境,甚至终身不回英国?那不是更加稳稳当当吗?”
“可是,我那样做是为谁好呢?亲爱的?”老犹太满脸谦恭。
“对我极有好处。”蒙可斯回答。
“但是这样对我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而他本来可能对我大有用处。”老犹太奴颜婢膝地说,“既然这笔交易是我们两方面合作进行,我们总要兼顾双方的利益,这才是道理吧?你说呢,我亲爱的老朋友?”
“那又如何呢?”蒙可斯紧绷着脸问。
“我发现他是个很难驯服的孩子,我是说他的个性大大不一样。”老犹太说。
“对,他是不一样,这小杂种!”蒙可斯低声埋怨道,“不然,他早就成了一名小偷,还用得着你费心?”
“我极力想让他变坏,可又抓不住什么把柄。他总是那么小心,始终没有落过水。按照规则,我们在开头的时候应该吓唬吓唬他,否则我们会白费力气的。可我没有任何吓唬他的手段。”老犹太继续说,一边暗暗观察对方的神色,似乎心怀疑惧,“我该怎么办啊,你说呢?我一开始就试过了,让他跟着‘逮不着’、恰利一起出去,可是他弄砸了,我再也不敢试第二回,亲爱的。当时他笨手笨脚的,我为大伙担心得浑身发抖。”
“这可与我无关。”蒙可斯说。
“这当然不关你的事了,亲爱的!”老犹太连忙应道,“这么做了,我现在也没有后悔。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件事,你也不会注意到这个孩子,更不会发现他正是你一直在寻找的孩子,唉,别提这些了!后来,我为了你,让那个姑娘把他找了回来,谁知她竟不知死活地可怜这孩子!”
“掐死她,真是不想活了!”蒙可斯一脸不耐烦。
“不,现在还不是时候,亲爱的,现在我们还不能这么干。再说了,我们的本行也不是干这种事,当然,等时机成熟了,我会乐意让别人去干。蒙可斯,这些小娘们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再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她们的脾气性格了。只要那孩子变得上道起来,她就会对他不闻不问了,就像对一个死人一样。”老犹太微笑着回答,“让他成为一个贼吧,他一定会遥遥领先的。只要他一息尚存,总有一天,我能叫他变成一个贼。除非……除非……”老犹太为了向客人靠近些,挪了挪椅子,“虽然这不太可能,但是万一发生了最坏的后果,他如果死了……”
“万一他死了,我可不负责!”蒙可斯听了这话,大惊失色地插话说,一边紧紧抓住老犹太的胳膊,两只手不断地抖着,“咱们把话讲清楚了,费根,这可不能怪我!我可没有插手!我对你有言在先:千万不能要他死,此外什么都可以,怎么都行。我不愿意出人命案子。人命关天,这样做迟早要事发,而且会闹得沸沸扬扬,总觉得鬼魂附身。你听清楚:万一他被开枪打死,这事与我不相关。天啊!这种鬼地方,真该一把火烧了它!那,那是什么?”
“怎么啦?什么?”老犹太看见蒙可斯吓得跳了起来,也跟着叫了起来,双手抱住那个胆小鬼,“在哪儿啊?”
“啊,那边!”蒙可斯盯住对面的墙壁,战战兢兢地说,“一个影子!一个女人的影子!戴着软帽,披着斗篷,看,它从天花板上飘了过去,就像一阵风!”
老犹太听得毛骨悚然,不由自主地松开了手,两个人张皇失措地冲出房间。蜡烛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被过堂风吹得眼泪横流。烛光摇曳,映着空荡荡的楼梯,也映着他们两张吓得没有了血色的脸。他们紧张兮兮地站在那儿竖起耳朵听,可是只有沉寂,这片深重的沉寂笼罩着整幢屋子。
“瞧你,看花了眼!”老犹太拿起蜡烛,转脸面向他的同伙。
“我真的看见了,没错,我敢发誓。”蒙可斯哆哆嗦嗦地声称,“我第一次看见那影子的时候,它正向前探出身子。我一声大叫,它就撒腿逃跑了。”
老犹太看着他那位面目惨不忍睹的同伙,以不无鄙夷的鼻音说:如果他胆子足够大的话,不妨和他上楼去。于是他们查遍了所有的房间,可是每一间都空空如也,而且冷得要命。他们下了扶梯,来到过道里,再从过道进入地窖。墙壁非常低矮,青苔都长成一簇一簇的了,蜗牛爬过后留下的痕迹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处处死气沉沉,一片静谧。
“现在你总该无话可说了吧?”老犹太领着客人回到过道里,回头问道,“上上下下都检查过了,除了你和我,一个人也没有,哦,还有托比和两个孩子——可是他们都睡得死死的,不用担心他们。不信你看!”
老犹太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从口袋里摸出两把钥匙来,一边解释道:为了确保他们的谈话不受任何骚扰,他刚回来第一次下地窖时就把托比和两个孩子锁在他们各自的屋子里了。
蒙可斯原来对自己的所见深信不疑,可这一新添的证据使他原有的信心大为动摇了。因为他们在整幢房子里的搜获一无所获,他也越来越怀疑自己是看错了。最后,他发出几声极为尴尬的干笑,表示刚才他一口咬定的说法可能仅仅是他神经过敏所致。他忽然想到时间已经过了一点儿钟,因而拒绝在这个时候继续谈话。于是,这一对亲密的伙伴便分道扬镳了。 欧美名著丛书·第三辑(套装共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