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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乞力马扎罗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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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积雪覆盖的山峰,海拔6000多米,被视为非洲最高峰。其西面的山峰被马赛人[382]称为“人类无法企及之地”“上帝的居所”。就在距离西峰的不远处,有一具冷冻风干了的金钱豹尸体。没人能解释那头金钱豹去海拔那么高的地方找些什么。

  “最美妙的是,我根本感觉不到疼,”他说,“这个时候你就会知道,喏,开始啦。”

  “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不过我很抱歉让你闻到这股难闻的气味。它一定让你感到恶心了吧。”

  “不用感到抱歉!千万别。”

  “瞧瞧它们,”他说,“所以到底是因为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是这股气味把它们引过来的?”

  在合欢树巨大的阴影下有一张行军床,男人就躺在那上面。彼时他正极目眺望,视线穿过树荫直达远处,在那耀眼的平原之上,有三只大鸟正身形猥琐地蹲在那儿,还有更多的则是在空中盘旋。当它们飞过时,地面上留下了它们迅疾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一直在那儿,”他说,“今天倒是头一次有几只来到了地面上。一开始我还相当仔细地观察过它们盘旋的轨迹——说不准哪天就能在我写的一篇故事里用到了呢。现在看来这一举动倒是很好笑。”

  “我希望你不要那样想。”她说道。

  “我就随便那么一说,”他说,“和人聊天能让我好受些。但我也不想总是烦你。”

  “你烦不到我,这你是知道的。”她说,“但是眼睁睁地坐在那儿什么都做不了,这让我很不安。我想尽量让你不那么痛苦,这样咱们就能撑到飞机来的时候了。”

  “或者撑到飞机无法到来的时候。”

  “请告诉我能做些什么吧。肯定有什么是我能为你做的。”

  “你可以把我的腿放下来,这样它可能就不会继续恶化了——尽管我对此表示怀疑。要不然你可以给我一枪。你现在是个出色的射手了。还是我教你射击的,记得吗?”

  “请别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难道我不能为你读会儿书吗?”

  “读书?”

  “书包里任何一本我们没读过的书都行。”

  “我听不了,”他说,“还是聊天最方便了。我们可以用吵架来打发时间。”

  “我不能吵架。我从来都不想和人吵架。就算再怎么心烦,我们也别吵架好吗?说不准他们今天就会开着另外一辆车回来了呢,说不准飞机会来。”

  “我一点儿都不想动,”男人说道,“挪动我根本一点儿意义都没有——除了能让你心安理得以外。”

  “你根本就是个懦夫。”

  “你就不能别老叫我的名字,好让我死得舒服点儿吗?骂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马上就要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浑蛋们。”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远处,那些巨大的、肮脏的鸟类蹲着的地方。它们把光秃秃的脑袋埋在耸起的羽毛中间。第四只鸟飞到了地上,它先紧跑了几步,随后慢悠悠地踱向它的同伴们。

  “它们盘踞在每个营地周围,可人们从来不曾注意过它们。只要你不放弃,就能活下去。”

  “你究竟是从哪儿读到这些乱七八糟的?可真是傻透了。”

  “或许你可以想想其他人。”

  “得了吧,”他说,“我可是干这行的。”

  他重新躺下,沉默了一阵儿,目光越过高温下暑气蒸腾的平原望向灌木丛的那边。那里不时会有几只黄白相间的汤氏瞪羚[383]出没;再远一些,他看到了一群斑马,身上的白色条纹与绿色的灌木交映。这个营地本是依山而建,又有树木掩映,流水淙淙,再加上每到早上总会有沙鸡在附近一个快要干涸的水洼处来回飞,待在这儿还是挺惬意的。

  “真的不用我为你读书吗?”此刻正坐在行军床旁一把帆布椅上的她问道,“起风了。”

  “不,谢谢。”

  “也许会有卡车来的。”

  “我才不在乎什么卡车不卡车。”

  “我在乎。”

  “你对很多我不在乎的事儿都挺上心的。”

  “也没有很多,哈里。”

  “给我来杯酒怎么样?”

  “酒对你的身体没好处。按照当地人的说法,你应该戒除一切酒类,什么都不该喝。”

  “莫洛!”他喊了一声。

  “是的,Bwana[384]。”

  “拿我的威士忌苏打来。”

  “好的,Bwana。”

  “你不该喝酒,”她说,“我所说的‘放弃’指的就是这个。据说喝酒对你不好。我知道的。”

  “不,”他说,“喝酒对我有好处。”

  所以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想。所以从此他再也没有机会来完成自己的作品。所以这一切就在因为区区一杯酒而起的一场争执中结束了。因为右腿处的坏疽,他现在完全感觉不到疼,也因此感受不到一丝恐惧。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铺天盖地的疲惫与愤怒——结局不过如此。在这一刻,他对即将到来的一切感到索然无味,兴致全无。这么多年来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事物,在突然间变得一文不值。原来只要足够疲惫就能达到这种效果,简单到令人难以置信。

  现在,他再也无法写下那些他一直攒着、想等到自己懂得足够多、写得足够好之后再去写的故事了。他甚至都不必去经历尝试写作而后失败的痛苦。那些故事或许你永远都不会去写,这也是你一再拖延、迟迟不动笔的原因。可现在,对此,他将永远无从得知。

  “我希望我们从没来过这里。”女人说道。她望向他,手上握着玻璃杯,一面咬着嘴唇。“在巴黎你永远都不会遇上这种事儿。你不是总说喜欢巴黎吗?我们本可以待在巴黎。或者去别的地方。我原本就是去哪儿都行,我说我愿意跟着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要是当初你说想打猎,我们就能去匈牙利打猎了,舒舒服服地待在那儿。”

  “你那该死的财产。”他说。

  “这不公平,”她说,“我的就是你的。我义无反顾抛弃了所有追随你,做你想要做的一切。可我还是希望我们从没来过这儿。”

  “你说过你喜欢的。”

  “那是在你还健康的时候。但我现在开始痛恨这种生活了。我想不通为什么偏偏是你的腿。我们到底做了什么才招致这一切?”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第一次挠了伤口之后忘了上碘酒?之后是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感染过,所以也没太在意。然后呢,等到它开始腐烂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在其他抗菌剂都被用光了的情况下使用了那个没什么效果的石炭酸,结果导致毛细血管麻痹,引发了坏疽。”他看向她,“还有什么来着?”

  “我说的不是这个。”

  “如果当时能雇一个好一点儿的机械工程师,而不是用那个半吊子基库尤族[385]司机就好了,这样就能够检查一下燃油,卡车上的轴承也就不会烧坏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

  “如果不是你当初离开自己的‘同胞’——那些该死的住在古西堡、萨拉托加、棕榈滩[386]的人们——和我一起过来的话——”

  “怎么,那是因为我爱你。你这么说对我一点儿也不公平。我现在还爱着你,以后也会一直爱你。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觉得自己从没爱过你。”

  “你在说什么呢,哈里?你简直失去理智了。”

  “不,我已经没有理智可以失去了。”

  “别喝那玩意儿了,”她说,“亲爱的,求你别再喝了。我们应该做点儿什么。”

  “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他说道,“我累了。”

  此刻在他的脑海里,他看见自己正背着包站在卡拉加奇[387]火车站上,突然间一道灯光划破黑暗。此时撤退已近尾声,之后他会搭乘这趟辛普朗东方快车[388]离开色雷斯[389]。和这个画面一道成为他写作素材的还有:某一天,正吃着早餐看向窗外的时候,南森[390]的秘书发现保加利亚的群山上有积雪。他问老人,这是不是雪,老人看了一眼,回道,不,那不是雪,还没到下雪的时候。秘书立马向在场的女孩儿们转达,不,那不是雪。于是所有人都在说,那不是雪,我们搞错了。但其实那根本就是雪。等到忙着进行人口大交换[391]时,南森派出了自己这一队手下去那里探险。雪,伴随了他们在山中长途跋涉的全过程——直到他们全部于那年冬天去世。

  在高尔塔尔[392]的那一年,整个圣诞节期间一直都在下雪。当时他们住在一个伐木工人家中,那儿有个巨大的方形陶炉,占了整整半个房间,他们睡在填有山毛榉叶的床垫上。在一个雪天里,那名满脚是血的逃兵就这么出现了。他说自己被警察追捕,随后他们便给他找了双羊毛袜穿上,并和随后到来的武装警察攀谈以拖延时间,直到彻底转移了他们的追查路线。

  在施伦茨[393],圣诞当天,人们陆陆续续地从教堂出来往家中赶,如果你坐在Weinstube[394]里向外望,就会看到那雪地简直亮得刺眼。当时他们就在那儿,沿着河边那条被雪橇磨平了的、尿黄色的、两侧伫立着笔直松树的山间小路往上走,肩上扛着滑雪板;也是在那儿,他们从位于马德利那之家[395]上方的冰川上一路滑下来。积雪细腻柔滑一如蛋糕上的糖霜,轻盈仿佛粉末。他还记得像鸟儿一样向下俯冲时,整个过程因为高速而变得静谧无声。

  记得那一次正赶上暴风雪来袭,整整一周时间他们都被困在马德利那之家,借着灯笼的光亮,于烟雾缭绕之中打牌。随着赫尔·伦特越输越多,赌注也在不断提高。最终,他输光了所有,一切,包括开办Skishule[396]赚的钱,然后是他所有的季节性收入,最后是他的本钱。他可以通过长鼻子看到自己的牌,等到拿起牌翻开的时候会说,“SansVoir.”[397]好像永远都有赌局:没下雪的时候赌,雪下个不停的时候也要赌。自己一生中的所有时间都用来赌博了,他想。

  可是他从来没有写过这段经历——无论是赌博,还是在那个寒冷、明亮的圣诞节当天,整齐地排列在平原上的群山。巴克曾经驾飞机驶过那片平原,穿过边境去执行轰炸任务——那是负责护送奥地利官员们离开的一趟列车——并在人群四散逃命的时候用机关枪扫射他们。他记得事后巴克在遍地残骸之中讲述了事件发生的过程,有好一会儿人群都静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直到有人说了一句:“你可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浑蛋。”

  他们杀掉的,还有后来陪他一起滑雪的、长得一模一样的奥地利人。没有任何区别。陪他滑了一整年雪的汉斯,曾经在驻阿尔卑斯的皇家轻骑兵团待过。当两人一起去位于锯木厂上方的小山谷里打野兔的时候,他们会谈论帕苏比奥[398]战役,会谈论在佩尔蒂卡拉[399]发生的袭击,以及阿萨隆[400]。关于这些,他统统一个字儿都没有写。同样没写的还有蒙特科罗娜[401],塞特库姆尼[402],和阿尔谢罗[403]。

  他在福拉尔贝格[404]和阿尔贝格[405]度过多少个冬天了?想起来了,是四个。一并想起来的,还有当他们走到布卢登茨[406]时遇见的那个卖狐狸的男人——他们当时去那儿是为了买圣诞节礼物。同时记得的,还有上好樱桃酒散发出来的樱桃核味儿;从被压实了的雪壳上飞驰而下时,身后被带起的纷纷扬扬的雪末;高声唱着“‘嗨嘿’!罗利说!”[407]通过终点直道,抵达那个近乎垂直的陡坡,随后一路向前,在经过三个转弯后,绕过果园,穿过沟渠,上到旅馆后面那条结了冰的路。然后你就可以松开绑腿,将滑雪板从脚上甩下来,并把它们靠着旅馆的木质外墙立好;窗户上透出灯光。在屋内,氤氲的暖气闻起来有一股新酒的芬芳。烟雾缭绕之中,有人在拉手风琴。

  “我们当初在巴黎时住哪儿来着?”此时此刻,在非洲,他向坐在身边一把帆布椅上的女人问道。

  “在克利翁酒店[408],你明明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儿?”

  “我们在巴黎的时候总是会去那儿住。”

  “不对,不总是。”

  “反正要不是在那儿,就是在位于圣日耳曼的巴维农亨利四世酒店。你说过喜欢那儿。”

  “所谓‘爱’不过是个粪堆,”哈里说道,“而我就是那个站在粪堆上自鸣得意的公鸡。”[409]

  “如果一个人一定要离开的话,”她说,“就必须得毁掉他带不走的一切吗?我是说,有必要把一切都夺走吗?难道你非要杀妻、宰马、焚鞍、卸甲不可吗?”

  “是的,”他说,“你那该死的财产就是我的盔甲,我的阿穆尔与斯威夫特[410]。”

  “别这么说。”

  “好吧,我不说了。我其实并不想伤害你。”

  “已经来不及了。”

  “那我还是继续伤害你好了。这样才有意思。话说,唯一喜欢和你一起做的那件事偏偏我现在没法儿做。”

  “不,不是那样的。以前你有很多爱好,你想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愿意去做。”

  “哦,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能不能别再吹牛了?”

  他望向她,却看到她在流泪。

  “听好了,”他说,“你觉得我们这样有意思吗?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让你自己保持活力简直像要杀了你一样难受吧,我猜。在谈话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好。我并没想着挑起这一切,可是你瞧,我现在就像个老顽固一样癫狂,怎么残忍怎么来。亲爱的,不要在意我说的话吧。我是真的,真的爱你。你也很清楚我是爱你的。我从没像爱你一样爱过别人。”

  他陷入到了自己赖以为生又习以为常的谎言里。

  “对我而言,你一直都很贴心。”

  “你个婊子,”他突然说道,“你个富得流油的婊子——这其实是一种诗意的说法。我现在浑身上下充满了诗意。既腐烂又诗意。烂透了的诗意。”

  “别再说了,哈里。我们刚不是还好好的,你为什么偏要把自己变成一个魔鬼呢?”

  “我走后什么都不想留下,”男人说道,“我不喜欢落下任何东西。”

  他一觉睡到了晚上。太阳早就消失在小山背后,留下一大片阴影横亘在平原上;一些小动物在营地附近觅食,他看着它们迅速地低头、抬头,尾巴灵活地摆动,和灌木丛完美地保持着距离。之前的那些鸟早就不在地上了,现在全都沉甸甸地压在了树上。而且数量比之前多了。此刻,他的私人侍从正坐在床边上。

  “Memsahib[411]去打猎了,”男孩说道,“Bwana要点什么吗?”

  “不用了。”

  她去猎杀活物了。而且在明知道他有多喜欢观看打猎的情况下。她还是走了很远,好让他能安静地观赏这片平原而不受打扰。她总是如此体贴,他想。对于她所知道的任何事,或者读过的、听说过的任何事,都是如此。

  当他走进她的生活时,他自己的生活已经土崩瓦解了。可这并不是她的错。作为一个女人,她怎么能知道你言不由衷呢,她又怎么知道你只是出于习惯或是为了让人感到舒服才这么说呢?自从他说的话不再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以后,他在女人们面前说谎要比说实话管用得多了。

  他说谎并不是因为没有实话可说。他也曾有过实实在在的生活。而当一切结束以后,他和与从前不同的、更为富有的人一起,在以前生活过的最棒的地方、或是一些新的地方,重新开启了一段生活。

  你努力让自己不去思考。这都没问题。都很棒。你的内心很强大,所以你没有像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样崩溃,你曾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之前的工作,尽管你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做了。但是,你也曾对自己说过,要写人们的故事:那些有钱人,那些你只是作为他们所在国度的一名卧底但从来未曾融入其中的人们;那种你总有一天会离开然后去书写的生活——尽管你曾认为这种生活应该由那种头脑清楚的人来写。但是你所说的这种人永远都写不出来,因为每个只有享乐、只充斥着他所厌恶的一切而没有写作的一天,都在钝化和消磨着他写作的能力与意愿。到最后,他什么都没有写。如果他不写作,那么他当下所结识的人们便都会感到异常舒心。他一生中最快乐美好的时光是在非洲度过的,所以他来到这儿,打算重新开始。他们此次来这儿,便已经做好了放弃一切舒适生活的准备。倒也没什么困难,可也丝毫谈不上豪华,他甚至想过能不能顺势重新开始训练。就好像战士进山修行一样,他也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甩掉灵魂上的赘肉,使其在身体里燃烧殆尽。

  她喜欢他的这种做法。她这么说过。她喜欢一切令人兴奋的事物——场景变换之后,新的人物出现,连带着事物本身也变得迷人了起来。而他则产生了自己可以坚定不移地重新开始写作的错觉。如果说这就是结局的话——关于这一点他很确定——那他也一定不能像一条背部受伤的蛇一样咬住自己。这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就算没有她,也会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以谎言为生,那就这么过一辈子吧。他听见小山后面一声枪响。

  这个富有的娘们儿,好心的护理,他才能的毁灭者。枪法倒是不错。无稽之谈。明明是他自己把才气给毁掉的。难道就因为她悉心照料他,他就可以怪罪她吗?因为不再运用自己的才能,他毁了它。同时还因为他背叛了自我和信仰,因为喝了太多酒而导致感知能力退化,因为懒惰、懒散,因为势利,因为傲慢,因为偏见,因为经不起诱惑,因为满嘴谎言。这是在做什么,难道是在列什么旧书的目录吗?他的才能到底指的是什么?好啦,我们知道它是所有才能中的一种。但是他并没有使用它,而是用它来做交易。“才能”从来都与他能做、而非他做过的有关。可他选择了用其他东西、而不是凭借一支笔来谋生——钢笔也好,铅笔也罢。他爱上的每一个女人似乎总要比上一个有钱得多,这很奇怪不是吗?但是等到他不再爱了,等到他只剩下满口谎言——就像对现在这个女人的态度一样——的时候,作为对她金钱的回报(她是他历任女友中最富有的一个,似乎拥有这世间所有财富;她还有丈夫和孩子,有过无数无法令她满意的情人;她爱惨了他的作家气质、他的男人味,视他为伴侣和令人自豪的私家珍藏),他所能给她的,却比他真正爱她的时候要多得多。

  我们须得同自己的所作所为割裂开来,他想,你的才能就体现在你的谋生方式上。他这一生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出卖自己的蓬勃朝气,甚至只有当你不那么感情用事的时候,换来的钱才更多。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他决定永远都不把它写出来。现在依然如此。不,他不会写的,尽管它值得大书特书一番。

  视野里出现了她的身影,此刻她正穿过一大片空旷的田野向营地走来,身穿马裤,扛着她那杆来复枪。在她身后跟着那两名男孩儿,肩上挂着一只汤氏瞪羚。她依然是个好看的女人,他想,还有曼妙的身材。她在床上很有一套,并且懂得感恩。尽管算不上漂亮,却是他喜欢的长相。更何况她还读过很多书,喜欢骑马、射击。当然了,她还酗酒。丈夫去世的时候她尚且称得上是个年轻女人,那时她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了两个刚成年不久的孩子——可是他们已不再需要她,甚至会因为有她在身边而感到羞耻。同时占据了她生活的还有养在马厩中的马儿们以及书籍和酒。她曾一度喜欢在晚饭前喝着威士忌苏打读书,到了晚饭时间,整个人就已经醉醺醺的了,等到吃完晚饭、一瓶红酒下肚后,她通常都醉得倒头就睡。

  这都是在她还没有情人的时候。等到她的情人们出现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了,因为有他们在身边,她不必喝醉也能睡着。但是这些情人很快就令她厌烦。她嫁的那个人直到去世都没能让他厌烦,这些人却简直让她烦透了。

  之后不久,她的一个孩子在空难中丧命。从那以后,她彻底结束了没有情人的日子。酒精的麻痹作用也已经失效。她想要开始新的生活。孤独在突然之间彻彻底底地把她吓着了。但她想要的,是能让自己全身心崇拜的一个人。

  事情的发生其实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妒忌他过的生活。她觉得他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她一步步俘获了他的心,并且最终让自己爱上了他。这一切,都可以视为她为开启自己的新生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而那是他用自己过往生活中的残片交换而来的。

  同时交换得来的还有安全感与舒适的生活。这都毫无疑问。还有什么来着?他记不清了。他知道凡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她都会买给他。她也是个很棒的女人,会让他像同其他女人在一起一样,迅速地跟她上床——或者不如说,同其他人相比,他更情愿和她一起,因为她令人愉快,并且很容易知足,从来不会大吵大闹。然而现在,她好不容易开始的新生活即将终结。究其缘由,大概可以追溯到两周之前——当时他们正在拍摄一群水羚,这些动物昂首伫立,鼻孔翕张地观察着四周,耳朵向两侧伸展,以便一听到动静就能立刻逃向灌木丛深处。当他们想要靠近些时,灌木丛里的一根刺剐伤了他的膝盖。但他没有及时用碘酒消毒。而且,没等他拿起相机,水羚就迅速四散跑掉了。

  这时她走到了跟前。

  他躺在行军床上,把脑袋转过去望着她说:“嗨。”

  她告诉他:“我打到了一只汤氏瞪羚,公的,拿来给你炖汤正合适,我再让他们用克宁[412]奶粉做一些土豆泥。你现在感觉如何?”

  “好多了。”

  “那不是很棒吗?你看,我想着你可能会感觉好一些。我去打猎的时候你一直在睡觉。”

  “我睡得很香。你走得远吗?”

  “没有很远,就只走到了小山后面。我打这只汤氏瞪羚的时候枪法真的很准。”

  “你的枪法向来漂亮,这你是知道的。”

  “我喜欢打猎,也曾经喜欢过非洲。这是真心话。要是你现在好好的话,这应该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你根本就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猎的时候我有多开心。那时我还很喜欢这个国家。”

  “我也喜欢。”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好起来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儿。我简直受不了看着你难受的样子。你也不会再用那种语气跟我说话了对不对?答应我好吗?”

  “不,”他说,“我根本记不清自己都说过什么。”

  “你本没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毁掉我,对吗?我只不过是个深爱着你、想让你心想事成的中年女人而已。我的人生已经被毁掉好几次了。你不会想再次毁了我的,是吗?”

  “我倒是想在床上毁掉你几次。”他说。

  “好吧,那种毁灭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我们生来便注定要被这样摧毁。飞机明天就能到。”

  “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把握,因为它注定会来。男孩儿们已经用木头和草把求救信号都摆出来了,我今天还去看了一下。有很大一块儿地方可供飞机降落,山的两侧都有我们摆好的求救字样。”

  “是什么让你认为飞机明天就能来呢?”

  “我就是很确定。其实它早就该来了。然后,我们搭乘飞机去到镇上,在那儿他们能治好你的腿,之后我们就可以一起体会下那种可以接受的毁灭——当然,我指的不是像之前那种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交谈。”

  “太阳落山了,我们可以喝杯酒了吧?”

  “你觉得你喝得了吗?”

  “反正我是要喝的。”

  “那我们一起好了。莫洛,给我也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她大声吩咐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说。

  “等下洗澡的时候我会穿的……”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色逐渐变暗。就在天彻底黑下来之前、仅存的一丝光亮已经无法让人看清猎物的时候,一只鬣狗正好绕过小山,走到了这片空地上。

  “那个浑蛋每天晚上都要从那儿走,”男人说道,“已经两周了,每天晚上都是。”

  “夜里听到的动静就是它弄出来的。我倒是不怎么介意。它们不过是些肮脏的动物罢了。”

  他们继续一起喝着酒,这倒是能让他不再感到痛苦了——除了因长时间用一个姿势躺着而略感不适以外。男孩儿们点燃了一堆篝火,火光在帐篷上跳跃着,他在这种愉快地向命运妥协的生活里感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她曾经待他很好。下午他对待她的方式既残忍又不公平。她是个高贵的女人,一个可人儿。想到这里,他猛然意识到自己马上要死了。

  事出突然。这不是一股急流或一阵强风似的那种突然,而是倏然间的一种空虚,带着邪恶的气味。诡异的是,连同空虚一道消失了的还有那只鬣狗,动作迅速而无声。

  “那是个什么东西,哈里?”她向他问道。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还是搬到另外一侧,去上风口那里。”

  “莫洛给你换药了吗?”

  “换过了。现在上的是硼酸。”

  “你感觉怎么样?”

  “他绑得有点儿松。”

  “我要去洗澡了,”她说,“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我再陪你吃点儿东西,然后把行军床搬到里面去。”

  也就是说,我们的争吵就算到此为止了,干得漂亮。他对自己说道。其实他一直都没怎么和这个女人吵过架,而当他和从前那些他爱过的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争吵不断。而且到了最后,在吵架的作用下,头脑发热的女人们总会不顾一切地毁掉他们共同制造的美好回忆。他爱过太多人,索求了太多东西,但所有这一切都被他耗尽了。

  他记起了那次独自一人在君士坦丁堡[413]的时光,他是在巴黎和她大吵了一架之后出走的。那段时间他一直不停地嫖妓。等到一切都过去、他回到巴黎之后——他发觉自己没办法杀死孤独,只是让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而已——他给她写了封信,那是他写的第一封确实寄出的信。他在信里告诉她自己没有办法杀死孤独……告诉她他是如何有一次以为自己在雷让斯酒店[414]外面看到了她,与此同时他感到眩晕和虚弱。他会如何沿着林荫大道跟踪那些在某些方面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但又害怕她们并不是她本人,害怕失去这种感觉。每一个他与之睡过觉的女人都只能让他更加想念她。她对他做过的一切都不算什么,因为他早已爱她爱到病入膏肓。他是在美国俱乐部[415]里写下的这封信,当时他十分清醒,写好后他把信寄往纽约,请求她往他在巴黎的办公室写信。似乎那样才安全。当天晚上,他对她的思念是如此强烈,这让他感到内心极度空虚、痛苦,于是他漫步经过了马克西姆餐厅[416],在路上相中了一个姑娘,并带她去吃了晚餐。之后他和她一起去另外一个场所跳了舞,她舞跳得很糟糕,他便丢下她,另外找了一个身材火辣的亚美尼亚妓女。她扭动着腰肢不停地往他身上蹭,碰撞的肌肤几乎要将他灼伤。在一轮舞跳完之后,他将她从一位炮兵中尉身边带走。那位炮兵将他叫出门外,两人就在夜色中铺满鹅卵石的街道上打了一架。他或许两次击中了他,两次都使出了全力,击中了他的一边下颌。而当对方并没有因此倒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炮兵一拳打在了他身上,然后是他的眼周。他挥舞着左臂,倒在了地上,那名炮兵骑在他身上,抓住了他的外套,力度大到将他的衣服袖子都扯了下来。他则两次击中了他的耳后,然后用右手猛击的同时将他推开。当炮兵倒下的时候,是头先着的地,他拉上姑娘转身就跑,因为他们都听见了宪兵过来的声音。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一路开到位于博斯普鲁斯海峡[417]边上的鲁梅里堡垒[418],然后掉头,重新回到凉爽的夜里,上了床。尽管她看上去给人感觉像是熟过了头,但事实上她嫩滑如同玫瑰花瓣一般、琼浆四溢、小腹平坦、胸部丰满,而且不需要在臀部下面垫一个枕头。在她醒来前他便离开。在清晨第一缕阳光的照射下他已蓬乱不堪地顶着一对黑眼圈出现在了佩拉宫酒店[419]门前,外套拿在手上——因为一只袖子已经不见了。

  当天晚上他就离开了安纳托利亚。他还记得在旅程的后半段,整个白天,路边都是大片大片为获取鸦片而种植的罂粟田,以及看到它们的时候他心底那种奇特的感觉。可是到了最后,他们走的所有路全都行不通,于是他们和新来的君士坦丁官兵们起了正面冲突,然而这些官员们却该死地什么也不知道。之后炮兵部队开始向驻军开火。那些英国观察员们像孩子一样哀号。

  那天是他头一次见到死去的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有小绒球装饰的鞋底朝上被扔在路面上。土耳其人迈着沉稳的步伐如同波浪起伏一般朝这边走来。他还看到穿裙子的男人们四处奔逃,官兵们向他们开枪,人群四散逃开。然后轮到了他们自己。他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在逃命,一直到他的肺部开始疼痛、嘴里满是硬币的味道的时候,他们才停下来,躲在一些石头后面。而土耳其人的队伍依旧像是波涛一样往这边迈进。晚些时候,他看到了此生永远都想象不到的场景,再晚一些,他看到了比那还要糟糕的。所以那次他回到巴黎以后,根本无法开口谈论这件事,仅仅提到都会让他受不了。有一天当他路过一间咖啡馆的时候,正好有一名美国诗人,面前摆放着一摞碟子,那张土豆一样的脸上现出愚蠢的表情,正和另外一名总是戴着单片眼镜、患头痛症、自称是特里斯丹·查拉[420]的罗马尼亚人大谈达达主义艺术运动。等他回到和自己又重新爱上的妻子一起住的公寓时,他们的争吵才算彻底结束了,所有的疯狂也都结束了,家里的人纷纷向他的归来表示了欢迎,办公室的人把给他的信件送到了公寓。所以,等到过后的一天早晨,给他之前寄出去的信的回信被装在一张大盘子里送了进来,当他看到信上的笔迹时顿时感到全身冰冷,他试图把那封信放到另外一封信的下面去,但是他的妻子问道:“亲爱的,是谁寄来的信?”整件事就是在这个结局上开始的。

  他记得和她们在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还有争吵。她们总能找到最好的场所来吵架。为什么她们总是要在他最开心的时候跟他吵呢?他之所以从来没有把这些写下来,首先是因为他从来不想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人;其次,即便不写这些,他能写的东西也足够多了。但是他总是会想,自己终究会写下来的。有太多可写的东西了。他目睹了世界的变化:不只是那些大的政治事件——尽管他亲眼见过的也不少,而且他还观察过事件中的人们——他所见过的是那些最微妙的变化。他记得人们在面对时代变迁时是如何行事的。他曾身处其中,他曾观察过。书写这一切是他的职责所在。但现在他永远都写不成了。

  “你感觉怎么样?”此刻她刚洗完澡,从帐篷里走出来,问道。

  “感觉还好。”

  “那你现在能吃点东西吗?”他看到仆人莫洛在她身后,提着折叠桌,另外一个男孩儿端着几道菜。

  “我想先写点东西。”他说。

  “但是你应该喝点汤好保存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不需要保存体力。”

  “求你了,哈里,别这么无理取闹。”她说。

  “你为什么就不能用鼻子闻一下呢?我的大腿从下往上有一半都烂掉了。所以还喝汤?我这到底是在骗谁呢?莫洛,给我拿威士忌苏打过来。”

  “还是喝汤吧,求你。”她轻声说。

  “好吧。”

  肉汤很烫,所以他只好一直端着杯子,等到它不那么热了才一口气喝下去,一点儿也没呛到。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再把心思花在我身上了。”

  她用那张经常会出现在《马刺》和《城里城外》,且备受这类杂志青睐,却由于常年酗酒和做爱的原因而显衰老憔悴的脸看着他。但《城里城外》可从来没刊登过那对丰满的乳房、那双紧实的大腿,以及那双轻轻抚摸他背部的小手。当他从她脸上看到了那广为人知的明朗微笑时,他觉得自己像是又死了一次。不过这次死亡来得没那么快。它仿佛一缕轻烟,又好像一阵微风吹过,烛火因此而跳动了一下,火焰在它的作用下蹿高。

  “晚一点的时候可以把我的吊床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火。我今晚不打算进帐篷睡了。这么折腾不值当。天气很晴朗,不会下雨的。”

  这就是你死亡的方式,在他听不到的地方有一个声音对他耳语道。至少,我们不会再吵架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现在,他不想让任何人或事破坏自己迄今为止从来没有过的初次体验。也许之后有可能破坏。你已经毁掉了一切,但也有可能不会毁掉。

  “我猜,你从来没记录过别人的口信吧?”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那好吧。”

  没时间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尽管看上去好像是只要一切顺利,你就能像发电报一样把所有遗嘱浓缩进一段话里。

  在湖边的小山上,有一个被迫击炮砸出一道白色裂缝的木屋。门旁有根木杆,上面系着一个铃铛,专门用来叫屋里的人出来吃饭。在木屋的后面散落着几块田野,田野过去是一片林木。一排钻天杨从木屋所在的地方延伸到湖岸码头,另外一些则沿湖排列开来。在那片林木的边上有一条路直通山顶,他曾经在路旁捡拾过黑莓。后来,小木屋毁于一场火灾,当时挂在炉火上方鹿腿骨支架上的所有枪支全都着了火,紧接着,那些枪的枪管连同膛线一起,全部和弹仓一道被烤化了,枪托也烧没了,散落在之前给大的铁质煮皂锅上碱时烧火而留下来的那堆灰烬上。你问爷爷能不能拿它们当玩具,他说,不行。你知道那曾经都是他的枪,除此之外他也从来没买过任何别的枪。尽管他已经很久不打猎了。一栋木制小屋重新在原来的位置上建起并漆成了白色,站在屋前的门廊上,能看到杨树和远处的湖;但在小屋内外再也看不到枪的影子了。曾经挂在木屋墙上的鹿腿骨上的枪管,如今就那样横七竖八地躺在一堆灰烬上,没有人去碰。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421]里租下一条鲑鱼溪流[422],有两条路可以走到那里:一条是沿特里贝格的山谷一路往下,走在那条绕山谷一周、两边镶有树荫的白色的道路上,之后再从一条山中岔路往上——沿途会经过许多小型农场和高大的Schwarzwald[423]房屋——直到穿过溪流。那里就是我们钓鱼的地方。

  另一条路则是沿陡坡一直爬到树林边上,然后在松林中穿行,翻越过几个山顶,从树林里出来后就是一片草原,横穿过去,在草原的那边即是一座小桥。溪边生长着一些白桦树,水流不大,但狭窄,清澈而湍急,水流经过白桦树根处时,由于被阻断而形成若干处淤积。当时我们住的特里贝格旅馆正好赶上旺季,我们在那儿住得相当舒适,也和旅馆老板成为了好朋友。等到次年,由于通货膨胀,上一年赚来的钱甚至都无法供应旅馆的日常开销,旅馆开不下去,之后老板上吊自杀了。

  你可以讲述上面这个故事,但你无法讲述康特斯卡普广场[424]上的鲜花商贩是如何在街上给花上色、染花的颜料又是如何在公共汽车穿行的路面上流淌得到处都是,还有因为喝了葡萄酒和发酵果渣而总是醉醺醺的上了年纪的男人女人,在寒风中不停吸溜着鼻涕的孩子,艾美特咖啡馆[425]里弥漫着的脏兮兮的汗水、穷酸和醉酒的混合气味,以及在小风笛舞会[426]上找生意的妓女。包厢里,门房把有马鬃装饰的头盔放在一把椅子上,一名共和国禁卫军骑兵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坐在餐厅另外一端的女租客,丈夫是一名自行车赛手,她的好心情源于那天早上在LaCrémerie[427]翻看L'Auto[428]时,在上面看到了丈夫在环巴黎自行车大赛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消息。那是他首次参加大型赛事。她当时一下子笑了出来,脸也红了,紧接着就上楼去哭个不停,手里还一直攥着那份黄色的体育新闻报纸。小风琴舞会女主人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哈里需要搭早班飞机的那天早晨,那个做丈夫的过来敲门叫他起床,出发前两人在吧台那里各自喝了一杯白葡萄酒。这个男人认识所有居住在那一带的邻居们——因为他们都很穷。

  在广场周围的无外乎两种人:醉汉和sportifs[429]。醉汉们通过喝酒来终结贫穷;sportifs则是为了在训练之前喝上一杯。他们是一群堕落了的公社社员[430],即便知道了自己的政治命运也毫不在意。他们心里清楚是谁射杀了他们的父兄亲朋,凡尔赛军为镇压公社运动而占领了整个巴黎,凡是见到手上有老茧的、戴帽子的、身上带着表明自己工人身份的标语的人便一律杀掉。在当时那种困顿的情形下,就是在那里,在隔着一条街就是马肉铺和葡萄酒合作社的地方,他写下了整个故事的开头。他从没有像爱那里一样爱过巴黎城里的任何其他地方:他爱那些牵枝攀蔓的树,老旧的、底部漆成棕色的白色石膏外墙,电车在圆形广场驶过留下的长长的绿色身影,铺满路面的紫色花,从红衣主教路通往塞纳河的一段突如其来的下坡路,以及穆费塔街上狭窄熙攘的那片小天地。通往先贤祠[431]的那条街,以及他总在上面骑自行车的、康特斯卡普广场周围唯一的一条铺了沥青的街道,骑车时能够感觉到轮胎接触到的路面相当光滑平整。道路两旁高耸着尖尖的房屋,以及那间保尔·魏尔伦[432]在里面去世的租金便宜的高大旅馆。他们当时住的那套公寓只有两个房间,为了写作,魏尔伦还租下了旅馆顶层的一间屋子,这每个月要花掉他60法郎。不过从那儿,他能够将巴黎所有的屋顶、烟囱帽和山丘收进眼底。

  从你的公寓里只能看见伐木工兼挖煤工的住处。他也卖酒,不过是劣质的。马肉铺的橱窗里悬挂着红色与金黄色相间的马的身体部件,店铺外面挂着金色的马头。还有店铺主人去买酒的那间刷绿色油漆的合作社,那里的酒既便宜又好。剩下的,就是附近住的人家的石灰墙还有窗子了。到了晚上,当有人喝得酩酊大醉倒在路边、不停地用那种典型的ivresse[433]低声咒骂着什么——他们所使用的语言,若非亲耳听过,一直在做“三好公民”的你是绝对不会相信它的存在的——的时候,就会有邻居打开自己家的窗户,你会听到一阵窃窃私语:

  “那个警察跑哪儿去了?等到用不着他的时候,这该死的基佬倒是总在你眼前晃来晃去的。现在指不定在哪个门房那儿睡觉呢。要不叫秘密警察来吧。”直到不知是谁往窗外泼了一大桶水,酒鬼嘟嘟囔囔的声音这才消停下来。“那是什么声音?原来是水。哈,这招儿可真是聪明。”然后窗子就被关上了。负责打扫他房间的femmedeménage[434]玛丽一边向他抱怨着八小时工作制,说:“一个做丈夫的要是六点下班,那他在回家路上就只能喝一点点酒,这也费不了多少钱。可如果他五点钟就下班,那他肯定天天晚上都得喝个烂醉,等到月底就一个子儿都不剩。工时缩短之后倒霉的可是这帮工人的老婆。”

  “你不想再来点儿汤了吗?”女人正向他问道。

  “不了,十分感谢。这汤的味道实在是不错。”

  “再少来一点儿吧。”

  “我倒是挺愿意来一杯威士忌苏打的。”

  “那对你的身体不好。”

  “不对,你应该这么说,‘不该如此’。科尔·波特写的歌词还有旋律。‘我知道你正为我痴迷’。”[435]

  “我是愿意让你喝酒的,这你知道。”

  “哦,没错。一旦对我身体有害的话就不行了是吧。”

  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她起身走开的时候,他这么想道。倒也不是“我想”,而是有什么就来什么。唉,他可真是累坏了。太累了。他打算睡一小会儿。他就这么一动不动地躺着,可是死亡并没有来。肯定是在别的地方晃荡呢。它们骑着自行车,成双成对、悄无声息地在街道上游荡。

  不,他从来没写过巴黎。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巴黎。可是除此之外的那些,他也从来没写过不是吗?

  还有那些牧场,那些银灰色的鼠尾草灌木丛,灌溉沟渠里淙淙流淌着的清水,以及深绿色的苜蓿。还有延伸到山中的铁轨,以及在夏日里腼腆如同小鹿的牛群。还有秋日里,当你赶着牛群下山时,它们发出的“哞哞”的叫声,以及缓慢而匀速前进时发出的声音和扬起的灰尘。还有山的背面,夜晚的灯光映照出轮廓清晰的峰顶,明亮的月光洒满山谷,月光下,沿铁轨骑着马走下山。现在,他想起了自己是如何在漆黑的夜里抓着马尾从树林里走下来的。还有那些他一直想写而未写的故事。

  那个给你们干活的笨蛋男孩儿的故事。那次你们把男孩儿留下看管牧场,告诉他无论谁来要干草都不能给。然后那个来自福克斯镇的老浑蛋揍了男孩儿,因为男孩儿曾经在他那儿工作过,现在却不肯再拿饲料给他了。男孩儿拒绝了他的要求,他扬言还要再揍他。就在老浑蛋想要试图闯进牛棚的时候,男孩儿用从厨房拿来的来福抢打死了他,等人们回到牧场上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尸体在畜栏里冻得僵硬,有一部分已经被狗吃掉了。你把剩下的部分用毯子卷起来,装上雪橇,并用绳子捆牢。你让男孩儿帮你拉着它,就这样,你们两人用雪橇把那具尸体拖到了大路上,滑了足足60英里[436]到镇上,然后你把男孩儿交给了镇上的警察。他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会被逮捕,他认为自己只是做好分内事,而你是他的朋友,他理应为此得到奖赏。而他之所以帮你拖尸体下山,是因为这样一来大家就都能知道这个老浑蛋有多坏、他妄图偷饲料的行为又是多么可恶了。警长给男孩儿戴上手铐的时候,他对此简直难以置信。紧接着,他开始放声痛哭。那是他存储在记忆当中想要写下来的一个故事。这样的好故事至少有20个,可他一个都没写过。为什么?

  “那你告诉他们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

  自从有他在身边之后,她现在就不怎么喝酒了。可是他清楚,如果自己能活下来,也永远都不会写她的故事。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他都不会写。有钱人脑袋都迟钝,他们总是喝太多的酒,或者玩了太多的五子棋。他们的生活单调又乏味。他想起了可怜的朱利安——他对有钱人的生活总是抱着一种罗曼蒂克式的敬畏,他在一篇小说的开头这样写道:“那些富得流油的人和你我都不一样。”[437]人们是怎么跟朱利安说的来着?“没错,确实不一样,因为他们更有钱”。可是这对朱利安来说一点儿也不好笑。在他的想象中,那些富人属于一个迷人的种族,而当他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的时候,就像任何其他事情一样,真相在瞬间击垮了他。

  他向来对那些被击垮的人嗤之以鼻。理解一件事并不意味着你要喜欢上它。他可以击败一切,他想。因为只要他不在乎,就没有事情能奈何得了他。

  好吧。从现在起他也不会再把死这件事放在心上了。一直以来他恐惧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疼。正常情况下他可以像别的男子汉一样忍受疼痛,直到疼得太厉害弄得他精疲力竭。不过现在的情况是,坏疽带来的疼痛铺天盖地,当他感觉到自己正一点点被击垮时,疼痛却消失了。

  他想起了在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当时负责执行轰炸任务的长官威廉森正在穿过铁丝网,却被一个德国巡逻兵丢过来的手榴弹砸中。他厉声惨叫着,央求所有人杀了他。他是个肥胖的男子,一个异常勇敢的好军官——尽管沉迷于怪诞秀。但是那天晚上,他被困在了铁丝网中间。当一束灯光照向他时,我们看到他的肠子全被炸了出来,挂在铁丝网上,所以人们不得不把他从上面解下来,带进屋里。那时他还活着。开枪杀了我,哈里。看在耶稣的分上杀了我。在那之前,他们曾经有过一次争论,关于主是否从来都不会降那些你无法忍受的厄运于你。还记得当时有人坚持说,这就意味着总有一刻,痛苦会从你的身体里自动消失。但他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晚上的威廉森。就算他把自己平时省下来的吗啡片剂都给威廉森吃了下去,痛苦仍旧没有消失,药片并没有马上起作用。

  所以即便是现在看来,他正经受的实在算不上什么;如果就这么继续下去、不再恶化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除了他想换个更好的人陪在身边以外。

  他稍微想了下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伴儿。

  不,他想,不论你做任何事,你总是做得太晚,又总是花费很长时间。你不能指望着人们还等在那儿。别人早都走了。晚会结束后,剩下的唯有你和女主人。

  我开始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我厌倦其他事情一样,他想。

  “真是烦死个人了。”他大声说道。

  “你说什么,我亲爱的?”

  “我不管做任何事都拖太久了。这简直要命。”

  在他与火堆之间,他看向她的脸。此刻,她正靠着椅背,火光照在她线条优美的脸上。看得出来她有些困了。他能听到鬣狗发出的声音,就在火堆外面。

  “我一直在写作,”他说,“但我写累了。”

  “你觉得自己现在能睡着吗?”

  “当然。你怎么不进去睡?”

  “我想陪你坐在这儿。”

  “你有没有感到什么异样?”他问道。

  “没有,就是有点儿困。”

  “我感觉到了。”

  他刚刚感到了死亡的又一次光顾。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丢掉的,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道。

  “你从未丢掉过任何事物。你是我见过的最完整的人。”

  “上帝啊,”他说,“一个女人知道的东西能有多少。那算什么,你的直觉吗?”

  因为就在那一刻,死亡走了过来,将头靠在行军床的床脚上。他闻到了死亡的呼吸。

  “关于死亡,永远不要相信镰刀和骷髅那一套,”他告诉她,“它可能只不过是两个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一只鸟。又或者,它有着鬣狗一样宽宽的鼻孔。”

  它现在正往他的上身移动,不过已经没有了形状。只是占了些空间而已。

  “让它走开。”

  它非但没有离开,反而凑得更近了。

  “你的口气简直糟糕透顶,”他向它说道,“你这臭气熏天的浑蛋。”

  它依旧在向他靠近。现在,他没有办法跟它说话了。见此情形,它便又靠近了一些,于是他试图不声不响地把它送走,可是它又往上挪了挪,之后,它的重量就全部压在了他胸膛上。因为它正趴在那儿,所以他根本就动不了,也说不了话。只听见女人向仆人们吩咐道:“Bwana睡着了。把行军床抬进帐篷里,动作一定要轻点儿。”

  他没有办法告诉她把死亡赶走。而且它就趴在他的胸口上,越来越沉,以至于他无法呼吸。就在他们抬起行军床的时候,他感到豁然开朗,胸口上压着的重量也随之消失了。

  等到早上,天光大亮的时候,他听到了飞机的声音。起先只是一个小点,随后飞机在天上转了一大圈。这时男孩儿们从屋子里跑出来,用煤油生起了火,把地面上摞起来的草堆点燃,做了两个大大的记号。晨风将草吹向营地的方向。飞机又绕了两圈,比刚才飞得更低了些,随后向下滑翔。在水平飞行了一段距离后,缓缓着陆。老康普顿穿着一条便裤和粗花呢夹克,带着一顶毛毡帽,从飞机上下来,向他走过去。

  “怎么样,老兄?”康普顿说。

  “一条腿废了,”他答道,“要来点早餐吗?”

  “谢了,给我来点儿茶就行。这是架‘舟蛾’[438],你知道的,我没法带上Memsahib[439]一起走,机上只有一个空座。来接您的机动卡车还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叫去一旁,对他说了些什么。之后,康普顿带着前所未有的喜气洋洋的神情回来了。

  “我们这就把你抬进机舱,”他说,“过后我会再回来接夫人一趟。现在看来,恐怕我不得不在阿鲁沙[440]停下来加一次油了。所以我们得赶快出发。”

  “你的茶怎么办?”

  “我其实不怎么在乎那个,你知道的。”

  男孩儿们把行军床收拾了一下,抬着它绕过绿色的帐篷,顺着岩石路往下走到空地上。在他们身边,草堆做成的记号烧得正旺,草几乎快要烧光了。火借风势,不停地被吹向小型飞机停的地方。好不容易才把他送进了机舱。一进去他就向后倒在飞机的皮质座椅上,那条烂腿笔直地戳向一旁康普顿坐的地方。康普顿发动了引擎,钻进飞机里。他向海伦和男孩儿们挥手致意,等到飞机的“吱吱嘎嘎”声逐渐变成他熟悉的轰鸣声、就在康皮[441]用眼睛搜寻着疣猪洞的时候,他们掉了个头。伴随着轰鸣声,飞机颠簸了几下,从火焰中间穿过,最后又颠了一下,随后开始升空。他看到他们在地面上站着,挥着手;他看到了坐落在山丘旁的营地变得越来越扁;他看到平原向远处延伸,大片大片的树林和一丛丛灌木都变得越来越平;就在原来的那条通向一个毫无意外地已经干涸了的水洼的小径上,出现了一个崭新的、他此前从没发现的水塘。斑马小到只剩下一个个圆形后背;还有牛羚,当它们用细长腿在平原上移动时,就像是许许多多的大头圆点在爬动,而当飞机在它们头顶上方投下一片阴影时,牛羚便四散开来;它们现在也变得十分渺小了,完全看不出它们在奔跑;在你看得到的地方,平原是灰黄色的,而此刻你面前的,则是老康皮那件粗花呢夹克的背部和棕色的毛毡帽。随后,当他们翻越第一座小山的时候,牛羚还跟在他们后面;紧接着,他们翻过颜色突然变深、密林遍布、有竹林斜倾的山峦;之后,又经过一片枝繁叶茂的森林,树木深深扎进峰峦与谷底;随着山势趋缓,他们来到了另外一片平原上,那里气温很高,热气在凹凸不平的紫褐色大地上跳跃。这时,康皮往后瞅了一眼,想看看他坐得舒不舒服。很快,前面又出现了一座深色的山脉。

  之后,他们没继续飞往阿鲁沙,而是向左转,他由此推断出飞机上的燃油还够用。他往下望,看到了一片粉色的网状云彩正从大地上空缓缓飘过,在空中看的话,就好像突如其来的一场初雪,也不知从何而来。他知道那是从南方飞来的一大群蝗虫。飞机再度升高,看上去他们是要去东边。随后天空变暗,他们遭遇了暴风雨,大颗大颗的雨滴让他们仿佛是在瀑布中穿行。等到他们穿过暴风雨的时候,康皮转过头来冲着他咧嘴笑,朝窗外指了指——就在那里,他的正前方,他视线里的唯一,仿佛像全世界一样宽阔无边;雄伟,高大,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白光——那正是乞力马扎罗雪山宽阔的山巅。那一刻,他知道了自己将要去往哪里。

  就在那时,夜幕下的鬣狗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阵奇异的、好似人类哭泣的声音。女人听到声音,在睡梦中不安地动了动。她还没有醒。梦里,她在长岛的家中——那是她女儿首次亮相的前一晚。不知为什么,孩子的爸爸也在场,且举止相当粗俗。后来,她还是被鬣狗发出的声音吵醒了,有那么一阵儿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又感到十分害怕。随后她拿上手电,照向哈里睡着后他们抬进来的那张行军床。她看到蚊帐之下他庞大的身躯,但不知怎的,他的腿却露在外面,耷拉在行军床边上。腿上的绷带全都散开了。她不忍再看。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随后她叫道:“哈里,哈里!”接着提高了声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人回应,她也听不到他的呼吸。

  帐篷外面,那只鬣狗仍在发出之前将她吵醒的那种噪声。但她心跳得实在太厉害,已经完全听不到了。 海明威精选集典藏套装(共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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