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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起光脚,将查理王踢开。遂蹲下把李端白的衣服掀起,探手进去,从胸口摸至后背,只有些陈年旧疤痕,除此之外无任何伤口。
为了看得清楚些,我干脆将他的外衣除下。这个人的皮肤似乎微微发热,但很快我就确定这不过是烤了火的缘故,没烤火的那一面依旧冰凉,简直不像是活人的体温,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牛逼的龟息大法。我把手伸到他鼻端,果然连一丝气息都察觉不到。
查完了上身,又解开了他的皮带,顺着大腿捏了一路,没有伤,却在右腿内侧发现一处凹凸不平的燎泡,就着火光看时,虽然发红,但已经好了大半。这伤是灼伤,而且伤处特殊,我无法想象他受伤的原因,也许他是自己想体验一下王阳明在火焰中被烧死的感觉?
我摇摇头。抬眼看见查理王站在一边,一双狗眼睁得溜圆,直勾勾的看着我,似乎非常惊惧。
“好狗,”我怪笑了一下,此时我身上光溜着,只披着一件烤干的内衣,“出去站着放哨,有人来,你就叫,我不叫你,你别进来。”
查理王呆呆的看着我,又看看李端白。我觉得李端白在它眼里没准儿就是一大块肉,而不是一个人。我不能让这蠢狗坏我的好事。
我跺了下脚,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低吼道:“出去看着!”
查理王哭似的叫了一声,扭头窜出了耳室。
我遂拧开一瓶水,打湿了内衣,将李端白的脑袋搁在我腿上,端着他的脸擦了擦,他的嘴唇好像抹了一层蜡,来防止水分的流失。我抬手试了试,牙关紧咬,牢不可开。又小心的去掰他的眼睛,依旧是掰不开的,又怕硬来把他弄伤,只好罢手。这样子,似乎僵如石头,怎么让我的血流进去呢。
我把他往火堆边推了推,仍然只能烤到一面,另一面只是冰凉。不过烤了火,他的肢体似乎温软起来。我大喜,将他的脑袋移到火堆边,不意却听见嗤啦一声,烧到了他的眉毛和头发,顿觉大囧。
这似乎和侯相山的小说上说的不一样,和查理王的记忆也不同。眼下李端白这副死相,别说起床气,连弯一弯膝盖都难。
不会是真死了吧?我心里一沉,遂扒开了他的衣服,将耳朵贴在他胸口上,几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才觉得里面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那微不可查的幅度刚好让我觉得不是错觉。我看看飘飘忽忽的火焰,又看看僵尸一般的李端白,突然心道:真是傻了,放着现成的恒温安全热源不用,却去就火。他的皮肤依旧冰凉,我干脆将他身上那些凉冰冰的碍事的衣服全部除下,连条底裤都没留,再将他整个人都拱到火边上。
做这件事时,我觉得似乎有些别扭,遂停了手,呲牙咧嘴一阵,望空低声默念道:“三尺之上,神明鉴察,老子和这厮有过命的交情,现在把他扒的精光,不是生了轻亵侮弄的坏心眼儿,而是要救他,也救别人,包括门外那条傻狗。”神神叨叨的念了两遍,就嗤笑一声,觉得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遂也躺倒,从后面紧贴住他,间或从头到尾捏弄两下,就像揉面团,帮他促进血液循环,如此反复,就像烙饼一样正反面都翻遍。这招果然见效,半个钟头后,连他的大腿内侧都回温起来。我扳过他的脸来,果然牙关松动。倒了点水,都咽了下去,连呼吸也有了。
我大喜,赶紧两三下穿好衣服,遂趁热打铁,拿起剑来,将胳膊割破,让血流进他的嘴里和眼睛里,看他尽数喝下,脸色也渐渐泛红,遂草草包扎了伤口,捞起包来收拾了,几步蹿出耳室外,叫起来查理王,便往墓穴深处紧跑。
如不出意外,李端白将在十分钟之内醒来。但恢复神志却要长达二十来分钟,在这可怕的二十多分钟里,他会完全处于六亲不认的战斗状态下。一百多年前,当侯相山,也就是侯六,和当时已经落草为寇的查理王下到敦煌藏经洞里唤醒他时,被他揍得够呛。那时候侯六和查理王都很悍勇,我自己单枪匹马,也不太会打架,所以如果再呆下去,很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是我立即撤退的一个首要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我唤醒了李端白,是因为他选择在此长眠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决定。外有王华的包围,内有疾病折磨,所以只能选择在这个地方窝着。这次我的血大概会让他再支撑小半年。小半年的时间足够这厮作很多事情,包括诛杀那些游荡在昌平山区的妖魔鬼怪。如果他真的选择不问世事,再次长眠,那也只能由他去。我不是上帝,也不是shepherd,没有权利左右他的人生。
当然后来很多年后,我想起了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我当时大概不想再见李端白。估计李端白也不想再见到我,以前全是他救我的命,这次我流点血,让他多了些选择,多了些充裕的时间,也算是小小的回馈和报恩吧。
我憋足了气一直往有风的地方跑。查理王跟在我身后,呼哧呼哧的跑着,我们又爬了一阵陡坡,所经之处不外乎墓道,也不像是盗墓小说里那样有机关和粽子。因为这是皇陵,所造无一不符合葬经周礼,所以制式很规整。所谓的防御也就是蓄着的一池水,当然,我们并未到达关键地点,如果把皇陵比作一座城,那么我们只是在绕着护城河河城墙奔走,至于内城,我们并没有踏入。
突然,我想起来一件事情,我把那把古剑忘在李端白得耳室里了!顿时停下脚步,呼哧呼哧的喘着气。看叶传恩,小唐,叔爷,女鬼的意思,这把剑绝对是一个很了不得的物事,而且还值不少钱。不由得我不肉疼。但转念一想就又释然了,宝剑配英雄嘛,何况这剑的最后一任主人就是李端白。它跟着我这种凡人只能当烧火棍使,李端白醒来也需要趁手的武器,这剑就算送他了。
查理王瘫在我脚下,舌头都歪在了一边。这狗以前估计是娇生惯养,没走过长路。我抬起它的爪子一看,五个小肉垫全磨得鲜血淋漓,露着嫩肉。只好将它放进背包里背着走。我们很快就达到了进风口的源头,那是一块石板,不仅沉重,而且还用石条绊住,没有李端白的怪力,我没办法推开这石板,只好靠着石板坐下休息。
我看了看表,现在应该是下午四点来钟,步话机进了水,一打开就咔咔乱响,一点正常声音都发不出来。我落了汗,渐渐感觉非常冷,只好把查理王从背包里抱出来。猫狗的温度都比人类高,抱着查理王就相当于抱着一个小火炉,当即眼皮耷拉,就想睡过去。
朦胧中,我似乎听见有人在说话,我当是做梦,便没当回事。正迷糊间,查理王突然扭动起来,咬着我的袖子使劲摇动,我心知道有异,一下子就醒了过来。
声音来自于石板后边。只听得一个不认识的男人说道:“找到了吗?”
另外一个人骂道:“找到个鬼,一根毛儿也没有!”
我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因为答话的人正是叶传恩的另一个伙计。那么石板外是什么地方呢?
由于石板厚重,我只能从缝里直直的往外看,稍稍一斜就会被挡住视线。而缝里那狭窄的视野所及,光线很暗,似乎是一间屋子的内壁。看来这间屋子居然在陵区附近,怕是陵园的地上建筑。
我扒了扒石条,便笑了。原来之所以扒不动,是因为地下一个石质凹槽,抵住石板的石条一段就卡在凹槽里,另一端卡在石板表面的缝道上。外边的人推不进来,但里边的人只要把石条拖出凹槽,再推动石条使其下滑,也许就能很容易的将石板推开了。
正当我在石条下边较劲时,外边的人又说话了:“我说兄弟,这回老板可是赚了,该拿到的东西拿到了,就是雇人花钱不少,何况一死一伤。小道士姑且算是死了,老道士不得讹他一下子?”
那保镖嗤笑一声:“你以为老板会乖乖掏钱吗?我跟老板比你年头长,我发现被他雇的人,虽然你能拿到巨额佣金,但后来下场都不怎么好。有命赚,没命花。老道士纵然有些道行,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床底看过了没有?”
“全看过了。王华比鬼子扫荡还干净,什么也剩不下,拍几张照片交差就是。”
我屏住气息,心里有一点轻松,因为听这两个叶传恩的伙计所言,叔爷只是受了点伤,没有生命危险。叔爷没事,文仳离也没事,这足以让我心中快慰。但伙计们的话里隐隐约约又透出了叶传恩会对叔爷不利的意思,如果是这样,那我便不能耽搁。
等着这厮们拍好了照片离去之后,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搬动了石条,又歇了一刻钟,才像蚂蚁拖花生一般一点一点的把石板推开,这几乎用了一个小时。做完这件事后,我几乎虚脱。此时天色已暗,我从石板缝里挤了出来,才发现这是一间地下室,地上有些稻草绳子,废旧自行车和破轮胎等物,还有一些装着马蹄铁碎钉子的塑料袋,像是个拾荒者的临时居所,又像是个好久没人打扫的储物间。 行厄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