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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很多年后,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无力感,女孩儿眼里强烈的求生欲,和周围人的残忍冷漠。我不知道这个做情妇的女孩儿犯了什么样的所谓家法,但我知道没有人能随便夺取他人的生命,更何况老叶当时并不曾受到来自于这女孩的威胁。
后来,到了下半夜,船就靠岸了,我失魂落魄的和文仳离走下船来。老叶大概没料到我会这样,于是很周到的叫了车把我们送回宾馆。
文仳离一直没什么表示,但我能看得出来,她心情不坏,甚至还对铜镜和宣德炉的交易结果表示了满意。前些天的相处,让我产生了她不过是个从事特殊职业的邻家女孩的错觉。但今晚这场遭遇,却让我重新提醒自己:文仳离之辈,确实是游走在黑暗中的亡命之徒,这种人已经看惯了生死,很难再有半点对生命的尊重了。认清了这一点之后,我暗暗发誓,永远不要和文仳离这种人再有交心之举,也永远不要变成他们这样的人。
直到一周之后,那种暴死者带来的阴霾才从我的脑海中慢慢淡化。我们依旧在镇海呆着,等待白老范黑老谢从甘肃过来。我很能想像的出他们得知我能够还得起欠债之后的震惊和失望,果然,老谢见了我,正眼也不看一下,便道:“钱呢。”
文仳离把支票递过来,老谢只看了一眼,便交给同样阴着脸的老范收好,便道:“小子,你和我们两不相欠了。不过,你打算以后怎么着?”
我停下收拾背包的手,道:“我也没想好,走一步算一步。”其实包里不过装有一套崭新的换洗衣服和手机电脑等物,还有一张银行卡,卡上有十万零四百三十六元整,再就是琴盒里那把古剑。以上,便是我如今的全部家当了。
老谢不再搭理我。他咳了一声,转向文仳离道:“侄女,小都还在兰州,我们请了个钟点工每天给他做饭,你要不放心,就给他打个电话。咱们今天晚上就走,明天就到了。”
我在旁边听得分明,这三人应该并不是回甘肃,否则便用不着请钟点工。他们要去干什么呢?
只见文仳离道:“那边怎样?”
老谢道:“你也知道,前几天为了找那人,全挖开了,现在还没填上呢。”
文仳离脸上现出少有的急切:“那人呢?”
老谢道:“没找到啊。那人是何等人物,那会轻易让王华们得手。”
我在旁边听他们言语来往,好像在打哑谜,隐隐约约的猜到和李端白相关。但转念一想,这和我又有何样的关系?从天寿山下来,我就该明白我和李端白之间的友情已经断了。我这人属长颈鹿的,反射弧特长,以至于当时的好多事情,我后来才慢慢想明白。
之前,李端白之所以另眼待我,不过是看查理王的薄面。我记得文家宅失火那次,他和我坐直升机上,我胡乱叫了句老李,他神色就颇为异样,到得后来,我发现但凡叫他老李,他便乐于接受,若是叫他李道长,他便不爱听,甚至会装作听不见。那时候我是个随和的人,从不和他拧着来。等到有了查理王的记忆之后才发现,这个死了一百多年的老兄,当年最喜欢叫他老李。一想及此,我就觉得不寒而栗。最后一次见面,李端白问我有无恢复查理王的记忆,我答曰不曾有。以他的聪明劲儿,不难想明白其实我不是什么查理王,态度也就随之冷淡下来。那次没到天明,李端白就把我赶下山去,其实也算表明了态度。
我一刻也不想多呆,连再见都懒得和他们说。临末了关上门,就像关上了我人生的一段光怪陆离又悲惨的记忆,心情变得悲伤又欢快。遂哼着大河向东流,一身轻松的走出了宾馆。此时老天也开眼,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就这样沿街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觉出茫然来,只好去了一家咖啡厅,要了杯拿铁并一块蛋糕,上起网来搜寻求职信息。但年景不好,工作少,原专业的单位又免不了撞见熟面孔,所以选择余地便窄得多了。
就这样,我消磨掉了大半天时光。无家可归举目无亲的人,即使手里有点钱,也会生出钱紧的感觉。我不敢挥霍,填肚子便去快餐店,落脚便在一家便宜招待所。到了晚间,不免心生凄凉,去了附近酒吧小酌。
实际上,借酒消愁不该去酒吧,自己买瓶酒或者去苍蝇馆子要碟茴香豆,都比酒吧强。某些酒吧入夜便开,但里面还不如街上亮堂,一进去便觉乌烟瘴气,鬼影幢幢,恍如妖怪洞府。以前这些地方,我是说什么都不会去的,但如今,在这些地方,我才能感到活人和世俗的气味儿,和些许安全感。所以见着这么一处,便一头扎进去,先要了杯鸡尾酒慢慢喝下,等到耳朵渐渐适应了周围黑暗中的怪叫,才发现旁边的台子上搁了包烟,弹出来的几根,齐刷刷的全对着我。
我顺着那烟盒往上看去,只见上边搭着五根翘如兰花瓣儿的葱指,还染着紫蓝色的蔻丹,原来是个年轻姑娘。我便笑了一回,又点了杯酒推过去,道:“请。”遂抽出一只烟来,点着抽开了。
在烟雾中,我惊奇的发现这个浓抹艳妆的小妞长的有几分像修雨桑,也许是那斜勾的眼线,把眼型挑的修长,也许是灯光下,那直而窄的鼻子显得分外高挺,也许是酒精的润泽,让她的上唇俏薄,而下唇丰厚,漂亮的像是希腊雕像,再或者,是她的年龄,让脸颊分外饱满,美如观音,此时一见之下,令我心神荡漾。我顿时得出了一个结论,人的一生可能会喜欢上不止一个人,但喜欢的类型,从小到大,都不可能会变。
那女孩儿喝了这杯酒,却把纤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摩挲着,但我感觉她是在摩挲那个一直背在我背上的琴盒,终于,她说道:“你是来旅游的?你会拉小提琴吗?”
我站起来,道:“不是。你想看我拉琴?”便转身出去,头也不回。
等走出了酒吧十米开外,背后才有人气喘吁吁的追了出来,一把拉住我的手:“你干嘛走的这么快?”
我站直了,在明亮如白昼的街上打量这个女孩,果然离开了酒吧,她的脸就变了,不仅扁平了好些,而且居然略微地包天,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姑娘个字极高,完全可以去打排球。
此时她不顾人来人往,居然用胳膊钩住我的脖子,道:“你真帅啊。去我家好不好,我家就我一个人。”
这大概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人称帅,而且不在暗处。我仔细盯着这女孩的眼睛,估计着她眼睛的度数绝不下七八百。如果我是王阳明,大概会拒绝,但事到如今,我所珍惜的一切已经变成遥不可及的幻想,坚守似乎毫无意义,于是我神使鬼差的点点头,晕晕乎乎的由着那姑娘拉住我的手,向着街的深处走去。
巷子又窄又长,黑如浓墨。我跟在那女孩右边走了约莫三五分钟,觉得周围似乎越来越暗。在城市里,这样的黑暗是很少找的,只要有人住的地方就会有光明。四周乃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盖起来的民房,虽然低矮,但总要有窗户,此时不过八九点钟,居民不可能全部入睡。除此之外,四周也太过安静了一点,安静到一点人间烟火喧嚣都听不见,这就更加令我心生疑惑。
我松开了她的手,将手搭在琴盒上解将下来,一言不发的站住了。
此时,那女孩也站住,然后转身,笑道:“怎么了?”
我道:“这里不太对劲。”
女孩的脸在黑暗中泛出青白色的微光,嘴上沟壑阴影骤然加深,像是拧出一个微笑:“这里快拆迁了,所以没人住。我家就在后边新建的小区里。就快到了,走啊。”说着转头,黑发和黑暗重新溶为一体,看不见了。
我深吸了口气,道:“对不起,我会送你回家,但不会进你家了。”遂也往前走去。
前方传来脚步声和几声嗤笑:“帅哥,你的胆子真小啊。告诉你,我在这里摆了仙人跳,马上就会有三个彪形大汉窜出来把你打翻,谋财害命。”
这时候,我感到琴盒里的古剑砰砰的撞击着盒盖,似乎盒盖里不是剑,而是个疯了的小动物。不禁停下来打开盒子,将剑拿在手上,那女孩似乎并没有发觉,只是道:“帅哥,你在踢砖头吗?”
我已经发现了不寻常。即使这里拆迁,也不过距刚才那条街六七百米远的样子,排除黑和安静来说,我根本就想不起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巷子口长什么模样,朝哪个方向,就如中了迷魂阵一般。
此时我斜握着剑,像旁边触去。如果不出意外,我一下就能触到旁边民居的矮墙,但实际上,那把剑就像戳进了空气,我划动了几下,根本就没触到任何阻碍,左边如此,右边也如此。周围几乎是一片黑到极致的虚空。 行厄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