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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路远扬这个人,他浑身都是优点,唯独不喜欢我。”

山月可知心底事 沈乔君 12025 2021-04-07 03:11

  云是分为两层的。

  坐在靠窗位置的许桑榆这么想。

  第一层云离得她远,又厚又软,好像刚刚打好的棉花,蓬松得不可思议。第二层呢,离得她近些,好像是触手就可及的距离,就显得稀疏很多了,一朵朵一朵朵围在一起就好像飘在蓝色布景上的泡泡,柔软的,轻盈的。

  这大概……是许桑榆第一次一个人乘飞机吧?

  以前小的时候有爸爸妈妈陪着全世界旅游,后来自己也学着脱离父母到处闯闯,可身边总是有可心的朋友们。她是个怕寂寞的人,看起来自信又独立可偏偏又最讨厌一个人。她喜欢在航班上裹着厚厚的、舒服的、散发着让人安心的气味的毛毯,靠在妈妈的肩膀上睡觉,仿佛一觉醒来,无论是世界上的哪个角落,都能轻松到达了。一觉醒来的她可以兴奋地打开挡光板,看着云层下面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有时是生机勃勃正待醒来的,有时是迟迟黄昏下疲倦睡去的,亦或是,和她所生长的城市一样永远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那时候的她就能拽过妈妈的胳膊抑或爸爸的袖子,细声细气地尖叫说,快看啊,快看啊,我们到了。再长大一些,爸爸妈妈的位置就被阮东琳替代了,她们一起去英国留学,一起挨过整整十二个小时的旅程。在这十二个小时里她把头靠在阮东琳的肩膀上,问,你介意吗?阮东琳就会摇头,露出门牙笑起来,说,你就放心睡吧。

  她的朋友,阮东琳,可真是个怪人啊。

  许桑榆有时候会这么想。可是她不讨厌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喜欢她吧,可是她们是好朋友。不,只是“好朋友”恐怕已经没办法形容两人间的亲昵了。

  她看得久了,看得刺眼了,“啪”一声就把挡光板给合上了。

  她被太阳光刺得眼睛发酸,竟然有了点点泪意。

  许桑榆这次是一个人回国的,她甚至没赶得上通知靳楚楠就定上了回国的机票,只收拾了几件随身衣服就踏上了航班。

  就在几天前,她看到了电视里有关路远扬出事了的新闻。

  虽然都被隐去了姓名和模样,可她知道,新闻里那个明显泣不成声的身影就是阮东琳。那是在她在靳楚楠的公寓里看见中岛凛香的三天后。中岛凛香那小巧的脸蛋和灵动的大眼睛还时不时在她脑海里闪烁,那声甜甜的“姐姐”还仿佛在耳边回响,想来她是一时无法鼓起勇气质问靳楚楠了吧?

  她逃了,很怂地逃走了。

  说到底,她还是没法信任靳楚楠的吧?

  如果足够信任,如果足够喜欢,她是不是就可以不把中岛凛香当一回事,像个女主人一样得体地质问她有关靳楚楠的去处呢?

  可现实是,她几乎是颤抖着问眼前的女孩,“靳楚楠……他,他去哪了?”

  不想结巴的,可是就是这样没用地频频咬到舌头。

  中岛凛香歪过头想了想,拧起秀气的眉毛,吃力地说着中文:“楚楠君吗?我也不太清楚呢。他似乎是说自己有事出去了,不过恐怕是能马上回来的吧?姐姐要进来坐着等等楚楠君吗?”

  “不……不用了。”许桑榆几乎是说完就转身落荒而逃的。

  她还有好多问题要问。

  可是,没一个是她能问出口的。

  她讨厌前一秒的自己,那个怀着砰砰乱跳的心、想要从靳楚楠那里寻得想要的安全感和安慰的自己。

  后来就过年了。

  在英国的华人同学问她要不要来一起过除夕,她拒绝了。感谢过他们后还是拒绝了。同学说,“你来吧,周也来呢。”倒是这点颇让她诧异,周虽说是很受欢迎的人,看起来是个PartyAnimal,实则却在待人接物时,总是习惯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尤其是他格外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他的刻意疏远和礼貌常常让许桑榆觉得受用又气恼。

  可这次倒是不一般啊,周居然愿意参加迎新会了?

  “是啊是啊,我们一开始也是很惊讶的呢。”同学看出了她的困扰,笑着说,“本来只是出于礼貌邀请周看看,没想到他就真的同意了啊。”

  “啊……这样啊。”许桑榆有些犹豫,可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啊,那天……我想……我想和男朋友一起过呢。”

  说完后的她就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同学露出揶揄的神情,一副“理解理解”的样子,也不再强求她参加他们一起的聚餐。她不由得苦笑一番,心里悔得像打翻了药罐一样苦涩。

  还在低落情绪里的她正巧在除夕后的第二天,看见了有关路家的那条新闻,她握遥控器的手都是发抖着的。她是没见过阮东琳这样崩溃的模样的。阮东琳虽说是看起来怯懦,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可却从来都是他们中最有韧性的一位。

  她心里也跟着慌了起来,那个路远扬,就是那个在高中时找到她,带着傲气又诚恳的神情请她好好照顾阮东琳、自称是她“叔叔”的人。那个人,是即使另娶他人,也能被阮东琳一直以来放在心里小心翼翼喜欢的人,他怎么能出事呢?许桑榆慌忙放下遥控器就打开电脑订上了回程的机票,办理一切手续。

  也许是那几天的日子过得太浑浑噩噩了吧?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坐上了那班十二个小时的航班,跨过整整八个小时的时差,飞回那个充满回忆的故乡。

  许桑榆飞在两层云之上。

  她没有“飞在两层云上”应有的兴奋,就像是路过一家艺术精品店,看着橱窗里的工艺品感慨一声“挺美的”,不过也就是这样了。她今年看过最美的云恐怕就是和靳楚楠一起时在海边看的那场日出。他们在四五点就拖着手跑到海边——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世界都是静悄悄的。渐渐地,身边蹲守日出的人多起来了。头顶的云层变幻出了很奇妙的颜色——是即使用颜色最最丰富的调色盘也很难勾勒出来的色彩——泛着橘泛着黄还在靠近海面的地方漾开了一圈红色。

  相机拍不出来的色彩果然还是需要用眼睛去感受。

  那时候的云不似在飞机上看到的样子,不是厚重的也不是稀薄的。

  而是快速流动的、翻涌得好像海浪的,云。

  太阳蹦出来的那刻,比她在见过的所有的文字里的叙述还要耀眼。它从云朵的缝隙里迸射出明亮的光芒,好像熔浆从火山口冒出来的模样,是流动的,充满生机的,野心勃勃的。

  她转头去看靳楚楠的脸,发现靳楚楠也在看她。

  许桑榆羞红了双颊。

  可她没有飞在这样的两层云之上。

  飞机慢慢向下划去,越过一片云层。这会子她的头顶脚下都是云了。

  车子就好像幺指的指甲盖一般大小,横七竖八地停在不知名的停车场里。

  这是接近神的角度了吗?这是最接近神的角度了吧。

  万物是看不清始末的,所以就变成平等的了。

  好像开始接近闹市区了,起了不少高楼。高楼们的形状怪异,说不清审美,却又都一个个昂首挺胸地比出“手可摘星辰”的姿态。高楼里住着的人呢?他们会抬头看云吗?她不知道。

  云层看起来是柔软的。

  可她从未摸到过,连那是柔软与否都不能确定。可她知道曾经身侧靳楚楠的肩膀是柔软的,他揽过她的肩膀把她的脑袋放在自己的右肩上,在生机勃勃的柔软晨光里,轻声细语地对她说,“累了吗?累了就睡一会吧。”那时候她的心是柔软的,柔软得塞不下任何李锦絮阮东琳,柔软得仿佛有种膨胀到极致的酸疼。

  ****

  是父母来机场接的她。她堆起满脸的笑容跑过去搂住父母,像平时一样撒娇。很奇怪,反倒是踏上这片土地以后,她想见阮东琳的想法就淡七八分。本以为一抵达故土就会与她见面的自己,反而是过了两天后才将阮东琳约了出来。电话里阮东琳的声音没有任何异样,许桑榆约她去吃馄饨她也“嗯嗯呀呀”地答应下来,还感慨着说“真是好久没有吃过学校门口那家馄饨啦”。

  在馄饨店出现的阮东琳着实让许桑榆吓了一跳。她把头发剪短了,剪得齐耳那么长,远远地看过来就像一个青涩的小男孩。阮东琳站在原地东张西望地寻她,显得紧张无措。“嗨。”犹豫了几秒后的许桑榆伸手同她打着招呼,拉过她的手腕就把她领到座位上坐好。

  “哈哈哈哈哈,你看看你现在,都是什么样子啊。”刚坐定,许桑榆就大声嘲笑起阮东琳的新造型,手上已经开始经不住扒拉她软软的短发,嘻嘻哈哈地问:“你受什么刺激了呀?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样子。阮东琳,真难看,你这副模样,真难看。”阮东琳低下头,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她一紧张就会无意识地玩弄自己的手指,这次也不例外。她小小声地辩说:“啊,长头发三天两头就要洗的,这不是麻烦吗,还是剪短了好。短了好啊,念头也少。”许桑榆把手收回来,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吐吐舌头一副抱歉的模样。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呀?”阮东琳端坐着看向面前的女孩。

  “嗨,这不是过年嘛,总是要回来的。”许桑榆从筷子筒里抽出了一双乌黑的长筷,刚想递给阮东琳,不料发现她的手上已经掰开了一双一次性筷子,正要将上面的木刺剔干净。许桑榆手上的动作明显顿了一下,不免有些尴尬,咂巴咂巴嘴,笑着说:“诶,那不是不环保嘛。”阮东琳低着头笑,拿着两根筷子小心翼翼地摩擦着,剔除掉上面细小的木刺,回答说:“可我们高中时候都是用这个的啊,我习惯了嘛,改不掉。”

  “是吗?”许桑榆微微蹙眉,有几分记不清了。

  “是啊……”阮东琳无意识地应着,一抬头看见许桑榆悻悻笑着的模样呢,自觉是说错了话的,忙笑着打哈哈,“我这个人啊,脑子就那么丁点大,所以就只好记得这些个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啦,你记不得很正常啦。不过确实不环保啊,我下次会改,会改。”许桑榆感恩阮东琳给自己的台阶,正巧此时馄饨也上来了,她顺手抄起放在桌边的一簇葱洒进阮东琳的碗里,笑嘻嘻地看着她:“可我记得这个。”阮东琳也跟着笑。隔着馄饨的热气袅袅,她们都看不太清彼此的模样了,就姑且像回到了几年前的高中时光。

  “那时候你可真胖。”许桑榆调侃她。

  “啊,那不是青春期嘛。”阮东琳扮了个鬼脸。

  “你现在是不是没有好好吃东西啊,怎么瘦了那么多?”

  “冤枉呀。”阮东琳频频摆手,“大概是过了那段时期了吧,不知不觉就没以前那么胖啦。”

  “哼,以前说你胖你还不承认呢,现在怎么舍得松口了?”

  阮东琳低下头吃馄饨,因而她口齿间说了些什么,许桑榆并没有听得太清晰。她想,就姑且饶了她吧。她吃一口馄饨,嗯,和记忆里的味道不一样了呢。说不上哪里不一样,可她就是知道不一样了。她刚想抬头跟阮东琳抱怨呢,就听见了耳边阮东琳软软的声音:“啊,果然还是一样好吃。”许桑榆抬头看她,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嘴唇嗫嚅间,最后还是侧过头弯着眼睛冲着好友笑起来,“对啊,还是那么好吃。”

  哪里好吃了。

  都是味精调出来的味道,汤也是咸得好像厨师打翻了调料罐,都是那时候好不容易能有偷跑出来的时间才可以吃到,物以稀为贵,所以才会觉得好吃吧?可阮东琳吃得那么香,三口两口就吞下一大个馄饨,咋咋唬唬地,顷刻间一碗馄饨就被她解决光了。

  “小心别噎到。”许桑榆说。

  “不会不会。”阮东琳边说边扒拉着自己短短的头发。

  “阮东琳……”许桑榆叫她的名字。

  “啊?”阮东琳应了声抬头看她。

  “我可讨厌你这个样子了。”

  许桑榆咧开嘴,阮东琳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把这表情称之为笑容,“你这个装模作样的样子。”阮东琳愣了一下,慢慢地放下手,看着她碗里还有大半的馄饨,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般笑着说:“啊,你怎么没吃多少呀?是不是不合胃口了呀?不然给我吧,我突然感觉肚子好饿啊……”可话还没说就被许桑榆“啪”地夺了手里的筷子。这下,阮东琳脸上的笑容是再也挂不住了。在许桑榆的注视下,她的脸慢慢冷下来,最终用没有任何波动的声调地开腔:“你不是也是吗,谁装得过谁呀?”

  许桑榆没有接话,默默地替她把一次性筷子扔进垃圾桶,重新给她拿了一双黑色的长筷,递到她的手边。阮东琳没有去接。她眼观鼻鼻观心,不看许桑榆,却看着自己眼前这碗只余一点儿汤底的馄饨说话:“你干嘛突然回来呀,什么过年呀,你不要以为我真的会相信啊。你一定是知道了我的事情了吧,一定知道他和我的事情了你才会回来的吧。你干嘛找些有的没的借口啊。你回来干嘛的啊,你为什么不能好好和靳楚楠在一起就当不知道我的事啊?”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说到最后,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许桑榆似乎是被她感染了,声音也带了一点哭腔,她看着阮东琳的发顶心,一字一字地说:“阮东琳,你瞎说,你放屁,靳楚楠根本就不要和我在一起了……”

  ****

  “我以前十几岁的时候,周边认识过很多情侣。他们很多人最后都会步入婚姻殿堂。但在到达那个终点前,他们中不少人在爱情长跑中都曾不忠。有些故事大家心照不宣,甚至帮他们遮掩。我每次参加他人的婚礼,看着一对对新人们热泪盈眶地念出至死不渝的誓言,从没怀疑过他们在那一刻的真诚。可人就是如此幽深复杂的动物,千帆过境,我变得什么都能理解,也什么都无法再相信。”

  叶绯绯手里的高脚杯里盛着晶亮的红酒,随着她手腕微微的转动折射出不同的光泽。半透明的液体映照出那对新人的模样。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一表人材,面上是一圈敬酒下来泛起的艳丽的红,眼睛也被酒精映得得格外透亮。新娘的盘发已经有点散了,耳边鬓角垂着略显凌乱俏皮的发丝。她噙着笑意,用戴着蕾丝手套的手拍着一边向新郎敬酒的大学同学说:“你少让他喝,他酒量可差了。”新郎明显是有些醉了,他说话间的口齿支支吾吾的,有些听不大清,“你……你们……喝!别听她说的!”新娘一时气急,用攥得紧紧的拳头捶了一下新郎的肩膀,娇嗔道:“不让你喝!不让你喝还不是因为关心你啊!狗咬吕洞宾你,不识好人心!”

  叶绯绯听罢就笑了,她便是在这种觥筹交错的时候想起那段不知在哪里看到的话的。

  她侧过头靠在身边人的肩上,“哧哧哧”地笑着,问:“你说这人啊,怎么越关心一个人越说不出好话来呢?”身边的人拉过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小心谨慎地握住,说:“大概是不知道怎么表达,也是急了吧。”

  “沈翰闻。”她抬头看着对方的眼睛,“你说,我结婚的时候是什么样?会不会也有人帮我喝酒呀?”她笑着眯起了眼睛,好像眼里进了什么东西一般抬手揉了揉。未等身侧的人回答她就自顾自又说起来,“啊,我忘记了,我是已经结过婚了的人呢。”

  “喂,沈翰闻。”叶绯绯一只手抵在桌子上,把自己的头撑住,瞪大了眼睛叫身边人的名字,“你是见过我结婚的样子的呀,那时候的我好不好看?好不好看呀?”

  “好看。”

  “是吧是吧。”她“咕咕”笑着发出奇怪的声响,手指无意识地玩着胸口那串发亮的钻石项链,“我也觉得自己真是好看啊。沈医生。”

  那辆车是什么时候离开既定的轨道的呢?大概就是从那个婚礼开始的罢。

  她那时候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多么厉害的人啊。

  她闭上眼睛,似乎不忍再去回想。身边的男人问她累吗,要不要提早回去呢?叶绯绯刚要表态却被身边的老同学接住了话碴,“怎么能回去呢,叶绯绯,这你可不厚道了啊,这酒你还没喝呢!”新郎官明显是有些喝高了,大着舌头冲她喊话,跌跌撞撞地就要把酒杯塞进她手里,“这杯你可一定得喝,当初你都答应了的要给敏敏做伴娘的,现在没做成,可要多罚一杯酒啊!”叶绯绯看向新郎身边笑靥如画的新娘——那是她大学时候的同窗,那时候的青春少女,如今已嫁为人妇。

  “好好好,这酒我当然得喝。”叶绯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新郎喝多了,满脸通红,大声地为她叫着“好”,丑态毕露。叶绯绯已经记不太清大学时期的他是个什么模样了,好像总是喜欢窝在教室里最前排的做笔记,分明带着浓浓的口音,却也总是在早自习的时候读书最大声的那一个,举手投足间也总是带着些颐指气使的傲慢。那时候新娘敏敏身边的人还不是他,她们还一起说起过他糟糕的发型和读书时候的发音。

  现在倒是出息了嘛。

  叶绯绯看着新娘微微隆起的腹部,昭示着好事将近,一副花好月圆岁月静好的模样。

  她以为自己不会再有什么感觉了,可她还是不甘地发现自己的心中是起了大大小小不少涟漪的。

  她羡慕啊。

  她很羡慕。

  趁着沈翰闻被不怎么熟悉的同学拉着劝酒,她端着酒杯歪歪扭扭地走上前去,因为被祝贺的人所阻,只得隔着几人笑着夸眼前人:“敏敏,你今天可真漂亮。”新娘隔着觥筹交错的几人向她挥手,笑得露出粉嫩的牙龈来,“谢谢你,绯绯。”叶绯绯忍不住笑着打了个酒嗝,“听人说,摸孕妇的肚子会沾喜气的,我能摸摸吗?”她说话间却已经拨开那些碍眼又碍事的人群蹲在新娘的跟前了。叶绯绯将脸整个贴在新娘的肚子上,新娘有一时间的怔愣,嗫嚅着嘴小心翼翼地后退一步,“诶,绯绯你这是……”

  “别动。”叶绯绯拉住新娘的手,紧到新娘一时挣脱不开。她于是仿若诡计得逞般“咯咯咯”笑起来,她用一手捂住嘴巴似乎在掩饰自己的失态,眼睛里却是一派什么都不在乎的精光,“我感到了他在动,这么皮,是个男孩吧。”

  她在说谎,连母亲本人都没感到的孩子的胎动,她仅仅是把脸贴在孕妇的肚子上又怎么能感到呢?可说她是在说谎,她却又是真正感觉到了的,不仅仅是孩子的踢腿,她甚至感觉到了孩子清脆的声音。

  ——那个声音,在喊“妈妈”。

  “妈妈妈妈,我好冷,给我个抱抱好不好?”

  “妈妈妈妈,我今天表现超好的,得了小红花呢,棒不棒呀?夸夸我好不好呀妈妈?”

  “妈妈妈妈,爸爸今天心情好像很好呢,你要不要跟他去说说话呀?”

  “妈妈妈妈,你是不是不喜欢她呀?那我也讨厌她。”

  “妈妈妈妈,我好冷啊。”

  “妈妈妈妈,水里好冷啊。”

  “妈妈妈妈……”

  当沈翰闻找到叶绯绯的时候,叶绯绯就蹲在那里。她把脸贴在新娘那身红色的中式礼服上,死死地抱着新娘的腿哇哇大哭。

  ****

  “你酒驾。”她染着红艳艳指甲油的手指熟练地指向司机的脑袋。

  身边人歪了歪身子,躲过了她的手,“我刚没喝。”

  “哎呀,你这么厉害的呀。”她收回手,掩住自己因惊讶而大张的嘴巴,努力想要带着安全带侧过身去嗅他的颈窝,“他们一个个这么会劝酒,你就真能招架得住呀?”

  “是会劝酒。”他冷哼一声,“所以你就喝成这幅德行了吗?”

  她实在是太失态了。

  叶绯绯认命地坐回副驾驶上,一遍遍回忆自己刚才的模样,想一遍便头疼一回。她将车窗摇下,让带着凉意的夜风一阵阵吹拂在自己脸上。她以一手撑住自己的太阳穴,烦恼不已地揉啊揉。

  忽然,一只手却从身侧伸过来,拉过她的手,牢牢地握在掌心间,“别揉了,一会儿该揉疼了。”

  叶绯绯却丝毫不领情地挣开他的桎梏,眉毛一挑,“我是该有多娇弱啊?”身侧的人从开车的工夫里侧过头来看了她一样,皮笑肉不笑地说:“在别人的婚礼上抱着怀孕的新娘哭得稀里哗啦的人,倒也是没有多坚强。”

  “啧。”一说到这个叶绯绯又该头疼了。

  “你……是想到路理了吗?”沈翰闻突然有些犹豫地问道。

  “不然呢?”叶绯绯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远方,状似无所谓地耸耸肩,“毕竟我’曾经’,是个母亲啊。”

  “那你……还恨吗?”

  “恨谁?路远扬还是阮东琳?”

  似乎没想到还能在叶绯绯口中再一次听到这两个名字,沈翰闻明显是一愣,继而摇摇头,说:“无论是哪一个。”

  “喂,沈翰闻。”叶绯绯突然把头转过来,直勾勾地看着驾驶座上的那个人,终于没有带着戏谑的笑容了,她问,“你觉得……你觉得路远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作为他的’前’雇员来看?”叶绯绯加重了这个“前”字。

  “先生……先生的话,是个好人。”沈翰闻似乎是没考虑太久,便下了这个结论。

  “那阮东琳呢?她也算是你看着长大的吧?”

  “东琳小姐的话,是先生喜欢的人。”

  “这我知道,还有呢?”

  “没有了。”

  “没有了?”

  “是的,没有了。”

  “这算什么评价嘛!”叶绯绯明显感觉沈翰闻是在敷衍她。

  “不,这就是对东琳小姐最中肯的评价。”沈翰闻驱车行驶在一条安静而黑暗的道路上。大概是因为这条路实在是太偏的关系吧,路两旁甚至还没来得及安上路灯,他只能把远光灯打亮,藉由这明亮的灯光看清前方的来路。“东琳小姐之所以是东琳小姐,是因为她是先生所喜欢的东琳小姐。”

  叶绯绯的鼻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酸了起来。她知道他说得没错,一点都没错,“路远扬喜欢的人”就是对阮东琳最中肯的评价。她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放下了对那个女孩的怨恨,可她依旧讨厌这样的评价,一针见血得让她讨厌。

  “那你呢?”沈翰闻突然问。

  “什么?”叶绯绯一头雾水。

  “你对他们俩又是什么评价呢?”

  “哈哈。”叶绯绯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就笑开了,“一对狗男女!”闻及此,沈翰闻也不禁咧开了嘴角,露出了姑且称得上是“愉悦”的表情。叶绯绯越想越得意,甚至因为自己能想出这样的评价儿拍起了巴掌。

  “可是。”拍着拍着巴掌,叶绯绯的情绪却又不知怎么的,默默地低了下去,“可是回忆起先生来,居然都是那些好的回忆。”

  是的,当她吐出“狗男女”这个字眼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回忆起的,却是路远扬牵过她的手,跟她说自己以后就是她的丈夫了的样子,却是他温柔地拥抱住自己的样子,却是他微微勾起嘴角夸心血来潮下厨的她做的菜好吃的样子,却是他牵着路理的手一步一步学走路的样子,却是他教路理写字的样子,却是他包容她的胡作非为夸她戴着不知真假的珠宝时漂亮的样子……

  “路远扬这个人。”叶绯绯说,“想起他的时候,他浑身都是优点,唯独……”她是哽咽了,“唯独不喜欢我。”

  有些人的心,是你再怎么靠近,或是努力,都是捂不热的。

  而有些事情,从一开始便是错的。错错错,又何必执念呢。

  “我是喜欢过他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借着一点刚才还犹未散尽的酒劲,“呜”地一声哭了起来,“至少我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喜欢过他的。”她把脸埋进手掌里,整个人蜷缩在座椅里。感觉自己的手掌都已经承载不住丰沛落下的泪水了,慢慢地慢慢地泪水都落到了她未着衣物的膝盖上。

  “可纵使你爱他低到尘埃里,在一个不在乎你的人眼中,不过是丑陋不堪罢了。”

  “……先生没有不在乎你。”不知道这时候该不该安慰她的沈翰闻发出了几乎是轻不可闻的叹息。

  “是啊。”叶绯绯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可若说’阮东琳’对他而言是值得在意的人,他又有在乎过别人吗?”

  没有的。

  那对狗男女除了彼此,至始至终没有在乎过别人。

  ****

  “谢谢你自此以后放了我。”接过离婚协议书的叶绯绯如是说。

  “其实是你自己要放了自己啊,绯绯。”路远扬露出了对她一贯温柔的笑容。

  ****

  阮东琳路过了一家唱片店。在电子音乐大行其道的今天,唱片行业似乎变得格外不景气,当她推开门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店员上前招呼她,他们都围成一群一群在闲聊。她也乐得清闲,便自己取了唱片架上那张封面吸引她的唱片放到一旁的试听机上播放。

  耳机因为常年没有人使用不免蒙上了一层灰,她小心翼翼地用手拂开那层毛茸茸的尘,将耳机扣在自己的头上。耳机里传出的音乐是她听不明白的粤语,可她听得津津有味。唱歌的是一个女声,她只恍惚听得女声反反复复地唱着“求你自此以后放了我罢”,好像是唱的是主流市场所喜欢的、容易显得意味深长的爱而不得的歌曲。

  “喜欢吗?”突然的声音把阮东琳打断,她惊得浑身一个激灵。她感到身前有一个阴影把她轻轻笼罩住,带着些惹人厌烦的不正经和戏谑,却奇异地带给阮东琳莫大的安全感。她抬头,那个人背光而站,明灭不可辨,虽然仍旧看不清五官,阮东琳却明显感觉到,这个是在笑的,笑得神情灿烂的。他微微低下头,凑近阮东琳的脸。因为距离太近,他热腾腾的呼吸甚至都扑在她的脸上,而他的五官终于清晰起来。阮东琳就这样傻傻地看着他,眼睛里不知何时开始布满泪水,她控制不住地全身颤抖,双手用力地摁在沾满不知谁的指纹而显得油腻腻的耳机上,耳机里的女声因为贴近耳膜而骤然变响,大声唱着不知属于谁的伤心情事,不知疲倦地一遍遍呐喊着“你别要用我受不住的鼻音跟我说话”。

  阮东琳哭出声来,声音好像迷途太久终于找到族人留下的讯息的小兽,狰狞又激动,直至盖过耳机里的那个女声。

  这是她这段日子里第一次哭,她好久没有哭了,她坚强了好久好久了。

  可在见到靳楚楠的这一刻,她终于忍不住了。 山月可知心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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