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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葛逻禄人

御龙记:史前闯入者 邢立达 20768 2021-04-07 02:38

  重逢三姓村

  身后问话的正是涅子,看着披着官服的阿涂蜜施拉着只着里衣的谭家公子,一种奇妙的违和感油然而生。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嘲风,心里着实高兴。

  前段时日为了让兄妹俩免遭追捕,她硬扛住了唐人暴风骤雨般的询问。她本已将此事抛之脑后,但见到嘲风的瞬间,那一幕又在脑海中掠过。达奚好话说尽,红脸白脸齐上,涅子不为所动。知而不报,崔代孟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总不能对一国使节上刑,无奈之下,唤来李寺卿,将涅子一行人逐出鸿胪寺,断了给养,并命令全城不得售卖物品给突厥使团。

  在这节骨眼儿上,善于追踪的仆骨尾随了几个胡人模样的小贩,找到了隐藏在密林中的三姓村。主使与随从三人在宵禁前出了城,跨上龙鞍一路直奔三姓村。三姓村的叶护,炽俟乌齐坤热情地接纳了他们,提供了安身之地与给养,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

  涅子很快了解到,这是一个专干“腌臜”活儿的村寨,他们负责照顾香囊城日常所用的龙,包括孵蛋、打造鞍具,甚至屠宰,等等。失去活计的家庭,则不得不把女儿送去城里的楚馆秦楼充当歌舞姬。数百年来,他们跟着唐人同迁移共进退,但近年来,由于唐人的横征暴敛,此地人心浮动,于是乐于收留这些同族。

  “大巫师,大巫师阿姐!”阿涂蜜施毕恭毕敬地施礼,俏丽面庞带着几分撒娇之意,“你认识这个官爷?”

  “我们的交情,岂止是认识。”嘲风笑道,理了理衣领。

  “那你们是相好的!”阿涂蜜施努了努小嘴,俏脸上满是幽怨。

  涅子的俏脸一红,啐道:“阿涂,别瞎说,我和谭公子有要事商议,你自个儿溜达去。”

  支开了阿涂蜜施,涅子领着嘲风左拐右转,攀上崎岖的盘肠小径,踩过蕨草丛生的石板铺道,“咿呀”一声推开虚掩的木门,好一副热气腾腾的场面!

  阿拔、仆骨与另一胡人正坐在地上,围成一圈,一手把肉、一手持刀,割肉而食,气氛欢快而热烈。不知名的龙肉香味浓郁,一大碗粗盐巴搁在地上,大伙用刀尖挑肉蘸着吃。

  见嘲风进来,阿拔愣了一会儿,露出奇怪的神情,随即笑道:“公子,你的故事在村子里已经传开了,最开始他们告诉我的时候,我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我们和大巫师因你的事儿被驱逐,挨了好几天饿,自是心里骂你。”仆骨接话说,又大大咧咧地笑起来,“可这鸟山沟沟里,妙得很啊!时不时还有好肉吃!”

  “思磨,给我们兄弟拿点儿。”仆骨踹了另一个胡人一脚,那人忽转过头来,面上涂着粗糙的彩绘,他“嘿嘿”笑着,显得非常诡异。嘲风点了点头,仔细一瞧,那人的彩绘是为了掩饰一道蜈蚣般的狰狞刀疤。那刀疤从眉角一直贯穿到耳后,下半个耳朵也随之不见,很难想象被砍了这么重的一刀,竟还能活下来。

  这个唤作思磨的胡人,从木板下抽出一把短柄半圆砍刀,拉过最中间的龙头,运刀如飞,从龙头顶骨剔开,转眼间将一半龙头剔成白骨,薄纸一般的半透明肉片不断地扬起,又规则地叠成一堆。他再用刀尖一划拉,整团肉“啪”的一声落在胡饼上,思磨一卷一递,硬塞到嘲风手里。

  嘲风抽动鼻翼,这气味既香又浓,引人想到那酥嫩香滑的口感,只觉透过那软糯的胡饼便有入口即化的香浓肉汁,不禁唇片翕动,暗忖:这刀功真可谓出神入化,肉还是那些肉食,可因此显得更加可口了。

  涅子见状,颇有些不悦,低声道:“你们这些不成器的崽子,又去哪儿偷来龙儿吃?”

  “不是偷的,只是看它病重,实在不忍心。”仆骨嬉皮笑脸地狡辩着。

  “小猫,你看出什么了吗?”不理会这些粗人,涅子突然抬头一问。

  “猫瓦!”嘲风大吃一惊,“她什么时候跟来的?”

  涅子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也是才发现她的气息不久。”

  见被点破,一道黑影从树杈上跃下,稳稳当当地落在石板地上。猫瓦一身贴身的窄袖短打,黑棕色衣服使其纤薄的身材略显窈窕。她甩过一团衣物,趁着嘲风去接的当下,一把夺过嘲风手中的胡饼夹肉,用丁香小舌舐了舐,犹如一只抓获鲜鱼、意欲躲起来独享的小猫。

  “哥哥今天就是走了桃花运,和那胡姬又搂又抱,你要娶小妾了吗?”猫瓦咬了一口,浓浓的肉香味直闯脑髓,眼睛都瞪大了,“可还好,找到了涅子姐。”

  嘲风耳根微红,发现她丢来的是自己的官服,也不知道这野猫是怎么从阿涂蜜施身上扒下来的,斥责道:“你天天乱窜,总要出点是非才好?”

  “哼,不乱窜,谁帮你去打听消息,去抓那些破虫子骗人,还要当妈找衣服。”猫瓦伶牙俐齿,并学着阿涂蜜施的样子,拉着嘲风的手,大步往前,“走走走,我带你去瞧好看的。”

  “好了,别闹啦!”嘲风一甩手,狠狠瞪了她一眼。

  “此地断然不像我们原先想的那样。”室内,嘲风压低了声音,紧紧盯着涅子的眼睛,仿佛这就能看出她心里的想法。

  “此地的胡人其实是葛逻禄人。”涅子想了想,“我曾经听闻他们处在唐人和突厥之间,常随两边兴衰而叛附不常,但此次承蒙他们收留。”

  “大巫师,我知道你没有暴露我们的底细,如此保护我们兄妹俩,此又是一大恩。”嘲风听到收留二字,想起此行的初衷,忙不迭地道谢。

  涅子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我是想,即便都告诉了那崔代孟,他也不见得会借兵救我部。”她摆了摆手,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复国一事,只能等待时机。眼下这个村子,表面上,这些葛逻禄人都死心塌地地为唐城做着各种下九流的工作。可唐人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三姓村的人口,短短几十年,已经翻了好几番,那些艳丽又勾人的二八胡姬、年轻力壮的杂工,正川流于硕大的唐城内外。叶护暗地里也一直给唐人几大姓进贡钱帛、上好肉食,塞得这些权贵的荷包满满的,也换来这村落长时间的太平,但这种太平,我总觉得有些古怪。”

  嘲风暗忖:确实,那广纳英雄汉的叶护、妖媚的阿涂蜜施、拖着石筐的巨汉颇黎、快刀如闪电的思磨,无一简单,断然不是专干肮脏活儿的村民该有的面貌。

  “大巫师万事小心应对。”嘲风点了点头,又想起一事,“只是我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

  涅子掩口一笑,袅袅起身:“过两天你自然便知。”

  嘲风点了点头,遂带着猫瓦,从三姓村慢腾腾地往回走。他脑子里此时还全是村里那些古怪的胡人和赶也赶不走的各种怪念头,直到进了香囊城,才被一阵喧闹打断了思绪。

  癫子千金

  只见前方一群卫兵正在驱赶围观的百姓,而百姓们正围观着一个奇怪的女子。

  嘲风从人群间隙中望去,心底一阵惊喜,暗呼:“是阿崔!”他喜形于色,回头指给猫瓦看:“那就是我不小心撞倒的女子,是特进的女儿。”

  猫瓦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半天缓过一口气来:“这全城的百姓,你就偏偏这么巧,撞上了这神神道道的千金?”

  嘲风没怎么听,注意力都放在阿崔身上,心里满是好奇。还是那身窈窕的袒领间色裙,他想起她那根小龙爪造型的金步摇。

  阿崔完全无视自己在何时何地,正心无旁骛地感受着眼前的单层佛阁,她大呼精妙,骤见此斗拱,感叹自己已身在极乐世界。

  那佛阁的斗拱确实精致,上面雕着一个靛蓝色的龙头,整体像东方传说中的龙形,又融合了本地肉食龙的细密利齿和大眼眶,两旁的垫拱板雕着镂空的火焰珠,象征着吉祥如意。

  但阿崔的眼中,看到的却不是这般景象。她看到的是生长中的树木、正在砍伐、雕琢的木工与工匠,以及移动中的斜置构件、垫拱板,它们以精确的角度契合在一起,使它成为仪典性建筑物的点睛之作。她习惯用纸笔记下她所看过的东西,尤其是结构精妙的宫殿和房子,而后,只要碰到类似的东西,她瞬间就能从脑海中提取出这些图像,并将旧日图像拆散组合,创造出新的事物。

  她身旁的侍从都熟知这位尊贵千金的独特秉性,此时都鸦雀无声,任凭阿崔在这佛阁前驻足良久,没人愿意打搅她。

  可惜,这份难得的宁静很快就被一群进城的农人打破了,他们对这位容颜秀丽、苗条如柳、腰如约素的官家大千金充满了兴趣,这一大早竟然在大道上见到了平日只在深闺里的女子,叫人如何不想多看几眼?虽说人的相貌,各有所爱,但眼前这位神态有些奇怪的少女,无论到什么地方,无论换作谁人来看,都会说是天生的美人坯子。

  阿崔的侍从们可不这么想,当头一位急压着声音嚷嚷着:“都赶走!都赶走!”催着护卫的亲兵和武侯执戈驱散人群,场面一下子喧闹起来。市井垂髫稚子也被吸引过来,看到是阿崔,竟围成一圈,又叫又跳,念叨着:“女癫子,癫子女,转圈圈,圈圈转……”

  侍女急得语无伦次,对着亲兵们指手画脚:“赶走那些娃娃儿!”亲兵举着长矛,小心翼翼地横将出去,把小娃娃们支开,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后退的娃娃们惊扰到了嘲风的坐骑,翻羽抬起头来,不悦地嘶叫着。对龙的声音异常敏感的阿崔突然转过身来,直直望进嘲风的眼底,有些炽热,却又教人看不懂。

  她认出我了吗?

  嘲风心绪微动,不自觉地驱龙走向前去,说来也怪,这胆小敏感的翻羽似乎对阿崔特别有好感,竟避开暄闹的人群,几步就走到了阿崔的身边,嘲风终于能够细细地打量这位千金。

  却见这位丽人脸面傅粉白如雪,眉心花钿为金色莲状箭蜓翅,黛眉描成垂珠眉,朱唇一点桃花殷,两侧靥窝画有翠绿小飞龙,脸颊的那条曲线,就算是吴道子再世,也无法用水墨勾勒出如此浑然天成的一笔。下巴颏儿圆润柔和,状如春桃,眼睛犹如池水般玲珑剔透。她不似日常所见的体态丰腴的唐人女子,却似钱塘江畔娇艳月光下的苏小小,似那从无数书生雅士的遐想绮思中飞出来的四大美人儿。

  嘲风竟然看呆了,愣愣的,良久才叹道:“好美。”

  “你看够了没有!”一声炸雷,挟卷着气势汹汹又气急败坏的声音向嘲风砸来。是阿崔旁边领头的侍女,相貌虽说不上国色天香,但也小家碧玉,此时像一只气鼓鼓的愤怒小兽。

  “青钿,不得无礼。”侍女身后一稍年长的女子低头微蹲行了个叉手礼,轻启檀口,嘴角勾勒出一抹浅浅的笑,“想必这位便是谭朝请吧?”

  嘲风忙还礼,轻声说道:“正是,敢问小……娘子是?”唐人多称呼女子为“娘子”,少年女子也有被称呼为“小娘子”的,他称惯了小姐,话一出口,忙着改口。

  “什么小娘子!红萸是太医署的医丞,还不快行礼!”这位叫青钿的侍女还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嘲风赶紧还礼,想起自己的来意,转头对阿崔说道:“阿崔,那日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这里先赔罪。”青钿眼中怒火熊熊,银牙咬碎,恨声道:“原来就是你这狗奴!差点让我家娘子被那破木架子压坏!”

  嘲风满脸尴尬地抱歉,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什么,该做什么,说一句抱歉,自然是不够,也不指望能求得她原谅,只是想听她说说话。

  然后嘲风便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阿崔听到他的话之后,疯狂地旋转起来,间色裙在快速的旋转中连成几道分层的色带,碧绿嫩黄交杂在一起,煞是好看,氛围却不对。她似乎进入了一种恍惚的状态,脑袋快要爆炸了,思绪乱到了极致,无数木构件、龙儿等物掺杂其中,似在九天狂舞,又觉得眼前的混乱都是自己的错,要让这一切都恢复如初,一会儿又觉得这龙儿似乎有话要说,她敏捷地伸出手,就要来拽络头。

  青钿等人见状,急忙拉住阿崔。红萸低声命令道:“癫病又犯了,赶紧带回府邸!我随后便来。”青钿点头,指挥着其他侍女,将阿崔护在中间,上了步舆匆匆而去。

  嘲风目睹了这一切,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轻响,他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目送着她们离去。

  “朝请,谭朝请!”红萸走了过来,唤了唤失神的嘲风。

  嘲风也不答话,只愣愣地看着她,仿佛眼前之事,都是编排出来的。

  “朝请郎若无事,陪本医丞走走?”

  嘲风木然地点头,挥了挥手让猫瓦先回邸店。见嘲风露出征询之色,红萸轻轻摇了摇头,暗示这不是说话之处。两人踱步到敦化坊,那地方僻静得紧,人迹稀少。

  “朝请郎,今日所见,你作何想?”红萸止住了脚步,抬头看着这位来自后世的青年。

  “阿崔,怕是脑子有古怪?”嘲风话一出口,又觉得不妥。

  红萸点了点头,急问:“那后世可有妙术?”

  嘲风有些不忍,但还是摇了摇头,医丞的失望之情显露无遗。

  “阿崔的病是怪得很。”红萸叹了一口气,徐徐道来,“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病,原原本本说与你听。”

  “阿崔自小便是一个很特别的孩子。可怜其母生产之时逝去,只有侍女和舅母照顾她。她非常聪明,植物发芽、展叶、开花、变色、落叶;候鸟飞来、初鸣、离去、冬眠;物候节气、各色龙儿的种种细节,她都能牢记在心,洞察力出色,却跟同龄人玩不到一块儿。别的小孩很快就嫌弃她的笨拙,阿崔因此越来越离群。”

  “随着年岁渐长,会有所好转吗?”嘲风小心接话。

  “本以为年龄大了能有些许改善,没料到却日益严重。”红萸叹了口气,“后来变得谁都碰不得她,若是稍生分点的侍女碰到她,有时还会打人,气得特进将其禁锢在府中数年。在她的世界中,我和青钿被她视作最亲的人。除此之外,她不知道如何去理解别人,只坚守着自己的规矩。有时候受了刺激,就疯狂旋转起来使自己冷静。”

  “她是个很特别、很有天赋的孩子,这两年来她养龙记录下来的文档、画树屋庙宇的草图,堆起来和小山似的。可是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我也不知道如何帮她。”

  红萸一叹,她看着阿崔长大,耗尽了心血,驱鬼卜卦,各种草药灵丹,见效甚微。“更糟的是,我怕阿崔这种性子,若是被特进许配给要拉拢之人,只怕……”红萸忽又叹了口气,幽幽道,“活不久矣。”

  嘲风嘴唇微颤,愣在一旁。

  “今日你跟我说的这些,是府内的秘密。”过了一阵,他开始担心起红萸来,“特进不会怪罪吗?”

  红萸微微一笑道:“特进也没说过这些话到底能说不能说,只是我也知道,对别人说了不但无一益,且有万害。”

  嘲风不由一凛,面上却极镇定,淡然道:“事关唐城安危,我便立个誓与你,倘若谭某泄漏只言片语,且叫——”

  红萸猛然抬头,插话道:“朝请郎,阿崔似乎对你不同,你可知道?你若有知……或许,就不同了。”

  嘲风不发一语,只将双手背在身后,掩饰着手心的汗,唇边挂着一抹浅笑,只是想着,这一个人的心中,能住得下多少人?

  信使

  嘲风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答案。

  但数日后的朝会,令他又多了几分尴尬。

  这日的朝会过于喧闹。

  “特进,”礼部王侍郎清了清嗓子,扬声道,“西门外的酒楼已经建毕,店主柳家二郎请准许营业,并求赋予该区官酒专卖之权。”话音一落,众臣交头接耳,所谈论的无非是这柳家的手越伸越长,工部侍郎已仕出柳家,这会儿开了一家又一家的酒楼,日进斗金尚不知足,还要求官酒专卖。

  这些酒楼不同于高处的树屋或低矮的棚屋,它们拔地而起,高高耸立,层层叠叠,内外营造都极为考究。店家又从三姓村找来胡姬充当酒伎,正可谓“十千方得斗,二八正当垆”,生意好得令人眼红。

  “我等在这大殿内,倡议官家节酒、禁酒,兵将更是如此。可殿外呢,这些高耸的酒楼已经有三家,我每路过,常见大车大车的酒浆从三姓村等地运来,宵禁前后,酒楼附近总有十余人睡倒在地。”刑部颜侍郎看不惯这些行径,抱怨着,“这种面是背非之事,叫百姓如何信服官家?”说完他颇有深意地看了御史一眼。

  嘲风也知晓这香囊城中,崔、李、王、郑、卢氏五姓是大姓贵族,彼此相互联姻,瓜分各部侍郎、御史等官职,且军权在握,寒门士子出头的机会愈来愈难。颜侍郎仕出寒门,被清流士子视为领袖。

  “要怪就怪那三姓村的酒浆着实诱人。”大将军李俊龙笑了笑,淡淡地说道,“百姓日夜劳作,有个消遣宣泄之处,无可非议,况且还带来了可观的赋税,只要我们官家不贪杯误事,也无妨。”他此举摆明是要拉拢王柳二家。

  “大将军,兵营酗酒日益常见,恐蔚然成风。”颜侍郎没就着李俊龙给的台阶下,接连发难。

  “当值兵士可从不饮酒!颜侍郎可曾目睹一员?如有,随时告知本将军,军规严苛,本将军砍杀给你看!”李俊龙勉强按下胸中的怒火,他向来看不上这个寒门士子。

  颜侍郎遭受威吓,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李俊龙瞄了一眼站在末位的嘲风,突然咧开嘴一笑:“颜侍郎,你看我们朝请郎,日前在那三姓村,便捡了个美貌的胡姬,夜不归宿,美酒娇妇,不管今生后世,都是人之常情。”

  众人闻之一愣,随之哄堂大笑。

  嘲风忍着尴尬,心想这消息如何传播得如此之快,真是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众人欢乐之间,也无人理会他的低声辩解:那是别人硬塞的……

  散了朝会,嘲风匆匆出了龙望殿,省得与同僚纠缠。可他的邸店内,却是火药味十足。

  阿涂蜜施坐在寝床上,半掩着帐子,露出俏腿,轻轻地踢着搘床石。猫瓦对邸丞放任这胡姬进入嘲风的房间极为不满,正不动声色地坐在角落的高脚椅子上,紧紧盯着她。

  这胡姬一进了邸店,就轻声细语地告诉邸丞,自己是谭朝请买来的胡姬。邸丞不敢怠慢,他们处理这种事儿熟门熟路,几步就将其带入嘲风的房间。进门之后,阿涂蜜施毫不拘谨,一会儿工夫便将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这动静引来了贪睡的猫瓦,阿涂蜜施立时就记起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扒掉她披着的官服,将她吓得不轻。

  “小猫……我问你,”帐子卷起一角,身披纯白帔帛的阿涂蜜施声音软糯,听起来勾人得很。她靠在毯子上,削葱似的指尖轻抚露出来的如瓷肚皮,“什么是猫呢?”

  “是一种巨大的兽,一张口就能吃掉巨龙。”猫瓦觉得把自己说得越大越好。

  “哈哈哈!”阿涂蜜施乐不可支,“我知道,那是你们唐人过年传说中的年兽!才不是猫。”

  什么是年兽?这会儿轮到猫瓦傻了眼,没办法只能强带挑衅之意地回了句:“你才是唐人呢!”她蜷起自己结实匀称的双腿,紧缩着一双如猫爪软垫似的雪白小脚,活像一只饭饱后晒太阳的小猫。她偷偷打量着胡姬,不得不承认,这女人姿容曼妙,身上衣物多半都是薄纱细罗制成,轻薄之处,犹如半裸一般,全身洋溢着诱人的气息,却给人一种很洁净的感觉。

  怪不得嘲风会对她心迷意乱,男人看到声甜眼媚身材好的,都走不动道,猫瓦暗忖。

  “小年兽瓦片儿呀!”阿涂蜜施轻启双唇,“你是不是喜欢我那朝请郎?”

  “不要乱给我起名字!我是他妹妹!”猫瓦没好气地回话道。

  “你才不是他妹妹,你们的五官根本就不像!你们其实是结拜的兄妹吧?”阿涂蜜施越说越是兴起,“或者你是自小就被送到他家,陪着一块长大,待到二八年华,就可以圆房了!哎呀!你们圆房了没?!”

  猫瓦又羞又气,小脸一阵绯红一阵煞白,跳起来就要动手打人,阿涂蜜施矫捷地躲开,尖叫着直讨饶:“不玩啦,不说啦!你又来脱人家衣裳!”她趁着猫瓦喘息之间,突然向前倾,一双修长藕臂环抱着猫瓦,冷不防地吻上她的小脸。

  好丰润柔软的双唇,细滑得就像是切工极细的新鲜鱼脍。太过亲密的接触把猫瓦吓住了,呆愣愣地怔立不动。阿涂蜜施定定地望着她,笑容狡黠:“本姐姐今天教你了,小美人呀,你自己就是最好的武器。”

  猫瓦正想开口,忽听身后几声轻咳,原来两人胡闹之时,嘲风已经推门进来,见大小娘子搂搂抱抱,场面好生尴尬。阿涂蜜施却是见惯了场面的人,她松开猫瓦,跳下寝床,踮起脚尖几步来到嘲风的面前,低声细语道:“哎,我的朝请郎散朝回来了,快喝口水。”

  “你怎么在这儿?”嘲风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朝会上被人嘲弄,一回邸店就见到了罪魁祸首,想起来就有些窝火。

  “嘲郎好差的记性,校尉将我送与你,我便是你的人呢。”阿涂蜜施春情满溢,说不出的妩媚讨喜,这会儿又委屈起来,“只是还要养着家里不成器的弟弟们,又不好找你来讨钱,还得去那破酒楼跳舞卖酒。方才偷得清闲,就想来看看我的嘲郎。”阿涂蜜施缠着他就要撒娇,当着猫瓦的面,嘲风显得有些局促,躲闪起来。

  阿涂蜜施歪着粉颈,扑哧一声笑道:“嘲郎别躲,我不为难你,只是,等我们日子长了,怕你自己还会凑上来呢。”说罢,她又坐回寝床之上,把猫瓦一搂,突然沉下脸色,“朝请郎,是大巫师让我来认路的,香囊城与三姓村并不算近,日后若有事儿,便可到城外的四无量酒楼找我。”

  嘲风这才反应过来,忍不住拍案叫绝,这美貌女子有无数个,但能将男女之情演得如此生动自然的,可就凤毛麟角了。

  造心仪

  邸店里静悄悄的,只剩下鸣虫倔强的叫声。

  嘲风坐在窗边,拨了拨窗牖上攀附而来的葫芦藤,这种来自后世的寻常植物在此地却是十分罕见。邸丞奉命专门从龙望殿的后头移植了数株过来,沿着篱笆种了一溜葫芦藤,青藤翠叶间,时而垂着几个油绿发亮的小葫芦,两个圆球上小下大,造型天然成趣。他想起移植的前几天,这些小葫芦耷拉着,垂头丧气的,一阵细雨过后,终于重新充满活力,给邸店增添了勃勃生机,也让看腻了松蕨的嘲风十分欣喜。若是一直在此住下去,再少些喧闹,倒也是仙家一派。

  “哥哥对那个阿崔可是着迷得很。”猫瓦对阿涂蜜施念叨着,“也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你是知道的。阿涂蜜施暗忖,心里一乐。要不为什么人们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呢。“其实很简单嘛,阿崔是美娇娘,身材又好,性格琢磨不定,神秘得很,这才让我们嘲郎充满了好奇和干劲儿。”她粲然一笑。

  嘲风倒也配合,装作幽怨地看了她一眼,也不吭声。

  男人就是这样,不容易得到的、有距离感的才是最好的。阿涂蜜施混迹舞场与风月场,对世俗之情事把握精准。想到这儿,她暗暗啐自己一口,阿涂蜜施啊阿涂蜜施,也是你自己贱兮兮的,若在四无量酒楼,想见自己这种头红,上到军尉侍郎,下到凡夫俗子,那都得捧出真金白银,时不时还要争个最高价者,才能与之同席。都怨那个不争气的弟弟飙,非要跟着唐人玩儿打仗,自己便跌价至此。所幸,这个朝请郎还不是个腌臜货色。

  阿涂蜜施抿嘴回眸,笑得不怀好意,挠挠猫瓦,又鬼扯起来:“我们小年兽瓦片儿,再有些时日,亵衣就装不下了,挤得慌是不是?”不出所料,见她说得粗鄙,猫瓦又被激得哇哇叫,活像只被毛球逗得气急败坏的小猫。这让嘲风佩服得紧,心想还真是一物降一物,这神秘兮兮的猫瓦落到了胡姬的手中,是一点儿法子也没有。

  “阿崔的本事,郎呀,你可能还不知晓,”一会儿回神,阿涂蜜施突然正经起来,“我曾听过这么一个事儿……”

  每到时节大祭:祭天,祭地,祭鬼神,三姓村都要宰不少龙送到香囊城。小点的龙儿还好办,巨龙可是非常麻烦,万一失手,狂怒的巨龙挣扎起来,那可是横冲直撞、摧枯拉朽,多年前出了一事便是有一只被砍了半边脖子的黄河龙疼得暴起,接连挑了四五个屋子,所幸大将军在附近操练,举起长枪,以洪荒之势,硬生生正中龙心,那巨龙瞬间毙命,这才救了许多人。可后来宰龙却出奇平和,以至于大家都慢慢忘记了曾经的凶险。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儿?

  在屠宰之前,崔特进令人运来一个小木屋子。说是屋子,其实就是一个没有底的木箱,贴满了看不懂的神符,底部开了龙颈形状的孔洞。趁巨龙站立酣睡之时,将小木屋盖住龙头与前段脖子,箱内挂着几个烧着木炭的铜炉,底部再挂上厚帘封闭孔洞,片刻后,那巨龙便中了无色无味的碳毒,面带绯红而逝。这个办法屡试不爽,几乎断绝了巨龙受伤闹事的后患。

  “可三姓村的人都知道,这其实是阿崔的主意,她在住所里一度养了好几窝遭人弃养的、残疾的鹦鹉龙,它们的吃喝拉撒,都记录在册,其细心程度令人咋舌。”阿涂蜜施吐了吐红润小舌,“比我们村专门养鹦鹉龙的那几户人家还要仔细,只可惜未能去请教,所以呀,这阿崔根本就不是癫。”

  没错,这根本就不是癫,何曾见过癫人能懂得营造斗拱、精通龙儿脾性的?嘲风满面的不可置信,思索着:“你们胡人中,可曾见过这类癫人?”

  “前所未闻。”阿涂蜜施摇摇头,眯起美眸,喃喃低语。心想这倒不是多稀奇,只是如若不是贵为千金,只怕早就被丢弃街头生死未卜了。“我只是觉得奇怪,她在摆弄那些木头、龙儿的时候,明明就与寻常人无异,只是见了生人才如此,所以她家只能拿这些物什哄着她,只求不出事。”

  “那日在大道上见了那千金,突然就旋转起来,还想拽住哥的龙儿。”猫瓦绘声绘色地说着那天的见闻。

  嘲风心思飞转,苦苦思索着应对之法。他仔细回忆起与阿崔仅有的两次相逢,在危急关头,他只觉得眼前女子临危不乱,还舍身为人,令他感动不已。而前日一见,却有点癫。难道是环境使然?在那狭小之处,或是危境之间反而能保持本色?后者似乎哪里不妥,嘲风自顾自摇了摇头,第二次相会,市井也混乱得很,她就疯狂旋转起来。

  “说起这种快速的旋转,我们自小就被师父逼着练,最初能转个十余圈,练多了之后,数十上百圈都不难。”阿涂蜜施对小时练功的辛苦仍心有余悸,“但旋转之间,晕乎乎的,有时候会有一种被阿妈或是阿姐抱着的感觉,也很安心。”

  这句话嘲风听了进去,抱着的感觉……

  难道是这个原因!嘲风灵光一闪,突然有了主意。虽然把握不大,但试试看总是比没有强些。

  嘲风抽出纸张,用毛笔勾勒半天,也画不出个所以然来,自己看着都好笑。索性在次日一早径直去了军器监,请出监丞,解释半天,好话说尽,后者捣鼓了两三日,做出来一个人见人皱眉的怪东西。这东西就像一个没有盖子的大衣橱平躺在地,其五面都铺着厚厚的软毛垫子。

  可怜这邸丞奉嘲风之命给特进府送去,才送到崔特进的官邸就被家仆打了出来。“光天化日送棺材,你这是找死!”嘲风暗道一声不好,亲自来到特进官邸求见。

  “特进,谭朝请已到了门口,正要求见。”侍从急急忙忙地跑进后厅禀告。

  “带着那个不祥之物?”崔代孟停止转动手中的玛瑙玉球,双目炯炯地望着侍从。

  “正是,黄澄澄的木板中间是厚实的毛垫。”这侍从当了十余年的差,观察事物也仔细。

  “你去传我的话,关闭大门小门,今日任何客都不见!”崔代孟斩钉截铁地下令。随着年事增长,他越加虔信修心炼丹之道,想起这棺材样的物品,不禁浓眉紧锁。

  “是!”侍从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又小跑着回来禀报。

  “朝请郎不肯离去,说这木橱是给阿崔治疗癫病的妙物。”

  “他是这么说的?”崔代孟拉长声调问道。

  “原话如此。”侍从回答得利落。

  崔代孟沉吟片刻,果断说道:“打开右边的侧门迎进来!”

  “崔特进!天大的误会!”嘲风刚跨过右侧门槛,看见崔代孟便急着抱歉,接着满面春风,大步迈进内堂。

  “朝请,那个古怪之物,看起来不祥得很,如何是疗病之妙物?”崔代孟将信将疑,关切地问道。他对女儿之事心焦已久,苦于无解,听到这后世之人有妙计,不禁有了新的希望。

  “特进,请听我仔细道来,请问,心一字,如何写得?”不等崔代孟回答,嘲风便接着往下说去,“在金文之中,心字可不是如今的写法,而是如此这般,被左右对称的躯体所包裹,中间一点方为心。”

  崔代孟点了点头,一时不解。

  嘲风莞尔一笑:“《灵枢》天年篇有曰,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而后世宋人王安道又曰,凡病之起,多由于郁。郁者,滞而不通之义。请问特进,阿崔是否幼时无母亲照顾?”

  “正是。”崔代孟见嘲风谈吐高深,已信了几分。

  “百病自郁而发,自心而发,阿崔的癫,并非药汤能治,想必特进试了多年也未有见效。”

  “正是如此。”崔代孟连连点头,忙问,“这后世可有妙法?”

  “确实。”嘲风认真地看着崔代孟,仿佛自己带来的物件、说的病症,是后世再寻常不过之事,而不是自己的奇思妙想,“这个器物,叫心仪,只要阿崔什么时候觉得烦躁,或癫病要犯,只消躺在其中便可。”

  “是抑制之物?其中可有机关?”崔代孟招招手,叫人又将那大橱子抬了进来,在一旁仔细端详、琢磨着。

  “并无,只是软绵绵地将人环抱起来,就好似金文的心字一样。”嘲风解释道。

  “难道就没有根除之法吗?”崔代孟忧郁地问道。

  “需要时日。”嘲风严肃地说道,“阿崔之大郁,结而不解,积压日久,此非一日之寒,解之亦然。”

  崔代孟点头称是,觉得在理,心中更添几分对阿崔的歉疚。

  “特进。”嘲风轻轻地叫了一声,崔代孟回过神来正要聆听,嘲风自知已经无法再编下去了,索性起身拱手道,“特进,试一试也无妨,倘若有效,也不枉属下的心意,此番先告退。”

  相龙经

  从崔特进的官邸出来,嘲风跃上龙背,两腿一夹,慢悠悠地正要出城,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公……公子郎,朝请郎,巧遇巧遇。”

  嘲风一回头,果然是阿拔这厮,大着舌头觍着脸笑着问好。他一身皮毛匠打扮,腰间挂着他的宝贝,一个白玉雕出的小狂龙爪儿,还在东晃西晃。

  这厮这么热情,八成又是来借钱的。嘲风想着,强笑道:“又赌输了?”

  “公子郎这叫什么话,”阿拔佯怒,“是大巫师吩咐我出来买雄黄粉驱蚊虫。我本想多买些,便在龙市赌盘斗龙,可手气差得吓人,几串钱转眼间到了别人手里。要是买不回去这雄黄粉,就该……”阿拔头皮发麻,不敢想象自己的下场。

  “该!该被大巫师吊着打,也就长了记性。”嘲风笑着,一副轻松看戏的神情,把阿拔气得要死,正要转身离去,岂料嘲风也将翻羽掉过头来,“走,领我到龙市转转,咱们也赌一把。”阿拔愣了一下,精神一振,暗道,嘿,这才是少年郎。

  香囊城的集市每隔五日一回,热闹非凡,附近村落的各种大小玩意儿琳琅满目,吃穿住行样样全,小贩叫卖声声高,热锅升起层层雾,街边蒸饼暖人怀。集市叫卖着三姓村的肉夹饼、鱼御殿的软皮龙蛋、巨野泽的鲜鱼,陇上刚出生的小鹦鹉龙、斗志昂扬的狂龙……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嘲风兴致勃勃地看了许久,才从丹药摊上出来,阿拔便牵着翻羽往龙市而去。

  龙市就在西市边上,这里有的是各种稀有的龙儿,或是毛色特殊,或是训练有素,或是品种名贵。随着唐城的繁荣,骑龙风尚慢慢兴起,城中大姓贵族都以养龙为乐,也使得龙市的规模日益扩大。

  “落羽城娇龙嗨——三色娇龙发色正,驯得好好的,少年郎摆在肩头半天不挪!”

  “硕牙龙,正当年,骑行犁田两不误!”

  “纯白的北山龙嘿,龙行千里,千里山路一日达,这几年就仅这一见嘿!”

  走在龙市中,四周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龙商、龙贩子、牙人都不断伸手招揽客人。识龙有相龙经,阿拔再熟悉不过,他目光不断停留在龙儿的脑袋、前后腿和尾巴上,这些部位的细节能让你立马判断出这个龙儿的好坏以及价位。

  阿拔刚刚拴好翻羽,一脸富贵相的嘲风已经被龙贩子拉上木梯,来到大树腰处的露台。这露台踩着有些松软,嘲风不自觉后退了一步。

  龙贩子心里一阵好笑,忙道:“公子莫怕,这老龙听话得紧,从不乱动。”又唤人取来山泉水,殷勤招呼他道,“它那些儿孙跑起路来又稳又快,公子您可有意否?”

  “这是龙?!”嘲风这才发觉,脚下的哪是一棵大树,实则是一条魁梧的巨龙,自己的半截身体只有巨龙的脚趾甲那么高。所幸,这条巨龙着实上了岁数,把脑袋靠在一根大枝丫上,轻轻地喘着气。

  习惯了在龙背上行走后,嘲风发现这露台是个好地方,整个龙市一览无遗。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多种类的龙集中在一起,兴奋得不能自已。

  龙贩子见状更加神采飞扬,可劲儿地推销那巨龙边上的小巨龙:“郎君,看您那坐骑,跑起来必是快如闪电,可您想想,要是您带着姑娘出游,还是这种四条腿儿的实在、舒畅。”

  理儿倒是没错,嘲风顺着他的指尖一看,当真是好龙儿。那十余只比小马驹大一些的龙儿看上去棒极了!野性已经消去大半,恬静中带有不羁。

  “那些小龙儿,几串钱一只?”嘲风随口一问。

  龙贩子心里乐开了花,这到了询价阶段了,今天可不能放过他,忙张口应道:“不贵!不贵!只消九百……”

  “朝请郎,这龙要不成!”阿拔半天寻不到嘲风,才意识到原来他跑自个儿头顶上了,他在身后观察了一阵,明白这公子哥是个纸上谈兵的货。

  “这种巨龙,出生的时候只比咱头围长些,除去细长的尾巴与脖子,躯体并没多大。但到了第一年末,幼龙的长度就增长三倍;第三年便可达三丈,到了第十年便成了九丈长的巨物。”阿拔如数家珍,“而且这东西,它不停嘴,除了睡觉,都在吃,从地钱、石松、苔藓、菌子到大小蕨,几乎无所不包。”

  嘲风看着他一副任凭谁都养不起的神情,不觉好笑:“那底下那些龙儿,也就是一两岁的时候骑得一年,之后便大得骑不成了?”

  “正是如此!”阿拔点点头。

  龙贩子见有人搅局,本已恼怒,再一听是行家开口,顿时汗流浃背,眸光渐冷,不敢造次了。

  阿拔喝退了龙贩子,拽着嘲风闲逛,说得亢奋起来,一路口沫横飞。

  在龙市的一个拐弯处,阿拔一眼便瞥见了五只呼呼喘着气的猛龙,显然是刚刚赶进龙圈。只是这儿的位置不好,直来直往的客商不一定会转进来看到这家摊子。

  “当真好猛龙!”阿拔忍不住赞叹一声,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些龙儿。

  商家惊讶地抬起了头,见是胡人,又耷拉下脑袋:“这位胡郎有所不知啊,这唐人很少见猛龙,觉得猛龙是养不熟的硬货,这趟买卖我想是要亏本了。”

  “这龙还是威武得紧,过瘾!”嘲风赞道,“只是您这地儿不讨好。”

  “这几个月中了龙瘟,死了半数,本钱都快没了,”商家哭丧着脸,“哪还能租得好地段?正如唐人说的,酒好也怕巷子深。”阿拔听了也陪着叹气。

  因为养着泼皮,嘲风对猛龙要熟悉得多,看到猛龙们饥肠辘辘,他灵机一动,从不远处卖小兽的地摊上抱起一只肥得发腻的爬兽,举到猛龙的面前,引得猛龙们一阵亢奋,垂涎三尺,发出了尖锐的嘶叫声。

  叫声果然引来了众人围观,但不出商户所料,众人一看是猛龙,顿时没什么兴致。

  “这猛龙多少钱一只呢?”人群中有人问。

  “五百钱!”

  “这么贵!”“太贵了!人家那钩爪龙可是七百钱一对!”众人咋舌。

  商户也不接话,抬头看了眼阿拔和嘲风,眼神里写着,瞧我说得没错吧。

  阿拔颇不服气,扬声道:“各位,这密林里凶猛极了的猛龙,极难抓到活的,这几只品相极佳,价格委实不贵!”

  “猛龙、钩爪龙看着差不太多,这几只怎么就好了?”人群中有不服气者反驳道。

  “这肉食龙儿的膘肥体壮倒在其次,主要是看骨相!”阿拔侃侃而谈,“这头讲究‘深’,也就是方而重,肉不能多;头顶这寿骨得大,如布裹圆石,这是聪慧之本;嗣骨要阔且长,额头方且平;龙眼睛得高且圆、满且大、有光泽。目大则心大,心大则不易惊;龙耳小,耳洞要净且刚,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龙鼻要广大而方,鼻大则肺大,则能奔;龙吻部要长,口气可烈但不腐臭,上下牙相互契合,深而密,严丝合缝,则能食。”

  越往后,众人越声若蚊蝇,除了细品相龙经,只余微风轻拂。

  也不知过了多久,人群中一人突然放声大笑:“啖狗肠獠子,今天算是开了眼了,这才叫相龙,过瘾,真过瘾!”他言语粗鄙,众人却觉得贴切,仿佛正该如此。

  说话的那人从人群中挤出,体格壮实,额头上缠着褚红条带,赞赏地看着阿拔,又对着商户粗声道:“龙奴,这些猛龙,我都要了!”言毕从宽腰长袍里掏出一根金钗,丢给商户,哈哈一笑,“你和这个獠子分了去吧!”

  “等等——”这买家话音刚落,一个白净面皮、丹凤眼、鼻梁挺直的白绸郎君从北边走来,“这龙儿,不赖,驱着打猎好。本事郎奉令办货,你个龙奴,将龙儿送到王侍郎官邸。”接着挥了挥手,后面来人将半丈白绫放到商户的怀里,权当买龙儿的价钱。

  “啖狗屎的!你干什么!”那人憋不住草莽习性,破口大骂,一连串污言秽语扑面而来,直吓得身后几个侍从模样的人将其拖住,往后拽着胳膊,把他从人群中拖出来。

  这五只猛龙,耗费了猎户诸多心血,价值好几金,金钗得不到,还要被半丈白绫换走,旁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商户此时捶胸顿足,万般不舍,却也无可奈何。

  阿拔呢?自从见了那粗鄙大汉之后再未吐一言,杵在一旁发愣,回过神之后,他脸色煞白,回头就往南边跑去。嘲风叫也叫不住,只道他是受了惊吓。但转念一想,这擅长喝酒斗龙的突厥地棍狱卒,能被此等粗言恶语吓住?

  断然不能。

  嘲风翻身上龙,追上了一路快跑的阿拔,好不容易将其唤住。

  “噶……噶乌玛!”阿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勉力开口。

  “什么歌舞?”嘲风皱眉道。

  阿拔摆了摆手,惊恐所致,身子不住轻颤:“那粗俗之人是番狗,噶乌玛!”

  什么!那粗俗之人竟然是吐蕃的将领,屠杀阿拔部落的刻骨仇人,噶乌玛!

  “如果是寻常番狗,也就罢了。”阿拔愣愣道,“那噶乌玛是墀都的前锋,墀都是恶鬼一类的人物,其祖上原为赞普的家奴,因作战极为疾速、极为勇猛、极为残忍而闻名。据说他们数百人打起仗来,个个都是穷凶极恶的野兽,从来不留俘虏,只知以杀人施虐为乐。每次冲杀之前总要痛饮一碗人血,高兴起来甚至生吃人肉。”

  阿拔猛然抬头,盯着嘲风,嘲风只觉那双仇恨的目光如利刃一般。“祸害突厥各部的,就是墀都这支称为雍獒的部队,其残暴,与传说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雍獒的噶乌玛为何会混进唐城之中?

  嘲风没想通,难道是要攻打唐城?这似乎不大容易。

  当下,阿拔只想把这个消息尽快传达给大巫师。 御龙记:史前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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