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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玲珑一城

御龙记:史前闯入者 邢立达 20297 2021-04-07 02:38

  龙蛋

  “死狗?”

  “史高!”

  “琼花上的史高?”

  嘲风与猫瓦面面相觑:“那闹事的洋人?”

  两人半晌都说不出话来。这怎么可能?世上竟然有如此凑巧之事?

  涅子没理会脸色皆变的兄妹俩,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她径直走向怪人与猛龙冲突的现场。

  “尊贵的腾格里啊,这是真的吗?”阿拔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瓦当龙!天哪!活的瓦当龙!”

  “还真有这种龙,”仆骨也紧跟着走上前去,“以前只听我阿妈说过。”

  这是一条极为罕见的龙,差不多有一辆马车长,身上有长长的红色条纹,四肢粗如象腿,后腿比前腿更长一些,背部曲线高高拱起,上面插着一排瓦片般的骨板,骨板上又有怪模怪样的犹如大眼的花纹,最奇异的还是它的尾巴,长长的尾巴末端有四根尖锐的骨刺。但这条龙现在毫无神采,眼睛耷拉着,烂泥般躺倒。

  “这瓦当龙快不行了。”涅子神情阴沉,感同身受道。

  眼前的场景甚是血腥,四散的红色条纹其实是血迹,此时一堆苍蝇正绕着伤口嗡嗡打转,那些发绿的复眼写满对血液的渴望。瓦当龙的脖子、前肢和肚子上都有咬伤,其中脖子的伤深可见骨,颈部总动脉被扎破,大量鲜血从这个伤口流失,猩红的血液从身体底下渗出来,慢慢流进水坑里。伴随着大出血,瓦当龙已经奄奄一息,即将逝去。

  更触目惊心的是,瓦当龙尾巴下还压着另一只猛龙。猛龙已经死去,瞪着无神的双眼,紫色的脸侧放着,露出半截浅蓝色的舌头。它的死因一目了然,肩上有两个深深的血窟窿,伤口形状与瓦当龙血染的红尾刺相吻合,这尾刺长近两尺,无论从哪个部位插入身体都是致命的伤害。

  “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嘲风凝视着这一幕,弱肉强食,放之四海而皆准,这龙世界也一样。

  涅子伸手按了按瓦当龙脖子上的动脉,一个拳头大的血口还在往外渗血,脉搏已经微弱。

  “公子爷,您瞧这个!这个伤口应该是这只猛龙的爪子造成的。”仆骨仔细观察伤口后说道,“但怎么是这个形状?”

  “在动脉上?我还以为这个爪子应该像镰刀一样使用。”阿拔忍不住说,用小刀钩起猛龙的爪子比画着。

  嘲风凝视着这只大爪,又想起这与他此前在古玩店买的龙骨何其相似,只不过那时并不知道其真正的功用。“这结构倒是精妙至极,你看这大爪子的边缘并不锋利,应该很难切开龙身上厚厚的皮肉,但特别适合穿刺。”他兴奋起来,恨不得立刻变成龙搏斗起来,“它应该是跳起来扑到瓦当龙身上,再用它的大爪子刺入猎物软弱的部位,最脆弱的地方想必就是脖子。”

  “是了,威风起来什么都不怕。”猫瓦翻了翻白眼,话有所指。

  涅子看着瓦当龙那湿润的大眼睛,低声道:“好可怜的龙儿。”她想起这眸子曾经也黑亮过,如今却这么无助地等待死亡,不由得同情起来。

  她伸手轻轻碰了一下瓦当龙的脑袋,它的嘴喙还很新,年龄并不大,说不定刚刚成年不久。意外的是,这只瓦当龙似乎感应到了涅子的善心,竟然慢腾腾地伸出柔软的舌头,在涅子的手上轻轻地舔了一下。

  涅子心中不忍,拿出一只菅草龙,按在瓦当龙的额上,口中念念有词。瓦当龙的眼神慢慢从涅子的身上移开,逐渐变得空洞、发直,原本微微颤抖的身体似乎听到了什么命令似的,瞬时停止颤抖了。

  瓦当龙魂归腾格里了。

  嘲风看到涅子的反应,突然想起她不久前目睹了家人和部落的浩劫,如今又面对瓦当龙的死亡,想必又触景伤情,正要上前安慰她,没想到涅子后退了几步,惊喜地看着瓦当龙身后不远的地方。嘲风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竟然是六个龙蛋和一些碎蛋壳!

  “原来这瓦当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蛋,才与来敌生死搏斗的。”涅子见状又感伤起来。

  这是嘲风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龙蛋,忍不住端详了半天,好大!好大!这些龙蛋比鸡鸭蛋大上十倍,却更加细长,就像一根被砍断的粗粗的秋黄瓜似的。其表皮亦不像鸡鸭蛋那么光洁、质地白净,而是布满了长条状的颗粒,颜色灰黑,若不是涅子眼尖,估计自己也会忽略过去。

  仆骨解下背囊,将这几个龙蛋小心翼翼地包上。“等到了水草丰美之地,再把它们放下吧。”他自言自语道。

  慑于掠食者的威胁,阿拔和仆骨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提着刀棒继续往前走。嘲风逞强,接过大伙身上的其他物件,挂在自己的身上,活像一个担货郎。

  水源是动物经常光顾的地方,五人尽可能地避开水域,前路虽然没有了密林,但蕨丛越来越密,走起来非常不舒服。蕨丛下生活着不少小动物,从昆虫到小蜥蜴不一而足。众人的落脚惊吓到这些原住民,它们纷纷逃入隐蔽在蕨丛下面的洞口,或干脆快速蹿上几丈高的灌木。

  众人一直感觉有什么动物在鬼鬼祟祟地尾随着他们。猫瓦慢慢退到队末,仔细留意着身后的动静。但这蕨丛委实太过茂密,纵是下面真有动物潜来,也让人难以发觉是毒蛇猛兽,还是什么更加古怪的玩意儿。猫瓦越来越担心,她让领头的阿拔加快速度,尽可能迈开大步向前走,盼望尽快到达前方的开阔地带。

  可这身后之物,好像在逗着猫瓦。猫瓦走快,它也跟着加速追来,猫瓦停下,它也停下来!

  “就是有什么东西躲在蕨丛!”仆骨被惹火了,突然一个转身,拿着马刀就往蕨丛里戳,可戳到的除了碎叶子就是黑泥。

  “仆骨,别动!我上去看看。”猫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跃上一棵笔直的子孙树,猫儿似的掠到一根大枝丫上,支撑着她重量的树枝“咿呀”几声便不再晃动。

  这身手镇住了场面,“哥,它在你背后!”猫瓦瞪着滚圆晶亮的眼睛看着嘲风的身后。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仆骨说着,拿刀就包抄过去。

  “你别伤着它!”涅子见状叫了起来。

  嘲风杵在原地,任仆骨在身后仔细地搜索,这史前世界,还有许多未知。

  然而,哪里有什么小动物?除了蕨草,便是枯枝。

  可那声音犹存耳畔。

  仆骨火了,一股恶气无处发泄,可这声音,的确是在嘲风的背上,他退后一步,轻轻地指着方向。众人一下子明晰了状况,倒吸一口气,慢慢围拢过来。

  嘲风惊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身上的零碎物件停止晃动时,确实感觉到有什么活物正在自己的背囊里扭动,偶尔喳喳作响,似乎有尖牙伸出。十有八九是蛇。这想法让他有些开心,感觉很好吃的样子……

  涅子轻轻绕到嘲风的身后,拿出一只菅草龙准备施咒。但这法术要见了活物才使得,隔着布囊便无用,所以她此刻也只能防备着。涅子抬了抬眼角,示意手脚较轻的阿拔过来,轻轻解下嘲风身上的背囊,仆骨挺着刀棒,怕施咒不及,还有后招。

  背囊上的绑带一松,那活物解除了束缚,也受到了惊吓,“咻”的一声滚了出来,见大巫师未动符咒,仆骨手起刀落,就要结果这物。

  “啪!”阿拔猛然伸手,一把抓住了仆骨的手腕,大声说道:“看清楚!”

  “啊哈!”仆骨定睛一看,这活物是什么?

  众人不禁莞尔。原来是一只刚刚出壳的小恐龙,头上还顶着几片碎蛋皮,如果捋直了尾巴,也就比手枪长一点儿。

  它环顾四周,眸光闪了闪,慢慢地往嘲风的身上靠,嘲风身上沾染的龙蛋味道,让它感到安心。“敢情把我当妈妈了。”嘲风也乐了,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龙宝宝。它毛茸茸的,有着黑白斑纹,在地上不断翻滚,显得活力十足,那双小动物特有的大眼睛湿润漆黑,脚上的钩爪显然还没有发育完全,末端还有些软软的。

  钩爪?

  众人一愣,尽皆色变,异口同声:“瓦当龙呢?”

  涅子的俏脸一沉:“这是那猛龙的崽子,可不是瓦当龙的蛋!”

  嘲风有些失望,伸手抓住龙崽:“那事实怕是要反过来了,那两只猛龙为公母,瓦当龙不知道为何闯了进来,猛龙先是护巢,生死相搏,而后又遇到了那西洋鬼子,也是倒霉到家了。”

  涅子若有所思,打量着这小不点,片刻才道:“公子的意思是……”

  “这只先出壳的,让我养几天玩儿,那些蛋就找个地方放生了吧。”嘲风说着,这话的语气不像商量。他从背囊里找出肉干,放到嘴里嚼软了,吐出来放在手心,那小龙崽真就跑了过来,啄了啄肉末,歪着头一口叼了起来,微凉的身体依偎在嘲风的手侧,好像找到了依靠似的,小尾巴轻轻摇着,不断地拍在嘲风的胳膊上。

  “给它起个名儿吧!”猫瓦笑道,见它毛茸茸的,非常可爱,忽起玩心。

  “叫Puppy吧,美利坚语里的小狗。”嘲风笑道,他有一只狗儿就叫这个名字。

  “泼皮?”涅子被逗得扑哧一笑。

  众人一愣,半晌才微微恍过神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大巫师这样笑,她笑容里的天真和纯粹令人目炫,如百合绽放、雪地生春。

  仆骨心想:原来大巫师笑起来这么好看。他连忙别过头去,不敢多瞧。

  追踪术

  就在嘲风一行五人开始往关内的方向前进时,距离他们东南方数百里的古祁连如海密林中,押着史高的三十六骠骑正全力赶往唐城。

  古祁连山脉位于青藏高原东北缘,连接着河西走廊,东西长近两千里。出山脉的西北部,一路直达古准噶尔湖,西南方穿过狭长的河湖带,便为广袤的柴达木,东南方是水草丰美的古兰州湖,东北则是巨大的潮水湖。

  当正午的阳光洒下来,空气中有潮湿的腐叶味道,周围很安静,只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声。在这种温暖潮湿的气候下,林木极为茂盛,成千上万种植物用无数深浅渐变的绿色丰富着你的视野。低处是各种大小的蕨类植物,像地毯一样铺满了地面;中间的空间则被藤蔓支配,它们从大树根部的阴影里出发,顺着巨大的树干向上攀爬,然后拼命卷向邻树,把整个丛林填充得密不透风。森林深处偶尔传来一两声龙啸鸟鸣,但是循着声音望去,看不到任何动物的身影。

  可就在这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却有一条隐藏得极好的道路,它弯弯曲曲,一端通往一处残破要塞——当地唐人称之为断城,另一端,则连通着唐城的主城。

  守在断城城楼的士卒此时正昏昏欲睡,城门也大咧咧敞开着。此处一百年来不见刀光,经济落后,人丁稀少,就连守城的士卒也都年老不堪。

  三十六骠骑渐渐逼近断城,龙不卸力。

  史高被绑在一只硕壮的北山龙上,由一骑手牵引着。当骠骑离断城城门尚有数十丈时,疾如骤雨的奔龙声打破了地面的平静,惊醒了打瞌睡的守门士兵,他们猛地操起了横刀。但这数十丈的距离对狂奔的北山龙而言,不过两三秒工夫,龙队丝毫没有停顿的意思,领头的只是探手入怀,摸出一物,闪电般用力掷到地上,接着便从守卫身边一冲而过,抛下身后还没来得及问出“来者何人”的可怜守卫。

  守卫听着密集的奔龙声在耳边突然清晰又迅速远去,回过神的时候,脸色大变,下意识地就要破口大骂,却看到城门口掷有一面令旗,牢牢地插在地面上。守卫拔出一看,上面画着三个铜香囊,这是崔特进的火急通行令!怪不得这些骑兵如此心急火燎。

  “难道有军情?”士卒甲自言自语。

  “但怎么往北面去?”另外一人探头来看令旗,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实物,以前只在图例上看到过。

  “这北面从我们爷爷辈起,就没有战事了吧?”

  “可不是,也就是渔人们偶尔去。”

  “我说,我们昨晚是不是忘记关城门了?”士卒甲终于想起与自己有关的事件。最近几个月开始,经常有运送石料的黄河龙来往,城门开关耗时耗力,也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过去了。

  “城门……”士卒乙的额头渗出了汗珠。

  “我们主动去领罪吧。”

  “呃……”

  古祁连,林莽深处,鲜嫩花草在晨雾里托着露珠。

  众人跟随着唐人骑兵的足迹一路西进,已有数日。嘲风对追踪龙迹大感兴趣,睁大眼睛四处搜索,但走到了此地,就再也找不到北山龙的足迹了。他有些沮丧,想尽了各种办法,甚至把布兜里的泼皮也放了出来,让它在地面来回嗅嗅。

  小泼皮来到地面,高兴地来回撒欢,抖着毛发,追着虫子。

  “哥,泼皮不是狗,它是找不到路的。”猫瓦瞧见了,知道了他的主意,忍俊不禁。

  “狗?那是什么?”仆骨抖了抖身上的露水,走过来。

  “这个区域的足迹突然变得非常凌乱。”嘲风感觉失了准头,正在挠头,“我找不到那些北山龙的足迹了,这里好像被一大群什么龙犁过了似的。”

  “看着像黄河龙的脚印。”阿拔凑了过来,抬头看着仆骨,笑了笑道,“仆骨,你的东西我来挑吧,我们这会儿需要你的本领了。”

  仆骨罕见地有些腼腆,继而哈哈一笑,算是答应了。

  在嘲风等人好奇的眼光中,仆骨开始扫视地面,向大家读出他所看到的一切。

  “这儿有过一只尖嘴兽。半个时辰前,有只尖嘴兽就坐在这儿,后来它朝着杉树跑去,因为有只小黄河龙发现了它,并向它走来。这只小黄河龙的前脚被肉食龙咬过,还没有完全恢复,走路时身体向一边倾斜。它的重量约五万斤。我们刚刚走出来的那棵子孙树旁,住了一条乌蛇,它打算在杉树旁伏击尖嘴兽,还在地上龙脚印的水坑里喝了水。”

  听他一席话,众人瞠目结舌,连涅子也失去了一贯的沉着。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你不是一直跟我们在一起吗?”她回过头盯着他。

  “一切都写在地面上。我只是读出来而已。”仆骨口中谦逊,神色却十分欢喜。

  “多说一些。”涅子温和地说道。她从来不知道部落中还有这种人才。

  仆骨受到了鼓励,更有自信了,他指了指一条小道:“那些唐人,是从这个方向过去的。”

  “证明给我看,仆骨。”

  仆骨指着杉树底部混乱的足迹。

  嘲风仔细观察后说道:“这为什么不是其他三个脚趾的龙的足迹?毕竟这类恐龙并不少,脚印看起来都差不多。”

  “谭公子说得没错,它们确实很相似,但这个足迹有些不同。这些北山龙的爪子都戴有爪套,但由于长距离奔袭,爪套磨损得很厉害,爪子外露,所以这些爪印坑里的泥沙有了分层。”仆骨说着,追着这列足迹,快步走向远方。回头看,众人仍弯着腰在仔细看那些足迹。“快来吧。”他大喊道。

  嘲风暗叹一口气,心想:这种追踪术确实厉害,破解地面上的一切变化,简直匪夷所思,得好好学学才是。

  诳唐军

  众人一直跟着仆骨,在密林中追寻着唐人的踪迹。有些小道,大家都啧啧称奇,如此狭隘,只能容下一龙挤过。

  翻过一处丘陵,领头的仆骨指着不远处,突然喊了一声:“糟糕!上了这些唐人的大当!”然后愕然闭口,瘫坐着不住喘息。

  众人的神经又紧绷起来,紧急散开,拔出刀枪,作接敌状。

  仆骨转过身来,缓缓地摆了摆手:“各位大人,对不住,小人不是有意……”

  阿拔倾耳听了片刻,露出困惑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提刀凑近,端详了半天,回头对涅子说:“我的腾格里,这可真邪了门了,龙是这些龙,可人呢?”

  顺着他的手指,大家凑前一看,这场景实在诡异,只见三十余只套着龙鞍的北山龙正在一眼山泉处优哉游哉地啃着水草,唐兵不见一人,前路怪石嶙峋,疑是走进了断头路。

  眼前之事煞是难辨,仆骨百思不得其解,习惯使然,便向大巫师寻求答案。

  涅子含颦不语,凝神片刻,才轻声道:“这倒也不是阴谋,很可能唐人将自己的副驾驱散到其他地方,让跟踪的人产生误判,自己跑到了别的小道上。”

  “虽然跟丢了,但从唐军已经不需要交替更换坐骑这点上看,城池就在周遭了。”嘲风略加思索,登时醒悟。

  涅子点头称许,暗忖:好个机敏的青年。

  当新月初升,众人在密林中找了一处略为开阔的地面,取出干粮准备歇息。“阿拔,生火,我们烤烤火。”涅子轻声说道。这些日子来,为了隐藏行踪,众人总是吃冷食,避免生火引起对方察觉。

  “可要是引来唐人或番人?”阿拔虽掏出了火石,却很是担心,小心翼翼地问。

  “哈哈。”仆骨笑道,“闪开!哪这么多废话!”他一把夺过阿拔的火石,用火镰噼里啪啦打起火来,火星落在枯叶里,一点就着。仆骨夸张的笑声随着燃烧的声响远远传出。阿拔一脸茫然。泼皮则兴奋得到处乱窜。

  众人烤着干粮,多日来难得的热食暖人心脾。

  半个时辰后,月光透亮,就连水洼中回映的一线月华都有些刺眼。

  远处“啪嚓”一声细响,似有人踩断树枝,涅子抬眼,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林地彼端,是嘲风。

  “你——”涅子正要开口,见嘲风的表情阴冷,提着包裹的手轻轻颤抖,颈边闪过一抹金属钝光,上面横着一把刀,被人推着走了出来。

  出事了!仆骨吹了个响哨,几人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取起兵器,聚拢起来,刚刚松弛的心又紧绷起来。猫瓦伸着脖子仍看不清来人的形影,想着反之亦然,悄悄反握住腰后的匕首,倒着走上数步,隐匿在夜色之中。

  “狗奴!吾乃翊卫队正云旦措,前面是哪一路人马?速速报上名来。”林莽中传来一粗豪嗓音,一名相貌端正的青年骑兵越过嘲风,向前几步,铿锵一声,长刃出鞘,刀尖指着嘲风,“若是和这奴所说不同,你们一会儿便尸骨无存,衣冠冢都不配有!”

  一阵咒骂声中,林子里突然出现了一小队骑兵,他们骑着北山龙,装扮却比此前的骠骑更齐整一些,为首的兵士背上插着队旗,绣着龙首。兵士身后是十余辆车,赶车的和拉货的都穿着百姓服饰,与龙儿一道气喘吁吁,显然是赶了长途,远道而来。

  涅子心里暗暗叫苦,原想着找些路过的百姓人家,询问出路,混进城去,怎想又被军爷给撞上了,更糟的是,公子还被抓去了。

  “军爷,队正。”嘲风抢先开了腔,他已经看清了这押送货物的唐军,人虽不少,但多是苦力和车夫,武装的兵士还不到十人,即便到了最不济的状况,也可以一战。但这个自称云旦措的队正,还太年轻,想必不是自己的对手。

  “队正您问了也是白问。”嘲风见云旦措不搭腔,自顾自说了起来,“他们听不懂您的话啊。”

  云旦措一时语塞,他倒也没想到这点。

  嘲风心里暗笑,面上诚恳极了,娓娓说道:“我乃客商,时不时往返西北,带密林里的突厥部落的毛皮,换些唐人的精致玩意儿回去。可这次为了抄近道迷了路,还挡了军爷的道,真是蠢透了……”

  云旦措冷哼一声,骑龙慢慢走到涅子等人跟前,噼里啪啦一顿又骂又问,只见仆骨等人一脸呆愣,毫不做作,只能信了嘲风,轻轻地摆了摆手,示意军士放开嘲风。

  他凝神片刻,皱眉道:“你们这身衣裳,倒也像是关外人氏,既然如此,为保周全,如贵团愿解除武装,我将护送尔等进城。”

  嘲风闻言大喜,快步来到涅子的跟前,对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潜回众人身后的猫瓦,用广府话快速吩咐了几句。猫瓦又掠回篝火边上告知了诸位。

  众人将刀弓都聚在一起,交给了唐军。嘲风缓缓道:“那此后就劳烦云队正了。”

  为了尽可能节约时间,云旦措一行人每天除了两餐和短暂的休息,一直在赶路。令嘲风感兴趣的,还是这些唐人骑兵强悍的野外生存能力,但骑兵们不认为这有什么好夸耀的。毕竟在这个年代,不论关内关外,到处都是人迹罕至之处,野生动物特别多,植食龙的天敌除了传统的肉食龙,更平添了人类。后者的威胁更加可怕,在武器的配合下,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

  每当临近饭点,队伍速度减慢,数名骑兵就加速往前,绝尘而去,不到几刻钟,总能带回各式野味。在这途中,嘲风他们还目睹了一次近距离的猎杀。这是第三天的清晨,大伙儿减慢了速度,正昏昏欲睡,突然,侧翼的骑兵猛然停下,最边上有人喊着,那边有马鬃龙。原本盯着嘲风的壮硕大汉听了,从身旁驮行李的北山龙身上抽出一根梢弓。梢弓原本是禁卫军狩猎专用的一种短弓,利于近距离射击,如今已无烦琐的礼数限制。嘲风还注意到,壮汉抽出的是一枚雹箭,以骨为镞,由硬而重的骨片磨制成箭头。如今在此见到,怕是铁制品不足的缘故,嘲风暗忖。

  这位壮汉啐了口痰,弯弓搭箭,对着不远处的一坨棕灰色的动物射去。“嗖”的一声,破空之声短暂而凌厉。马上便有人呼叫:“射着了!”不一会儿,有三个人前去,拖回了一只马鬃龙。它看上去并不大,长约一丈,前肢比后肢细小得多,嘴巴前面有喙,此时它的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了密密麻麻的菱形牙齿,想必是为了咬下针叶树上坚硬的叶子。雹箭正中马鬃龙头部和脖子的接合处,一箭致命。

  “好箭法!”嘲风忍不住赞叹道。

  “这种龙儿不难打,但多半要多射几支箭。”旁边士兵忍不住搭了腔。不等嘲风细问,另一位士兵便接道:“这是因为它们的背部、尾部,甚至脖子上都有密密麻麻的小骨头,侧面肉又厚,弓箭在这些地方都发不上力。只有极少的几个位置,才能一箭毙命。”

  “你们几个嚼什么舌根!”云旦措掉头过来斥责,语气虽严厉,却透出一丝骄傲。

  见猎物得手,云旦措下令埋锅造饭。军士们分开行动,一些人准备北山龙的草料,两三人干净利落地剖开马鬃龙,硕大的脏器丢了一地,大腿和肋排部位的大块肉被沿着肌理剐了下来。此时旁边的另一拨人已经劈柴生火,架起大锅,烧好滚水。

  过了一小会儿,阵阵扑鼻的肉香便向四周散发开来,大伙儿擦着嘴角,哈喇子都快要流下来了。大家围坐在一起,拿小刀把龙肉叉了出来,每人分了大块,再用小刀切着吃。主食则是成捆的胡饼,其实也就是馕,一种圆形的、极耐储存的面饼,最初是西域家庭的日常主食,后来慢慢传入中原。由于其久存不坏、易于携带的特点,如今被当成了军粮。

  嘲风甚少吃这种食物,尝了一小口,薄而略脆,倒也咸香。而用山泉水煮出来的马鬃龙肉,一刀切下去,白生生的,一点肥膘都没有,一点儿都不像往日里吃的牲畜肉。嘲风虽不是第一次吃龙肉,但仍显得有些小心,边吃边咂摸滋味。不一会儿,嘲风先说了:“这马鬃龙肉不如新疆的羊肉,太瘦,嚼起来虽然韧劲儿十足,但还没闻着香。”

  “有点像鳄鱼肉,但老得多。”嘲风细细品来,又觉得香味不足,但还能接受。

  “不像圈养的马鬃龙,这种野生的经常走动着,浑身肌肉结实,没肥膘自然不香了。”云旦措解释着,突然他愣了两秒,“羊?羊?你吃过啊?”云旦措骤然发问才反应过来,这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的名称,“白羊、黑羊、山羊?羊肉什么颜色?什么味道的?膻味,有膻味对不对?什么是膻味?”

  嘲风听了这一连串好奇心十足的发问,觉得欢乐,豪爽一笑。他旋即怕猫瓦按捺不住笑意,余光瞥去,小妹果然憋得辛苦,赶紧体贴地替她拍背顺气。

  云旦措察觉异样,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对云旦措和众亲兵来说,羊这种家畜,是来自一千年前的传说。最早来此地的唐朝人一边捕食龙,一边追忆着美味的唐朝佳肴,后辈一代传一代,添油加醋之下,羊已经被神化成无比美味的料理。随着时空的错位,羊肉与龙肉的地位也颠倒了。云旦措如今遇到了吃过羊肉的大活人,叫他如何不激动,暗忖着一定要想个法子去一趟突厥,看一看活生生的羊,那才叫好。虽有太多的问题要问,却碍于天朝大国的脸面,只得闭上嘴,命令大家吃饱后继续赶路:“行至此处已经走了一大半路程,再走两天就到城里了。”

  “城里?”嘲风微微一愣,这种密林之地如何建造城市?

  “你不是要去香囊城吗?”

  云旦措留下这几个字,骑龙绝尘而去。

  林莽垂香囊

  次日五更未到,云旦措便将嘲风等人引入城来。

  这短短数日行程,嘲风闲时便与云旦措说话。他侃侃而谈,把脑子里和唐人有关的奇闻逸事挑拣着说,让这唐军小将钦佩不已。其间,嘲风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套出了唐人对突厥的看法,心里算是有了底。

  入城的刹那,不管嘲风在脑海中演练过多少次要装得多么熟门熟路,可在这绝美大城面前,依然露出了无比诧异的神色,随即羞愧不已。

  “许久没来了吧?甭说你,我常年进进出出,每次都觉得陶醉呢!”云旦措哈哈一笑,他察觉到了嘲风面上的变化,反而来安慰他。

  在这遮天蔽日的森林里,竟然有一座城镇!

  这座城镇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唐朝住民已经在此繁衍生息了二十余代,漫长的光阴让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完全发挥,不论以哪个朝代、哪个族群的眼光来看,这都是一座极为有趣的城镇。

  各式屋子统一建造在高十余丈的大树上,远离地面的住所不但避开了蚊虫蛇蝎的侵扰,更杜绝了大型肉食龙偷袭的可能性。这些奇怪的建筑让嘲风的好奇心大起,好一座毫不“脚踏实地”的城镇!

  城镇的布局也很有特色,最外围的是一系列防御工事,靠内为民居,最核心的是一个作为议事厅用的龙望殿。龙望殿以木取材,木构撑天,极具东方神韵,虽造于数百年前,却完好无损,岿然屹立。大殿横卧在古树的树杈上,这是一棵粗壮而伟岸的红杉,起码有上千年的树龄,树干需二十名壮汉张开手臂才能抱住,当初为了平整出树杈来建造大殿,就足足花费了一年的时间。

  斗拱之伟大,出檐之深远,龙望殿气魄宏伟,唐风十足。大殿面阔七间,进深四间,装有厚重的板门,屋顶为单檐五脊庑殿顶。屋脊的梁架为三角形结构,由叉手木构件斜撑相抵承脊檩。大殿的内外柱上共使用了五种斗拱,向外挑出一丈余,好似父辈有力的臂膀,保护着弱小的幼儿,百余年来,房屋的木基免去了多少风雨的侵蚀。在居民的眼中,有力的斗拱、巨大的屋檐、平缓的屋顶,这些看上去偏于简单的构造正象征着大唐的胸襟博大、豪情万丈。

  “要进入这龙望殿可不容易。”云旦措看嘲风看得出神,轻声道,“必须经过两道守卫,然后通过环绕着古树的旋转楼梯登门。平日里,龙望殿的大部分房间都是空着的,只有等到有大事需要决断时,各方的头面人物才会聚集在此。就像这个时候,恐怕只有史官、守卫等人清闲地待着。”

  “龙望殿!”领头的骑兵此时一声低吼,暗示众骑小心谨慎,心怀尊敬。

  嘲风闻言,跟着压低了脑袋。

  “进了城,我引着货物去官仓,老兄你自行别过,有缘再会!”云旦措轻轻地说道。

  嘲风千恩万谢,心思完全被这个奇妙的城市吸引了。

  龙望殿固然壮丽,这里的民居也煞是有趣,是一个个圆球状的树屋。这些球体大小不等,但多数都有一两丈的直径。树屋取材极为方便,轮式骨架加上横桁,最后蒙上皮草,铺上木板就是一个小家庭的住所。每个树屋都开有方正的窗户,一些蒙皮也可展开、闭合,以此确保空气对流。圆形树屋的下层被当成储物的空间,放置着食物、杂物,等等。为了抵御偶尔的暴风雨,树屋用大量的藤蔓做成网状的支撑系统。进入树屋的通道则是通过环绕树干的旋转楼梯,有的邻近的树屋之间还搭上了木桥。

  圆球树屋最初的灵感来自唐朝的镂空香囊,这种球状香囊在唐代颇为流行,由于巧妙地运用了两个平衡环,使得香囊无论怎样翻转,都能保持平衡,香丸和燃炭不被倾倒,香气则透过镂空的外壳飘散出来。当然,圆球树屋并不能随意地颠覆,但也正因为形似,此城被称为“香囊城”。

  天刚刚发亮,城里就热闹起来。

  嘲风感叹不已,这史前世界,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喧嚣。

  他有所不知的是,这一天恰逢冬至。

  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唐朝就已是一个重要的节日。在这一天,朝廷放假,民间互赠饮食、穿新衣、贺节,一切和元旦相似。在龙时代,古祁连山根本就没有冬季,但这个美好的节日依然被保留了下来。

  此地的住民正在热热闹闹地庆祝冬至,谁也没在意身旁瞠目结舌的嘲风一行人。

  眼前,几只约十丈长的大夏龙正被牧龙人驱赶着,慢悠悠地来到树下,它们需要非常小心,才能使直径三尺多的大足与地面上的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一具长一丈半、宽半丈的龙鞍,被两道粗实的皮带绑在龙背上。由于不是作战用的龙,这些龙鞍显得比较简单,最前面一个圆形的坐垫是牧龙人的位置,他发出各种吆喝声,让训练有素的巨龙做出各种动作。龙鞍的四周用木片包围,内侧有多个把手,以便在颠簸的时候可以帮助乘者保持平衡,中间平铺着木板,作为放置货物的空间。随着节日的到来,龙鞍也被打扮一新,木片的外侧被漆上了喜庆的红色,挂上了一圈铜铃,还点缀着杏黄色的流苏。

  “哎,好龙儿——起——”这吆喝回味绵长、高亢诙谐,挑逗似的飘进了大夏龙的耳朵里。巨龙接受了指令,慢慢压下尾巴,后腿积蓄了力量,用力站了起来,猛地抵达了七丈左右的高度,四丈长的脖子慢慢靠近树干。这会儿它们正被当作升降器来使用,咬着装着彩布的篮子,送往各个树屋。树上的人不慌不忙地用钩子把篮子钩过来,取出彩布,缠绕在枝丫上。

  圆球树屋里的住民们此时正装扮着屋子,准备食物。男人们爬上爬下,扫除蒙皮外的灰尘与杂物,或挂上各种节日的小玩意儿,那多半都是从落羽城小贩处得来的羽毛球,花花绿绿的,煞是好看。妇人们则忙着制作腊肉,由于没有冬天,肉无法冷藏,腌熏风干是最佳的储存方法。她们把宰杀好的鲜硕牙龙肉加上盐、白酒、食茱萸、花椒、胡椒等物进行腌制,然后烧好柴灶,灶上备着挂架,将腌制好的肉挂在灶口的挂架上,利用灶内的青烟熏制。

  此时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时光,平时需要上的学堂、练的骑射统统可以抛下,女孩子们缠着父母,非要买一只小鹦鹉龙做宠物。出壳十几天的小鹦鹉龙长不到一尺,性格温顺,只要按时喂养叶子就可以了。尽管有的家长担心小鹦鹉龙的咬力——那龟嘴状的喙能轻易咬断捆在一起的四五根筷子,但拥有一只小鹦鹉龙是当下女孩间最时髦的事情。

  午时,无论大人小孩,都放下手里的活计,纷纷赶到城镇中央的广场。嘲风等人也顺着人流,兴致勃勃地往龙望殿走去。

  原来,今天是比试射礼的大日子,城内的头面人物都按规定出席了。

  远远地就可以望见昨夜新竖立起来的旗纛此时正高高飞扬,旗子绘以古朴底纹,饰以彩羽,上书“射礼”。

  真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嘲风暗自雀跃。确实,没有比一场如此及时的盛会更好的机会来摸清这个大城的执鞭者了。

  而龙望殿下的老者们,个个都像殿内大官的心腹,对唐城大事、人事更替、大族恩怨等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

  很快,嘲风便得知,城镇的主事人是崔代孟,位特进。特进是正二品官职,权力地位等同于丞相,在香囊城并不世袭,而是由上一任特进举荐德高望重、善于治理的人来继任。到了崔代孟这一代,已经是第五十七代。他的祖上正是最初来到此地的安西都护府录事参军,因此,他对这座城镇有着很深的感情。

  崔代孟缓缓地走上龙望殿,点头示意,一旁守候的乐师便会意地敲响了巨大的铜钟,打起了铿锵有力的龙皮鼓。骠骑带回的怪人此时还没有审讯,崔代孟心里忐忑不安,一点儿庆典的欢喜都没有。但面对庆典现场,这些情绪还是被小心地掩盖起来。

  悠扬的钟声继续响起,城中的第二号人物右仆射达奚烈文领着吏部卢、户部郑、礼部王、刑部颜、工部柳五位侍郎,逐一站在崔代孟的两侧,民众与兵士纷纷施礼。

  唐朝延续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六部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形成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而对于来到史前时代的唐朝遗民而言,三省被废,只剩六部管理着日常事务。

  钟声渐弱,继而响起了龙皮大鼓声,这鼓声唤来了镇军大将军李俊龙,作为香囊城的最高军事统帅,李俊龙承袭了军人世家的传统,八岁便拜师学武,十年后练得一身硬功夫,尤精马槊,且力大无穷,被士卒们爱称为“龙槊将军”。

  李俊龙正骑在一只彪悍的雄关龙上,这只霸气十足的龙儿嘴巴大咧咧地张开,透过树冠倾泻而下的阳光恰好照射在它牙齿的倒钩上,折射出慑人的寒光。在鼓点声中,他身后列出了两行装备齐整的步卒,手里拿着清一色的白杆枪,腰间佩带横刀,扯着嗓门大喊了三声:“威武!威武!威武!”

  “今年的射礼,由我任司射。”李俊龙道,“有司何在?”

  嘲风朝涅子点了点头,涅子会意,一行人隐在人群中,很快散去。

  千年叠像

  入夜,龙望殿的侧殿,崔代孟站在窗旁,右手正慢慢转动着两颗玛瑙玉球,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大大小小的圆形树屋。

  “十五载了……”他自言自语,这十五年来,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座城市,大到维系皇家正统、民政军务,小到邻里纠纷,他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他始终难以忘记前任特进郑远病榻前的临别一幕。

  十五年前的中秋前夕,已经病入膏肓的郑远连夜召他觐见。他慌忙赶到,奔至病榻前。郑远已等候多时,他屏退左右,简单说了几句慰勉的话,便切入正题道:“代孟弟,自从唐人三分,已经三百余年,香囊城如今粗具规模,民政武备都令人欣慰,且有古秦岭与古祁连两道山脉为屏障,想必南方汉人十年八年也摸不进来。咳咳咳咳……”郑远说着咳个不停,脸色越发苍白。

  “那此后又该如何?”崔代孟明白这很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谈话,应该把所有的疑惑都问清楚。郑远掌控城市长达数十年,他的经验和直觉,是极其宝贵的财富,接班前两年里他都像海绵一样吸收着郑远教给他的知识。

  “我要说的这件事情,既是危机,也是转机。”郑远喝了一口白果水,接着说,“你一定要听好,这是历任特进口口相传的极为机密的大事。”

  “我一定牢记在心。”崔代孟不自觉紧张起来。

  “从商朝人、南方的汉人,到我们的先祖,来到龙地的时间间隔都恰恰是一千年。”

  “千年叠像是真的?”崔代孟吃了一惊。这自古以来便是禁忌话题之一,甚至提都不许提,此前有人利用此事结社造势,被前任特进下令满门抄斩。

  “嗯,那是当然,真的才要一直作为禁忌。”

  郑远对崔代孟的反应不甚满意,这种事情不应该一想就通吗?

  “不但间隔一千年,大致的时间地点也是相似的,都在冬日,都在安西准噶尔大湖的一处湖畔。”郑远这一句话,听上去轻巧,但早期唐人为了弄清原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果是千年一次,那岂不是即将临近?”崔代孟突然意识到这种重大的变故会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心里忐忑不安起来。

  “对,就在十五年后的千禧三年,不过你不用太过忧虑,我们早有打算。”郑远指了指匡床的一处地方,“你打开这里。”

  这匡床乍一看没什么特别的机关,等崔代孟伸手过去,轻轻一按,发现郑远所指之处略有松动,一使劲儿,弹出一个暗门,暗门不大,里面只有一卷浣花溪麻纸。崔代孟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张地图,其中仔细标明了从香囊城到千年叠像点的路径,中途的水源地也都逐一作了标识。

  “千禧三年,如无意外,你届时只需按此图拿人。”郑远在“拿”字上加重了语气。

  “届时岂不是刀光剑影?而香囊城后方空虚……”那时候,崔代孟心里对战事并无实际概念。

  “非也,”郑远打断了崔代孟的话,“只需精兵一支,趁来人恍惚不知所措之时,便可拿下。此后能带回最好,如遇汉人相夺,宁杀之。”

  “汉人也知道?”崔代孟的心里又是一阵发凉。数百年来,由于实力不如汉人,唐人总是想尽办法避免与汉人的正面冲突。

  “我们尚不清楚,只怕万一。来人并不可怕,如能得到,反而大有裨益。”郑远又咳了起来,半晌才缓过劲儿来,“我们在此,小国寡民,虽然安稳,但外界想必已经翻天覆地,或朝代更替,或有能工巧匠、奇人异士造就了文明的进步,即便得到一人,也能大大开阔视野。”

  崔代孟重重地点了点头。

  看到崔代孟点头,郑远似乎安心了些:“这里有两个锦囊,你届时若还有疑虑,找到千年叠像点的人后,打开第一个,万一香囊城破,打开最后一个。”

  崔代孟接过锦囊,想着跟随郑远多年,直到这交接之时,竟还有这么多秘密,看来这位子还真不好坐。他越这么想,心里越发没底,忍不住又问道:“郑特进,这军务民政,可还有嘱咐?”

  “民政可依靠诸大姓宗族,规矩不可废。军务是重中之重,府兵制不可废,打造兵器铠甲、豢养龙群、日常操练,务必用心!想必日后与汉军终有一战!”说到此处,只见郑远猛然一阵剧烈的咳嗽,他用手帕捂住嘴,咳嗽之后猛喘了几口粗气,手帕上面竟是猩红的血!

  郑远坚忍勤政,为国事操劳多年,以致积劳成疾,此时他有如此反应,定是想起汉人人多势众、兵马强盛,终究是大患。崔代孟心中一颤,心里满溢着深深的感动,他不觉跪下,噙着眼泪说:“郑特进,您就放心吧,这大唐千年基业,我在即在,我亡亦在!”

  郑远点了点头,语重心长道:“重担在肩,你要有忍常人所不能忍、具常人所不能具的大智慧,凡事不可自乱阵脚,方是国家之福。”顿了顿,郑远换了轻松一些的口吻继续说道,“贤弟啊,你可曾留意今夜之天象?”

  “是,司天台来报,有道是天狗食月,耗星破军、杀星贪狼齐聚,亮如昆吾石;地空、地劫星异动;天相、天梁、天同星却日益黯淡,大凶之兆啊!恐怕不久后天下将大乱。”崔代孟轻松不起来。

  “老夫亦观之。”郑远闭着眼睛缓缓地说道,“天象确如此,但也应见那将星七杀虽不足与耗星相克,却恰与紫微同宫,辅之助之,并驱于中原,鹿死谁手尚未知也……”

  “禀特进,右仆射求见。”侍卫小步恭敬来报。 御龙记:史前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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