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论喜羊羊故事的奇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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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回到山庄,见到关朗,一个小厮就急匆匆迎了上来:“庄主!天赐小公子又不肯喝药了!”
康月这才想起,这些日子忙着思索抱大腿,忙着默写那论文,倒是把那个孩子忘了。于是她也决定去瞧瞧。
天赐已经恢复了不少,安静地半躺在床上,康月还是第一次近距离地看他——这水豆腐似的皮肤,这黑葡萄似的的眼珠,这红樱桃似的的小嘴儿,这萌萌哒湿漉漉的眼神!
关朗刚刚被韩氏叫走了,见到她,正端着一碗黑乎乎药汁的小厮松了口气,说:“月姑娘,你来劝劝小公子,他就是不喝药。”
“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爱说话,不管谁问他,只会点头、摇头,大夫说,应当是受了惊吓……”小厮把手中的药碗交给康月就出去了。
学过心理学的康月立即就明白了——天赐小朋友这种情况,应当是属于受到巨大打击的应激反应,这就是一个可怜的心理创伤患者。所以,转移注意力,应该是最好的方法。
估摸了一下天赐小朋友的年纪,康月放下了药碗,她没有像小厮那般哄他喝药,开始讲起了故事:“从前,有个美丽的地方,叫青青草原,那里有一群羊,还有两只狼……”
“灰太狼看美羊羊长得这么漂亮,舍不得吃它,所以喜羊羊才有机会救出了她。所以呢,你也得乖乖喝药,因为你长得这么漂亮,庄主,哦,就是朗叔才收留了你。要是你不喝药,你的伤就好不了,伤好不了就会留下丑丑的疤,那样的你就不漂亮了,你要是不漂亮了,朗叔就不喜欢你了。朗叔不喜欢你了,你就不能留在这里了……”
康月的话还没说完,天赐小朋友已经一把端过药碗,把已经凉了的药汁一饮而尽。
康月笑起来:“乖!你看,朗叔把整个庄子里长得最好看的我派来照顾你,看在我们俩都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你以后一定得听我的哦!”
“这个姐姐,真的很好看!”天赐看着康月脸上两个圆圆的酒窝想到,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觉得心安。
康月见天赐居然点了点头,大喜,正想接着说点什么,就听到身后发出几声轻笑。一回头,换了一身衣裳,把自己打理得油光水滑的关庄主正含笑看着他们。
“整个庄子里,你最好看?嗯?”
刚刚关朗一身雪色,云淡风轻,但现在的关朗穿了一袭紫色的长袍,配上一脸促狭的轻笑,竟生出了几分邪魅。
康月呆了一呆,方明了关朗是在打趣她,她笑得十分狗腿:“哪儿啊!这也就是我哄孩子的,咱们这庄子里,哪有比朗叔您好看的啊!”换来关朗一阵大笑。
一段改良版的喜羊羊故事,成功地让天赐小朋友喝下了药,也成功地让康月成了一个称职的“小保姆”。关朗很忙,总是不见人影,韩氏年纪大了,也不好常常打扰,反正闲得很,康月就主动揽下了照顾天赐的任务。
不仅是喝药,还有吃饭、穿衣,甚至是睡觉,只要看不见康月,天赐就眨着他那双琉璃般的眸子,抿着他水润嫣红的小嘴,任何人,被这样一个漂亮的孩子这样盯着,无论怎样都是拒绝不了的。
所以,康月现在的生活,就是“四陪”——陪吃陪喝陪玩加陪寝。
说起这“四陪”,还有些来头。
那天晚上,康月在明珠居西厢那张紫檀拔步床上睡得正香,突然就被一阵吵闹惊醒了。
披衣下床,发现大家都往东厢跑。想起那儿住的就是她这些天的服务对象天赐,她也就跟了过去。
康月从来不知道,一个那么小的人儿,居然可以发出那么尖厉的嘶吼,“不要杀我!”“别过来!”“好疼啊!”……整个人缩成一团,浑身抽搐。
关朗随意披着一件外袍,示意海福叫醒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他松开紧握的双拳,睁开紧闭的双眼。见到一屋子的人,他竟一头扎进康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然后,天赐就抱着康月再也不撒手,看着他雾蒙蒙的双眼,红通通的鼻子,康月又一次脑补出十万字的宅斗故事,看向他的目光就多了些心疼。轻轻拍打了一会儿,一身伤痛加疲惫的天赐终于安静下来,沉沉睡去。
关朗一直等在门外,见康月出来,在她那张漂亮但稚嫩的脸上逗留了一会儿,突然说到:“往后,月儿你陪他睡一段日子。”
只不过是换间屋子,虽然是从单人套房变成双人套房有些遗憾,还要男女混居,但考虑到自己这位女性和同居的那位男性的年龄,康月很快就释然了。
第二天就把自己的被褥搬了过去。
天赐的这间屋子跟康月那间一样格局,是集卧室、书房、餐厅、客厅与一体的。殊不知这样的屋子,瞧着是挺气派的,但对天赐这种受过巨大心理创伤的孩子来说却没有安全感。
康月就叫人搬了几扇屏风,把那张巨大的床挡了挡,隔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反正,关朗说了,要什么东西,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只管吩咐海福就是。果然,这几日,天赐晚上没有再闹,脸色也红润起来。
如此十来日之后,为了哄天赐多吃半碗饭,康月又讲起了喜羊羊故事。
这日的菜肴有一道红烧鲫鱼,康月耐心地替天赐挑着鱼刺,嘴上的故事就停了下来,谁知,天赐却伸手拉了拉康月的袖子:“然后呢?”
惊得康月当场就扔了筷子:“原来你会说话啊?”
天赐咧嘴一笑,看着眼前这个唇红齿白,纯净无邪的笑容,康月充满了成就感,当即就决定带上他去关朗那儿晃晃,向老板汇报一下这个重大的工作进展,顺便讨点好处。
穿过两条游廊,关朗平时居住的正房就到了。康月抬头瞧了几眼那块写着“慕渊阁”的牌匾,先把天赐这个小短腿抱了进去,自己才跟在后面跨过有些高的门槛。
奇怪的是,这个慕渊阁一点都没有她想象中的富丽堂皇,布置得极是清雅,家具没有用明珠居中那些名贵的紫檀、红木,一色是花梨的,只刷着一层清漆,露着木头天然的花纹。屋子中的几把椅子,还有窗下那张长榻,居然是用藤条编的,精巧别致。
关朗正在书案前写着什么,见到两人,搁下手中的狼毫,居高临下地问:“有事?”
两张粉嘟嘟的脸抬头望着他,稍大一点的那个又一次露出两个圆圆的梨涡,说:“朗叔,刚刚天赐说话了!”
不知为什么,每次见到如今这样子的康月,关朗都觉得自己心情特别好,他摸了摸康月的头,见她一脸求表扬的样子,轻笑出声:“嗯!月儿很厉害。说,想要什么奖赏?”
“我想带天赐去庄子外走走!”这就是康月来的目的,“望海山庄”顾名思义就离海不远,现在正是仲夏,这种古代虽不能下水游泳,但去沙滩上走走,捡捡贝壳玩玩沙子总行。
路上来的时候,康月已经对天赐说了一路的蓝天、碧海、骄阳、金沙了,虽然天赐小朋友可能对这些毫无印象,但康月的语气和表情实在太过欢快热烈,他也有些心动——听起来,很好玩的样子呢!
此刻,他眼中也流露出了跟康月一样的向往。关朗这些天一直在忙着处理积压的事务,一直没见过天赐,见到他眼中除了惊恐终于露出了别的情绪,不由多看了几眼。
救下他,其实就是一时起意。关朗这十九年的人生,完全是一部大起大落的戏码,幼年是锦衣玉食人人追捧的“神童”。童年虽偏居一隅,隐身山野,但父慈母爱,倒也逍遥惬意。一场天灾让他一夕成长,面对虎视眈眈觊觎财产的族人他殚精竭虑。这种经历,让他对生死,对贫富,对尊卑都看得比常人通透,也养成了一副漫不经心的性子。
这个孩子,明显是侯门大院争斗的牺牲品,要说同情,他是绝对没有的。天下悲惨之事那么多,怎管得过来?要说惨,难道他们关家,还不够惨?
孩子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现场也没有活口,这种大手笔,想必这户人家必定当这孩子已经死了,不会再寻,所以关朗就用一种养宠物的心态把天赐带了回来。
毕竟,这么漂亮的孩子,可不是随便捡得着的。
很多年后,天赐好奇地问关朗为什么要救他,关朗十分自然地说:“那会儿我刚好想养条狗,找来找去没寻着心仪的。刚好遇上你,想着养你总比养狗容易些,就留下你了!”
天赐泪奔,只恨自己好奇心太盛为何要问这个问题……
好吧,既然已经决定要养着了,就得好好养。况且,这两个孩子长得实在养眼,看着他们同样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期盼,关朗只略一思索就答应了。 穿越之明朝农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