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难】
(1)而私览于诸方:私览,私自浏览,自学;诸方,各种治疗方法。具体方法见下文。
(2)乔摩:乔,通
,校正;摩,按摩。指医疗按摩,手法相对比较重,主要按经脉路径进行按摩。
(3)灸、熨、刺、焫、饮药:灸,用火热刺激;熨,用热力刺激,一般使用借物熨或隔物熨,不直接用火热刺激;刺,针刺;焫,用火烧灼;饮药,服用中药。
(4)可独守耶,将尽行之乎:是使用其中一种方法,还是需要全部使用呢?
(5)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这是治疗所有病人的方法,不是将它们全部使用在一个人身上。
(6)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这就需要专攻其中某一个特长,而同时掌握其他治疗方法,成为一位全面的医生。
(7)倾移之过:气血偏盛偏衰所造成的疾病。
(8)可治之属:可以治疗的范围。
(9)淫传绝败:淫传,过盛之邪传变;绝败,正气衰竭而病加重。
(10)昭乎其如日醒:好像人在白天清醒时一样明白道理。这是说掌握了一定深度的医学理论,面对病人时,就好像人在白天一样,能清醒地进行恰当处理。
(11)窘乎其如夜瞑:好像人在夜间疲倦时一样脑子迷糊、窘迫。这也是说疾病的变化很难观察出来,往往使医生迷糊、窘迫。
(12)能被而服之:能接受这些医学道理和治疗方法并运用它们。
(13)神与俱成:在学习和使用中就能领悟其中的奥妙。
(14)毕将服之,神自得之:毕生运用这些医疗技术,就能够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15)生神之理:产生炉火纯青的理论。
(16)可着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应该写在竹帛上,使其广为流传,不应该仅仅传给子孙,使其保守而致湮灭。
(17)瘖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本句以下是对夜瞑的解释。这里说疾病的发生、传变过程,既不能发出可听见的声响,也没有明显可见的形态。
(18)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折毛,毛发焦枯;发理,腠理松弛;正气横倾,正气受伤而不能内守。说明邪气刚刚传入之时,邪气尚在上焦,所以出现与肺主皮毛有关的症状。
(19)淫邪泮衍:泮(Pan,音判)流散;衍,衍生。入侵之邪在体内衍变。
(20)血脉传溜:溜,同流。邪气在血脉中传递。说明邪气由皮毛而入血脉,病情进一步发展。
(21)大气入藏:外来邪气进入脏腑。
(22)腹痛下淫:腹痛而邪气向下侵犯。这里的“痛”应该为“通”,腹通下淫,说明邪气从上焦通过中焦向下焦发展。即由浅入深之意。
(23)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说明病情在发展过程中,就是不断恶化的过程,是逐渐走向死亡而不是向愈的表现。
(24)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这里有两种含义:一是疾病传变七日以后不愈,第八日病情或加重,或出现死亡。与《伤寒论》中的七日传变规律一样,《伤寒论》的看法可能与此有关。二是指疾病在五脏之时,若顺相克脏腑传变,则是一种不祥之兆。这里是说心传肺,为火剋金;肺传肝,为金剋木;肝传脾,为木剋土,若脾再传肾,为土剋水,此时五脏传偏,五行剋过,故出现死症。
(25)冬夜半,夏日中:张志聪:“冬夜半者,以水胜而火灭;夏日中者,亢极而自焚也。”可见所谓心病传肺等脏器,不是说传变后心之病就没有了,只存在肺病了,而是心病加重了,属于心肺两脏俱病,传变的最后死于心肾两衰。死时以寒极和热极为主,寒极则水灭火,热极则火亢自焚。张志聪的解释有牵强的地方,实际上该时间是心脏之气该旺的时间,该旺而不能旺,就是此时心脏之火不仅不能旺盛,反而进一步耗伤心火,犹如回光返照一样,看似火旺,实是死亡征兆。
(26)冬日入,夏早食:这是指肝病的死亡时间。日入,指下午属金的申酉时,此时金气极度旺盛,而剋伐肝木;早食,即吃早饭的时间,为古代卯时,为木气亢旺之时,肝木该旺而不能旺,反而进一步耗伤肝木,故为死亡征兆。
(27)膂膀胱:与《素问·标本病传论》中所列症状“背膂筋痛小便闭”意思相同。《灵枢识》:“杨元如云,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脊膂筋痛,小便闭。”故应读为“膂、膀胱”。
(28)冬入定,夏宴食:入定,指冬天黄昏后入睡的时间,为戌时;宴食,晚餐。夏天晚饭时间较晚,也为戌时。戌属土,本应为脾土旺盛的时间,但土气该旺而不能旺,反而耗伤土气,故为死亡征兆。
(29)五日而上之心:而上,以上。就是五日以上就可能传到心脏。
(30)冬夜半,夏日昳:昳(Die,音迭),午后未时。马莳说:“冬之半夜属子,土不胜水,故冬死于夜半;夏之日昳在未,土气正衰,故夏死于日昳也。”
(31)冬大晨,夏早晡:大晨,指黎明时分;夏早晡,据《素问·标本病传论篇》作“夏宴晡”。马莳:“冬之大明在寅末,木旺水衰也;夏之宴晡以向昏,土能克水也。”土能伐水,故病发于肾者,此时为死时。
(32)冬鸡鸣,夏下晡:夏晡,为午后申时。马莳:“冬之鸡鸣在丑,丑,土克水也;夏之夏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也。”
(33)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以次相传,指按照相克的顺序传变,相克就变成相剋。说明这样的传变是病情加重的表现,故传之脏气虚损而不能自救或受伐之时,就是死亡的征兆。
(34)间一藏及二三四藏者,乃可刺也:就是疾病的传变没有按相克的规律,所谓间一脏,比如心之病传肺为一脏,是为火克(剋)金,为不利。再传肝,从肺脏来说,为金剋木,但从心脏来说,为木生火,有利于心脏的调节,此时从心脏来说心传到肝为间一脏。这样,间两脏为心传之脾,为火生土;间三脏为传之肾,应该为相克之脏,其中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现死症,自然是没有治疗价值;另一种则看这两脏之间是否有协调的可能,如心与肾,可以出现水火相交,则还有治疗希望;间四脏,为心脏本位,也就是邪气仍在心脏,病情得到控制,故均有治疗价值,故说“乃可刺也”。 灵枢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