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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难】

灵枢解难 彭荣琛 6885 2021-04-06 13:51

  【释难】

  (1)言不变,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指偏枯病人的主要病情特点是没有语言、神志方面的异常变化,只有分肉、腠理的变化。所谓分肉、腠理的变化是指肢体活动能力受影响。偏枯病证就是指半身不遂。偏,指半边身体出现病症表现;枯,指肌肉活动受限后逐渐萎缩如干枯状。从现在的认识上说,多属于中风后偏瘫,虽然多为脑内出现了病理变化,而表现则为肢体活动障碍(多为半身)明显,神志、语言障碍较轻。是以治疗的时候,主要治疗肢体的改变,中医疗效的判断,也多以肢体功能增强为标准。

  (2)痱:(Fei,音肥),《金匮要略心典·卷上》:“痱者废也。精神不持,筋骨不用,非特邪气之扰,亦真气之衰也。”痱的表现也是肢体活动能力减弱,多因身体营卫气血虚弱而遭受外邪长期侵犯,经络逐渐运行不畅,气血停滞肌肤,因此引起肢体的支配能力减弱,出现四肢不收;感知能力丧失,出现身体感受不到疼痛刺激,气虚,语言能力降低等表现;而偏枯多为内风、内寒过重引起,出现半侧肢体运动功能丧失的表现。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偏枯多发病在神经中枢部位,而痱证多发病在神经远端(包括脊髓)或末梢;偏枯为中枢不能支配肢体,痱证为外围神经不能支配肢体。后世医家也将痱称之为痹,如《医门法律·卷三》:“今细玩此方,细详其证,乃知痱即痹之别名也。风入而痹其荣卫,即身体不能自收,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处,或拘急不能转侧也。然荣卫有虚有实,虚者自内伤得之,实者自外感得之。此方则治外感之痹其荣卫者,故以得小汗为贵。然已变越婢之制,而加芎、归养血,人参益气矣。其内伤而致荣卫之痹者,于补气血药中,略加散风药为制,更可知矣。”《金匮要略浅注·卷二》:“痱者,痹之别名也。因营卫素虚,风入而痹之,故外之营卫痹,而身体不能自收持,或拘急不得转侧,内之营卫痹,而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处。因从外感来,故以麻黄汤行其营卫,干姜石膏调其寒热,而加芎归参草以养其虚。必得小汗者,使邪仍从表出也。”但痱证和痹证又不能等同,痱证多指肌肉、皮肤部位的病变;痹证多为骨骼关节部位的病变;痱证多为神经系统受侵犯后引起活动能力减低,痹证多为筋骨系统受侵犯后引起活动能力减低。

  (3)其言微知:病人说话语音轻微,但能描述病情。

  (4)浮而取之:指浅刺,一般使用梅花针循经敲击,敲击的面积比较宽长。无论阴经或阳经都用这种浅刺法,故该句先说“先取其阳,后取其阴”,后说“浮而取之”。后世注家以为此属错简,他们认为,在阳可以浅刺,在阴如何能够浅刺?故将此句改为“先取其阳,浮而取之,后取其阴”。按此种理解,那后文就应该是“深而取之”。此实属误解而已,不可取。

  (5)不汗出则泄:针刺后不能使之出汗的时候,则使用开泄的方法。所谓开泄的方法即指泻法中的摇大针孔,出针后不用压迫针孔,使邪气能够外泄等。

  (6)脉口动喘而短者:指寸口脉喘动不安,急促而至。所谓喘动,就是脉来沉重,高起;短就是短促,类似紧脉和洪脉、数脉的组合体。

  (7)浅刺手大指间:指手大指的少商、鱼际等穴。这些穴位,可以浅刺出血以解热。

  (8)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张志聪:“喘而且复热者,邪入于里,故勿刺肤。”脉躁,说明热象未去;喘说明邪已入(肺)脏;复热,是发汗后虽然热象暂时退却,但不久热度又向上发展,说明发汗不当,伤正而未祛邪,邪反而由表入里,深入内脏;刺肤,指浅刺皮肤。

  (9)躁不散数:躁,躁动不安,指脉象跳动快而不规律;散,脉象跳动没有节律,时快时慢;数,指脉跳快。本句指脉象虽然有躁的表现,但跳动不是很快,且有一定的节律。

  (10)勿腠刺之:腠,腠理,表浅部位。指不要使用浅刺法。因为此时表阳已衰,从表而言,已无汗可发,需等待体内之气外达,才能获得祛邪的能力,故使用调动在表阳气的浅刺法,不仅不能发汗祛邪,反而会损伤表阳,故不能用。

  (11)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肤痛,指皮肤肌肉疼痛,因皮肤感受风寒之邪后,引起经络紧张而致;窒鼻,鼻塞;充面,面部浮肿;取之皮,选用治表的方法。本句说发生热病之前所出现的症状,这里应该是由寒转热的病况。犹如《伤寒论》所说的先有太阳病,后可以转成阳明病一样。所以这时的治疗,应该以祛外邪为主,选用治表方法。

  (12)苛轸鼻:苛,重,形容多;轸,同疹,发疹子;鼻,鼻部。本句指鼻子部位出现很多疹子。说明疾病即将由寒转热,由表入里,由皮入肺。苛轸鼻有医家解释为身体沉重、鼻塞,不恰当。因为经文前面已经说到“肤痛窒鼻”,这里没有必要再一次重复同样的症状。所以这里应该是说病情发展后的一些表现。所以治疗是从“取之皮”到“索皮于肺”。

  (13)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本句的断句应该是“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即在使用“索皮于肺”的方法治疗后不见效,则需从火入手。因为寒邪多在化热的过程中由表入里,入里后多成为火热表现,若仅仅治表或鼓舞肺气,则不足以祛邪,故需泻火以保金。后文的“不得,索之水”,“不得,索之木”,“不得,索之金”,“不得,索之土”等句与此同理,可以互为参考。

  (14)热病先身涩,倚而热:这里说到“先”,是指出现热病之先,也就是出现热病之前的症状表现。身涩,涩为气血流通不畅,指经络闭塞而致全身肌肉紧张。倚,指活动不便。本句应与上句连成一句,即“热病先身涩倚而热”。就是全身肌肉紧张而活动不便,需依仗其他物体才能进行活动,而且有发热的症状。

  (15)取之皮:根据行文的规律,应该是“取之脉”。但从治疗上说,“取之皮”是可以的,因为这时病邪刚刚侵犯人体,邪尚在表,故选用解表的方法进行治疗,与证不悖。

  (16)肤胀口干,寒汗出:从症状表现来看,本句若断为“肤胀口干寒,汗出”更符合实际。“口干寒”,指口干而不欲饮水。若断为“寒汗出”,则解释为“冷汗出”与临床实际不符。因为这里说的是热病的表现,而出冷汗,不见于外感引起的热病,而见于自汗、盗汗等杂病中。肤胀,指头面部浮肿,有口干不欲饮,汗出,与风水证相符。

  (17)取之肤肉:从后文取用第六针(员利针)进行治疗来看,主要是用针对(穴位)肌肉进行深刺出气。

  (18)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面青脑痛,面色青紫,头脑深部疼痛,说明阳气亏虚,肾精不足,外邪较重,来袭突然,以致经络不通,气血阻滞。手足躁,说明手足活动频繁。因为头痛较重,以手抚头,以手压头,以手敲头,动作不停,故现躁动之象。太阳病初期,恶寒重,发热轻的时候,可出现此类表现。

  (19)取之筋间,以第四针,于四逆:筋间,指筋膜紧绷之处,因为寒邪较重,筋膜紧张,故容易在足太阳膀胱经处出现筋膜紧绷之处。第四针,指锋针。使用锋针将紧绷的筋膜顺筋划开,属于泻法,以此使其松弛。四逆,四肢逆冷,因寒邪较重而致;于四逆,于四逆之时,也就是在病变加重,不仅脑痛,而且有四肢逆冷的时候,可以取用锋针对筋膜进行划开,以泻邪舒筋。

  (20)筋躄目浸:躄,足不能行,这里指筋膜紧绷而致足活动不便。目浸,指目眶中泪水浸淫,说明精虚寒扰。

  (21)癫疾毛发去:本句的热病表现,先是有瘛疭而狂的表现,使用锋针切开脉管放血以泻热,然后说癫疾,此癫疾应该不是指癫狂痫中的癫疾,而是指巅疾,即头部出现了落发的状况。所以才有“索血于心”的后文。虽然发为血之余,但在急性病中考虑落发的因素,以补血、养血是远远不够的,而治心火以泻热开窍是主要的,所以说这里的“癫疾”应该是指“巅疾”。另外,前面说到热病引起的瘛疭,经放血治疗后若突然说癫疾发作,还和落发联系起来,有点风马牛不相及。

  (22)耳聋而好瞑:所谓耳聋,指听觉朦胧不清;好瞑,指身体疲软,精神不爽,闭目欲睡的状态。

  (23)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知自收:不知所痛,指身体有疼痛,但不能正确定位,说明热入骨髓,疼痛在骨中,所以从体表来说,按压、摸索均是隔靴搔痒,无法知道疼痛的具体位置。耳聋,指失听,也就是与病人说话,病人根本听不见,或根本感觉不到有人在和他说话,因此称“不知自收”,就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收到别人的问话声。

  (24)目

  脉痛:眼区的络脉抽掣而痛。

  (25)于其腧及下诸指间:其腧,指脾胃经的背俞穴;下,指足部;诸指间,指脾胃经在足趾间的穴位,如厉兑、内庭、大都、太白等。

  (26)索气于胃胳:胳,马莳:“胳音各,《释文》云腋下也,胃之经脉与腋下无着,疑当作络。”这里解释为胃络,是可以的。胃络丰隆,可以沟通脾胃二经,又可化湿去痰,与本段所说的热病热而脾虚有湿的病机相合。

  (27)取以第四针,针嗌里:说明本段所说的热病,除了针刺涌泉和阴陵泉之外,还可以使用锋针刺破嗌里。所谓嗌里,指咽喉之里。若解释为廉泉穴,使用锋针则不宜,所以应该是有咽喉肿大,直接用锋针刺破肿胀部位而放血(或放脓)。

  (28)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所谓横脉,应该是指脉之交会处,所以这里是指三阴交穴。本句说以针刺三阴交穴止汗。

  (29)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发汗后热不去,说明发汗不当,是为正阴伤而邪阳旺,故有脉象躁动而充盛。阴脉之极,说明脉象为阴极反阳,所以这里说的是“躁盛”,以躁为主,而后文所说的热病是内热极盛,故称其“盛躁”,以盛为主,前后二者有此区别。

  (30)热病者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说明内热极盛而不得发泄,出现脉象躁乱的表现,故后文说此症属死症。

  (31)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张景岳:“汗不得出,阴无力也,大颧发赤,谓之戴阳,面戴阳者,阴不足也。哕者,邪犯阳明,胃虚甚也。本原亏极,难乎免也。”说明热邪进犯阳明,重创阴液,而阳明受伤,胃气亏虚,正气衰败,故出现阴虚阳脱之症,列为针灸不可刺之症。

  (32)泄而腹满甚者死:张景岳:“泄则不当胀满,况其满甚,以邪伤太阴,脾气败也,故死。”泄,指发泄,从热病的角度上看应指发汗。所以张景岳认为仅仅发汗不应该出现胀满之症(注意:假若泄指泄泻,则张氏应说泄而不当,不会说泄则不当。前一当字,发第四声,指不恰当,引起腹满的意思;后一当字发第一声,指不应该,与腹满无关的意思),必定同时有邪伤太阴,造成脾气衰败,脾胃为后天之本,脾胃衰败,故以上二者皆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33)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张景岳:“五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不明者,藏府之精气竭也。”说明热邪未已,脏腑精气已衰,不能抗邪,邪未去,正已衰,故为不可刺之死症。

  (34)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老人婴儿,属特定人群,指气血均比较虚弱之人,在热病侵扰的时候出现腹满,说明阳明阳热较盛,而阳明本气极虚,正不能抗邪,故列为不可针刺之死症。

  (35)汗不出,呕下血者死:热病汗不出,是为热邪内入,这时体温突然下降,其症已成阳极似阴的危证,若再有呕血、下血等出血状况,则是内热无处可泄而致,说明内热之象更重,故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36)舌本烂,热不已者死:舌本烂,说明火邪旺盛,已伤及脏腑,热病发展势头较猛,故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37)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咳而衄,说明肺火亢旺,邪热已从表向里,从太阳转至阳明,本应汗出,但若不能出汗,则说明阳热迅速内逼,伤及营血,病情发展十分迅猛,故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38)髓热者死:所谓髓热,因肾主骨,骨藏髓,一方面说明肾精已经衰败,不足以抗邪;另一方面说明高热不退,且有脑髓受损的神志昏迷状况。故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39)热而痉者死:所谓痉,指肌肉筋脉紧张,有如后文所说的腰折(角弓反张)、瘛疭(抽掣)、齿噤

  (牙关不开)。说明出现高热抽搐,病情危重,故列为不可刺之死症。

  (40)两手内外侧各三:内外指阴阳,即指手指部的阴阳经脉,手指端的穴位。即阳经上的商阳、关冲、少泽;阴经上的少商、中冲、少冲。

  (41)五指间各一:指后溪、中渚、三间、少府。

  (42)头入发一寸傍三分各三:头部入前发际一寸,中行向两侧旁开三分的经脉上(应指足太阳膀胱经)有三个穴位,即五处、承光、通天。

  (43)更入发三寸边五:再进入前发际中行向两边三寸(应指足少阳胆经)上有五个穴位,即头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

  (44)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耳前为听会,耳后为完骨,口下为承浆,项中指风府。

  (45)巅上一:巅上指百会;一,指一个穴位。

  (46)发际一:前发际指神庭,后发际指哑门。

  (47)足太阳及腘中及血络出血:足太阳,指在足太阳经上选取穴位。腘中指委中穴。血络指足太阳经附近(主要指背部)的充盈络脉。腘中及血络采用放血疗法。

  (48)三毛上及血络出血:三毛指足大趾背关节处,为足厥阴经所循,此处为大敦穴。血络,指足大趾部的充盈的络脉,以上均采用放血疗法。

  (49)男子如蛊:蛊,指蛊证,以大腹鼓大为特征的疾病。可因虫、水、气、血而起。这里说的是因癃而起,应该与水有关。如蛊,说病情有如蛊证,出现大腹鼓大的特征。

  (50)女子如怚:《针灸甲乙经》作阻,后世医家多解释为妊娠恶阻,即有恶心呕吐的表现。因为此处是因癃而致,说的是“如怚”,而不是“怚”。所以如怚应该是指有如妊娠样出现大腹鼓大的表现,而不是真正怀孕,所以就无所谓恶心呕吐之说。 灵枢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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