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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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离聚会还有一小段时间,可以匆匆用个餐。马克提议到百老汇大道的一家熟食店。“骑摩托车去吧。”他说。
急行八九个路口后抵达目的地,我们坐下来点了熏牛肉三明治,然后我便起身去打电话。
吉姆还在店里。“抱歉,原本说了处理好状况后,马上会跟你联络,”我告诉他,“结果我忘得一干二净。”我把事情经过跟他说了一遍,他问我现在感觉如何。“好多了。”我说。
他说聚会他有可能迟到,不过他一定会到。我回到餐桌,告诉马克我这辈子这还是第一次骑摩托车。“开玩笑吧,”他说,“以前从来没有过?”
“至少记忆里没有,”我说,“骑过的话,应该会记得。就算骑的时候喝醉了,那种经验也可以划破浓雾冲到意识层。”
“你该买一台的,老兄。说真格的。”
熏牛肉三明治美味,薯条香脆。我很满意这家店,奇怪怎么从没来过。其实离我的旅馆不远,多年来应该路过几十次了吧。
进餐时,马克零星跟我讲了他的故事。海洛因是主角,而且他曾开车浪游全美许多回。他长年住在奥克兰以及旧金山,有时颇怀念西岸。“我会听到加州的呼唤,”他说,“但话说回来,我也会听到针头的呼唤——都是同一个声音发出来的,你知道?所以我决定目前我还是待在这里别走。”
多年来,我曾做过几次飞翔的梦。梦中的我飞越重重屋顶,还会升腾、下降,轻松翻转出漂亮的弧度,沉沉陶醉在单纯的飞行之乐里。餐后我再次坐上马克那台哈雷的后座,一路从熟食店骑到圣保罗教堂,有点超现实的感觉——那些飞翔的梦又回来了。当我踏入旅馆的房间时,我仿佛掉进了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在这个全新的空间里,一张张床垫飞出窗口,摩托车在夜空下飙行。
之后我们踏进圣保罗教堂的聚会,世界又回到原来的轨道。
吉姆不在那儿。我拿了杯咖啡,找个位子坐下,一名来自山脊湾区的讲者叙述起发生在他四岁那年的事。有一晚他们家举行派对,第二天他起床后在客厅游荡,品尝起散落在四处的各色残酒。“当时我马上醒悟到,”他说,“我将来的日子是要怎么过。”
我于讨论时间举手发言,告诉大家我今天颇为难熬,因为面临极大的戒酒挑战。所幸我战胜了,而最让我高兴的是,我在紧要关头违反本性主动求援。我得到了我需要的帮助,并于过程中结交到了新的朋友,最后还得了场小小的冒险之旅。还好阵仗不大,我说,太大了我可消受不起。总之,我补充道,如果今晚上床前我能保持不醉,明早醒来时,我戒酒便算是满了一周年。
我话一讲完,便赢得掌声。场间休息时,有几个人过来跟我道贺——包括吉姆。他应该是在讨论近尾声时进来的。散会后,我们跟着大伙儿一起去火焰餐厅,不过我们没加入众人的大桌聊天,而是另找一张小桌私下谈心。他点了套餐,因为他是从店里直接跑去聚会的。我则点了杯咖啡。
“电话上你没讲细节。”他说。
“稍嫌戏剧化了些,有些事不说也罢。不过全盘托出的话,应该是个好听的故事。总之,最后我们合力把床垫扛到了窗口去。”
“丢的时候肯定很过瘾吧。”
“不是我动手丢的。马克要我下楼守候,免得床垫砸到过往路人。我想想也对,第八步清单要列的人名已经够多了。”
“想得好。”
“事实上,”我说,“负责想的人是马克。整个过程都是由他主导,这人是天生当执行长的料。不过是我想出法子找到替换的床垫。”
“你从一间空房摸走了一个床垫。”
“我是帮它重新安排住处,”我说,“不过老天啊吉姆,今早我打开房门的时候……”
他让我尽情发泄。等我讲完后,他皱皱眉头说:“这不只是某人的恶作剧,对吧?”
“他再认真不过,”我说,“我无法提起诉讼,但这根本就是蓄意谋杀。”
“他以为你会擎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你会死掉。是有可能喔,不过得要花好几年的时间。”
“他知道我就要发现真相了,”我说,“他不希望有人发现真相。他杀了杰克·艾勒里,是因为他确信如果杰克修正错误没个尽头,他的罪行肯定会曝光。他杀了马克·沙腾斯坦是要他闭嘴,他杀了格雷格·斯迪尔曼则是为了要我停手不再调查。其实他大可不必动手,因为我原本已经交了差,每回他一搅和,就有新的事证浮上来,搞得我又得从头调查起。所以斯蒂文处理我的唯一办法就是叫我死。”
“你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不知道他的姓。大家都叫他平稳斯蒂文——相对于高低杰克而来的绰号吧。因为杰克情绪起伏很大,而斯蒂文显然不会。这人冷静如枪。”
“应该是说——”
“火爆如枪,冷静如同小黄瓜。有个认识他俩的家伙灵感大发,把成语都来个颠倒用。那人天天吸食大麻,花了二十五年时间练就这等功夫。”
“印度大麻,人类之友。”
“如果他诱我上钩得逞的话,”我说,“我八成就没办法查案了。就算继续查,也没什么公信力了。我会变成口沫横飞满脑子妄想的酒鬼,警察见怪不怪根本不会理我。如果我跑去饮酒狂欢的话,搞不好我会立刻死在现场,要不也会变成不堪一击的软脚虾——醉鬼太容易出事了。他们会跌下楼梯或者地铁的站台,要不就是一脚绊到路沿,摔到马路正中央。他有办法让沙腾斯坦的死看来像抢劫杀人案,让斯迪尔曼的死看来像自杀,当然他也可以找个办法杀了我,又布置出别的假象。”
“那现在呢。”
“他大概正准备玩新的花样。”
“你的下一步呢?”
“想办法找到他,”我说,“在他找上我以前。”
这话他想了想。
“你知道吗,”他说,“有时候我整天坐在店里没事干,可到了最后一秒钟,却跑来一个急件得赶工,搞得我没法和老婆共进晚餐,聚会也迟到大半天。”
“今晚就是这种状况。”
“没错,”他说,“每回都搞得我咬牙切齿想骂人。不过从来没有人为我斟过高档波本,也没有人想送我上西天,所以其实我应该没什么好抱怨的吧。”
我们离开火焰餐厅时,他说:“每次你都特意绕路先陪我走回家。明天是你的戒酒周年庆,我想这回也该换个口味,由我送你回家吧。”
我们抵达西北旅馆时,他说:“咱们聚餐聊天好长一段时间了,我却从来没到过你房间。”
“你想进去看吗?”
“既然我人都到了这里。”
我说:“吉姆,我没问题的。”
“这我知道。”
“马克和我是把房间打理好了才离开。原先还有那么一点波本的怪味,不过走前我们把窗户打开透气,现在应该已经没味道了。”
“也许吧。”
“那人不会再来的。他原先的伎俩失效,他得想个新的花招才行。”
“有道理。”
“不过你还是想上楼看看。”
“有何不可?”
我们一起上楼,我打开房门,里头原封未变,只是比先前冷很多。我关上窗户。吉姆环目四顾,然后走向窗口。“景观挺棒的。”他说。
“景观是不错,”我说,“在我有心情观赏的时候。”
“人生夫复何求呢?这房间很适合你。”
“同意。”
“而且明早醒来的时候,”他说,“你就满了一年。”
“有时候我觉得这是很大的成就,”我说,“有时候又觉得不然。”
“你知道明天你还要面临什么吗?又一个需得保持清醒的日子。光做到这点就是很大的成就。”
“我知道。”
“说穿了,戒酒靠的就是清醒一天算一天,无须做长远打算,如果你天天都做到了的话,就可以达到长久清醒的目标。你知道要怎么做才能体悟这当中难以捉摸的差别吗?”
“怎么做?”
“别喝酒,”他说,“而且也别死掉。”
我告诉他我会看着办。
他离开后,我觉得单是冲澡绝对不够。我放了一大缸热水,在里头泡到水都凉了才起来。泡完澡后,我全身的肌肉以及颈背的压力都解除了,不过还是没有达到昏昏欲睡的目的。我关了灯躺在床上,新装的床垫感觉有点陌生,当然,枕头也是。两者其实都没什么问题,我很清楚,辗转难眠与它们无关。我睡不着是因为大脑太过活跃。
我爬下床,打开灯。吉姆曾告诉过我一个治疗失眠的处方:阅读《十二阶段与十二传统》里有关第七步的章节。“连狂奔的犀牛都会因此平静,”他说,“几年前我用的办法是阅读《在斯万家那边》的第一章,普鲁斯特先生的大作我也只能接触那么多了。屡试不爽,每回我都睡得异常香甜。第七步的催眠效果颇有拼场的味道。”
我读了前几段,把书摆回架上,并将杰克·艾勒里所写的简恩街双尸案告白书翻出来阅读。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把它搁在一旁反刍起来,一边想着我并没有比先前更困——我是根本睡不着。至少目前是这状况。
我想到飙车马克,想到他其实有些面相我之前根本没看到过。某些人确实是真人不轻易露相,尤其是戒酒的人。我会打电话给他其实纯属巧合:一通别人打给我的电话,让我误以为是他拨的号,我于询问后发现只是误会,他却因此要了我的号码,并把他的号码给我,而我之所以收下其实是纯属礼貌。今早碰到紧急关头时,我身上没带电话本,而我的皮夹里又刚好还留有他的号码,所以才会找他帮忙。这真是最最明智的选择。
一连串的巧合带来最好的结果。
我决定将他的号码抄录到我的本子里。以我目前的身心状态来看,誊录皮夹里各色人等留下的号码对我来说应该不无小补。我掏出皮夹的内容物整理一番,将一叠发票塞进我惯常用来塞发票的雪茄盒,并找到一支细头圆珠笔抄下马克的号码——连同我上一回强迫自己进行这项苦工以后累积下来的其他号码。
工作进行到一半时,有个什么念头仿佛当头甩来。我盯着手中的名片看了半天,把号码抄上本子,又盯着看了一会儿,把名片塞回皮夹。
我拿起杰克的告白书,复习了一遍,这回我注意到头一回阅读时略过的细节。“我姑且称他为 S 好了。”他提及他的同伙时如是写道,S 显然是斯蒂文(Steven)的缩写。接着描述起杀人的过程时,他开始称呼这人为“E.S.”,显然这是平稳斯蒂文(Even Steven)的缩写。
独家马克,我想着。我碰到了马克·沙腾斯坦,另外还有飙车马克,而现在则是独家马克。
他为什么要选这个牌子?
这种波本不是很好卖。我真的想不起何时看过这种品牌的广告;但话说回来,我很早就告诫自己别再注意烈酒的广告。这种酒价位颇高,但比起 Dickle 或野火鸡又要好些,名声自然也没有它们响亮。我并不常点这种品牌。
我上酒馆时,其实并非次次都指明要喝某种品牌。我只会说声想喝波本,要不就是看看吧台架上的各色酒瓶,随口点个外观醒目的品牌。Old Crow, Old Forester, Jim Beam 或者 Jack Daniel’s。我点某些波本,是因为我喜欢该品牌发音的感觉,要不就是酒瓶的设计抢眼。如果我到旅馆对街的酒铺买酒的话,通常带回家的不是时代波本,就是古代牌,或者 J. W. Dant——价位中等且又合用,顺口容易下肚,又浓烈得足以发挥抚慰的功效。
我想起偏好独家马克的是凯若琳·曲珊。她是汤米·狄乐瑞的女友,有一晚她独自跑到阿姆斯特朗饮酒。她住在附近的五十七街,离第九大道只隔几家店面,那栋楼的外观颇有装饰艺术的风格,客厅凹陷,天花板很高。当晚我们俩一开始只是相互抚慰,然后便进展成共享她的床,连带也共饮了独家马克五分之一瓶的容量。
她是在那间公寓里自杀的,凶器是汤米送她的一把枪。自杀前她打了电话给我,我赶到时已经太晚,不过我还是有足够时间使坏:布置现场制造假象。所以汤米·狄乐瑞虽然在杀掉老婆后轻易脱罪,却因杀掉女友进了监牢。
我一边想着陈年往事,一边换上衣服,包括内裤、衬衫、长裤、袜子,以及鞋子。我抓了件夹克走出房门上了大街。我往右转,走到转角,再往右转。
我一路走到先锋,或说先峰吧——随便。这家黯淡的小店还在营业,它隔壁的酒铺自然也还没关门。我大可走进去,凑向吧台坐下来,而那后头的家伙想来应该可以回答我特地准备的提问。
天知道我还会问出别的不知什么来。总之,我要问的问题,他应该会有解答。 犯罪小说之王:铁血神探马修·斯卡德(套装共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