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十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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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十月节
乘船离开的途中,蒙克有时间来整理他烦乱的感受和思绪。他不断地想起埃斯特。他的怒气消失了,狂乱的心绪也平静了下来。置身于平静的阳光和大海之中,置身于陆地与陆地之间的真空地带,他再次平静地回想起他们共同度过的岁月。他回想起了自己向对方坦诚真实感受的那个日子,那一天他向她预言了如今的这个结局。
“你是我最好最真诚的朋友,你是我所认识的最高贵、最了不起、最漂亮的女人。你是我所爱的女人。”这些都是他发自内心的话,接着,大脑冷静地介入进来,用心灵无法明白的理性发言了:“无论我去哪里,无论我何时离开你,我都会——”大脑如是说,接着心灵又开口说道:“在我的灵魂深处永远爱你。”
这是肺腑之言——完全的肺腑之言。爱情和离别,全都是真实的。他就要出国了,就要离开她,离开纽约,离开书本,离开他们互相交织的一切生活——同时,心怀一份绝望而幼稚的希望,他知道自己离开的目的是想摆脱内心的一切痛苦折磨。
但是这些并非他自我流放的全部原因,他的行为不仅是逃避,而且也是在寻找,他要在英国和法国逗留一两个月,然后去德国,整个秋天都在那里度过。
他以前去过德国,但是时间很短,他很快就迷上了这个国家,如今仍魂牵梦萦。难道是他父亲的德国血统产生了这样的魔力吗?他认为是的。
现在,他真的打算去了解这片土地,了解那里的森林和城市,那一切早已驻留在他的心中。对他来说,德国不是外国,而是他精神的第二故乡。
第四十四章 时间是一个寓言
他选择了离开,想把她忘记:现在他却不停地想起她,饱受相思之苦,并开始因此患病,没有什么药能治疗他的相思病。他的四肢开始变得虚弱而麻木,他的腹内灼热异常,而且发出沉闷的咚咚声,他感到恶心反胃,嗓子干热,胸部因为消化不良而感到憋气。他吃了东西不消化,每天要呕吐好几回。
到了晚上,他会烦躁不安地在伦敦的街道上巡游,直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去睡觉。他会陷入病态的昏迷之中,过去和现在的人和事件交织在一起,但是他仍能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他可以随时从烦人的昏迷中清醒过来。最后,在清晨时分,当人们沿着大街去上班时,他会沉沉地睡去,就像被麻醉了一样一直睡到中午。
他醒来之后,一两个小时内都会相当疲倦;他的思绪不知疲倦地翻腾着,他感到随着心脏的第一次悸动就会传来一阵刺痛。他竭力想使自己的注意力关注其他事物,但是他却难以摆脱思绪的纠缠,就像精疲力竭的运动员想要抬起沉重的大腿一样困难。他的眼睛疲惫不堪,他会不时地眯起眼睛来集中注意力。
最后,在痛苦的欲望煎熬下,他完全失去了决心,他跑到美国快递分公司的办公室,找到了一封她写来的信。这时他觉得那几个月的怀疑、恨意和痛苦似乎从未发生过,而他明白自己爱她甚于爱他本人的生命。
他无时不在想她,虽然他已经想不起她的模样了。如果他记得她的样子,他想起的绝不是一种,而是上千种模样,这些模样向他涌来,然后退去,不断变化着,它们混合、缠绕、交织在一起,难以辨认,结果他的脑海里连一个形象也没有留下。他找不到她固定、确定、不变的画面。这使他满腹狐疑,茫然若失,万分困惑,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有些人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但是他们的样子却定格在记忆中,难以忘怀,永不改变。
接着,他发觉对于他最熟悉、最挚爱的人来说,情形就是如此。当他竭力回忆他们的模样时,他看到的不是一种表情,而是上千种表情,不是一副面孔,而是上千副面孔。
到了下午,他会步行去牛津邮局,看看有没有他的信件。当他沿着大街朝邮局走去时,心儿狂热地跳动着,双脚打颤,五脏六腑开始发冷、木然。他焦急地等待着,邮局的工作人员在一沓邮件中翻找着,看有没有他的信。那位员工故意慢吞吞的,蒙克真想从他手中夺过信件,自己亲手翻找。
如果他看见有自己的信件,心儿就会像杵锤一样猛烈地跳动起来,他会因希望和忧惧而疯狂起来。但是如果没有她的来信,就等于根本没有任何来信。他对其他人写来的信件都不感兴趣,只是漠然地把那些信件往口袋里一揣,便走开了。他的内心会充满悲伤和绝望。柔和、湿润、灰蒙蒙的天空似乎压在他的身上,压断了他的后背。他的生命淹没在险恶、荒凉的灰色之中,从此永远无法露面。
相反,如果有她的来信,他一看见那精巧、有力、优雅的字体,一股喜悦和自豪感便会油然而生。他会把信件从工作人员手中一把抢过来,撕开信封,站在那里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他觉得世界上所有的诗人都没有写过如此神奇、真实、充满爱意的字句。他会抬起头来,冲邮局的工作人员开心地大笑着,因为他此刻觉得这位工作人员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仅仅因为他把信件递给了他。
这位职员渐渐认识蒙克了,他开始期待他,寻找他。他一看见蒙克,还没等他走进来邮局,就会伸手去拿一沓信件并翻看起来。每次蒙克读完一封信,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此人就会安静、严肃、专注地看着他。如果蒙克冲他裂着嘴笑一笑,并把信件握在手中骄傲地炫耀时,他就会一改往日的微笑,轻轻地、快速地、严肃地摇摇头,然后转身走开了。
夜晚是最难熬的时候。当他坐在屋子里倾听大风夹带着狂乱的愁绪在大树间呜咽时,他会再次陷入癫狂之中,开始想家了。在黑暗无光的大海之上,神奇的城市透过黑夜邪恶的魔力发出耀眼的光芒。这时他又会想起黑夜中宽阔、肮脏的街道,想起行尸走肉者光顾的大街。他会再次看见老鼠遍布、死气沉沉的巷子里的众多面孔——秃鹫、老鼠、狐狸、爬虫和母猪的面孔——他无法相信这一切竟然真实地存在着,也不相信自己知道这一切。
透过时间邪恶的魔力,透过现在和永久的某种神话,透过他自己梦境中的某种邪恶梦幻,它发出耀眼的光芒。难以忍受,难以忍受,他想回去看看它是否还在那里——同时发现、领会、了解那位女人脸上的痛苦、奇怪之谜。
他看见了她的脸庞,那个千种模样的脸庞,带着欢快和爱意,带着健康和神采,此刻凝固在那个邪恶的黑夜世界之中。死亡的影子在她身边游走,残忍、不忠和绝望的恶毒形象重又复活了。他看见她固定、封闭在那个虽生犹死、无耻的世界里,那个恶毒、反常、乏味的生活充满了虚荣、仇恨和邪恶。狂热像蝰蛇一样刺穿了他的身体,蛀虫吸食着他的生命。
他被富有魔力的时间传说所蒙蔽,他竭力向黑暗的大海发出咒语,在他绝望的网中抓住了她的生命,用爱控制她,留住她,保护并囚禁她,向她投去一束强烈而无情的光亮,投去无限的渴求和欲望,这样它可以越过半个世界的黑暗去寻找她,使她免受各种诡计的危害。就在他思索的时候,黑夜一点一点地逝去了。
但是他一直坐在那里,竭力想象着她生活中的每一幕,怀着狂野的欲望紧紧追随她的踪迹,他再次被时间蒙骗了,忘记了时间给她规定了另一种基调,不管虚假、忠诚还是邪恶,不管是好还是坏,她都生活在另一片土地上、另一个时间概念里;他想念她时她在睡觉,而她醒来时他却在黎明时分睡下了,在可怕夜晚的黑暗和欲望中他难以入眠,这时黎明来临了,那些他一直惧怕的行动、激情、背叛和邪恶都已经逝去,早已经逝去,五个小时前就逝去了,可是很快又会重新袭来。
时间是一个寓言,一个谜:它有一万副面孔,它笼罩在大地的一切形象之上,用一道奇异、神秘的亮光把它们改变。时间被收集在巨大的钟里,悬挂在高塔中,时间沉闷的钟声穿过沉睡之城黑暗的空气,时间在女人的手表上轻柔地跳动着,时间随每个人的生命开始而开始,随其结束而结束,每个人皆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时间。
晚上,他给远方的情人写信,他让自己的爱情和渴望横跨夜色中黑暗、广阔的大海,他希望她能感受到自己的热情和狂热,他在信中说:“你此刻在哪里,在什么地方?”他听见空旷的大街上传来了脚步声,时钟敲响了三点钟。他写道:“你此刻在家里做什么?你想我吗?你睡了吗?是一个人吗?你能听见空旷街道上的脚步声吗?你想我吗?你是不是有了新欢,此时正在别人的怀中激情澎湃?”然后,当脚步声在街道上消失后,空气里大钟的强烈颤音归于平静,他绝望而痛苦地敲打着自己的身体,他想起了虚假的爱情。但是他忘记了,不管她对他的情感是真是假,时间都为她规定了另一种基调,故乡街头的大钟敲响了十点。
就这样,即使在爱情的痛苦回忆中,当我们希望爱人的呼喊会产生奇迹、传遍半个地球时,时间却发出了毫不规则的光芒,我们都认为那里没有爱情,我们忠诚和背叛的时刻都已逝去,或者即将到来,我们的呼喊穿过了黑暗;整个大地充斥着时间的欺骗,充斥着失落的呼喊,充斥着未能实现、逝去、孤独的时刻——受人嘲弄、容易遗忘、难以数清的时刻。
我们的祈祷终有一天会被听见,我们的人生终有一天交叉相会,我们终有一天会停止流浪,我们的渴望会得到满足,我们将永远驻留在爱人的心底。
但是我们如何知道那一刻何时来到呢?我们如何才能知道他开启哪扇门呢?我们如何才能从千万盏灯中寻找出一盏明灯,从人群中找出那张脸,从大地上处处存在的无边、纷乱的爱情中找到一种相称的欲望、一种匹配的狂喜呢?我们是微不足道的摸索者,渴望能拯救我们的那份爱与光明,然而,这一些都在我们触手可及的地方陷入了黑暗,消失不见了。我们就像盲目的吸血虫,就像海贝,爬行在宽阔的海底森林,在黑暗中孤独地死去,差一点就能看到希望,差一点就能看到喜悦与成功,差一点就能赢得爱情。
那是一种时间,是时间千万种面孔的一副。以下是另一副面孔:
他推开那间位于安布尔塞德镇的小店房门,走了进去,那里有一个人正在等他,此人面容清瘦,神情愉悦。户外,夜幕正在降临,天开始下起雨来。这是一个狂野的日子,天色阴沉沉的,看起来倒十分美妙,云朵像泡沫一样环绕着群山,不时落下一阵阵疾雨。现在,雨又开始下起来了,均匀地落在乡村的路面上。在昏暗的灯光下,那个面容清瘦、神情愉快的年轻人从柜台那头凝视着他,然后说道:
“晚上好,先森(生)。” 接着他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古怪的神情,透出特别的智慧和领悟能力,他笑的时候露出了光秃秃、可怖的牙床,这也解释了他发音不清的原因,“你来晚了,我刚才在穿衣服。”
“我的西服洗好了吗?”
“哦,好了,先森(生),我正等您呢。”
他将包装整齐的手提纸袋从柜台上推过来,正当蒙克在裤子口袋里摸钱并带着询问的目光看着他时,他低声说道:
“两块三,先森(生)。很抱歉让您在这种天气里出门,不过,”他的语调中含有温和而幽默的责怪,“嗯,先生,你没有给我留下地址,否则我肯定会给你送过去的。”他望着洗衣店窗户外面阴沉的天色,然后不满地摇着头,一字一句地说:“这个潮丝(湿)的天,潮丝(湿)的天!很抱歉,先森(生),你拿着衣服肯定会被淋丝(湿)的。”
“没关系,”顾客回答道,他把包裹夹在胳膊下,准备离开,“有时候这种天气并不要紧,而且,过去的两周里天气一直都很好,所以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本来以为这里的天气是另一番景象,但当我看到这里的天气如此之好时,不禁有些惊讶。”
那位面容清瘦、神情愉快的小伙子转过脸,在柜台上弓起手指,身体向前微微倾着,然后幽默地问道:
“为什么啊?为什么?你觉得起(吃)惊吗?你以为这里的天气是怎样的?”
“我原来以为这里的天气非常恶劣,别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我在伦敦时,有人告诉我,这里经常下雨,别指望有什么好天气。”
“噢,先森(生),”年轻人用缓慢、重重的语气说道,“这丝(是)一个不确切的谣年(言)!一个非常不确切的谣年(言)!哎呀,这里的天气有丝(时)候的确不太好,”他公允地说,“但丝(是)认为这里没有好天气,那简兹(直)太荒谬了!哎呀,先森(生),”年轻人突然自豪地说,“这里一年到头都有好天气,丝(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地方的天气比英国湖区的天气更好的了——否认这一点,真是太荒谬了——是极不确切的谣年(言)——伦敦式的谣年(言)!”
小伙子郑重其事地说完这一席话后,突然站起身来,露出了一丝淡然、友好、非常迷人的微笑。
当蒙克转身离开时,他平静地说了声:“晚安,先森(生)。”
蒙克离开了,小伙子在他身后面带微笑,目送着他离开。他永远忘不了那个微笑,他一想起他的微笑便会想起其中蕴含的机敏和智慧、活泼友善的体谅之心,也会想起他的微笑中透出的良好性情,他的内心就会涌起一份温暖和深情。同时,当他想起那个年轻人露出的少有、美好的微笑时,就会想起那个可怕、无牙的牙床来,内心便会产生一种奇怪、强烈的同情和厌恶。
户外,在山村的道路上,灯光映出单调、潮湿的幻影,雨滴顺着树叶静静滑落,然后沿着树枝滴落在地面上,发出均匀的声响,除此之外,寂寥无声。他任由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大步朝前走去,忘不了自己和那位朋友——那位面带微笑、清瘦、阳光小伙的短暂相遇。那次邂逅留下的强烈启示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深处。
这是逝去岁月里的另一个时刻,是时间长河中数不清的一张面孔。
旅行者在凌晨两点再次踏上了跨越英吉利海峡的客船,向法国海滨小镇布洛涅行进。当时正值盛夏的七月。客船轻快地驶向小镇,旅客们倚着栏杆,欣赏着波涛在夜色中向身后涌去,小镇的灯火开始映入眼帘。这一切伴随着法国海岸线上忽明忽暗的灯火,为旅人们平添了一份喜悦和惊奇的心情。
眼前的土地是法国的,在灯火通明的码头上等待的是法国人,这些灯火也是法国的。正是由于他们心中有了这样一种短期不会消失的神奇、荣耀感,这些旅客才会使他们看到的一切——树木、猫、狗、鸡——同那种神奇的“法国特色”结合在一起。即使见到最熟悉、最普遍的东西,他们都会觉得那是法国的,是与众不同的,都要好奇地观察一番。
这时客船轻快地驶入小镇,旅客们虽然四肢疲惫,但是他们航行的激动、一直不灭的希望和信念此刻再次强烈起来。他们一个个焦急地期待着靠岸登陆。客船在石头建造的码头边靠岸了,他看见人群沿着船舷迅速移动起来,他看见一名身着宽松裤子、上面饰有浅蓝色和鲜红色条纹的警察。很快,他再次踏上了陆地。他快速走下舷梯,出示了入境证,然后跟在一位肌肉发达、身材矮小、穿着蓝色外套的脚夫身后,快步走过了码头。这个脚夫是一位精力充沛的法国人,他扛着行李趾高气扬地走在前面。在海关检查处,脚夫排队等待着,他大声地喊着并朝蒙克招手示意,疲倦的海关官员低声说了一些例行的话,他敏捷地作着回答,“我没带什么东西,先生,” 官员迅速地拿粉笔在他的行李上做了记号。检查结束了,他被放了过去。
突然,蒙克对昔日经过却没有造访过的地方充满了巨大的遗憾和渴望之情。因为他心中的神秘还没有化解,心门还没有开启。他心里清楚,对他来说,这个小小的海滨城市在他到来之前只是一簇灯火,一幅清晰、混乱的图景,上面布满了街道、脸庞、桥梁、房屋的正面后面、停着火车的大型码头,他以前觉得这里只是一片闪光的水域,回响着浪头的拍击声,混杂着海关官员、脚夫、旅客们的说话声,然后是一道木制码头,远处是一片灯火,最后是大船!——他知道这座小镇的生活或许和世界各地常见的基调和模式一样,但是他也知道,生活的一个致命错误是违抗自然的冲动,放弃怀疑、放弃永远的搜索和探寻。于是,他转过身告诉脚夫说他不会乘坐这趟列车去巴黎,而要留在小镇上。
过了一会儿,蒙克从另一道门走出,离开了海运码头,坐上了一辆破旧的维多利亚马车,由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牵引着。这辆破旧的马车在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经过了满脸惊讶的脚夫和一群好奇的出租车司机。码头、海关和火车都被抛在了身后,他经过陌生的建筑,穿过陌生的街道,原来的旅行计划完全被打乱了。又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唤出了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开了一间房。老马踏着空旷的鹅卵石路面远去的蹄音尚未消失之前,他已经带着行李走进了一间刷得洁白的大房间。他要了一大瓶红酒,只为心中的快乐和喜悦而畅饮。
几分钟后,他脱掉了衣服,熄灭了灯。他站在黑暗之中,脚下经年的厚木地板好像甲板一样晃动起来,他仍能感觉到大海的起伏。他走到窗边,向外面望去。夜晚甜蜜的空气,夏日里大地醇美的气息,夹杂着树叶和花朵的芬芳,港湾海水的气息,大地和小镇那古老而熟悉的味道——街道的、房屋的、人行道的,还有店铺的味道,一并向他袭来,他陶醉在这种友好而通人性的气味之中。
屋子的窗户正对着一条小街——法国小镇的那种狭窄僻巷,上面铺着大颗的鹅卵石,两侧是狭窄的人行道,仅够一人通过。在夜色中,这条街具有法国街道的特点:寂寥、空旷。所有的小商店都拉下了卷动门帘,诡秘的人们睡在高大的老屋里,他们拉下了百叶窗,谁也看不清里面的动静。那些古老的建筑,或固定或可以改变形态的陈旧雕塑紧挨在一起。他看见街道对面的一家小店的卷帘门上写着褪色的字母“Patisserie”。这是一家极其古老、极其常见的店铺。街道睡着了,但却具有一种奇怪而通人性的警觉——它就像一只巨大的黑眼睛正警觉、毫无睡意地思考着街道的命运。
这位旅人感到自己曾经来过这里。他在原地站了许久,置身于永恒、现实的大地中,将其强烈、浓重的香味吸入肺中,成为大地之上全体居民命运的一部分。然后他爬上床,身子钻进了干净的粗布被褥,脑袋枕在深陷的枕头中,仿佛钻进了某种具有生命的物质,他很快就充满了活力,内心充满了惊奇,他自己成了那个黑夜的一部分。房间里的物体——床、椅子、衣柜、浴盆——就像有生命的物体聚集在他的意识里,就像古老、无比熟悉、必不可少的物质,尽管一小时前他并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同时,他也感觉到了外面的街道、老屋、小镇和大地。
他感到了时间——黑暗的时间,神秘的时间,就像一条流动不息的河流;他感到了整个大地之家,在他看来,所有的生者似乎都友好而亲切。不大工夫,他似乎成了黑夜的生命中心,成了监护沉睡小镇的眼睛。
他在黑夜里等待着,静听着,他听见大地发出好几种熟悉的声音。突然,那富有灵气的寂静被一辆法国列车尖厉的汽笛声——干巴巴的汽笛声打破了。它在某个地方开始穿越该国的行程时,他听到了它的鸣叫。同样在某个地方传来了极为熟悉、极能唤起人回忆的声音——车轮的隆隆声和空旷街道上马蹄的嘚嘚声。在某个地方传来微弱、断断续续的犬吠声;接着,他听见了他窗下传来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发出清脆而响亮的声音,还带着金属的颤音。此时,他听到了一对男女说话的声音——男人的声音低沉而隐秘,他听不清说话的内容,也分辨不出是哪一国语言,但是他们二人的声音和所有行走在夜晚街道上的恋人们的声音都是相同的:他们的上方传来精巧树叶的沙沙声,这些树叶显得漫不经心,温柔而自然,他们抑扬顿挫的声音里透出独特的意味、停顿和语气,就和那些对周围世界或自我世界不太熟悉的人的声音一样。脚步声和说话声渐渐靠近,越来越清晰,带着强烈的现实感从他的窗前越了过去。
突然,就在他们经过时,那位女人的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圆润、温柔、性感的笑声,这时,在时间的魔力下,一盏灯照亮了他记忆中的某个时刻,一道百叶窗在黑暗中被拉起,一个逝去的时刻带着魔力再次变得鲜活起来,这位旅人重新变成了孩子,他在黑夜里听见,在仲夏时分叶片沙沙作响的树下,一对恋人正沿着美国小镇的街道向前走去,当时他只有九岁,那对恋人高唱着“爱我,世界就属于我”。
那是在哪里?
二十年以前,在老卡托巴的利比亚希尔小镇,大约晚上十一点钟,他听见树叶发出柔和的沙沙声;黑暗中传来断断续续欢快的音乐,然而此刻乐声早已停息,小镇变得万籁俱寂,只有狗吠声传来,就像现在;就像现在,除了狗吠声之外,他在夜晚的河边听见轨道上传来车轮的隆隆声、敲钟声,以及夜色中一列美国火车驶进南部山谷时发出的悠长、凄厉的汽笛声,那是一种孤独而奇妙的声音。
现在,在那个小镇的一条绿树成荫、睡意沉沉的街上,这个孩子听见了引擎启动的声音;他在夜里听到了老式汽车急促、响亮的轰鸣声。他很容易就能想象出它的模样,这是一辆老式别克或哈德逊牌汽车,引擎轰鸣着,散出一股汽油味和浓重的皮革味。开车的是镇上的一位年轻司机,一位鲁莽、粗暴的年轻人,他长着红红的脸庞,绑着一副皮革护腿。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他便用自己的车子,或者从某个昏暗、沉闷的车库里“借”一辆车,载着他的女人或某个容易弄到手的夏日情人在午夜里兜风。
夜晚清冷、昏暗的空气,摇曳的树叶,鲜花沁人肺腑的幽香,沉睡的大地和黑暗中群山透出的巨大诱惑,刺激着他们强烈的欲望。睡在床上的孩子再次感到了夜晚的神秘和诱惑。声音寂灭了,那一对恋人在树叶沙沙的大树下经过,沿着寂静的街道前行:他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和亲密的低语。然后,他听见了女人低沉、圆润的笑声,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他们当时高唱着“美好的夏日旧时光”。
就这样,此情此景从他记忆的黑暗深处抽取出来,在他入睡前的脑海里闪闪发光。但是有谁知道它从何而来,受何种魔力的驱使?法国小镇街头一位女人的笑声再次复活了这段记忆,随着记忆的复活,在孩子逝去的形象上,在他毁坏、疲倦、腐烂的肉体上,人类青春的巨大渴望和单纯也都复活了。这段记忆唤起了一种无言的情感,一种喊不出来的呐喊,一种他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内心话语的弦外之音。他又听见了法国夜班列车尖厉、干巴巴的汽笛声,唇间迸发出一阵欢快、痛苦、扭曲的呼喊,充满了悲痛和狂喜。接着,他沉沉地睡去了。
[1]法语,意思是“蛋糕房”。
第四十五章 巴黎
三天以来,他感觉自己像在梦游。巴黎的花花世界在他周围掠过,笼罩在模糊、沉默的幻影世界里: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喧闹的大街,拥挤、熙攘的人群,咖啡馆,饭馆,灵动而闪耀的生活。他无时不在想着埃斯特,但是他觉得她就像一个附在某种强大、邪恶魔力之中的人。此刻,他的脑海里又充满了新的疑惑和恼人的恐惧。为何还没有她的来信呢?
在一种无情、疲惫、不安的力量驱使下,他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他眼里所见的东西毫无愉悦之处,只是一种变化和运动的概念,仿佛可以把栖居在他精神里的恶魔抛在身后,抛得远远的。他会从一家咖啡馆换到另一家,坐在露台的桌子边,在这家喝一杯咖啡,在那家喝一杯匹康酒,而在另外一家喝啤酒。他神情焦躁、不快地看着眼前的勃勃生机,看着这种法国特有的、不知疲倦的、麻木的欢快场面。
一切都没有变化,一切都始终相同。首先,这里有来回奔忙的侍者,有等候情人的年轻男子,有等候恋人的妙龄女郎,有将椅子摆成一圈儿等待亲友到来的家庭聚会,有像他这样孤零零的年轻人,有三三两两闲逛的妓女,有围着一杯黑啤酒谈论生意的法国人,还有聚在一起扯闲话的老妇人。
那么,难道一切都一样吗?他该不该再换一家咖啡馆,再来一杯黑啤?那里的啤酒是否会好一些?一切都永远相同。
早上一起床他就会离开酒店,无法再待在那里。他会立刻坐上巴士,或者生气地大步走过码头,穿过桥梁和卢浮宫的拱门,沿歌剧院大街一路前行,最终来到美国快递分公司的大楼前。他怀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在接收邮件的窗口前面排好队,确信自己当天肯定能收到期盼已久的信件。接着,如果没有来信,他会突然急速走开,内心充满苦恼和绝望,憎恨他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甚至连他呼吸的柔和、乏味的空气也心怀恨意。
他们是否忘了把他的信从伦敦寄出?很快,他又充满了欢快的希望,他确信她的信就在那里等着他。或者说,难道她伟大、永恒的爱情死去了吗?难道他已经被遗忘、被踢出了局外?难道所谓的“永远”只有短短的六个星期?难道她已在其他恋人的身边低声许诺着“永远”?
每一天过去,他的希望都会再次澎湃起来。他那渐渐沉重的内心非常清楚,“美国快递”会派谁把信送到他的手中。这时候他开始憎恨起那个态度粗鲁的秃头小职员来。这种憎恨如此强烈,那个不讨人喜欢但却无辜的小职员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因为,正如蒙克逐渐认识到的那样,尽管人们生活在迥然不同的时间、思维和意识之中,但是人们的感官世界却惊人地相似。粗野大地上某个愚笨的懒汉——他伤痕累累的身体,震惊、发育不全的大脑曾经穿越布鲁克林隧道深处肮脏、恶臭的黑暗——但却无法理解爱因斯坦和莎士比亚;正如一个终日徘徊在主人书房的小狗却对主人的书籍一窍不通一样。然而他震惊、粗野的意识,却可以在瞬间被一个轻蔑、冷冷的眼神、一个轻视的字眼、一种鼻孔微张嘴唇紧闭的傲慢神情激怒。
现在,对于美国快递分公司里这个乏味而普通的小职员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他逐渐感受到了对方对他奇怪的反感;每天,他们透过柜台交换凶恶、冷酷、仇恨的眼神;他们的言语刺耳而烦躁,带着侮辱的口吻。当小职员查过邮件转过头来说“没有你的信,韦伯”时,他会看见对方神情痛苦、饱受打击,小职员的脸上就会露出恶毒、得意的神情来。
在这样的时候,他会跌跌撞撞地走出那个地方,他的悲痛和失望无可复加,他不仅憎恨那里的工作人员,而且也憎恨每一个去那里旅行的人。在他看来,每个人的眼神都显得苍老、死气沉沉,充满邪恶;他们一看见他的绝望神情,就会露出一种粗鄙、欢快的神情。他讨厌那种乏味、带着鼻音的声音,还有干瘦的脖子。不论男女,他的这些同胞总是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他们廉价、机器制成的衣服令人厌恶。他们对其他民族表现出粗野的傲慢和漠视。他憎恨这种千篇一律的明显特征,仅仅是因为自己没有收到一封信,他把他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在同胞的身上,他怀着一种扭曲的爱国情怀,认定整个国家已经变得贫瘠,堕落,腐败,甚至充满罪恶。这个国家制造出了一个巨大、邪恶、无坚不摧的机器,整个民族变成了廉价的机器人,背叛了“老美国”以往的全部欢乐、生命力、成果和荣耀,那是属于科洛莱特、林肯、惠特曼以及马克·吐温的美国,当然也属于他自己。如果“老美国”会得到复兴,整个世界得到拯救的话,这个可怕、邪恶的机器人民族就必须被摧毁掉。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没有收到一个女人的来信!
他一言不发,大步流星地穿过快递公司办公室那一群叽叽喳喳的游客,他紧咬着牙,带着恶毒而贪婪的愤恨,一种狠毒的满足感,竖起耳朵倾听周围人们的只言片语。但是这似乎也无甚乐趣,这里是迷惘、失落者的聚会之所,一大群叽叽喳喳、情绪兴奋、满腹牢骚、糊涂而不快的人,受某种力量驱策、毫无经验的人。他们都来自各地的小镇,一直梦想去欧洲旅游,他们都是来自美国中西部的教师、小镇商人及其家眷、“俱乐部的女服务员”、男女大学生等,他们都像牛群一样被人们驱赶着进行某种可怕的旅行,不管来到什么地方,他们都会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被人糊弄和欺骗。生意已经令他们厌烦、疲惫、害怕、不知所措,他们对这次伟大的旅行深感失望,虽然曾经对此次旅行充满了憧憬,而现在他们只想“回国”。
在这种情况下,他说不清楚自己更讨厌谁,更讨厌这些说话带着鼻音、抱怨不休的游客,还是更讨厌那些办公室人员。他们举止粗鲁无礼,缺乏耐心,态度生硬,还公然以游客的不满、迷惑、错误和不适为乐,甚至连那个小小的邮政职员也如此。这些办公室人员有美国的也有法国的,他穿过办公室时随时都会撞见他们,他们说话时不耐烦地用手指敲着柜台,他会听见他们言语生硬而冷漠,语气凶狠而冷酷。
“很遗憾,夫人,我们为您订票,但是如果您不喜欢您的位子,那和我们无关……不,不,如果您的座位在柱子后面,挡住了视线,我感到遗憾,但这是您自己的责任,对此我们概不负责……不,先生,不,这和我们没有一点儿关系……不,我们不负责,我们推荐的酒店都是列在我们的单子上的,我们始终认为这是一家声誉不错的酒店,也得到了我们以前送去住宿的顾客的推荐。如果您的行李被偷,我很遗憾,我们并不负责您的行李,”然后厉声说道:“谁?什么?”语气冰冷,漠不关心,“我说不上该去找谁,先生,您可以试试美国领事馆,您在那儿的时候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如果酒店方面拒绝处理,我感到遗憾,但我们无能为力,好吧。”他冷淡地敷衍道,然后懒洋洋地对另一位耐心等待的客人说:“请问您需要什么?”然后冷淡、敷衍、懒洋洋地说:“上午10:35,下午2:05,每晚9:30,巴黎火车东站发车。”然后态度冷漠地伸手去拿和火车相关的文件夹,并快速地在三个时刻上画了圈,看也不看询问者,就粗暴地把它推过了柜台,手指不耐烦地狠敲着桌子,对下一位问询者厉声喊道:“什么,您要什么?挂号信?”然后又懒洋洋地说:“在对面柜台,您可以看看牌子,不,先生,这里是订票处。”
到处都能听见可怜、无助、迷茫、极度失望的游客们发出的抱怨声、询问声,在遭到推诿之后,个个变得神情迷惑、到处徘徊,互相倾诉,说着诸如此类这样的话:
“但是我告诉您,您必须换掉,我该怎么办呢?……”
“他们给我卖回程票的时候告诉我——”
“对不起,夫人,但是这不关我们的事。”
“噢,有一对来自圣保罗的夫妇,我们是在船上相遇的,他们姓——呃,胡泼施拉格尔……跟他们打个招呼吧,吉姆!他们是我们最先见认识的人,噢,您好,胡泼施拉格尔夫人!您好,胡泼施拉格尔先生!下个月您们和我们一起坐奥林匹克号回美国吗?”
“不——,我已经改变行程了,这个月十五号我们将坐‘毛里塔尼亚号’回去,如果有其他更早的船,我们就坐更早的。”
“为什么呢?出了什么事?胡泼施拉格尔,家里不会有什么麻烦吧?”
“麻烦?不!唯一的麻烦就是我不能尽快回家,唯一的麻烦就是十五号之前我还得待在这里。”
“为什么?胡泼施拉格尔,你听起来好像玩得不开心,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事?嗨!布拉德肖夫人,除了天花以外什么事都碰上了,自从我们离开家,我们碰上的全是麻烦和倒霉。”
“噢,”一个女人声音颤抖、惋惜地说,“太遗憾了。”
“第一件事是,船一离开码头我夫人就生病了,一路上疾病一直困扰着她,我以为她会死去……我们到达瑟堡时,只好用担架把她抬下船,她一直没有好转。”
“噢——,胡泼施拉格尔夫人,太不幸了!我感到十分十分难过。”
“噢,你听我说,布拉德肖夫人,简直糟透了,自从我离开家,每一分钟都觉得糟透了,我什么风景都没看到,一直躺在酒店的床上,病得无法动弹,昨天我们的确乘观光车游览了巴黎,但是我们去的地方太多,弄得晕头转向,我都记不起到底去过哪里了。我希望那个人能向我们介绍一番,但是一问他,他们就会叽叽咕咕地说个不错,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没错!”胡泼施拉格尔气愤、大声地说,“我们只明白一样东西——,”他伸出一只手,用手指做出抓取的动作,“给,给,给,所有的语言都这么说,这些家伙在这一点上做得真不错,他们带着你来来去去,把你骗得晕头转向,如果不留点儿神,他们会把你牙齿上的金子偷走的。”
这个时候,可以听见两位女士激动、喋喋不休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物价真是太高了,我以前经常听人们说这里的物价很便宜,但是自从来到这儿以后!——简直难以置信!……哎呀,没错!太吓人了!当然,他们以为美国人个个都是百万富翁,会按他们索要的价格付钱!……但是这种想法太荒谬了!想一想他们竟恬不知耻地要一千五百法郎!吉姆和我后来算了一下,合计超过九十美元,就一件破衣服,在布鲁明顿只要花二十美元就能买到!哎呀,我的天,我当面就告诉他了,我把衣服还给了她,并对他说,‘您再找个别的傻瓜购买这衣服吧,但是你永远骗不了我,一辈子都别想,’我说,‘我们在美国只需花四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相同的衣服,不必跑到这里受你的骗。’”
与此同时,胡泼施拉格尔先生态度坚定地说:“不,先生!绝不再上这儿来了!伟大的美国对我来说足够了!当我再次看到自由女神像时,我会大喊一声,在这儿都能听见从旧金山传来的喊声!……俗话说,傻瓜永远是傻瓜,但我不是!被骗一次就够了。”
胡泼施拉格尔夫人说:“但是我害怕坐船回去,有一天晚上,我告诉弗雷德,如果他们能把人发射回去或用电线传送回去,那就太好了。我想我更乐意选择坐飞机回去,我太害怕坐船了,一路上每时每刻都难受得要死,我知道返回时情况会更糟糕,自从离开家之后我的胃一直不舒服,一个多月来吃什么都不香,我简直吃不下他们提供的食物。”
“嗨,真倒霉!”胡泼施拉格尔大声说,“他们从未给你提供合口的食物,早餐就是一片黄油面包卷和一小壶咖啡——”
“噢!”胡泼施拉格尔抱怨道,“那种咖啡!他们喝的那种糟糕、陈年、黑乎乎的苦东西!噢!……那天晚上我对弗雷德说,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几十杯上等、新鲜的美国浓咖啡!”
“还有那些无人能懂的菜名……,豪斯菜包肉末饭……还有——嗨!”他气愤地大叫起来,“他们居然吃蜗牛,真是的,”他摇着头说道,“前几天我在酒店里看见一个小伙子用镊子从贝壳里挑东西,就问服务员那是什么东西,‘哦,先生!’”胡泼施拉格尔模仿地大声说,“‘是蜗牛!’……只有让我再次回到家,我才能忘掉那些稀奇古怪的菜肴,忘掉那些读不懂的菜名。走进一家亲密友好的小饭馆,——弥漫着洋葱味——要上一加仑真正的咖啡,还有一大块苹果派,——太棒了,哦,太棒了!”他构想着美好的景象,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色,“我要不要把这些都解决掉!”
“您瞧,胡泼施拉格尔,”这时布拉德肖先生打断了他,仿佛突然受到了什么启发似的,“您和胡泼施拉格尔夫人为何不找个晚上跟我和我夫人到巴黎的某家小餐馆里去呢。那个地方是一位朋友告诉我们的,自那以后我们一直在那里吃饭。我也不喜欢法国饭菜,不过我告诉你,你能在那里吃到一顿正宗的美国家常菜呢。”
“当然没有,先生!”布拉德肖先生肯定地说,“的确是地道的美国菜,所有的菜肴都非常地道!真正的美式咖啡、脆饼、玉米面包、猪排、火腿煎蛋——都按照顾客的口味烹制!——还有让你欲罢不能的土司和地道小牛排。”
“有苹果派吗?”胡泼施拉格尔先生急切地问。
“有啊,先生,”布拉德肖肯定地说,“那里的苹果派是你见过的最棒的——棕褐色,酥脆,而且都是现烤的。”
“太棒了,哦,太棒了!”胡泼施拉格尔先生欢快地叫起来,“那我们快去吧,告诉我们那个地方在那里,我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去那里——兄弟,我饿了,我等不及了。”
于是他们便动身前往市区。一位穿着花哨的布鲁克林——百老汇的犹太人双手插在时髦的短大衣口袋里,不停抖动的嘴角叼着一支雪茄烟,熟练地转来转去。他时髦的灰帽子压得很低,罩在他巨大的鹰钩鼻上,一副趾高气扬的派头。他光亮的皮鞋上戴着鞋罩,正踮着脚来回晃动着身体。他正在对几个一本正经的熟人说话,刺耳的声音里透出一种高高在上的语调:
“不,先生!……不,先生!……我想先去看看他们有些什么东西,但是看一次就够了,以后我就不想看了。 现在已经看过了所有的景点——伦敦塔、白金汉宫、柏林、慕尼黑、维也纳、布达佩斯、罗马、那不勒斯、蒙特卡洛——所有的地方,”他边说边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在其他地方都能很明白,但是在巴黎什么都搞不懂,天啊。”他突然大吼起来,把烟头从嘴里狠狠地抽了出来,带着威胁的神色环视着四周,“他们对这个城市不作任何介绍!——我去过所有的景点。我全都看过了。”
他停了一下,镇定自若地把雪茄重新放进嘴里,身体前后摇动着,皮鞋擦得锃亮,露出优越的微笑,会意地点着头,然后审慎、缓慢地说道:
“不,先生,不,先生!我看过了全部景点——我敢肯定,肯定,兄弟——我们来来回回,不停地奔波……是的,先生!是的,先生!这里没什么好看的——没有,先生,——没有一个特别出众的地方……我早就听说那些景点了,所以想看看怎么样。巴——黎!天啊!”他又猛地大声吼了起来,把雪茄从嘴上取了下来,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的听众,这个举动不禁使他们吃了一惊,“天啊,你在说什么啊?”他挑衅地质问道,虽然谁也没有说话,“嗨,我可以带你到小百老汇去,那里有很多好去处——人人向往的地方!没错,先生!没错,先生!那些地方可以和这里最好的去处相媲美,比如第六大街的莫利根家的彭尼小店!……不,先生!我不喜欢!看过这些之后,我觉得一次就够了!我已经满意了!我已经看过自己想看的东西了!看过之后才发现小小的老纽约棒极了!是的,先生!是的,先生!”
最后,他非常满意自己这一番成功的爱国宣言,于是把大拇指伸进腋窝下,擦得光亮的皮鞋踮在地上,身体前后晃动着,雪茄在嘴里转来转去,从鼻孔喷出一大团芬芳的烟雾。
这就是一九二八年夏天美国快递公司巴黎分公司的情况,蒙克在那里没有等到来信。
一天夜里,他去了女神游乐园,很晚才到达。大厅里空荡荡的,售票窗口和门边高大办公桌后面的两个人正以高卢人特有的冷峻目光看着他,他看了看邮寄价格表,其分类令人眼花缭乱,他搞不懂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一个身穿晚礼服的工作人员过来和他说话,这是一位巴黎年轻男子,正值夜班,三十五岁左右,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眼神呆滞,猥琐,长着一个巨大、贪婪的鹰钩鼻,模样就像狐狸。
“先生,我能为您效劳吗?”他问道。
他吃惊地转过身,敬畏地看着这位穿戴整洁的人,然后结结巴巴地说:
“我——哪种票我该——?”
“啊,票!”那人突然恍然大悟地喊道,“很好,先生,”他流利地说,“请允许我……您明白……我是剧院的专门联络员,我可以为你买票。”
“不——不要太贵的,”他说,在这个穿着入时的人物面前提起低廉的票价令他感到羞耻,“买张中等价格的票吧——你明白吗?”
“没问题!”这位时髦的年轻人又说了一遍,“就这么说定了,中等价格的票。”
他接过年轻人交给他的一百法郎,走到售票窗口,快速地对里面的人说了几句话,买了最贵的票,然后他满脸堆笑地来到工作台处,说了声:“先生,有劳了。”门口的两个保安一脸愠怒地查看了票,垫在书上胡乱画了几笔,然后把它撕成了两半。他殷勤地把票交给了蒙克,微微鞠了一躬,并未交回零钱。
“现在,现在,您想去看脱衣舞,不是吗?”他态度文雅地问道。刚才的整个经过进行得既突然又让他破费不少,蒙克感到十分沮丧,于是打算进剧院去。
“脱衣舞?”他结结巴巴地问,“不了,我是来看戏的。”
“噢!”这位夜猫眼一边快活地笑了起来,一边摆着手。
“时间还早,时间还早,我们去看看脱衣舞,好吗?”
“下次吧,这次——看演出的时间已经快到了。”
“一点也不晚,”夜猫眼大声地反对,“不,不,不!演出还没有开始呢。所以你还有时间,时间还多着呢。”
“演出还没有开始吗? ”年轻人问,神色不安地看着手表。
“还没有!还有半小时呢!”夜猫眼郑重其事地说。
“现在——你跟我来吗?”他继续哄骗着,“去看跳舞女郎,我想你会喜欢的,肯定会的!”
“那是演出的一部分吗?”
“当然了,简直完美极了!”
“你是剧院的雇员吗?”
“嗯,是的,先生,管理层——你说什么?——让我在这里为外国人服务,”他迷人而优雅地微笑着,手舞足蹈、肩膀乱颤,“所以,如果你喜欢,我就带你去瞧瞧,好不好?在表演开始之前。”
“多好的小伙子!” 感激的年轻人心想,“管理层让他在这里帮助外国人,这是多么体贴周到的想法!……不过,我想他肯定希望得到小费。”他迟疑地停顿了一下,不知道这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是否会要小费。
“我们现在就走,好不好?”夜猫眼微笑着说,“我想你会喜欢那些姑娘的,这边请,先生!”他礼貌地打开了一扇门,就在他离开时,某种快速、一晃即逝的东西在他和高桌子后面那两个身穿晚礼服的男子之间闪过,他们没有微笑,也没有说话,但却满心欢喜,流露出凶狠、冰冷、无情的神色,一如黑夜那样古老而邪恶。
他们走上大街,来到剧院门口,他惊奇、不安地看着那个法国人,但是在他的哄骗之下他只好跟着法国人走。
“但是——,”他质问道,“跳舞女郎?她们不在剧院吗?”
“不,不。”夜猫眼文雅地说,“她们——,你是怎么称呼她们的?在一个独立的地方。”
“不过,难道这里还不是女神游乐园的全部吗?”
“是的,先生,我明白了,您是第一次来法国?”
“是的,我来的时间不长。”
“你要待多久?”
“我不知道——也许六个星期,也许更长。”
夜猫眼点了点头说:“噢,这很好!这样你就有时间学学法语了,要是你懂法语就好了,你说呢?……一点没错!……这样很好……你要丝(是)懂得法语——”他轻松、妥协地摇了摇手和肩膀,说道:“要丝(是)不懂,也没什么关系!”他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遗憾地说道:“噢,先生,在巴黎有很多坏人。不过不是法国人!不,不,不,不,绝不丝(是)法国人,丝(是)俄国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利用那些不懂法语的人……”他突然大声叫起来,“别和他们兑换美元!噢,美元!你要当心美元!……别给他们美元,如果你想兑换美元一定要去银行……你有美元吗?”他急切地问道。
“没有,”年轻人回答,“我只有旅行支票。”
“噢,”夜猫眼赞同地点了点头,“那样更好!你可以去美利坚银行,对吗?”
“没错,”年轻人回答。
“真是太好了!”夜猫眼用力地点头同意。他们继续往前走。
在游乐园外面有一盏巨大、苍白、耀眼的灯,可是现在,街道寂寥、房屋紧闭,显出一派黑暗、冷清的景象,这是夜巴黎特有的景象。他们没走多久就到了。从剧院出发走了一两个街区,他们就拐进了另一条街,然后在一幢房子前面停了下来,这栋房子隐蔽而神秘,楼上的百叶窗里闪耀着狂热、令人兴奋的光芒。
夜猫眼按了按门铃。这门铃发出一阵巨大而突然的响声,听得人心惊肉跳。一位身穿侍女制服的姑娘打开了房门,把他们迎了进去。他们来到一个走廊或过道,两侧装着一排明晃晃的镜子,他们脚下的地毯华丽而厚实。
楼上传来轻快而激动的运动声:很多房门开开关关,空气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年轻、兴奋的呼喊声,笑声,还有尖厉、粗野、暴躁的指挥声。门铃一直响个不停——急促、尖锐、充满威胁、刻不容缓,就像防盗铃那样突然而尖厉。
他们开始登上富丽堂皇的楼梯,所有的喧闹开始逐渐消失。他们爬上楼梯,脚步悄无声息地踩在朱红地毯上,死寂、沉默的空气中透着一种活力。他知道自己周围的十几道门背后,有人正侧耳倾听,用神秘的眼睛窥视着自己,期待着、观察着,但他却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这种充满活力、神秘而寂静的气氛,这种隐秘、肉欲的灯光麻木了他的身体,潜入了他的四肢、心灵、心底、胃部、腰身,带给他一种空洞、虚无的感觉。他兴奋地舔了舔嘴唇,脉搏在血液中悸动,就像猛烈击打的铁锤。
这一幕景象既奇特又陌生,宛如梦境一般,同时也具有梦的现实感。这一幕就像他未曾见过却始终明白的东西,这一幕符合他灵魂深处的某些形象,他现在已经发现这个景象千真万确。他自己身处其中,感觉到来自陌生和未知世界的那份奇异和迷幻感,这是所有奇特之处的本质属性——突然间,自己仿佛来到了地狱或天堂,正在同从小就认识的人交谈——镇子里的警察或村子里的醉汉。
他按响了门铃,穿过一道门,来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他来自空洞、赤裸、熟悉、寂静的街道,进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神秘的黑暗世界。这是一个难以置信的世界,因为他始终清楚这个世界就位于那些熟悉房屋的普通、模糊外墙的背后。这是一个轻柔、隐秘、奇特、堕落、奢华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任何东西——灯光、面孔、胴体的色彩和纹理、血脉的悸动,甚至连时间和记忆,也都经历了某种奇特、虚幻转变的相互作用。这是一个邪恶的世界,他的血液开始凝固,肌肉开始麻木,心脏像猛烈敲击的锤子怦怦直跳。但是这个世界同时也是一个邪恶、极具诱惑的世界,这里弥漫着流动不畅、陈腐的香水味,他的内心涌起某种邪恶、不知满足的欲望。
他知道这样的世界只有在这里才找得到,存在于这个神秘、魔幻之城的隐秘和黑暗之中——这是一个不同于美国、不同于他本人毫无掩饰的恐惧和忧伤的世界。因为他虽然置身其中,远离外面大街、车流构成的世界,仿佛置身于一个与世隔绝、坟墓般的世界,一旦走进这种隐秘的环境,他就会在精神上彻底堕落,而肉体却变得极其自由。
古时候女性的肉体交易往往在鬼鬼祟祟、恐惧和慌乱中进行,但是这个世界不存在这种情况。这并不是一个充满堕落、粗野、匆忙、贫穷、扭曲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往往出现在铁道旁的木屋和棚屋里,出现在黑人区的房子里,或者出现在南方主要大街的廉价、肮脏旅馆里。这并不是一个在苦恼、焦虑中寻求一夜情、发泄欲望的世界;也不是半夜三更在破烂屋子的黑暗中期待那个希望到来的脚步声、房门的吱呀开启声、门把手的旋转、匆忙和寂静中的低声私语的世界。这并非敲门声撼动人心、立马激情澎湃、欲火中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屏息静听反感的脚步声,脚步匆匆地来来去去,上翻起衣领,压低了帽子,眼睛来回扫视着。
在这个世界里,古老、堕落的交易笼罩在安全、高贵、权威的许可之下,显得专业而成熟,广为人们所接受,得到了法律、健康、教会的许可。在这个世界里,堕落具有一种性感而奢华的装饰,深受几个世纪以来珍贵、诡秘实践的教化。正因为此,这个地方给人一种猛药般的魔力,使他的意志屈从于那种强大的潮流,陷入一种慵懒而堕落的状态中。
一个女人站在华丽楼梯的最上端等待着他们。她穿着闪闪发光、镶有珠子的晚礼服,赤裸的手臂显得苍白而呆板,上面扑了香粉,手镯叮当作响。她没有血色的手和手指上挂满了首饰,鼓起的血管呈现出蓝色,像尸体一样毫无生气。
至于她的脸,那是他所见过的最符合人物漫画的面孔了。即使杜米尔在他艺术的高峰时期也描绘不出这样的面孔来。只因这张脸永不显老,所以根本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这个女人也许已经40、50、60甚至70岁了,但是这也仅仅是猜测而已。她不朽的青春面孔透出一种堕落的气质,脸上流露出一丝邪恶,透出一种罪恶的神色。实际上,她的脸看起来凶恶、干瘪、永不显老,干瘪得像木乃伊,如同一个技艺高超的猎头者所获的诸多战利品中的一个。她的双眼简直就像两颗坚硬的玛瑙镶嵌在她的脸上,所以看起来缺乏光泽、活力或者人性的仁慈。她的头发毫无光彩,看起来可怖而难以确定,介于麻绳和稻草之间。她的鼻子则使整个面孔充满了贪婪、贪欲和无限的罪恶,这是一个难以置信的鹰钩鼻子,和鸟喙一样坚硬而有骨感。透过这个鼻子人们能准确无误地明察那张脸:那张脸就像一把坚硬、锋利的斧子,就像地狱一样冰冷而残酷。这张鼻子使她的脸颇似坐牛、波瓦坦、大酋长,或者黑鹰酋长的脸,甚至像任何一位苏族人或阿帕契族人的面孔,这张脸看起来就像一位年迈基督徒的面孔,显得甜蜜、安详、慈爱。
她面带灿烂、诚恳的微笑向他们致意,其中包含着嘎嘎作响毒牙般的热情和友爱;然后猛地和夜猫眼开始兴奋、热情地用法语交谈起来。从谈话中马上就了解了这位最新猎物的身份和国籍,并且做好了“拔毛”的准备。
他们进了一间屋子,在角落里一张精致、奢华、铺了绸缎的沙发上坐了下来,老斧脸本人则像位慈母似的在这位年轻客人身边的一张奢华、铺了绸缎的沙发上坐定,言语飞快地说个不停。
“你觉得巴黎怎么样?很不错,是吗?……你要是见了我们这里的东西一定会更喜欢的——是的?”她狡猾献媚地微笑着,同时把她呆板、苍白的双手合在一起,发出一声尖厉的叫声。
很快,他就听到了不可思议的音乐声,感到惊恐而滑稽,这种音乐声——大提琴奏出的音乐声,开始在某处响起来,他围围墙上的门突然打开,20多位年轻、漂亮的女人跳着舞走了进来。
她们全都一丝不挂。墙面其实是由镜子做成的,在她们身后关上了,天花板也镶嵌了镜子,地板也是。这些年轻、漂亮的裸女跳着舞缓缓经过他身边、在屋子里走动着,这时候,四周璀璨的镜子反射出无数的影子;他似乎看见无数年轻、裸露的肉体正富有节奏地穿越无穷的廊柱。
他瞠目结舌地坐在奢华、铺了绸缎的沙发上,就像苏丹国王那样威严地踞坐在热情、奉迎的“斧脸”和“夜猫眼”之间。美少女们围着他跳舞,身上散发出年轻裸露胴体的诱惑,用温柔的眼睛,呢喃莺语,娼妓的欢悦的语言勾引他,冲他微笑,脸上透着轻浮的诱骗、迷人而邪恶的纯真。
然后她们带他来到一个巨大、金碧辉煌的房间,这里镶嵌着镜子,闪烁着蓝色的光芒。她们管这里叫“神秘亚洲”。这里有40多个姑娘可供挑选,其中有一两个黑人,所有女人都一丝不挂。有些像雕像一样站在底座上,有些在壁龛里摆好了姿势,有些侧躺在台阶上,有一位则拴在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上。这算是一种艺术。有些躺在巨大的地毯上,所有人都一动不动,但是她们都看着他,并用眼神对他说:“选我吧!”
他挑好一位姑娘后,他们便来到楼上一个灯光幽暗的房间,这里同样金碧辉煌、镶嵌着镜子,里面还摆着一张床,他给了姑娘一些小费,她便起身去“梳洗打扮”。
她殷勤礼貌,性情温顺。他和她开始谈起话来,他觉得有很多话要说。他开口道:“今天很热。”
她回答:“是啊,不过没有昨天热。”
他说:“这个季节仍然多雨,不是吗?”
她说:“没错,这种天气迟迟不肯结束,真是烦人。”
他问她是否一直在这里工作。
她说:“嗯,是的,先生,除了星期二,星期二我散步。”
然后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伊冯,他说她很温柔很漂亮,以后肯定还会选她的。
她说:“谢谢你,先生。你的举止真优雅。我的名字叫伊冯,每天都在这里,星期二例外。”
她帮他打好了领带,穿好了外套,优雅地感谢他给了她15法郎,然后跟他一起下了楼。
这时,他走在一条满是精致小店的街道上,街上人群熙攘,车水马龙,这条街叫圣·奥诺雷街,周围都是法国人奇怪而阴沉的面孔,看着他们紧张的移动,他的肌肉开始扭曲,因强烈的紧张不安而疲倦。记忆中百万人的印记,百万种遗忘模式的重荷,仿佛一切永远如此,他的肩膀因无数疲倦的日子、因整个人生的愚钝反复而弯曲下来。
突然,他看见自己的脸映在一个女性手套店的橱窗里,在这一瞬间他的记忆中猛地想起了什么,一道门打开了,三年的生活离他而去,他成了一位年轻人,依恋大地,满怀好奇和欢喜,他第一次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经过这条大街并朝橱窗里张望着。此刻,那位年轻人的面孔正回视着他,生命在这一刻竟魔术般地复活了,他透过粗糙的面具看见了自己逝去的青春,看见了岁月留下的痕迹。
魔力结束了:他再次置身于拥挤的人群之中,着迷于那种盘旋、缠绕、无穷的模式,着迷于过去和永远都不变的喧闹、狂热和焦虑;他穿过时间的幻影,但是内心却萦绕着生活的陌生秘密,他产生了一个死亡与时间的幻景,于是抬头仰望无际的天空,柔和的光芒照耀着街道及其轮廓,他看着人们现实的面孔和行动,看着行人与车辆构成的景象,内心涌起人类命运的神秘和悲凉。
他铭记着这个日子。那是1928年7月13日。
时光!时光!时光啊!
他继续前行。
[1]瑟堡:法国西北部城市,位于英吉利海峡上。这个地方从古代就一直被占领,并曾因其战略位置而不断被英军和法军争夺。
[2]即文中的法国青年。
[3]奥诺雷·杜米尔(Daumier Honore, 1807—1877):18世纪法国著名画家。
[4]坐牛(Sitting Bull1,1831—1890):美国印第安人苏族部落领袖。
[5]波瓦坦(Powhatan,1550—1618):美国弗吉尼亚东部阿尔冈昆族部落首领。
[6]黑鹰酋长(Rain-in-the-Face,1835—1905):美国印第安人拉科达部族首领。
第四十六章 慕尼黑的小旅馆
提到慕尼黑时,人们除了说它是德国人的天堂外,还会怎么说呢?有人梦到他们身处天堂,但对于所有德国人来讲,他们有时梦到在巴伐利亚时去了慕尼黑。然而实际上,这座城市以某种怪异的方式变成了一个焕发着生机的伟大的德国之梦。
要找出一个理由来解释这座城市何以具有这样的诱惑力并不容易。慕尼黑很坚固,很厚重,但是并不乏味。德国乃至全世界最好的啤酒产自那里,这块土地上遍布着许多著名的啤酒窖。巴伐利亚人是美国人公认的好朋友——人们认为他们是风趣而古怪的人。大量的明信片上都印制着他们身穿民族服饰,面前摆着一杯冒着泡沫的啤酒的图片。其他地方的德国人在听说你要去慕尼黑时都会抬起眼睛望着你,并且羡慕地赞叹道:
“啊!慕尼黑……很不错!”
和德国的其他城镇不同,慕尼黑并不是一个哥特式风格的仙境。德国有许多城镇和乡村,它们更具有哥特式世界的神奇魔力,具有哥特式建筑的魅力以及哥特式风景的浪漫。纽伦堡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罗腾堡也是这样的地方,它地方虽小,但却是哥特式风格的完美体现;法兰克福古老的市中心也是这样的地方,古城汉诺威的古老街道和房屋建筑也具有哥特式的魅力,这些都是慕尼黑比不上的。所以,位于图林根的阿森纳以及不来梅也是如此;位于莱茵河、摩塞尔河沿岸的诸城镇,科布伦茨,希尔德斯海姆,阿尔萨斯地区的期特拉斯堡,位于黑森林和哈尔茨,萨克森,弗朗克尼亚,汉萨以北的无数小山村和小镇子,以及巴伐利亚和蒂罗尔境内的阿尔卑斯山谷等地的城镇也都如此,这些地区所具有的哥特式魅力都是慕尼黑比不上的。
在慕尼黑,没有建在陡峭、浪漫山岩上的古老城堡,没有依山而建的古老房屋,这里没有突兀而迷人的山峦,没有神秘的黑森林,没有浪漫迤逦的风光。人们在慕尼黑看到的东西远没有他所能感受到的多,正因为此,慕尼黑更加诱惑和神秘。慕尼黑本身建在平原上,但是人们却认为那里有巍峨的山峰。蒙克听说天气晴好的时候,阿尔卑斯山清晰可见,但是他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真实,因为他从未见过——从未在慕尼黑见过。他只是在印有城市全景的明信片上见到过这些山脉。在那些明信片上,远处的山峰笼罩在幻影般的烟雾之中。他觉得那幅照片简直就是幻想的产物,摄影师把它们拍摄进去,是因为他和蒙克一样感受到、知道它们就在那儿。
怎样来形容它呢,它虽如此确定,但却无法用言语来描绘。
在他看来,自己所见识过的每个伟大城市都具有一种气味。波士顿弯弯曲曲的街道上充斥着咖啡的醇香和烟雾混杂的气味;当西风吹来时,芝加哥充满了诱人的烤肉味;纽约的气味很难确定,但是蒙克觉得纽约具有发电机的气味,具有电的气味,具有酒窖里飘出的香味,具有古老砖砌建筑的气味,显得封闭、陈腐而湿冷,带着海港微妙、清新却有些发霉的气味。伦敦也是由多种气味混杂而成,很难确定,最主要的就是四处弥漫的烟雾味了,同时混杂着一丝麻木而刺鼻的烟煤味。这些气味中又掺杂着啤酒散发出的麦芽味,淡淡的思乡茶香,微甜的英国香烟味。所有这些气味和早晨的气息混合在一起,和烤香肠、烤鱼、烤肉的刺鼻烟味儿融合在一起,透过被浓雾遮住、却未完全挡住的金黄色太阳——这就是伦敦的气味。
巴黎也有它自己的单一的、独特的、无与伦比的臭味,这是许多气味的融合,是许多气味混合而成的怀旧气息,是腐败和精妙的融合。对于蒙克来说,巴黎最重要的气味是发霉、有些稍湿的锯木味,因为这是巴黎最确定的气味,是巴黎特有而其他城市没有的气味。那是一种从地铁通道出口散发出、穿过人行道护栏的气味;是一种缺乏生机、死寂的气息;是一种凝滞的空气、耗尽且被污染了的氧气发出的气味。
这是一种百万疲倦且没有洗澡的人们发出的气味。他们来来往往,呼吸着空气,耗尽了氧气,只留下凝滞、有毒、污染了的空气,他们在死气沉沉的气息中挥洒着厌倦而疲惫的汗水,一个个显得无精打采、有气无力、缺乏生机。
威尼斯有众多运河的气味,那种死水的恶臭,古老河道里的死水上漂浮着污物,散发出令人厌恶、滋生热病的腥气。马赛也是这样,充满危险而致病的气息,堆满了人类的垃圾和粪便,散发出南方特有的臭味、地中海古老港口的气味和鱼腥味。
慕尼黑的气味是最清新、最精妙、最令人难以忘怀、最令人激动,也是最难以定义的气味。它是一个几乎没有气味的气味,始终洋溢着阿尔卑斯山欢快、轻盈的活力。夏天,炽热、明亮的太阳高挂在湛蓝的天际,放射出耀眼的光辉。天气越热,蒙克感觉越好。他在炙热的空气和阳光下大口地呼吸着,仿佛陶醉在太阳无穷的力量中。他的体内充满了轻盈、愉悦、充沛的力量。此处与纽约的闷热截然不同,在纽约,人们会感到闷热、倦怠、难受,天空阴沉沉的,湿热席卷大地,弥漫着雾气。
他始终知道阿尔卑斯山就在那儿。一小时过后,他感觉阿尔卑斯山在正南方,闪耀着神奇的光茫。他看不见它们,但从空气中已经嗅到了它们的气息。他嗅着那些山峰的气味,感受着阿尔卑斯山的力量所蕴藏的洁净、傲然的灵气。
八月来了又去了,白天的某种东西已然逝去,阳光里的某种东西正在消逝。秋日夜晚有某种灵敏的气息,某种重要的东西迅速消退,只有精神尚存。温暖的阳光还在,但某些东西却已逝去,消退,不见了。灵魂深处有一种悲伤的预兆。诱人的夏天慢慢离去,朝南方的意大利退去。
九月初的夜晚空气清冷,他有时候会听见枯叶纷飞的声音。偶而也会刮起一阵风,落叶便在路上随风翻飞。路人行色匆匆,蒙克会再次听见树叶翻滚的声音,听见喷泉哗啦哗啦的水声,这声音与夏日之夜的喷泉声有些不同。他仍然夜夜都去“新天地”,坐在那里的花园里。有些人坐在咖啡馆露台的桌子边。花园里几乎光秃秃的。他的脚步踏在干燥的碎石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大型咖啡馆的门窗全都关闭着,里面挤满了顾客。管弦乐队正在演奏。室内的气味已经变得十分浓重,充满了热乎乎的食物气味和热情顾客的气息,充满了音乐和啤酒的气味。而他只会坐在外面的露台上,倾听落叶刮过路面,品味空气中隐隐的秋意。
他住在特雷萨大街,他的房间正好位于露易丝大街穿过的一个角落里。这个建筑被人称作“市民公寓”,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个名字。这是一幢普通的、结构坚固的三层楼,没有太多的装饰,但是和别的建筑一样,它的体量非常巨大,外观笨重,这是所有德式建筑的风格,和美式建筑完全不同。
他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样盖起那幢房子的,但是这幢房子几乎成了德国建筑的代表。该建筑物体量相当巨大、令人惊叹。他估计人们会把它称作德国的维多利亚风格。它肯定是威廉二世繁荣时期的建筑,肯定从英国人所谓的维多利亚风格派生而来。但这是一种受到沃坦神手点化的维多利亚风格。这种维多利亚风格浸透着啤酒味,是一个重量无法估算的庞大建筑。它是内部蕴含着古老黑森林气息的维多利亚风格,是带有喉音的维多利亚风格,和它巨型的体积及其令人惊叹、令人害怕的重量相比,已故维多利亚女王的宫殿似乎极其轻盈、精巧。与之相比,古老的纽约邮政局似乎也成了一个优雅、轻巧的神奇建筑了。
蒙克每每经过那些房子,都会产生一种无法抗拒的无助感。这并不是因为它们富丽堂皇,也不是因为它们真的很壮观。而是因为他感到,这些建筑物具有以常用单位难以估算和衡量的重量。这些老式建筑只有三四层高,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给人的震憾;他从未惊叹过美国的建筑,但是这些建筑物却深深地折服了他。
每每想到家乡,想到曼哈顿那美妙的风光,想到那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形成的美景,他就觉得家乡仿佛是天才的孩童们匠心独运造出的巨大、奇异的玩具,就像孩子们用硬纸板堆砌的微型城市,上面整齐、均匀地印着百万个小窗户,然后在纸板后面点燃蜡烛,于是一个灯火辉煌的城市便像幻景一样呈现在面前。即便是一幢美国的旧式建筑,一个表皮剥落、污迹斑斑的旧仓库,一幢墙面怪异而舒适的破旧公寓(不知何故,这一切总会使他想起1861年的骚乱,也会想《哈珀周刊》过刊中的那些插图来),和这些建筑相比,它们似乎显得弱不禁风,摇摇欲坠。他再也无法回到家乡,清晨再也不能在等候检疫的船上醒来,透过舷窗眺望远处喧嚣匆忙的景象,这幅景象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刚踏上美国时看到的景象。那种潮湿、粗糙甚至有些暗淡的绿色,那种模糊、不透明的颜色,极其古怪、动人、直接地在记忆里复原,充满了赞许和惊奇。那白色的木屋外形、污迹斑斑的建筑外形——都像玩具,冷漠且不结实,他似乎用脚趾就能将那房子光滑、平坦的墙壁踢穿,一下子就能挨着曼哈顿岛上高耸的塔尖和外墙。这一切皆掩隐在清晨的薄雾里,就像某种用软木制成的脆弱之物浮游在水中,只消他抬一下手臂就能抓住、提在手里,仿佛拎起一把大葱那样轻而易举。
但是,每当他经过特雷萨大街的任何一座建筑,或者经过气派的路德维希大街的那些巨大、坚固的建筑物时,总会感到自己是个无助的孩子,在这个巨大的物质世界里,他自己却无法控制,也无法知晓这个世界的大小。他觉得自己有点像格列佛,仿佛置身于大人国。他每进入一道门都必须踮起脚尖去够门把手。然而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虚幻的。
公寓本身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住所,占据了一幢建筑物的两层楼。房东是一个叫巴尔小姐的年轻女人。她有两个兄弟,都没有结婚,都是城里企业的职员。哥哥40岁左右,是一个脾气温和、讨人喜欢的人,他个头中等,相当壮实,脸色红润,留着小胡子。蒙克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在某个办公室工作。他有可能是文书、出纳员,或是图书管理员——总之是坐办公室的。
海因里希是巴尔小姐的弟弟,个头高大,身材清瘦。他30出头,服过两年兵役。现在一家名叫“林荫广场”的大型旅行社上班。蒙克常常在早晨见到他。他为旅客兑换支票、订购火车票和船票,还提供巴伐利亚和整个欧洲的旅行咨询服务,但是他赚钱并不多。他的衣服十分整洁,不过有点儿发旧。他严肃的面容并不平整,布满旧伤疤留下的斑点。和他姐姐在一起时,他显得从容不迫、平静、内敛、孤独,同时也显得可爱、老实。
事实上,海因里希和他姐姐都是众所周知的“好人”,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不是一位高权重的人,不是大学里的学究,不是军队里的官员,不是专业人士,也不属于上层阶级,不过,他们始终坚持某个文雅的标准。很可能在战争之前,他们的生活状况比现在更加富有、更加稳定。实际上,这个虽不算寒碜但至少有些破旧的小旅店和世界各地的同类旅馆或“稍好一点”的地方一样,具有某种高贵的气质。比如,有人经常会在美国的某个大学城里见到这种地方。有些女士虽然经济拮据,但却非常注重自己的教养和家世。海因里希的姐姐有时候太注重这方面了。当她带着那些大学生房客“到她家里”来时,她往往会告诉他们,她把他们看作“绅士”,因此希望这些“请入家中的客人”在行为举止方面能完全像在别人家做客那样,如果他们的行为明显表明她的判断出了差错,她带到家里的某个人算不上绅士,那么她就会强迫他退房。
把巴尔小姐的旅馆完全归入这一类是不公平的。她非常聪敏,理智,不会插手于此类愚蠢的行动中。她年方35岁,身材高挑,乌黑的头发,深色的皮肤,是那种深色皮肤的巴伐利亚人。她性情安静,聪颖,直率,诚实。她是在德国所能遇见的那种好女人——毫无轻浮之举,也不像许多美国妇女那样主张男女平等。从她安静的性情和深色的皮肤方面来看,她算得上一个漂亮的女人。
蒙克对她的过去一无所知,对她的现在也不怎么了解。她和房客们关系不错。她待人友好、体贴、谦和,但是人们也能感觉到她拥有自己独立的、与旅馆生活毫不相干的生活方式。蒙克不知道她是否恋爱过,是否和别人有过暧昧关系。如果她想要这些东西她肯定能得到。她会光明正大、轻易地得到这一切,且不失尊严和激情。但是如果到头来结局并不好,她会深受伤害,同时她会把伤害埋在心底,绝不会在歇斯底里的精神状态中放纵自己或迁就朋友。
然而,那个小地方的生活让人有种别扭的压抑感,透出一种竭力维护文雅风度的气氛。这和他之前在别处见过或者听说过的那种小旅馆非常相似。它就像他在伦敦布鲁姆斯伯里的维斯托克广场住过的一家旅馆;也像位于巴斯的一家店名更加花哨的“私人酒店”,也像蒙克曾经在巴黎城外的圣日耳曼昂莱廉价酒店住过一小段时间的一家小旅馆,实际上,这家旅馆隶属于世界贵族公寓有限公司。虽然人们在提起巴尔小姐的旅馆时想大声笑出来,但却不敢这样做。人们始终不敢用自己的真实嗓音开诚布公、热情大方地进行激烈的争论或辩论。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礼貌地克制着自己的笑声,对话也限制在一定的话题之内。他觉得这些人说话太别扭了,有些过度谨慎和苛刻了。换句话说,这里并不是一个轻松的环境。人们为了追求文雅而牺牲了本性,舍弃热情而保持克制,为了礼节而放弃温情。
在吃饭方面情况也相同。蒙克在德国第一次发现有个地方的食物刚好够吃,按照他的看法,这根本就不够吃,但是他从来都不敢要第二份食物,因为别人都没有要,分配的食物刚刚够吃,如果有人敢放肆要求再来一份食物,也许他也可以要一份,但是这样一来某个仆人、厨师、女招待或者女仆就没得吃了,这种感觉的确令人难堪。餐桌上共有八个人,上肉的时候,不论端来的是猪肉、烤肉还是小牛肉,都切得只有薄薄的八片,盛放在盘中,肉端来之后,每个人都会巧妙、文雅、拘谨地取走自己的一片,当一个人取肉的时候,其他人则害羞地移开视线。吃面包和蔬菜时也同样如此。每一样东西都刚刚够吃。
蒙克一直都饿得发慌。他不清楚究竟是因为旅馆给的分量不够,还是因为思想和想象中的巨大渴望以及这种渴望在身体上的反应所致。大概是二者兼有吧。
但是他坚信,虽然其他人表面上故作文雅和克制,但是他们也具有同样的感受。他知道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承认。因为这不符合那个高雅之地的精神和气质。但是,他常常怀疑他们在自己的房间里狡猾地私藏了点心和美食,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僻静处悄悄地独享,只需面对自我良心和上帝指责的目光了。
他私下里对他们所有人都持有怀疑态度。有时候他似乎觉得他们会站起来说“祝胃口好”,然后优雅而有尊严地离开。他从他们的举止中感受到了他们肮脏、急切和不合礼节的匆忙,他还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贪婪的欲火和一丝色欲。
当他们离开餐厅沿着走廊走回自己的房间时,蒙克的思想一直跟随着他们。在想象中,他看见他们在刚开始时故意带着尊贵和克制走着,然后逐渐加快速度,直到他们转过拐角沿着空荡荡的走廊朝他们自己的房门走去时,他们才会小跑起来,然后慌乱地打开门锁,推开房门,然后在他们身后重重地关上门,接着歇斯底里地狂笑一声,纵身扑向香肠,贪婪地往嘴里塞着美食,内心既自责又快乐。
事实上,他以奇怪而戏剧的方式证明了这一点。一天下午,当他前去支付他一周的账单时,把巴尔小姐和她的哥哥逮了个正着。他敲响了客厅的大门,一个服务员手里拿着一个空托盘走了出来,他到达时她正在开门,她们还没有来得及做好准备,他就到达门口了。这时她只好非常友好地邀请他进去。他走进屋子,睁大了眼睛盯着桌子看,餐桌上摆满了丰盛的美食,巴尔小姐的脸色变得通红。接着,她说她们正在喝茶并邀请他来喝一杯。茶,没错,他们的确沏了茶,但是还有别的食物,有肥美、芳香、可口的小香肠,油乎乎的肠衣包得鼓鼓的。还有肝泥香肠、意大利香肠,有脆面包卷、小瓶的美味果酱、蜜饯、糖果。桌子上还有香甜、丰盛、美味的德式酥皮糕点,一英寸厚的奶油上面点缀着樱桃、草莓、苹果、梅子。这简直就是一场宴会,他现在明白了巴尔小姐和她亲切、友善的哥哥在餐桌前很容易吃饱的缘故了。
或许小旅馆里的其他人也是这样。他无从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始终在挨饿。这种饿得发慌的感觉平生从未有过,不管他怎样努力,怎样吃东西都无法消除或减少这种饥饿感。这不仅是旅馆的问题,就算他吃三倍的食物,情况也不会有所改观。这不仅是身体上的饥饿,而且是整个心灵、思想和精神上的饥饿,这种感觉以令人震惊的方式转变成口腹之欲。自从他踏上德国这片土地时起就一直遭受着这种饥饿的折磨。在慕尼黑,这种感觉更加强烈,更加集中、更加巨大,而这正是这个地方留给他的感受,慕尼黑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慕尼黑不仅是德国的一片天堂,还是世外桃源般的仙境。那里的人们永远大吃大喝却不知餍足。慕尼黑就是天堂——这使他想起了彼得·勃鲁盖尔的同名画,该画展示了一头烤乳猪小跑着供人们享用,它柔软而酥脆的皮上插着刀叉。切成小片的后腿肉、肥美的烤鸡等着人们去享用。一瓶瓶美酒从天空中降落下来,大树和草丛里挂满了油酥糕点、配餐水果等。或许阿尔卑斯山地区洁净、富有活力的空气也是他饥饿不已的原因之一。这或许就是他需要却吃不着的食物了,但并非只有这些。一种疯狂的饥饿和难禁的渴望令他备受煎熬,而且不论他吃什么喝什么总觉得不够。
这种感受说不清,道不明,不知为何物。这种感觉令人可怕,令人讨厌,令人恶心。这是一种不能称为饥饿的饥饿,一种不能称为渴望的渴望,这是一种依靠他摄入的食物而滋长的饥渴。就在他竭力养育饥渴、试图征服饥渴时,饥渴却吞噬着他。这仿佛是一种灵魂和身体的巨大消耗,无药可治,永无终结。
当女服务员整理房间时,他离开了房间,沿着特雷萨大街走到英国花园附近。他沿着这条路散步时,几十次因难禁饥渴的痛苦诱惑停下了脚步,这就好比经过一家餐馆,一家西点屋或者糖果店而不能进去的感受一样。整个城市随处可见这种精致、奢华的商铺,他很想知道这里的人们是如何生活度日的——很想知道,在这个令他难受的地方,供养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从何而来。
美食店的橱窗简直令他发疯。那里堆满了数不清的可口美食,他看着各种形状和种类的香肠、奶酪、烤肉和熏火腿,高颈瓶中盛着美酒,他不禁垂涎欲滴,口水直流。这个丰盛、奢华的美食宝库对他具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每次当他经过这种地方,这样的地方比比皆是,他就会试图挪开眼睛,低下头,快步离开,但是不管用。如果有个巫师在人行道上用法术画出一条线,并使这个地方具有魔力,他仍然要努力一番,而他的失败也会更加凄惨和彻底。
经过这种地方而不停下脚步是不大可能的。他会驻足在橱窗前大饱眼福,这种店铺一家接着一家,令他目不暇接。他走进一家店里购买了东西,却总会惦记没有购买的东西以及那些错过的美味甜食。如果他在一家店里购买了一根香肠,他就会时时惦记着更多种类、味道可能更美的香肠来。如果他在大饱眼福之后在某家店里购买了东西,他必然会发现另一家店里的美食令前一家相形见绌。对那些摆放着草莓、梅子、桃子、苹果等各式口味蛋糕,涂了奶油的酥脆烤制品的糕点铺来说,情形也一样。所以,对各式糖果店也不例外。那里有各式巧克力、夹心软糖、蜜饯和水晶水果糖、裹了糖的梅子、樱桃、菠萝块、加白兰地酒味的巧克力,以及芳香的口香糖。
他的所见所为也都如此。他什么都想要,他想吃完所有的食物,想喝光所有的饮料,想读完所有的书籍,想记住一切、查找一切,想让自己的双手触摸整个呻吟的地球和那个可感受到却无法触及的身体,想要吞掉它、消耗它,想永远拥有并独占它。这是一种疯狂,一种痛苦,一种无药可救、无法抑制、绝望的疾病,是心灵、肉体、精神共同的疾病。他无休止地购买自己买得起的东西,尽情地观察、倾听、铭记一切,然而却无休无止,没有尽头。他去参观博物馆,在那些拥挤、为数众多的画廊里收藏着数目惊人的艺术珍宝。他怀着一种疯狂的渴望,贪婪地注视着这些艺术品,仿佛要把它们生吞下去。他甚至想吞下画布上的每一种色彩,如饥似渴地把每幅画印在脑海里、记忆中,似乎每一种颜色都已经脱离了画布,被他吸入了眼中。他日复一日地徘徊在一家古老美术馆的拥挤展厅里,以至于保安开始怀疑他图谋不轨,并且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走动。
他差一点把马蒂亚斯·格吕内瓦尔德的一幅画从墙上扯了下来;他会把卢卡斯·克拉纳赫画中迷人的裸体女郎装入脑海之中,然后径自离开画廊。他从鲁宾斯纷乱的画布上拖走了每一丝色彩的肌质、每一片旋涡状的天地。同时,他还拖走了整个巨大的画廊里所有的画作,从格吕内瓦尔德到鲁宾斯,从卢卡斯·克拉纳赫到汉斯·荷尔拜因,从勃鲁盖尔到阿尔布雷特·丢勒的《使徒传》,从但耶斯到创作《玛丽生活》的大师。他把这一切依次印入自己的大脑,刻在心里,印在自己灵魂深处的画布上。
他怀着同样不知餍足和疯狂的欲望光顾书店。他会在书店拥挤的柜台前逗留数小时,记住数不清的书名,这些书是用他几乎不认识的语言写成的。他在一个又一个笔记本上记下这些书的书名,他想购买那些他买不起的书,想读那些读不懂的书,并随身带着它们到处走动,同时再带一本字典,可以查阅解读这些书籍。不计其数的哥特式字体、令人惊愕的日耳曼文化,都使他如痴如醉,充满占有的渴望。他了解到德国出版社每年出版图书的数量,数目大得惊人,超过了30000册,他讨厌这些书籍,因为他对书籍的贪婪毁灭了他自己。
[1]德国神话中的众神之王,也是战神。
第四十七章 游乐场之行
九月行将结束,而十月啤酒节也近在眼前。无论在慕尼黑的什么地方,他都能看到有关这一盛会的海报。无论他走到哪里,人们都在谈论盛会。在特雷萨大街的小旅馆,桌上的宾客跟他谈论盛会的事,伴着一些巧妙的笑话,这些笑话通常是大人对小孩讲的,或者是对德语不好的外国人讲的,他的心中充满了推测和想象,可他却无法精确地构想出即将到来的狂欢节景象。但是这件事开始在他心中产生了一种仪式化的意义。他开始感到自己终于接近了这个民族的心灵——仿佛在穿过一片古老蛮荒的森林之后,他突然出现在他们环形的圣坛前面。
在十月初的一个星期日下午,狂欢节开幕后的一两天。蒙克陪着海因里希·巴尔来到了特雷萨游乐场,这个地方位于城市的东郊,盛会正在这里举行。他们走过火车站,朝狂欢乐园走去时,这条街道和其他所有通向游乐园的街道,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他们大多都是当地的慕尼黑人,但也有一些巴伐利亚的乡下人。这些巴伐利亚男女身体强壮,身穿艳丽的服装,生机勃勃地点缀在人群之中。男人们穿着精致绣花的短裤和长袜,女人们穿着亮丽的裙子和蕾丝紧身胸衣。他们踏着山区人轻快的步伐,欢快地前进。这些农民皮肤极好,长着动物般坚硬、整齐的牙齿。他们光滑、圆圆的脸上留下了阳光和风儿的印记,他们从不为耗费精力的思想和努力所累。蒙克带着遗憾和羡慕的心情看着他们,他们的生命如此顽强而确信,他们似乎因为放弃了很多,所以才得到了更多。
他们的生活中只有一两种欲望。他们大多数人从未读过书,造访慕尼黑这个魅力之城就等于来到了宇宙中心。山外边的世界对他们来说并没有真正存在的可能。
当他俩走到特雷萨游乐场附近时,人群变得拥挤不堪了,他们前行的脚步受到了阻碍,只好放慢了步子。游乐场巨大的嘈杂声响彻在耳边,蒙克可以看见各式各样的建筑物。当蒙克进入这片场地时,他的第一感受就是巨大的失望。他眼前和周围的景象似乎只是一个缩小的、毫无生气的科尼岛。这里有几十个售货摊和小棚屋,里面陈列着廉价的布娃娃、泰迪熊、糖纸、飞碟靶等,还有华而不实的双头怪物、摇摆屋、胖女人、侏儒、看手相者、催眠术师,以及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精密机械。旋转马车和玩具电动车在电动转盘上旋转着,上面挤满了游客,当摇摇晃晃的车子撞在一起时,人们就会尖叫起来,工作人员便会过来把它们分开。
海因里希·巴尔大笑起来,像个孩子似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些人就像小孩一样好玩,实在令人惊奇。他们似乎对这种无聊的娱乐乐此不疲。剃了光头、脖子上满是横肉的胖子坐在旋转飞车上,一圈一圈、反反复复地转动着,或者坐在旋转木马上一起一伏。海因里希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蒙克陪他坐在一起一伏的大型木制火车上转了几圈,然后在别的一些旋转机器上转悠了一会儿,直转得头晕目眩。
海因里希终于玩够了。他们沿着游乐场的人群熙攘的主干道,来到特雷萨游乐场边上一个较为空旷的地带。一个人站在小台子上用刺耳、响亮的德语向人群吆喝着,他身边站着一位年轻人,他的身体和胳膊被一条链子绑在一个无袖的帆布外套里。突然,那人停止了吆喝,年轻人将双脚穿进帆布绕成的套中,他被绳子拉到了空中,四脚朝天,脸面朝下悬挂在大惊失色的人群上方。蒙克看见他开始拼命地挣脱绑在身上的链子和衣服,他脸色发青,扎着带子的额头青筋暴起。与此同时,一个女人走进人群开始收钱,直等收完钱后,那位面目肿胀、脸色铁青的小伙子才动作麻利地挣脱了束缚,然后被放了下来。人群散去了,蒙克觉得他们有些闷闷不乐,他们期待的那一幕终于发生了,但是他们多少有些失望。当吆喝者再次开始招徕客人的时候,小伙子坐在椅子上休息,一只手捂着眼睛。这时,那位讨钱的女子关切地看着他,跟他说了几句话。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迹象,但是蒙克透过他们彼此间的亲近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温情和爱意。
他的头脑里充满了游乐场混杂、喧闹的场面和刚才的一幕场景,接着又看了怪物和驯兽表演,他的内心涌起一丝恐惧,感到头昏脑胀。这时,他仿佛觉得人类天性中某种邪恶的东西玷污、降低了他们大多数的原始乐趣。
黄昏来临,白昼迅速缩短,秋日已近,空气清凉,淡淡的夕阳尚存一丝暖意。整个游乐场人声鼎沸,成千上万个声音交织在一起。海因里希对游乐场的各类表演活动渐渐失去了兴趣,现在他想到了啤酒。他拽着蒙克的胳膊,加入了摩肩接踵行走在狂欢节主干道上的人流之中。
德国人缓慢而耐心地移动着,大摇大摆,仿佛这就是他们生命的本质,他们融入人群之中,成了周围那只巨兽的一部分,他们感到心满意足。他们庞大的身体笨重而粗野地互相碰撞、拥挤,但是从不生气恼火。他们互致问候,相互开玩笑,他们男男女女,七八个人手挽着手结队而行。
海因里希·巴尔变得热切而欢快,他时而大笑,时而咯咯地轻笑着,突然,他友好地把手搭在蒙克的胳膊上,劝说道:
“走吧!我们到烤牛肉店瞧瞧去。”
听他这么一说,蒙克那种强烈的饥饿感再次被唤醒了,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想吃肉的渴望。他不仅要去瞧瞧烤牛肉店,而且还想在店里大口大口地吃肉。他已经注意到,这个游乐场不同于他见过的其他游乐场,这里大大小小、为数众多的店铺全都售卖冷肉或熟肉,有些店里的墙壁上用绳子悬挂着巨大的香肠,就像悬挂的花彩一样。有些店里则始终散发着各种烤肉的蒸气,香味诱人,令人陶醉。蒙克觉得在这个慢慢挪动、密密麻麻的人群之上,在稀薄、清冷的空气中永远盘旋着一种杀生的肉味。
他们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宽敞的、长长的小棚屋前面,屋前挂着一幅巨大的公牛图。这里便是烤牛肉店。但是里面已经挤满了顾客,门口有个人伸着双臂拦住想冲进去的人们,说他们还得等一刻钟。海因里希和蒙克也加入了人群,并和他们一起乖乖地排队等候。这群人的耐心也传染了蒙克,没有人插队。突然,门打开了,他们全都蜂拥而入。
蒙克发现这是一个又长又宽的棚子,棚子的另一头冒着浓烟,简直就和伦敦的大雾一样。透过烟雾,他看见两头巨大的动物正悬在火红的烤架上缓缓翻动着。
经过了室外十月寒风的侵袭,他们发现这个店里十分温暖,这是一种独特、真切的温暖,是上千人挤在一个封闭空间产生的温暖。和这种温暖混在一起的是浓浓的食物香味。人们坐在上百张桌旁,狼吞虎咽地吃着成吨的肉——牛肉、大盘大盘切好的冷香肠、大块大块的牛肉和猪肉——还有巨大的啤酒杯,里面装满了冒着气泡、清凉、烈性的十月啤酒。店里回响着人们边吃边说的声音、沉重的陶器和刀叉碰撞的声音,这些声响此起彼伏,一刻也不停歇。在中心过道和室内两侧,另一群人正摩肩接踵地移动着,并且在这个水泄不通的地方不安地寻觅着,想寻找一处空位。担当女服务员的强壮村妇穿梭在人群中,手端大盘的食物和大杯的啤酒,举止粗野地推开挡路的人。
海因里希和蒙克随着人流在中间过道上缓缓地挪着脚步。蒙克觉得,这些食客大多都是身体强壮之人,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母猪般的扬扬自得,他们个个眼神呆滞,因美食和啤酒变得醉意朦朦。很多人神情迷离地看着周围的人,似乎被药麻醉了一般。空气凝重而刺鼻,可以用刀划破,足以麻醉人的感官。因此,当他们走到过道的尽头,看着牛肉在他们眼前翻转并慢慢变黄,这时,海因里希建议他们再换个地方,蒙克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
寒风料峭,昏昏欲睡的他一下子神清气爽,他开始迅速而急切地扫视四周。黄昏来临,人群越来越密,此刻他终于明白,这个傍晚将是美食与啤酒相伴的傍晚。
他们周围矗立着著名啤酒厂家搭起的啤酒大厅,散落在数不清的矮小建筑之间,就像雄狮巍然屹立于一群小动物之间。虽然在售货亭和表演场地的观众很多,但是和这些巨大建筑物中的几千人相比,简直微不足道。蒙克在远处就能看见狮牌啤酒公司红色的大厅正面,门口立着两头雄武、威严的石狮。但是当他们走进人声鼎沸的大厅时,他们发现这里已经没有位置了。成千上万的客人们坐在桌旁,畅饮啤酒,高声喊叫着,上百人不停地四处走动,寻找着出口。
他们又去了另外几家大型啤酒厂的大厅,但都无功而返。最后,他们在大厅门口发现了一个啤酒摊,几张桌子摆在一个石子空地上,一道栅栏将拥挤的人流隔在了外面。几张桌子上坐了一些人,但是大多数位子都空着。天色渐暗,空气开始变冷,传来阵阵寒意。人们发疯似的渴望进入那个大厅,渴望进入那个温暖、人声鼎沸、醉意浓浓的环境里。但是起初的兴奋、拥挤的人群,以及人们的谈话声、缤纷的色彩和激动的情绪开始让他们觉得有些疲惫了。
“我们坐在这儿吧。”蒙克指着大厅门口的一张空桌子说道。
海因里希凑在一扇窗户前,不安地瞅着大厅里烟雾缭绕的混乱情形,模糊的人影像幽灵一样互相拥挤,推推搡搡,迷失在烟雾和瓦尔哈拉殿堂的瘴气中,然后就同意了蒙克的提议,挑了一个位子坐下,但却难掩内心的失望。“那里面很不错,”他说,“不应该错过的。”
这时,一位村妇来到了他们身边,每只结实的手里都颤颤巍巍地端着六大杯泛着泡沫的烈性十月啤酒,她十分友好地冲他们一笑,问道:“要淡啤酒还是黑啤酒?”
他们齐声说道:“黑啤。”
话音未落,她就已经把两大杯泛着泡沫的啤酒摆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走开了。
“啤酒?”蒙克问,“为什么要喝啤酒?他们为什么到这里来喝啤酒?慕尼黑以啤酒闻名,城里还有成百上千家啤酒馆,为什么啤酒厂还要在这里搭建如此巨大的棚子?”
“是啊,”海因里希回答,“不过,”他笑了一下,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这是十月啤酒,烈性是平常的两倍。”
然后他们举起巨大的酒杯,笑着说“干杯”,他们的杯子碰到了一起。在那个寒意料峭的天气里,深深地喝进一大口浓烈、清爽的啤酒,他们的血管顿时充满了力量。他们周围的人们都在大吃大喝,旁边的一张桌子上,一些穿着盛装的农民要来了啤酒,解开了随身带来的几个包裹,把丰富的食物摆在桌子上,开始大吃大喝起来。一位留着大胡子的壮汉穿着白色的毛袜,包住了健硕的小腿,但却把膝盖和脚裸露在外。他从包裹里取出一把大刀,砍掉了咸鱼的头,咸鱼在夕阳的余晖里闪烁着美丽、金色的光芒。
每个人都在大吃大喝。一种强烈的饥饿感——贪婪、不知餍足的饥饿感——恨不得吞下世界上所有的烤牛肉、所有的香肠、所有的咸鱼——向蒙克袭来,将他紧紧困住。这个世界上只有食物——令人开心的食物,只有啤酒——十月的啤酒。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胃——崇高的天堂就是食欲的天堂,精神的痛苦在此刻烟消云散,这些人对书籍了解多少?对艺术懂多少?对灵魂的喧闹、精神的冲突和痛苦了解多少?对希望、恐惧、仇恨、失败、抱负,以及狂热的现代生活了解多少?他们活着就是为了吃喝,在那一刻,蒙克觉得他们是正确的。
当那些毫无耐心的食客走马灯似的进进出出时,大厅的门便不断开启关闭。蒙克听见军乐队奏出的刺耳声响和5000多酒客发出的嘈杂声,而且富有节奏地爆发出“喝,喝,兄弟,喝!”的声音。
强烈的饥饿感吞噬着蒙克和海因里希。他们大声喊着忙乱的服务员,当她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告诉她如果不提供热食他们就到大厅里面去。不过,一眨眼工夫,她就打发另一位服务员来到了他们的桌边,服务员挎着满满一篮各式冷食。蒙克要了两个由洋葱和小咸鱼做成的美味三明治,还有一小块奶酪。海因里希也挑选了两三个三明治。接着,他们每人要了一升黑啤酒,于是便大吃起来。夜幕降临了,所有的建筑物和游乐场的娱乐设施都已经亮起了灯,人群的喧嚣和低语声在巨大、模糊的黑暗中此起彼伏。
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三明治,喝完啤酒后,海因里希提议他们应该想办法在大厅里找个位子。蒙克起初十分厌恶大厅里不畅的空气和喧闹的声音,现在他突然发现自己非常渴望加入狂饮啤酒的食客中去。他顺从地加入了耐心等待的人群中,缓慢地向前挪动。过了片刻,他发现自己被醉意融融的声响包围了,于是跟着人群在大厅里耐心地寻找位子。突然,透过大厅里升腾而起的缕缕烟雾,海因里希看见大厅中央附近的一张桌子旁有两个空位。在烟雾笼罩下的木制方形平台上,40个身穿农民服装的乐手正在吹奏管弦乐器,奏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他们直接扑向那两个位子,推推搡搡,差点跌倒在那些喝得神情麻木的人身上。
他们终于挤到了那个喧闹的中心位置,胜利地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然后马上要了两杯黑啤酒、两盘猪肉火腿和德国泡菜。乐队开始演奏《干杯之歌》,整个大厅的人都从自己的位子上站起身来,手挽着手,高举着酒杯,一边大声地高唱《干杯之歌》,一边富有节奏地前后摇摆起来。
整个巨大、昏暗的大厅具有了一种超自然和仪式化的效果:这种效果归于某个民族的本质,具体体现在他们围成的圆圈中。这种东西和亚细亚一样神秘而奇特,比原始森林更加古老,好似围在圣坛周围摇摆晃动,举行着人类的献祭仪式,大口吞咽着烤熟的肉。
大厅里回响着他们浑厚的声音,随着他们强壮的身体而颤抖。看着他们前后摇摆的模样,蒙克觉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他们,他们会摧毁挡在他们面前的一切东西。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其他民族那么害怕他们,于是身不由己地对他们产生了一丝极其强烈的恐惧感。他感觉自己似乎从梦中醒来,进入了一个奇异、蛮荒的森林,看见围成一圈的野蛮面孔正俯在自己的头顶。他们扎着金色的发辫,留着金色的胡子,倚在无坚不摧的长矛上,坐在结实的盾牌上,俯视着自己。他处在他们的包围之中,无处可逃。他想起了所有熟悉的事物,它们似乎十分遥远,不仅在另一个世界,而且在另一个时间,从古时幽暗、蛮荒的时间沉入永恒的海底。如今,他近乎友好地想起法国人那奇怪而神秘的面容,想起他们的愤世嫉俗和伪善,想起他们快速而激动的声音,想起他们的矮小身材、微不足道的风俗。此刻,他们轻浮的通奸行为也变得友好、亲切、有趣、迷人、优雅起来。他又想起了顽固的英国人,想起了他们的大烟斗、酒馆、苦啤酒,想起了他们的雾和毛毛雨,想起了英国女人清脆的嗓音、长长的牙齿。他现在觉得,这一切多么温暖,多么友好,多么亲切,他希望自己能和他们在一起。
突然有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透过喧闹声和雾气,他意识到有人在跟他说话。他低头一看,发现身旁站着一位神情快乐、脸色绯红、微笑的姑娘。她温柔而调皮地拽着他的胳膊,跟他说话、点头,以引起他的注意。他扭过头,发现身体另一侧站着一位小伙子,他是她的朋友。他也面带微笑,神情快乐,伸出手臂挽住了蒙克。蒙克看了看对面的海因里希,他蜡黄、孤独的麻子脸带着微笑,十分快乐,他以前从未见他有过这样的表情。他冲蒙克点了点头,他们便立即手挽着手,一起摇摆扭动起来。乐队演奏着《干杯之歌》,他们高亢、浑厚的嗓音应和着乐声一起高歌,身体也随之摇摆、扭动着。等音乐结束之际,所有的隔阂都已打破,大家面色微酡,显得十分快活,相视而笑。就在音乐结束之时,他们也大声欢呼起来,为人群的喧嚣增添了一份快乐。随后,他们继续笑着,唱着,说着,然后再次坐了下来。
现在,那种陌生感烟消云散了,再也没有隔阂了。他们在一起边吃边喝边谈话。蒙克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又烈又冷的啤酒,酒劲开始上头,他变得兴致高昂,非常开心。他无所畏惧地说着蹩脚的德语。海因里希不时地提示他,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他感到自己永远了解了这些人。那个长着漂亮脸蛋、笑盈盈的年轻姑娘很急切地打听他是谁,是干什么的。他想逗她玩,所以不肯说实话,于是说了一大堆事情——说他是做生意的,是挪威人,是澳大利亚人,是木匠,是水手,他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海因里希面带微笑帮他说话,纵容他的挑逗行为。而那位姑娘则紧扣双手,快乐地大叫:“不对,”她知道他是干什么的,说他是艺术家、画家,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她和其他几位都看着海因里希,问他是不是这样。他面带微笑半低着头说蒙克不是画家而是作家——并称蒙克为诗人。这时,所有人都肯定地点了点头,那位姑娘再次紧扣双手,大声说她知道了。接着,他们继续喝起来酒,再次把手挽在一起,挽成了一圈,摇摆着身体。这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人们开始离去。他们也站起身准备离开,他们一行六人——那位姑娘、另一位姑娘、和她们一起的两位小伙、海因里希和蒙克,全都夹在歌唱、欢快的人群中走出了大厅,他们手挽着手,高唱着歌,穿过了人群。最后,蒙克和海因里希离开了他们。这四个来自芸芸众生,来自德国中心的年轻人,蒙克今后再也见不到他们了。这四个人,还有那位女孩快乐、泛着酒红的笑脸。他们告别了他们,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有问。他们离开了他们,失去了他们,心怀温暖、友爱和温情。
蒙克和海因里希离开了他们,他们开始各自上路。游乐场的喧嚣和吵闹声在他们身后渐渐消散,最后变成一大片遥远而模糊的嗡嗡声。此刻,他们相互搀扶着对方,再次来到了火车站,来到了慕尼黑的古老心脏。他们穿过卡尔广场,很快就来到了位于特雷萨大街的住所。
然而,他们并不觉得疲倦,他们还不打算进去。烈性啤酒的气味、友谊和温情的气味已经融入了他们的大脑和心灵。他们知道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东西,迸发着神奇和快乐的魔力,它终将结束,他们都不愿看着它消失。
这是一个欢快的夜晚,空气清冷,寒意阵阵,街头空荡荡的。远处,巨大游乐园里的嗡嗡声听起来遥远、模糊、起起伏伏,宛如时间,宛如永恒的呢喃。天空万里无云,星光灿烂,一轮明月高挂在苍穹之上。他们在住处逗留了一阵,然后十分默契地离开了。他们沿着街道一路步行,来到了巨大、寂静、月光朗照的古老的美术馆前面。他们穿过那里,走进了一片空地。他们在那里来回踱步,脚步踩在干净的石路上,发出清脆的嘎吱声。他们手挽着手,边走边唱,一起欢笑。
“诗人,不错,”海因里希大声说道,然后欢喜地看着明月,“诗人,没错!”他再次大声说道,“这些人都不认识你,他们说你是诗人。那么你就是诗人。”
在月光下,他孤独、布满伤疤和麻子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神情。他们在街头不停地走着,内心涌起一份珍贵、难以表达的情感,感受到一个他们必须看清的隐形世界,一个必须触摸到的无形世界,一个充满温暖和欢乐、即将迎来幸福、极其欢快的世界,这个世界即将属于他们。他们在街头不停地走着。在月光盈盈、清冷的夜空中,街头一片寂静。门窗全都紧闭着。从远处传来游乐场最后、轻微的嗡嗡声。他们朝住处走去。
[1]瓦尔哈拉殿堂:北欧神话主神兼死亡之神奥丁接待英灵的殿堂。
第四十八章 医院
深夜,他躺在病床上,仰望着天花板,形容憔悴,倾听着花园里的雨声。雨水落在湿漉漉的枯叶上发出轻柔而持续的响声,除此之外一片寂静。一切显得沉闷而单调;他毫无倦意,静静地躺在床上,倾听雨打枯叶的声音。这一切就像令人厌烦的时间,就像没有希望的等待。
接着,出现了片刻的沉寂,透过雨幕传来遥远游乐园的喧闹声。断断续续的音乐和狂欢的喧嚣穿过秋雨传来,在慵懒中忽高忽低,时而响亮时而沙沙作响,时起时伏,时隐时现。紧接着又开始下起雨来,有时候,在深夜人静之际,在花园的墙外会传来人们的谈话声和嘶哑的笑声,那是回家者发出的声音。他静静地躺在床上,倾听着雨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做了什么事?他的回忆十分模糊、混乱,就像部分遗忘、部分忆起的噩梦碎片。他知道自己又去了一趟游乐园,喝了一杯又一杯烈性、冰凉的十月啤酒,酒劲上了头,到后来他周围上千个醉醺醺的脸庞都变成了疯狂、幽灵般的形象。他再次回想起人们离开酒桌时的喧闹和混乱,他们手挽着手,高举着酒杯,富有节奏地一边摇摆一边高喊:“干杯!”在那个宽敞、昏暗的大厅里,人们手挽手围成了一圈,边摇边喊边唱;他又想起了在蛮荒时代的黑暗森林里遇见的野人的面部形象;那种突如其来的恐惧使他大为惊慌。他不明白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在他酒醉后产生的恐惧中,他是否摇摇晃晃地拿他的酒杯砸了他身边那位笨重家伙的丑恶面孔和红色的猪眼睛?他不知道,不过他确实和他们干了一仗,拿巨大的酒杯砸了对方,挥刀搏击,借酒劲突然发了怒。现在,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的脑袋缠着绷带;他仰面躺在床上,静听着,静听着外面的雨声。
雨水从屋顶流下来,然后分岔、流走,他倾听着雨声,想起了游乐园灯火闪烁的建筑物:在室内,人们大吃大喝,又唱又跳,他们因热火朝天的气氛而红光满面;在户外,成千上万双脚踩过那些混乱不堪、布满泥泞的小路和通道。一只大钟庄严、亲切地敲打着尘世的时间,秋雨为他携来钟声和幻影般的消息,为他捎来的消息属于人类经历过的另一种时间。此刻的生者在另一刻更接近死亡;不管这是否就是自己周围那个古老、永恒的大地——此处黑暗中那个野兽般的古老大地正毫不疲倦地狂饮落在它身上的雨水——他并不清楚,但是他猛然间发现,所有人的生命就像大地伸入光阴流水的细小舌头;在黑暗中,在夜里,这个大地之舌会在潮水中不间断、持续地破碎,均匀地融解在黑暗的水流中。
他躺在床上仰望着天花板,房门悄然打开了,进来了一位护士,她身穿护士服和干净的亚麻布衣,护士帽子上有两个大大的帽翼,浆洗得洁白而干净。她是来查看他的病情的。她娇小白皙的面容罩在那顶圣洁的帽子下,在衣服的映衬下闪烁着令人吃惊、近乎粗野的直率。在罩灯昏暗的光芒下,她来去都悄无声息,仿佛鬼魅来寻他,他不禁对她心生恐惧之意。
但是此刻他盯着她看,发现她的脸庞纯净而娇嫩。那是一张漂亮的面孔,但是在男人眼中那张脸上没有慈悲,没有爱意,也没有情感。她的心灵和感情都十分神圣,并且和上天的选民生活在一起。她像一个活在世上的幻影和流浪者。伤者的鲜血、受难者的苦痛、悲哀者的哭泣、垂死之人的恐怖,都不会使她心狠,也不会使她产生怜悯之情。她不会像他那样为人类的死亡而悲痛,因为他眼中的死就是她眼中的生,他眼中希望、快乐和幸福的结束在她看来就意味着希望、快乐和幸福的开始。
她把冰凉的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对他说了几句他没听明白的话,然后就离开了。
当他来到这个诊所时,葛哈姆哈特·贝克尔检查了他的头部,发现头颅左侧有两处伤口。每处伤口大约有一寸半长,交叉形成一个X形,他吩咐助手剪掉了伤口旁边的头发,助手照做了。因此在蒙克长着浓密头发的脑袋上斜斜地多了一个茶碟大小的秃斑,煞是滑稽。
刚开始,葛哈姆哈特·贝克尔粗手粗脚地触摸和压捏着他的头部,蒙克认为他后脑的浓密头发下还有一处较小的伤口,但是医生检查后没有发现。这位医生很有名气,他的态度十分专断,而且跟蒙克说话时言语粗暴,不屑一顾。因此,蒙克就没再说什么,只好服从了他的权威,也服从了人类的那种天然倾向——通过忽略来避免麻烦。
他的伤并没有什么大碍,他的担忧只是他阴暗的想象导致的幻影,现在他明白这一点了,他流了很多血,但是他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他的头发也迟早会长出来,盖住头上的伤口,最后他的伤口唯一可见的印记就是鼻子被打歪了,鼻尖有一点小小的伤疤。
因此在这深夜里,他无事可干,只能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病房四壁雪白,有一张病床、一个床头柜、一盏台灯、一个梳妆台,还有一把椅子。墙壁高而坚固,天花板也一样雪白,就像空茫的时光和记忆,每一样东西都很干净。晚上,当床头的台灯亮着时,就会看见门的上方挂着一个木头的十字架,上面用钉子钉着痛苦的耶稣像,他的双手、伸展的双脚都被钉子钉着,他的肋骨干瘪、大腿扭曲、面容憔悴。这个形象令人心生无限的同情。他看起来如此饥饿,如此痛苦,如此令人心碎,这和他本人的宽容和仁慈形成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悖论。
接着,这种无聊、漫长的等待终于使他失去了耐心。他在硬邦邦的床单上辗转反侧,捶打着枕头,踢开了被子,大声诅咒着那个倾斜、坚硬且不舒服的床垫,因为他的上身总会向一侧滑去。他用手指摸着剃掉了头发、带伤的部位,抚摸着结痂的伤疤,手指伸到绷带下面,诅咒该剪的头发没有剪掉,时而又会诅咒不该剪的头发被他们剪掉了。他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莫名而冲动的怒火,他摇晃着站起来,大步跨到门边,冲着沉睡、寂静的走廊喊道:
“约翰!……约翰!约翰!”
这时,约翰会一瘸一跛地穿过绿色的走廊匆匆走来。他一瘸一拐的动作同样令蒙克大为光火,因为贝克尔跛足的样子和他一模一样,他是贝克尔的勤杂工,两人的脚部都有伤——都是同一只脚,跛得一模一样,“他们都是跛子吗?”蒙克想,这种想法使他怒不可遏。
“约翰。”
他一瘸一拐地走来了。他有一张宽阔、棕色的脸庞,宽大的鼻子,相貌平平,满嘴牢骚和抱怨,露出迷茫的关切:
“怎么回事?”
“绷带。”
“啊!”他看了看,然后用责备的语气说,“你动了绷带!”
“我还有伤口!你瞧!你转告贝克尔大夫,有一处伤口他没有发现。”他把手指搭在伤口上,指给他看。
他摸了摸,然后摇着头笑着说:
“不,只是绷带挪动了的缘故!”约翰说。
“我告诉你我有伤!”蒙克大声叫起来。
轻快的高跟鞋踩在绿色的走廊上,她朴素的面容罩在带有巨大帽翼的护士帽下,值夜班的护士长进来了:
“怎么回事?”
他的语气稍微平静了一些,然后用手比画着说:“这儿!”
“不要紧的,”约翰对她说,“只是绷带的缘故,他却以为是伤口。”
“这儿……这儿!”蒙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指着脑袋说,“这儿,这儿!”
她把手指放在蒙克指的那个位置。
“的确有伤。”她说。
“不是,”约翰吃惊地说,“葛哈姆哈特先生说……”
“的确有伤。”她说。
哦,此刻他终于放心了,好像感到自己取得了胜利——知道那个杀猪匠般的医生有时候也会犯错。那个满口鄙夷的粗暴嘲讽者,那个长着猪脖子和爱污蔑别人的诅咒者——犯错了——犯错了,上帝啊!——啊,伤口、伤疤、绷带——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那个长着生番拇指的跛脚屠夫,在他该死的屠夫生涯中,他又一次犯错了!
“伤口,没错!……而且还发烧!”蒙克沾沾自喜地说。
她把冰凉的手指放在他的额头上,轻声地说:
“没有发烧!”
“我就是发烧了!”
“发烧了?”约翰扭过他宽阔、迷惑的方脸看着她。
而她和先前一样,神情严厉、温柔、严肃、不动声色地说:
“没有发烧,没有。”
“我就是发烧了!”蒙克大声叫了起来,“葛哈姆哈特——没错——伟大的葛哈姆哈特·贝克尔,”蒙克气都喘不过来了,“葛哈姆哈特先生居然没有发现。”
她头顶护士帽,神情严厉而平静,并用严厉责备的语气说:
“葛哈姆哈特先生!”
“葛哈姆哈特先生!……他居然没有发现!”
她语气严厉、平静地说:“你没有发烧。听着,快回到床上去!”说完说离开了。
“但是葛哈姆哈特先生!”蒙克大喊着。
约翰呆呆地看着他。他那张普通的德国面孔因恼怒和抗议而变得十分严厉。
“求求你了,”他说,“别人都睡觉了。”
“但是,葛哈姆哈特——?”
“葛哈姆哈特先生——”他一边低声说,一边指了指,“葛哈姆哈特先生也睡觉了!”
“那么就去叫醒他,约翰!告诉他我发烧了,他一定得来一趟!”突然间,蒙克感到又羞又恼,冲着走廊里大声喊道:“葛哈姆哈特·贝克尔!……”
“葛哈姆哈特·贝克尔!……贝克尔!贝克尔在哪里?……我要找贝克尔!……葛哈姆哈特·贝克尔…… 葛哈姆哈特·贝克尔……”他嘲弄地喊道,“伟大的葛哈姆哈特·贝克尔——你在那儿吗?”
他的脸上充满了愤怒、严肃的表情,约翰抓住蒙克的胳膊,低声说道:
“安静!你疯了吗?……葛哈姆哈特·贝克尔先生不在这里!”
“不在这儿?”蒙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这张宽阔的面孔,“不在这儿?”
“是的,”他肯定地说,“不在这儿。”
“不在这儿!——那个跛足的屠夫不在这儿!——在他的屠宰场里,那个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的屠夫,伤疤脸,秃头,脖子上全是横肉的家伙——不在这儿!——那么他应该在哪里呢?一瘸一拐地从这个病房挪到另一个病房,用粗大的手指检查伤情——在他的屠宰场里,屠夫不在这儿!”
“那么他在哪里?”震惊的提问者扭头看着约翰。
“那么他在哪里?”
“当然在家啊,”他用一种耐心而指责的口吻回答道。
“在家?”蒙克盯着他,“他有家了!你是说贝克尔在家里吗?”
“嗯,是的,当然啦。” 他用一种耐心而疲倦的口吻说,“和他妻子在一起,还有孩子。”
“妻子!”蒙克茫然地看着对方,“还有孩子!你是说他有孩子?”
“当然了,他有四个孩子!”
那个粗手笨脚的跛子屠夫居然有——
那个横眉竖目的贝克尔,指头粗短,双手毛茸茸的,走路一瘸一拐,迈着沉重的步子,圆圆的脑袋,坚硬的灰黑色胡子就像刷子。他光秃秃的脑袋一侧露出光洁的蓝色头皮,十分难看。他满是皱纹的脸上残留着以前决斗时留下的伤疤——蒙克从未想到此人居然在诊所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生活,这一点看起来多么荒诞啊。他的身影支配和统治着这个地方:他仿佛是一种缝在粗短脖子上的生命体,穿着屠夫的白大褂,他的形象总和这件白大褂联系在一起,无法想象他穿着普通市民衣服的模样,就好比无法想象修女穿着世俗女子的高跟鞋和长裙一样。他就像附在墙壁上的幽灵,一个特别的生灵,正在这里期待着扑向世间的伤残者,强迫他们躺在检查台上,就像他强迫蒙克那样,然后把他们的肉和骨头占为己有,用粗野的手指触摸、挤压、揉捏,如果有必要的话,凿开他们的头骨,把破碎的骨头接好,甚至还可以深入探究人类大脑表面的脑回……
约翰看着蒙克摇了摇头,然后平静地说道:
“回到床上去吧,葛哈姆哈特早晨会来看你的。”
他一瘸一拐地走了。
蒙克重新返回,坐在自己的床上。
第四十九章 忧郁的十月
向着拥挤的石屋,十月已归来,充满死亡和渴望,充满生机和荒芜;贫瘠的土地一派丰收的景象,充满破产的预言和欢快的希望。十月已至,这里曾是一幅秋日的黄昏景致,而今活泼的星星却在派克大街上空眨着眼睛。
埃斯特坐在一条孤独的长凳上,想念着他。四个月前的今天他离开了她。十月再次归来,他还在干什么呢?
那片红叶挂在枝头,迎风扑闪着,它是所有树叶中最后的一片吗?枯叶在她面前翻滚。在它们快速扑闪的死亡之舞中,这些亡灵在她面前逃窜,在狂风中零乱地翻飞着。十月又归来了。
这是在大地上呼啸的风儿吗?这是驱赶万物的风儿吗?这是把所有人像亡魂那样驱赶的风儿吗?
世间万物皆已破碎、消散在风中。她看见城市里建筑物的高耸外墙巍峨而令人惊叹,绽放着光芒,从公园四周拔地而起,就像直入云霄的钢铁之山,光辉璀璨的钻石,就像镶嵌在天际的宝石,就像高贵、自豪、世俗的女性胴体。她从小就熟悉这里,这里有安静的街道和房屋,这里有人们的脚步声和谈话声,有沿街奔跑的马儿。如今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现在,这个城市似乎大得不适合人类居住了。它显得傲慢无礼,充满物欲,不近人情。似乎渺小的人们建不起如此高大的建筑,它就像巨人的住所却被侏儒所占据,它似乎会万古长存下去。但是她明白,这一切就和梦幻一样短暂。
她看到人们全部聚居在这些巨大的石屋里,看到他们徘徊在人生的街头。她无畏于这些巨大、拥挤的营盘,因为她知道她本人和其他所有人都是地球上的过客和陌生者,而且知道只有大地才能长存,只有大地才能永远留存下去。大地位于道路和建筑物之下,下面别无他物只有大地。如果大地完全被道路覆盖,那么真正长存下去的仍然只是大地。
突然,她想站起来去找他。一时之间她竟忘了他已经离开了她,她觉得他离自己很近,她想靠近他并跟他谈话,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他,把自己的力量和信心给予他。她现在感到自己知道得很多,她见过并了解了很多事情,她显得充实而美丽,充满了力量和智慧。他若能与自己共同分享,一切都会完美。
她看着高耸陡峭的建筑外墙,看着无数闪烁的华灯,明白了这些建筑对他构成的恐惧和疯狂。她也明白所有进城的乡下孩子为何会对这一切心存恐惧和绝望之情。她想找到他让他鼓起勇气。她想告诉他如何才能胜过别人,脱颖而出,因为她具有丰富的人生经历,懂得很多,因为她深爱着他,她想告诉他有些事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有些事会一成不变,有些事会万古长青。
她猛然间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她能触摸到他。接着,她又想起他已经离开了自己,那个迷失的灵魂在某种疯狂的渴望和莫名的怒火驱动下正在某个地方流浪,他的书信表明他失落的身体正身处异国他乡,饱受摧残。她感到自己非常了解现在的需要,觉得如果自己能跟他谈一谈就能拯救他。
她看着他的天才被浪费和虚掷,他的大脑因疯狂而变得黑暗,以至于亲手把自己敲成碎片,背弃生命。她看到他如何被自己的渴望吞噬,并且龇牙咧嘴像一只野兽嘶咬自己,撕咬深爱着他的所有人。她感到只有自己懂得如何拯救、教导他。她就是他需要的支撑,是他遍寻世界、被压抑的那种热情。现在,他无法同他交谈,她想把一切都写给他,想把自己生命中丰富的积淀、一生中金秋十月的全部收获都写下来;但是她感到言语贫乏,词不达意。虽然她自己从未尝试过驾驭这些语言的技巧,但是她自己对这些话语的意义却心知肚明。
我的爱人,今夜你为何没有出现?钟声在夜晚响起时你在何方?此刻,钟声又起,在这广袤、沉睡的城市中听见钟声,是如此的奇怪。如今,在成千上万的小镇中,在这黑暗、孤寂的地方,钟声响彻在时光之中。哦,我的灵魂,我的孩子,我亲爱的,我的挚爱,此刻你在何方?在哪里?在哪个时间里?哦,钟声,悦耳的钟声,在他熟睡之际开始响起!我想通过钟声把爱传送给你。
奇怪的时光,永远地逝去了,永远像奔流的河水!逝去的光阴,失落的人们,失去的爱——永远消失了!在这条河流中你什么也阻挡不住,什么也挽留不住!它带着你的爱、你的生命,带着巨轮驶向大海;河流还将带走时光,黑暗、精微的时光,那滴答作响、带我们走向死亡的奇怪时光。此刻,我在黑暗中听到了神秘时光的流逝,听到了我生命的流逝,忧伤而神秘。当这条光阴之河从我身边流过时,我开始做梦、交谈、感到它流啊,流啊,一直流向了大海。
直到钟声敲响十二点,她仍然坐在那儿想着这些事。钟声已随风而逝,支离破碎,那片树叶在寒风中扑闪,不肯落下,枯叶在她面前的小路上翻滚着。
一位警察走过来说:“你该回家睡觉了,小姐,你住在哪里?”
她回答说:“我没有家,因为有心的地方才有家,而我的心已经离开了我的身体,完全离我而去了,所以我独自一人留在黑夜中等死。”
他问她是否在等人,她说是的,而且她会永远等下去,而他却不会再来。他让她说说那个人的模样,或许他曾遇见过他。于是她说道:
“他有一张疯狂天使般的面容,他的脑袋富有野性而迷人,他的大脑充满疯狂和黑暗和邪恶。他比死神更残忍,比花朵更娇美。他的心为爱而生,却充满了仇恨和阴暗。他的灵魂天生光明而纯洁,如今却囚禁在邪恶的怀疑之中。他的大脑本该是明亮闪光的剑,如今却噩梦连连,病态而扭曲。他逃离了那些爱他、崇拜他的人,他伤透了他们的心,然后跟着陌生人扬长而去,那些人将会谋害他。他就像上帝,只为光明而生,而他如今独自生活在枷锁和黑暗之中。”
警察说他没有见过那个模样的人,她说:“是的,如果你见过他你肯定会想起他的,因为他与众不同。他的脸就像振翅飞向天空的鸟儿一样欢快——”她说不下去了,眼泪顺着她的脸颊快速流了下来,她却没有觉察,她开始哽咽了。
警察说她喝多了,确实如此。她整天都在喝酒,没有吃任何东西,她同自己的嘴巴过不去,但这毫无益处。她心想:“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我们都是同类中的正派人,我们拥有自尊,我一生善良而忠诚。”
警察说如果她不离开的话他就逮捕她,并把她送进监狱,但是她却毫不在乎并说道:“我求之不得。送我去监狱吧。”
他是一位正人君子,不停地叫她“年轻的女士”,他在黑暗中看不清她的灰白头发,他说他不会那么干的,并问她住在何处。她说自己住在派克大街,而他却认为她喝醉了酒在取笑他。但当她说明这是事实并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他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狐疑的表情,并且说道:
“你有没有加入社交名人录?”
(“上帝啊,这些人真是太奇特了。”她心想,“你每天到处都能遇见他们,而当你想起他们对你说过的话时,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你无法相信是真是假,一切似乎不大可能,你会觉得那是有人编造出来的。”)
于是她说道:“不,我没有加入社交名人录,因为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犹太人,一个小小的犹太人是进不了名人录的。不过,如果有专为犹太人提供的名人录,我会加入的。”
这时,警察滑稽地看着她。然后他抓住她的胳膊,叫了声“女士”,两人便沿着那条路来到拐弯处,钻进了一辆出租车。
城市在她的眼前盘旋,宛若酒后的舞蹈——高耸大楼里的灯火,炫目的高楼尖顶,密集的街道,破碎、混乱的灯火。在她清醒的意识中,她仍然能看见那片红叶在最低的枝头扑闪着,寒风在吹,世间万物皆已消散、淹没在风中。
灯光晃动着、颤抖着,街角传来一阵破碎纸片的响声,它们像长着翅膀的飞鸟在灯光下打着圈儿追逐着,它们从来不会迷失,从来不会困惑踌躇。它们都是昔日破碎的记忆,它们广阔的世界已经远去,被人遗忘了。
她挨着警察坐在出租车里,他一言不发,而她却在黑暗中倾听着自己的思绪。
我们用语言的陷阱和罗网捕捉生命,我们的疯狂随着自己的无能而加剧,我们用丰饶而贫瘠的印迹挽留某些东西,其结果只是几张迎风飘舞的纸片。我们什么都无法拥有,包括我们呼吸的空气。生命和时间的河流从我们的指间滑过,尽管我们充满渴望与希望,但是除了留住微微颤动的时刻以外,我们什么都无法留住。在那些被踩在脚下、被人遗忘的字眼之外,在昔日那些毫无活力、枯燥无味的葬礼之外,我们再次诞生在千千万万的生命和死亡之中,我们永远只剩下疲惫的肌体和挥之不去的片断记忆。
一对恋人迎风走在路上。他们望着对方的脸,面带自豪的微笑,世上没有人能像他们如此幸福了。他们知道的别人从不知道。他们走了过去,双脚在人行道上没有留下任何印迹。他们拐过街道,迎向风儿,迎向空虚,迎着十月。
灯光开始变绿,然后变红,一幢建筑在大街两侧拔地而起,显得傲慢、冷峻而美丽,令人畏惧。我看见了街对面我姐姐的商店,那是一幢11层漂亮雅致的房子。没有装修的白色墙体就像女人的臀部。这栋楼的设计新颖而完美,就像它赖以存在的冷峻、性感、奢华的生活,因为它以时尚的傲慢和万物的死亡为生。巨大财富和荒芜的神话刻写在房子上,然而在刻着这些故事的石砖墙体上却没有任何印迹、符号和标志。
此刻,我看见一条毒蛇正蜷曲着身子,埋伏在生命的中心,我看见人们开始喜爱这条毒蛇。我们中的精英分子、最高尚的人士因为恐惧而死去,在这些冷酷的高楼之上露出恐惧的面孔。
哦,我想大声呼喊并告诉他们,心生恐惧是多么愚蠢!我想说出他们害怕说出的事情——爱情植根于大球之上,爱情美丽而长存,人类必须热爱生活、仇恨虽生犹死、害怕死亡的无益虚耗。我听说过一件可怕的事情,而它必然会在我们心中发生改变。这些心生恐惧的人仇恨爱情。他们仇恨恋人、嘲笑爱情,他们的心中积满了尘埃和怨恨。
我和姐姐小时候既勇敢又漂亮,我们坚强、忠诚、有爱心。我们孩提时代的生活丰富多彩,但却有喜有忧,而且非常不稳定。家里有父亲、母亲和我们可爱的贝拉。他们虽然迷茫,但却很漂亮。现在看来,我们仿佛成了父母的父母,是生母的母亲。我们俩那么年轻、那么单纯、头脑清醒、富有天资。我们的天资和美丽滋长在内心深处,我们做的每件事都很出色。
大地属于我们,因为我们热爱大地。我们拥有造化的技巧和天赋,我们能洞察万物的生命——跃过古老砖墙、缓慢悸动的生命,疲倦地悬在旧门上的生命,存在于桌椅之间和古老银柄匕首中的生命,人类使用、栖居其中的一切生命——一件外套,一只鞋子,还有那顶破帽子,我最宝贵的一顶。
还有这些街道和那些令你发怵的巨大车辆,它们的喧闹和运动令人心生怯意!
“大地!”你说,“把大地还给我们!”
我告诉你大地就在这里,我们都知道这一点,这里就是土壤,是丰收,是大地。我告诉你再没有任何地方比这些街道和人行道更加强大、生机勃勃了。或许像你说的那样,我的犹太血统中有喜欢热闹的倾向,我们亲密地聚集在一起,我们喜欢笑声、财富、运动、食物和人群。这里就是我的草地,我熟悉它,热爱他,我在草地里散步,这些面孔就是我的草叶,我知道草叶里孕育着生命,人群在傍晚时分离开大街时,那里透出的欢快与生机;使用和劳碌后喘息的幽静房屋,傍晚时分的寂静,大海的味道,海港里来来往往的船只,远处照在古老红红砖房上的落日余晖,既不刺眼,也不炽热。这一切,还有成千上万别的事物,都是我所熟悉、热爱的。
因此,我知道这里和你童年故土的山峦一样美好。你想逃避怎样的恐惧?难道你永远要一辈子做一个毫无忠诚的傻瓜,吞噬自己的肉体?
“多么可怕的800万张面孔!”
记住800万张脸——熟悉其中的一张。
“多么可怕的200万本书!”
写一本包含2000句至理名言的书。
“每一扇窗户就是一盏灯,每一盏灯就是一间屋子,每一间屋子就是一个细胞,每一个细胞就是一个人。
所有的房间、所有的窗户、所有的人们都为满足你的渴望吗?不,记住:让那间屋子充满光明和荣耀,让它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闪耀,地球上的芸芸众生都会与你分享。
噢,我若能大声呼唤你,把我的智慧赐给你,并告诉你不要害怕这些石头堆砌的、灯火通明的怪物,那该有多好!没有你不能洞察的神奇和秘密,如果人们建造一座一万级的通天塔,或者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城市堕落成拥挤的蚁穴,那么我的心仍会完整无缺,我仍会记得一片叶子,仍会记得即将来临的青翠四月,因为我看到这些安静的街道车水马龙,一片喧嚣,我看见了欢快的生命,看见了人们的面孔变得愚钝而宽阔,我看见人类的房屋淹没在毫无人性的高楼下,我在这些标记中找不到任何秘密。我曾经告诉你我姐姐曾经用一张便宜的布料给我做了一件衣服,从此萌生了开服装店的主意。她隐秘的心灵中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变出了这些傲慢的石砌建筑。那么,难道人类比一座高楼高加渺小吗?难道疲倦肉体上的一个原子没有这些巍峨、辉煌的建筑伟大吗?
此刻,我再次想起了安静的街道,想起了褐石修砌的房子,想起了童年失落的城市,它似乎近在眼前,触手可及。我又看见了孩子的脸庞,看见了我昔日的几十种模样,以前是那样,现在不是了。我听见了古老的声音、古老的歌曲、古老的笑声。记忆的潮水在我的心中澎湃,荡漾着大大小小的往事——那些头戴礼帽的男子,他们穿过布鲁克林大桥向我走来,那些夜晚街道上恋人的笑声,枝头树叶的凋零声。我遇见你的那个夜晚,幽暗的海面上洒下一泓月光,还有街头随风飘舞的纸屑,缅因州断墙上节瘤丛生的大树,很久以前大声呼喊、如今却已沉默的声音,还有我母亲在黄昏弥留之际吟唱的一首歌子。
我想起了你!我想起了你!
万事万物,我神奇生命中所有的时光一齐涌入我的记忆,我想到了自己亲手创造、然后消失的美丽。我看见了自己昔日工作过的戏院舞台,看见了剧终,看见了落下的幕布,演员们进来互相道别;这昙花一现的荣耀,迅速的凋谢,遗忘的仓库,在空荡荡的座位上升起的幕布。
我想起了你!
有一天晚上,我想,你坐在黑暗中,我在心底几乎喊了出来:“他回到我身边了!”我问:“是谁?坐在那里的那个人是谁?”然后我明白,我始终明白,那人不是你,我知道那人不是你。侍者不停地把空荡荡的座位倒放在桌上。
现在我又回家了,在古老的十月从派克大街回到了家。
警察把她送回了家,她希望家里无人。凯蒂开门让他们进来,埃斯特叫他给了警察一些钱和一瓶酒。
然后她来到了黑乎乎的屋子,站在黑暗中倾听河面上船只的声音。她想起了他,她的思绪纷飞,一如古老十月的派克大街上迎风飞舞的落叶。
她想起了他,在长长的深夜里想起了他。
一!
我听见了河面上船只的声音。
二!
噢,巨大的船只来来往往。
三!
时间,拜托,时间!现在几点了?这会儿你该回去睡觉了,小姐。该是你死去的时候了,小姐,是的,该是你心上人死去的时候了。
时间,拜托,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有时候我看不见你的面容,然后我用双手捂住脸,于是你回来了,仿佛你就在眼前,我正在跟你谈话。
“与君交谈,我忘记了时间。”哦,上帝!这种感觉多么美妙啊,多么真实啊,我想起了我们共同度过的时光,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奇迹和荣耀,有人相信吗?还有什么类似的事情吗?
我捧起书,捧起你送给我的大部头文集,我有时候从中间开始读起,一直读到天明。上帝啊,书中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我看见其他人心情沉重,每个时代的诗人都描绘了他们的哀伤,这是何等的美妙啊,但是有何种荣耀比我们自己的荣耀更加伟大呢?有谁写过这些呢?谁能化解我的愁绪?谁像我们一样疯狂地爱过?谁经历过我们共同经历的悲欢离合?
第五十章 镜子
在慕尼黑一家诊所的病房里,蒙克坐在床边。对面梳妆台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他盯着镜子看。
“人的形象映在破镜之中。”他在破镜中的形象究竟如何呢?
透过模糊的镜子,他镜中的身体在腰部向前鼓起,躯干变得粗短,粗短的脖子缩在笨重的肩膀里,胸部的轮廓就和水桶一样,大手紧捏着膝盖。他就是这副模样,这副德行。
自然的造化,后天加以改进。在模糊的镜子里,那个形象比从前更加古怪,更像类人猿。蓬乱的头发被剪掉了,位于两只大耳朵之间的后脑勺部分胡乱地剪掉了头发,皱纹密布的额头两侧是光洁的双鬓,一直延伸至浓密的眉毛处;再往下,便是玲珑、憔悴的五官,扁平的鼻头向右倾斜着(中心偏左位置的鼻梁被打断了),长长的上唇,厚厚的嘴巴,一副惊恐、警觉、专注的样子——这模样真是妙极了。从小时候起,其他男孩都按他的相貌给他起了一个名字——“蒙克”。
他看着自己在镜中的映象,映象也看着他,带着古怪而超然的神色看着他,不同于小孩照镜子时看着镜中沉默的自我,默默地说:“我”,相反却超然其外地看着它,凝神默想:“哎呀,天啊,你太潇洒了,”他不是在说自己,而是在说镜中的映象。
映象也看着他,透过半张、肿起的嘴唇沉重地呼吸着。(他闻到了不新鲜的碘酒味,塞在鼻孔里的药棉现在已经变干,沾满了血。)他受伤的嘴巴呼吸着,被打松的牙齿在镜子里露了出来,沾满了血丝,嘴巴上方的鼻子被打歪了,充血的眼睛此刻显得十分专注;眼窝下的皮肤变成了青紫色。
“上帝,多难看的脸啊!”
镜中伤痕累累的面容咧着嘴冲他笑着;突然间,所有的豪情和虚荣全都消失了——他大笑起来,受伤的面容也随之绽放出笑容,他的灵魂终于自由了,他是一位男子汉。
“嗯,怎样的一张脸?”
“爱情的殉道者吗?”映象回答,咧着嘴朝他笑。
“造化的杰作!”
“艺术的流亡!”
“达尔文的宠物!”
“谁把你带出去的?”他的肉体尖刻地问。
“谁把我带出去的?出去,他妈的!你是想问,谁把我带到这里的吗?”
“你是说我吗?”他的肉体问。
“是的,你!”
“我觉得这个伤害是故意造成的,”他的肉体说,“你说呢?”
“啊?”
“如果你不在这里,那么你会在哪里?”
“在三叶草里,长着狮子鼻、凶神恶煞的朋友。在三叶草里,猿猴。”
“那是你的想法,”他的肉体嘲笑道。
“这是我了解的事实!你这个猿猴,你!你没有归属!你的存在完全是个偶然!”
“嘿,是吗?那么你呢?我想你的一切都是精心策划好的。”
“哦——”
“你的脚多么漂亮小巧,”他的肉体讽刺道,“多么漂亮的双手,”它举起厚厚的手掌看着它们,“长着艺术家修长的手指——不是吗?”他的肉体讥笑着。
“喂,肉体,你可别讥笑!”
“我可是一个身高六英尺二英寸、瘦弱且年轻的美国男子汉。”
“那么——”
“但是可以折中地说成六英尺一英寸,保佑这个年幼的心灵!淡金色的头发,而且是自来卷!”
“肉体,你的天性太粗野、太浅陋,无法欣赏——”
“高雅的事物,”肉体冷冷地说道,“是的,我知道!——但是还有,蓝蓝的眼睛,鹰钩鼻子,古典的眉毛,希腊神祇的相貌——一句话,不跛不胖的拜伦——女人的心上人,风流的才子!”
“听着,肉体,你的灵魂真肮脏!”
“我没有灵魂,”肉体干巴巴地说,“那是‘艺术家’才有的东西,那个词是这么说的吧?”映像不怀好意地说。
“你可别讥笑我!”
“灵魂是伟大的爱人们才有的东西,”肉体说道,“我的灵魂是悬在腰下的。没错,灵魂在你狂热的逃亡中发挥过作用——我们别提这个,”肉体揶揄道,“我只是你沉重的包袱——你的附属物。”
他们再次注视着对方,然后笑了。
他坐在那儿凝视着镜中的映象,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些辛酸、神秘的生活记忆一齐向他涌来,撕扯着他。他想起了他们成千上万次的散步,想起了他们成千上万次呼吸的生命气息,想起了成千上万次响彻在神秘天际的永恒光芒中的时间之声。是的,他的身体和他自己曾经厮守过。他们曾经孤独地相处过,曾经感受过许多,见识过许多,思考过许多,现在他们了解他们该了解的,他们不会否定和埋怨对方,他们是好朋友。
曾经有一段时光,一段充满幻想和寓言的孩提时代,他尚不了解自己的身体魅力。后来看到了自己拥有的健美肌肉,他们携手度过了成千上万勇敢、浪漫的经历,他们在一起时显得既潇洒又勇敢。
后来有一阵子,他诅咒并憎恨自己的身体,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丑陋而滑稽,配不上自己,因为他觉得身体是麻烦和悲伤的源头,因为他觉得身体背叛了他,他关起来,使其远离了自己热爱和从属的生活。他想了解生活中的一切人和事,并且时刻想告诉人们:
“你们看到的这个怪物一点不像我。别理会它,别管它。我长得像你们,属于你们。请看清楚我的本色,我和你们一样流着鲜红的血液,我浑身上下的元素和你们的一模一样,我和你们出生在同一个地球,过着相同的生活,同样仇恨死亡。从每个方面来看,我都属于你们,我要在你们中间占据本该属于我的位置。”
那时候,他脾气暴躁,动辄发怒,他仇恨自己的身体,因为他觉得身体妨碍了他实现最深切的愿望。他鄙视身体,因为他的味觉、视觉、听觉和触觉等感官总会错过生活中最终、最完美的精华,错过人生无与伦比的乐趣,人皆如此。所以,他在狂乱中击打和毁坏自己的身体,在饥渴和可怕的冲动中驱策、虐待肉体,使它成为肚子、大脑、心灵发泄狂热欲望的载体。4000个日子里他片刻不得安宁。他诅咒身体,因为它无法完成他追求的苛刻目标,他仇恨身体,因为它的渴望和他的渴望背道而驰,他的渴望就是这个大千世界及其生灵。
但是现在,他却感受不到这一切,他坐在那儿,看着镜中的映象,它就像一件他始终穿在身上却突然扔掉的朴素外衣。他赤裸的灵魂已经脱离了这副粗糙的皮囊。血肉之躯看着灵魂,唤醒了友情和崇敬,我们常常怀着这样的心情观看一件陈旧的物品——一只鞋子、一把椅子、一张桌子或者一顶帽子——它们与我们共度了人生,忠诚地为我们服务。
现在,他和肉体都了解了彼此,肉体没有背叛他,它一直很坚强,富有耐力,感官非常敏感。他的胳膊太长,腿太短,他的手和脚比大多数人都更像猿猴,但是它们属于人类的手脚,并不畸形,唯一畸形的是他疯狂、痛苦的心灵。但是他通过对身体和大脑的了解,现在终于明白了自命清高、不近人情的灵魂太幼稚、太粗陋,或者太自我,太内敛,过于关注自我艺术灵魂之美,无法将自我融入更加广大的事物中去,从而找到真正的自我位置,完成一个人应该做的任务——太高雅而不适合这个肉体,因此就会失败,毫无用处。
他的肉体和他一起发现了大地,他们独立、秘密地发现了它。在流亡中,在流浪中,他们比活着的大多数人更加了解自我,他们殚精竭虑,手握酒杯,畅饮美酒。他们懂得了大多数人有幸告诉他们的事情,现在,对于他们的付出和痛苦,他们了解多少?他们懂得这一点:他们热爱生活,热爱朋友,憎恶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否则生不如死。
现在,他真诚而毫无怨恨地看着自己的肉体,疑惑他竟然栖居在这个地方,他理解并接受了肉体的局限。现在,他明白了他那致命的渴望将是他无法企及的,他知道我们都是人类,且超越了人类,但却无法达到精神的高度。除了在半空中折翅以外,我们还会有怎样的结果?
是的!当他看着镜子中的怪物时,他明白了他凭借自己的渴望和肉体,已经完成了一个人该做的任务,他也知道,虽然他布满伤痕的面容看起来像个疯子。但是,这个受伤面孔背后的灵魂却如此平静,如此理智。
他问道:“彻夜未眠、在黑夜的房间里等待的是一个人吗?”
或者说:“彻夜未眠,难道不是肉体束缚了此人吗?”
“不对。现在,肉体,让我睡觉吧。”
“是的。现在,伙计,有劳了。”
“不,肉体,是那野蛮、赶不开的虫子在夜晚的房间里不停地啃噬,使我无法入眠。”
“虫子是你自己弄出来的。在过去的岁月中,你近来的狂热肉体和你自己并未生下任何蛀虫。”
“但是虫子的确存在。”
“幼虫,成虫,血液中爬动的虫子,树叶中蠕动的虫子。”
“在某个地方,开始于某个地方——在哪里?哪里?真是那一条虫子吗?”
“很久很久以前——在记忆的微粒之中,谁也不清楚,在何处孕育着这样一条虫子,或许是在门廊里的阳光下孕育的吧。”
“当时是个好时代,因为一切事物出现又消失了,台阶、篮子、鲜艳的旱金莲。”
还有阳光下母鸡的咯咯声,日常晨钟的敲击声,紧随而来的说话声,午时山脚下的角落里传来的街车刹车声,大街上行人和皮鞋的走动声,院门砰然关闭的响声和突然打招呼的声音——午时的锯冰声透出的清冷和振奋——脏兮兮的黑人透出的霉臭味,冰冷的铁钳和油布——克兰家的母牛沿着小巷、沿着后院篱笆跟前的吊床向前走着,给人一种粗俗、美好、凉爽的感受。
“你在场吗?”
“在啊!一直到生命的尽头。”
“一直到时间和记忆的深处?”
“不是这样的,那是属于你的地盘,那盲目而驱赶不去的虫子是第一次侵入,但是我确实在场,在场,是的,在藤条编的篮子里,长着胖胖的脚,感受光明。”
“光明消失了,光明归来了——悲伤,希望——”
你的,你的——虫子的痛苦——,不是我的,我拥有的是阳光。
“但是,肉体,悲伤什么时候退去?”
“有时是不安,不是遗憾,遗憾的是虫子。”
“会号叫吗?”
“号叫,是的!那时候我肮脏、污秽、下流、伤感、大腹便便——号叫!号叫!是的,想通过号叫来寻求舒适、温暖、安宁、吃饱和穿暖——还有阳光!”
然后呢?
再别无所求,别无所求,只需要最基本的,那是个美好的时代。
“美好的时代就是——”
“就是我们的孩提时代,”肉体接过话头说。
“那是个美好的时代,因为阳光在门廊上移来移去,午间传来回家者的声音,大地勃发、青草吐翠,鼻孔里透出鲸油的清香,喉部的赘肉显得迟钝、肥大、不快;用抹布裹头的家庭主妇透出的朴素,同青萝卜掺杂在一起的轻微倦意,清晨敞开通风的房子,翻过来的床垫和破旧的地毯,旱金莲发出的温暖、常见的气味,对客厅的怀念和强烈、陈腐的味儿,街车过后留下的那份突然和沉默,那种希望中午再来的感受透出一丝的忧伤。
“那是你自己的——那个虫子的蠕动。”他的身体说道。
“接着,又传来克兰家母牛的叫声,还有记忆深处的清晨,清晨,很久以前人生中太多的生生死死和冬日的想法一起在橡树的枝头号叫;清晨过后无数光亮来来去去,还有那些逝去的声音——‘孩子,你在哪儿?’——很多年前消失在群山深处的亲戚……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
“是的,”肉体说道,“不过——你不能再回家了。”
[1]虫子体小而脆弱,故《圣经》中常用“虫”比喻在世之卑微俗人。 凤凰联动文库:论文学涵养细节(套装共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