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神奇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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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神奇之年
父亲死后,他继承的那一小笔钱尚余一些,现在,乔治·韦伯怀揣这点钱开始远赴欧洲。在愤怒和渴望中他奔走他乡,他相信,只要他能改变自己的天空,他就能改变自己的灵魂;他也相信,在某个陌生的土地上,他能够找到安宁、智慧、自信和力量。然而,当他匆匆奔走于异国他乡时,孤独却始终与他相伴。一日清晨,他在异乡醒来时想起了家乡,昔日街头的马蹄声、车轮声再次回响在他的耳畔,蓦地,那份古老、狂野的渴望重又袭上心头。
由此,他不得已又漂洋过海、重返家园。他游历了陌生的国度,了解了无数的人与事,就像从柑橘中吮吸汁液一样,他吮吸着新的生活、新的城市和新的事情。他拼命地投身于写作中,流下了无数辛劳的汗水,他诅咒、嫖妓、酗酒、打架,他四处游历,花光了钱财——然后,他带着比以往更加强烈的愤怒和不安返回了,他想要挺胸直肩、迎接世界。他渴望得到一切,开始努力工作,不再抱怨什么了。
在灵魂深处的愤懑和躯体难以抑制的癫狂中,在喧嚣的人潮中,他始终独自生活、独自思考、独自感受。在这种颠沛流离、孤独的境遇中,他不认识别人、也没有爱过别人,过着一种特立独行的生活。可是现在,他终于有了认识别人、爱上别人的时机了。
第十七章 客轮
一九二五年八月的一天,夕阳斜照,一艘客轮以每小时二十节的最高速度驶向北美大陆的海岸。这艘船名叫维苏维亚,是一艘在意大利注册的三十万吨级轮船。此次是它的处女航。
如今的轮船就和年轻人一样,追名逐利:它们想一举成名,第一次交锋就折桂;它们在世人冷眼的旁观下害羞而绝望。维苏维亚正在进行试航。
曾有人怀疑这艘巨轮能否按计划到港。五天里海水都在猛烈拍击它的船身,不停释放出狂暴。海水广袤无边,越来越狂野,它对脆弱者说:“我是大海,无边无际的大海。没有海滨,没有海岸,也没有海港。此次航程永无终点——只有无尽的疲倦、无尽的沮丧、无尽的海水。”
这艘巨轮乘着夜色从那不勒斯湾平稳启航,沐浴在欧洲大陆最后的灯火中,璀璨的光芒和盈盈灯火在神奇的海岸边闪烁不定。海水一天比一天汹涌、疯狂,直至对大地的记忆变得可贵而难以置信,奇怪得就像肉体和生命注定要变成灵魂的回忆。乘着里昂海湾突起的巨浪,维苏维亚从撒丁岛驶来,它跌跌撞撞地猛冲向直布罗陀。午夜时分,当它平稳地穿过海峡时,一切平静得好像施了魔法。躺在船舱卧铺上的乘客有了片刻的希望和欢喜。他们心想:“一切都结束了吗?大海终归平静了吗?”但是很快,船身周围再次泛起泡沫,发出嘶嘶的警告声。巨浪重重地袭向它,大量的海水从它众多的小窗户上拂过。船身刚平稳了片刻又开始抖动起来,然后又平静下来,而巨大的浪头泛着沫子撞击着船身:接着,船身缓缓驶进一个深不可测、涛声隆隆的地方,船身上下颠簸,姿态沉着而庄严,活像一匹神情傲然、半旋转腾跃的大马。
接着,许多躺在黑暗船舱里的乘客第一次感受到了大海的力量和恐惧。这艘轮船就像赛跑者的肌腱一样灵活而漂亮,它敏捷地航行在大海上,姿态轻松而灵巧,发出轻微的吱吱声,缓慢、有力却不失优雅地在水中游弋,在大海轰鸣的怀抱里悠然起伏。这时,众多躺在卧铺上的乘客第一次了解了大海:在黑暗中,大海很快就显露出真相。这是一种永远想象不出、永远难忘的体验。对这些大地的子民来说,尽管他们身在黑暗的船舱里,但是不论走到何处,他们都觉得自己见识了大海。这里的一切都和大地不同。在那一刻,人们才会觉得大地就像他们的母亲和朋友;他们感到巨大的船身在夜色中身陷汹涌的水泽之中,马上意识到自己脚下有数英里深的海水,不禁心生恐惧;同时也感觉到自己正被广袤无边、怒吼咆哮、变化莫测的大海包围着。
这艘巨轮好像被苍穹里伸出的巨手用力地按着,在鲜活、恒久的物质里起起伏伏,在这艘船面前,大海永恒地变化着,不具任何失败的迹象。它奉献自我、完好无损地重拾自我,没有丝毫浪费和改变,只有对永恒的巨大漠视。这艘巨轮在险恶、无情的海面上颠簸起伏,犹如身陷强风的脆弱帆船。人们感到这艘万吨级的钢铁之身在他们脚下犹如绳索一般摇摇晃晃。突然间,大海强大的威力似乎变小,变得身单力薄,人们开始对它产生了爱意和怜悯之情。他们对大海的恐惧掺杂着豪情和喜悦——这艘船是在亘古的大地上冶炼出来的,是在永恒的国度锻造、铆合而成的,它是人们灵巧的双手和智慧的大脑经过组合、安装、焊接、精心调试而成的,它将载着他们穿越险象重重的大海安全抵达陌生的彼岸。
他们对这艘船充满了信任,并且很快就爱上了它。他们爱它的优雅、柔韧和刚强、傲然起伏的姿态,它就像一位昂首阔步的骄傲的美人。他们喜欢轮船马达发出的思想般的宁静歌曲,这是有益身心的音乐;在大海的咆哮声和前所未有的孤寂中,这种乐声就像海面上的理性之物一样。他们爱它,因为它使得他们满怀豪情与荣耀:它游弋在大海之上,是不朽勇气的化身,像一个渺小的人,具有坚定、高尚的决心。因为他很渺小,所以才昭显他的伟大,他很羸弱,所以才昭显他的强壮,他满心恐惧,所以才昭显他的勇敢——人之于大海,犹如黑暗中火柴的微光;就像年月不详的一根蜡烛头,闪着微光, 为永恒赋予一定的意义。人,这个消耗殆尽、失败的生命体,会耗尽肺中的最后一口气息,利用最后一次心跳将火箭发射至遥远的土星,在漠然的星空亮出自己的色彩。因为人类是睿智的:他们知道自己迷失了方向,知道他们既孤独又可恶;他们看着窗外汹涌无际的大海,知道自己寻不着答案,而大海,大海,它就是自己的归宿,就是自己的答案。
接着,他们在海上辟出道路,在海的终点建起港口,并把航行经历记录在日志里。他们坚信陆地就在前方,并开始寻觅,他们启动了一艘艘巨轮,在毫无意义的徒劳之后又有了新的目标。他们的伟大背后透出一丝傻劲,因为在心中用智慧创造快乐——他们的草稿、书籍、构图和他们无限、勤劳的技能都是一种快乐,如同征战前的士兵,尽可能抓住每个机会痛饮狂欢、纵情寻欢,谁也不愿提起死亡和杀戮。
这艘船是一位年迈、疲倦、技术精湛的老者构思出来的,他以其高深的造船知识,勾画了它的轮廓,设计了平衡的船身,计算了准确的重量和众多、复杂的构成比例。这位老者身患癌症生命垂危。在上百万次的计算中,他精密的大脑从未出过一次小错。现在,这位瘦骨嶙峋的老者已经和航海永远脱离了干系,他居住在德国某个小镇的一所安静房子里,步履蹒跚。尽管如此,他仍能预见到这艘轮船在海上的一举一动,看见汹涌的海浪在它的两侧怒吼咆哮。这位设计并制造了这艘巨轮的权威工匠,如今正端坐在椅子上,一条破旧的毛毯盖在膝盖上。米粥从他松弛的嘴角流了出来,身体因年迈而哆嗦着,冲孩子们和仆人大发牢骚。在温暖、舒适的时候他会像婴孩一样愉快而开心,会尿湿自己的裤子等着人来换洗。有时候,他会陷入沉思,神情沮丧,唠唠叨叨地讲述自己在西里西亚度过的童年,还会讲起他在波恩读书时和某个蓬头垢面、体态臃肿的女侍者之间的浪漫故事。
然而,这个苍老的灵魂却从自己日趋衰亡的幼年时代脱离出来,再次迸发出火花和精湛的技艺,并制造了一艘轮船!
这艘船是其祖国骄傲的象征,是游弋在海里的大型美洲豹,是意大利高傲、敏捷的猫。它的发动机是货真价实的瑞典货,它的外壳是在克莱德湾用英国的钢铁铸造的,它的超级构造是苏格兰工程师的杰作。它的设计出自一位德国人之手,管道装置由美国人负责。其余部分——奢华的室内装修、壁画、举行神圣弥撒的金色小教堂,可以喝点东西的中国厅,既能喝东西又能吸烟的文艺复兴厅,可以跳舞的庞培厅,还有英式小饭馆,其隔板都用橡木制成,上面挂着运动宣传画——都是多民族艺术的精华,但毋庸置疑,这是一艘意大利轮船。
这是一艘体积庞大的轮船。每天,船长、全体船员以及乘客都要测量并记录下它的一切出色表现。他们因它的速度而欣喜若狂,以其强大的耐力为荣。他们看着它乘风破浪,富有节奏地一起一伏,平稳前行。它是他们心中的宝贝,是他们的欢乐之源,他们都爱上了它。船员们走在甲板上,低声、激动地谈论着。有时候他们会聚在一起,一边打着手势,一边热情地争论着,有时会停顿下来默然观察着轮船,然后比先前更加激动,更加自豪了。
这艘轮船乘风破浪,就像小猫一样浑身颤抖。他们看着它左右摇晃,然后朝巨大的海水中冲下去。他们看着水雾蒙蒙的海浪在船首翻腾,像鞭子一样猛烈抽打着船身,然后破碎成片片浪花:当她为破浪前行做好准备或傲然昂首之时,他们感到脚下的巨轮似乎停止了运动。接着,数千吨海水猛击船身,它开始战栗起来,像一位遭到重击的拳击手。随后,它再次平稳下来,冲向波澜壮阔的大海和苍穹,它们像怒吼的野兽将它紧紧包围。这里没有远方,没有地平线;只有怒吼翻腾的海与天,轮船像一位陌生的来客在其中拼命挣扎——在水雾蒙蒙、翻腾汹涌的可怕海水里挣扎,它从高高的浪头落入深邃的谷底,它沉着地平衡在浪尖,然后像特快列车一样急落下来,仿佛其底部已从空中坠下,海水从苍穹疾冲而下。海水又浓又绿,泛着白沫,发出嘶嘶的声音;随着距离越来越远,海水变成了灰黑色,冰冷而险恶,浪头破碎成白色的水雾。厚重的灰云与大海相接,显得迷雾蒙蒙,凶暴而可怕。
一天接一天,风暴变得越来越猛烈、越来越狂暴,这艘庞大的轮船昂首向前,傲然迎接它的初次考验,并不断超越自我,船上那些神情压抑、紧张的船员开始变得兴高采烈起来。其中有许多人猛然大笑起来,开始用傲慢、冷漠的态度看着大海。当乘客们对天气感到不安时,他们会用冷淡、满不在乎的语气回答:“哦,是的,还不算太糟;只是遇到了一点风暴而已。”然而他们倒希望能碰上特别恶劣的天气,那样的话,这艘轮船便能证明自己的能力了。
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这是一艘最新型的轮船。它开创了新的时代,掀开了新的历史。它是一切船只的子嗣,刻着时代的印记,把渺小、朝气蓬勃的人类及其历史带到了海上——希腊人,腓尼基商人,扎着辫子、野蛮、金发的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热情奔放的西班牙人,戴着假发、涂脂擦粉的法国人,直率的英国人,这些人不断朝这片大海靠近,登上轮船并征服大海。他们是大海的主人和船长,他们把人类的语言、人类的时代变成了永恒。是的!他们使结实的大钟在海面上悦耳地响起;他们占领了无边无际、亘古永恒的大海,并在上面标上了自己的时代;他们说:“在某某年里,我们把大海据为己有,为我们的轮船和国家效力。”
这就是轮船,它的时代和生命属于大海。如果栖居在水泽深处、长生不老的妖怪从海穴中出来——不停蠕动的多足动物,长着海藻般头发的无腰女子,他们已经读出了大海的时间和命运。然而轮船却从不在乎这些,因为它和人类的生活和谐健康,人类很少关注冰冷的海穴深处。在他们诞生的几百万年里,他们对这片浩瀚的大海王国或者对那片遥远、未曾涉足的土地了解多少呢?
启航的第五天,狂怒的风暴达到了高潮,随后迅速减弱。次日早晨,煦暖的阳光洒满大海,这艘巨轮在平静的海面上轻轻地摇晃、起伏着。
那日临近中午之际,三等舱的吸烟室里挤满了喧闹的人群,有打牌者、旁观者、聊天者,以及正式午餐前饮酒的人。在角落的一张桌子跟前,一位年轻人正在读信。显然,信的内容使他很不愉快,因为他神情阴郁地皱着眉头。他突然停了下来,不耐烦地把那封信塞进了口袋。然而,那份皱巴巴的书信似乎具有一股魔力,因为他很快就又把信掏了出来,再次打开读了起来。这一次他读得更加专注,怀着强烈的痛苦,这种表情表明他刚才的情绪在强烈的否定下得到了缓和。他读完信后脸上露出的愤怒表情或许会令观察者感到十分好奇,其实他这种情绪的变化皆源于信中对草坪颜色的一句评论。
这封信是他的舅舅写给他的。年轻人对信的内容无法完全释怀,每次读起这封信,他就会感到自己的喉咙里卡上了鱼刺,令他苦恼不已。信中这样写道:“你已经到那儿一年多了,现在你肯定早已明白金钱不会长在草丛里。因此,如果你已经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我建议你尽快回家,这儿的草坪是绿色的。”
“这儿的草坪是绿色的。”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短语及其背后的含义使他愤怒,深深地伤害了他。这位年轻人一想到舅舅把原因归咎于那片草地时,他的神色变得十分阴郁,脸上透出痛苦、嘲讽的表情——美国的草坪——和欧洲大陆的草坪相比,显得极其乏味。
他知道舅舅信里的那句话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草坪的绿色是一种隐喻。但是这个隐喻本身并没有任何田园意味。因为在美国——他感到了一种讽刺的味道——就连草坪的绿色也体现出商业价值的高低。
正是这一点使他痛心,也正是这一点让他厌烦。
他坐在那儿,皱着眉头阅读着这封信——这个以每小时二十节的速度穿越寸草不生大海的青年正蛮横地蔑视着那个拥有绿色草坪的人。
这个年轻人,如果不是这个时代的化身和象征,也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代表。他是一位二十四岁的美国人,尚未结婚。如果他和自己时代、环境下的百万青年有所不同,那么至少他和某些青年一样,已经外出踏上了寻找大陆金羊毛的征程;此时,经过一年的彷徨之后,他开始再度“回家”。所以,人们再次看到了他紧皱的眉头、冷酷的双唇和轻蔑的眼神。
虽说这个小伙子的外表让人觉得他果敢刚毅、不苟言笑、坚定自信而又桀骜不驯,其实,我们这位孤高的主人公内心并非如此。事实上,他是个阴沉孤僻、战战兢兢,怏怏不乐的小伙子。他舅舅的信直截了当地劝他“回家”。怎么说呢,他正在“回家”的路上,而这正是令他心绪不宁之处。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无家可归——自十六岁以来,他生活中的每次行动几乎都是对他昔日家庭的反叛,都在试图逃离家园,远离家园,去开创属于自己的新生活。而此刻,他意识到回家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他内心清楚,对于他的一切行动,他的家人比他本人更加迷惑不解。和他们那个阶层的大多数美国人一样,他的家人习惯用当地公认的价值观来评价一个人的行动和成就。从这些标准来看,他的所作所为就显得十分荒唐了。他去了欧洲,为什么?人们会大吃一惊,语气中透出一丝敬畏,也透出一丝不满。他的家人从未“去过欧洲”。去欧洲——此刻,他带着受伤的自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去欧洲对于有钱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哼!他们仅仅希望能凑起“飞”往欧洲并在那里待上一年的花费。难道他以为自己——或他们——是百万富翁吗?因为他知道,在他们的眼里,“去欧洲”是有钱人的特权。而且,尽管他们对那些说自己“不如”有钱人的观点感到愤怒,但是依据美国复杂的道德标准,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认为有些事情富人做了就是合乎道德的,而穷人做了就不合常理。“去欧洲”便是一例。
他知道自己的家人会如此认为,但是对于这种令人迷惑、恼火的观点,他却找不到合理的论据来反驳——这只是一种令人恼火、不合情理的怨恨感,而且这种感受越来越强烈,因为他坚信自己是“对的”,但却找不出充分的理由来反对那些他本人也清楚的既定标准——这使他心中那份神圣的自负和敌意变得愈加强烈。那份思乡的愁绪令他难受,这份强烈的痛楚与其说来自遥远的家,还不如说来自无家的感受。
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平凡例子——一位怀念家乡、迫不及待返乡的游子,但他无家可返。他是一位被剥夺了权力的伊阿宋,仍然在寻找,仍不知足,但未能找到金羊毛,只能空手而归。当人们日后回顾这一切时,就会有更深的理解,他们会嘲笑这种朝圣行为的愚蠢,也会轻易忘掉这种找寻的价值。因为这种找寻的确因伊阿宋的行动而振奋人心,因伊阿宋的热情而美丽。
对这位年轻人来说,对很多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这并不只是一次安逸、无所事事的远游,不同于那些纨绔子弟赋闲无事的娱乐和消遣,也不同于十八世纪的远航探险——著名的“教育旅行”,有钱的年轻绅士通过这种旅行使自己的教育变得圆满。而这位青年的朝圣行为却要严峻、孤独得多。在疯狂、强烈的憧憬所带来的狂喜中,他开始构思此行;在强烈的冒险精神中,他开始将计划付诸实施,这是一次狂热的探险,除了探险本身的孤独和他模糊的信念外,此次探险并无任何力量或信念的支撑。甚至连哥伦布也不敢如此坚定、如此孤注一掷,因为他至少还有一群狂热的冒险伙伴以及帝国冒险家的支持——而这位青年什么也没有。同样,哥伦布有开辟西北航道的借口,返回时带来了一把外国的泥土、一些无名之花的根茎,以此证明在人类生活的半球之外的确还存在另一个天堂。
那么这些人呢?这些一无所有的人——这些后世的年轻哥伦布们——竟如此直率、如此孤独、如此荒谬——他们用别人的语言来应对同胞的揶揄、蔑视、严厉的责备,或者应对人们苛刻的嘲弄——这些忍饥挨饿的小船员们毫无信心,甚至连自己的目的都不确定,他们蔑视美好的憧憬,甚至不敢说出口——这些绝望的小船员甚至连自我认同的安全感都没有,但是由于自尊和恐惧,他们不愿把这一点暴露在自己同伴的面前——他们一个接一个出发,怀着扇贝壳般易碎的希望独自面对狂暴的大海,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寻找自我探索的神奇——在海上,透过异国铅色、空旷的天际寻找美国——失落家园的真正本质——重新找回失去的家。这个脆弱、无家、彻底被遗弃的游子——现在返航了,但他依然不知该说什么,依然没有收获,依然在寻找——寻找自己的家园。
然而,他并没有完全被遗弃。被剥夺了权力的伊阿宋再次回到了西部。年轻的哥伦布再次起航回家,他破旧的口袋里连一个叮当作响的金币也没有,在他所发现的美洲大陆上连巴手掌大的一块土地也不属于他。他给人十分寒酸的印象,然而——他并没有完全被遗弃。
这位青年坐在桌边,很快就有一个人走进了吸烟室,来到了他的身旁,在同青年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坐在对面的位置上,随后他叫来了侍者。这位来者三十岁左右,身材有些敦实,头发略带红色,面容红润而洁净,尽管他的外貌透出“户外工作者”的健康气质,但同时也流露出饱受酒精刺激的痕迹来。他的衣着很考究,衣服裁剪得合身、时尚,给人简洁、随和之感,只有长期打交道的著名裁缝才能做出这样的衣服来。或许把他描述成“运动”型的人更加贴切一些。这种类型的人在英国很常见,他们一生的最大兴趣似乎只有运动——打高尔夫球、打猎、骑马——还有大量饮酒。透过某种难以界定但绝不会错的特征,可以断定此人属于这个大家族中的美国分支。
大家几乎可以称他为“后学院派”。倒不是说他有意装嫩。事实上,他淡红色的头发已经变得越来越稀,有些秃顶了,腰部有一圈赘肉,但他似乎对这些漠不关心,乐观而健康。把他称作“后学院派”只是因为他读完大学后,并未变成一个更具责任感、更加认真的人。所以,如果他不能算作老大学生的话,也明显属于那种吸引大学男生的人。从他的外貌可以推断出,他或许是那种习惯性、无意识地和那些年龄比自己小的人交往的人——这个推断应该是正确的。
事实上,吉姆·普利蒙斯是那种常常出没于时尚大学周围的人。他刚刚三十出头——是新一代大学生的残余分子——他的生活和生活方式仍然同大学生活、大学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通常,这种人有一种并不光明正大的个人目的。他们的收入来路不明且不固定。他们通常在各种各样的公司里做临时销售员——他们对公司的价值或许在于他们所形成的“人脉”;他们的私交、他们“打交道”的能力、他们和大学生们的关系、他们对时尚学生生活的熟悉,依靠这些人际交情就可以使他们的业务变得轻松快捷。他们凭借这种本事为不同的公司效力。有的人在时尚的裁缝店或男装供应商手下当差,有的人负责推销汽车,有的人售卖香烟。普利蒙斯本人则在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上班。
普利蒙斯在同富人“打交道”方面很有一手,像他这种人通常都是如此。事实上,他认识不少乘坐头等舱的乘客,并和他们有很深的交情。他一上船,便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头等舱里”。蒙克估计现在他又在那儿了。
“哦,你在这儿啊,”普利蒙斯不经意间看见了蒙克,边说边走过来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他的手在口袋里乱摸着,想找他的烟斗和烟袋,稍稍停顿了一下便问道:“你的呢?”这时,服务员朝桌子这边走了过来。
蒙克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哦——我要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加汽水。”
“两杯,”普利蒙斯简短地说,之后服务员走开了,“我一直在甲板上找你,”普利蒙斯装满了烟斗,点着了烟,“你整个早上去哪儿了?我没见着你。”
“哪儿都没去。我睡到了十一点,刚刚起来。”
“你应该跟我待在一起的,”这位年长一点的人说道,“我一直在找你,我以为你会跟我一起去的。”
“嗯?你去哪儿了?”
“我到上面游泳去了。”
普利蒙斯没有说明“上面”到底是什么地方,也没这个必要。“上面”就是头等舱,年轻的蒙克听后有些生气,因为普利蒙斯只需像穷人一样支付很少一点住宿费就能泰然自若地享受奢侈的富人才能享受的特权。也许他这一刻的恼火还带着一丝嫉妒的意味。
因为蒙克感到普利蒙斯在社交方面得心应手,而他本人却没有一点交际能力,尽管他十分肯定普利蒙斯在生活中善于伪装——很多时候,他必须牺牲自尊来换取那份虚荣。蒙克发现他已经不止一次在自己面前装得轻松、自在,享有富人的特权,而他自己却因自尊和矜持做不到这一点。此外,他偶尔也会感到心烦,他发现自己有时会不知不觉地配合普利蒙斯漫不经心的态度——一面取悦于他,一面摆出轻松、会意的样子,而他本人却意识不到。在他看来,这种举止既虚伪又做作。这一切的基础——他真正恼火的原因——就是普利蒙斯话中暗含的傲慢。
普利蒙斯把自己待在三等舱的一切经历看成一种快乐的贫民窟探险。倒不是说他表现得比别人更加优越。相反,他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同而煞费苦心。当两人在餐厅的餐桌前坐定时,他便成了饭桌前的“活力源泉”。他精力充沛、和蔼亲切,整个群体因他而折服。这是一个卑微、随便的群体,有年迈的犹太人、意大利劳工、德国屠夫、嫁给美国人的英国中产阶级妇人——他们仅仅是三等舱里的普通人的一小部分,这种人在人行道上、地铁里随处可见,他们购买廉价的舱位往返于茫茫大海探亲访友,这些随处可见的普通人构成了一张密集的网,这张网将地球上所有普通的丝线编织在一起。当然,所有这一切都使普利蒙斯感到高兴。在他到来之前,桌旁一直笼罩着期盼的气氛。当然,他经常会迟到半个小时,但是不管怎样他们很有可能会等他一顿饭的工夫,只为他带来的那份欢乐。或许,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种更加热情、更加快乐、更加无忧无虑生活的化身——如果有这种生活的话,他们都愿意过;如果贫穷、家庭、工作等遇到的艰辛、必然的需要许可的话,他们都愿意过这种生活。在他们中间,普利蒙斯已经成了半传奇式的人物——那种富有、毫无牵挂的年轻人,或者即使不富有也和富有的年轻人差不多,他和富有的年轻人一起外出,像他们那样出手阔绰。他自己就是远方那个富足、令人心驰神往世界的一分子,他的感觉和行动都显示出自己的“富有”。
他无疑是个好小伙,慷慨大方、平易近人,做事“民主”——就和“我们其他人”一样,人人都能看得出他是个绅士。因此也难怪这些粗卑之人会在餐桌前眼巴巴地等候他,怀着愉快、欢喜的心情——往往会开心地盼望他在开饭后半小时、美酒端上之前如期而至。他们绝对离不了他:他到来后整桌的人都会咧着笑起来。他浑身散发出强烈的热情,显得极其愉快、自在,洋溢着无忧无虑、讨人欢喜、醉意朦胧的兴致。
但是此刻,尽管他具有这些迷人的特点——或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特点——蒙克的意识里猛地闪过一丝恨意,感到这位同伴平易近人的“民主”其实是一种伪装、造作的东西,虽然这些普通人都觉得这种民主十分迷人,但他本人却感到气愤。当蒙克和普利蒙斯在一起时,他感到自己被对方出卖了。实际上,他觉得普利蒙斯伪装的“民主”从各方面来看都与真正的民主相去甚远——一种真正的友情、对朋友真诚的尊重——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相反,这实际上是一种卑鄙、自私的“民主”。
然而,当普利蒙斯捣实烟管、点着烟丝时,他也感受到了此人不可抗拒的魅力,感到一股愉快的暖流。过了片刻,普利蒙斯悠闲地喷着烟,漫不经心地问:
“今晚打算干什么?”
“嗯——”蒙克有些迷惑,接着思考了一下,“我想,什么也不干……当然,”他咧嘴笑了笑,“有一场船上音乐会,不是吗?我想我会去看,你去吗?”
“去。”普利蒙斯兴致勃勃地喷了几口烟,然后猛吸着烟斗,烟丝放射出红色的光芒。“事实上,”他接着说,“我正是为此来找你的。你有空吗?”
“当然有空。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普利蒙斯说,“我刚从头等舱下来,我在那里有两个朋友。”他沉吟了一下,嘴里不停地喷着烟,接着他红润的脸上露出愉快的情绪,眨了眨眼睛,迅速扫视了一眼这位年轻人,并轻声笑着说,“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两位绝顶漂亮、迷人的女士。我已经在她们面前说起过你了,”说完后,他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尽管年轻人很想知道对方会把自己哪方面的事情告诉她俩,而且会使这两位完全陌生的人感兴趣,“他们非常想见你。”接下来普利蒙斯并未化解他热切、神秘的好奇心。相反,他好像觉察到了蒙克迅速、询问式的目光,于是快速说道:“我今晚还要上去和我的朋友们见面。我向他们提起过船舱下面有音乐会,所有人都表示要下来看看。如果你没有什么事的话,我想你不妨和我一起去。”普利蒙斯语速很快,也很随意。但是接着他又沉默不语了,过了片刻,他神情严肃地看了看蒙克,语气中带着父亲般的慈爱说道:“我想,如果换了我,我一定会去的。不管怎样,你要是想当作家的话,多认识一些人并没什么坏处。而且这两个女士中有一位很不错,很有才华。她对戏剧很感兴趣,而且认识纽约形形色色的人,你可能很想认识那些人。我希望你能见见她,和她聊一聊,你觉得呢?”
“当然,”蒙克回答,马上像个孩子似的愉快、激动起来,他的脑海里开始展开一幅生动的图画,想象着自己今晚要去会见两位迷人的陌生人,“我很高兴,你能邀请我同去真是太好了,普利蒙斯。”蒙克觉得普利蒙斯的这一举动的确很友善,一份温暖的友情和感激油然而生。
“很好,”普利蒙斯快速说道,露出满意的神色。“晚饭一过,我们就上去吧。当然了,你没必要特意打扮一番,”他的语速很快,好像要化解蒙克心中的顾虑似的,“我也不会特意去收拾,你就这样去吧。”
恰在这一刻,锣声响了,该吃午饭了。那些围坐在桌旁、聒噪的人群开始站起身,离开了吸烟室。普利蒙斯举起手向服务员示意:
“再来两杯。”
当晚八点半刚过,两位年轻人便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去头等舱”。穿越那道神奇的界限似乎非常简单:只需走几步就来到了上面的甲板,接着跳过一扇上锁的大门,走进另一扇普利蒙斯根据经验知道没锁的大门。大门很快开启,这两位迅速跨了进去,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至少对蒙克来说如此。
两个世界的变化如此迅速、如此巨大,就连透过镜子发生神奇转变的爱丽丝也会觉得这种转变非常惊人。这并不是说这两个世界的基本材料不同。二者都是用木料、铁、钢、合金等基本的东西构成。但是在空间上却有巨大的差异。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探险家会觉得这里简直宽敞得不可思议。首先是一种巨大的释放感——从一个拥挤不堪、与世隔绝、凌乱狭窄的世界逃离出来,来到一个空间无限、自由宽广世界的感觉。他们站在这艘巨轮的一层甲板上,但是蒙克感到,他们好像突然迈进了宽广、没有尽头的街道。他们有了一种近乎寂静但活力无限的感受。狂怒的风暴一旦来袭,船舱下面就会不断传来刺耳的颤动声,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会有一种结实、平稳的感觉,好像身处城市的大街一样。这里几乎听不见颤动,感觉不到船的运行。
这个几近荒凉的甲板更使人觉得空旷、幽静、神秘。远处,在他们前面站着一男一女,二人都穿着晚礼服,正手挽手缓缓地走着。这两个遥远、不断移动的身影,缓慢优雅的起伏,那位女士光滑细腻的香背,为整个画面平添了一份富有、奢华的感觉,世上再没有什么具有如此协调的美感了。一位身材矮小的男侍步态轻快地走过来,在入口处转身不见了,他红润的脸颊和他夹克的双排铜扣相映成辉。一位年轻船员走了过去,头上潇洒地戴着一顶帽子,然而,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普利蒙斯和蒙克。
普利蒙斯走在前面,他俩沿着甲板向前走去,在一扇门跟前拐了进去,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是一个安静的世界,走廊里铺着发亮的木地板。这个经验丰富的向导很快找到了另一个通往上层甲板的楼梯,然后二人再次快速步入另一个大型散步场所,这里的空间、范围、视野更加令人赞叹,比下面一层更加奢华。此处四周镶着玻璃,更平添了富贵的感受。和下面一层相比,这里的人稍微多一些,大都缓慢地迈着步子,男士们身着黑色的晚礼服,露出白色的衬衣前襟,女士们露出了珍珠色的香肩。然而,这里并没有多少人——几对夫妇绕着甲板走动着,更多的人则坐在甲板上躺椅里,伸展着四肢。船舱两侧镶了宽大的窗户。透过这些窗户,人们可以看见那些宽敞房间的内部情况——巨大的休闲室、沙龙、咖啡间,都和大酒店里的一样宽敞、一样出色、一样豪华。普利蒙斯昂首快步走在前面,沿着甲板十分确信地朝船尾的方向走去,发现一段楼梯后,他便迅速爬了上去,然后拐进了一间走廊式的咖啡间,顶部有遮盖物,一端是开放的,这样人们可以透过巨大的船尾,清楚地看见后面的景色。他俩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并点了喝的东西。
乘务员对普利蒙斯的询问做出了回答,说大多数的乘客仍在吃晚饭。普利蒙斯草草地写了一张便条让男侍送去。不大工夫,男侍就带来了消息,说女士们还没有吃完饭,不过很快就来见他们。
于是,两位年轻人就坐在那儿,喝起了刚点的酒水。快到九点时,他们听见脚步声沿着走廊向咖啡间传来。普利蒙斯迅速环顾四周,然后站了起来。
“哦,你好,莉莉,”他说,“杰克夫人去哪了?”
接着,普利蒙斯向双方做了介绍。这位刚刚和普利蒙斯打过招呼的年轻女士转过身,神情冷淡地和蒙克握了握手,然后又转过身看着普利蒙斯。她是一位三十岁或三十出头的女士,长相怪异,甚至有些可怕。也许说她漂亮的人不多,但是所有人都会肯定地承认她极富风韵。这是一位个头高、块头大、四肢粗壮的女性。
事实上,她已经瘦了不少,然而奇怪的是,她的高大几乎和某种虚弱的优雅混合在一起。蒙克和她握手时发现她的手和小女孩的手一样瘦小,她的神态阴郁而冷漠,令人厌恶。蒙克觉察到了一丝羞怯的意味,甚至有些犹豫、不大情愿。她长着一张阴郁、斯拉夫人的脸,一头暗淡的黑色长发,不知何故使她的整个脑袋显得模糊、粗野、零乱。她的声音很圆润,但却暗含着反抗的意味,她几乎对一切事物都不耐烦——碰到的人、他们讲话的内容都令她厌烦不已,几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感到疲倦、毫无耐心。同时,她的声音也给人做作的感觉,她模仿英国人说话的方式,想表明自己在英国生活过。
当这位年轻的女士站在那里,用她圆润、做作、略有些阴沉的声音同普利蒙斯谈话时,他们再次听见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这一次更加轻快、更加短促,似乎在小跑。他们转过身,年轻女士说了声:“埃斯特来了。”这时,另一个女士走了进来。
蒙克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一位中年女性,身材瘦小却精力充沛,面色红润,精神焕发。如果这一刻他的脑海里能够想起描述她的措辞,他或许会简单地称她为“一个长相姣好的女人”,无须多言。这或许就是她留给大多数初次见到她或在大街上和她擦肩而过者的印象了。她身材瘦小却显得精明能干,她走起路来步态轻盈,给人健康有力、精神饱满、活力四射的印象。她那张小脸肤色红润,情绪愉快,人们见了都会感到心情愉快,不由得生出诚挚的关切和兴趣来——再没别的。大多数人见了她都会感到愉悦而温暖,但是很少有人会驻足回视。
尽管她一直在找他们,而且明白他们在等他,然而当她走进走廊咖啡间、看见他们的那一刻,她却显得很惊讶,甚至有点不知所措。她停下脚步,然后大声叫起来:“哦,你好,普利蒙斯先生,原来你在这儿。我是不是让你久等了——嗯?”
她的语速很快,甚至有些激动。很明显,这些话无须回答,这只是人在激动、吃惊时不经意的流露而已,她的性格显然如此。
这时,普利蒙斯开始做介绍。这位女士扭过头,友善地看着他,同他简短、有力地握了握手。然后她迅速扭头看着普利蒙斯,满怀希望地笑了笑,愉快地询问:“那么,你打算带我们下去看表演了——嗯?”
酒精加上好心情,普利蒙斯的脸色开始泛红。他半开玩笑地问:“你真的想要看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吗?”普利蒙斯看着她,笑了起来。
显然,她刚开始并未搞懂普利蒙斯的意思,于是又说了一声:“嗯?”
“我是说,”他更直截了当地说,“你觉得你能忍受和我们这些移民待在一起吗?”
她快速、自发、迷人地做了回应。她耸了耸肩,举起手做了个滑稽的反对姿势,同时用逗趣、一本正经的口吻说:“怎么会呢?我本人不也是个移民吗?”
这句话本身并不好笑也不诙谐,但是她的即兴发挥迅速而自然,所以这句话产生了难以抗拒的效果。她的构思如此敏捷,接着又如此认真地表达了出来,就像小孩子沉浸在自己的角色里,最后为自己的表演兴高采烈——她把手帕放到嘴边,轻声尖叫起来,似乎在做无声的抗议。“我知道,不过这很有趣,你说呢?”接着又歇斯底里地颤抖起来。这一幕十分动人,两位年轻男士看到她全身心地沉浸其中,不由地笑了起来,就连那位面色阴沉、闷闷不乐的高个子、大块头女士也不大情愿地露出了微笑,她用抗议的语气说:“哦,埃斯特,说实话,你是最——”她欲言又止,无助地耸了耸肩。
至于普利蒙斯,他也大笑起来,接着他说了声:“好了,我看笑完后我们最好还是喝点什么吧。”
这位女士机智、自然的即兴发挥使他们感到愉快而温暖,并使他们不再感到拘束,他们在一张桌子跟前坐了下来。
从那晚起,蒙克永远不会再有初次见到她时的那种感受了,就是大多数人见到她时的那种感受,那或许是她的本性。从那之后,蒙克再也不把她看作一位中年、已婚妇女,一位长着热情、欢快小脸的女人了,她每天都显得健康有力、精神焕发,她精明能干,具有实干的本领,能够在男性世界里保持独立。这些都是他后来了解并发现的,但是她的这副形象——或许是整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已经永远逝去了。
她成了世上最美丽的女人——并非从象征或意识的角度来看——而是蒙克炽热、真实、具体的想象。和世上其他女人相比,她具有无与伦比的魅力。多年来,他载着这个形象行走在拥挤的都市街头,怀着厌恶的心情注视每个经过他身旁的女人,轻声咕哝着:
“不——不好。太差,粗俗,干瘪,瘦弱,刻板。”没有一位像她——全世界谁也比不上她。
这艘巨轮终于驶进了港口,四百位曾经在孤寂无垠的大海上度过七天的人们下了船,重新踏上大地、走进了茫茫人海。他们的耳边再次响起熟悉的噪声;再次响起城市和大型机器发出的怒吼声,这些声音令他们备感安慰,他们曾设法通过这些机器来忘记自己的渺小和迷惑。
就这样,他们混入、分散在拥挤的人群中,开始了形形色色的生活。这些人群组成的百万个节点交织在一起——有些人回到了城里的住处,有些人踏入巨大的铁路网,坐上了驶往乡下的火车。
所有人都踏上了自己的路,去面对各自的命运。在这个巨大的国度里,所有人又一次消失不见了。
但是他们能否在这里找到快乐和智慧,又有谁知道呢?
[1]在希腊神话中,金羊毛是一只会飞、会说话的公羊身上的毛。后来希腊国王之子伊阿宋为夺回王权,曾寻找金羊毛。
[2]伊阿宋:夺取金羊毛的阿尔戈英雄们的首领。
第十八章 书信
促使蒙克返回美国的众多原因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残酷的现实。蒙克花光了他所有的钱,现在他必须自谋生路了。在国外的这一年里这个问题令他焦虑不已,他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最好是和学术有关的职务,而且如果可能,他想留在纽约。因此他向纽约的一所大型教育机构递交了申请,并附上自己的资历证明。这期间书信来往很多,有些朋友在这件事上积极出手相助。所以,就在他即将从英国启程之际,突然得到消息说他已经拿下了那份工作。这所公用文化教育机构位于纽约市中心,蒙克下船后就在该校附近的一家小旅馆订了房间,这样他上班就方便多了。由于自己终于有了归宿,而且是“靠自己”争取到的,所以他的心情很好。于是,他坐上了开往利比亚希尔的火车,打算趁学校尚未开学之际,利用这段时间探望一下姨妈芒和马克舅舅。
简短的省亲结束后,他回到了纽约,感到自己好像被这座城市遗弃了似的。在这里,他举目无亲,刚回来时的那股兴奋感很快就消失了,接踵而来的便是以前那种挥之不去的无家之苦,以及想要寻找某些逝去之物的无奈心情。每个离开纽约再次返回的人都必然会有这种感觉;纽约的都市生活不可抗拒却又独具特色,所以即使离开只有一两个月,返回时也会产生这种感觉。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纽约的这种特点才使这里的生活显得如此精彩、如此糟糕。纽约是全世界最让人觉得无家可归的大家庭。这是一个庞大的、人人皆可租住的公寓,而这也正是促使它变得如此陌生、如此残酷、如此温柔、如此美丽的原因。人们可以马上归属于纽约这个城市,可以在五分钟内产生待了五年的归属感。那个腰缠万贯的人并非星期三死去的那一个——唉,他已经被人遗忘了——而是昨晚才进城的那位。
这是一位残忍而迷人的朋友。它为那些逃离小城镇和逃离固执、自私、褊狭生活的人们提供了绚烂多彩、富有热情的生活,为避难者提供了怜悯和希望,为百万个成功的憧憬带来了激动人心的灵感。同样,这座城市也将他们淹没。它对他们说:“我在这儿,我是你们的;抓住我,随便加以利用;在你们年轻、有力的掌握下,你们要有朝气、要有豪情、要美丽。”同时,它告诉他们,在这里他们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一颗尘埃;他们来到这里,在这里流汗、劳作,将年轻人所知的希望、悲伤、痛苦、激情、喜悦,或单身汉的一切投入这座城市生活的巨大旋涡,然后在这里生活,死在这里,很快被送去埋葬,马上被人遗忘,甚至在这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连个鞋印也留不下来,就像璀璨的流星划过天际,什么印记也不会留下。
这座不朽之城的魅力、神秘和奇特皆在于此。它好像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它是每个人的家园,却又是地球上最大的无家可归之处。它要求人类在它无尽的潮水里汲取微小的水滴,然而却向每个人许下大海般的承诺。
这一切又重回到蒙克的世界中,萦绕在他的心头,令他恐惧而着迷。除了随意的点头,一两句比较友好的问候,一两张曾经相识的面孔以外,其余的一切都很陌生,好像他以前从未来过这儿,从未在这儿生活过,在这个偌大、密集的都市小巷里度过的两年里,所有的青春、热情、激情和奉献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震惊之余他对这个城市有了崇敬之情,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回响着:“我曾经——曾经离开过——现在我又回家了。”
蒙克待在利比亚希尔的那两个星期里,他感到自己特别想念埃斯特——远远超过自己的主观动机。当他返回纽约的时候,他来到酒店的前台询问是否有他的信件,当得知没有时,他感到失望而沮丧,这种感觉如此强大,使他内心难受得不得了,一个小时后才缓过来。接踵而来的是强烈的轻蔑和一种吃力且透不过来气的感觉——这是年轻人因失望而产生的自然、本能的反应,他们浪漫的希望和受伤的自尊又不愿意承认这种失望。他恼怒地告诉自己这没什么关系。现在,他开始沉着地用最愤世嫉俗的眼光看待整件事了:他告诉自己,这样的经历并没什么,只不过是在一次与世隔绝的航行中,一位有钱的女士耍弄了她的恋人的平常故事而已。既然她现在已经回家,她重新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中,又和家人、丈夫、朋友一起和谐地生活、互敬互爱。从现在起,她会装得一本正经,直到一年后再次外出旅行。当然,接下来会有更多的浪漫故事、更多的承诺、一连串全新的恋人。
蒙克伤得如此严重如此至深,现在他告诉自己他自始至终对这一切了如指掌,这都是他事先预料到的。因为当他得知自己已经身陷其中、得知自己的愿望和现实不尽相同时,他感到自尊受到了伤害,内心十分耻辱。他现在想竭力说服自己,他从一开始就彻底、坚定地和此事脱离了干系——埃斯特从中找到了她的快乐,他也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就和预料的一模一样,他没有任何可后悔的。
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后,蒙克全身心地投身于工作之中,想把此事忘掉。几天后,他几乎把她忘掉了。新学期伊始,他需要上很多课,认识很多新名字,记住很多新面孔,需要对新工作制定新的计划。由于考虑的事情太多,有一段时间她开始隐蔽在他的脑海深处了。
但是她又重新浮现在他的记忆里。他竭力想驱赶她,但最终发现他已无法将她驱逐出自己的生活了,就像无法把记忆从自己的血液中除去一样。埃斯特不停地浮上心头——他想起那张如花般的脸、她快活的表情、她的声音、她的笑声、她瘦小却充满活力的身材以及轻快的步态。他想起在船上的最后一晚他们待在一起,在半清醒的拥抱中许下的承诺——所有这一切全都返回,萦绕在脑海里,带着幻景般的熠熠光芒闪烁在记忆中。使他的所有回忆更加难以忍受的正是随之而来的不可抗拒的现实感,还有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疯狂感受——那是一个此刻已经逝去、永远不会再来的世界。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个介于陆地和陆地之间、萦绕脑际的世界里,发生在船上那个陌生而命中注定的世界里。他觉得那个美丽、迷人、极具现实的世界永远消失了,就像肥皂泡在碰到地面的一瞬间破裂了一样,此刻,这种感受使他困惑而恼火;而现在——满怀无数的期盼和尚未实现的渴望,尽管处于现实之中,这一切却比梦境更加陌生、更加虚无缥缈——这一切必将永恒留存、无法捉摸,在他心中燃烧、枯萎,不断刺痛他的心。
既然如此,他必须忘记这一切。然而他做不到。这一切加上那张如花的面孔不停地浮上心头,挥之不去。
到最后,他只得坐下来给她写信,这是一封年轻人写就的浮华、虚荣的信。他们在写这类信时,往往感觉不错,但事后回忆起来时往往会痛苦不已。他并未告诉对方自己想着她、念着她、急切想再见到她,相反,他的态度很高傲,使用了文绉绉、虚夸的书信体,把他们相处的那段日子一笔带过。
“亲爱的杰克夫人,”他开始写道——他差点写成了“亲爱的夫人”——“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尽管他知道她会的。“与你相识成了我一生难忘的经历。”——他喜欢“成了我的经历”这种说法,它听起来好像出自一位成熟的权威人士之口,带着随意、心照不宣的意味,他觉得这样写会使人印象深刻,但是他又返回删掉了“一生”,因为觉得这样写过于陈腐,而且还会给人多愁善感的印象。“我记得你说过还要和我见面。如果你偶然想起了我,或者想来看我的话,我的住处就是这个宾馆。”他觉得这部分写得非常优雅:这保留了他的一点自尊,因为这体现了他这样的姿态:他优雅地授予某个非常想见他的人特权,允许其再见他一面。“不过,你要是不想来的话也没关系,毕竟,我们也是在旅行途中偶然相识的,而且这一切都过去了……在我的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独处的,我已经不再期盼什么、也不再要求什么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我,我从不同流合污,也从不会卑躬屈膝地阿谀奉承那些懒惰的有钱人。”很难说这些话和他想再次见到那个女人有何关系,但他认为这一席话巧妙地传达了他引以为荣的独立性——尤其是不同流合污这一部分——所以这一部分他没有改动。不过,当他再次检查时,他觉得“卑躬屈膝地阿谀奉承那些懒惰的有钱人”这一部分的措辞过于严厉、尖锐了,因此他稍稍作了修改,变成了“阿谀奉承个别人”。
当他完成这封洋洋洒洒、辞藻华丽的得意之作时,发现这封信竟长达十七页。当他再次通读一遍后,发现信的内容有些模糊,对此他特别不快和不满。用一种随便的语气告知这位女士,说她要是愿意来见自己一面的话,他会十分高兴,但她要是不愿见他,那也没有关系,他觉得这个思路蛮不错的。然而他觉得用十七页的篇幅来表达这个随意、冷漠的想法未免太长了。显然,他对这封信并不满意,于是又重写了好几次,删掉了随处可见的多余词汇,压缩了篇幅,修饰润色了一些粗鲁的措辞,设法使整封信读起来随意而文雅。不过,这份定稿的最佳书信仍然长达十一页,语气仍然高傲,坚称自己不会“讨好别人”,但和前面那一封相比,语气平缓了一些。写完之后,他封上信封,写上地址并把它投入了邮箱,不过他又把信取了出来——放进去——又取出来——最后愁眉苦脸地把这封信塞进了贴胸的口袋里,装着这封信奔波了一两天,一直闷闷不乐。这封信由于来回摆弄的次数太多而沾上了污渍,发皱起了卷角。后来有天晚上,他在一阵恼怒和自卑中将信扔进了邮箱,并狠狠地盖上了盖子——一听到那声必然、无法回避的咣当声后,他觉得自己愚弄了自己,痛苦地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捏造这样一封俗丽、矫饰、大言不惭的信,其实只需说几句简单的话就可以达到目的。
之后,他混沌的头脑想使劲解开这个痛苦的迷团——他以前也曾给家人或朋友写过这样的信,一个有真实感受的人为何写出如此虚假的信来。一想到自己曾多次背叛过自己,他的情绪便极度低落,对此他只能责备自己。
然而,这就是年轻人的举动,而蒙克也正年轻。
第十九章 东区之旅
次日早晨,蒙克还没起床电话就响了,他醒了过来,懒洋洋地翻过身,伸手去接电话。这时他才清醒了一些。他因昨夜的粗鲁和无礼感到难受,只想把这些不快全都忘掉,但也清楚自己很快就会清晰地回忆起来。接着,他猛地坐了起来,全神贯注地倾听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她的声音:
“你好!……喂,你好!……”
听出埃斯特的声音后他感到非常激动,即便如此,他仍然觉得既后悔又沮丧。电话那头的声音比他记忆中的要尖细一些。他知道那是一个“城里人”的声音,有点儿嘶哑、急躁,而且还有些刺耳。
“喂——”当她确信自己接通了他的电话后,声音稍微压低了一点。“喂……你好吗?”这时候,她似乎有点紧张,声音有些不安,仿佛他们最后见面的回忆此刻又重新返回,同时也为自己一大早就打来电话感到有些尴尬,“我收到你的信了,”她的语速很快,且有些不大自然,“我很高兴能收到你的信……”短暂的停顿之后,埃斯特突然问道,“喂!今晚来看演出怎样?”
这番友善的话语不仅使他恢复了自信而且减轻了他的焦虑,同时也隐隐感到沮丧和幻灭,就和以前那种感受一样。他并不大清楚为什么会如此,但他或许期盼过更加“浪漫”的事。那个特别尖锐的声音,那种尴尬、拘谨的感觉,还有 “今晚来看演出怎样?”这句简单的话,根本不是他所期盼的。
但是一听到她的声音,他仍然欣喜若狂,并结结巴巴地说自己当然想去看演出。
“那就好,”埃斯特迅速做出了结论,好像如释重负,“你知道剧院的位置吗?你知道怎样去那儿吗——呃?”还未等他作答,埃斯特又继续解释起来,并告诉他该怎么做,“我们八点二十在那儿见面……我会给你买好票的……我们在剧院前面见面吧。”尽管蒙克十分激动,但仍然注意到了埃斯特最后说的几个词,语速快而清晰。随后,蒙克快速地重复了埃斯特的叮嘱,甚至在他不假思索地连声道谢之际,埃斯特却快速、紧张、烦躁地说:“那么好吧……很好……我期待你的到来……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她好像要急切地结束谈话,因此还未等蒙克开口,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这一天将永远烙在蒙克的记忆里,这一天由两个重要的时刻构成——一个在大清早,一个在晚上。在这两个时间段里发生的事情,他日后没有任何印象。可以推测,他起了床、穿好了衣服,然后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上完了课,然后和百万行人穿梭在喧闹不休的街头——但是所有这一切、他的所有举动、他说话的语气、灯光、天气,以及所有人的面孔,日后都变得单调乏味、毫无印象,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奇怪的是,那晚他乘车前去会见埃斯特的每个细节都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难以忘怀。
他们去的是一家小型剧院,这种剧院起初类似于某种慈善机构,像是设在“穷人阶级”的“安置区”里的附属机构,主要依靠阔太太们的捐赠来维持,近年来声名鹊起。毫无疑问,它起初的主要目的都和慈善相关。换言之,某些热情、敏感的人士聚在一起,结成了某种文化联盟,其座右铭很有可能是:“及时行乐。”起初,他们肯定说过不少诸如“把美带进生活”之类的废话,想通过芭蕾舞剧、“舞蹈艺术”、“观念戏剧”以及所有沾染了当代特色的纯粹、过时、神经兮兮的审美主义使纽约东区的大多数人变得尊贵起来。
很多年过去了,这些远大的目标却经历了奇特而具讽刺意味的转变。他们的理想依然如故,但员工却变了。事实上,现在晚上到这种小剧院来的观众大多来自东区,不过东区现在已经延伸到居民区了。那些奋斗不息的大多数人原本住在该区的时尚公寓里,他们是乘坐着闪闪发亮的车子来到剧院的。可以看到车内人们毫不遮掩的后背和衬衫的前部。尽管这些人仍然在奔波,但是现在,他们都在颇费周折地弄到演出票——“六张今晚的前排座位,你要是有票的话——我是麦西那斯·戈托洛克斯先生。”
当然,社区行会已经搬到城外去了,尽管在老地方仍有业务往来。行会变得越来越时尚,在衰败的境遇下兴旺起来。它仍然致力于“善举”,当然,他们会将眼睛锁定在那些利润丰厚的行当,而这些利润丰厚的行当已经等待——不,是急切地渴望得到关注。事实上,这个小剧院在过去的一两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已经资金雄厚了。当哈洛特夫人碰上好运气时,她往往会雄心勃勃,——她会左挑右选,定好自己的价格,甚至在掠走他们的钱时,还会坦然地嘲笑那些受害者——这就是说,虽然剧院打着漂亮的借口,举办文化节目和“勇敢的实验”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但欺骗仍是主要手段。在剧院里,透过事物的表面,可以看出欺骗手段已经牢牢地扎下根来。因为时尚已经成为主流,所以人们前往下东区的旅行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需的行为。从此以后,要是不去下东区,就没有餐后的谈资了。
然而,去下东区的旅行通常是一次奇特、难忘、动人的经历。当蒙克那晚按约定时间乘车前往剧院时,这种感觉更强烈了。不知为何,他常常觉得这里才是真正的纽约——尽管这里满是贫穷、悲惨、拥挤、处处受限,但这些都是纽约的本质特点;毫无疑问,他认为这里就是纽约城最富足、最令人激动、最多姿多彩的地方。而此刻,就在这个傍晚,这个庞大的东区将以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向蒙克展示它令人激动的真实面貌和勃勃生机。出租车沿着城外百老汇大街荒凉的路面敏捷地奔跑着,然后向东转身沿另一条岔道前行,最后再向南转头驶入第二大道。一到这里,他们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用城里人的话来说,那条街就是“小型的百老汇”。
“贯穿整个东区的百老汇。”他似乎觉得,这个描述和这条街并不相称。如果说它是百老汇,他倒觉得应该是一条更棒的百老汇——拥有生活的热情,具有人流如织的喧闹感,生活着更加富有、更具安全感的居民。
正是这种特点使曼哈顿的上东区显得如此美妙。今晚蒙克将首次体验它的精彩。他突然意识到,在这座城市的各个地方只有此处才给人一种归属感,只有此处才有“家”的感觉。换言之,如果这条街不是唯一一条使他有此感受的街,那么它也是最了不起、最重要的。时尚居民区那些鲑鱼色的高大公寓缺乏人情味。看着那些建筑——派克大街上高耸的建筑,川流不息的车流,车道两侧低俗、毫无特色的建筑外墙——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这一切在人的灵魂深处形成了一个无情的世界——没有土地的生命世界,由无数神采飞扬的迈密登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特别优雅,具有千篇一律的冷峻外表和生活风格——天知道他们来自何处,他们通常也竭力隐瞒自己的身世,只有上帝知道他们的住处。人行道上响起一阵响动,颇似成熟水稻的声音,荒凉的路面上飞舞着枯死的树叶。将一把圆滑的沙砾猛地抛到墙上——哦,你可以随便称呼这儿,但是这儿决不是一个地方。
地方!这就是他需要的字眼,此刻,这个简单的字眼很好地诠释了他心中的形象。东区算得上一处地方——这正是它如此美妙之所在。人们来自这里,在这里出生、生活、工作、劳动、死亡。究竟从哪些方面可以看出这里算不上惬意之地,算不上迷人之地,算不上适宜生活之地,恐怕谁也说不清。这是一个犯罪、贫穷、悲惨、疾病、暴力、污秽、仇恨、苦难、谋杀、压迫随处可见的地方。统治者们在这片类似迦南的圣地接收了上百万的压迫者、摧残者、受苦者、逃亡者,他们怀着自己迫切需要的希望,来到了这里。统治者们将他们限制在这里,剥削他们、背叛他们,为个人的利益榨干他们的血液,强迫这些血肉之躯吃着苦难的面包,生活在猪都不愿待的地方。
那么东区的情况如何呢?在这种极端混乱的状态下,它是否完蛋了呢?是否所有的人都已经离开了东区?现在,伟大的东区是否完全毁灭了?不——因为他突然看见,第一次亲眼“见识了东区”,并明白东区的中心是看不见的;而且由于某些难解、颇具讽刺的往事,东区的主人靠窃来的成果变得愈加贫穷,而东区依靠自身的血液变得愈加强壮。
不知何故,好像东区流出的每滴血、每滴汗和泪、迈出的每个疲倦的步伐,以及由贫穷、暴力、残忍的劳作和人类的悲惨构成的体积巨大、气味难闻的复合体——没错,还有东区拥挤的街头发出的每声喊叫、每次突然的大笑、每次微笑和每首歌曲——还有那些生活窘迫、困苦、贫穷者结成的深厚情谊,在巨大的胆量之下,这种兄弟情谊和饱受困苦的大地联结起来。所有这一切都融入东区的肌体,为它平添了一份激动人心的生活,平添了一份温情和多彩,这是他在任何别处看不到的。
称它为陈旧的马鞍,老骑手已将它磨旧,老马的汗水又使它恢复如初;称它为旧鞋子、磨帽子、破椅子,中空的圆形旧石阶,已被人类的脚踩了七个世纪——在这些东西中你能找到东区的某些特征。
每滴汗、每滴血、每首歌、每个男孩的叫喊、每个孩子的啼哭,都以各自的方式构建了东区,融入每个黑暗、狭窄的走廊,体现在每个嘎吱作响的旧台阶和每个闲置、下沉的栏杆上,又莫名其妙地进入东区那些污迹斑斑的建筑旮旯里,那些古板、污秽的公寓外墙以及石制建筑的表面——没错,甚至连那些古老的红色砖墙都显得如此激动人心、如此壮观,所以只需瞧它一眼便能感受到它的心跳,带来电击般的兴奋,而且还会有一种莫名但却强烈的兴奋猛地噎在喉咙里。没错,所有这一切都融入了东区,也正是因为这一切,东区才变成了一个“地方”,而且正因为它是个“地方”,东区才会如此美妙。
第二大街充满了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店铺、餐馆和百货商店仍在开业;这里洋溢着夜晚真正的活力,这种活力并不等于快乐,相反,却闪烁着毫无满足的希望,一种急切的期待,使人强烈地感觉到:这些激动人心、美轮美奂的东西触手可及、随时可以获得。从这个意义来看,这里又是最具美国特色的一条街,他觉得美国生活真正的差异、不同、分歧并不在于肤色、种族、地区、阶级,而在于人们的类别。而且从最本质的方面来看,这条街是一条典型的美国街:它在夜幕下充满激情,偏爱夜晚,充满兴奋的期待,这是夜晚带给我们所有人的共同感受。它和任何一条美国大街的基本生活十分相似——它像星期六晚上科罗拉多州某个小镇的大街,农民、墨西哥人、身材高大的制糖工人都会涌向那里;像南卡罗来纳州或者弗吉尼亚州谢南多厄谷地的街道,农民和种棉者一齐涌向那里;或者像皮德蒙特纺织镇的街道,纺织工人成群结队地走上街头、挤入路旁的五分店和十分店;或者像宾夕法尼亚的荷兰镇,或者像东西南北任何一个小镇的大街,人们在周六晚上前往他们眼里的“市中心”——盼望“它”能出现。他们成群结伙、四处转悠,但什么也等不到。没错,这就是“它”。 就像喉咙里的疼痛一样,在他自己的小镇里上万次与它相识,目睹过它,记得它,呼吸过它,感受过它奇特、莫名的刺激和强烈、想大声呼喊的兴奋。没错,这就是“它”——但是准确来讲,这是它独特的自我——这里的周六晚上,每天夜晚,一年四季——只是千篇一律的“美国”大街——真正美国的——在黑暗中怀着永恒的希望,这种希望从未实现过,但或许即将来临。这里就是美国的希望,疯狂、黑夜的希望,这种希望为我们的诗歌、散文、思想和文化注入了生命力——希望赖以成长的黑暗,它孕育了我们的全部生命。这个“地方”几乎涌动着美国的精神、希望,以及美国之夜的生命;从这个意义来看——没错,甚至在它污渍斑斑的檐口、屋宇的表面、古老的红色砖墙上都体现出美国的特点——比派克大街“更他妈的具有美国特色”,他如是描述道。
他们转过拐角,再次来到两栋房屋之间,然后停了下来——在他身边,在角边石上摆着一只破旧不堪、污渍斑斑的垃圾箱,其实是一只用几根破板条拼成的破箱子,还有噼噼啪啪响动的火焰,另外还有一群吵吵闹闹的街头顽童,他们高声尖叫着,一边玩耍、一边摇摇晃晃地蹦跳着;突然,他感到了空气中的丝丝寒意,感受到了疯狂、暗淡的希望和忧伤,他知道这儿马上就要到十月份了——十月将再次到来。这一切如此迅速、如此刺激、如此壮美——炉火,噼啪的声响,火焰,脏兮兮的垃圾箱,镶边石,角落,这令人兴奋、摇曳不定、红色火焰照耀下的公寓砖墙,掠过街头顽童面容的狂野、摇曳的火光——一切都显现出来了,无须多言,只需说明——这里就是美国。
与此同时,火光照亮的小顽童们开始争论起来:一位肤色暗淡的意大利人和他头发乌亮的犹太头头在一起,一位蓬头垢面、矮小的爱尔兰人,他长着狮子鼻,脸上布满了雀斑,上嘴唇很长——这几张小脸凑在一起,他们结实、瘦小的身体挤在一起,密实得像个球,在争论中靠得更紧了——他们的声音稚嫩、粗暴、难听,但却义正词严、愤愤不平——他们的声音就像凯尔特人:
“这是个工具!一点没错,这是个火把,啊哈,你真聪明!”
这就是全部——换挡声、黑暗、两侧林立着的高楼的大街。
[1]东区:纽约城一部分,位于曼哈顿岛第五街。其北部地区,在第五十七街和第九十六街之间亦称为上东区,这里包括许多时髦商店和住宅区。第十四街以南为下东区,长期以来是东欧移民者的聚居地。
[2]迈密登(Myrmidon):希腊神话中好战的塞萨利人中的一员,忠实的追随者,受阿喀琉斯统治并随其远征特洛伊。
第二十章 剧院
他看见埃斯特正在剧院前面等他,一如她约定的那样。这是一家富丽堂皇的小剧院,沐浴在灯光下,周围散布着令人振奋、墙面粗糙的红砖房。那儿有一群商人打扮、高贵富有的人,他们开着名车来到这里,然后下了车——而她却站在那里等着他,在灰色的路旁很显眼,这一幕驻留在他的回忆里。埃斯特已经从剧院里走了出来,正在等待他。她没穿大衣,没戴帽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十分忙碌的人刚从自己的工作地点走出来似的。她穿着暗红色的丝裙,腰间和胸前镶了许多亮闪闪的小饰物。这条裙子看上去皱巴巴的,但不知何故,他却很喜欢,因为他觉得这条裙子很适合她。这是一件印度女人常穿的莎丽服,非常漂亮,埃斯特把它做成了裙子。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些。
她穿着小巧的天鹅绒鞋,鞋扣是用方形的旧银子做的,很简洁。和她的手一样,她的脚小巧玲珑,就像弯曲的翅膀力量十足。同样,她的脚踝也很精致、可爱,外形很好。不过,他觉得她的腿相当难看,因为那两条腿太瘦、太直,小腿肚太高。她穿的是齐领无袖裙,露出了温暖的脖子;他也发现她的衣领有点儿磨损,可以看见一道道压痕和褶子。她脸色红润,洋溢着健康的活力,但眼神却有些疲倦和焦虑,就像一个整天都很忙的人一样,脸上透出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她的头发梳在一侧,乌黑而有光泽,具有一种说不出的特质,他注意到发丝里夹杂着几缕粗糙的白发。她等他的时候,把一只脚跷向一侧,露出精致的脚踝和瘦长、有些不安的大腿。她用一只手迅速把戒指取下来,然后又戴上;她显得有些焦急、不耐烦,甚至有些心绪不宁。
她跟他打了招呼,就和早晨时一样,态度十分友善,然而却显得紧张、不安和匆忙,在一本正经和平淡自然中流露出一丝关切。
“嗨,你好,”她的语速很快,“我一直在找你,见到你真好。”他们边说边握了握手,“给你,这是你的票,”她把它装在一个小信封里,“我让朋友在过道里给我的……是后排的座位,但它后面还有一些空位子,我想我会很快出来找你的……我回来后一直忙得很……恐怕在演出开始之前我要一直待在后台,不过,演出开始后我会去找你并和你坐在一起的……我希望你不要介意。”
“不,当然不介意,你快去后台工作吧。我们回头见。”
她们二人走进了剧院的前厅。在这个小地方聚了不少人,有的人穿着很时尚,大部分人穿得很普通,但他觉得,他们对戏剧很在行。他们大多数人都好像互相认识,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天。当他走过的时候,他听见一个人自作聪明、不屑一顾地大声说着什么,这使他有些心烦。
“哦,不。这部戏没什么看头,一点没错。不过你倒应该看看舞台的布景。”
在另一群人里他听到有人用同样漫不经心、自作聪明的态度评论当时正在非商业区上演的一出剧目:
“那可是奥尼尔的一部佳作。我想你可能会有兴趣。”
所有的这些评论加上他们自以为是的臆断令他十分气恼。他觉得这种谈话虚伪而不诚实,违背了戏剧崇尚的求真精神;由于他对这些冷淡、自作聪明的言论无能为力,所以他再次感到困惑和恼怒。把这部戏说成 “奥尼尔的佳作”令他很生气,因为说话者的言语中暗示了他们对这部戏的支持;尽管他本人对这个剧作家持怀疑和批评态度,此刻,他因他们的捍卫行为而恼火不已,感到一个真正富有创造力的天才作家以顾客身份亲临剧场,而一些毫无感情、毫无才华的废物却轻轻地拍着他的脑袋,打发他离开。这些人唯一的本事就是吃饭,他们唯一的生存能力就是吞食、咀嚼、依靠那些更优越之人的精神和生活。冷漠的侮辱和怨恨感使他变得很不自在,仿佛受到了攻击;他觉得在这一瞬间,自己和眼前的人们处于激烈的冲突之中。
事实上,他是怀着傲慢的态度来到这家剧院门口和埃斯特见面的,毫无疑问,此刻他的敌对感愈加强烈了。他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而他在这里听到的话犹如鞭子抽打着他,令他刺痛不已。这群人惹怒了他,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剧院一直是个充满魔力的地方,人们在这种地方会不可思议地忘记自我。至少在他的童年时期就是这样认为的,那时候“看演出”简直就是一种绝妙的体验。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已经消失不见了。这帮人的言行大大地破坏了剧院的神奇和魔力。他认为,这些人来剧院并不是看演员表演的,而是想亲自表演一番,想彼此欣赏各自的表演,想在演出前或剧间休息时聚在大厅里,卖弄一番,发表一下自己对戏剧、表演、舞台布景、灯光等方面的高见。整个剧院似乎被这些世故、妄自尊大的人们弄得乌烟瘴气。而他们似乎很喜欢这种令人生厌的自大所带来的刺激,想从中获取某种丑恶的激动和愉悦。但是这却令他局促不安,使他感到极不舒服,觉得一双双毫不友善的眼睛正观察着他,嘲弄的舌头正在评判他。他的内心感到难受而无助。
尽管他的幻想迎合或者夸大了部分事实,但是他从心底清楚自己并非没有道理。不知何故,他一次次感到自己必定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永远沿着阴冷且没有尽头的街道前行,必定要经过无数道门,但却没有一扇为他敞开。他看着这群冷酷、入时的人们,看着这幢建筑里的特殊群体,假想他们都是他本人的支持者,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尽管承认这一点既残酷又可怕,但他们的确是艺术和生活的敌人,如果他不加以阻止,他们真的会破坏、毁灭他的作品。
剧院小小的前厅要被人们挤破了,就算它是一丛浓密的仙人掌,也不会使他更加恼火。
在这群人中,似乎很多人都是杰克夫人的朋友和熟人。她向他介绍了一位胖乎乎、东方人长相的男子:这位是索尔·莱弗森先生,著名的舞台设计师。对于年轻人的致意,这位设计师一言未发,只是转过脸瞧了瞧他,随后又把注意力放到杰克夫人身上了。就在他们进门的时候,她还向他介绍了一位身体瘦弱、面容憔悴的小个子女人,这个女人鼻子很大,拉着一张痛苦的脸。她叫西尔维亚·迈耶森,本剧院的导演,非常富有,这家剧院主要得益于她的捐赠才得以正常运营。他找到自己的位子并坐了下来,之后杰克夫人才走开。不久,剧院的灯就熄灭了,演出开始了。
这是一出很有趣的戏——一部轻松的时俗讽刺剧,曾经获得巨大的成功,得到广大观众和评论界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但美学产业面临的腐化和缺陷从中也明显暴露出来了。这部时俗讽刺剧并未从生活本身来刻画生活,也没有对社会和生活中的重大事件进行尖锐的讽刺和批评,倒是对百老汇戏剧以及那些盛极一时的戏剧所作的戏仿。举个例子,它就像是对一位著名演员所饰演的哈姆雷特所作的讽刺。杰克夫人在这场戏里大显身手。她设计了一段台阶式前进的陡峭楼梯,颇似演员们出场时的楼梯。在这段楼梯上喜剧演员们不停地爬上爬下,机灵地讽刺了悲剧家本人的虚荣。
有的地方拙劣地模仿了斯特拉温斯基音乐会的内容,有的地方模仿了奥尼尔戏剧的场面。剧中的一些主题曲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要是对当时的某些人和事件进行一番巧妙的讽刺就好了——比如纽约市市长柯立芝、英国女皇——以及众多的女性人物。最后一位演员将整场演出推向了高潮。他明显是观众的最爱,是时尚的宠儿,因为他还未张口说话观众便笑了起来。这位年轻人觉得,他表演的滑稽效果并不在于模仿本身,而是源于他的每次扭动、每个夸张的表情,以及他竭力倾注在表演中的那种无知和粗野,正是后者使他博得了雷鸣般的掌声。
第一场戏演到一半时,杰克夫人悄然坐在他身后的椅子上,一直坐到中场休息。当人们站起身鱼贯进入走廊,涌入前厅和街道时,杰克夫人拍了拍他的胳膊,问他是否也想起身走走,同时她轻快地问:“你喜欢这出戏吗?心情好吗?”
与此同时,人们开始朝她走来,并向她致意,祝贺她为这部时俗讽刺剧所做的出色工作。似乎很多观众都是她的朋友。似乎三分之二的观众都认识她,就连那些不认识她的人也听说过她。他看到人们互相用肘轻推对方,然后远远地看着杰克夫人。有时陌生人会走到杰克夫人跟前,向她说明自己如何欣赏她的舞台设计。很明显,杰克夫人也算得上某种知名人士,比他想象的要著名得多。不过,看着她坦然接受人们对她的奉承和关注,也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在接受别人赞誉的时候,她既没有露出虚假的傻笑,也没有傲慢和冷漠的神态。她对每个人的回应都显得热情而自然。
她似乎对自己的成功感到很高兴,当人们走过来称赞她时,她会显得热情愉快,兴趣十足,跟小孩子一样。当好几个人同时向她走来时,她会露出既开心又十分好奇的神态。她的脸因刚才有人所作的赞誉之词而微微泛红,同时她也会流露出一丝不安和关切,因为她听不清对方说的话。所以,她时而看看这个,时而看看那个,脸上带着激动的绯红,热切地向前倾斜着身子,不想听漏一个词。
所以,看着杰克夫人在前厅被一群道贺的人围起来是他见过的最愉快的事情之一了,这是他走进剧院后度过的最开心的时刻。这个红光满面、神情激动的小个子女人被一群时尚、精明的人士簇拥着,这个场面使他想起了某种奇特、迷人的鲜花,蜜蜂嗡嗡地飞舞在鲜花周围,不过眼前的这一朵花既想把花蜜留给自己又想奉献给别人。杰克夫人和周围那一群人的对比太强烈了,有一阵子,他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神奇的魔法把她推到那群人跟前的。在那一瞬,杰克夫人似乎属于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单纯快乐、充满孩子般忠诚、甜美自然的世界,是一个单纯、富有朝气的世界。在这群精明老练的人群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城市标记,每个人都变得神经兮兮的,这似乎是纽约城最受宠、最有天资的孩子所导致的结果吧——冷酷的笑容,无情的音调,无情、疲倦的眼神——杰克夫人就像爱丽丝偶然来到了某个盛世,在绿色的田野和鲜花绽放的草地上漫步,猛然间在镜子里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镜子的世界。
这个转变似乎使杰克夫人很高兴。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如此欢快,如此灿烂,如此兴奋,如此绝妙,如此美好,如此友善。她就像一朵绽放的鲜花,就像一个着了魔的孩子冲他们微笑、指引着他们,似乎永不厌倦。她脸色绯红,兴趣浓厚,始终露出迷惑却开心、吃惊的神态,好像她的神奇随每次呼吸而不断增加,好像她再也无法接纳更多了。但是可以断定,每一刻都比上一刻更加富有魔力——对这个冷酷、文雅的世界来说,这是能想象出的最快乐、最令人心动的对比了——可是?
可是,“可是”这个词在他后来的年月里不断返回,撕扯着他,并和他斗争着,难以挥去。伟大的柯勒律治在一百年前就问过这个时常出现的问题——而且未找到答案:“要是一个人睡觉时做梦去过天堂,等他醒来时发现手里有一朵表明他真正去过那儿的鲜花——哎呀,那将如何是好,那将如何是好?”新的时代产生了更新的问题和更神秘的意象。要是有人做梦去了地狱,等他苏醒时发现手里有一朵表明他真正去过那儿的鲜花——那将如此是好?那晚透过这些冷酷的镜子,他第一次看到了这种鲜明的对比,刚开始非常迷人,但最后却令人难以置信。难道她是昨天才出生的吗?难道她刚刚走出婴儿床,嘴唇上还残留着母亲新鲜的乳汁吗?难道她真的对这个全新的世界有了不可抗拒的狂喜,所以高兴得一个劲儿拍着小手?——问问那位漂亮的女士她嘴唇上是什么东西,她眼睑上的睫毛为何那么醒目——“你的眼睛为何那么漂亮、那么大,祖母?”或者回到现在,回到今晚戏里的那个滑稽男子,为什么他身穿女士裙子登上台来,扭着屁股,转动那双化了妆的眼睛时,大家都会拼命笑起来?——嘴里说——用一种滑稽的腔调说——“你们一定要过来啊。”她需要搞清楚很多东西——这一切都如此神奇——她真的希望这些可爱的人们不要介意她提的问题。
不,不——这一切都难以想象。这种露水般的纯真是不存在的——如果有的话,也是难以忍受的。不,她真的和这个世界编织在一起,成为编织其基础的丝线,她本人倾向于这种艺术,整张浓密、复杂大网中的一根闪光之维,或许是上等的,但绝不比其他的更加奇特。这里没有明天,昔日玫瑰色的天真尚未成形,这种强迫下的美丽并非完全通过单纯、自然的艺术保存其露水般的清爽——相反,它却包围、笼罩在今夜这个奇特、令人不安的墓穴中,它在这里盛开,绽放出着清晨的色彩。
刻在这些脸上的传奇又如何让人信服呢——灵魂之死的精美蚀刻,精神的紧张,文雅之辞的无情和精妙,众生的痛苦和迷惑,他们自己就是那个时代浪费、遗失、困惑、盲目、迷茫的产物——他对此一清二楚,然而她却蒙在鼓里——他难受得想转身离开,不知多少次,这个鲜花般的脸使他困惑而痛苦。
这时,她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他身边,仍然洋溢着欢愉的情绪,激动、喜悦地微笑着,带他走进后台这个既陌生又迷人的世界。他们只穿过一扇小门便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现在,他们站在剧院一侧的走廊里,该走廊直通剧院两翼的侧台和舞台。走廊里挤满了演员,其中有不少人是来这儿吸烟、聊天的,这里充满嘈杂的声音。
他发现大多数演员都很年轻。他从一位漂亮的姑娘身旁经过,认出她就是刚才登台的一位年轻舞蹈演员。她在舞台上很迷人,是一位动作敏捷、举止优雅的舞者和喜剧演员,但是现在,舞台上的光辉形象彻底破坏了。她的脸上俗气地涂抹了胭脂和颜料,她的服装有些邋遢,眼睫毛闪烁着灿烂的光芒,眼皮和下半张脸被一些紫色的物质弄得黑乎乎的,整张脸露出瘾君子狂热的表情,特别是那双眼睛放射出吸毒者狂热的神采。两三个年轻小伙子围在她周围,他能看出来他们也是演员。他们的脸上同样涂着层厚厚的胭脂,这使他们的面容流露出狂热、红润的表情来。当杰克夫人走过的时候,他们全都转过身想和她打招呼,尽管杰克夫人在日后都称他们为“那些孩子”,但是他们外表上的某些东西却和这个称呼不相符合。诚然,他们都还相当年轻,但是他们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朝气,失去了原本属于青年的那份热切和天真的信仰。他特别明显地感到他们“懂得”的太多了——而且在他们必须懂得的方面,他们却懂得的很少,在他们有机会通过经验获得知识之前,他们已经失去了本该属于人生一部分的大多数知识,而现在他们必须盲目、片面地生活,在错误中坚定信念。
他发现舞台之外的姑娘都非常性感。这一点现在看来不仅令人信服,而且准确无误,她们过于聪明,过于无耻,太过时了。那些紧紧围在她周围的年轻人们也显露出他们沉沦经历的污点:他们的眼睛里透出柔和、散漫的神色,他们的嘴巴、他们的面容,不知何故,就连他们浓妆艳抹的脸颊和紧闭的眼睛都显出某种别扭、娇气的味道。刚才演出的喜剧演员也走过来加入了其中。他正在穿他下一场演出要穿的衣服。
这是一件女式裙子,他的头上戴了一顶蓬松的、胡萝卜色的女式假发,脸上涂着厚厚的颜料和胭脂,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十分可怖。他离开舞台的仪态和他在台上表演时一模一样:当他靠近其他伙伴时,摆了摆裙子的饰边,晃了晃肩膀,眯着眼睛盯着他们,一副不怀好意、优雅的样子,而且声音沙哑、略有暗示地对他们说着什么,逗得所有人都大笑起来。当杰克夫人和年轻人走近时,他迅速扫了他俩一眼,接着动了动嘴巴,轻声嘀咕着什么,所有人再次笑了起来。尽管他们的笑声很大,他还是抬高嗓门对杰克夫人说:“哦,你好”,仍然是那种略带暗示、模仿的腔调,不过听起来倒很友善。
“哦,你好,罗伊,”杰克夫人热情地大声说,接着看了看其他年轻人,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略带惊讶、询问的神色,她问:“你们这群孩子都在这里干什么——啊?”
他们都十分热情地向她致意。显然,他们都很喜欢她。他们都直呼其名“埃斯特”,其中一位年轻人还热情地搂着她,叫她“亲爱的”。
这个随便的姿势和爱抚的举止激起了他的愤怒和厌恶,但是杰克夫人好像根本不在乎,或者说,她即使心里在乎,也会坦然接受,几乎自然地把它看成后台轻松关系的一部分。
事实上,当她穿过那扇门走进这个熟悉的世界时,她的整个神态发生了微妙但却明显的变化。她看起来和以前一样开心、一样热切而激动,不过她现在的仪态更加随便、更加自信。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她此刻只是丢掉了刚才那层“社交礼仪”的面纱,人们往往在比较正式的社会交往中装出那种仪态。在这儿她显得更加轻松自在:整个后台的世界就像旧鞋子,很适合她。她径直走进后台,他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素养主要来自她品格中最真实、最优秀的部分,这是他想要弄明白的一点。
显然,现在埃斯特已经离开了戏剧世界,走进了工作的世界。对她来说,这个工作的世界才是最重要的。她现在和这些年轻人的谈话同她和外面那些观众的谈话大不相同。现在的谈话显示出他们之间的熟悉和完全的不拘礼仪,在他们最朴实的语调中,不知何故,人们能读出其中的友情和融洽来。每次当她和任何一位经过走廊的人打招呼时,这一点便显而易见。 “哦,你好,艾德。”“你好,玛丽。”“不好意思,这件外套合身吗?”“是的,从前面看棒极了。”这些人也会这样跟她说话,称她“亲爱的”或“埃斯特”,他们经过她时会随意地用手拍拍她,同样流露出十分友爱、融洽的感觉。
她把他向一些演员作了介绍。他向那位喜剧演员打了声招呼,而他却把脑袋偏向一侧,眯着眼倦怠地打量着他。
其他人都大笑起来,他又气又窘,脸上火辣辣的。过了一会儿,当他和杰克夫人继续来到侧台时,她转过身,灿烂地笑着问:“嗨,你喜欢吗,小伙子?你喜欢和演员见面吗——呃?”
他的脸上仍然闷烧着怒火,他低声嘀咕道:“嗯,那个该死的家伙——”
杰克夫人吃惊地看了看他,随后便明白了,于是轻声说道:“哦——罗伊。是的,我明白了。”他没有作答,过了片刻,杰克夫人仍然平静地继续说:“这些人我已经认识好几年了。——罗伊——”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非常简单地补充道:“他在很多方面都是个很不错的人……其余那些孩子,”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笑着说,“他们很多人都是我看着长大的,还有一些人都是这附近的孩子,我们对他们进行了培训。”
他很清楚埃斯特平静的话语里并无责怪之意,相反,却试图简洁地告诉他一些自己无法明白的东西。突然间,他想起那些年轻演员浓妆艳抹的脸,同时也想起他们欢快、做作的面具下隐藏的某种伪装、孤独的东西。他的内心涌起一丝怜悯和遗憾的情愫。
现在,他们已经到达舞台的侧台了。这里显得紧张、混乱、兴奋,一片匆忙。他看到换幕人匆忙穿过舞台,以惊人的速度将两侧的巨大幕布转换停当。从神秘的后台深处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他听见舞台工作人员的头目正用浓重的爱尔兰口音发号施令,人们来来回回疾步奔走着,敏捷地躲开对方,遇到障碍物就会一个箭步跳过去。在他看来,似乎人人都只顾自己的事。一时间,他感到困惑而茫然,就像一个乡巴佬直愣愣地来到城市广场中央,面对广场四角,他不知道往哪里走,感到自己要朝各个方向奔跑而去。
然而,这里的情景也同样令人激动。这里的一切使他想起了马戏团。尽管这里显得十分混乱,但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具有神奇的结构和形式。这是个绝妙的地方。这里尽显伟大乐器之美,尽显自如运行的机车之美。在后台这儿,剧院里的胡言乱语和虚假恭维会荡然无存。事实上,“舞台的虚幻”并未迷惑住他,从未迷惑住他。他从不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面前这个一侧敞开、凸起的舞台就是卡埃斯特夫人真正的客厅,或者相信当前的季节就像剧目中反映的季节那样——是九月份。简而言之,他从不觉得剧院里的“现实主义”具有真实的意义,而且始终不够真实。
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这种想象也变得愈加强烈,因为它根植于大地。这并不是说自从童年时期开始,他的幻想就破灭了,也不是说在他年轻时虚幻、令人心醉的景象早已被世界粗糙的拇指抹去了。现在他认为,就连飞马佩加索斯也不如《最佳赛马》中那个有趣的小动物了——和这二者相比,圆形火车机车库在他眼里要奇妙得多。换句话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由逃出转向逃入。他再也不想“摆脱一切”,反倒想方设法“进入其中”——此刻,他感到力量无限,当他站在舞台的侧台,再次触摸到了这个难以置信、触手可及、真实却未被发现的世界——对每个人而言,这个世界近在咫尺,触手可及,近得如同自己的心跳,但是大多数人却发现不了它,就如同发现不了月球上的河流一样。
现在,杰克夫人站在她的世界中心。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站在侧台,迅速从手指上取下那枚旧戒指,然后又戴上,并用她那双阅历丰富的眼睛密切注视着这个令人迷惑却有条不紊的动作细节,她的神情非常严肃,有些忧虑。他再次觉察到这位女性的眼睛、脸上露出了倦怠,他第一次见到杰克夫人在路边等待他时就是这副模样。
在她头顶上方的一个高台上,一位电工技师正在操作下一场演出用的大型聚光灯。杰克夫人迅速却专注地扫视了一遍舞台,似乎压根儿没有注意到他,但是此刻她猛地抬起头说:“不行,高一点。”她一边说话,一边微微抬了抬手,“你需要抬高一点。”
“像这样吗?”电工边问边把灯向上移了移。
“再高一点,”杰克夫人说完后仔细地注视着,“对,这样好多了。”
正在这时,舞台监督匆匆忙忙地向她走过来。
“杰克夫人,”他说,“你布置的新背景布太小了,在舞台和侧台之间还有这么大一块空余。”他迅速比画着。
“哦,不会的,”杰克夫人不耐烦地说,“不会小的,两侧都不会小,全都很合适。我亲自量过的。你们把侧台摆得太远了。我今晚就发现了,试着把它往里面挪一点吧。”
舞台监督转过身唤来了两位转幕员。他们把侧台朝舞台挪了一点,于是布景便靠拢了。她注视了片刻,然后和舞台监督一起走上舞台,跨过一支装着绝缘电线的管道,转过身看着幕布中央的装置。他俩盯着看了一会儿,杰克夫人转过身对负责人说了几句话,他微微点了点头,显得很满意,然后他扭过头,开始下达命令。杰克夫人重新回到侧台,转过身再次注视着舞台。
从这个位置——幕布后面看舞台的样子——真是棒极了。舞台一侧是一堆错综复杂的绳索,一直延伸到高处圆形的舞台顶部。一抬头便能看见一排垂幕,这些东西给人一种完美的感觉:匀称地挂在那里,可以悄无声息地快速上升或降下。舞台的另一侧是配电板复杂的装置。一个人正在操控开关,目光紧盯着脚灯。杰克夫人专注地看着:灯光时而明亮,时而柔和,时而充满整个舞台,时而变化多端,显得神奇而流畅。她开口说:
“蓝色再深一点,鲍勃——不对,朝舞台中央——不对,现在又太深了——那儿!”她注视的时候,这些彩灯像变色龙似的神奇地变换着色彩,她马上说:“停下。”
她马上转过身,面带微笑,轻轻地碰了碰年轻人的手臂,然后带他走进了一个小小的走廊,踏上一段楼梯。台阶下方一些演员身着戏服,准备下一场的表演,此刻正叽叽喳喳地聊着天。当他们二人经过时,演员们都向她打招呼,仍然是那种随便而深情的方式。楼上有一排化妆间,他经过时能听见演员们兴奋而匆忙的声音,偶尔还有笑声。
他们又爬上另一段通向三楼的楼梯,在走廊的尽头有一间大房子,他们走了进去。房门敞开着,室内亮着灯。
这里是服装间。和剧院其他地方相比,他发现这里没有特别的兴奋,没有期待和匆忙的行动。在强烈的灯光下,这间屋子给人一种安静、柔和、宁静的感觉,隐隐透出一丝忧郁。室内散发出物品和布料的气味,同时也透出一种温柔和热情,这种感觉和女性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嗡嗡作响的缝纫机、踏板的声音、平静却忙碌的手——显然,对女性来说,这里的气氛是很愉快的,但对男性来说可能有点压抑。对他来说,虽然这是一间大屋子,但是这里有序的工作气氛却不知何故迅速唤起了他对所有家用物品的回忆。一长排一长排的服装挂在墙上的钩子上,在两三张长桌子上摆着一些裁缝的物品,有衣服、裙子、夹克,以及一些蕾丝边或裁剪下来的碎布,都是各种裁剪、修补工作的佐证。
室内有三个女人。一位身材矮小,丰满,年轻,皮肤黝黑,戴着眼镜,盘腿坐在一张桌子上,一块布料摊开在她的膝盖上,她动作麻利地缝补着。她的手指灵巧而敏捷;那双圆乎乎的小手非常麻利,钢针在空中来回穿梭,犹如飞矢一般。在明亮的灯光下,一个女人正对着他们坐在缝纫机旁,忙着缝一块布料。在更远处,在这两位女性身后坐着第三个女人。
她手拿钢针,正在缝一块东西。她戴着一副牛角边眼镜,这更凸显了她那张瘦弱、干瘪、沉默的脸。她虽然坐在那里,身穿一件深色衣服,忙着做一些简单的活儿,但是她却给人一种挑剔、高雅的感受。这或许部分归因于她的裙子,这件裙子太朴素了,所以人们不大注意它。不过,这件裙子却极其得体,人们见了很难忘记。不过给人印象最深的当属她那张干瘪、平静、枯瘦却毫无吸引力的脸,看起来十分疲惫、却能胜任长期工作的苗条身体,以及她白皙、干瘦双手的活动。
当他们走进房间的时候,坐在缝纫机旁的女人抬头看了看,并停下了手中的活;另外两个人继续工作着。等他们靠近时,她面带微笑地打了声招呼。她比杰克夫人稍微年轻一点,然而,她身上的某种模糊的特征使她看上去像个“老姑娘”,尽管如此,她马上传达出一丝热情、幽默的感受,一种温厚的感受。她当然算不上漂亮,但她有一头漂亮的红头发;她的头发就像精纺的丝绸,闪烁出绚烂的光彩。她蓝色的眼睛似乎充满了智慧、精明和幽默,她的声音也一样。在他们说话之际,她站起身绕过缝纫机,同年轻人握了握手。其他两位女性也觉察到杰克夫人正在做介绍,于是抬起头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又继续干起活来。那位盘腿坐着的矮胖女人只简短地咕哝了一声,似乎心情很郁闷。据杰克夫人介绍,另一位女性是她的妹妹,名叫伊迪丝,她只是抬起头,透过牛角边眼镜看了看他们。她一面用那双深陷、冷峻的大眼睛看着他,一面说了声“你好”,她的声音没有一点活力,使一切交流陷入了停顿,说完她又继续干活了。
杰克夫人看着红发女人,两人聊了一会儿服装。显然,单单通过她们交谈时流露出的热情和亲密就能看出她们是要好的朋友。这位红发女人名叫玛莉·胡克,她突然停顿了一下,然后说:
“你们二位最好还是回去吧,你说呢?演出已经开始了。”
他们听了听,楼下变得寂静无声。演员们已经登台了。现在这里也变得鸦雀无声了,不过仍在等待什么。在这一刻,这里的全部活力都已退去;然而同时,所有人都开始关注那里。同时,大家都等待着,四周一片沉寂。
杰克夫人吃惊地倾听了片刻,迅速说道:
“是的——哦,那么——我们必须要走了。”
他们匆忙下了楼,沿走廊来到前厅,此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了。等他们返回剧院时,那里的灯光已经熄灭,剧院再次暗了下来,幕布已经开启。他们匆忙坐定,开始欣赏演出。
这场戏比第一场好看些。每一幕结束时杰克夫人都会向前倾斜着身子,向她的客人轻声谈几句演员的情况。这些演员中有一位身体结实、动作潇洒的小伙子,他是一位踢踏舞演员,他挪动脚步、迅速出脚时都会显示出惊人的敏捷性,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杰克夫人向前倾着身子低声说:
“那位是吉米·哈格蒂。这个季节一过我们就留不住他了,他仍在上升。”杰克夫人没有解释她指的“上升”是什么意思,也没这个必要:她显然是说这个明星现在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在另一场戏中,表演明星是一位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她人长得并不漂亮,但却非常性感,用杰克夫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它会直击眼球”。这句话听起来直白且令人生畏。当这场戏结束时,姑娘走到台前向致以雷鸣般掌声的观众致谢。
她接受掌声的神态十分傲慢,甚至有些无礼。她既没有鞠躬也没有微笑,丝毫没有愉快、感激的迹象。她只是简单地缓步走来,站在舞台中央,一只手轻轻搭在屁股上,稚嫩的脸上露出阴沉、毫无表情的神色。然后,她慢悠悠地从侧廊走了下去,她年轻身体的移动迅速变成了一种挑衅和侮辱,似乎在说:“我知道自己应该得到这样的掌声,所以我为何要感谢你们?”
杰克夫人在位子上前倾着身体,她的脸因兴奋和欢笑泛着红光,她小声说: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有没有见过如此无耻、性感的小丫头?不过——”她说话时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她也应该得到这样的掌声。她会发大财的。”
他又向她询问了其他一两位演员,问起了罗伊·法利,那位喜剧演员。
“哦,罗伊,”她说——这时她的脸上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我对罗伊不太了解。”她有些为难地说,眼睛朝别处看了过去,好像明白自己想说什么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字眼,“他做的每件事都只是——只是——对别人的模仿,他正引领某种——时尚——当前——不过——”她扭过头严肃地看着他,“你一定要有独特之处才行,”说完,她再次皱起眉头,流露出为难的样子,一面在寻找答案,“我不知道——不过——你一定要有独特之处才行,——独特之处——你自己的独特之处,别人都没有。有些人已经有了——就连那个把手搭在屁股上的小丫头也有了,也许微不足道,但却是她自己的——很了不起。”杰克夫人沉默了更长时间,看着他说:“是不是觉得很奇特、很精彩,而且让人有点儿难过?”她停顿了一下,然后非常小声地说:“事情就是这样,有些事情你无能为力,任何人都无计可施,谁也无法改变。”这时,她的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然后,她又不着边际地说:“可怜的东西。”话中隐含的怜悯显而易见。
演出结束的时候,他们再次走进了前厅。更多的人向她致意,也有一些人向她道别,剧院迅速变得冷冷清清,出租车和汽车全都开走了,这里很快就变得空荡荡的了。她问他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去住宅区,在她去取大衣、帽子和一些服装设计图的时候也叫上了他,她把那些东西落在被她称为“工作室”的地方了。于是,他们再次来到了后台,舞台的工作人员正在迅速拆除布景,把那些平板、部件、道具搬到后台一间昏暗、巨大的屋子里。演员们匆忙跑进自己的化妆间,但是他们一走上楼,就听见了这些演员们的声音,这一次比刚才更加欢快、更加吵闹,带着一丝放松的味道。
杰克夫人的“工作室”位于三楼,距服装间不远。她打开房门走了进去。这间屋子并不算大,屋子一侧有两扇窗户,地上没铺地毯,除了窗户跟前的一张画桌、一把椅子和一个储物柜外,再没别的家具了。在桌子后面的墙上用图钉钉着一张描图纸,纸上画着一组几何设计图,在这张描图纸旁边的钉子上挂着一把丁字尺。在雪白石灰墙的映衬下,这把尺子看起来非常干净、非常精准,也非常美观。在一张由白色、漂亮、完美的木板搭成的桌子上同样用铜质大头针钉着一张四方形的描图纸,纸上画满了设计图。在桌上的其他纸张上画满了各种简洁、粗糙却美观的服装图案。
这些小小的图案看上去如此简洁、如此真实,非常引人注目。因为尽管这些图案并未展示出具体的人物,但是,这些人物似乎跃然纸上。这些图案仅仅是一件夹克、一根弯曲的长袖,要么是一条短裙的线条和衣褶。即使把整个剧院的男男女女全部画进图案里,也未必会比这些人物更加形象、更加生动。桌子上还有一个通过折压成形的小型场景纸板模型;一排绘图铅笔,每支都削得很尖,长度一样,形成一条完美的直线;有一个装着长柄画笔的小罐子,看起来毛茸茸的;还有一只胖乎乎的白色小罐子,里面装满了金色的颜料。
杰克夫人把图案和描摹纸装进一只小提箱里;然后,她打开自己的皮包乱翻一通,想找钥匙,女人们总是这样。她找到钥匙后便把钥匙放在桌上,接着,在合上皮包之前,她取出一些白色的纸张,这些纸原本发皱但已被抚平并小心翼翼地折好了。她把这些纸贴在胸口,饱含深情地拍着,同时像个孩子似的面带微笑看着他。
“我的信。”她骄傲地说道,再次用她戴着手套的手拍了拍。
他盯着她看了片刻,感到莫名其妙;等他想起自己写给她的那些胡言乱语时,脸色马上变红了,并开始围着桌子追她。
“嗨,把那封该死的信还给我吧。”
她迅速跑开了,他没有追上。杰克夫人一脸慌张地跑到屋子另一头,停了下来,再次把信放到胸口,这次她用双手轻轻拍了拍它。
“我的信。”她再次轻声说道,语气就像个神魂颠倒的孩子。但是这一次她在自言自语:“在我这封了不起的信里,他说他不会讨好别人。”
这些话中的单纯都是装出来的,他怒目紧盯着她,眼睛里充满了怀疑和困惑。接着,她像个孩子似的把那个令她着迷的字眼重复了好多遍,她嘀咕道:“他不会讨好别人……他不会讨好别人……”
当他再次追她时,她又轻快地绕着桌子溜掉了,他伸着手,脸红得像甜菜一样:“嗨,如果你不把那封该死的——”
她又溜掉了,跑到了桌子另一头,胸口仍然捂着那封写了蠢话的信,像个孩子似的被这封信的胡言乱语迷住了,她轻声说:“不列颠人决不会讨好别人……”
这时,他开始真正地追起她来。她直笑得双肩发抖,想方设法摆脱他,轻声地尖叫着。但是他终于抓住了她,把她逼在墙角,二人争抢着那封信。她想尽办法不让他拿到信,把信猛地藏在身后。他用一只手紧紧搂住她的双臂,另一只手从她的肩膀上伸下去够着了信。杰克夫人知道自己逃不脱了,而那封信也被他夺走了,她停止了挣扎并看着他,责备地说:
“哎——你不会这么坏吧!请你——把信还给我。”
她的声音充满真挚、责怪的语气,于是,他松开她朝后退了退,带着内疚却又羞又怒的神色看着她。“我不会怪你笑话我的,”他说,“我知道这封信听起来就像个该死的傻子写的。请你还给我吧,我会把它撕掉的,我不愿再想起它。”
“哦,别,”她柔声细语地说,“这封信写得很美,就让我保留着吧。”她把信重新放回自己的皮包,然后合了起来;他则一直盯着她看,脸上依旧带着遗憾和不解的表情,好似不知所措。杰克夫人把皮包放到胸口,用戴着手套的手轻轻拍了拍,露出自豪、孩子般的微笑,一如他从前见过的模样。
之后,他们打算动身出发。她环视了一周,脸上露出告别的表情,人们每次离开自己工作的房间时总会如此。接着她掏出钥匙,把小箱子递给他,把皮包塞到胳膊下,熄掉了灯。外面街角的一盏路灯把光芒洒进了屋子,越过了那块白色的桌面板。
他们沉默了片刻,然后他笨拙地搂住了她的腰。这是整个晚上的第一次,是他们在船上相识之后的第一次。他们曾经彼此独立、无甚来往,可是此刻,他们的思想和内心好像意识到了这一点,感到一种深刻、强烈的尴尬。他把杰克夫人的腰搂得更紧了,半心半意地想抱住她,但是杰克夫人却笨拙、不安地移开了,口中含糊地嘀咕着:“这儿不行——有那么多人。”她没有交代“那么多人”指的谁,事实上,剧院里的大多数人都已经走了,因为现在,这里已经静悄悄的了;但他明白她的尴尬和慌乱主要归因于她和那些朋友、同事的亲密关系,这些人刚才还在这儿;他也有同样的感受——他并不清楚原因——一种强烈的尴尬和无礼。于是不再勉强,马上笨拙地收回了自己的手。
他们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杰克夫人锁上房门,二人一起下了楼梯,内心仍然笼罩着那种困惑、压抑的奇特感受,仿佛在他们之间突然隔了一道屏障,谁也不知该说什么。楼下的房子昏暗且安静,那位守夜的老者——操着浓重乡音的爱尔兰人让他们二人通过舞台入口走了出去。剧院四周的街道看上去空旷且寂静,刚才的演出和人群为这里带来了欢乐、喧闹的气氛,而此刻,这里看起来凄凉而忧伤。
他拦住了一辆巡游揽客的出租车;他们上了车,穿过东区空旷的大街和昏暗中延伸而去的下百老汇。杰克夫人并未让他送她回家,而是让他在自己住的旅馆前下了车。
他们握了握手,几乎很正式地说了声“晚安”。接着他们都沉默了片刻,不安、困惑地看着对方,好像有话要说,但是他们什么都没说。她很快就乘车离开了;这个徒劳、并不圆满的结局令他悲伤、困惑而失望,他怀着这种心情走进旅馆,爬上楼梯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1]伊戈尔·费奥多洛维奇·斯特拉温斯基:美籍俄裔芭蕾舞作曲家,他被认为是20世纪最有创造性的作曲家之一。
[2]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1772—1834) :英国诗人、批评家、浪漫主义流派的倡导者,同威廉·华兹华斯一起出版了《抒情歌谣集》(1798年),其中包括了他最著名的诗《古舟子咏》。
[3]飞马佩加索斯:古希腊神话中缪斯女神的坐骑。
第二十一章 生日
在这上亿人编织起来的莫名而深不可测的生活中,在这时间和责任的黑暗深渊里,神秘的机缘将这二人安排在一艘船上,他们的首次见面就是在无穷无尽、永恒的大海上,而海水则恒久不变地拍打着古老大地的海岸。
然而后来,在那个十月光辉明亮的中午,他总觉得那是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第一次认识她,第一次爱上她。那天是他二十五岁生日,她说过要来看他并和他一起吃生日午餐;他们约好了中午在公共图书馆前见面。他提前到了,那是十月初的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那个巨大的图书馆位于喧嚣的市中心,里面有数百万藏书,四周高楼林立,周围的大街上挤满了不知名、匆忙的人流。在这漫无边际、狂野的生活里,他平静、深思的内心涌起一种可怕的嘲弄之情,失望占据了他的灵魂,使他觉得疲惫而恐惧。
但是此刻,他即将和她见面而产生的兴奋和幸福感,再加上那个日子带来的愉快和活力,他的恐惧和疲惫感几乎消失不见了。他看着大街上蜂拥的人群和熙熙攘攘的车流,看着周围陡峭而令人晕眩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直耸云端,他感到自己充满了力量,希望和喜悦的情绪愈来愈浓。
那是一个他可以对自己说“现在我二十五岁了”的日子,而且,就像个孩子似的认为自己长出了新的肌肉,一夜之间长高了身体,这个神奇的数字就像脉搏一样始终在他体内跳动。他靠在栏杆上,内心涌起一种欣快感,一种掌控一切的胜利感,他坚信这一切都属于他自己。
二十五岁的年轻人是生活的主人。对他来说,这个年龄本身就象征着无所不能。现在,也很可能也是这么认为的。他的确已经长大成人了,年轻时的困惑和迷惘皆已离他远去。由于他从未被打败过,所以就像一个无知的战士对自己的知识和力量充满信心、得意扬扬。这是人生最美好的一刻,但也孕育着致命的危险,因为那个幻想中安全无虞、毫无伤害的巨大醚瓶却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内部爆炸,对此他一无所知——生活的巨型引擎充满了强大的力量和速度。因此,有人以为如此快的速度所产生的巨大力量是无法阻挡的,它就像穿过整个人生大陆的机车那样怒吼着,但也会因一块石子、一粒灰尘而脱轨。
二十五岁的人会唯我独尊,充满力量、豪情、傲慢和自负,因此他的世界里没有仁爱的广阔空间。他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傲慢英雄,对别人的观点不屑一顾:他举止傲慢,毫无真诚之心,他处事偏执、缺乏理解,因为理解——勇气亦然——并非从别人的感受中获得,相反是从自己的感受中获得。
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一个人往往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孩子。他是生活的宝贝,是命运的宠儿,是全世界光彩照人的天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一切都得为他让路,一切都要服从他。在暴民之中能找到背叛的痕迹吗?哼,恶棍、废物——快滚开!这里只要忠诚!那么,我们必须为那个笨蛋注定面临的失败而幸灾乐祸、高声欢呼吗?不,那倒不必,因为他身上也有许多优点。他是个傻瓜,但是他身上也有一丝天使的影子。他如此年轻,如此直率,如此天真,如此可悲地被人误解。而且他是如此正确,他要扮演备受尊敬的上帝,绝不容忍任何傲慢、为所欲为的行为。在他的体内有一丝光明,有跃动的勇气,有一张敏感的图板,这个巨大、备受折磨世界的整个图景按人生最真实的色彩和基调印在了上面。
他很残忍,但却对残忍恨之入骨;他毫不公正,但却毕生和不公正做斗争;他有时候会生气、嫉妒或贪慕虚荣,把巨大的痛苦施加给那些从未伤害过他的人,但是接下来,他自己会更加痛苦,备受内疚、后悔和强烈羞愧的煎熬;他忍受的痛苦如此巨大,如果今后确实要下地狱的话,那里的惩罚也不会比这更重了。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这个人的精神是高尚的。他的内心热情而慷慨,充满忠诚而崇高的志向。他想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人,而且想成为这个美好世界上最出色的人。他想成为地球上最伟大的人,但是在他的脑海和心底里,这个伟大的形象并非居于那些卑劣之人之列,而是处于那些伟大的同辈之间;他希望自己成为佼佼者。让我们记住此人的这一点,为他辩护几句话吧:他并不想独占一切,也不想把自己的热情耗费在丑恶的事物上。他不想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也不想靠压榨穷人的血汗来增加自己的财富。通过操纵贫民、掠夺和欺骗他人等手段为自己敛钱并非他高尚、荣耀的抱负。
他不想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不想偷窃最丰富的矿产,不想开办最大的工厂,不想剥削劳力,不想靠九万贫民的汗水来获利。他拥有更加高远的目标:他的最低目标是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战士,这需要勇气而非奸诈来实现;他的最高目标是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最伟大的作家、最伟大的作曲家或者世界上最伟大的领导者——他想亲手绘制出而非拥有世界上最伟大的画作。
他是生活的王子,是大地的主宰,是这座城市的征服者,是世上唯一活到二十五岁的人,是唯一一个爱上前来看望自己的漂亮女人的人,而且是在十月的一个早晨;整个城市和阳光,在倾斜的光芒里走过的人们,所有的美酒和空气里金色的歌声,这一切都为他的洗礼而存在,那是十月的一个早晨,那一天他二十五岁了。
之后,他生活的酒杯里所盛的美酒一滴一滴流走了,时间一分一分过去了,她还没有来。一些光亮随时间消逝了。他变得不安起来,不时看着手表,忧虑不安的眼睛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搜寻着。时间就像冰冷的毒液慢慢流走,空气变得寒冷起来,所有的歌声也随之消逝了。
中午的时光来了又走了,但是她还没有来。他欢欣、幸福的感觉变成了枯燥、难耐的忧虑。他开始在图书馆前的台阶上紧张地走来走去,诅咒着、咕哝着,开始坚信她愚弄了他,认为她从未打算要来。他狠狠地告诉自己,这算不了什么,他不会在乎的。
他转过身怒气冲冲地朝大街走去,边走边低声咒骂着。就在这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轻快、细碎的脚步声。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盖过了其他杂乱的声音,正在呼唤某个人的名字,尽管他没听清她唤的名字,但他马上意识到是在叫他自己。他的心中立刻涌起难以言表的喜悦和宽慰,他迅速转过身,穿过广场的人行道,在拥挤的人群中迂回前行,他看见她热切地朝他走来,脸蛋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她身穿色彩艳丽的赤褐色裙子,这是秋天的褐色。十月明亮、带着收获气息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她就像个小孩迈着细碎、轻快的步子快速朝他跑来。她大口喘着气,就是在那一刻,他爱上了她,他全身心地爱上了她,但是他的心却不愿说出或坦白这份爱,而且他自己对此浑然不觉。
她如此迷人,脸色如此红润,长得如此精致。她看起来如此精神、如此健康,就像一个生机勃勃的孩子,显得热情而活力四射,洋溢着美、善良和魔力。他看着她,内心涌起一丝苦楚,还有一丝莫名的喜悦和悲伤,时间和宇宙的永恒之光洒落在她身上。大街人行道上熙来攘往的脚步声,昔日对魔杖和钥匙的渴望刺穿了他的五脏六腑——因为他相信这个神奇的世界或许能打开他的心扉,而且这一切都是他看见她的时候想起的。那是十月的某个晴朗午后,那一天他二十五岁。
他转过身大步朝她走去,她也匆忙向前赶来,他们气喘吁吁地站在一起,颤抖地紧握着彼此的手,站在那儿,喘着粗气,一时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噢!”她说话时还喘着粗气,“我是跑来的!……我看见你走了——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接着,等她稍稍平静一些后,她看着他微微责备道:“你打算走掉吗?”
“我以为——”他停住了,脑海里思索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在这令人陶醉的喜悦和宽慰中,他想了想说道:“我等你了,”他脱口而出,“我在那儿几乎等了一个小时——你说过十二点见面的。”
“啊,不,亲爱的,”她轻声说道,“我告诉过你我十二点要和一个顾客见面,我会晚几分钟到,对不起——不过,我说的是十二点半。”
他宽慰、幸福的感觉仍然很强烈,所以几乎没有听到她的解释。
“我以为——我就不打算再等了,”他突然说道,“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啊,”她再次轻声说道,但声音中透出责备的口吻,“你怎么能那样想呢?你知道我肯定会来的。”
直到此刻,他俩才从紧紧的拥抱中松开,由于激动,他们之前一直抱得很紧。他俩后退了一步相互打量着对方,她露出了迷人的微笑,他也不由自主地咧嘴笑着,内心满是欢喜。
“嗨,年轻小伙子,”她高兴地大声说,“二十五岁的感觉怎样?”
他仍然笑着,傻傻地盯着她,结结巴巴地说:“感——感觉不错——天啊!”他大声叫起来,“你穿棕色的裙子真漂亮。”
“你喜欢这个——呃?”她急切而欢快地问。她摸了摸裙子的胸襟,这和她头天晚上在剧院里穿的那件红裙子很相似。她就像个孩子似的对自己的衣物充满了自豪和满足,“这是我的一件印度裙子,”她说,“一件莎丽服,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会很高兴的。”
他们手挽着手,依然注视着对方,他们完全沉浸其中,以至于忘却了身边经过的人群和这座城市。他们一起朝前走去,走下通往大街的台阶。他们在路边停下脚步,这时才清醒过来。
“你知道吗?”她看着他,开始怀疑地问,“我们要去哪儿?”
“啊!”他镇静了下来,猛地回过神来,“对了!我想我们还是去一个我比较熟悉的地方吧——西区的一个意大利餐厅。”
她把手提包从胳臂上取了下来,轻轻地拍了拍。
“我们庆祝一番,”她说,“早晨我领到薪水了。”
“啊,不,不用你付!这次不能让你付,这次是我的生日聚会。”
与此同时,他拦住了一辆出租车,为她打开了车门。他们上了车,把地址告诉了司机,车子穿过市中心朝他选定的地方驶去。
这是西四十六号大街上的一间意大利地下酒吧,位于一排褐石砌成的建筑之间,几乎每幢房子都有类似的酒吧。当然那个时候的纽约肯定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地方,没有哪家和这家乔氏酒吧有本质的不同。
这里的环境和设计是几年前美国颁布禁酒令后完成的,几百万纽约人都熟悉这种千篇一律的风格。酒吧的入口直通地下室,需要通过一扇开在褐石台阶下面的格栅门。要抵达这扇门,人们需要从人行道再向前走一两步,来到以前曾是地下室通道的采光井,按一下按钮,然后再等一等。不一会儿,地下室的门就会打开,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透过门的格栅向外窥视着,如果他认识来访者,就会放他进来。
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室内的陈设也同样十分熟悉,数千个酒吧具有相同的设计风格,纽约市的房屋设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一条狭窄的过道从房子的前端通向后端,其末端是厨房;人们走进之后,在他身体的左侧是一个专为女士准备的衣帽间,右侧是一间稍大、但却昏暗狭窄的小酒吧。从这间酒吧穿过一扇门便来到了餐厅,餐厅的规模和酒吧差不多。在走廊对面有一间更大的餐厅,是把两间屋子里的隔墙打通之后构成的。
楼上是房子的第一层,那里还有一些别的餐厅,如果需要,还有单间。再上面——就无人了解情况了——那里有更多的屋子和客房,面容模糊的住客们在那里进进出出,踩着陈旧楼梯的地毯轻柔地上上下下,快速、小声地走进通向上面房间的入口。这里的生活显得神秘而变动不居,就像夜生活一样,很少有人怀疑过这种生活,也很少有人感受过这种生活。这里的生活没有喧闹、欢快和喜悦的气氛,没有醉汉含混不清的声音,没有地下室酒吧的嘈杂和喧嚷。
这间酒吧的老板长得又高又瘦,脸色憔悴,透出一种病人般的忧伤。不知何故,人们喜欢他这种淡淡的愁绪,因为人们能感受到、也能体会出他正直、友好的品格来。他是意大利人,名叫波卡利波,自从他接受洗礼得名乔赛普之后,这里的老顾客都把这个地方称作“乔氏酒吧”。
如果有人愿意探索那个汇聚过数百万身份卑微的城里人、绝妙的地下室生活的话,他会发现乔·波卡利波的过去一点也不陌生。乔就是那些朴素、文雅、正派之人中的一位,他们被具体的环境、时机、堕落时期提升到一个较高却极不理想的地位,他们并不喜欢这种冷酷的改善。
在禁酒令颁布之前,他是一家大酒店的服务员。他的妻子也在这里负责寄宿公寓的业务,她的房客大多是演员、杂耍表演者,以及形形色色、衣冠不整的戏剧界人士。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妻子偶尔也会应客人之要求为他们提供伙食。乔的厨艺相当出色,因此每逢“休息日”便会准备一顿周末晚餐,那些付了伙食费的房客都会受到邀请。对那些房客来说,这个理念真可谓一种特许,但是慢慢地人们都知道了:伙食很便宜,饭菜非常好吃,吃过的人还会继续前来,而且再来时还要带上他们的朋友。直到后来,乔的周末晚餐开始有了名气,乔和他的妻子就只好任劳任怨地为房客们劳累着。
这当然包括提供额外服务和扩大餐厅的面积。与此同时,禁酒令开始颁布实施,那些前来享受周末晚餐的人们开始建议他售酒给那些想喝酒的人。对一个意大利人来说,这个要求看起来不仅简单而且完全合理。此外,他还发现,尽管禁酒令是一种法律,但是酒的供应,不管老酒还是新酿,对那些买得起的人来说都十分充裕。不久,乔通过对朋友和同事们进行的调查发现,尽管酒价很高,但是酒瓶一旦打开,其利润就十分可观。他的朋友和同事们也加入到这个迷宫般奇怪的职业中来了。
接下来怎么办就很确定了。有那么一段时间——仅仅一段时间——乔需要做出决定,他明白这个偶然的想法把他带上了一条危险的道路,他十分清楚自己该做出怎样的决定;但是砝码是实心的,天平的一侧偏得太厉害了,因此很难做出恰当的判断,他的面前有两种职业可供选择。一方面,他可以继续在大酒店里做服务员,这就意味着工作不够保险,意味着寄人篱下,意味着要依靠服务员所得的小费生活;乔十分清楚这条路,其结局就是——在年老时会面临贫穷、双腿瘫痪的状况。另一方面,在他面前的另一条路更加危险、更加残酷,但是人们会因一夜暴富的前景而蠢蠢欲动。如果这条路不会使他成为一名十足的黑社会犯罪分子,至少也会使他和他们相互勾结起来;迫使他和可耻的警察订下买卖条约;这条路通向暴力、欺诈和犯罪。但是这条路也会带给他财富、资产和最终的独立。和其他堕落时期的普通人一样,乔觉得除了这条路之外他别无选择。
他成功了,四年之内得到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可观得多。他赚取了巨额利润。他现在是个有产业的人了。他拥有了这间房子,一年前他还买下了隔壁的那一间。他现在甚至开始考虑在住宅区购买一套小型公寓了。如果他现在还算不上真正有钱的话,那么他很快就会成为大富豪的。
然而——他的面容却变得悲伤而暗淡,双目充满了倦意,神情变得忧郁,语气变得温和。这一切和他想象的结果大不相同——和他设想的生活大不相同。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比他想象的要好得多;但是这种生活却令人疲惫而悲伤,非常糟糕——那个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结构,那张丑陋、神秘且不幸的网结,这个混乱、罪行累累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各种侵扰活动愈加猖獗,人们不断提出新的、更加邪恶的要求,以渎职、敲诈和各种丑陋行径榨取钱财,他害怕无情的报复,知道自己被关在一个沉闷乏味的世界里,他永远都无法从这个世界里再次逃脱——这个世界控制在罪犯和警察的手中,他们相互勾结在一起。现在,他自己已经被他们司空见惯的邪恶行径污染,即使有正义和权威的法院存在,他已经不再对它感兴趣了。何况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正义和权威的法院。
所以,他今天站在这儿,站在地下室大门的格栅后面仔细地窥察着他。这个眼神疲倦、神情忧郁的文雅之士透过他自己设置的栅栏向外看去,想知道刚刚那阵铃声给他带来了怎样的新面孔,不知是敌人还是朋友。
他在那里站了片刻,仔细而焦虑不安地透过栅栏向外看着。这时,当他看到年轻人时,脸色舒展了许多,并说:“啊,早上好,先生,请进。”
随后他开了锁,并在他的访客进来时一直为他们把着门,当他们从他身边走过时,他温柔、亲切地微笑着。他们走进房子之后,他便关上了房门。然后,他带领他们沿着狭窄的走廊走向餐厅。他们经过的第一间餐厅里已经坐了一些人,而其后的那个小餐厅里还都没有人。他们挑了这一间,走进去并坐在一张桌子前。乔带着友善而文雅的高贵派头为杰克夫人拉出了一把椅子,并站在她身旁,直至她坐定。人们会感到他的这种高贵派头的确属于这个高雅、和善男士的一部分。
“我很久没见过你了,先生,”他柔声对年轻人说,“你出远门了吗?”
“是的,乔,我离开这里一年了,”年轻人答道,对方还能想起自己,这使他感到一丝温暖和欣慰,而且还有一点自豪感,而且还因为这是当着杰克夫人的面被认出来的。
“我们都很想念你,”乔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说道,“你去欧洲了?”
“是的,”他随口答道,但却因老板亲口问候而感到开心,因为像他这个年纪的人都喜欢吹嘘自己的旅行,“我在那儿待了一年。”他补充道,接着意识到自己刚才已经说过类似的话了。
“你去哪儿了?”乔礼貌地询问道,“你去巴黎了,先生,我敢肯定,”他笑着说。
“是的,”他漫不经心地答道,露出了花花公子般的漠然神情,“我在那儿待了六个月,”他随口说着,语气显得随便而轻松,“之后我在英国待了一段时间。”
“你没有去伊(意)大利?”乔微笑着问道。
“去了,我今年春天就在那儿,”这个旅行者轻松地答道,语气里暗示出这个季节是他前往意大利度假的最佳时节。他觉得八月份从那不勒斯启航重返那里的经历不值得一提:那次旅行算不上真正的旅行,因为当时他坐在火车上径直穿城而过,根本没有领略那个国家的风貌。
“啊,伊(意)大利的春天很美,”乔说道,“你去罗马了吗?”
“待的时间不长,”这位航行者说。事实上,他在罗马待的时间只是等火车时的一段间隙。“春天我一直待在北方。”他轻松、热情地说,好像要表明在这个季节的意大利半岛,只有“北方”才是一个有修养、有品位的男士应该去的地方。
“你知道米兰吗?”乔问。
“啊,当然。”他高声说,因为乔终于提到了一个他熟悉的地方,他可以诚实地表明自己了解那个地方,因此他稍稍放心了一些,“我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他稍稍夸大了一点事实,或许他只在那里逗留了一个星期,“还有威尼斯,”他继续说道,语速很快,并从这个词的发音中得到了一丝挑动情欲的快感。
“威尼斯忒(特)别漂亮,”乔说。
“你自己的家就在米兰附近,是不是?”
“不,在都灵附近,先生,”乔回答。
“整个这个地方,”年轻人继续说道,热切地看着杰克夫人,“这里的所有服务员、衣帽间女服务生、外面厨房里的厨子,都来自同一个小镇——是吗,乔?”
“是的,先生,是的,先生。”乔笑着说,“我们全都来自一个地方。”他态度温和、文雅地看着杰克夫人,摆动着一只手解释道:“第一个人来了——他给家里写信说到他现在干的活,”乔稍稍耸了耸肩,“还不错,接着其他人也就来了。现在,我想我们在这儿的人数比家乡剩下的还要多。”
“这真有意思,”杰克夫人低声说,一边脱下了手套,环视着餐厅,“喂,”她快速说着,一边看着她的同伴,“你要不要来一杯鸡尾酒——呃?我想为你的健康干一杯。”
“好的,当然了,”乔说道。“你可以随心所欲。”
“今天是我的生日,乔,这就是我们要举行的生日聚会。”
“您可以随意吩咐。这位夫人想喝点什么?”乔扭过头问杰克夫人。
“啊,我想——”她思索了片刻,然后看着年轻人,欢快地说,“一杯马提尼酒——好吗?”
“好的,我也要一杯。来两杯马提尼,乔。”
“两杯马提尼,非常好,非常好,”乔彬彬有礼地说,“还有呢——?”
“嗯,你们有什么?”
乔向他们做了介绍,于是他们点好了午餐——有开胃菜、意大利蔬菜汤、鱼、鸡肉、沙拉、奶酪,还有咖啡。饭菜十分丰盛,不过他俩具有庆典者的真正气魄:他们还点了一瓶一夸脱装的意大利红葡萄酒。
“整个下午我什么都不做了,”杰克夫人说,“我一直陪着你。”
乔转身离开了,他们可以听见他用快速的意大利语下达命令的声音。一个服务员托着盘子端来了两杯鸡尾酒。他们碰了杯,杰克夫人说:“嗯,这杯敬你,年轻的小伙子。”她沉默了一下,非常严肃地看着他,然后说道:“祝你成功——真正的成功——你心中想要的那种成功——最大的成功。”
他们干了那杯酒,但是她的话,她坐在面前的事实,那个日子带给他的那份美妙、幸福、自豪的感受,不知何故竟使他觉得这才是自己人生的真正开端,他时常幻想的那种幸运、快乐的生活此刻就摆在他面前,使他有了崇高的目标,一种确定的陶醉感,一种难以压制的力量,即使酒精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他身体前倾,双手伸过桌子抓住了她的手:“啊,我会的!”他兴奋的叫道,“我会的!”
“你会的,”她说,“我知道你会的!”并把她的另一只手搭到他的手上紧紧地握了握,低声说道:“最棒的!你是最棒的!”
那一刻的狂喜,那一天不断增加的魔力,现在只剩下一种神奇、强烈的圆满感受了,这种圆满很快就会实现。他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将“一切”掌握在手中——这一切究竟是什么,他并不清楚,然而他却非常确信自己已经将其掌握在手中。这种极大确信、极大快乐的具体精华——伟大的成功、辉煌的成就、爱情、荣誉、已经拥有的荣耀——尽在其中,就像握在手中的球一样,既触摸得到,又感到温暖而沉重。
接着,由于感到这种难以实现的东西距他如此之近,自己已经抓住了它,感到这种确信令他如此快乐,这种目标感如此强烈,他肯定自己完全知道确信的是什么、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他感到自己的舌头流利地说出了一种他从未说过的语言,还有那些从未唱过的歌曲,他从未听过的音乐,从未创作出的伟大书籍、小说和诗歌——这一切都如此崇高,确确实实属于他,所以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说出来——现在——下一刻——五分钟之内——他可以选择任何时候将其据为己有。
对这个脆弱的肉体、骨头、思想和居于其中的意识而言,这些狂野元素带来的狂热自信有些难以消受。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仿佛每个神秘的希望,每个不知餍足的欲望,每个珍贵、未说出口的渴望,每个难以言表的感受、想法,或者在他青春的狂热激动中沸腾过的信念,这种信念曾经使他痛苦不已,就像灵魂中某个秘密之地分泌的酸液那样侵蚀过他;曾经依靠自尊、对嘲笑的畏惧、怀疑、不信任等达到克制、压抑、幽闭、阻止自己确认这一切的目的;或者因为没有人愿意听他说话,没有人和他交谈等原因——他心灵中的那一大潭死水突然冲过壁垒,像洪水一样冲决而出。
狂野的字词奔流而出,就像投掷而出的标枪,就像由思想、希望、目标和感受构成、已经扔出去并断裂的棍棒。即使他有一打舌头,他也不知道用何种途径表达这一切。而这些东西仍然在他的字句里冲击、沸腾、猛冲,他所措辞、说出的内容还不及他欲表达的千分之一。在这种滔滔不绝的洪流表面,他本人就像一个碎片在水中旋转着冲走了,然后打着转儿向前漂去,在这汹涌的洪水面前他也无能为力;他发现自己可以采取的途径远远不够,无法摆脱洪水的束缚,他就像一位朝熊熊大火上浇油的人一样,喝完一杯再要一杯,大口大口地把酒灌进腹中。
他喝得酩酊大醉。他变得越来越狂野,越来越语无伦次。然而,他似乎觉得自己必须把话说完,把这些话从他体内倒出来,清理干净,把一切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当他们从酒吧出来再次来到大街上的时候,暮色已经降临了,他仍然不停地说着。他们坐上了一辆出租车。百老汇蜂拥的人群、阻塞的交通、耀眼的眩光、疯狂变幻的色彩,在他炽热、狂躁的视野里闪烁着,这一切并不以模糊的、酒醉后朦胧迷惑的形式呈现,而是以一种扭曲的、极其精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这条大街真实面目的一个古怪投影。他困惑、狂怒的精神敌视这一切——敌视每个人、每件事——敌视她。
突然间,他意识到她正在送自己回酒店。这个意识令他十分恼火,他觉得她正打算遗弃他、背叛他。他大声命令司机停车,她抓着他的手臂,想让他待在车子里。但是他猛地挣脱了,并冲她大喊大叫,说她背弃了他,出卖了他,背叛了他——说自己再也不想见到她,说她一无是处——甚至在她乞求他、试图说服他上车和她待在一起时,他却叫她滚开,并当着她的面狠狠地摔上了车门,然后跑进了人群之中。
整个城市摇摇晃晃地从他身边掠过——灯光、人群、夜色中闪烁的楼顶,在星辰点缀、黑夜仙境般的华服之下显得模模糊糊——在他的视野之中这一切都在以古怪、扭曲的模式闪烁着。他觉得这一切既残忍又疯狂。他的内心充满了狂暴的怒火。他想把某些东西砸成糊状,把它们捣碎,用脚踩得稀烂。他像发疯的动物沉重地穿过一条条大街,冲着人群愤怒地叫喊,野蛮地冲向人群,把他们推挤出去。最后,他自己也感到震惊,失去了兴趣。他来到那条一端堵死、炫目耀眼的道路尽头,发现自己正站在自己入住的那家宾馆门口,筋疲力尽,十分难受,内心不再有欢快的希望。他找到了自己的房间,走了进去,脸朝下倒在床上,失去了意识。
那瓶酒的威力已经爆发出来了。
第二十二章 相处
第二天早晨九点刚过,她给他打来了电话。他翻了个身,嘴里咕哝着,晕晕乎乎地坐了起来,脑袋就像快要爆炸的火箭,心里很不舒服,胃也很难受,他陷入深深的羞愧之中。
“你好吗?”她轻声问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通常都会用这样的口吻说话,既不表示同情也没有原谅的意味,只是一句平淡的问候。
“啊……嗯,非常糟糕,”他愁眉苦脸地说,“我……想我昨天实在太糟糕了。”
“嗯……”她迟疑了一下,然后笑了笑,“你昨天有些野蛮。”
他低声咕哝了几句,可怜兮兮、毫无希望地说:“对不起。”他感到这种情况下仅靠后悔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你吃过早饭了吗?”她问道。
“没有,”一想到这个,他的胃就开始翻动起来。
“那你现在为何不起床冲个澡呢?然后再到外面找个地方吃一份早餐,那样你的感觉会更好一些。今天是个美好的日子,”她继续说,“你应该出去走一走。这样对你有很多好处。”
他似乎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对早餐、散步或者天气之类的东西感兴趣了,不过在她建议的时候,他还是低声地应诺自己会按她说的去做。她马上又讲了起来,仿佛在为这一天做出可行的工作安排。
“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我指的是今天晚上。”
这似乎有些太遥远了,这唤起了那份漫长痛苦带来的忧郁回忆,这份漫长的痛苦一定要在夜幕降临、黑暗遮饰住他的过失之前消逝,所以,他一时不知如何作答。他说:“啊,我不知道——我什么都还没有考虑呢。”接着他又可怜兮兮地说,“我想,没什么事可做。”
“因为,”她继续快速说道,“我不知道你今晚是否愿意和我见面?——也就是说,如果你没什么别的事做的话。”
一种兴奋感开始袭上心头,他感到了希望。
“嗯,我当然愿意,”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是说你想——”
“是的,”她快速而果断地说,“喂——我不知道你是否愿意。你能在演出结束后来这儿吗?我是说——我想你可能不情愿再看一整场演出,而我在演出结束后就有空了——我想你若在十一点之后过来,我们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或许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说说话。”
“我什么时候来好一些?”
“十一点一刻左右怎么样?——这个时间行吗?”
“好的,我会去的。我……我正想说说昨天的事……说说我的——”
“嗯,那没什么,”她笑着打断了他,“你现在起床,并按我说的去做,你会感觉好一些的。”
他已经感觉好多了,虽然仍有些头晕、恶心,但是整个精神却大为好转,轻松多了。等他走下楼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更有希望了。
他那天晚上到达剧院的时候,演出已经结束了,剧院也空荡荡的。她正在前厅等他。他们正式、拘谨地握了握手,便穿过走廊朝后台走去。舞台工作人员的活儿几乎快要忙完了,周围还有几个人忙碌着。整个舞台只照耀着一盏灯,这盏灯十分巨大、十分明亮,投射出强烈的光芒,但却使周围、圆形穹顶处、后面的幽深处笼罩在昏暗的阴影中,具有了神秘的距离感。
几乎所有的演员都已经离场。有一个人在公告牌前停了一会儿,仔细地看着通知。他们一起上楼的时候,又有两位演员行色匆匆地下了楼;他们经过时,对方快速地同她打了声招呼,然后便匆匆地离开了,脸上露出了完工者的表情。楼上一片寂静,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她掏出钥匙打开了自己的房间,他俩走了进去。他们发出的声音就和人们走进一个空荡荡的地方时发出的声音一样。
“喂,”她说,“等我拿上我的大衣和帽子后,我们就可以下楼——到恰尔兹餐馆,或者诸如此类的地方去。我简直快要饿死了。我只在演出前吃了一块三明治,然后就一直忙到现在。
她把她的手提包放在桌子上,转过身把挂在墙上的大衣和帽子从钩子上取了下来。
“稍等——”他说。
“我马上就好了,”她快速地说,“我们马上就可以出发了。”
等她准备动身离开的时候,他拦住了她并说:
“我想和你说说昨天的事。”
她转过身看着他,同时握住了他的双手。
“听着,”她说,“我和你之间没什么要交代的,没什么要解释的。当我在船上遇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始终都会理解你的,从那时起,始终如此。当我收到你的来信——”他有些吃惊,但她却快速地继续说道,“当我看到信中的笔迹,就知道是你写来的。我清楚自己又找到你了,而且清楚自己始终都理解你,而且会始终不变。昨天,当我来见你的时候,我看见你正准备离开,我以为你要离我而去。这种想法就像刀子在我的心上转动,然后你又转过身站在那儿了。就这样我们待在了一起,当时只有我和你。就是这么回事,我始终理解你,我们始终在一起。没有什么需要解释的。”
楼下传来了重重的摔门声,接着传来一阵轻缓、孤独的脚步声,这是踩在空旷人行道上发出的脚步声。随后什么声音都没了,房间里只有寂静和沉默。他们站在那儿,手握着手,就和前一天一样,但是这一次无须说话,仿佛前一天遇见的暴风雨不知何故消失不见了,他们二人的所有疑惑、所有拘谨和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全都烟消云散了。他们站在那儿,紧握着彼此的手,盯着对方的眼睛,心里明白什么都不用多说。
随后,他们靠在一起,他用手搂住了她的脖子,她的手也搂住了他的脖子,二人开始激吻起来。
第二十三章 埃斯特之家
杰克夫人住的房子在西区,夹在西区大街和河流之间。夜里她能听见小船划过河面的声音,也能听见轮船出海的声音。那是一幢五层高的建筑,是人们熟悉的那种偏红色的褐砂石建筑,这种建筑物现在已经不多见了,但是当时在离城市数英里外的地方还能见到这种房子。这种房子外观虽然难看,但却能唤起一种回忆,这种回忆比绝大多数公认为美好的东西更加深刻、更加美妙。过去的纽约城就是由这些丑陋、单调的建筑物构成的街区组成的,它们是早期美国的记忆,是一八八七年、一八九三年、一九〇四年的记忆——对有些人来说,逝去的时光越遥远、越奇怪就越美好,比中世纪更美好——那些时代的声音比波斯波利斯更加迷惘。
然而,杰克夫人住的这栋房子并不难看。它的外表典雅而奢华,看起来并不粗笨,表面也没有乏味的凹痕,也不像许多其他建筑物那样呆板、粗糙、怪里怪气。房子的正面平整、简洁、看起来很雅致,左边的入口处有一扇宽大、闪闪发光的玻璃窗。窗户内经常摆着一只巨大的瓶子。这只瓶子呈绿色,纹理细腻、瓶身很薄,一碰就会抖动起来,并且发出水晶般的清脆颤音。
这个装饰品究竟是专家和它的主人——那位心思细腻的戏剧家,刻意摆放在那儿的还是凭他的品位中某种神奇的直觉放在那儿的,很难说清楚,她的品位不俗,但并不刻意。但是自从它摆在那儿之后就永远驻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了。大楼平整、优雅的正面,配上这一整块巨大的玻璃和那只偌大的绿色瓶子简直就像一幅画,显示了女主人出众、丰富、完美的才华。
此刻,蒙克正站在房子前面。他是从市中心乘地铁来的,他急切、大步流星地从一条通向那条河的街道走来,沿着途经杰克夫人家的私人车道往前走,努力猜测哪栋房子是她的。随后,他又完整地绕这个街区转了一圈,现在他正站在杰克夫人的房子前面。他向上走了一两步,按响了门铃,很快,一个身穿佣人服装的爱尔兰年轻姑娘打开了里面的房门并把他请了进来。蒙克问她杰克夫人是不是住在这儿,并且通报了自己的名字。女佣粗声大嗓地告诉他杰克夫人正在等他,让蒙克和她一道进去。
门廊很宽敞,门窗都是深色的,地上铺着胡桃木地砖。在蒙克跟随姑娘上楼之前,他透过一扇敞开的房门,瞥见了一群年轻的爱尔兰女佣正围坐在一张桌子旁,那里还有一位没穿外套的大个子警察。他们红润、喜悦的脸转向了蒙克,瞧了他片刻,留声机里突然响起了音乐,门被关上了。之后,蒙克便跟在姑娘身后踏上了又宽又黑的楼梯。
这栋房子稍微有些窄,但却很深。它的宽度只够作一间宽敞、设计华贵的房间;按深度的话则能作三间,给人一种宽敞、宁静的气氛;女主人透出的迷人、自信的气息此刻显得优雅而强烈,在整个房子里都能感觉得到。
房间的家具都很古老,有十二种来自不同时期的不同款式。还有椅子、桌子和衣柜,全都具有美利坚殖民时期无与伦比的干净、简洁的风格,有个大柜子是十四世纪意大利的,一块中国的旧式绿色丝绸铺在壁炉台上,一个绿色的小雕塑是一位漂亮、仁慈、富有同情心的女神,还有许多来自维也纳的华丽酒杯,橱柜则来自德裔宾夕法尼亚人的农庄,还有巴伐利亚农夫们使用的橱柜,上面雕有粗糙的小图案,还有精致的刀叉和勺子,沉重而简洁,产于十八世纪的英国。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风格,但结果并不是各种遗物随意凑合起来的大杂烩,而是一个生动形象的整体。这些东西柔和、完美地融会在一起,使整个房子变成了一个整体;它们都是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逐步精挑细选出来的,因为它们既耐看又实用,还因为杰克夫人知道它们和她的房子正好相称。房子里的每一件物品似乎都能给人们带来喜悦和舒适,几乎没有什么物品纯粹像博物馆的陈列品那样被人盯着,每样东西都有其用处,处处透出一种宁静、独特、丰富的气息。
这些物品给人留下的印象当然是确定、合理的,在这儿吃过饭或喝过酒的人从来没有一个会饿着或渴着离开的。这栋房子是世界上最好客、食物最丰盛的地方。犹太人性格中最好的一个方面就是他们对奢华和丰富具有强烈的爱好;犹太人讨厌生活中的索然无味和吝啬小气,无法忍受糟糕的食物或沉闷的不适,他们不会拿这些东西开玩笑,也不会觉得欺骗自己的感官是一件好事。他们觉得贫穷的生活就是卑劣和堕落的象征。他们喜欢温暖和富足,他们是正确的。
因此,这儿也就成了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之一。尽管它的大小和外观都只是一般,但很确定的是,这栋房子给人的温暖和美感是在任何英国的豪华公寓里都找不到的。尽管那里有很多古老的房间和大量的仆人,但他们只是在羊肉和芽甘蓝旁活动着他们粗糙而皲裂的手,可怜地挤在半死不活的炉火前。就连所有的物品都镶着金边、易碎的法国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连优质生活标准极高也很广泛的德国也没有这样的地方。
美国的喜悦是世界上最鲜明、最欢腾的喜悦;此类的房子被建造在神奇的氛围中,一切物品都沾染了成功、财富和荣耀的信念。年轻人对此的看法也一样。对他来说,认识富人比他自己成为富人要好得多。对年轻人而言,真正美好的不是财富,而是对财富的观念。小伙子想要的不是金钱;他希望有钱人邀请他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他希望认识有钱的漂亮女人,并且让这些女人爱上自己,他喜欢的只是她们的衣服、她们的长袜。她们所有的衣服都是用最好、最稀有的料子做成的。她们的身体、口中的唾液、头上的头发,以及将这些东西结合在一起的筋腱、组织和韧带都比穷人的美好、出众。
蒙克从未见过哪幢房子的内部像这间,他对这幢房子那微妙、怀旧的特色和风格不是很习惯,而且起初还颇为失望。他曾对杰克夫人的财富有过夸张的猜测。自从船上的人说过她是“巨富”后,蒙克自己曾经估算过她的财富——他认为杰克夫人应该有三四千万美元,他曾以为她的房子富丽堂皇、宏伟壮丽。现在,这个房子在他看来既陈旧又有些破烂。不过,它也给人一种友好、舒适的感受。蒙克不再像他进来之前那样对它感到恐惧和敬畏了。
当他转身登上第二段楼梯的时候,他瞥了一眼客厅,客厅的样子破旧却很友好,墙壁四周都是低矮的书架,上面摆了成百上千册各式书籍。但是在富有却学问不深之人的家里摆放的那种装帧呆板、外观精致、束之高阁的豪华书籍在这里却难觅踪影。这些书散发出那种经常阅读、来回翻动的温暖、磨损的气息和感受。
接着,蒙克更轻快、更自信地跟着女佣上了楼梯,他们经过了宽敞、明亮的卧室。卧室里摆放着宽大的、插有四根帐杆的床,床上放着厚厚的被子。最后,他们来到了顶楼,走进一间小屋子,那是杰克夫人的工作室。房门半开着,他们走了进去,杰克夫人看上去正式而热情,正趴在绘图桌上工作呢。她把一只修长的脚交叉搭在另一只上面。他们一进门,她就抬起了头,蒙克猛地吃了一惊,因为埃斯特正戴着一副牛角边眼镜。这使她那张秀美、精致的脸庞看起来颇像一位母亲。她透过镜片的顶端滑稽地注视着蒙克,欢快地喊道:
“你来了,年轻人!快进来!”
说完,埃斯特的小手快速地、慌慌张张地把眼镜摘了下来,放在桌上,走过来和他打招呼。此刻,她马上又变成了他记忆里那个热情的小可爱了。她粉嫩的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神采,只是现在,她突然变得正式和尴尬了。他们有些紧张、僵硬地握了握手,埃斯特说:“你好,韦伯先生。你好——吗?”她的声音是那种稍带点清脆、刺耳、急躁的城里人的声音。说完后,埃斯特站在原地,紧张而焦急地把手指上的戒指快速地来回滑动着,这个动作使蒙克感到忧虑且心烦。“你想要喝点茶吗?”埃斯特又用她那不容置辩的口吻说道。蒙克说了声“好”,埃斯特便向佣人吩咐道:“那么,凯蒂,给我们沏杯茶来。”那个姑娘便走了出去,并关上了房门。
“嗯,韦伯先生,”杰克夫人开口了,仍然在来来回回地滑动她的戒指,“这是我工作的小屋子。你觉得怎样——呃?”
蒙克说他认为这是间不错的屋子,并且笨拙地补充道:“这一定是个工作的好地方。”
“哦,”她认真地说,“这是你听说过的最棒的地方了。这里简直太棒了,”她又郑重其事地补充道,“在这儿你整天都能享受到美好的阳光,但是现在他们即将毁掉这一切了。”埃斯特指着窗外已经竖起的建筑物框架说,“他们正在那里建造一座大型公寓楼,这会把我们闷死的,是不是很无耻啊?”她气愤地接着说,“我们在这住了好多年了,现在他们却要把我们赶出去。”
“是谁?”
“哦,就是那些盖公寓楼的人,他们想把整个街区都拆了,然后盖起那种糟糕的大楼。我想,他们最终会把我们赶出去的。”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呢?这里不是你的吗?”
“哦,是的,是属于我们的,但如果他们硬逼你走,你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会在你的四周都修上高楼大厦,把光线和空气都挡住——他们简直要把人给闷死了。你觉得他们有权这样干吗?”她大声说道,声音里透出明显、宽厚的愤慨。她快乐、健康、因愤怒而涨红的小脸很是吸引人,即使当她生气地抗议时,都会使人觉得她既温柔又幽默,“难道你不觉得这很糟糕吗——呃?”
“这太糟了,这栋房子看起来真漂亮。”
“哦,天啊,这是一幢非常漂亮的房子!”埃斯特认真地说,“这是你曾经见过的最富丽堂皇的大楼了。我想抽空让你看看它的全貌——我会带你到处转转。等我们离开这里的时候,我会很难过的。”
“嗯,但愿你永远都不必离开。”
“哦,我们不得不离开,”埃斯特凝重而悲伤地说,“这是纽约。在这儿,没什么东西能长久……前几天我经过我还是小姑娘时住过的那栋房子。那是那条街上唯一剩下的老房子了——现在它的周围全都是高楼大厦。天啊,简直就像一场梦!你知道时间给你什么样的感觉吗?就好像你在那里住了一辈子又好像只待过五分钟,你不知道是哪一种——总给人一种奇怪、恐怖的感受。我都感到害怕和Gazooky了。”埃斯特诙谐地说道。
“‘Gazooky’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当你从一幢高楼向下看时产生的那种感觉……我肯定在那栋房子住过一两年时间。我父亲死后,我就和我叔叔住在那儿。他是个五大三粗的爷们,体重超过三百磅,天啊——他太爱吃东西了!你会对他另眼相看的。常人眼里的过量对他来说只是刚够!”当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那张粉嫩、精致的脸上洋溢着幽默的神采,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好像在耳语,目的就是为了强调自己的话。她将自己有力的小手上的拇指和食指紧紧地压在一起,那个姿势似乎在向蒙克表明她所说的“过量”是一个超常的、绝佳的概念。“啊!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医生说他是靠一直喝苏格兰威士忌才多活了十五年的。他通常早上八点钟左右起床,然后就开始喝酒,一喝就是一整天。你一辈子绝见不到他喝酒的情形——也想象不出他究竟喝掉了多少酒。”
“你或许觉得这不大可能。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这是最令人费解的事情,他的聪明似乎在他的工作中没有派上什么用场。他曾经是警察局委员,曾是最好的警官之一。他是罗斯福的好朋友,罗斯福先生过去经常去那栋房子看望他。……天啊!这一切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我却记得非常清楚——我觉得这一切就像博物馆里的东西,”她继续笑着说,“一天晚上,他带我去听歌剧,我那时肯定有十六岁了,天啊,和他在一起我感到非常骄傲!那是一场瓦格纳的歌剧,你知道人们多么着迷于他的歌剧。我们沿着过道离开的时候,剧目还没有结束。鲍勃叔叔走出来吼道:‘除了管弦乐队,其余的都是死人!’”这时,她的声音好像在模仿那个高个子饱满、浑厚的声音,听者好像见到了栩栩如生的他,“天啊!我以为他们会停止表演!但是整个戏院都能听见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传遍了各个角落。”
她稍微停顿了一下,快乐地大笑起来,她的脸因自己所讲的故事而泛着红光。她暂停在生活与时间的河流边。在那一刻,蒙克的头脑里突然出现了一幅逝去时光的灿烂幻景,他听见了那个时代奏出的奇怪、悲伤的音乐。就在这儿,这位把逝去的世界与故去的岁月储存在记忆里的热情、生机勃勃的女人正在向他传递着准确、清晰的人生片段。被人遗忘的时间精灵此刻正游走在她的身边,记忆里奇特的棕色之光将其神秘的光辉照耀在此刻现实的亮光上。对古老的印刷品和书籍的幻景,以及对过去清晰的回忆在他的思想深处一闪而过,带来了强烈、难言的忧伤。尽管蒙克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些事情,但是这些回忆就像他生活的这个世界上的食物一样与自己的血液混合在一起。
他看见了逝去的时光,感受到了过去时光里饥饿和强烈后悔带来的剧痛。所有地球人的思想,所有我们未曾见过之人的思想,都在我们身上唤醒了。他听到了无数被遗忘的脚步声,听见了沉默的亡灵移动和说话的声音,听见了消失的马蹄声和车轮声——万物已逝,永远已逝。他看见了被人遗忘的曼哈顿岛上的轻烟留下的污迹,看见了无边无际的海面上船只迎风破浪过后的平静,看见了神奇岛屿周围密密麻麻的桅杆,看见了戴着圆顶礼帽的男士们严肃的面孔,正当他们不合时宜地从大桥上走来时,在某些偶然的瞬间,他们的形象被照相机捕捉了下来,他们的脚步停在半空中,摆着奇怪、不完整的姿势。
所有的一切都将其影子投在了这张精致、红润的脸庞上,所有的一切都把其回音留在了她的记忆里,此刻她正站在那儿,她是一个孩子、女人、幻影、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有血有肉的生命突然把蒙克带回了鬼魅般的过去,那是存在于高楼大厦之间的美丽奇迹,是突然在海面上发现的珍珠,是美国巨大的渴望和孤独的一部分。在美国,所有人都在徘徊流浪,对家园充满了向往;在美国,除了变化自身之外万物皆在变化;在美国,就连爱的记忆和残余也会被劫掠者的铁锤击毁,然后像一堵摧毁的墙壁倒塌在大地失明的眼睛上,最后被无情的运动变化吞没、冲刷掉。
埃斯特·杰克夫人非常漂亮,的确非常漂亮;她长着如花般的面容;那是十月的一天,九点二十五分,神秘的时间像一条河从她身边缓缓流过。
我们是不是该在百万张面孔中留住一张?是不是该在逝去的时光里保留一瞬?在这片荒野中是不是没有爱的存在?难道除了街头的咆哮和混乱、城市里的苦恼和无奈的怒火外,再没有别的了吗?难道没有爱了吗?难道在这片荒野中就没有爱了吗?难道除了无休止的死亡、怀胎、降生、成长、堕落,以及猫儿见到血腥和蜂蜜时的尖叫声外再没有别的了吗?难道这儿没有爱了吗?
我们应该蔑视那些蔑视别人的人,诅咒那些辱骂者,嘲笑那些嘲笑者。尘土和明矾使他们变聪明了吗?他们会因舌头尖刻就会说真话吗?他们会因眼睛失明而看得更清楚吗?是否因为沙子是黄色的就没有金子了?这些都是错误的。他们将建造更加宏伟的大桥、更高的大楼。但是高墙倒下的地方却有一个永恒誓言;城市消亡的地方牢记着一句话;肉体开始腐烂的时候,信仰仍会存在。
杰克夫人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她的眼睛就像鸽子眼,全世界也没有人像她。
这个女人稍停了片刻,眺望着窗外,温柔地微笑着,她那沉思且宁静的表情显得很忧伤,当人们忆起些那逝去的面孔、逝去的笑声和以往单纯的快乐时总会有这种悲伤。夕阳灿烂、柔和的光芒照在她的脸上,一点儿也不觉得强烈、炽热,在远方洒下一片暗淡的金色。片刻之后,埃斯特陷入了更深的遐想中。这时,他看到了她脸上的表情,这种表情他曾在船上见过一两次,这个表情使他心生疑惑,在他内心唤起了一种嫉妒的好奇心。
正是这种冷峻、神秘、充满激情的表情,用一种深深沉思的表情彻底改变了她欢快、热切的面容。突然,他注意到埃斯特的嘴唇向下弯成了一条弧线,就像一个翅膀,在她的脸上罩上了一层面具式的悲伤,一种斯拉夫人特有的、难解的愤怒。蒙克的内心涌起一股想要弄明白这种神秘表情的强烈欲望。这个表情包含了一种奇怪的、动物般的迷惑。蒙克发现埃斯特此刻因困惑而皱紧了眉头,好像她的思想正在同生命中某些弄不明白的伤心之事做着斗争。
埃斯特很快就从单纯而热切的兴趣、活泼而孩子气的好奇中走了出来,她的意识开始变得清醒了,似乎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生命和运动而有了一种持续的、感官上的快乐;她陷入了内在而深刻的思索中,整个世界都被排除在思想之外。她的表情中包含了许多困惑与痛苦,包含了许多神秘的忧伤和沉思的情感。这个表情使蒙克内心充满了痛苦的疑惑。
他感到自己被这种生活的机灵和微妙捉弄了、欺骗了,同时也感到困惑不已。这种生活对他来说太陈旧、太精明、太狡猾了,他无法弄清也无法满足。他想知道她单纯的热情、对现实中人类的明显关注,甚至连她那张秀美、高贵、欢快、红润的脸,是否都只是一种掩饰和想要摆脱她内心秘密的手段?如果那不是一种刻意欺骗整个世界的外在表象,如果她独自一人,没有工作的忙碌和娱乐活动,她怎么会在一瞬间变得如此忧郁呢?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某个确切、痛苦、失落的记忆,是想起了某个抛弃她的情人,还是她从未忘却的哀伤回忆?是想起了某个人,某个未知的情人,那年夏天她在意大利相识然后分手的情人?是某个像他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吗,还是某个她看上的小伙子?她的思绪,此刻她的思绪里完全没有他,是不是锁定了当时的激情和那个人?难道他只是这种欲望的替代品,是她聊以解闷的间接工具?
蒙克告诉自己他不在乎这些。毫无疑问,那一刻他玩世不恭地向自己坦白,草率地把这个女人和很多有钱、时尚、不断追求新的爱情和情人的女人联系起来。这些念头和想法原本可以使他毫不后悔地接受这种现实。但是此刻,他感觉到的却是嫉妒带来的刺痛,他不愿承认自己对她是欲望还是爱情,他希望埃斯特能向他承认其他人的存在。他希望得到埃斯特的爱,并希望自己是埃斯特的最爱。
这个城市罪恶的幻觉在他的头脑里燃烧着。这个幻觉不是他童年时期所想象的那个美好、令人欢喜的城市景象,而是充满了欲望与残忍、不忠和背叛、激情的共谋——其始作俑者就是那些富有、淫荡、贪欲的女人、浪子、男女同性恋、极度性无能者、终日饮恨的不孕者、只靠悲伤和疯狂的叹息才能激起食欲的人——这些形象似乎在嘲弄年轻人的信仰和激情,就像一个乡下人发觉自己的爱情成了供人观赏的西洋景时感到被嘲弄了一样。
或者是这个女人忧郁而激情的幻想——只是一些并不确定、与个人的哀伤无甚关系的象征呢?这是不是仅仅陷入沉思状态的一种意识符号呢?这种符号并不明确表达具体的人和事,但却深深地、默默地触及了悲惨的生命之维、逝去的青春、衰老和死亡的迫近,以及对时间无法摆脱的恐惧。
此刻,蒙克想起埃斯特在船上的最后一晚曾平静、坚定地说:“我想死——我希望我在一两年里死掉。”当蒙克问起原因时,她的脸上仍然带着动物般的困惑表情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该结束了……我好像已经走到了一切的终点……再也无能为力了。”
这些话莫名其妙地激怒了蒙克,让他觉得很生气。因为他厌恶死亡,想充满激情地活下去,也因为埃斯特说话时,既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骤然的悲伤。她说话时出奇地平静,令人极其困惑,她好像已经看破了红尘,耗尽了全部能量,好像坚信未来的日子里她的生活不可能再有任何新的或者美好的东西了。
这一刻杰克夫人孤独且无望的认命状态和她一贯愉悦、快活、处世认真的生活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使蒙克既生气又不敢相信:如果这种空虚、悲观的意识经常驻留在她的脑海中的话,那么人们怎能相信她在世人面前表露出的单纯和热情呢?她给人一种美丽、感性的印象,充满了欢乐、甜蜜和幽默,人们都很喜欢她。可是人们怎能相信这些呢?
蒙克禁不住觉得她在恣意欺骗这个世界。这个想法似乎很荒谬,因为从来没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女演员会这样做。蒙克感到疑惑和痛苦,这是当一个人从他认为单纯、容易理解并且了解至深的人身上发现疑团和困惑时产生的一种感受。
现在,甚至连她说话时经常表现出来的那种朴素、坦率、天真的样子——她欢快、红润的小脸,她诚实、朴实、坦率的神态,以及那些听起来直率、自然的字眼:“好”“不错”“棒极了”,以及偶尔说出的“太棒了”,似乎都成了她庞大、老练、文雅的欺骗手段中的一部分。
杰克夫人不仅充分利用了这种粗略而简单的暗语,这种暗语在当时那些高雅人士中广为盛行,而且这些暗语似乎属于杰克夫人生活和性格的一部分,她在运用它们的时候显得极其诚实、真挚。此外,她的话听起来简洁、直率、尖锐,具有将日常普通口语充分表述出来的表达能力,但这种能力绝对是她的特长,她一张口,就会产生巨大、自然的创造力,她的话都来源于她本人的生活经验和切身感受。
举个例子,船停靠在码头的那天,杰克夫人是这样形容当时的酷热天气的,她说:“天啊,简直太热了!我看等不到离开这里我就已经融化掉了!我真想把自己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放进清爽凉快的井水里泡上一会儿!”那种凉爽、清新的形象使她非常高兴,所以当她描述的时候,她那张红润的小脸闪烁着幽默、开心、热切的神采。“如果能那样泡一会儿,你不觉得奇妙吗?”她大声说道。
“当我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常常这样想。我特别讨厌炎热的夏天;在那种大热天里老觉得穿的衣服太多,简直太可怕了!我时常心想,要是能把我的脑袋拧下来放到井水里浸泡一会儿该多好啊——这些想法现在仍然历历在目。”杰克夫人面色绯红,继续说道,“我只要把脑袋拧开一点——它就会‘啪’的一声伸出来了!”她诙谐地说,“这样它就可以放到井水里面了。等泡上一会儿之后,我就可以把它收回来,放回原处——它会“啪”的一声缩回去——这样我就使它凉爽、干净地再次回到我的肩膀上了!小孩子能想到这些难道不奇妙吗——呃?”杰克夫人问道,脸上绽放出欢快、开心的光芒。
杰克夫人的脑海里满是各种各样诸如此类的奇异景象,而且她每时每刻都像孩子一样心驰神往地创造出新的东西。对于一些高傲自大的演员,她的话里常带着厌恶和蔑视的语气,不过并没有真正的怒气或恶意。
“我说!那个人真让我恶心,瞧他那副自负的模样,你要是不亲眼见到简直不敢相信。你知道他的脸长得什么样吗?嗯,我来告诉你吧,看起来就像一片冷火腿!”杰克夫人的脸上闪耀着愉快的光芒,她会突然高兴得大叫起来,爆发出女人特有的那种爽朗、洪亮的笑声。
最后,她会用平静、非常认真的口吻说起某个她认识的人:
“哦,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之一!”当她说起这些的时候,那张一本正经的小脸上露出坦率、肯定的表情,显得直率、坦诚而迷人,听者马上就会觉得这是肯定的事实,不仅相信她的真诚,而且也相信她所说的那个人真的很“好”。
不过,她经常使用当时那些时尚、高雅人士广泛使用的粗俗、质朴的字眼,其中包含了某种虚伪、不够体面、惹人厌恶的东西。但是现在,蒙克在困惑和不解中很想知道,埃斯特那样说话的目的是否和其他那些时尚名流们有所不同——想为一个复杂而狡猾的、并不直率的人身上罩上一件单纯、平易、直率、坦诚的外衣,但是这样做需要极高的天分和能力,埃斯特需要把所有的字词、短语用上千余次,并且竭力表现得既确信又肯定,这样便能从各个方面透出一种简单明了的错觉。
埃斯特经常使用“花哨”这个词,显然,她对一个人所做的最坏的评价就是称他为“花哨”。不过,现在想起她在船上说那些话时,始终带着直率、坦诚、颇令人信服的表情,给人一种真诚的感觉——她认为詹姆斯·乔伊斯的剧本《放逐》是“所有戏剧中最好的”,但是她心知肚明,这个剧本只不过是一部花哨、晦涩的低劣之作,不论从哪个方面都无法与《尤利西斯》相提并论;蒙克经常听她狂热、崇拜地说起D.H.劳伦斯,仿佛劳伦斯不仅为人们带来了好书和感人的角色,而且劳伦斯本人就是第二个耶稣基督,为人们指明了一条通向生活和永恒真理的道路。
蒙克听埃斯特说有人对她进行过“心理分析”。她说“心理分析”是人类发现的最伟大的真理,是治疗困扰了人类心灵两万多年的愤怒、不安和疯狂的意想不到的手段——除此之外,她还对非洲雕刻、原始绘画、查理·卓别林——一位极其伟大的悲剧艺术家、现代舞,以及高雅人士生活中使用的一些物件进行过评论。在对艺术和生活的新形式表现出大度的接受和警觉之外,她所作的这些评论本身只不过是对那些自己没有能力开创新生活的人做出的乏味、单调、毫无生趣的屈从。他们最大的冲动就是赶时髦——蒙克已经从她所有的评论中看出并观察出了她习惯性的崇拜中透出的令人不安的迹象,他感到精神痛苦而混乱,此刻很想知道埃斯特究竟是一个假装单纯、实际却极为“花哨”的人,还是一个讨厌“花哨”的单纯、直率、诚实之人。
蒙克对此感到十分不安和不满,因为埃斯特每次那样说话的时候,他都会联想到实际的生活,想起自己写给她的信。当他想起那封信多么华而不实、华哨、矫揉造作时,就会感到羞愧而厌恶,十分痛苦。他不明白那些话是怎样从自己的激情和生活本质中抽取出来的,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耗尽心血,在苦恼、忧伤、绝望中换取某种虚伪之物的。
接着,蒙克突然也想起了他们在船上的最后那个晚上,埃斯特袒露了其富于同情的天性,因为她“不想看着他受苦”而饱受痛苦——当他想起这些话、想起他们偶然的相遇,内心涌起一股极其痛苦的怀疑。他认为如果她不和他相遇,那么就会和另一个小伙子相遇。一个偶然的巧合把他安排在想要寻找刺激的她面前。他们在船上见面的整个情景重新回到了他痛苦的记忆里。他感到不安,想要摆脱这些回忆。此刻,他意识到自己想要忘掉并改变这一切。
一个人若从哲学家或玩世不恭者的超然角度来审视生活的整个场景,他会因错觉和愚蠢而感到有趣,他尤其会嘲笑疯狂的爱情和坠入爱河的恋人;但是当他舍弃整个场景,变成戏剧中的演员时,那种超然就荡然无存了。当他全身心沉浸在剧情中时,一般事实和特殊欲望之间的冲突就会导致怀疑、痛苦和折磨。现在,蒙克已经感到了这种冲突。她——一位将近中年又害怕这个现实的女人,想要随随便便找一个情人,到底为了什么?不,她这个稀世、漂亮的女人最爱的是他。
他为何要和她纠缠在一起——这是表现愚蠢、虚幻欲望的人类喜剧的一部分,是痴迷的年轻人、受骗的庄稼汉、首次进城的乡巴佬的漫长冒险经历的不断重复吗?不,这是神奇的机缘,是两半护身符的结合,是两个诚挚之心的相连,是一对俊男靓女、忠诚的爱人经过无数的迷茫与混乱后终于找到了彼此——这正是命运的考验和安排。
蒙克满腹困惑和怀疑地盯着埃斯特,看见她沉浸在自己忧郁且不安的遐想中。猛然间,蒙克很想愤怒、粗暴地冲她大声喊叫:“你在想什么啊?这悲情、神秘的样子到底意味着什么?你认为你太难捉摸了,所以我不懂你吗?你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的思想与感受和你的一样深邃!”
杰克夫人就这样陷入了沉思的幻想之中,这种状态持续了好一阵子,她斜靠在自己的画桌上,服装设计图和一些草图散落在桌上。他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毫无意识、不耐烦地用手掌拍了一下那块光滑的桌板。杰克夫人猛地从遐想中回过神来,惊讶地看着蒙克,紧张地来回滑动着她的戒指,然后友善、热情地冲蒙克笑了笑。
“你在看什么啊,韦伯先生?你喜欢我的设计吗——呃?”
“哦,是的!非常喜欢。”蒙克不自然地说道,“真的很不错。”尽管他瞧也没瞧一眼。
“我喜欢在这儿工作,”埃斯特说,“所有工作中需要的工具都很干净、漂亮,你瞧这些,”埃斯特说完指着桌子后面的墙壁,那儿挂着她的一些工具——丁字尺和三角板——都悬挂在钉子上。
“它们不漂亮吗?它们自身好像也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它们是如此干净、结实。你可以用它们绘制精美、漂亮的图案。你难道不觉得它们既高贵又有尊严吗,呃?”埃斯特继续说着,“像你一样当个作家肯定会很棒的,这样就能用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了。”蒙克的脸唰地一下红了,用犀利而怀疑的眼神看着她,但他一言未发,“我觉得写作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她继续认真地说,“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它了——它是那么完整、那么令人满意。天啊,我真希望我会写作!如果我懂得如何把我知道的事情写下来,我一定能写出一本绝妙的书来。我会告诉他们一些让他们瞠目结舌的事情,真的。”
“哪种事情?”这时他带着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问道。
“哦,”埃斯特一本正经地说,“我所知的各种事情。每天我都会看到许多非常奇妙的事。在你周围就有许多神奇和丰富多彩的事,不过,好像从没有人把这些写出来!你难道不觉得可惜吗——呃?”她说话时带着气愤且认真的口吻,听起来很好笑,“我会写下来的。我很想把我的工作告诉别人,也想把我的这些工具告诉别人,”她边说,边轻柔地用手指擦着光滑的桌面,“我想把用这些了不起的工具做出的事儿以及这些工具蕴含的生命告诉人们——它们挂在那里的样子或者它们给人的感觉。上帝啊,我希望我能把我的工作告诉人们!我想把我设计时的感受告诉人们!在我的思想深处会产生最美妙、最兴奋的变化!然而,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些,也没有人想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埃斯特气愤地说着,好像逮着了为这种愚蠢的忽视担负责任的人,“难道不可惜吗!……啊,我真想把我每次在街上看见的事情写下来。一切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美丽了。我现在一直在观察新事物,观察我以前根本不会在意的事物……你知道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是什么吗?”她突然问道。
“不知道,”他用一种着迷的口气回答,“是什么?”
“那么,”她一本正经地说,“我来告诉你吧——是五金店的窗户……前几天我去闹市的时候,路过一家五金店,天啊!——真是太棒了!我停下车走了出来。看到那儿摆满了这些坚实、好看的工具,它们形成了一种绝妙的图案,就像一首奇怪的新体诗。……哦,对了!我还想告诉你,当你从某条横街走到那个高架桥时,会发现它真的很美。有时候傍晚时分,它映衬着天空形成了一个最绝妙的设计图案——我应该把它画下来才对……而且,我还想告诉你,所有我见过的不同行人以及他们穿的衣服。我应该把我对服装的知识写下来。这是世界上最让人着迷的事了,不过,好像并没有多少人了解这个。”
“你呢?”他问,“你了解得多吗?我猜,你肯定了解很多。”
“我肯定了解很多!”埃斯特叫道,“他说我对这些肯定了解很多!”她十分滑稽地大声喊道,把她犹太人的手掌高举在空中,“让我来告诉他吧!”她的话里透出欢快、古怪、好强的口吻,“就让我来告诉他吧!哎呀,小伙子,我必须要交代一下,如果你要找到比你的老姐埃斯特更了解服装的人,那你得勤快点才行。这就是我要说的!”不知何故,他本人也因埃斯特对自己的技能和知识引起的兴奋劲儿感到高兴;她如此愉快、开心地吹嘘一番绝不会使人感到不高兴。此刻,他十分确信埃斯特所说的都是完全有道理的。
“哦,我对服装方面太了解了,”她神情严肃地继续说道,“关于服装没有人比我知道得更多。来日我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的……你知道,我在市中心一家大型服装厂上班。我每星期上两个早晨的班,为他们做设计。那个地方非常适合工作,我希望你能看一下,那儿既干净又宽敞。有许多这样宽敞、安静的房间,举目皆是整卷整卷漂亮的布料。所有的布料都非常华丽、高贵、漂亮,你可以用这些布料做出非常漂亮的衣服。我喜欢去车间里看缝纫工们忙碌的样子。你知道,他们都是了不起的能手。他们中的有些人一个星期能挣到两百美元的工资。天啊!”她突然惊叫起来,秀美的脸庞因愉快的情绪变得更加红润,“他们身上的气味真难闻!有时候实在太臭了,简直能把人熏死。但是我喜欢看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拥有非常灵巧的双手。他们为线打结时就像跳舞一样。”
当这个女人说话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快乐、平静和自信。他从她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快乐和感受,刚才的疑虑和困惑全都烟消云散了。突然,城市生活似乎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他的内心充满了喜悦。他觉得自己能够克服任何艰难险阻,他忘记了城市街头纷繁喧闹的生活带给他的恐惧,忘记了只身一人在茫茫人海中奋力拼搏时的巨大孤独、无助和悲凉,想竭力克服巨大的人群和建筑物带来的恐惧、想尽办法出人头地。
这个矮个子女人已经发现了生活之路,在他看来,这是一条充满喜悦和成功的路:她意志坚强,身材瘦小,精明能干,她精神愉悦、充满柔情,漂亮活泼,此外,她极其勇敢,举止非常温柔。他非常清楚地看出,她就是这个城市的产物。生于斯,长于斯,她热爱这个城市;但是她的脸上却没有那种厌倦、无奈的表情,没有枯黄的皮肤,没有城里人刺耳、尖锐的腔调。她是钢铁、石头与砖瓦的自然造化,然而,她却如此精神、健康、红润,仿佛来自大地。
有些人拥有热情、愉悦的特质,他们能把这种特质传递给他们接触过的所有东西。它首先体现在身体方面,其次才体现在精神方面。对这种人而言,贫穷或富裕没什么差别;事实上,他们始终很富有,因为他们拥有这种财富和极其重要的力量,他们能把兴趣、尊严和热情赋予一切。当有人在餐厅里见到这种人喝咖啡时,几乎就能闻到,甚至尝到他手中那杯咖啡散发出的怡人香味;那不仅是餐厅里无数杯咖啡中的一杯,而且是其中最为香醇的一杯。喝那杯咖啡的人,似乎在竭力享受它的每一滴精华和滋味。然而,这一切绝无矫揉造作的陶醉和盎然的兴味,叹息,舔嘴唇或咂嘴。这是他为追求快乐和财富所应具备的真正的活力。这种力量来源于他生活的本质,是无法效仿的。
流浪汉、无业游民或者乞丐通常具有这种特质。看着他们漫不经意地把手伸进破旧大衣宽松下垂的口袋里,掏出一根软塌塌的卷烟,然后塞进嘴里,一边撅着嘴一边用粗糙的手掌遮住火苗点烟。然后,他把第一口刺鼻的烟雾深深、陶醉地吸进肺里,再龇着牙缓缓把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
夜里开着大型卡车穿行在乡间的司机也有这种力量。他们斜靠在汽车的挡泥板上,就着车灯发出的一点绿光吸烟;吸过烟后他们就会在黑夜里高速行驶,在黎明时分驶入城镇。劳作后休息的人也具有这种力量。下班的泥瓦匠们坐成一长列,抽着呛人的廉价雪茄——他们眼睛盯着廉价的雪茄,表情显得质朴而天真。他们把雪茄捏在自己粗大而僵硬的手指中,惬意地微笑着。雪茄刺鼻的烟味使他们疲惫的身体感到深深的满足。
那些身穿短袖衫坐在通宵营业的饭馆里的年轻警察、身穿黑衬衣的出租车司机、职业拳击手、棒球运动员、赛车手、勇敢且温柔的人都具有这种特质;骑跨在令人目眩的钢梁上的钢铁工人、火车司机和制动员、孤单的猎人和捕兽者、大多数害羞且神秘的独居者,不管在荒郊野地还是在城市的房间里都喜欢一个人生活;总的来说,那些从事感性活动的人,那些和各种味道、气味、硬度、柔性、颜色打交道的人——建筑工、搬运工、体力劳动者、好动者,以及有创造力的人——都具有这种特质。
有些人不具有这种特质:那些处理文件、敲打键盘的人——小职员、速记员、教师、在杂货店吃午餐的人,还有百万以上难以计数、在安逸环境里勉强度日的面色苍白之人。
但是,当一个人拥有了这种愉悦的活力时,要说“别的都不重要”也并非言过其实。他很富有。这或许是精神中最宝贵的财富了;这比所有正规教育都强得多,虽然在生活中这种力量越来越强大,越来越丰富,但它是无法学来的。这种力量充满了智慧和平和的心态,因为这其中包含了努力与艰辛的记忆与比照。这种力量来源于某一方面的能力,通常带着一丝悲伤,因为其中包含了对死亡的了解。它懂得认命与遗憾,它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认识到无果之物肯定是错误的。
杰克夫人也具有这种极其重要的、使人愉悦的特质,而且是最高程度的。对于她,这种特质不仅体现在身体和感官上,而且是一种包含了丰富想象和微妙直觉的东西,它充满了信念和尊严。她把这种特质传递给了接触过的一切。因此,她把他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她工作时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上了——画桌,一个由光滑的软白木板平坦地搁在支架上构成的画桌,又小又圆的颜料罐,被大头钉钉在桌上的、哗啦啦直响的方形绘图纸,整整齐齐摆放在桌上的、削尖的铅笔,精巧的刷子,丁字尺,计算尺和三角板——他开始感受到这些物体的精髓和充满活力的美感,这种感觉他以前从未有过。杰克夫人喜爱这些东西,因为它们都是精确而雅致的工具,因为它们都为那位深知如何使用它们的人提供忠实而多样的服务。
这种热情、有趣的“才华”处处为她提供服务,而且永远都会直接而确定。杰克夫人只要生活中最好、最美的东西。她总在寻找这样的东西,一旦发现,她从来都不会放过、都会加以重视。她不会用枯萎的菜叶做沙拉:如果外面的部分不够鲜脆,她就会撕掉,只用里面的菜心。如果她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两美元,而且还邀请了别人来家里吃饭,那么她绝不会吝啬地把钱分散着买这买那,而是会去市场用两美元买来最好的牛排,然后带回家自己做,直到她发挥自己喜好丰盛的特点把牛排做得汁香味浓时,才把它盛进一个厚厚的乳白色大浅盘里,然后端上桌,整个桌面上只摆着那只大盘子和造于十八世纪的、简单却有分量的刀叉,那是她从英国带来的。就这么多,但是当她的客人们吃饭的时候,谁也不会觉得自己没有受到优厚的款待。
拥有这种喜悦和欢快力量的人会把其他人吸引过来,就像成熟的李子树会吸引蜜蜂一样。大多数人独自生活的能力很弱,他们对自己的想法和感觉并不确定,感到苍白无力,他们认为可以从那些富有活力、处事果断的人身上得到自己缺乏的力量、热情和良好的品格。正因为此,人们才会如此喜欢杰克夫人,并想接近她:她给他们带来一种他们并没有的自信、快乐和活力。
此外,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认为自己知道但实际上并不知道的人——认为别人对他们抱有信心、信仰,怀有深刻的印象。对于杰克夫人来说,她很清楚自己知道什么。当她说起那些盘腿坐在桌旁的缝纫工,说起她们精致、秀美双手的动作,或者描述起大卷大卷漂亮、高贵的布料,既尊敬又充满爱意地谈起她工作中用到的材料和工具时,人们马上就能注意到她说话的神态,因为她使用并了解所有这些物品,她和它们一起工作,她的知识就是她的生活、她的躯体、她的爱、她的脊髓、她的身体组织的一部分,并且和她的血液难解难分地溶解、混合在一起。这就是真正的知识。
知识是在痛苦、快乐、喜悦、辛劳等一切短暂的时刻、我们生活中呼吸的瞬间为自己寻找的某种东西,直到它们属于我们自己,而且只属于我们自己,并且深深地根植在我们的生活结构里。知识是经验蒸馏出来的有效、精妙的东西,是一种稀有的酒,它属于有能力去看、去想、去感受、去品尝、去闻、去观察的人,属于强烈渴望它的人。
当杰克夫人谈起她自己和她的生活,绘声绘色、生机勃勃地谈起她每天在街上得到的细微发现时,蒙克开始对城市生活有了新的看法,这个看法和他以往浮士德式的幻想完全不同,他曾经对城市中蜂拥的人群充满了恐惧。
这个大都市使他深陷在困惑和无助之中,而对于她,这个城市就像一个乡下孩子眼里青翠的森林和草地。她热爱那些无休止的人流就像孩子喜欢河流或茂盛、开满鲜花的草地。城市就是杰克夫人快乐的花园、神奇的岛屿,她总能在这里找到新的快乐、新的盛景,以飨其记忆。
她就像时间,就像时间精灵般的亮光,因为她使一小时前见过的事物具有了遥远、回忆的意味,使其罩上了温暖、神奇的色彩。她生动、形象的回忆简化了许许多多的往事,她的童年和青年常常出现在这些往事中,一幅老纽约和老美国的图景已经在蒙克的脑海里扩展、排序,并加以评价。
他自己心中的美国是一个来自蛮荒之地的乡下人心中的美国。他血气方刚的故事是千百个男男女女在孤独中生活的故事,他们的尸骨已经埋入了土地。他的记忆并不是那些生活在无数大街小巷里的人的记忆。那是猎人、边疆居民们孤独、遥远的记忆——甚至是现在那些“生活在更遥远地方”人们的记忆,是“前几天我在泽布伦县说过话的樵夫”的记忆,是一个正好住在“你从那个岔路口出发,然后转弯走进山谷——那里你会看见一棵大洋槐树,如果你继续沿着那条小路向前就能到达他家——并不遥远,不到一英里,我想——你会找到的”的人的记忆。
他们对陌生人的问候是非常亲切的,他们的声音饱含着一种刻意的友善,他们的姿势缓慢而优雅,但是他们的眼神却孤疑而锐利,迅速地闪烁着,他们眼中郁积的暴力和杀戮的灰烬很快变成了烈焰。清晨,当他们醒来时,眼睛全都注视着这片宁静、永恒的土地,注视着四季缓慢、有序的轮回;他们的记忆里始终定格着几样熟悉的事物——一棵树、一块岩石、一口钟。永恒、平静的大地以及人们脚下不断更替的春天便是对他的馈赠。他有过乡村孩子进城的经历——他的脚开始厌恶这条永无止境的道路,双眼厌倦了无休无止的变化和运动,大脑对巨大的人群和高楼带来的恐惧感到厌烦。
但是此刻,他发现杰克夫人是这个令他恐惧的环境所造就的自然、快乐之灵,在她讲述的那些温馨的小故事里,他慢慢地形成了一个自己以前从不曾知道,仅仅幻想过的美国城市的图景。那是一个奢华、安逸、容易赚钱的世界;一个充满成功、荣誉和激动人心的世界;一个充满剧院、书籍、艺术家和作家的世界;那里有可口的食物和美酒,有高档的餐厅和华美的服装,还有美丽的女人;这是一个温暖、慷慨、文雅的世界;此刻,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神奇美妙、令人高兴。
在他无数次来往于纽约的经历中,在他乘坐地铁、步行穿过街道的经历中,每一次都变成了一场与生活、喧嚣、行动和计划进行的激烈博弈,直至现在,即便就是在茫茫人群中穿行,他也会神经紧张、心存恐惧和厌恶;他经常观察那些中年纽约人的面部表情,这使他感到厌恶和沮丧。那些表情暴躁、易怒、狂妄,脸色灰白而泛黄,面颊下陷。
在这些面容上清晰地书写着常见的、吝啬且小气的故事,有在自助餐厅里既不厌恶也不受用、味同嚼蜡地吃着那些糟糕食物的故事,有令人忧郁的单人卧室或套房的家庭故事,有在廉价酒馆做夜间服务员的故事,有在地铁站当售票员和在小餐厅做出纳员的故事,有小气、脾气暴躁、身穿制服的官员们的故事——这类人像狗一样咆哮着,欺凌弱小,傲慢无礼地回答一个有礼貌的问话,有时候,当被告知他刚才侮辱过的那个陌生人与其雇主有重要关系时,则会一边哀号一边令人厌恶地讨好道:
“你为何不告诉我你是克劳福德先生的朋友啊?我不知道这一点!要是我知道你是克劳福德先生的朋友,你可以随心所欲嘛。当然了!你不能怪我们。你是知道实际情况的,”他用哀号、亲密的语气说着,想要讨好对方,“我们会小心的,来这儿想见克劳福德先生的人太多了,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人,如果我们让他们都进去的话,克劳福德先生根本就忙不过来。如果我们让他们都进去而他们进去后又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们会挨批的,你是知道这一点的。”
在这些卑劣的面孔上,他找不出任何显示其生命尊严和美丽的标记。他们的生活向后倒退,穿过一系列灰暗丑陋的岁月回到早期的纽约,在那儿他看到的只是一幅沉闷、乏味和单调的景象。蒙克蔑视他们,讨厌他们,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就像受到威胁、挨打时发出哀号的小动物一样,他们属于那一大帮令人生厌的群体,他们咆哮吼叫、摇尾乞怜、因琐事而争吵,一路哀号着最终走向无名无姓、难以计数、被人遗忘的坟墓。
同时,他也讨厌这些人,因为他们欺骗了他这个乡下孩子最初对这个大都市的想象,他把它想象成一个温暖、辉煌、富足的地方。他们看起来和杰克夫人不是从同一个城市同一个时代出来的人。杰克夫人的故事是关于她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事;是关于她那个出色、粗犷的演员爸爸的事;是关于她那个漂亮、喜好挥霍的母亲的事,她需要钱的时候就会从项链上咬下一颗钻石;是关于他那位粗俗幽默、信奉基督教的胖叔叔的事,他非常富有,喜欢大吃特吃,那些美食都是他们每天在市场上精挑细选的肉类和蔬菜;是关于她漂亮、慷慨的犹太姑姑的事;是关于她信奉基督教的姑姑、她在英国和荷兰的亲戚、她丈夫的德国亲戚的事;她的故事也是关于她拜访这些人的事;是关于罗斯福先生、演员、高兴的教父、戏剧、剧院、咖啡馆和餐馆,还有许多聪明、有趣之人——银行经理、股票经纪人、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妇女参政权论者、画家、音乐家、佣人、犹太人、异教徒、外国人和美国人的事。他竭力想把这幅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二十世纪初的繁荣且令人兴奋的城市画卷定格在自己的想象中。
第二十四章 共同的天地
他们二人每个星期约会三四次。要么瞅着工作的间歇,要么利用午休的时间,要么趁深夜演出结束后见上一面。他们一起乘出租车到城外的居民区去,在格林威治村的某个餐馆里共进午餐,到了晚上,他们就坐在一条光亮的石板上,这个几乎无人光顾的财产属于恰尔兹饭店所有。这些零碎的约会时间令他们期待,显得非常珍贵。但是,和城里的大多数恋人一样,他们苦于没有谈恋爱的基本条件——一个约会的地点。这并非指某个偏僻的角落、出租车里、窗户前面,也不是在大街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成千上万漫无目标、粗鲁的人群混杂在一起,感到索然无味。这个约会地点必须是一个独立的、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地方。
两个人越来越无法忍受这个令人不快的缺憾。在她的住所约会似乎已经行不通了,并非因为害怕或觉得有什么不妥,而且绝不是羞于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都很正直。他们为人坦诚,没什么好遮掩的,但是他们顾及体面和礼节。他们在剧院约会时也是如此,虽然他最近才感受到她充满活力的生活、工作和交际,但是这种感觉却与她紧紧相连,就像忧虑的雾霭一样笼罩在他们各自的生活之上。
至于他寄宿的小旅馆,如果有机会在那里约会,那里沉重乏味的气氛和寒碜肮脏的生活会使他不堪忍受。
她想了一个特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会发现,她虽然身体娇小,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却非常执拗。而且,好笑的是,她是开动女性的心思、通过声东击西的方式想出这个办法的。她说她得找一个“工作的地方”。
“不会吧,难道你没有工作的地方?”
“没有,没有足够好的地方。当然了,我家里有一个房间很不错,它坐南朝北,采光一直很好。但是现在来了一帮可恶的人,他们在我家后院盖起了一幢高大的公寓楼。所以现在,那个房间的光线变暗了,根本没法工作。而且在家里也没法干活,总会受到干扰——总要接电话,和佣人说话,不然就是总有亲戚来拜访。”
“你在戏院的那个房间有什么不好?”
“啊,那个地方本来就不是用来工作的,而是腾出来挂一些用不着的戏服的。他们让我住在那儿是因为我得有个地方干活才行,而整个戏院只有那个房间是空闲的。但是那里实在没法干活,而且情况越来越糟。一些女孩把她们的东西放在那里,而且老是出出进进的。还有,房间的采光很差……总之,既然现在我在外面做兼职,我真的需要另找一个地方——一个离商业区更远的地方,这样离我做兼职的地方就不会太远了。”
这或许是实话。但不管怎样,他们每隔一两天见面时,她总会说起自己需要一个新的工作地点。终于,一天她见到他时,露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我找到房子了,” 还未等她坐下,她就边脱手套边说道,“我整个早晨都在四处看房子,大多数都太压抑了。”
“你喜欢这一处吗?”
“简直棒极了!”杰克夫人大声说道,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你根本想象不出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它位于一幢老屋的顶层,”她继续说道,“我小时候就住在那样的老房子里,只是这栋房子有些破旧、摇晃,楼梯也很不稳,而且很脏。我不大明白,整栋房子都是空的,但是里面似乎有一些工作条件极差的工厂,而且房子很漂亮,”她说,“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房子,我租下了整层楼。”
“整层楼!”他吃惊地叫起来。
“整层楼!”她愉快表示肯定,“你根本没见过那样的地方,在那里你想怎样折腾都行。”
“啊,但是肯定得花一大笔钱。”
“一个月三十块。”她得意扬扬地说。
“什么!”
“一个月三十块。”杰克夫人一字一句、郑重其事地说。看到他满脸惊讶和不相信的表情,她马上说:“你要知道房子根本没有修缮,确实很破旧,我推测只要能把房子租出去房东就很高兴了,也不在乎收多少租金。但是,噢!”她兴高采烈地大声说,“如此气派的地方!采光又那么好!不信就等着瞧吧!”
她非常急切地想带他去看她的伟大发现,她甚至等不及让他吃完午餐,而她自己似乎连一口食物都没有碰。他被她的描述和得意劲头吊起了胃口,也感到特别兴奋。吃完午饭后,他们立即动身去看新房子。
这是一幢四层楼的房子,坐落在韦弗利大街上,显然在艰难岁月中衰败了。一道和大街相连、锈迹斑斑的台阶直通楼内;进入一楼后就看见一家昏暗的缝纫店。由于大门歪倒在一侧,吊在一只铰链上,所以走廊迎风敞开着。接着又有一道破旧、沧桑的楼梯通向二楼,楼梯向一侧倾斜得十分严重,似乎另一侧的支柱已经松动,脚踩在上面会嘎吱作响,陈旧的栏杆摇摇欲坠,就像老年人松动的牙齿。
二楼十分昏暗,没有任何人居住。只有走廊里的一盏长明灯散发出微弱的光芒。楼梯旁边的墙壁上修了许多壁龛,嵌在灰泥里。她想到这栋旧房子过去肯定富丽堂皇,那时候壁龛里放满了各种大理石雕像。他们爬上楼梯后打开了一两扇房门,然后往里看去。屋子都很宽敞,但却又脏又旧、破破烂烂的。很明显,房间以前曾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过,因为有一大捆杂乱的电线从天花板上吊下来,光秃秃的地板上还有大堆大堆的垃圾,其中有纸箱、废纸片和杂物。如此看来,这栋楼的光景可不怎么好。
最后,他们顺着陡峭、盘旋的楼梯爬上了顶楼。
他们来到狭小的楼梯平台,面前出现了一道门。那道门是用钉子胡乱钉起来的,靠一把挂锁和拧紧的绞链固定着。杰克夫人在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门锁,然后推开房门。他们走进了房间。
他们进入的这个房间的确是一个意外的发现。和他们刚才看过的房间一样,这里也很脏,但是房间占据了整层楼。而且,这里和别的房间一样,以前也是个工作室,也有一大捆杂乱的电线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还有许多电灯的固定装置。杰克夫人已经把房间里的大量垃圾扫成了一堆,房间里还留下了一张陈旧、粗糙、破烂的桌子。在屋顶正中央有一扇天窗,屋顶向两侧倾斜下垂着,所以,虽然屋子的中央部分空间宽敞,但是往两侧走动时必须弯下腰才行。刷了白灰的旧墙面脏兮兮的,到处都有灰泥斑驳的痕迹,清晰地露出了褐色的抹灰和板条——旧屋的实体和骨骼。墙面的许多地方都向外凸出来,光秃秃的木地板凹陷了下去,踩在上面嘎吱作响。这层楼是老房子最破败的部分,在时间的磨蚀中所有的新棱角和坚固的支柱都老化、耗损了。
她自豪地转过身,带着灿烂和充满希望的微笑看着她,仿佛在说:“瞧瞧,我没有骗你吧?这个地方不错吧?”
他一时之间没有说话,但是他首先感到有些失望。他设想的情况比这好得多,而且维护得很好。有一阵子,这里的寒碜破旧甚至使他感到悲伤。接着,他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起步来。房间十分宽敞,他有一种畅行无阻的感觉,于是开始高兴起来。他在旅馆里的小房间十分窄小,行动起来十分不便,而这个把空间视为最昂贵、最奢侈之物的城市又是如此拥挤、狭小,对比一下,这间屋子使他欣喜不已。旧地板松松垮垮,不稳定地嘎吱响着,有一处松动的程度十分严重,似乎并不安全。但是这里不受羁绊、安静、完全属于他们二人,这种感觉非常美妙。
他来回踱步时,她不安地看着他。
“你喜欢吗?当然,在房间两头你得弯下腰,除此之外,你难道觉得这间屋子不好吗?空间宽敞,光线充足!”杰克夫人说,“难道采光不好吗?这样的光线最适合工作了,你难道不觉得这间屋子棒极了?
阳光透过她头顶的天窗照下来,柔和安静,均匀而祥和。街道粗俗的沉闷、城市的喧嚣在此都归于宁静,他的灵魂受到了感染,就像天窗照下来的阳光。这是一种安静平和、逃避俗世的感觉。她一边在屋里转悠着,一边热情饱满、语速飞快地说着各种修缮计划。
“不可否认,这里很脏……简直可以用肮脏来形容。不过我雇了人明天早晨来清洗窗户,擦洗地板。我要从家里搬来一些东西来,梳妆台和乐器,还有一张戏院里用不上的旧沙发、几把椅子。你绝对想象不出来,房间经过打扫,又在里面摆几样家具,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我想应该把画台放在这里?放在这盏灯下面,你觉得呢?”她站在灯下冲他比画着。一束强烈而柔和的光线从上面照下来,照在她精神饱满、红润的脸上,那张脸上充满了渴望与期待。这时他突然转过身,深受感动,而他自己却不知为何如此。
他们从房间里出来后,她锁好了身后的门,愉快、得意地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晃,然后才把钥匙放入手提袋。这个举动显然在说:“这里属于我们。”
然后,他们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牵着对方的手,好像还不太习惯对方似的,他们一起走下那段盘旋曲折的旧楼梯,楼梯板在他们的脚下弯曲凹陷,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在他们身后的黑暗中,水珠滴落的声音不断增强、膨胀、放大,然后减弱,发出规律、准时、单调的声音。就像富有生命的老屋里传来的孤寂之声。
第二十五章 崭新的世界
蒙克的生命中发生了一次神奇的变化,和往常一样,他起初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刚开始还不明白埃斯特对于自己的意义。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不仅是那份浪漫的情感,从本质上来讲,这也许是最次要的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蒙克第一次明白自己深刻、强烈地影响着另一个人。
他本人并未完全意识到一点,而这个奇妙的事实已经对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他仍然任性顽固,会因微不足道的小事发脾气,不管确有其事还是子虚乌有,他都会到处找碴,敢把别人打倒在地。但是现在,他的敌视态度已经有所缓和,不再那么咄咄逼人了。他的内心有了安全感和自信,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他相信自己,因为另一个人相信他。他对世界的敌视态度有所缓和,因为他同自我之间的冲突最终和解了。他供职于公用文化学校,他在那里碰到了一切委屈和烦恼,那里的蠢人们性格粗暴,处事愚蠢,他们耍手腕,互相嫉妒,怨恨对方,散布流言蜚语,行为卑鄙,严重败坏了学校的正常生活。由于日常生活中受到别人的攻击和诬蔑,他因此感到沮丧且愤世嫉俗,然而现在,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他觉得这些事情都微不足道,就算不能泰然处之,至少也变得温和、坦然了许多。
事实上,这个女人为他的生活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框架、意义和目标。虽然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一点,她本人已经成了他人生的某种目标和目的。他曾经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滥用和虚掷精力,如今他可以把全部心思都锁定在她身上了。认为他和她约会时才算得上真正的“生活”并不正确。实际上,在他们不见面时,他的生活更加平静,更加惬意,处事也比以前更加适度。仿佛他生活中的所有元素突然间具有了图画般的形式,显得十分匀称均衡。他每周和她见面三四次,但是他感到自己每天都和她的生活保持着接触,这种接触持续不断,紧紧相连。
她每天早晨都给他打电话,通常是在他起床前打。她那迅速而欢快的声音洋溢着生活、早晨和商业的气息。这个声音唤起了他马上起床并投入工作的旺盛斗志,他会抓住教学之余的每一分钟投入疯狂的写作中去。她每天的计划和事项安排得满满当当——要去什么地方,会见什么人,做些什么事。如果她中午要去他的“市区某处”,他们就会共进午餐;而且由于她喜欢自己的工作,她总会给他们的约会带来健康的活力、幸福的动力、世界本身的运动、兴奋和力量。他们偶尔也会在黄昏时见面,一同吃晚饭,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会在晚些时候、演出结束之后才去见她。他会兴奋地远道驱车赶到纽约东区。然后他们会一起离开黑乎乎的剧院,来到住宅区,在附近的某个安静的恰尔兹饭店停下来吃饭——他们最喜欢的那家饭店位于麦迪逊广场以北的第五大街。他们在那里共同吃消夜,畅聊一个钟头。
他不仅爱上了她,而且,通过和她的交往,他逐渐“了解”了这座城市。奇怪的是,他觉得这个女人就是这座城市的化身。在他看来,她就是他早已渴望了解的城市,在她所代表的城市里,没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有住在便宜小旅馆里的穷可怜虫,没有看着万家灯火的迷茫孩子和陌生人,这并不是一个无门、可怕、孤独、空荡荡的城市,不是一个由无家可归者、熙熙攘攘的人群构成的城市。她所代表的城市就是故乡之城,而现在他仿佛置身其中了。
他是小镇的儿子,而她却是这座城市的女儿。对于她来说,城里的道路并不陌生,城市车水马龙的道路并不孤寂,人们的语言和面孔并不刻薄、冷酷,并不新奇。相反,城市是她一生都熟悉的地方,是她自孩提时起就在其中玩耍的院子,是她上学的地方,是她居住、成长、结婚和搬迁的“不同角落”。和小镇的狭小天地一样,城市的一切都显得温暖、友好而熟悉。
女人非常喜爱城市,她喜爱它并不是一种刻意的卖弄和炫耀,也不是冷冷淡淡的那种喜爱,就像残疾人炫耀着祖先建造的老房子,而他自己却无法在现实中真正地生活,从而捏造出一个已然失去的虚幻世界。杰克夫人不是这样的,对她来说,城市就是她生活的住所,是她的田地、她的草场、她的农庄。她之所以深爱着城市,是因为她自己完全属于它,因为她了解它、理解它,因为它就是她生活和工作的舞台和背景。
对她来说,城市就是一种活生生的、充满生机的、奋斗的、充满希望、令人恐惧、令人憎恨、充满爱和欲望的人生世界。它是地球上最富有人情味的地方,因为城市最具“仁爱之心”,城市最具美国特色,因为城里的美国人最多。所有的伟大和不幸,所有崇高的理想和卑劣的欲望,高贵的事业和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努力,恐怖和暴力,赤裸裸的腐败,纯真、希望、梦想和美好,巨大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未竟的、有待完成的事业——所有的一切皆在这里发生,对她来说,这个城市就是美国。当然,由于这种认识、这种理解如此健康、恰当、合理和真实,所以,杰克夫人在各方面都是正确的。
不论她走到何处,都会给人带来健康、活力、干劲十足、善解人意的感觉,这种感觉从她身上散发出来,就像强烈而甜蜜的快乐源泉。她就像安泰一样,其自身的力量、自身的健康、自身工作、渴望、事业的能量都可以自我供给,源自她红润的脸庞,这一点在她活力四射的身体运动中清晰可见,体现在每一个细碎、轻快的步子中,体现在每一个姿势中,源自她时常接触的故土——她脚下喧闹、永恒的岩石。
她将城市生活的巨大快乐带入了他们的约会中。他们在喧闹的正午、在一日最高的顶点相会。他马上会觉得,清晨的甜美和美好仿佛也向他袭来。许许多多与生活、事务相关的故事徘徊在这个激动的旅人唇边。突然间,他似乎觉得一场盛大、触动人心的庆典、那个庄严的日子就在他的面前。
她的足迹遍及城里的“每一处角落”。九点钟她去服装区和裁缝们共同工作,她受雇在那里设计服装,每个星期去两次。听着她的描述,整个场景在他的眼前浮现出来:服装区的高楼大厦、宽敞的阁楼、巨大的仓库,里面摆放着工作台,上面堆着一卷卷的布料、毛料散发出浓重而清晰的气味。那里还有试衣间,裁剪室,裁缝们跷着腿坐在工作台上。“你绝对没见过那么好的手艺。他们的双手多么灵巧、多么精确,多么细致——不知何故——他们会使人想起一支出色的交响乐队!——但是上帝!”她突然耸了耸肩,脸色变得通红,“那里的气味真难闻,有时候我得把脑袋伸出窗外。”
十点半她去了时装试衣匠那里,这里仿佛又回到了舞台的后台,重新体会到了演员们的生活。“我帮玛丽·摩根穿好了衣服,她会迷人地出现在舞台上,可怜的孩子。”突然间,她的表情变得严肃、愤慨起来,充满了怜悯和关心,“她失业将近一年了,这是她能做的第一份活儿,她刚来时一副惶恐、害羞的样子,她拉住我的手,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告诉我她的内衣破了,她说:‘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这副模样,他们要是知道了,我还不如跳楼自杀算了,我怎么办呢?’这个可怜的孩子都快哭出来了,我给了她一些钱,叫她出去买一套像样的内衣,真的!就算有人用银盘给她端来月亮,她也不会这么高兴的。她一把搂住我,拥抱我,说:‘你死后上了天堂,天使们会叫出圣母,把最好的房间分给你的。’她是天主教徒。”杰克夫人笑着说,但是她的脸色又变得严肃、气愤起来,“唉,太遗憾了!这样一个孩子,在大街上游荡了八个月,鞋也磨穿了,衣服也磨破了,天知道她是怎样生活的,拿什么来填饱肚子。后来让她排练了三周,一分钱没有拿到,如果这场戏演砸了,她一分钱也拿不到,又要流落街头、四处找活儿了。上帝啊,你要是见到她试穿衣服的情景就好了!她非常漂亮!那个姑娘适合你,年轻人。”杰克夫人说道,眨巴着眼睛。
“你今天早上要是看见她穿那件衣服的样子就好了!你的眼珠子准会掉下来的!她的胳膊和肩膀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她在这部戏中扮演一位交际花……”
“交际花!”
“是的,”她停顿了一下,起初并未领会对方惊讶中的含义。接着,她反应过来了,并紧紧地看着他,再次激动地晃动着肩膀说:“你相信吗!简直棒极了。一个穷人家的孩子,鞋底磨破了,内衣成了碎片,居然扮演玛西娅·考文垂。”
“那件衣服要花多少钱,你知道吗?”
“当然,”她脸上的表情既严肃又认真,显得一本正经。“今天早上我做了估算,最保守地估算了一下。别人估算得还没有我的一半准确。如果我带她去伊迪斯的店里买衣服,五百块连碰一下都没门儿。但是我却设法把价格压到了三百块以下。真是划算极了!我敢打赌全世界的年轻女子协会会员在今年冬天都会穿这个的。”
“你在这件衣服上面下了很多功夫吧?”
“下的功夫你根本就想不到,”杰克夫人说,脸上露出认真的表情。
“我单单为这个孩子的衣服就花费了不少功夫!她在戏中只是个衣服架子!是个没用的笨蛋!”她的话十分简洁,随后她的脸色变得通红,她的肩膀笑得直颤,“我们把它叫作花架子。”
“花架子是什么意思?”
“啊,就是一堆没用的废物,有人把它们一股脑儿扔给那个名叫克鲁斯威尔的家伙了。”
“塞西尔·克鲁斯威尔吗?”
“没错,就是那个令女人着迷的人。你一辈子也想不到,”她带着质疑的神情继续说道,“简直难以置信。”
“这些人——这些演员——像什么话。他们对外面的世界简直一无所知。你要是跟那个家伙提起墨索里尼,他们会问你,他演过什么戏。这就是他对事情的了解程度。”她用一种大胆且自负的语气说,“你要是知道那家伙多么自以为是。”她突然噎住了,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天哪,今天早晨,”她又开始说,但她却说不下去了。
她用响亮、滑稽的声音模仿道:“至于我本人,最出色的就是身材了。”她疯狂地晃动着肩膀,然后轻声地尖叫起来,“你能相信吗?这可能吗?我说这些只想让你了解别的演员到底是怎样的人!”
“你还做了什么事情?就这些吗?”
“啊,当然不是了!来见你之前我把一整天的工作都做完了。首先,嗯,让我想想……”她稍加思索之后说:“七点半,凯特送来了咖啡,然后我冲了个冷水澡。冷水冲得我后背发疼。”的确,她的脸色始终光彩照人、精神焕发,就像刚刚洗过冷水浴,“我穿好衣服,吃过早餐,然后吩咐库克需要采购的东西,告诉她晚上有多少人来家里吃饭。接着我和巴尼——他是我们的司机——一起谈话,告诉他下午到哪里来接我。接着我读了信件,付了账单,写了几封信。我在电话里和罗伯特商谈我为妇女协会举办的这次演出。在弗里茨准备去上班时,我和他见了个面。我又去了伊迪斯的房间,和她聊了一会儿。快到九点时,我出门并前往闹市区。之后我在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工作了一个小时,紧接着去赫克的公司给他们试穿戏服,一直忙到十二点。十二点十五分又去四十七号街的假发生产公司……,”她笑着说,“特别奇怪的事发生了!你知道假发公司在哪里吗,那个地方以前是一幢褐石砌成的老房子,爬上一段楼梯后,一楼有个大橱窗,里面摆放着各种假发和帽子,噢!”她强调、激动地大声说,“你猜我做了什么?我上了楼,以为我没有走错地方。我看见了一扇门,然后打开门径直走了进去。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了吗?我进去后发现那是一个酒吧,才觉得自己可能走错地方了。许多人站在吧台边喝酒,吧台后面有一个调酒师正在调酒。噢!”她又叫起来,“我太吃惊了!老实说,这是我碰见的最奇特的事了!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张着嘴巴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他们。他们都很高兴。吧台后的男人冲我大喊:‘女士,快请进,这里有的是位置。’噢,我糊涂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我只好说:‘我还以为这里是假发公司呢!’噢,你应该听听他们的笑声才对。一个服务生说:‘小姐,这里不是假发公司,不过我们这儿有生发剂,效果比假发好!’另一个人对我说:‘你找错地方了。这儿不是假发厂,这儿是玩具饰品公司。’这时他们再次笑了起来;我猜想他们笑我的原因是那里摆了个橱窗,里面摆着一些又脏又旧的圣诞铃铛和一些皱纹纸做的红色纸带,还有一个招牌写着‘联合玩具饰品公司’,我想那都是些搪塞的话而已,那也是他们发笑的原因。他们似乎非常开心。吧台后的服务生走出来把我领到了门口,指给我假发公司的位置,原来就在隔壁。我之所以把两个地方搞混是因为那儿有两段楼梯,而我由于走得太过匆忙没有看清楚,所以才搞混淆了,不过,这难道不正是纽约的魅力吗?”
她几乎是一口气说完这一席话的,她的语气十分激动,但是似乎完美地传达了当时的迷惑神情。
“随后,”她继续说,“我还去了第八大街的几家旧家具店,并且搜罗了一些东西。你说不定就能在那里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呢。只是随处看看就非常有意思。我要找些东西来布置一间七十年代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我发现了一些非常好的东西:比如一幅装在镀金框里的画,我想,那应该算是石版画了。画的是一位正在弹奏小钢琴的金发女郎,她的旁边站着一位先生,身穿领部饰有褶皱、袖口饰有蕾丝花边的衣服,他神情忧郁地靠在小钢琴上。三位金黄头发的孩子在穿着、打扮方面都像那位女士,穿着袖口有皱边的高腰上衣,拖着长长的裙子。她们正在跳华尔兹之类的舞蹈。地板上铺着大理石,还有一张虎皮。这就是我头脑中最完美的房间布置了。我还发现了一些窗户挂件,还有我一直寻觅的窗帘——那种看起来很糟糕、有点陈旧、略带绿色的丝绒厚布窗帘,好像全世界的细菌、灰尘、微生物都在那里筑巢了,不过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我还打听了其他东西——富有生命、呼吸、道德精神的人类不可能有的东西。那些老伙计会在一大堆旧物品中翻来寻去,最后居然翻出了我想要的东西!……瞧!”她掏出一张折起来的锡箔纸小碎片,在他面前展开:纸片呈葡萄酒的颜色,显得明亮而具异域风情,她问:“你不觉得好看吗?”
“那是什么?”
“是糖果的包装纸。我今天早上路过一家小文具店时看见的。它的颜色很奇怪但很漂亮,我走进去买下了糖果,就得到这张糖纸了。如果可能,我想到别处去看看是否有和它搭配的布料。我从未见过这种色调,太漂亮了。”她沉默了一阵,继续说道:“天哪!我真希望能把我今天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你。我太激动了,我真想把它们都带回来送给你,可是太多了,无能为力。我小时候就对各种形状的东西、各种漂亮的图案非常着迷。我会捡来各种不同的树叶:每种树叶的形状和样子都不同,都那么精致、那么漂亮。我会画各种叶子,描绘出它们优美的线条和形状。有时候其他孩子会笑话我这么做,不过这种感觉就像发现了崭新、美妙的世界,大多数人都没有看过那个世界。而它每时每刻都会变得愈加丰饶、愈加美丽。现在我每天都能看见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人们始终视而不见的东西。”
有时候,她参加完快乐而热闹的晚会后,或者自己举办晚宴后,会在深夜去见他。在这样的时刻,她往往会面色红润、精神焕发、快乐无比、兴致高昂,滔滔不绝地讲述各种新鲜事情。她带给他的不再是那个上早班和做生意的世界了,而是夜生活的伟大世界,惬意、奢华、尊贵、才能和成功构成的金色世界。她陶醉其中,仍然洋溢着兴奋、快乐的情致,闪烁着欢快、灿烂的神采。
她流连、生活于其中的这个夜晚世界是她熟悉和认可的生活方式,是只有社会名流才能进入的世界。这个世界里聚集着众多闻名全国的名流贤达。有著名的制片人和女演员,有著名的作家、画家、记者、音乐家和金融大亨。这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似乎流连、生活、呼吸,甚至存在于一个金色的领地,这个世界曾经在他童年的幻想中遥不可及,而如今,在同样的魔力之中,这个世界竟奇迹般地近在眼前。
她把这个由名流、美女、财富、权力构成的神奇世界带到了他的面前。她漫不经心、毫无拘束地把这一切带到了他的面前。最难以置信的是,她明白自己属于这个神奇的世界。
天知道他期待发现什么——也许想听到这些家伙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金杯里的琼浆玉液,吃着七腮鳗或者常人闻所未闻的奇怪食物。但是当他听到这些名人的饮食起居、洗澡穿衣、经营生意的情况和平常人没什么不同,而且名人的言语和他本人也毫无本质差异时,他感到吃惊不已。
著名的专栏作家二十年来擅长插科打诨,经常妙语连珠,时褒时贬,优雅的措辞和绝妙的打油诗迸发而出。此人从大学时代起就开始享受城市的日常生活,隐隐透出遥远巴比伦的浮华与壮观。在他的想象里,巴比伦笼罩在白云中,呈现出玫瑰色。这位阿拉丁般的魔术师摸一下神灯就能使伟大的巴比伦重现魅力,呈现在和他一样的成千上万的男孩面前。这位有血有肉的魔术师今晚也去参加宴会了,就坐在她的旁边和她聊天。她们彼此直呼对方姓氏,他愿意在那个无穷无尽的日记中辟出一块地方来记录这个日子,记录此人、此时、此地,好让城市里其他成千上万个怀有梦想的男孩来阅读和享受,永远梦想伟大的巴比伦。“然后,我们出了门,坐着巡逻车去埃斯特家,那里有一伙人正在寻欢作乐,设计师利文森也在那里,还有代理人胡克,以及一个穿红裙子的靓女,我不认识她,我快速吻了一下她的脸。还有其他好多人,都非常优雅,但我觉得没人比得上埃斯特。”
有时候,她会为他带来某个辉煌之夜的愉快消息:一家著名的剧院开业了,名人和淑女们都赶去捧场。她滔滔不绝地讲起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像个孩子那样愉快而兴奋。然后,为了把一切讲得自然一些,或许也为了使他放松,让他感觉到自己也属于这个特权阶层,他本人也可以享受特权,或者有些矫揉造作地表明她本人思想简单、清纯,不会太在意那些名流们响亮的名声。所以,她会在谈论之前先来一段开场白,在那些璀璨的姓名前加上普通的措辞“一位名叫……的人”。
她会说:“不知你是否听过一个叫卡尔·法恩的人,他是个银行家,今晚看戏时我跟他说过话。我认识他很多年了。喂!”这时她的表情显得十分愉快,“你绝对猜不到他走过来对我说了些什么……”
或者说:“今晚吃晚餐时,我坐在一个名叫厄内斯特·罗斯的旁边,”她说的是一个著名刑事律师,“他的妻子和我是老同学。”
她要么会说:“不知你否听过一个名叫斯蒂芬·胡克的?他是一位著名的批评家和传记作者,今晚他来我家做客,我跟她谈起了你,他很想见见你,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人之一,我认识他很多年了。”
要么在一段开场白结束之后会说:“猜猜今晚我看到谁了?你听说过安德鲁·科兹伍德吗?”她说的是当时一位最有名的戏剧批评家,“他今晚也在场,表演结束后他来找我,你猜他说了什么!”她双眸闪烁着光彩,愉快地笑着,面容绯红。他凝视着他,然后说:“他说我是美国最好的设计家,他就是这样说的。”
她又说:“不知你是否听过一个名叫罗伯塔·海尔普林的女士?”这是大名鼎鼎的艺术剧院的导演,“今晚他过来吃饭,我们是老朋友了,”杰克夫人说,“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同她“一起长大”或者“从小就认识”的名人多得令人吃惊,剧院制片人的名字提过了吗?“啊,休,没错。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他以前住在我们家隔壁,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杰克夫人说,一脸认真的样子,“一个很好的人。”当她表情严肃而确定地说某人是“一个很好的人”时,她不仅在表达那个意思,而且她知道这位“非常好的人”是极为成功的人士,而她本人和好人、成功人士的关系极其亲密,因此获得了一种无上的自我满足感。
杰克夫人有时候会神采飞扬地坚称自己很像她的叔叔。“在他看来,任何好东西顶多只是过得去。”当然,她对人的标准——对食物、工作、物品、建筑和材料的标准也一样——是很高的。事物的好、人的好,不仅仅体现在赚钱和社会地位方面。没错,他有时候会提起大资本家、她丈夫的朋友们、朋友们的妻子们,也会非常得意地谈起他们的巨额财富。“弗里茨说他的钱多得没法说,简直难以置信。”
她也会用同样的口气谈论一些艳惊四座的女性,其中一位是“一个名叫罗森的男人”的妻子。罗森是雇佣她的著名商人,她的姐姐伊迪斯是他商店里的副总裁,二把手。罗森的妻子有价值一百万的首饰,“她把所有的首饰都戴在身上了。”杰克夫人大叫道,她一脸茫然地看着这位年轻人,“大家昨晚都在他们家里聚餐,她把所有的首饰都戴在身上了,真是不可思议。那个女人像冰块一样闪着光芒,非常漂亮,我简直被她给迷住了,根本没心思吃东西,我无法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我一直盯着她看,我敢肯定她把心思全都放在首饰上了。她的举手投足、转头的姿势,简直不像人戴着珠宝倒像珠宝戴着人,你不觉得奇怪吗?”杰克夫人说道,年轻人再次注意到她露出了不安、询问的神色。
有时候,当她谈起城市生活的这一面时,往往会用飞快的语速和随意的口吻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她勾勒出一幅充斥着财富、权力,极其邪恶的画面。比如,她说她丈夫有一位朋友,是一个名叫伯格曼的百万富翁,他的财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然后她会说起在巴黎的那个晚上,伯格曼请她和罗伯塔·海尔普林在外面吃饭然后同去赌场的情形。他在那里安排了一场拳击赛,让客人们乐一乐。你会以为你到了一个客厅,每个人都穿着晚礼服,女人们戴着珍珠项链,地板上铺着巨大的厚地毯,大家都坐在镶有精致镀金扶手、铺着印有花纹的绸缎的椅子上,就连拳台上的绳子上也裹着一层天鹅绒。拳击赛惊心动魄,甚至有些可怕,一切都很奇怪。灯关掉之后,人们只能看见台上的两个拳击手,其中一位是黑人,他们的身体十分强壮,黑人对白人的进攻非常灵敏、迅速,就像某种舞蹈一样。她又告诉他,拳击赛结束后,客人们分散到每张赌桌上,伯格曼玩轮盘赌,不到二十分钟就输掉了一百万法郎,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这笔钱相当于三十万美元,“但是对他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杰克夫人说,一这看着年轻人,面颊绯红,神情严肃,“你想象得来吗?不可思议吧?”她再次带着吃惊、询问的表情看着他,仿佛他能回答这个问题似的。
她还有一大堆这样的故事——“那些每晚前去赌钱的人,不论输赢与否,都会神情洒脱;小姐夫人们到罗森的店里购物十五分钟花在购买衣服上的钱比大多数人一辈子拥有的钱还多;一位名妓和老情人来到店中,‘不假思索’就买下了一件栗鼠皮衣,并且都是用现金支付的。她从钱包里掏出一叠千元面额的钞票,把六十张放在柜台上,”杰克夫人说,“那叠钱的面额‘大得’能噎死一匹马。”
这些故事产生的效果,就是在蒙克的脑中勾勒出的富足世界,它就像巴格达的魔法那样令人难以置信和向往。然而当他意识到这一切背后的社会意义时,他发现这一切都蒙上了更加邪恶的色彩。这个世界闪闪发光,刻写在黑夜的脸上,像阴森而腐朽的讥笑。这是一个过度疯狂的世界,一个享有罪恶特权的世界,它以缺乏人性的傲慢神情面对着一个伟大的城市,在城里,将近一半的居民生活在肮脏、凄惨的环境中,三分之二的人还在为日常生计发愁,所以,他们不得不像一群赛跑的杂种狗那样冲挤、咆哮、诅咒、欺诈、谋划,以便超越自己的同伙。
这道污秽的闪光刻写在黑夜的脸庞上,它有悖公正,难以接受。他认识到这一点后顿觉义愤填膺,血管里满是冷酷的愤怒,萌发了将其弄碎、践踏的欲望。他无法理解那些正常生活、工作的普通人竟然能够容忍他们的敌人饮食自己的血汗,他们怎能不顾自己毫无保障的生活,反倒痴迷地凝视着“财富”的海市蜃楼。所有人都误以为自己正在接近那个目标,而且大多数人都坚信自己已经分享了财富。就像盲人国里那些瞎子们觉得他们当中尚未失明的人肯定是脑子里长了肿瘤的人。美国人以为天堂就在他们头顶上方不远处,只要他们搭建一段十英尺的楼梯就能到达那里。同时,这些盲人生活在肮脏的环境中,每天都为基本的生活做着艰苦的奋斗,他们居然顺从地听信政客们鼓吹的“高标准”生活,这些可怜虫们居然相信自己成了“令全世界嫉妒的对象”。
然而,他们眼睛虽瞎,但却能闻到气味。不过,他们被冲昏了头脑,并在处处腐化、发臭的环境里弹冠相庆。这些盲人知道政府已经腐化了,而当局的每一个分支,从高层的行政部门到最底层的巡警,都因欺诈和渎职彻底腐败了,就像腐烂的蜂巢一样。然而,最微不足道的地方,地铁纵深处最细微的标记都会让人相信,事情原本就该如此,情况历来如此,今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盲人是睿智的,他们的智慧闻名遐迩。政客们都是流氓吗?市政府里的官员们都是骗子、小偷吗?盲人从拥挤不堪的地铁口费劲地挤出来,他告诉你每个人都“各引其咎”。如果有人过度不满官员们的做法,那就说明他心存“嫉妒”——“他若处在那些人的位置上也会那么干的,肯定会的。”
如此一来,人的美德居然成了嫉妒心的代名词。如果一个人具有美德,难道别人就会因此认为他不配享受蛋糕和美酒,不配享受鸡肉,拥有两部车子吗?或者说,他就不配穿罗森店里的灰鼠毛皮外衣,不配玩伯格曼先生的轮盘赌,也不配享受诸如此类的好东西吗?——而当盲人们费劲地爬过栅栏时,他们彼此都深信不疑地认为自己已经成了“令世界嫉妒的对象”。
他突然认识到,她也是这种生活的一部分,这个念头就像一道闪光从脑海里划过。他再次感觉到那种令人迷惑不解的痛苦,在未来的几年中他将因此饱受煎熬,深感不安——这张如谜一般、娇美的脸庞。她怎么会是其中一分子呢?在他看来,这位女人健康而快乐,工作干劲十足,人格高尚,充满了希望和清晨的活力。但是毫无疑问,她也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员,这个由众多迈达斯主宰的夜晚世界的一员;她属于这个闪烁着爬行动物般凶光的世界;属于这个罪恶而腐败、没有人性的特权团体,属于这个蔑视人类、极其傲慢的世界。
夜晚时分,她在这个世界里就像一朵绽放的鲜花,一朵在夜晚呈现出纯真和清晨朝气的鲜花,就和白天一样。她生于斯,呼吸于斯,在肮脏恶浊的空气里绽放,就像白天绽放一样。她是其中一分子,不失一丝清新和美丽——是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鲜花。
他无法理解,精神陷入疯狂之中。他有时会对她充满敌意并伤害她的感情,会用无理、无情的语言刻薄地指责她,令她不知所措,愤然离开他,到头来仍然一筹莫展。
事实上,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她的行为方式和别人一样令人烦恼、毫不确定。和那个巨大蜂巢中的其他人一样,她也陷入了复杂的网络之中,而最后她向他做出了让步。另一个事实是,她较好的那一半忠诚于生活中更加美好的那一面,但是和其他人一样,她的忠诚具有不同的成分,这样两种性质的忠诚是不相容的。一方面是世俗世界及其强加的各种职责、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又有工作、创造的世界,友谊、理想和内心真实信仰的世界。第二个方面更加深刻和真实。
这位女性最杰出的一面是工作和实干能力。她灵魂的信仰,使她免于像本阶级的大多数妇女那样堕落到无所事事、疯狂自恋、虚荣和空虚的境地,这也是她工作的忠诚。这拯救了她,使她免于自恋,将她的生命和高贵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是外在的东西,超越了自我的虚荣。只要她能把工作做好,付出多大的劳动都不为过,付出多么艰辛持久的时间、精力和耐心都不为过。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把工作干糟了,她简直把这个等同于原罪。她可以容忍人性格的缺点和错误,原谅其弱点和恶行,以及天生的缺陷,但是她无法、也不愿容忍把工作干糟,因为这是不可原谅的。做得不好的饭菜、没有收拾好的屋子、做得不好的衣服、画得糟糕的风景画,在她看来不仅仅是草率和粗心,也不仅仅是健忘,而意味着缺乏信仰、品德和正直,缺少这一切,你的人生就是没有意义的。
最终,正是这一点拯救了她,她坚定不移地信仰诚实的工作,这是她真正的信仰,这是她生活和高尚品格的源泉。
[1]安泰: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地神之子。只要不离开其母大地,就不可战胜。
[2]年轻女子协会(Junior League):以妇女为主要成员的非营利组织,主要从事教育、慈善活动,分支机构遍及美国、加拿大、英国、墨西哥等国。
第二十六章 佩涅罗帕之网
这个女人已经成了他的世界——一个新型的美国——如今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不停地探索它。这种献身并不仅仅起因于爱情,相反,他非常渴望爱情。虽然他并不清楚这一点,但或许他的身上也具有某种毁灭的因素,他会拼命榨干自己喜爱的东西或者能弄到手的东西。他向来都是这样。这种因素来自天性、记忆、遗传,来自青春期的血气方刚,来自外部、客观的世界,来自内心。它永远驱使着他,他无法抗拒。某天晚上他们一起去看戏,幕间休息时杰克夫人突然看见他将双手紧紧地扭在一起。
“你手里握的是什么?”
“什么?”他慌乱地望着她。
“噢,哎呀!是你的剧本,看看你把它弄成什么样了!”她把剧本拿过来,摇了摇头。他把又厚又沉的剧本卷成了一个筒形,而且在第一幕上演期间,他把剧本扭成了两半,她抚平剧本,面带遗憾地微笑审视着。
“你为何总要这样?”她问道,“我发现你总是这样。”
“噢,我不知道。可能是紧张吧,我想。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但是我会不知不觉地撕扯我手里的东西。”
这件事情具有象征意义。实际情况是,一旦有东西勾起了他的兴趣,他就会像猎狗一样抓住不放,他的欲望永不餍足,贪婪急切,异常强烈,这种欲望始终驱使着他,直至达到目的。他历来如此。
小时候,姨妈芒给他讲了内战,讲了军队的凯旋,他听后,生平第一次见识了战争,仿佛听到了士兵的呐喊声,于是就像野兽缠住猎物那样缠着她讲故事。战争的岁月如何,是在哪一天发生的?是哪个时辰爆发的,都有什么样的人参战?他们穿了什么样的衣服,是不是破衣烂衫,他们都穿鞋子了吗?夹道欢迎的是什么人?女人们说了些什么?他妈欢呼了吗?他没完没了地问她问题,直到她搞不清楚了,也筋疲力尽了。过一阵子他又跑回来问她一大堆问题:军人们的钱都花光了,那他们靠什么为生?他们从哪里弄到的衣服?他们种粮食。谁做的衣服呢?女人们纺的,女人们怎么纺织衣服?她本人用不用纺纱机呢?衣服都有哪些颜色,或者只有一种颜色?是的,女人们给衣服染色,而且她们自己做染料,她们是如何做染料的啊?用什么原料做的?用核桃皮、接骨木果,用她们从树林里采的檫木。这些原料能提取哪些颜色、工序是怎样的?如此等等的问题,逼着老太太搜肠刮肚去回忆,直到她实在想不起来了。
所以现在,他又以同样的方式追问起杰克夫人来,她会说:
“我父亲以前常去莫克家。”
“莫克家在哪儿?从未听说过。”
“那是一家饭店。他以前几乎每晚都要去那儿。”
“那家饭店在什么地方?你本人去过那儿吗?”
“没有,当时我还小,但是我听父亲说起过,饭店的名字使我很着迷。”
“啊,让你着迷。莫克饭店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
“啊,我不知道。我从未去过那儿,但是父亲深夜回家后,我往往能听见他和妈妈的交谈声。”
“你怎么能听得见呢?你怎么没有上床睡觉?”
“嗯,我上床睡觉了。不过我的房间正好在餐厅上方,墙壁里有一个壁炉通风器。我把通风器打开,坐在黑暗中,就能听见他们说的每句话了。他们以为我熟睡了,可我却坐在那里听他们说话呢,我就像一个隐身的精灵,我一想起这个就觉得刺激而兴奋。我听见他们在下面交谈,他们总会谈起莫克饭店。有时候我父亲会把其他演员、朋友带到家里来。之后我就听见妈妈说:‘你们到底去什么地方了?’接着我会听见父亲和其他演员笑了起来,父亲会说:‘啊,我们去了莫克饭店。’‘那么,你们长时间待在那里到底在搞什么鬼?’‘嗯,我们喝了杯啤酒。’父亲说,然后我听见母亲说:‘是的,看得出来。’‘很明显你们全都喝酒了。’她说。然后我会听见他们交谈的声音,听见演员们的笑声,整个屋子听起来热闹非凡,我感到自己好像和他们坐在一起,只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的存在,因为我是隐身的,我能听见他们的谈话声,他们说他们去了莫克饭店。”
“你就知道这么多,就能发现这么多?你从不知晓莫克饭店在哪里,也不清楚那儿到底怎么样吗?”
“不知道,不过我想那是男人们去的地方,有酒吧间和牡蛎,地上还撒了锯屑。”
“名字就叫莫克饭店吗?”
“就叫莫克饭店。”
他就这样不停地追问她,打听、刺探、诘问她说的一切,直至她尘封、已逝的岁月被他拼成了一幅画。
“很晚很晚了,我——”
(一!)
“很晚很晚了,我辗转难眠——”
(二!)
“很晚很晚了,我辗转难眠,思索着该如何讲述我的故事。”
“啊,这些歌词多么动听,它们就像钟声在我的心底激荡出音乐。”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啊,这钟声,这就是时间。钟声敲响的时候是几点钟?钟声敲响的时候正是半点钟。这就是时间,时间,时间,这就是时间,神秘的时间。是的,这就是时间,神秘的时间,它悬挂在我们头顶上方迷人的大钟里。
时间。你把时间挂在塔楼上的大钟里,你让时间在手腕上不停发出轻微的嘀答声,你把时间囚禁在小小的表壳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一个独立的时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小的姑娘,一个相当漂亮、甜美的小姑娘。她非常聪明,六岁前就学会了写字,她常给她亲爱的约翰叔叔和鲍勃叔叔写信,他俩都长得高大而臃肿。天哪,这两个人真能吃!他们非常喜爱她,她老把他们称作亲爱的蜜糖叔叔。我们养了一条小狗,名叫罗伊。它很可爱,但是贝拉说它很邋遢。妹妹正在学说话,她现在什么都会说。我正在修法文课,老师说我的法文讲得很好,我很聪明,很优秀,我经常想起我亲爱的蜜糖叔叔们。这就是姐姐寄来的问候,我们知道亲爱的蜜糖叔叔们不会忘记我们,我们会给亲爱的小埃斯特带去好玩的东西。
噢,但那肯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是我们从英格兰返回之后的事。没错,我想肯定是一两年后的事,因为我过去的记忆里只有一艘来来往往的大船和身患重病的母亲,天啊,她的脸色非常苍白!我非常害怕并开始哭起来。父亲很体贴,他拿来了香槟酒,我听见他对母亲说:“喂,喝点这个吧,你会好受一些的,”她回答道:“噢,我喝不下,喝不下!”但是她喝了。每个人都会按他的吩咐去做。
我有个奶妈名叫克兰普顿小姐,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吗?刚开始我们住在高尔大街的博物馆后面,后来搬到了泰威斯托克广场,牛奶工推着一辆小四轮车,喉咙里发出滑稽的声音,每天早晨他经过时,家人便让我出去坐在马路边等他,太阳就像陈年的黄金,发出朦胧的光芒。我把两三便士钱递给牛奶工,他就会大声地说:“给你,小姐,像雏菊一样新鲜,”说完就会递给我一小瓶乳酪,我当着他的面就喝光了,然后又把瓶子还给他,天啊,我感到非常自豪!我记得当时只有三四岁。我问父亲为何奶酪比牛奶贵得多,他说:“那是因为奶牛坐在那些小瓶子上产奶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觉得那可真了不起,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起来。妈妈对父亲说,他那样信口开河地对孩子说话真不知害臊。不过他总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他说什么我都相信。
再到后来,爸爸随同曼斯菲尔德外出旅游,妈妈也跟着去了,他们把我托给了梅姨妈。她在波特曼广场有一所房子。天哪!那是多么漂亮的一所房子啊!她是一位作家,写了一本书,讲的是一个孩子在伦敦东区成长的故事,好得不得了;整个故事是用特别精湛的技巧创作而成,称得上垃圾之作,但却是非常好的垃圾之作。
梅姨妈对我非常好。她总是让我们跟她一起喝茶,我很喜欢这样。各种各样的人都会拜访她,她认识很多人。某一天我前去喝茶时,看见了一位长着白色长胡子的老头。我当时系着我的小围裙,那时候我肯定非常漂亮。姨妈说:“亲爱的,到这儿来。”然后她把我抱在两膝之间,让我看着那位老头,天啊,我吓得要命,那人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姨妈说:“我希望你看看这位先生,并记住他的名字,因为你以后还要和他打交道,要记得曾经见过他。”然后姨妈告诉我老头的名字叫维基·柯林斯先生,他是一位作家,我当时觉得他的名字很滑稽,也有些吃惊,心想这样一个老头子怎么会写作呢。
于是,表妹鲁珀特开始嘲笑我、戏弄我,因为我害怕柯林斯先生——噢,他真的很可怕,我那时很讨厌他,于是我开始哭了起来。柯林斯先生让我到他跟前去,然后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他的确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老人。我记得他一年后就去世了。他开始给我讲故事,听得我简直入了迷,可惜故事的内容我都忘掉了。但是上帝!我那时很喜欢他的书,他写了许多很精彩的书!你有没有读过《白衣女人》和《月光石》?哎呀,这些书都棒极了。
就这样,我和父母总共分开了两年时间,爸爸随曼斯菲尔德外出旅游了,等我们回到纽约后,全部搬过去和贝拉住在一起。我记得那是她和妈妈的第一次分离,她们真的很喜欢对方。啊,不对,刚开始时我们或许并没有搬过去和贝拉住在一起。妈妈在闹市区还有几处房子,所以我们或许住在那儿,我记不大清楚了。
那是一段美妙的时光,因为太阳会在某个晴天露出脸来,布鲁克林大桥在明媚的天气里奏出美妙的音乐。大桥就像一首歌:它像一架展翅翱翔的飞机横跨在海港之上,有些人戴着圆顶窄边礼帽站在上面,它就像你初次相识的某个东西,就像你平生初次彻底明白的某个东西,河水在下面流淌。我相信你小时候就是这样,我敢肯定就是这样,你能想起一些往事但却模糊不清、支离破碎,有些地方怎么也想不起来;总有一天你会想起那是怎样的一段日子、怎样的一段时光,你会想起见识过的一切。就是这么回事。我能看见那些拴在河中帆船的桅杆,它们就像一丛年轻的树苗,如此脆弱、细瘦,紧挨在一起,上面没有树叶,这使我想起了春天。一只大船正逆流而上,一只白色的观光船挤满了游客,上面还有一支正在演奏的乐队,一切都能看得见、听得见。我能看见桥上人们的脸庞,他们正朝我走来,给人一丝奇怪、哀伤的感觉,然而,这却是我见过的最壮美的景致了:空气纤尘不染,如蓝宝石一样闪着幽光,海港就在远处,我清楚大海就在那里。我听见了马蹄声,听见了街车的铃声,听见了沉重、颤抖的声音,仿佛大桥也具有了灵性。它就像时间,就像布鲁克林红色的砖房,就像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早期的孩子,我想这就是当年的感受吧。
大桥的乐声在我心中具有了魔力,它像一声呼号将两岸的大地联结在一起;整个大地显得年轻而温柔。我看见两股相反的人流在桥上来回移动,仿佛所有人都刚刚出生一样。上帝啊,我快乐得说不出话来!可是当我问爸爸我们将去何处时,他却不停地哼唱着一首歌:
“去看那位建桥的人,建桥的人,建桥的人,去看那位建桥的人,我可爱的闺女。”
“啊,爸爸,我们不去看!”我说。
父亲热情奔放,令人惊奇。他给我讲了很多故事,我从不清楚哪些是真的。我们坐在一辆敞篷车的前排,位于司机身后。司机不停地用脚踩铃,爸爸既开心又兴奋。每每在这样的时刻,他的眼睛便会流露出热情而疯狂的神色。上帝啊,他真英俊!他时常穿戴得整整齐齐,上身穿一件时尚的深色外套,下身穿一条浅灰色裤子,他的领带上镶了一颗珍珠,脑袋上歪歪地戴着一顶灰色圆顶窄边礼帽,浑身上下透出时尚、潇洒的气派;他的头发犹如闪亮的沙子,浓密而富有光泽。他使我感到自豪,不管他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他看,女人们简直因他而疯狂。
就这样,我们一过桥便下了车,沿一条大街向前走去,然后攀上一幢高大宏伟旧房子的台阶,一位老黑人来到门边,为我们打开了房门。他身着白色的外套,浑身上下黑色分明,干净整洁,使人联想起可口的食物、用高脚杯盛装的美酒,酒里加了薄荷和冰块。我们跟着黑人穿过房子,这是那些宏伟气派的旧房子中的一幢,昏暗、凉爽、威严,核桃木的楼梯扶手足有一英寸厚,镜子一直延伸至天花板。然后老黑人领着我们进了房子后部的一个房间,那是你见过的最气派的屋子了。高贵而豪华,海风可以吹进来。它有三个大窗户,全都敞开着,外面有阳台,越过阳台可以看到整个港湾,还有我们刚刚穿过的大桥。我仿佛置身梦境,大桥耸立在空中,似乎就在窗边,然而,它却十分遥远。楼下是奔流的河水,水面波光粼粼,船只来回穿梭;有的船只正在进港,有的正在出港,船上飘起缕缕轻烟。
窗边有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他表情坚毅而温和,眼睛呈灰色,和爸爸的一样,但却没有那种狂热的神色。他的双手很大,但却呈现出病弱的样子,他的手势十分奇特。他一看见我们就开始微笑起来,摇着轮椅朝我们挪过来,但是他无法从轮椅上站起来:他看见爸爸时,脸上露出热切、愉快的表情,因为爸爸待人非常好,所有人都喜欢他,都愿意和他相处;他使别人感到很自在。爸爸马上开口说话了,上帝哪,我尴尬得不知所措,站在那里用力拉着自己的裙子。
“上校,”爸爸说,“我想向您引见阿拉贝拉·克莱门蒂娜·萨波里奥·冯·霍根海姆公主,公主亲自驾临,在臣之陪同下,出使我国和外国,她已经受到阿国、伊国、埃国、鸥国和优国首脑的接见。”
“啊,爸爸!”我说,“我没有去过!”上帝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担心这位老人信以为真。
“别听她的,上校。”爸爸说,“她会竭力否认的,但是你绝对不能相信她。公主非常害羞,不喜欢抛头露面。她所到之处都会受到记者的追逐,富家公子追她求婚。她经过时,那些不受欢迎的求婚者接连跳出窗外,或者置身于机车车轮下,以引起她的注意。”
“哦,爸爸!”我说,“哪有这回事!”哎呀!我只是站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
这时老人把我的手握在他的手里,他的大手非常结实、非常温柔,把我的手全部捏住了,一点都没露出来,我并不觉得害怕,一种奇妙的愉悦和力量像火焰一般袭过全身。这种感觉是他传递给我的,仿佛重新站在布鲁克林大桥上一样。
这时爸爸说道:“这位就是建造大桥的人,建造大桥的人,建造大桥的人,这就是那位建造大桥的人,我可爱的闺女。”
我知道这是真的。我知道大桥出自他的手,他将自己的生命倾注于大桥之中。他无法挪动,因为他的双腿残疾了,但是他的生命却挣脱身体展翅高飞;他的双眼平静而坚定,但却像一声呼喊、一道荣光划破长空;他坐在轮椅里,但是他伟大的生命却在吟唱,我的内心十分清楚,正是他建造了那座大桥。我无法想象那些在他手下干活、听从指挥的人员,我只知道他是一位天使、一位巨人,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建造出巨大的桥梁,我觉得他完全凭借一己之力建起了那座桥。我忘了他是一位双腿残疾、坐着轮椅的老人;我想如果他愿意,他肯定能像那座大桥一样跨过天际,重新回到陆地。
我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喜悦,就好像我发现了刚刚被创造出来的世界。仿佛回到了万物起源的地方,仿佛知道了万物的来源,并且铭记心中,因此你总会有无限的喜悦、力量和信心,不再怀疑和困惑。一点没错!凭靠他那双大手的触摸、浑身透出的伟大生命力,我知道他就是建造大桥的人,但是我当时竟糊里糊涂地说:“哦,爸爸,他不是!”然后扭头问他:“你是不是呢?”我听见他说他就是建造大桥的人。
他既威严又文雅,不停地微笑着,握着我的手不放。他带有德国口音,我想他肯定出生在德国,他说:“嗯,你爸爸说我出生在德国,而你肯定相信你爸爸的话,因为他老说实话。”
他的口气十分严肃,然后他看着爸爸,他们都笑了起来。
然后我说:“哦,不会是你建造的,你怎么会呢?”我不停地盯着他的残腿。
他们都看出了我的心思,爸爸说:“什么!他怎么会呢?嗨,他想做什么时,就会吩咐手下人去做的——他只需不停地大喊,告诉他们怎么做就行了,他们都会照做的。”
上帝!这可太滑稽了,我禁不住笑了起来,可是爸爸却很严肃,他一本正经的态度会使人相信他说的话,我说:“哦,他建造不了!”然后我又问那位老人:“是你建造的吗?”
他说,“嗯,你爸爸说那座桥是我造的,你应该相信他才对。”
“什么意思?”爸爸问,“上校,你最后一句话有什么弦外之音吗?”
“我告诉她,”老人说,“你是一位可信的人,乔,她一定要相信她爸爸的话。”
我走到窗前,注视着外面的大桥,有时它似乎很近,近得几乎触手可及,然而它似乎又很远,似乎在几英里之外,他们二人都看着我;接着,我看见车辆在桥上来回穿梭,还有蚂蚁般大小的行人。我说:“我不信,人们听不见你的喊声的,距离太远了。”
“好吧,那我演示给你看,”爸爸说。他走到窗户跟前,把合拢的双手搭在嘴边喊了起来,声音响亮而浑厚,他可以用这个嗓音解决各种问题。他会像口技演员那样发声,声音听起来好像来自别处;他的喊声震得整个屋子直发颤。
“喂,那边的人你们好!能听见吗?”
然后他用滑稽、微弱的声音回答,好像来自几英里之外的地方:“能听见,先生。”
“谁打青了你的眼睛?” 爸爸问。
紧接着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我的一个朋友。”
“今天桥上的情况如何?”爸爸大喊。
“非常好,先生,”微弱的声音回答。
“那么,收紧松动的缆线,可不能出事故,”爸爸说。
“好的,先生,”微弱的声音回答。
“钓到鱼了吗?”爸爸大喊。
“没有,先生,”微弱的声音说。
“怎么回事? ”爸爸大喊。
“鱼不咬钩。”小声音回答。
喂,告诉我,告诉我,喂,消失的时光去哪儿了?消失的船只、消失的面孔、消失的爱又在何处?消失的孩子在哪儿?难道没人看见她站在如织的船只之间?难道没人看见她就在浅水边?消失了吗?没人跟她说话吗?噢,请告诉我,难道没人发现她,抱住她,留住她,把她带回我的身边?消失了吗?请等一下,求求你,再等一小会儿,这难以计算、难以觉察的一瞬!
消失了?她随之消失不见了吗?没有人能为我找回孩子吗?你们会制造出巨大的机械装置和更高的大楼,我们的尘埃将在更大的巨轮下震颤:那么,你们有没有能够追回流逝瞬间的机械装置?
她随之消失了。
你应该爱你的爸爸。他狂热而帅气,人人都喜欢他。这就是麻烦所在:他做什么都轻而易举,不必费心去干什么。
他去世的前一年我十六岁左右。天啊,那时我可是个美人!我就像蜜桃和奶酪,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自己变化不大。你不觉得我的脸蛋很漂亮吗?我一直就是这个样子,人的长相不会改变很多。
那年爸爸在纽约演戏。你听过一部名叫《慈善家波洛尼厄斯·波茨》的戏吗?哦,那可是一部很棒的戏!爸爸在里面扮演孟菲斯城的神学博士麦吉利格鲁·莫穆普斯教授,他演得非常棒,一亮相人们就开始欢呼起来。我有几张他未卸妆的照片:他戴着秃顶的假发和长长的络腮胡,胡子就跟干草一样朝外突着。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双排扣礼服,手拿一把松沓沓的大雨伞,只要他靠在雨伞上,伞就会自动打开。“我的名字叫莫穆普斯,麦吉利格鲁·莫穆普斯——”说完他就从衣服的侧兜里掏出一块红色的大手帕,像吹喇叭似的擤起鼻子来。他这么一演,戏就算结束了,观众往往会喝彩五分钟。
他长得很帅。嘴角向上翘起,好像一直在微笑。他微笑时整张脸光彩焕发,显得温情脉脉——就像有人打开了一盏灯。
他们现在不演那样的戏了,我想人们可能觉得他们太无知、太愚蠢。不过我觉得他们真是棒极了。不知为何,那时候的人似乎比现在朴实得多。如今,大多数人都很精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要讲几句高明的话,做几件高明的事。他们都喜欢异想天开,这一点令我厌恶。大多数年轻人都是废物,他们对其他演员的表演都不屑一顾——说这个演得有些虚假,说那个演得不够到位,都像是一种机械的模仿。老天啊,他们为何要抛弃自我,表现出另一番模样呢?
第二年理查德·布兰德尔出演了一部《理查三世》的戏,他给我爸爸送来几张门票,并附了一张短信,迫切、激动地邀请我们赶在演出开始前去找他。那时候,我爸爸已经退出戏坛将近一年了,他耳聋得很厉害,听不清台词的提示,鲍勃叔叔在警察局为他安排了一个秘书的职位,我那时每个周六都会去那里找他——警察待我非常好,给我一扎扎的铅笔和大包大包的精致文具。
布兰德尔先生有好几个月没见到我爸爸了,我们到达戏院后,在开幕前先去了后台,在那里待了一会儿,我爸爸打开房门,走进化妆室,布兰德尔转过身来,像一只老虎那样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张开两只胳膊,搂住了我爸爸,用颤抖、激动的声音大叫起来,仿佛思想和精神都十分痛苦。
“乔!乔!瞧见你来我真高兴!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他激动的时候说话就是这样,口音特别明显。虽然他强调自己是英国血统,但他却生在莱比锡,他父亲是德国人,他本姓布兰德,当了演员后改成了布兰德尔。
他是我见过的精力最充沛的人了。他长相英俊,五官匀称、俊朗、充满温情,但当时由于内心的极度混乱,面容也显得浮肿、扭曲,活像一头猪。在他状态最好的时候,他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和热情,他会以亲切、热情的态度向我打招呼,然后亲亲我,但是他一见到我爸爸就会特别高兴。他会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抓住爸爸的胳膊轻轻地摇,然后开始用难过的口吻谈起“他们”如何如何,他觉得每个人都跟他过不去,他常说爸爸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并不停地用一种嘲弄而又热切的语调问道:
“乔,他们在说什么?你听见他们谈论什么了吗?”
“我只听见他们说,”我爸爸说,“你的表演很精彩,如今的演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不,没有一个人能赶得上你,迪克,我也是这么看的。”
“就连斯纳肯希普也赶不上吗?就连斯纳肯希普也赶不上吗?”布兰德尔先生大声叫道,脸色发青,有些扭曲。
我们知道他说的是亨利·欧文,所以就没有回答。自从他的英国之行失利后,他多年来一直认为欧文该为他的失败负责。在他心中,欧文是一个恶魔,他一生都在谋划如何毁灭他、背叛他。他觉得世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恨他,都想竭力超过他,这个念头一直困扰着他。他抓住我爸爸的手,诚挚地盯着他的眼睛说:
“不,不,你可不能骗我,你可不能愚弄我,你是世界上我唯一信任的人!”
随后,他就开始向我们讲述他的敌人对他造成的种种伤害。他开始诅咒、辱骂每个人。他说剧院的工作人员都和他作对,他们从来不会及时布置舞台,他们安排的场间休息破坏了整场演出的效果。我想他认为,他的敌人买通了工作人员想把演出搞砸。爸爸告诉他这种想法是不合情理的,没有人会干那种事情,而布兰德尔却反复说:
“不,他们会的!他们恨我!他们不搞垮我是不会罢手的!我知道!我知道!”他神秘兮兮地说,“我可以给你举出一些实例来……我知道一些事情……即使我告诉了你,你恐怕也不会相信的,乔。”随后,他痛苦地说:“我从南到北一路巡回演出,每晚都在某个城镇演戏,为何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麻烦?没错!我几乎在北美的每个戏院和乡村礼堂演过戏,每场戏开演时,舞台都布置得好好的!我提前两小时把幕布搬来,他们总会及时为我布置好!没错!在任何偏僻的小镇他们都会全心全意地做事,难道你的意思是在纽约这儿,他们反而不好好干了?”
他马上痛苦地说:“我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戏院,我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奉献给了公众——而我却得到了什么?公众讨厌我,我被同行们耍弄、出卖、欺骗。我是从银行职员开始职业生涯的,我当时是一名出纳员,有时候我诅咒霉运使我离开了那个工作。”他情绪激动地说,我不该要那些华而不实、耀眼的短暂名誉——还有人们的掌声,他们明天就会忘记你,两天后就会唾弃你,但是我本来可以得到无价的东西。
“是什么呢?”我爸爸问。
“一位高尚女人的爱情,孩子们的欢笑声。”
“我现在闻到火腿的气味了。”我爸爸不无嘲讽地说,“嗨,迪克,他们就算派一个步兵团也无法逼你离开戏坛,你说话的样子和所有的演员一模一样。”
“是的,”布兰德尔先生突然笑着说,“你说得没错,我说话是像个演员。”他躬身向前,凝视着化妆台的镜子,“一个演员!不折不扣的演员。‘为什么一条狗、一匹马、一只耗子都有生命,而你却没有一口气呢?’”
“噢,迪克,别那么说,”爸爸说道,“你有充裕的气息——我从未见你短缺过气息。”
“只不过是一个演员而已!”布兰德尔先生叫道,眼睛凝视着镜子。“微不足道、装模作样、骄傲自大、令人作呕的流氓演员!一个演员——一个撒了谎却不自知的人,一个复述着比他高明的人替他写下的台词的人,一个读着女店员和杂货店老板娘写的肉麻恭维信的人,一个勾引轻佻女子的人,一个迷恋自己腔调的人,一个到肉店为狗买骨头时都时刻注意自我形象的人,一个不演戏过不下去的家伙——一名演员!嗨,上帝啊,乔!”他大声叫道,扭头看着我爸爸,“每当我照镜子看见自己的脸,我就会讨厌它。”
“火腿在哪儿,”爸爸边说边嗅着身边的空气。
“一个演员!”布兰德尔又说了一遍。“演过众多角色,到头来却演不了自己的角色,模仿了多种情感,到头来却没有了感情,喂,乔!”他低声说,“你知道吗,当我得到我母亲去世的消息时,有一阵子,是的,我想确实有一阵子,我真的很难过。然后我跑去照镜子,并咒骂起来,因为我不在舞台上,无法向观众展现我的难过。一个演员!扮演过无数面孔,却没有了真我的面孔——他只有形形色色的假面孔。你喜欢看什么,亲爱的?”他用讽刺的语气问我,“哈姆雷特吗?”他马上扮起了哈姆雷特的角色,“哲基尔医生和海德先生吗?”这时他的脸奇妙地转变着,一会儿是慈眉善目的绅士,一会儿又是丑陋、可怕的恶魔,“黎塞留吗?”这时他马上变成了狡猾阴险的老头,“花花公子布鲁梅尔吗?”于是,他又变成了一位年轻、欢快、傲慢无礼、讲究衣饰的花花公子,“葛洛斯特公爵吗?”他马上又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恶棍,那天晚上他就要出演这个角色。
他的演技非凡,令人着迷,同时也有一些可怕的感觉。他似乎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着,这股力量和他奇特、破坏性的模仿天赋融为一体——正如他说言,这种模仿天赋可以摧毁、吞没自我,因为通过这样的转变,人们能从中捕捉到转瞬即逝、难以忘怀的剪影——这是一种感觉,一种直觉,而不是记忆中某人的真实模样,这是一种难以忘怀、已然消逝、孤独的精神,它透过自己的众多面具,极其悲哀、默然无语、一动不动地朝外张望着。
我似乎觉得布兰德尔先生身上有一种真正的绝望,一种真正的悲痛。我想他就和我父亲一样,也被戏剧这个不朽、不可思议的东西折磨着:戏剧中几乎没有的宏伟瑰丽的场面,戏剧的诗情画意与魅力,这和世上任何别的事物都不一样。还有戏剧用来腐化观众的那种骗人勾当和低劣伎俩。理查德·布兰德尔不仅是我在舞台上见到过的最出色的演员,而且还是一位品德最为高尚的人。他几乎具有一名伟大演员应该具备的一切才华。然而他的精神却因某个无法清除的污点受到了损害——他能感到、识别出这个污点,就像一个人可能认识到自己的血液中有某种致命的毒素在发挥作用,却无法治愈或控制它。
他能出演的剧目多得惊人,从《哈姆雷特》中伟大的韵诗一直到他委托某个蹩脚文人替他写的荒诞、夸张的作品。扮演这些角色的时候他会带着极大的热情和劲头,就和他扮演埃古、葛洛斯特或麦克白等著名人物时一样。和大多数意识到自己身上具有虚伪、腐化品质的人一样,他具有一种拜伦式的藐视精神和自我解嘲的态度。他经常发现,他所认为的那种深厚、诚挚的感情其实只是自己虚荣的姿态而已,是一种自恋的陶醉,一种对于发现自己具有这种了不起的感受而产生的带有浪漫色彩的莫大满足感。尽管他的内心因羞愧而苦恼不已,但他却会扭过头来,痛苦地嘲笑和揶揄与自己同台的其他演员。
“噢,请允许我谈谈我自己吧。我们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谈谈我自己吧。我可以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你很不耐烦,但是你很有教养,不愿说出来。我知道你喜欢听我谈论自己。 当然,你觉得自己没什么好谈的,对吗?”他讥笑地说,“噢,亲爱的,别这样!你太谦虚了!但是现在该谈什么呢?你首先最想听什么?你想听听我在俄亥俄州利马剧院的演出吗?或者,你是不是想听听我在伊利诺伊的开罗剧院的演出呢?”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你能想象出来。简直棒极了,老兄!大受欢迎!全场起立喝彩长达十分钟!当妇女向我抛来鲜花的时候,男士们却痛苦地哭了起来。你愿意听这些吗?我能看出来你听得很认真!从你的眼睛里能看出来!现在,让我再给你多讲一些吧。你想听听女人们的反应吗?亲爱的朋友,她们都为我而疯狂了!今天早晨我收到了六封信,其中有三封信是波士顿的女财产继承人写来的,两封是明尼苏达州著名人士之妻写来的……,但是我必须谈一谈在伊利诺伊州开罗剧院的演出情况……,那天晚上我扮演的是哈姆雷特。那是个非常好的角色,老兄——或许有些过时了,但我做了一些改变:我在很多地方加了一些台词,可是谁也听不出来。我对某些场景做了非常出色的改编——绝对出色!老兄,他们都很喜欢我!他们都很崇拜我!第三幕结束时,观众喝了十六次彩——他们都不让我离开,伙计;他们不停地喝彩让我出来——到最后我只好说了一些精心挑选的话。当然,我很不喜欢这样,老兄——你能想象出来,我不喜欢这样——毕竟,演戏就是一种职业嘛,对不对?我们登台的目的不是为了喝彩,你说呢?噢,亲爱的,别这样!”他用嘲弄的口吻说,“但是允许我来谈谈开罗剧院里所做的发言吧。我能看得出,你特别想听!”
那天晚上是布兰德尔先生最后一次见到我父亲。我们正欲离开,他转身看着我,抓住我的一只手,简单、诚挚地说:“埃斯特,必要的话,自己要勤劳谋生;必要的话,要伤心地忍受才得以糊口——不过你要向我保证,永远不登台演戏。”
“这件事我已经让她向我做过保证了,”我父亲说。
“她长得很漂亮,是不是也有本事呢?她机灵吗?”布兰德尔先生问,仍然握着我的手,眼睛盯着我。
“她是世上最机灵的姑娘了,”我父亲说。“她那么机灵,要是个小子才好哪。”
“她打算以后干什么呢?”布兰德尔先生仍然看着我问道。
“她打算做我根本做不了的事,”我父亲说,他把两只大手举到面前,然后猛地摆了一下,做一个莫名其妙、绝望的手势。“她要学会一项本领才行!”接着,他握住我的双手说:“可不能件件事都想做,最终却一事无成!不要虚度年华,梦想到印度去,而印度却在身边!不要因幻想经历百万种生活和获得百万种经历而欣喜若狂,而她的生活里一切都已经拥有!不要做傻瓜,饱受饥渴之苦,而全世界却在富足中呻吟……亲爱的孩子,”我父亲大喊道,“你这么有本事,这么漂亮,这么有才华,我太爱你了!我要使你幸福,过上美好的生活。”他以朴实而急切的情感说出这番话来,因此浑身的体力和气魄似乎通过他的那双大手传给了我,仿佛他生命的全部活力都注入了他的这个希望之中。
“嗨,迪克,”他对布兰德尔先生说,“这孩子天生就比咱俩聪明。她会去公园采回十多种树叶来,一连仔细研究好几天。等她研究完之后,她就会知道那些叶子的一切啦。她知道了它们的大小、形状和颜色——她知道了树叶上的脉络,并能凭记忆把它们画出来。你会画一片叶子吗?迪克?你知道一片叶子上的花纹和图案吗?嗨,我见识过森林,穿越过树林,乘火车穿越过大陆,我睁大眼睛竭力想把整个大地尽收眼底——可我几乎分辨不出不同种类的叶子来。就算要了我的命,我也无法凭记忆画出一片叶子来。她还可以走出去在大街上转一圈,然后告诉你人们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哪一类人穿怎样的衣服。你能想起今天在街上经过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吗?我走在街头,看见了一群群的行人,也看见了无数人的面孔,直到我的大脑开始发晕,失去了判断力。后来,所有的面孔都像水面上的浮标上下跳跃。我无法辨别出这一张张脸来。我看见了上百万张面孔,可我一张也想不起。她看见了一张面孔,却能想起百万张。就是这么回事,迪克。我要是能返老还童,一定要力争那样生活;我要竭力从一片叶子上看到一片树林,从一张人脸看到整个世界。”
“喂,埃斯特,”布兰德尔先生说,“你发现了一处新地方吗?怎样才能到达你生活的那个绝妙之地呢?”
“嗯,我来告诉你吧,布兰德尔先生,”我说,“这很容易。你就走到外面街上去,四下看看,你就到啦。”
“你就到啦!”布兰德尔先生说,“哎呀,亲爱的孩子,我已经走出去看了五十年啦,我走得越多看得越多,就会发现自己想看的东西越来越少。你发现的这些绝妙的景象究竟是些什么呢?”
“嗯,布兰德尔先生,”我说,“有时候是一片叶子,有时候是一件上衣的口袋,有时候是一粒纽扣或一枚硬币,有时候是一顶旧帽子或地板上的一只旧鞋子。有时候是一家烟草店,柜台上堆着一扎扎的雪茄烟和盛装烟丝的广口瓶,还有店内奇妙、淡淡的烟草味。有时候是一个小男孩,有时候是一个在窗口眺望的姑娘,有时候是一位戴着滑稽帽子的老妇人。有时候是一辆运冰车的颜色,有时候是一座旧砖墙的颜色;有时候是一只沿着后院的栅栏悄然爬行的猫。有时候,当你经过一家酒吧时,它是某些人搭在栏杆上的脚,还有撒了木屑的地面、他们的声音,还有啤酒、橘皮和安哥斯固拉苦味酒的美妙气味。有时候是深夜从你窗下走过的人们,有时候是清晨街道上一匹马儿的声音,有时候是夜晚在港口吹响了汽笛的轮船。有时候是横跨大街的高架桥,对面就是车站,有时候是一卷卷崭新、干净布料的气味,有时候就像自己制作裙子的感觉——你能感到自己的构思通过指尖变成了具体款式。你能感到其中包含了自我,就像你本人一样,而你也知道世上再没有人会这样。有时候,就像礼拜天早晨醒来、静听这一切的感觉——你能闻到、感到它的存在,闻起来就像早餐的气味。有时候就像星期六晚上。有时候就像星期一早晨,你会变得兴奋而紧张,你喝的咖啡使你热血沸腾,而你并不喜欢你的早餐。有时候就像礼拜天下午看见听完音乐会的人们时产生的感觉——这种感觉会使你感觉难受、心情郁闷。有时候就像冬夜一觉醒来,知道天在下雪,虽然看不见雪或听不见下雪的声音。有时候是港口,有时候是码头,有时候又是人们来来往往的大桥。有时候是市场和小鸡发出的气味,有时候是种种新鲜蔬菜和苹果的芳香。有时候是掠过你所乘的火车的另一列车上的人们,你看得见所有人,你离他们很近,但够不着他们,你向他们说再见,这使你感到难过。有时候是在街上玩耍的孩子们,他们似乎和成年人毫不相干,他们看起来是孩子,然而他们又似乎已经长大成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有点儿奇怪。有时候马儿也如此——有时候你走出去,除了马儿以外什么也没有,满大街都是马儿,你忘却了所有的人,马儿似乎占据了整个大地,它们彼此交谈,似乎拥有一种独立的生活,和人类毫不相关。有时候是各种各样的马车——单马二轮双座小马车、四轮马车、四轮折篷马车、小型折叠式马车。有时候是百老汇大街的布鲁斯特马车工厂:朝里面望进去,你会看见人们在地下室里装配马车——各种部件都非常精巧、美观,你能闻到各种气味,有上等木料刨花的气味,崭新皮革和马具的气味,车辕、弹簧、车轮以及轮缘的气味。有时候是街头走过的所有行人,有时候只有犹太人——留着大胡子的老者、赶鸭子的老妇,还有姑娘、孩子们。我很了解这一切,也明白人们内心的想法,不过告诉你和爸爸都没有用——你们都是异教徒,不会明白我说的话。嗯——还有很多很多——你不想听下去了吗?”
“上帝啊,不听啦!”布兰德尔先生从化妆台上拿起一条毛巾,冲我挥了挥,说:“我放弃了!噢,美丽的新世界啊,它竟然如此神奇!……啊,乔,乔!”他对我父亲说,“这种事会不会再次让我们碰上呢?难道我们什么也不是,只是两个厌倦了生活、忍饥挨饿的叫花子?当你行走在街头时,还能看到这一切吗?它会像那样再次返回吗?”
“对我不会了,”父亲说,“我过去是一名中士,不过我已经不中用了。”
他说话的时候面带微笑,不过他的嗓音却苍老、疲乏、困倦。此刻我清楚,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他的脸也因疾病而显得蜡黄,肩膀也耷拉着,一双大手垂摆至膝盖。他站在布兰德尔先生和我之间,仿佛从地上刚刚爬起来似的。然而,他的脸却始终显得憔悴而狂热,露出古怪、崇高的神色——好像随时要摆脱束缚和重压,远飞高走似的——他经常会露出这种表情。在这种振翅高飞的表情之外,还会有耳聋之人常有的凝神细听之态。
我似乎觉得,那种孤独、流浪的感觉,那种在国外稍作短期休息的感觉——仿佛某个长了翅膀的精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暂时停止了飞翔——这种感觉在他身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突然间,我感受到了他的生活和命运的全部奇特之处——和我熟悉的一切生活相去甚远。我想到了他奇特的童年,想到了将他带至我母亲和犹太人身边的那种神奇机缘——一位外国人、一位陌生人、一位流浪在神秘面孔之间的游子——和我们在一起,却从不属于我们。于是,我比先前更加强烈地感受到了我们的亲近和疏远。我立刻觉得比世上的任何人都接近于他,同时又比任何人都远离他。他的生活已经具有了某种神奇、遥远的意味;他似乎是某段已然逝去、难追岁月的一部分。
我想布兰德尔先生当时并未注意到我父亲有多么困倦和难受。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内心燃烧着一种炽热、有些压抑的激情,一种几乎发狂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天晚上即将达到顶点了。然而,在我们离开他以前,他突然快速地瞥了我父亲一眼,抓起他的手,十分亲切地问:
“怎么回事,乔?你看起来很疲惫。出什么事了吗?”
我父亲摇了摇头。他对于自己的耳背变得十分敏感,一提及他退出舞台后面临的苦恼,或者他从前的同事对他目前的状况流露出同情的神色,都会深深地伤害他。“当然没有,”他说,“我的感觉从没有这么好过!我以前经常扮演的是那个丘八型的演员乔,如今我成了丘八型的警察乔。我这儿有徽章可以证明。”这时他掏出自己的警察徽章来,他的确引以为豪,“如果这算不上高升,那算什么?好了,闺女,”他对我说:“我们就听任这个坏蛋去干他的阴谋和暗杀勾当吧。要是他变得太坏,我会逮捕他的!”
我们起身要走,布兰德尔先生马上拦住了我们,一言不发。那种强烈、抑制住的兴奋和欢喜的狂热情绪在他身上一向很明显,但此刻变得更明显了。此人就像一架发电机低沉地轰响着,他结实的双手颤抖着。等他开口说话时,仿佛已经变成葛洛斯特公爵了。他的声音里透出一种狡猾、得意的预言家的口吻,一种疯狂、神秘、不怀好意的意味。
“你今晚要睁大眼睛好好看啊,”他说。“你会看到值得牢记的表演的。”
我们离开他,来到了外面,然后走进剧院。这是布兰德尔和我父亲的最后一次见面。
我们出来走进剧场时,场子里几乎坐满了观众,尽管还有人走下通道朝自己的座位走去。由于我父亲耳背,布兰德尔先生给了我们前排的座位。有一阵子,我注视着走进来的观众,剧场渐渐坐满了人。一种欢欣、愉快的感受再次朝我袭来,当戏院的幕布即将开启时我经常会有这种感受。我望着那些美丽的女人,身穿晚礼服的男子,望着剧院里各种华丽、俗艳的装饰。耳边传来快速、兴奋的说话声,丝质衣服的窸窣声,以及人们的走动声——我喜欢这一切。
接着,几分钟后,灯光开始变暗。剧院各处传来一阵嗡嗡的说话声,这是人们俯身交谈的声音。接着又过了片刻,在暗淡的光线里,我又看到了那神奇、美好的一幕,我常常这么认为:一千多人突然变成了单独的生命体,所有那些憔悴、白色斑点似的面孔,都像花瓣一样绽放在天鹅绒般的黑暗里,向上昂起,显得热切、沉默、专注而美好。
随后,幕布升起来了。在一个巨大、突起的舞台上站着一位面容畸形、孤单的人。我马上就认出那人就是布兰德尔。在那一瞬间,我浑身没有了感觉,只有万分的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想想看,这一切的变化竟然发生在短短的几分钟里。我知道这个残忍、阴险的家伙正是与我们刚才一起交谈过的那个人。接着,伟大的演说开始在整个剧场里响了起来。这一切很快就被人忘记了;那人不再是布兰德尔——他是葛洛斯特公爵。
那晚的演出将永远驻留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在戏院里体验过的最绝妙的时刻。理查德·布兰德尔那晚的演出达到了最高水平。那晚的演出确实是他艺术生涯的顶峰。那次演出之后,布兰德尔的精神就崩溃了。他的演出计划只得搁浅,他再也没有扮演过理查。过了好几个月,他才再次登台表演。不过,在他的余生中,他再也无法达到那晚的演出水平了。
他的智慧通过开场白迅速向观众传达了出去,这些人即将在这个戏院里领略一生难得一见的演出。然而起初,他们并没有什么人物的概念,对理查这个残忍、细腻的人物并没有特殊的感受——只能感受到回荡在戏院里的响亮音乐,这音乐气势磅礴,压倒了一切,淹没了人生中所有卑鄙、丑陋、琐碎的记忆。演员的对白似乎包含了人类的全部伟大、庄严、悲情的绝望,冲向巨大、无限的苍穹,好像在对人类的尊严提出挑战和证明,也像一种他无须感到羞愧或惧怕的信念。
现在我们严冬般的宿怨
已被这颗约克的红日照成了壮丽的夏景;
那笼罩在我们王室的片片愁云
全都埋进了海洋的深处。
随后,理查这个可怕的形象迅速而堂皇地,以越来越疯狂、恐惧、残忍的形式出现在舞台上了。几乎在开场的那篇讲话结束之前,他的形象便完整地呈现出来了。那段讲话真够恐怖的,把那个乖戾、畸形、苦恼的葛格斯特形象清楚地勾勒出来了。对他来说,生活中没有什么美好之物,他是一个除了通过谋杀就无法前进的人。随着剧情的进展,理查王这个人物开始变得真实起来,那几次暗杀可真够可怕的,台词里充满了动听、恐怖的意味,以至于幕布升起、显示出帐篷中那个可怕的噩梦场面时,我感到如果再流一滴血的话我就坐不住了。接着,正当小王子的鬼魂出现在理查的面前,正当他准备大声说出“蓝光绽放”时——我一生中最奇特的一次经历出现了。
突然,我听见耳边轻轻响起车轮的隆隆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国王的帐篷从我的视野中渐渐退去了,突然间,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坚硬、狭长的银白色条带,另一端是平静的大海。海水像宝石一样湛蓝、美丽,太阳低挂在陆地的另一端。海滩并不遥远,海水平坦如镜,上一次退潮后再没有人到过那里。
我感到这块土地宛若一个海岛,海滩绕着一个陡峭的悬崖和岬角,呈弧状伸向远处。接着,我听见车轮声由远及近,看见一辆三匹马牵引的四轮战车快速驶来。车轮发出响亮的隆隆声,这辆希腊式战车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驾车的是一位妇女,她立刻使我感到温暖且亲切。她中等身材,脑袋很小,瓜子脸:她有一头秀美、丝滑、卷曲的头发,束在一只黄金打造的叶状花冠里,花冠之后面有一根紫红色条带起固定作用。她的脸和身影都具有古典式风格,这一点可以感受得到。她的脸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打动了我的心弦,勾起了我所有与生俱来的温暖情怀。
我永远都记着那个女人。有时候,虽然并未触动什么,但某种震动就会使得一个晶莹的酒杯发出响声。如果我走进一个美女云集的房间,我会从众多漂亮的面孔中认出她来,我会大声喊道:“她在那儿!”对我来说,她代表着家庭、爱情、快乐。她的形象很丰满,但是不同于希腊式的雕像,除了她高贵和笔直的身姿外,再无其他特别漂亮之处了。她用一只手敏捷、自信、优雅地操控着缰绳、驾驭着马儿,另一只手轻轻拍着站在她身体一侧的两个孩子——一个大约十岁的瘦弱女孩,以及一个大约四岁的小男孩,他的眼睛刚好从战车的车沿边露出来。她的裙子颜色为象牙白,饰有无数细小的衣褶,这是希腊人常穿的那种紧身且平滑的衣服。她脚上穿一双高帮白色皮鞋,饰有金边。
他们一路飞驰向前,风儿吹拂着她的衣裙,紧贴在她的身体上。车轮声响彻在我耳畔,还有马蹄踩在坚硬、潮湿沙地上发出的声音。我能看见车轮在车轴上转动的情形。他们从身边驶了过去,很快就拐过了岬角。她消失不见了。我感到一种难以弥补的失落。我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受,今后也不会再有了。
随后,我意识到自己身处坐满观众的戏院。我又看到了台上的布景,听到了自己喉咙里发出的声音。我父亲正握着我伸出的双手,轻轻地对我说话呢。不管内容是什么,这个幻景似乎一直持续了五分钟之久,但是在现实中,它肯定要短暂得多。
我把自己的思想从幻景中转移到了舞台上。演出正好隆重谢幕了。但是那个梦境仍然持续了很多天,一连几个月我都能感受到那种褒奖和爱情的奇妙感受,能闻得见海滩、大海、海岸的气息,能看见当时的一切,就和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所有事情一样清晰。接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梦境渐渐模糊了;但是在后来的年月里,它仍然不时地返回,就和我当年那个晚上在戏院里见到的一样清晰。
你怎样看待这一切呢?
“夜深深,夜深深,我辗转难眠,思索着如何讲述自己的故事。”
一!
此刻,我在黑夜里可以听见河中小船的声音。
二!
此刻,我能听见响亮的号角在河中吹起。时间!现在你在何处?你在哪里?在什么时代?哦,我现在听见了河面上的哨声!巨大的轮船顺流而下!巨大的号角在港口吹起,巨大的船只出海远航!
在夜里,在黑暗中,在大地沉睡的宁静中,河流,神秘、丰饶的河流,载着奇怪的时间,神秘的时间,奇特、神奇的时间,向前奔流,流向大海。
上帝啊,我多想诉说那些往事!我希望我能写下来!我想写一本书,把我内心的一切、把我看到的一切告诉人们。
首先,我会把人们的各种穿着告诉他们。你只有见了某人的穿着,才会了解他。人如其衣。有人觉得这些毫无本质联系,但其实不然。演员、传教士、政客、江湖医生和心理学家有他们的穿着方式:他们的衣着有些超前意识,他们会把内在的方面展示出来。你可以根据人们的鞋子、领带、衬衫、袜子和帽子看出他们是怎样的人。
最了不起的人当属穿着挂有众多小饰品衣服的老太太。这种老人在英国有很多。她们住在布卢姆堡的糟糕旅馆里或者类似的地方。波士顿也有很多这样的老人。她们长着古怪的面孔,他们都是迷惘的人。
天哪,有一次我在波士顿看到了这样一位了不起的老太太。那是在一家饭馆里。她身上的小饰品绝对有一千件。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裙子,上面挂满了珠子、环子、闪光的饰物。上帝!肯定有一吨重!她身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饰带,从胳膊上垂了下来,落在她的手腕上,掉进她的汤里。她还有各种各样的戒指和宽松的大手镯、珠子、项链,以及穿了很多饰带和缀饰的鲸骨环。头发里插着各式梳子。帽子上装饰有很多东西,有羽毛、水果和小鸟。上帝!那位老太太简直是一家移动博物馆!那是我一生见过的最奇特的事情了,我非常激动。我尽量靠近她,想听听她说的话,但是听不见。为了能听到她说的话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的身上透出一丝悲剧意味,难道这还不奇怪吗?这种意味源自她的内心,就像华美、散落的珠子一样,就像散乱地堆在一起、却不能丢弃的东西,压抑在巨大的废品堆里。
另外还有人们的内衣,我也想谈谈这个话题,有一个叫托德的穷妇人,她寄宿在我们家,患了支气管炎,我们以为她活不成了,她发高烧,浑身发抖。我和伊迪斯为她脱衣服,把她放到床上,上帝啊,你相信吗?她穿了三条老式的棉内裤!
“噢,托德,”我说,“托德,上帝啊,这是怎么回事?”
“别让他们看见我,”她说,“他们在追赶我。”
“他们?”我问道,“你指的是谁?托德,这里只有我们,没有别人。”
这个可怜的老人,她真的害怕极了。她后来告诉我她很多年来一直害怕有人攻击她,所以才穿那些东西。
上帝啊,这真令人难过!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刚刚出院,她生的第一个孩子名叫贝拉。后来,我生了小阿尔玛,我们又见到她了,那一次我差点死掉了。她的状态却很好,自那以后她就搬来和我们一起住了。难道这不是件怪事吗?我记得她有好几个追求者,很多男人都想娶她,可她的心里却有这种可怕念头。
哦,没错!后来,我本想把生小孩的感受以及我生了小阿尔玛后的情况写下来,因为我整个夏天一直躺在大地上,躺在绿油油的山上,腹中怀着孩子,我感到大地在我身底下移动,沿着太阳的轨道向东转动。我了解大地,我的身体就是大地,我在大地中成长,我躺在绿油油的山坡上,我的孩子在我身体里蠕动。
托德后来搬来了,罗斯博士也搬来了——他是个了不起的外科医生,我都快发疯了,不过我对周围发生的事倒很清楚。当时是早上十一点,正值八月份,天热得要命,我能听见街上行人的脚步声,我听得见送冰人用夹子夹冰块的咔嚓声,孩子们的喊叫声。突然,我听到了户外枝头小鸟的歌声,于是大声慨叹道:“清晨气息多甜美,鸟声阵阵催人醉。”
这就是那时的情形。
那一切真是美极了!上帝,我痛得发疯。你想象不出比那更痛的事了。事后却成了一种强烈、无比的喜悦,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的上身,似乎脱离了你的身体飘浮了起来,而下身却缚在大地上,人们用刀刺你,那种感觉如同波涛在你身上翻滚,你感觉你从那里来,又从那里离去,当它来临时我大喊道:
“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谁愿承受如此之重负?”
我看见托德和罗斯医生一直在我跟前忙碌着,说来很奇怪,他们的面孔随着痛苦逐渐模糊、消失了。还有托德那双巨大、温柔的手,就像男性大手一样永远慈爱、结实有力,我并不觉得害怕,但是我觉得我快要死了,我肯定我要死了,于是我喊了起来:
“哦,托德!托德!再见了,我就要死了。”
她说:“哦,我亲爱的!我的宝贝!你不会死的!你会好起来的!”
她很爱我,上帝!我那时候很漂亮,我长得娇小而迷人。但是托德和罗斯医生有些古怪,有些可怕,我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他一向很温和。他后来告诉我,他非常担心,但是当时他弯下腰,冲着我大喊:
“用力!你得用力,孩子他妈!你用力不够!你一定更用力,孩子他妈!我们没法帮你生,你知道的!用力!加油,孩子他妈!你的力还不够!”
托德说:“她已经尽力了!”她对他很生气,他们两个人都很担心,因为时间已经很长了。等孩子出生之后,我感到自己好像飘浮在平静的云朵上,徜徉在迷人、起伏的快乐海洋之中。
一点没错!我想讲一讲我的小阿尔玛,那个小不点儿,我想讲一讲那个小家伙说的话。上帝啊,她可是个好玩的孩子!有一天我们正在喝茶,她走到门边,当时我们有客人在,而她只有四岁,我大声对她说:
“哦,阿尔玛,你要去哪里?”
她答道:“我去熄灭,熄灭,短促的烛光。”
上帝!我们简直笑得死去活来,这简直太有意思了。你不觉得那样一个小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很奇怪吗?她简直是脱口而出,我想她听过我们吟诵莎士比亚的句子。后来有一次我和伊迪斯回到家中,发现她正在做功课,她把书全摆在地板上,摆了一圈,而她坐在中间做拼写功课,她发每个字母时都用了很大的力,仿佛在责备那个词似的:
“P-u-a-r-t,quart! P-u-a-r-t,quart! P-u-a-r-t, quart!”
上帝啊,我们大吃一惊!那个可怜的孩子把q错读成了p,以后她每次读错时我们就会说:“O-u-n-c-e,ounce!”这就像在骂人,只是比骂人稍好一点罢了。
哎呀,那个孩子简直笑死人,你一辈子也没听说过她吃饭时说的话。我们有时候笑得几乎连饭都吃不成了。她说的那些话简直笑死人了。但愿我还记得一些,啊,想起来了!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在谈论乡下的房子,打算给它取个名字,阿尔玛说道:
“我们把爸爸睡的那面叫爸面,妈妈睡的那面叫妈面。”
上帝啊,她简直太聪明了!她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的小阿尔玛,她是世上最娇美、最迷人的宝贝了。
哦,是的!我想谈谈犹太人和天主教徒,谈谈一位改了名字的犹太人。有一个家伙名叫纳撒尼尔·伯克,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笑吗?他为什么不取一个真正基督徒的名字?比如,蒙特默伦·范·兰丁姆·蒙泰,或者雷金纳德·希拉里·撒尔顿斯顿,或者杰弗逊·林肯·柯立芝,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字?纳撒尼尔·伯克!你能想到吗?他的真名叫内森·伯克维奇,我从小就认识他的家人。
那个家伙真是很厚颜无耻!我讨厌他的行为举止。一天我对她说:“喂,伯克,你应该为自己是一名犹太人而感到自豪才对,要不是犹太人,你现在会是怎样一番处境,我倒想知道,你简直太不像话了。”
他父母都是善良的老人,老头在格兰德大街拥有一家店铺。他留着大胡子,戴着一顶圆顶窄边礼帽,吃饭前会以他们特有的方式洗手。老一代犹太人都有这样一些非常棒的传统,当然,他们都是正统的犹太教徒,我想伯克的所作所为使他们伤透了心。他们之间已不再有什么亲近感了。为了变成一个假冒的基督徒而甘愿放弃优良的传统,难道不可惜吗?
我们是优良的民族,他们讥笑我们嘲弄我们?但我们仍然是优良的民族,你很多次在交易所骂我,把唾沫吐在我的犹太长袍上。爸爸是天主教徒,但是他很友好,他热爱我们热爱的一切,他爱美食,我想他肯定吃不下这种天主教食物,他肯定会离得远远的。
是的,是的,我想说说我早晨去斯坦恩-罗森公司做设计的事儿。罗森先生在宽大的厚地毯上来回走动,上帝啊,他身上的每个毛孔似乎都透出财富、权力和鹅油,店里收拾得非常干净,显得漂亮且宜人。还有格兰街上出售某种东西的大公夫人店,以及那家出售另一种物品的匹卡提提公主店。我要是有那样一个名字,我会改成舒尔茨或别的名字。就连伊迪斯一说起那个名字都会发笑。设想一下,你若是匹卡提提的孩子,别人叫你小匹卡提提时你难道不觉得难受吗?
哎呀,有时候当我在社会新闻栏目里看到他们的名字时就会忍不住笑起来。纽约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你觉得他们来自何处?你一读到这些名字,就会觉得肯定是假的,肯定是人们编造出来的:H. 斯杜威森特·奥杜勒夫人昨晚在家设宴招待客人,以纪念斯蒂法农·迪·古塔贝利王子和公主。
还有罗森先生,他在自己的店里来回走动,发号施令,欠身和客人们一一握手。他身穿华丽的黑色外套,领带上镶着珍珠。他保养得很好,油光满面,商店里摆满了奢侈品,一切显得如此平静,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他们到处呼唤着伊迪斯的名字,当她出现的时候,显得非常优雅。她告诉我她一天要走十七英里路,有时候一到家里就累得要死,这个可怜虫瘦得就像豆芽。就算有很多客人来家里吃饭,她整个晚上也说不了几个字。上帝,她倒是很聪明。店里离不开她,她比其他任何人都聪明。
夜深深,夜深深,我辗转难眠……(一)
来吧,温柔的睡神,封住我的记忆吧……(二)
来吧,奇妙的睡神,遮住往昔岁月的景象吧……(三)
我们睡着了,奇怪而美丽,我们全都睡着了,奇怪而美丽……(四)
我们在黑暗中弥留,却对死亡一无所知,睡梦中没有死亡……
噢,遗忘岁月的女儿,劳碌和疲倦的女王,神秘死亡和健忘的仁慈仙女,女魔术师和拯救者!万岁!
[1]双关语,也指表演过头的演员,下同。
[2]见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第5幕第3场。
[3]英国小说家史蒂文森的名著《化身博士》中的主人公。这位善良的人服用了自己配制的药后就会变成凶残的海德先生。
[4]黎塞留(Richelieu, 1585—1642):法国红衣主教及政治家。
[5]布鲁梅尔(George Bryan Brummel,1778—1840):英国的一个花花公子,当时的时髦男士都纷纷效仿他的穿着。
[6]葛洛斯特公爵(The Duke of Gloucester):莎士比亚剧本《理查三世》中的人物,即位后称理查三世。
[7]埃古:莎士比亚剧作《奥赛罗》中的反面人物。
[8]出自莎士比亚戏剧《理查三世》第一幕第一场。
[9]出自英国诗人弥尔顿的《失乐园》第四部。
[10]出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
第二十七章 斯坦恩-罗森珠宝公司
很多年前,罗森先生只在第五大道的南端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商店。一天傍晚,他和妻子去戏院看戏,他发现观众里有许多自己的熟人,这并不足为奇,因为这部戏的主演是才华横溢的俄国女演员阿拉·纳济莫娃,她是最近来到美国的,她演的这部戏名叫《玩偶之家》。罗森先生在幕间休息时到处和朋友们打招呼,并打量女士们的衣着。他的朋友大多是有文化、受过教育的犹太人,女士们优雅而时髦,穿着漂亮的晚礼服,皮肤黝黑,身材高挑,有些不仅长着漂亮,而且颇有异域情调。这些人大都是他儿时的伙伴,同属于狭小而排外的群体,其中有些人看重智慧和创造力甚于看重金钱,但是大多数人对两者都很看重。
罗森先生穿行在这群杰出的人物之中,他步履轻柔但却有力,他看见了琳达姐妹。他总是把她们看作“琳达二姐妹”,尽管姐姐埃斯特已经三十岁了。这位漂亮的妇人嫁给了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杰克的先生,妹妹伊迪斯比埃斯特小五岁,大家伙都喜欢她,说她是个“机灵的姑娘”,尽管她从未说过什么高明的话。她和埃斯特来往很亲密,她为人十分稳重,绝少说话。如果她在晚上的交谈中说出几个字,就已经算得上健谈了。
罗森先生和琳达姐妹很熟,对她们有些敬畏。他本人的地位是通过艰难打拼得来的——他来自埋头苦干的中产阶级犹太家庭,但是他对琳达家族的那种直率和浪漫劲头心怀羡慕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能轻而易举完成十分困难的事,他们挥金如土,赚大钱,然后挥霍掉,再继续赚钱。
他认识这两位姑娘的父亲,乔·琳达。乔以前当过演员,当时名气很大,但是他没到五十岁就死了。罗森清楚地记得他是个英俊的人,年纪轻轻头发就变成了银白,总爱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他和曼斯菲尔德是伙伴,一喝酒就会在院子里热泪盈眶地引用莎士比亚的名句。乔是半个基督教徒,他母亲是个异教徒。罗森先生把他事业的不稳定乃至破产的原因归咎于她的异族血统。罗森记得乔有两个十分要好的天主教牧师朋友:一位是鲁尔克神父,另一位是多兰神父。他们常常看完戏后约乔去怀特家,然后豪饮至午夜。如果神父们第二天早晨要做弥撒,他们就会适可而止。现在,罗森想起乔的次女伊迪斯是在布朗克斯区的一个天主教女修道院接受的教育,他感到有些不安。
罗森还想起了两位姑娘的母亲。她先于丈夫去世,当时孩子们还很小,她是纯粹的犹太人,而且有最优良的血统——父母是荷兰人。她的父亲是律师,在纽约赚了大钱,给他留下了多处房产,但是她比乔更加挥霍无度。如果她想要一条钻石项链,她就会卖掉一套房子,如果她想买一件衣服,她就会卖掉项链,或卖掉其中的一段。令罗森先和痛心疾首的是,他记得她一旦需要钱,就会咬下一颗钻石,然后送到当铺去换钱。想起这些,他就会难过地直摇头。
但是现在,罗森内心充满莫名的激动,他向两位年轻的姑娘走去,快到她们跟前时他喜不自胜地闭上了眼睛。
“你,你,”他低声问埃斯特,声音有些嘶哑,他双手紧握在胸前,颤抖地做出祈祷状,以示敬意:“你在哪里买的这件衣服?”
“你喜欢吗?”她问。
“我亲爱的,简直美极了。”
“嗯,爸爸过去常这么说,”埃斯特说,“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对吗?”
“到我店里来,”他声音嘶哑地低声说,“星期一上午到我店里来吧。”
说完他便走开了。
然而,到了星期一早上,姐妹俩完全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如从前,当女仆在十点钟来到伊迪斯的房间告诉她罗森先生打来了电话,并要她马上去接电话,这时她才吃惊地想了起来。她起了床,来到埃斯特的房间,那里有电话分机。
“喂?”罗森不满地问道,“你怎么不到我店里来?”
“来干吗啊?”
“来谈我招聘你的事情。”
“我忘了这事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当真呢。”
“我当然是当真的,如果我不当真,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啊?”
“你还想录用我吗?”
“当然,”他大声吼道,“马上来吧。”
伊迪斯穿好衣服前往市中心。
伊迪斯不紧不慢地开始为罗森先生效力了,她现在成了公司的副总裁,还拥有公司的股份。
斯坦恩-罗森伯格公司向住宅区的方向搬了很长一段距离,从格兰德大街搬到了第五大道。在这次成功的搬迁过程中,公司更改了名称。斯坦恩先生去世了,罗森伯格,嗯,罗森伯格先生如今成了罗森先生,他的儿子在牛津读书,女儿喜欢在巴黎生活。
罗森先生如今已经五十五岁了,是一位英俊而强壮的人,长着一副犹太人的面孔,皮肤黝黑,颇有东方人的特点。他改了名字,但却没有花费心思去改变自己的种族和身份。那位去世的搭档索尔·斯坦恩的照片一直挂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方,他长着宽阔的脸庞,嘴角带着微笑,长着油灰色的大鼻子,面带笑容俯视着他。这使人回想起满是痛苦和温情的画面,回想起那位故去友人的尸体停放在裁缝工作台上的情景,而他就坐在他的身旁,也回想起他们一起站在纽约东区的店铺门口邀请行人进来购买大堆首饰的情景,五月温暖的日子似乎变得漫长了许多。
不,他没有忘记朋友,因此他问心无愧。他步履轻柔而有力地走在自己宽敞店铺的华丽地毯上,身穿一条细条纹裤子,一件笔挺的外衣。他弯下腰柔声和顾客交谈,他们都是美国的富豪,但是他没有忘记朋友。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一种靠劳动和智慧获得财富的豪情。因此,罗森先生具有王者气度,这种气度在大多数有钱的犹太人身上都具有,只有少数的有钱基督徒才具备。财富来之不易,但它却是好东西,人人都喜欢财富,人人都想拥有财富,所以,就让那些拥有财富的人享受财富吧!
因此,说犹太人吝啬简直是最大的谎言。他们是世界上最慷慨富足的民族。罗森先生每年去巴黎两次,住在法兰西岛,他在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和一艘私人游艇,他的妻子是整条船上穿着最得体、最昂贵的女人。夏天的时候,罗森必定要花很多时间在巴黎购买衣服,而他的妻子和孩子则会去多维尔旅游。罗森会在傍晚时分乘飞机和她们会面,然后一家人游泳、跳舞、畅饮鸡尾酒。
另外,罗森把家安在商行里,刚开始时住在格兰德大街那个拥有两个房间的房子里,现在住在第五大道的一幢房子里,他占据了两层楼、十八个房间,今后他要搬进住宅区一幢在建的豪华大厦。他购买了三层楼,共有二十四个房间,房间的视野在整个住宅区是最佳的。基督徒一旦经营商铺赚了钱,或者替别人干活赚了钱,就会尽快从原来的地方搬出来,在哈德逊河上游购买大片土地和房产,聘请英国的园丁和马夫。但是罗森不是这样,他具有古代富格尔家族、卡伯特家族和早期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思想观念。他会住在商铺附近,晚餐佐以众多上品香槟酒。
至于斯坦恩-罗森公司,现已成为美国最时尚、最名贵的商铺之一。它搬迁到豪华的新大厦后,很快就完成了向住宅区转移的旅途。那些社会小说家笔下的众多人物都提起过它:莉塔(或里拉或谢拉)一边走一边想着布鲁斯,她的脑袋很漂亮,头发乌黑,有一双“结实、棕色的手”。她还提到头天晚上,艺术家希拉里“那双斜斜的、颇似东方人的眼睛”看着她,眼神令人不安。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珍妮弗·德拉玛走进了斯坦恩-罗森公司。
伴随着事业上的成功,罗森迈进了人生的富足、鼎盛时期。他原本敦实的身体愈发富态了。他具有王者的风范,当他踏着轻柔而有力的步伐来回踱步时,就像一头赢了奖的良种公牛。优雅的法式商铺围了薄如蝉翼的帘子和轻如烟缕的丝绸,他强健、奢华的身影和这一切相得益彰。精美的织品就像精灵的外衣,剪裁于他华贵的衣着。在斯坦恩-罗森公司购物的贵妇们看到罗森后肯定会感到舒服而神秘,因为他黝黑微笑的脸庞、宽大洁白的牙齿、高大的鼻子、宽而肥厚的鼻孔使他看起来颇像东方的魔术师。他们感觉他只需紧握自己宽大、红润的双手,他的贵态便显露无遗,一队奴隶就会头顶一包包的财宝走进门来。
实际上,他能做到这一点,并且已经做到了,只不过他用的不是黑皮肤的太监,而是更具吸引力的人——穿着具有魔力衣服的苗条、美丽的女郎。他知道,大部分魔力来自伊迪斯·琳达。罗森一提起她的名字,他的声音就染上了一种宗教的神圣感。他把她称作了不起的女人,感到这个称呼也难以完全表达到位。他对琳达姐妹固有的惧怕感愈深了。她们无所不能,而且做任何事都轻而易举。虽然他十分清楚伊迪斯为了开拓生意不知疲倦地工作,但是在他看来,她做的每一件事都十分轻松,就像变魔术一样。而且每个人对伊迪斯都有同样的印象。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更加消瘦,她的沉默与日俱增,吞噬了她。长期的倦怠像微妙的香水驻留在她的身体上,但是她却从不休息。她不停地工作,一言不发,用双手创作出奇迹和昂贵的产品,为斯坦恩-罗森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富。每一天,店里的每一层楼都能听见人们说起她的名字,她在哪里?她能马上来吗?她来了,一言不发,疲倦、瘦弱、优雅的身体包裹在八百美元的纯黑色外套里。她干瘦的脚踝上绑着一个记步器,她脆弱的手腕上密布着青色的血管,就像鸟儿的筋骨,手腕上戴着一块镶嵌了钻石的手表,做工精良,滴滴答答地记录着时间——这奇怪、哀伤的时间——游走在顶针般大小的完美表壳里。
罗森黝黑的脸庞洋溢着力量和喜悦。他有两个漂亮的孩子。他的妻子很漂亮,而他本人也像获奖的公牛那样潇洒。他们深爱着对方,是的,他已经度过了事业起步时的艰难岁月,如今他向居民区挪动了很远的距离。他步履轻柔,轻柔而有力地在店里转悠着。
他非常、非常快乐。
[1]布朗克斯区:美国纽约市的五个市区之一,位于纽约市最北端。
第二十八章 四月,四月杪
对他们来说,秋天是亲切的;对他们来说,冬天是漫长的——可是四月,四月末,到处是金黄的收获和歌声。
那一年,春天像魔术,像音乐,像歌曲一样到来了。有一天,空气里弥漫着春天的气息,春天灵气挥之不去的预兆,带着变幻的魅力充满了人们的心,将突如其来的、难以置信的魔力施展于灰色的大街、灰色的人行道,施展于灰色的、密密麻麻的、熙来攘往的无名人潮。春天来临,就像舒缓、遥远的乐声。春天来临,带着喜悦和欢唱的歌声,带来了黎明时分鸟儿悦耳的鸣叫、振翅高飞的声音。这一天,春天降临在城市的街头,带来了奇怪、突然、青翠的呐喊,带来了它那无言、欢乐、痛苦的敏锐感受。
那年春天,全世界广袤田地里的所有繁荣也赶不上这个城市街道上的欣欣向荣之势。壮美、碧绿田野的呼喊,山峦的歌声,河岸上生机勃勃、再次吐翠的白杉树苗,群芳争艳的花海,桃树、苹果树、李子树、樱桃树——春天的一切歌声和金灿灿的景致,随着四月从大地上蓬勃生长并迸发出的无数、欢快的呐喊声,还有春天花团锦簇的脚步迈过大地时看得见的步履,凡此种种都无法超越那年春天这个城市街道上的一棵孤树无言、激动人心的勃勃生机。
蒙克从那家又黑又小旅馆的小客房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弗韦利大街一幢老宅的宽敞屋子。当他提出此后房租由他承担后,二人为此发生了争执。埃斯特对他的提议表示反对,因为她觉得这个住处是她的,是她先找到的——她只希望他能住在那里,她喜欢他在跟前的感觉,因为这样一来,这间屋子才算得上“他们”共同拥有。但他的态度非常坚决,并声称除非让他承担房租,否则他就不会待在这里,她最终让步了。
此后每天中午,他就会听见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在正午时分,在兴致正浓、心情愉快的普通午时,她就会返回这里,她是这间宽敞、零乱屋子的女主人。她轻快、细碎的脚步声在门外唤起他心中跃动的欣喜。在中午的亮光中,她的脸犹如一束光芒和一支音乐;她的面容娇小,愉快而温柔,像李子一样娇嫩,像鲜花一样红润;她的脸上洋溢着青春、愉快、健康和欢悦;这种迷人、力量和庄严之美在世上任何地方都无法找到。这张脸他曾吻过上千次,因为它是如此姣好、如此健康、如此光彩照人和妩媚。
她身上处处透出希望和朝气。她那张温柔的面容不停变幻出青春、欢快的神情,像孩子的脸一样迅速、活泼地变幻不定,然而却总隐藏着一种深邃、沉思、忧伤的美,宛若太阳上的阴影一般。
就这样,当他中午听到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时,听到她小巧的指关节轻快地嗒嗒敲门时,听到她的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时,她会带给他有史以来莫大的快慰与喜悦;她的到来就像一声凯旋的呐喊,就像血液里的一支响亮乐曲,就像第一道晨光中的永恒的鸟鸣声。她带来了希望,捎来了好消息。那天早晨她在街上看到的上百种情景和绚烂的风貌,十几件关于生活、工作和生意的讲述,都从她那两片欢快的嘴唇间缓缓而出,她像个孩子似的充满热情,讲个没完。
她进入了他的血管,并通过他肌肉的巨大惯性歌唱、悸动着,他却仍然饱受着睡意的侵扰,直至他跳起身来,抓住她,吞没她,咽下她,感到世上没有他干不了的事情,世上没有他征服不了的东西。她用语言表达出春天所有的欢快音符,这些音符在黄金和宝石般的歌声中富有节奏地颤动着。一切东西——棒棒糖上飘动的小旗子,一个孩子的喊叫,陈旧、用坏了的木板在阳光下发出的气味,春天温暖的街头传来的刺鼻柏油味,人行道上五彩绚烂、翻卷跃动的色彩和光点,市场的气味,水果的、鲜花的、蔬菜和肥沃土地的气味,礼拜六中午一艘大船离开码头时低沉、震动人心的汽笛声——由于生活中有了她,一切被赋予了强度、结构和欢乐的形式。
她从未像哪个春天那样漂亮过,有时候看到她如此光彩照人、如此美丽,他几乎快要发疯了。甚至在他听到中午她登上台阶的脚步声以前,他就知道她在那儿了。十二点钟,她开始沉沉睡去;陷入昏昏沉沉、并不踏实的睡眠中。他对她的到来非常敏感,所以她刚一进屋子,不管他有没有听到一点儿声音,他马上就知道她来了。
当她站在午时强烈的光线中时,她的身上似乎释放出世上所有美好、快乐的活力;她瘦弱的骨架、苗条的身姿、细长的脚裸、丰满的大腿、高耸的乳房、笔挺瘦削的肩膀、朱红的嘴唇、鲜花般的面容,以及她发亮的秀发,透出欢快、青春、高贵之美——她似乎是世上少有的美人,显得娇艳、高雅、华贵。中午时分第一眼瞧见她总会给人带来希望、信心和信念,然后传入他肉体的巨大惯性中,——犹如一股潮水般涨落的无敌力量——他仍然沉浸在具有镇痛作用的昏沉状态。
她会猛地用胳膊搂住他,粗暴地吻他;她会猛地倒在他的小床上,躺在他身旁,调皮、缓慢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凑过她那张愉快、容光焕发的小脸,毫不餍足地接受他的亲吻,让无数次亲吻吞没、粘住她的脸;她像早晨那样清新,像李子那样柔嫩,他觉得自己可以一口把她吞下,永远把她隐藏在自己体内。稍过片刻,她会站起身来,手脚麻利地开始为他准备饭菜。
世上再没有什么景象比一位美丽女子为她心爱的男子做饭更具吸引力的了。埃斯特脸色红润而娇艳,她像举行宗教仪式那样热切、虔诚地弯着腰,专注地为他做饭,这个景象足以令他发疯,饱受爱情和渴望的折磨。
在这样的时刻,他无法克制自己。他会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心里涌起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他会在脸上涂上肥皂准备刮脸,刮过一侧后又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嘴里哼着歌,喉咙里发出怪声,茫然地盯着窗外那只沿着栅栏爬行的猫儿;他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念上一行或一页,有时候会为正在做饭的她朗读一节诗,然后就不管那本书了,他会把它扔在小床上或者地板上,直至地板上铺满书籍。然后,他会在小床边上坐上几分钟,愚蠢、茫然地盯着前方,手里拿着一只袜子。接着他又会跳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踱起步来,大声喊叫、歌唱着,浑身涌出一股无法表达的冲动和力量,最后会爆发出一阵狂野、欢快的山羊叫声。
他会时不时地走到厨房的门口,她正站在厨房的炉灶旁。他站在那里把令人发狂的香气吸入肺中。接着他又在房间里快速踱起步来,直到不能自抑。看着她俯着身子,热切、专注地为爱人准备饭菜,看着她自信、灵巧的动作,看着她丰满、迷人的身姿——这一切在她身上立刻微妙、丰富地体现出来,再加上美味食物的浓烈香味,他的内心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柔情和欲望。
与此同时,窗外那只猫正摇晃着身子、冷酷地迈着大步沿后院的围栏走着。嫩叶在四月的微风中抖动着,发出沙沙的声音;阳光照在宜人的绿色植物上,光影来回移动,倏忽变幻着色彩。马蹄声、车轮声从街上经过,一如过去;拥挤的人流在麻木的街头转悠、穿行;高亢、不朽的时间之声低沉而连绵,经久不息,永远盘旋在城市上空那些神话般的陡壁和高楼之上。
在这样的时候,他们的爱情和饥渴的欢欣从心里涌起,传遍全身,他们就会说这样的话,说这样的事情:
“没错!他现在爱我啦!”她欢快地大声喊道,“我给他做饭的时候,他爱我!”她说。“我知道!我知道!”她继续说,带着一丝心领神会、挖苦的幽默,“那时候他爱我。一点没错!”
“嗨——你!”他轻轻地来回摇晃着她,好像他再也没法说话似的,“嗨……我的……娇美的……亲爱的宝贝儿,”他仍然慢腾腾地说着,但是声音里却透出一丝越来越欢欣的意味,“嗨……我的娇美的、玫红色皮肤的小妞儿!……我爱你!……嗨,该死的……我的宝贝儿,我太喜欢你了!……让我亲吻你漂亮的小脸蛋吧!”他边说边虔诚地望着她,“我要吻你一万次,我迷人的姑娘,”他兴高采烈、得意扬扬地大声喊了起来,“我为你而疯狂,我的可人儿,我要把你当作晚餐吞下去!”
接着,他后退了几步,松开她,缓慢、沉重地喘着气。她那张绯红的面孔变得热切而难以满足。他的目光透出紧盯着她,血液汹涌地翻腾起来,并在他的脉搏和太阳穴处缓慢、沉重地悸动着,他的两条大腿充满了力量,变得坚硬而结实,他的腰部也变得温暖起来。他有意向前迈了一步,俯身望着她;然后,他试探性地抓住她的胳臂,像拉一只翅膀似的轻轻拉向自己。
“让它成为一只翅膀吧?”他会这样问,“一只炸得又鲜又嫩的翅膀,配上一点欧芹和黄油酱,行不行?要不,就让它成为一块做得恰到好处的、汁多味美的腿肉,你说呢?”
“Und ganz im Butter gekocht,”她大声说,脸上洋溢着快活的神情。
“Ganz im besten Butter gekocht,”他说,“要不,就让它变成瘦肋肉,好不好?”他继续接着说,“要不,就让它变成四月里令人难忘的成熟甜瓜,好不好?”他欢快地大声说,“要不,就让它变成女人味道可口的手指……噢,这个该死的、娇美的、玫红色的嘴唇,我要像吃蜂蜜一样吃掉你,这个甜美的小荡妇!”
接着他们会再分开,她会带着有些受伤和责备的神情望着他,然后摇摇头,露出一丝淡淡的苦笑,她说:
“上帝啊,你真是个奇特的人,一点没错!你怎能忍心那样辱骂我呢?”
“因为我非常非常地爱你!”他欢欣地大声喊道,“这就是原因!这就是爱,纯粹的爱,世上除了爱什么也没有!”
他们很快会再次分开,两个人都面色通红,呼吸急促。稍过片刻,她会用柔情脉脉、却充满热情的声音说:
“你喜欢我的脸吗?”
他试图想说出口,但费了很大工夫也没有说出来。他转过身,狂野、抽搐似的摊开双臂,然后突然疯狂、夸张地用唱腔说道:
“我喜欢她的脸,我喜欢她的脚步,我喜欢她的优雅!”
而她此刻也和他一样,竟莫名其妙地仰起了炽热的脸。
“他喜欢我的追逐,他喜欢我的住处,他喜欢我的屁股!”
接着,他们二人便开始在屋里独自跳起舞来——他又跳又蹦,摇晃着脑袋,兴奋地大喊大叫,她则神态端庄地在一边唱着歌,展开双臂,像跳华尔兹一样转着圈、踏着优美的步子。
突然间,他第一次开始明白了她所说的话的主旨。他态度严肃、有些责怪地走到她跟前,但是他的嘴角却流露出欢喜的迹象来。
“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你那话是什么意思,姑娘?喜欢你的屁股?”他一本正经地问。
她马上变得严肃起来,思考了一下,脸色变得通红,然后爆发出一阵透不过气的大笑:
“对啊!”她尖声回答,“噢,我的天啊!我不知道这听起来有多滑稽!”然后喉咙里迸发出一阵响亮、滑腻的尖笑声来,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声在这个高大、空荡荡的屋子墙壁间回荡着。
“嗨,这话太过分了吧,我的少女!”他用责备的口吻说道,“嗨,我的女人,你把我吓了一跳。”然后,他又恢复到先前那种疯狂、欢欣的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似乎不是在跟对方说话,而像是在对宇宙中的其他星球说话一样;他会抬起头再次高唱起来:“你使我大吃一惊、糊涂而发愣,女人!”
“他受到惊吓,受到劝诫,被摧垮,被彻底毁灭!”她大声说道。
“你这次失误了,没有押韵!”他大声说着,一边用手臂搂住了她,然后俯下身子再次亲吻了她。
他们看起来傻傻的,充满了爱意和欢欣。他们不会在乎世上的其他人怎样看待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相互爱慕,紧抱在一起,互相提问,一起想象,然后否定、回答,继而信赖彼此。他们的热情就像一场燃烧不熄的大火。他们上万个小时都生活在一起,每个小时都是一个紧凑、拥挤的全部人生。这一切始终就像渴望,它就像渴望那样开始,永远继续下去,永不会不满足。当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会因自己对她的爱而变得痴狂,当她离开他的时候,他会因想念她而发疯。
在那个四月,那个四月末,他做了什么?他是怎样生活的?他享受、拥有、得到了什么?
每逢傍晚,当他独处的时候,他就像情人约会情妇那样冲上街头。他会置身于熙熙攘攘、不可计数、下班回家的茫茫人群之中。他的精神不再像往日那样迷惘、疲倦、失望和凄凉,不再有往日那种身处难以计数、茫茫人海的窒息感,相反,他只感到一股成功的喜悦和力量。
他感到一切既美好又神奇。在城市广大而杂乱的房屋之上,一种由希望和欢乐构成的统一体正在剧烈地搏动着;由成功和魔力构成的音乐突然把一切生命都织进了欢欣的和谐中去了。它减轻了街道盲目、野蛮的麻木状态,它穿透了百万间小屋,然后落在人类生活和事业的千万个行动和时刻之上,它在人类的上空盘旋,它在环城的粼粼潮水中闪烁着光辉。它在巫师的帮助下,从冬天的坟墓里拉出了面容苍白、行将就木的人。
街道突然再次迸发出生气,它们在全新的生活和色彩中泛着泡沫、闪着光芒。妇女比鲜花更加美丽,比水果更加水灵、鲜嫩,出现在爱和美的浪潮里。她们快活的眼睛闪烁着脉脉温情;她们的牙齿整齐得像诗韵,嘴唇美艳得像红玫瑰,像牛奶与蜂蜜一样纯洁,酥胸、臀部、大腿、嘴唇和光亮的头发就像纯真的音乐。但是他觉得,没有一个比他的埃斯特美丽动人。
他想吞食、啜饮大地,吞咽下整个城市,不放过任何东西。他似乎觉得自己即将成功!每一个微小的时刻都充满了快乐和荣耀。生活如此丰富,所有永恒之物似乎都包容其中。所以,看着它从身边溜走,消失,却抓不住它,的确是一种难受而痛苦的损失。他想自己即将发现世上无人再知晓的某种东西——拥有、保存、固定,然后永远欣赏大地所有的美与荣耀。
有时候,这种发现只是街头孩子们大声、无羁的吼叫,一声大笑,一位老头,港口里巨大船只的汽笛声;有时候是一艘巨大客轮上的那两只缓慢滑动的巨大绿灯,它乘着夜色驶过大型码头,沿着河流朝大海的方向驶去。不管那东西是什么,也不管它出现在何时,它总会拨动大地的琴弦,直到整个城市像一枚硬币丁零当啷地响起来,在他的手心里体现出黄金般的份量。
他从街头返回的时候,总会觉得快乐无比、充满渴望,怀着一份成功、痛苦、欢乐的感受,怀着一份充实和一无所有的感受。他不是一位狂暴而徒劳地穿过数百条街道的疯子,找不到可进入的门,找不到可说话的人,自己狂热的追求却没有目标和终点;相反,他现在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富有的人,拥有世上任何人都没有见过的最宝贵、最荣耀之物。他怀揣此物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不想坐下来,不想休息,也不知满足。然后,他会再次冲出房间或房子,再次冲上大街,心怀一种渴望、痛苦而快乐的感受,坚信自己失去了某种稀有且宝贵的东西,而且由于自己待在屋子里,致使某种至上的幸福和幸运与自己擦肩而过。
这个城市好像是用一块大石头雕刻出来的,刻成了一个简单的图样,永远朝着一种和谐、一个包罗万象的活力中心移动——所以,不仅人行道、建筑物、隧道、街道、机器、桥梁以及建造在石头之上的整个可怕结构,似乎都是只用一种基本物质做成的,而且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充满了同样的力量,并由那种力量制成,且按照同样的节奏运动。它就像一位处在浪尖的游泳者;他感到了自己肩头的分量,感到了他们在人行道上透出的巨大、明显的热情和运动,仿佛他就是他们脚下踩过的石头。
他似乎找到了源头,找到了城市的活力之源,一切皆发端于此——由于找到了它,他的内心发出一声胜利的呼唤,他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占有了全部。
就像饥饿与实现,疯狂的渴望与满足,拥有一切与一无所有,看了片刻就发现了这个城市的荣耀,由于无法同时在四面八方看到一切而发疯,这一切构成了这种惊人的赋格曲——就像永远流浪和重返故土这种巨大的矛盾始终在他的内心猛烈地纠结着,两支疯狂的力量彼此经常互相斗争且又和某个中心统一体保持一致,某种单一的力量——如今这城市仿佛和它所在的大地紧紧地连接在一起,而大地上的一切则哺育着这个城市。
所以任何时刻来到城市的街头,他总会感到一种强烈的欲望,想要跑开并离开这个城市,哪怕是为了体会他身在城市、再次返回的那种快乐也要离开。他会到乡下待上一天,然后在夜里返回;或者,周末没有课的时候他会起程前往别的地方——巴尔的摩、华盛顿,或者弗吉尼亚、新英格兰,或者去宾夕法尼亚州的葛底斯堡找他父辈的人们。而在他离开这城市的每时每刻里,他总能感到那种想要回来的不变渴望,想看看城市是否仍旧还在原处,是否仍然不可思议,想要再次看见它闪烁在童话般的现实里,闪烁在它稳定与变化的永恒结合里,闪烁在它新奇而魔术般的时间之光里。
他吃光、喝尽了这个城市——他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在城市石头铺砌的道路上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足印。
就在这时,一个傻子小心翼翼地经过布朗克斯区的一个报摊,他躲开了一辆出租车,发出了三声尖叫,疲倦地盯着汉普郡公寓酒店,他做了一下笔记。现在是四月二十一号,他对此很恼火,他想起以前的那些不同岁月,他的心因逝去的荣耀而空落落的。因此,他想起了纽瓦克的夜莺,口中念叨着自己的堕落;他会说六个希腊语单词,能讲述克吕泰涅斯特拉的故事。他痛苦地咕哝着,优雅而茫然,然而他并没有绝望,他注视着窗户。天下雨时他会穿上雨靴,他妻子背叛他时他会哭泣,他会到国外定居——他是一个来自堪萨斯州的保皇分子,是一个来自内布拉斯加的古典主义者,是一个不知来自何处、没有出处的傻子。
但是就在那一天,乔治·韦伯和埃斯特感动了大地并发现它是可以实实在在的,他们看着生活,发现它是那么美好。他们一起走出房门、踏上街头,所到之处尽是食物和丰富多彩的景象。在四月的脚步声里,春天带来了艳丽的鲜花,而在情人的脚步声里,大地重新绽放出荣耀和美景。因此,他们从岩石和钢铁中吸收了成熟,从废墟和旧砖中吸收了美。大地因其强烈、庄严的色彩而绚丽多彩,因为它们和大地如此适合、相称,因为它们在他们的心里毫无虚假。
他们像诗人充满激情地大量购买食物,他们并未在撒马尔罕找到消失之城,相反在第六大街找到了。肉贩们一见他们全都挺起腰站直了身体;他们用厚实的大手轻轻拍着自己的草帽,用手抚了抚血迹斑斑的围裙;他们拿起精挑的好肉,自豪地托起来,粗鲁却钟爱地用手掌拍着,对她说:
“喂,夫人,这一块好得很。这是最好的一块肉了。瞧一瞧啊,夫人!如果这不是最好的,你可以把它拿回来,我马上当着你的面生吃下去。”
杂货店主会为他们挑选出最好的水果。乔治会凑到跟前,眉头紧皱、一本正经地用手戳一戳肉,拧一下鸡腿,摸一下莴苣,用手指砰砰地敲一敲大西瓜,兴味盎然地盯着罐装食口的标签,呼吸着店里各种刺鼻、芬芳的气味。他们会拎着大包大包的食物一起走回家。
她像个无情的神灵,主宰着他生活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份感受和每一个回忆。并不是他始终念念不忘地想着她。并不是他一刻也无法使自己的思想摆脱那个纠缠不休的形象,他整个生命的力量全部集中在这个形象上面。不,她对他的征服比这要可怕一万倍。因为,如果她只是栖居在自己心底,或者像一位骄傲的女皇踞坐在他大脑的暂时意象里,那么完全可以通过某种意志的努力、某种野蛮的暴力和驱赶措施、某种放荡的遗忘,或者某种精神上的故意憎恨给驱逐出去。但是,她已经进入了血液的门廊,她已经渗进了一切肌肉的组织,她已经弥漫在脑回里。现在,她已经置身于他的肌肉里、血液里、生命里,就像一个再也无法从其母体中驱逐出去的精灵,微妙且有力。这样做的难度远胜于把自己从母亲的血液中驱逐出去,然后藏匿于父亲生命的血液和肌体组织里。
不管他是否有意识地想起她,此刻她正带着该死且无可逃避的必然存在于他生活的每一个行动和时刻中。再没有什么东西是他自己的了,甚至连最微细、最遥远的童年回忆也不是他的了。她无情地居住在他的生命中,主宰着他最遥远的生命源泉,不断萦绕在他的回忆里,好像是他的每一个自豪、秘密事件的见证者。她现在栖居在他生活的中心,仿佛要永远待在那儿似的。她已经分散在他所有的生命之渠中,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来来去去,随着每一次脉息的搏动跳跃、运动着。
当他站在屋子里看着她的时候,他突然会闻见并再次想起他在厨房里烹制的饭菜,一阵强烈、无限的食欲会从他身内涌起,不知何故,他把她和她做的饭菜等同起来了。这时,他会野蛮地用膝盖和双手牢牢地夹着她,用嘶哑、充满激情的声音喊道:“吃的!吃的!吃的!”
接着他会松动他老虎钳般的双手,温柔地抓着她的手;她会吻他,温柔、热切地说:
“你饿了吗,你饿了吗,我亲爱的?”
“啊,如果音乐是爱情的食粮的话,弹奏吧,麦克达夫,哪一个先叫:‘住手,别打啦!’就叫他万劫不复。”
“我会填饱你的肚子的,”她一脸认真地说,“我会为你做饭的,我会为你弄来吃的,亲爱的。”
“你就是我的食物!”他一边大声喊一边再次抓住了她。“你是我的肉、饮料、黄油、面包和美酒!” “你是我的蛋糕、我的鱼子酱,你是我的洋葱汤!”他大声喊道。
“我给你去做点洋葱汤好吗?”她接着热切地说,“你喜欢喝这汤吗?”
“你既是我的饭菜,又是我的厨师。你是我的姑娘,拥有一颗细腻的灵魂和一双神奇的手,是你喂饱了我,哎呀,我可爱的宝贝儿,哎呀,我娇美的可人儿,”他一边喊叫,一边抓着她,把她拉到他面前,“哎呀,我快活而娇美的小女人,我要吃饭了。”
“你是我的姑娘吗?你是我温柔、有趣、活泼的姑娘吗?”他说。
“对,”她说。
“你是我娇滴滴的、该死的宝贝儿和亲人吗?”
“对,”她说,“我是你的宝贝儿和你的亲人!”
“你是我的乖心肝吗?”他得意扬扬地喊道,感到十分开心。
“你是我的宝贝儿和乖心肝吗?”
“对,”她说。“我是你的宝贝儿和乖心肝。我是爱你的乖心肝。”她说。
“这是我的胳膊吗?”
“对,”她说。
“这是我的脖子吗?这是我的温暖的、圆滚滚的喉咙吗?这些是我细长的手指和苹果似的脸颊吗?这是我玫瑰般鲜红的嘴唇和湿滑舌头上的甜蜜口水吗?”
“是的!”她说,“没错,这些都是你的!”
“我能吃你吗,我的小宝贝?我能蒸你、烤你、炖你吗?”
“我能把你吞下去吗?”他问,感到越来越快活、越来越自信。
“行,”她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我能用你的肉体喂饱我自己吗,把你的生命和娇艳全部吸进我的身体,带着你到处走动,把你吸进我的肺部,吸收、吃掉、融化你,把你放在我的脑海里、心里、脉搏里,永远放在我的血液里,去挫败敌人,嘲笑死亡,爱我并安慰我,用智慧增强我自己,使我的生活处处顺利,使我因你的爱情而永远健康、强壮、愉快和成功!”
“行!”她底气十足地大声说,“行!……行!……行!……永远都行!”
他们二人都相信这是真实的。
[1]德语,“还要用黄油炸”。
[2]德语,“用最好的黄油炸”。
[3]克吕泰涅斯特拉:阿伽门农的妻子,在情人埃癸斯托斯的帮助下谋杀了从特洛伊战争中返回的阿伽门农,后被自己的儿子俄瑞斯忒斯杀死。
[4]撒马尔罕:苏联中亚地区的城市,位于塔什干西南部。始于公元前3000年或4000年,329年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 公元 8世纪被阿拉伯人夺走,13世纪20年代被成吉思汗摧毁。在14世纪70年代成为帖木儿帝国首都,并成为传说中威严华丽的中心区。
[5]“弹奏吧……万劫不复”这一句出自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第5幕第8场。是麦克白同麦克达夫交战时所说的话。为了切合小说中的情节,作者在此处把“交战吧”改成了“弹奏吧”,同上文的“音乐”相呼应。 凤凰联动文库:论文学涵养细节(套装共15册)